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 楚熊通僭号稱王鄭祭足被脅立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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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行聘至宋,宋公喜曰:“子突之歸,隻在祭仲身上也。
”乃使南宮長萬伏甲士于朝,以待祭足入朝。
緻聘行禮結,甲士趨出,将祭足拘執。
祭足大呼:“外臣何罪?”宋公曰:“姑至軍府言之。
”是日,祭足被囚于軍府,甲士周圍把守,水洩不通。
祭足疑懼,坐不安席。
至晚,太宰華督攜酒親至軍府,與祭足壓驚。
祭足曰:“寡君使足修好上國,未有開罪,不知何以觸怒?将寡君之禮,或有所缺,抑使臣之不職乎?”華督曰:“皆非也。
公子突之出于雍,誰不知之。
今子突竄伏一在宋,寡君憫焉!且子忽柔懦,不堪為君。
吾子若能行廢立之事,寡君願與吾子世修姻好。
惟吾子圖之!”祭足曰:“寡君之立,先君所命也。
以臣廢君,諸侯将讨吾罪矣。
”華督曰:“雍姞有一寵一于鄭先君,母一寵一子貴,不亦可乎?”且弑逆之事,何國蔑有?惟力是視,誰加罪焉!”因附祭足之耳曰:“吾寡君之立,亦有廢而後興。
子必行之,寡君當任其無咎。
”祭足皺眉不答。
華督又曰:“子必不從,寡君将命南宮長萬為将,發車六百乘,納公子突于鄭。
出軍之日,斬吾子以殉于軍,吾見子止于今日矣!”祭足大懼,隻得應諾。
華督複要之立誓。
祭足曰:“所不立公子突者,神明殛之!”史官有詩譏祭足雲: 丈夫一寵一辱不能驚,國相如何受脅陵①, 若是忠臣拚一死,宋人未必敢相輕。
華督連夜還報宋公,說:“祭足已聽命了。
” 次日,宋公使人召公子突至于密室,謂曰:“寡人與雍氏有言,許歸吾子。
今鄭國告立新君,有密書及寡人曰:‘必殺之,願割三城為謝。
’寡人不忍,故私告子。
”公子突拜曰:“突不幸,越在上國。
突之死生,已屬于君。
若以君之靈,使得重見先人之宗廟,惟君所命,豈惟三城!”宋公曰:“寡人囚祭仲于軍府,正惟公子之故。
此大事非仲不成,寡人将盟之。
”乃并召祭足使與子突相見,亦召雍氏,将廢忽立突之事說明。
三人歃血定盟,宋公自為司盟,太宰華督莅事。
宋公使子突立下誓約,三城之外,定要白璧百雙,黃金萬镒,每歲輸谷三萬锺①,以為酬謝之禮。
祭足書名為證。
公子突急于得國,無不應承。
宋公又要公子突将國政盡委祭足,突亦允之。
又聞祭足有女,使許配雍氏之子雍糾,就教帶雍糾歸圍成親,仕以大夫之職。
祭足亦不敢不從。
公子突與雍糾皆微服,詐為商賈,駕車跟随祭足,以九月朔日至鄭,藏于祭足之家。
祭足僞稱有疾,不能趨朝。
諸大夫俱至祭府問安。
祭足伏死士百人于壁衣之中,請諸大夫至内室相見。
諸大夫見祭足面色充盈,衣冠齊整,大驚曰:“相君無恙,何不入朝?”祭足曰:“足非身病,乃國病也。
先君一寵一愛一子突,囑諸宋公,今宋将遣南宮長萬為将,率車六百乘,輔突伐鄭。
鄭國未甯,何以當之?”諸大夫面面相觑,不敢置對。
祭足曰:“今日欲解宋兵,惟有廢立可免耳。
公子突見在,諸君從否,願一言而決!”高渠彌因世子忽谏止上卿之位,素與子忽有隙,挺身撫劍而言曰:“相君此言,社稷之福。
吾等願見新君!”衆人聞高渠彌之言,疑與祭足有約,又窺見壁衣有人,各懷悚懼,齊聲唯唯。
祭足乃呼公子突至,納之上坐。
祭足與高渠彌先下拜。
諸大夫沒奈何,隻得同拜伏于地。
祭足預先寫就連名表章,使人上之,言:“宋人以重兵納①突,臣等不能事君矣。
”又自作密啟,啟中言:‘主君之立,實非先君之意,乃臣足主之。
今宋囚臣而納突,要臣以盟,臣恐身死無益于君,已口許之。
今兵将及郊,群臣畏宋之強,協謀往迎。
主公不若從權,暫時避位,容臣乘間再圖迎複。
”末寫一誓雲:“違此言者,有如日!”鄭昭公接了表文及密啟,自知孤立無助,與妫妃泣别,出奔衛國去了。
九月己亥日,祭足奉公子突即位,是為厲公。
大小政事,皆決于祭足。
以女妻雍糾,謂之雍姬。
言于厲公,官雍糾以大夫之職。
雍氏原是厲公外家,厲公在宋時,與雍氏親密往來,所以厲公一寵一信雍糾,亞于祭足。
自厲公即位,國人俱已安服。
惟公子亹、公子儀二人,心懷不平,又恐厲公加害。
是月,公子亹棄蔡,公子儀奔陳。
宋公聞子突定位,遣人緻書來賀。
因此一番使命,挑一起兩國幹戈。
且聽下回分解。
注解: ①繳:交付;此處似作交待用。
