第二十八篇 石破天驚雲垂海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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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有微詞“階級意識”雲雲(大約揣想我是個“左”得很的“階級鬥争論者”)。
說真的,我自幼不愚笨,人誇聰敏;今日自量,“十個捆在一起”也比不了她,簡直是個考證怪才,細到“不可思議”,萬難“望其項背”。
不過,在心悅誠服的同時,也應指出:她的那麼多的考證(名曰“詳”者)和“大拆大改論”,也不盡牢靠,破綻不少,“想當然”太多,以假設為“理據”之基礎而又一延再伸……。
與她辯論,那是巨大工程,本書意不在此。
奇怪的是,她的“想當然”有時過分而不能自圓。
如,在湘雲問題上,她把批語讀得很“守舊”,因而力主湘雲嫁的是衛若蘭,沒有寶湘重會這麼回事。
但是—— 一,她無法解決“拆改、修改”之後仍存“因麒麟伏白首雙星”這個關鍵釘子難題。
她說,這是初稿回目,較早的“全抄本”三十一回回目已改為“撕扇子公子追歡笑,拾麒麟侍兒論陰陽”了,因“不惬意”,又“保留”了老回目,故存之至今。
請看這種“詳”法。
既然“改”了,那新回目與正文内容扣得很緊,文字亦佳,怎麼又“不惬意”? 是誰“不惬意”?作者?批書人?别人?既“不惬意”,完全可以再改再拟,如何又把早已“矛盾”(照她說法)的廢回目“恢複”了?難道就都是為了給她留個最大的“夢魇”不成? 殊不知,《菊花詩》一組七律,整個兒是喻寫湘雲為對象的悲歡離合曲折過程。
聰慧如她,竟讀不透“霜清紙帳來新夢,圃冷斜陽憶舊遊”正是寶湘的後幅情景?她也不想:“數去更無君傲世,看來唯有我知音”,以及“孤标傲世偕誰隐,一樣開花為底遲?”、“休言舉世無談者,解語何妨片語時。
”等句意,句句說的是後來寶湘重會的情景。
批語“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
何颦兒為其所惑?”她沒讀懂。
因她尚不悟“金玉”之說有真假二局:金鎖之金是後造後出;而麒麟之金方是原來之配。
“已定”的,是麒麟與通靈玉雖百折千辛,終歸于合。
而“又寫出一個”清虛觀的金麟來!這叫“間色”,加多了藝術效應。
南京小友高飏就于通訊中指出:如果不是着重“又一個”,隻說“……已定,又寫麒麟,間色法也……”那方是說明麟是“外加”之點綴,而“又寫一”者,是強調又添出一個新的來為“已定”者“間色”也。
不然,何用“又一個”句法? 這才是真懂了古人的筆意。
這“又寫一”,絕非閑文贅筆。
試看,它是“道友”所贈,與“道因寶玉”之批切合。
一也。
史太君問:好像誰也有一個?獨寶钗(假金)。
答曰:“史大妹妹!”雪芹的筆,哪有虛設? 不但如此,接着就是黛玉的諷刺。
還有寶玉聽說湘雲有之,便揣在懷裡,又怕人見——單單又是黛玉點頭而笑之……!而且,随後湘雲即到,黛玉第一句就是“你哥哥給你留着好東西呢!” 再後,黛玉聽寶玉贊湘雲還是那麼會說話,還有醋語:“她不會說話,她的金麒麟會說話!” 這種妙絕細極的筆法,句句暗示了這完全是與三人婚姻有微妙關系。
——如果這隻為了湘雲後與衛若蘭為配,那麼這些“好看煞人”的精彩文字,又都是幹什麼的?雪芹竟會如此“閑得無聊”起來? 不再絮絮。
看來張愛玲對此漠然無動于衷?似難置信。
她還批我讀錯了檔案,因中有将犯罪者李家婦女“交崇文門五十一等變賣”一句,将“五十一”解為滿人官員之名,是錯了;她則解為“按51等級(抄沒法)”去變賣。
但她未注明所據何書?抄沒變賣之法令竟有五十多“級次”?此聽起來是有些詫異的。
但我也不敢遽斷她是誤讀,而又大知道滿洲人的名字确多有“數目字”的。
拉拉雜雜,已然夠“煩”。
其實我心裡仍然是對她不勝敬佩。
例如,她在這一“詳”中說了:她十四五歲時,讀胡适《考證》,看到引及《續閱微草堂筆記》載有寶湘曆經苦難、雪夜重逢的“真本”,她是“石破天驚,雲垂海立,永遠不能忘記!” ——行了!隻要有這麼一行字,我就百倍地欣喜而自慰了:畢竟是同好同道;難逢難觏。
