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愠不惱不怒不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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黛玉自從專習《道德經》以來後,心情、性體和從前判若兩人。遇事,能忍,能讓,能思;一旦有什麼想不通的,就從《道德經》裡找答案,已經習慣成自然了。晚飯後,她叫紫鵑點上一炷芭蘭香,自己又虔誠地淨了手,漱了口,閉門垂簾,讀起《道德經》來——她讀經書,從不尋章摘句,總是從頭到尾的低聲細讀,當讀到有感悟處,便停下靜思:

    曲則全,枉則正;窪則盈,敝則新;

    少則得,多則惑。

    名與身孰親?……故知足不辱,

    知止不殆,可以長久。

    她反複思索着,翻閱古代名家們對這兩章的注釋:河上公說“曲已從衆,全其身也。”奚侗說“如《易經》所說‘龍蛇之蟄,以全其身。’”黛玉心平氣和地聯想着哥哥的話,并且有了自己的新的理解:“死不能全身,死有何用!”她終于明白過來了:“以死相拒,既非全身之道,更非智者之所宜為,乃技窮之黔驢也。”

    一夜之間,黛玉熟思了一套對策。

    次日清晨,吩咐紫鵑把兄嫂請了過來。

    她的表情,臉色,毫無一夜愁思的憔悴,依然是不愠不怒,但卻顯露出一本正經的嚴肅與莊重。也不等兄嫂問話,便開門見山地說出自己的思路:

    “我也仔細地想過了。說實話,二舅是決心要這麼辦了。但他壓根兒也沒想過外甥女兒的死活。說句難聽的話,也不怕嫂子生氣,他們父子為什麼費這麼大的周折,弄這麼大的手段?不過是貪圖林家的嫁資彩禮!”

    林良玉沒搭腔,喜鸾不好接話。黛玉見狀,自知這話太尖刻了,把話題岔開,說道:“有兩位王爺出面,如果是直撞王爺而破了他們的面子,一者于哥哥的官場不利,二者也許會惹得他們老羞成怒,依咱們滿族的規矩,由王妃下一道“指婚懿旨”,強令指婚,事到這一步,那不就是敬酒不吃吃罰酒了嗎!”

    “這一層我也想到了,有這種可能。”

    “那不就真的把我逼到死路上了嗎。”

    “我早就說過,王命難違呀。”

    “是的。如今我意已決:親筆寫一個感謝王爺深恩的謝恩狀,說明從小養在舅舅家裡的特殊處境,弱女子有些心願,必須由舅舅親口應允了方能出庚帖。”

    “你這算應了還是沒應呢?”

    “對王爺來說算是應了;對二舅來說,那要看他應不應我的條件了。”

    “噢?大姑娘這是想玩一招金蟬脫殼?”喜鸾發問。

    “是把王爺和二舅分開?”良玉猜測着。

    “是的,到那時候就不存在違抗王命的罪名了。”黛玉坦率地承認了兄嫂的猜測和分析。

    “若是二舅答應了你的條件,這門婚事你應還是不應?”良玉追問着。

    “應,怎能不應呢?”黛玉作了肯定的回答。

    “多少條件?”

    “不多,隻三條。”

    “哪三條?”

    “等謝過了兩位王爺再說。”

    “謝恩狀什麼時候寫?”

    “早已寫好了。”順手從書匣中取出兩張彩箋遞給哥哥。良玉拿到手中看時,見是兩頁深紅小粉薛濤箋,八分書工整而又隽秀。謝恩狀是分别呈送兩位王爺的,一式兩份,除“主婚”與“執柯”二詞有别,其餘一字不差。

    弱女子林黛玉叩拜于

    南安郡王尊前:

    草芥民女,得郡王主婚之福,感被陽光雨露之恩,豈一人之幸,實祖宗之榮,即先人亦感戴于九泉之下矣。民女黛玉,幼失嚴慈,孤苦零丁,舅氏憫之,撫養成人。舅氏與女,恩同父母,因之,林賈兩姓結秦晉之好,亦有别于通常之姑舅姻親。黛玉素有心願,必明之于舅氏,乞其恩允,始奏周南,可詠河洲。

    伏惟恭頌

    千歲千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