①合一黨一為梗:一黨一,同志;合一黨一,聯合起來;梗,阻礙;聯合起來阻礙。
①攘臂:挽袖伸臂,忿怒狀。
①南服:南方。
①陵:欺侮。
①锺:鐘;春秋時的量器,非時鐘之鐘,當時尚無時鐘。
①納:接受。
”乃使南宮長萬伏甲士于朝,以待祭足入朝。
緻聘行禮結,甲士趨出,将祭足拘執。
祭足大呼:“外臣何罪?”宋公曰:“姑至軍府言之。
”是日,祭足被囚于軍府,甲士周圍把守,水洩不通。
祭足疑懼,坐不安席。
至晚,太宰華督攜酒親至軍府,與祭足壓驚。
祭足曰:“寡君使足修好上國,未有開罪,不知何以觸怒?将寡君之禮,或有所缺,抑使臣之不職乎?”華督曰:“皆非也。
公子突之出于雍,誰不知之。
今子突竄伏一在宋,寡君憫焉!且子忽柔懦,不堪為君。
吾子若能行廢立之事,寡君願與吾子世修姻好。
惟吾子圖之!”祭足曰:“寡君之立,先君所命也。
以臣廢君,諸侯将讨吾罪矣。
”華督曰:“雍姞有一寵一于鄭先君,母一寵一子貴,不亦可乎?”且弑逆之事,何國蔑有?惟力是視,誰加罪焉!”因附祭足之耳曰:“吾寡君之立,亦有廢而後興。
子必行之,寡君當任其無咎。
”祭足皺眉不答。
華督又曰:“子必不從,寡君将命南宮長萬為将,發車六百乘,納公子突于鄭。
出軍之日,斬吾子以殉于軍,吾見子止于今日矣!”祭足大懼,隻得應諾。
華督複要之立誓。
祭足曰:“所不立公子突者,神明殛之!”史官有詩譏祭足雲: 丈夫一寵一辱不能驚,國相如何受脅陵①, 若是忠臣拚一死,宋人未必敢相輕。
華督連夜還報宋公,說:“祭足已聽命了。
” 次日,宋公使人召公子突至于密室,謂曰:“寡人與雍氏有言,許歸吾子。
今鄭國告立新君,有密書及寡人曰:‘必殺之,願割三城為謝。
’寡人不忍,故私告子。
”公子突拜曰:“突不幸,越在上國。
突之死生,已屬于君。
若以君之靈,使得重見先人之宗廟,惟君所命,豈惟三城!”宋公曰:“寡人囚祭仲于軍府,正惟公子之故。
此大事非仲不成,寡人将盟之。
”乃并召祭足使與子突相見,亦召雍氏,将廢忽立突之事說明。
三人歃血定盟,宋公自為司盟,太宰華督莅事。
宋公使子突立下誓約,三城之外,定要白璧百雙,黃金萬镒,每歲輸谷三萬锺①,以為酬謝之禮。
祭足書名為證。
公子突急于得國,無不應承。
宋公又要公子突将國政盡委祭足,突亦允之。
又聞祭足有女,使許配雍氏之子雍糾,就教帶雍糾歸圍成親,仕以大夫之職。
祭足亦不敢不從。
公子突與雍糾皆微服,詐為商賈,駕車跟随祭足,以九月朔日至鄭,藏于祭足之家。
祭足僞稱有疾,不能趨朝。
諸大夫俱至祭府問安。
祭足伏死士百人于壁衣之中,請諸大夫至内室相見。
諸大夫見祭足面色充盈,衣冠齊整,大驚曰:“相君無恙,何不入朝?”祭足曰:“足非身病,乃國病也。
先君一寵一愛一子突,囑諸宋公,今宋将遣南宮長萬為将,率車六百乘,輔突伐鄭。
鄭國未甯,何以當之?”諸大夫面面相觑,不敢置對。
祭足曰:“今日欲解宋兵,惟有廢立可免耳。
公子突見在,諸君從否,願一言而決!”高渠彌因世子忽谏止上卿之位,素與子忽有隙,挺身撫劍而言曰:“相君此言,社稷之福。
吾等願見新君!”衆人聞高渠彌之言,疑與祭足有約,又窺見壁衣有人,各懷悚懼,齊聲唯唯。
祭足乃呼公子突至,納之上坐。
祭足與高渠彌先下拜。
諸大夫沒奈何,隻得同拜伏于地。
祭足預先寫就連名表章,使人上之,言:“宋人以重兵納①突,臣等不能事君矣。
”又自作密啟,啟中言:‘主君之立,實非先君之意,乃臣足主之。
今宋囚臣而納突,要臣以盟,臣恐身死無益于君,已口許之。
今兵将及郊,群臣畏宋之強,協謀往迎。
主公不若從權,暫時避位,容臣乘間再圖迎複。
”末寫一誓雲:“違此言者,有如日!”鄭昭公接了表文及密啟,自知孤立無助,與妫妃泣别,出奔衛國去了。
九月己亥日,祭足奉公子突即位,是為厲公。
大小政事,皆決于祭足。
以女妻雍糾,謂之雍姬。
言于厲公,官雍糾以大夫之職。
雍氏原是厲公外家,厲公在宋時,與雍氏親密往來,所以厲公一寵一信雍糾,亞于祭足。
自厲公即位,國人俱已安服。
惟公子亹、公子儀二人,心懷不平,又恐厲公加害。
是月,公子亹棄蔡,公子儀奔陳。
宋公聞子突定位,遣人緻書來賀。
因此一番使命,挑一起兩國幹戈。
且聽下回分解。
注解: ①繳:交付;此處似作交待用。
①合一黨一為梗:一黨一,同志;合一黨一,聯合起來;梗,阻礙;聯合起來阻礙。
①攘臂:挽袖伸臂,忿怒狀。
①南服:南方。
①陵:欺侮。
①锺:鐘;春秋時的量器,非時鐘之鐘,當時尚無時鐘。
①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