若幹“考證”意見分歧,又算得了什麼? 我惋惜的是:她十四五歲的強烈感受震動——又驚又喜,後來變成了“夢魇”。
我說什麼呢? 詩曰: 雲垂海立地天驚,少女心懷即性靈。
可惜老來成夢魇,令人無限感人生。
說真的,我自幼不愚笨,人誇聰敏;今日自量,“十個捆在一起”也比不了她,簡直是個考證怪才,細到“不可思議”,萬難“望其項背”。
不過,在心悅誠服的同時,也應指出:她的那麼多的考證(名曰“詳”者)和“大拆大改論”,也不盡牢靠,破綻不少,“想當然”太多,以假設為“理據”之基礎而又一延再伸……。
與她辯論,那是巨大工程,本書意不在此。
奇怪的是,她的“想當然”有時過分而不能自圓。
如,在湘雲問題上,她把批語讀得很“守舊”,因而力主湘雲嫁的是衛若蘭,沒有寶湘重會這麼回事。
但是—— 一,她無法解決“拆改、修改”之後仍存“因麒麟伏白首雙星”這個關鍵釘子難題。
她說,這是初稿回目,較早的“全抄本”三十一回回目已改為“撕扇子公子追歡笑,拾麒麟侍兒論陰陽”了,因“不惬意”,又“保留”了老回目,故存之至今。
請看這種“詳”法。
既然“改”了,那新回目與正文内容扣得很緊,文字亦佳,怎麼又“不惬意”? 是誰“不惬意”?作者?批書人?别人?既“不惬意”,完全可以再改再拟,如何又把早已“矛盾”(照她說法)的廢回目“恢複”了?難道就都是為了給她留個最大的“夢魇”不成? 殊不知,《菊花詩》一組七律,整個兒是喻寫湘雲為對象的悲歡離合曲折過程。
聰慧如她,竟讀不透“霜清紙帳來新夢,圃冷斜陽憶舊遊”正是寶湘的後幅情景?她也不想:“數去更無君傲世,看來唯有我知音”,以及“孤标傲世偕誰隐,一樣開花為底遲?”、“休言舉世無談者,解語何妨片語時。
”等句意,句句說的是後來寶湘重會的情景。
批語“金玉姻緣已定,又寫一金麒麟,是間色法。
何颦兒為其所惑?”她沒讀懂。
因她尚不悟“金玉”之說有真假二局:金鎖之金是後造後出;而麒麟之金方是原來之配。
“已定”的,是麒麟與通靈玉雖百折千辛,終歸于合。
而“又寫出一個”清虛觀的金麟來!這叫“間色”,加多了藝術效應。
南京小友高飏就于通訊中指出:如果不是着重“又一個”,隻說“……已定,又寫麒麟,間色法也……”那方是說明麟是“外加”之點綴,而“又寫一”者,是強調又添出一個新的來為“已定”者“間色”也。
不然,何用“又一個”句法? 這才是真懂了古人的筆意。
這“又寫一”,絕非閑文贅筆。
試看,它是“道友”所贈,與“道因寶玉”之批切合。
一也。
史太君問:好像誰也有一個?獨寶钗(假金)。
答曰:“史大妹妹!”雪芹的筆,哪有虛設? 不但如此,接着就是黛玉的諷刺。
還有寶玉聽說湘雲有之,便揣在懷裡,又怕人見——單單又是黛玉點頭而笑之……!而且,随後湘雲即到,黛玉第一句就是“你哥哥給你留着好東西呢!” 再後,黛玉聽寶玉贊湘雲還是那麼會說話,還有醋語:“她不會說話,她的金麒麟會說話!” 這種妙絕細極的筆法,句句暗示了這完全是與三人婚姻有微妙關系。
——如果這隻為了湘雲後與衛若蘭為配,那麼這些“好看煞人”的精彩文字,又都是幹什麼的?雪芹竟會如此“閑得無聊”起來? 不再絮絮。
看來張愛玲對此漠然無動于衷?似難置信。
她還批我讀錯了檔案,因中有将犯罪者李家婦女“交崇文門五十一等變賣”一句,将“五十一”解為滿人官員之名,是錯了;她則解為“按51等級(抄沒法)”去變賣。
但她未注明所據何書?抄沒變賣之法令竟有五十多“級次”?此聽起來是有些詫異的。
但我也不敢遽斷她是誤讀,而又大知道滿洲人的名字确多有“數目字”的。
拉拉雜雜,已然夠“煩”。
其實我心裡仍然是對她不勝敬佩。
例如,她在這一“詳”中說了:她十四五歲時,讀胡适《考證》,看到引及《續閱微草堂筆記》載有寶湘曆經苦難、雪夜重逢的“真本”,她是“石破天驚,雲垂海立,永遠不能忘記!” ——行了!隻要有這麼一行字,我就百倍地欣喜而自慰了:畢竟是同好同道;難逢難觏。
若幹“考證”意見分歧,又算得了什麼? 我惋惜的是:她十四五歲的強烈感受震動——又驚又喜,後來變成了“夢魇”。
我說什麼呢? 詩曰: 雲垂海立地天驚,少女心懷即性靈。
可惜老來成夢魇,令人無限感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