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金玉緣與金石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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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讨論“全抄本”,題曰“初詳……”,詳是動詞,不易譯為“白話”;比如注釋家遇有注不出的,就寫上“未詳”二字,意謂還考不明,弄不清——沒懂得。她特用此“詳”字,其有意乎?

    如她用“詳”字是自雲要考個明白,那麼“初”又何也?難道她讀《紅樓》是從此本開始的?當然不是。隻能解釋為:要想弄清各本先後異同,應從此本開始;而先後異同一“詳”,雪芹寫作的曆程也就可窺大概了。

    這種識見,比那死抱一個《庚辰本》而認定它是“最好”本子的看法,就高明多多了。

    她舉的例子中,包括着耐人尋味的“謎”。即如,晴雯的身世家庭原有表哥,何以說連籍貫、姓氏也不知情?晴雯是真病死?有無自盡可能?——我就如此疑過。

    《芙蓉诔》特例破口痛罵的“詖奴”“悍婦”是誰?她解開一向誣指襲人之誤,大有說服力。我自幸拙見也與之一緻。

    還有一個檀雲的疑案。張愛玲認為檀雲這個丫鬟似有如無,仿佛虛設,隻在寶玉所作《夏夜即事詩》中出現了“窗明麝月開宮鏡,室霭檀雲品禦香”一聯,麝、檀二人為對仗,而有一處又将“檀雲”抄作“香雲”。

    這引起我的很大興趣:我曾以為此聯下句實與湘雲有關——香雲正即“消息”之一端也。

    為何這麼說?此聯的“宮”“禦”字令我注目,這不是誇張榮府用品“檔次”高,皆有皇家規格(或解為皆元春所賜)。其實這與湘雲的牙牌令“雙懸日月照乾坤”、“禦園卻被鳥啣出”兩句隐義緊緊相聯。

    這兒的“宮”“禦”都非乾隆的事,是指弘皙自立朝廷,謀刺乾隆的“大逆案”的那一邊——此案方是導緻曹家二次抄沒而徹底敗落的巨變,而曹家的少女有的是在弘皙府當差服役而被株連的。元春應即其一。張愛玲誤從别人之說把“省親”拉扯在平郡王妃上,全弄錯了。

    在《初詳》中,她對寶、黛等年齡作了讨論。這更複雜,略說如下——

    她相信此本中和尚療救寶玉時說的“青埂峰下别來十五載”的“五”字是原稿,其它抄本作“三”是後改的,黛玉五歲别父上京,而她入府答問時卻“十五歲”——“路上走了八年”!

    那麼,誰對呢?絕對排除抄誤或某人在那底本上妄改嗎?隻怕不能這麼絕對。我總覺得對這些“數目”字别太“鑿死卯”,糾纏一氣,沒大必要。退一步說,如改為“十三歲”是對了,就承認“三”合,有何不可?

    但她又舉:諸本傅秋芳是“二十三歲”,而此本實作“二十一二歲”,“三”是連寫訛字。如23歲,寶玉方13歲,如何還有議親之可能?若秋芳21,寶玉15,還勉強合乎情理。

    這個剖析,卻是有道理的了。

    她又相信别人之說,誤以為“老太妃”薨逝年月本指元春之死,雲雲,由此又計算歲時。她不知那老太妃即康熙庶妃熙嫔,正卒于乾隆二年正月,一絲不差——這與元春之遭難風馬牛不相及。

    做學問,就怕聰明自作,胡亂拉扯,妄言誤人——誤了聰穎異常的張女士。

    她又舉了一個奇例:“金玉緣”不止一次抄成了“金石”。

    這可真怪了!

    我不相信這是抄手的粗疏。石、玉是分别的,是關鍵的變幻:石是青埂峰下大石,尚未入世。玉是“點化”以後投胎為人的“玉”(不隻是挂在項下的那塊玉飾)。隻因此故,方發生“金玉”與“木石”之紛。

    怎麼如此本所抄,卻二者“重新組合”的呢?

    我覺其中奧秘無窮。張愛玲于此未加深究。

    石頭,孤獨寂寞,日夜号哭,二仙偶至,口言“恕我蠢物不能見禮了”,無轉動之“機能”也——它又與誰有“緣”結“盟”?绛珠草不雲在峰下,遠在“西方”河岸上。河岸邊的草卻要等“神瑛”的甘露來救枯萎,這叫與“石”有緣有盟嗎?

    講不通,正表明雪芹的“木石前盟”另有緣故“本事”。那是石,不是玉。

    如今的“金石緣”之出現,讓我十分驚奇而不禁再四玩索那個“盟”字。

    即使神瑛救萎,那兒也沒有什麼“盟”,誓約生死,三生不變。

    石頭幻形下凡,是娲皇煉後破天荒,以前何來“三”生?如若有之,皆是“後話”。這是無法颠倒先後的。

    “金石”何解?欲向張女士之靈拜問,她後來又有新意否?

    詩曰:

    剝繭抽絲妙緒生,多方待究要聰明。

    暫時未達雪芹旨,何必輕加惡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