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舒增廣淨土文卷第四
關燈
小
中
大
大可知矣。
若愚人不能念者。
且單念亦可。
教人全念。
得大福報。
或兼持誦小阿彌陀經或大阿彌陀經或其他佛經。
随數多少回向願生西方。
皆可拔一切業根本。
往生淨土真言。
南谟阿彌多婆夜掇 拖茄多 夜掇逮 夜多阿彌裡 都婆毗 阿彌裡掇 悉耽婆毗 阿彌裡掇 毗加蘭帝 阿彌裡掇 毗加蘭掇 加彌膩 茄茄那 止多加戾 娑婆诃 真言字本非佛國字。
乃譯經者所用。
人多以其字難識而不讀。
佛初說時止有聲音。
今存其聲音。
用易識之字代之。
不失佛之本意。
更不須疑。
又世間點句多差。
今用藏經兩處點句一同。
亦不須疑。
誦此咒者。
阿彌陀佛常住其頂。
不令冤家為害。
現世安穩。
命終任意往生。
若滿二十萬遍。
即菩提芽生。
三十萬遍。
非久面見阿彌陀佛。
晉時遠法師誦此咒。
有神人。
從西持白銀台來雲。
法師壽終。
當乘此往生阿彌陀佛國。
衆人聞空中如奏音樂。
異香數日不歇。
修持法門七 佛問阿難雲。
汝欲見地獄人否。
阿難雲。
欲見。
佛雲。
身行惡。
口言惡。
意念惡。
此地獄人也。
蓋謂人生善惡不過身口意三業。
今三業俱惡。
是為純黑業。
所以入地獄。
若三業俱善。
則為純白業。
乃生天堂。
若三業中有一業善。
則為雜業。
亦不入地獄。
故身意雖惡。
而口念佛名。
亦一業善。
遠勝于三業俱惡。
況口念佛時。
又能心想佛像。
則意業善。
端正其身而手提數珠。
則身業善。
常能善此三業以修淨土。
必上品生。
予嘗于鎮江。
聞賣蝦者叫蝦一聲。
而知其三業俱惡。
何則身荷蝦。
擔則身業惡。
意欲賣蝦。
則意業惡。
口叫賣蝦。
則口業惡。
是知叫蝦一聲而三業俱惡。
此佛所謂地獄人也。
以此觀之。
則目前所謂地獄人者多矣。
可不畏哉。
衆生以愚癡不知因果。
陷于罪惡。
深可憐憫。
知其說者為開導化谕。
此名法施。
法施為布施之大者。
其為福報豈易量耶。
或曰。
人誦佛名一向稱誦。
正如呼一人。
一向呼之。
其人必怒。
故一向誦佛名者。
未足為善也。
是不然。
衆生自無始以來口業。
口業過惡積如山海。
多誦佛名以滌蕩之。
猶懼不足。
豈可以稱呼常人之名為比也。
況諸佛自開此念誦法門。
所以誘掖衆生善其口業。
以漸其身意。
故謂一向誦佛名未足為善者。
世俗之言。
非諸佛誘掖衆生之言。
無足取焉。
修持法門八 全持齊戒。
又禮佛念佛。
讀誦大乘經典。
解第一義。
以此回向願生西方。
必上品上生。
所謂齊者何哉。
不食肉不飲酒。
不淫欲不食五辛。
所謂戒者何哉。
殺生偷盜邪淫是為身三業。
妄言绮語兩舌惡口是為口四惡。
貪欲嗔恨邪見是為意三業。
總為十戒。
能持而不犯。
是為十善。
若犯而不持。
是為十惡。
全持十戒。
乃生天上。
持前四戒加以不飲酒。
是為五戒。
能持此五戒。
常不失人身。
若修淨土者不在此限也。
若全持十戒加以如上文所言。
功德固上品上生矣。
若止持五戒而修淨土。
亦不失中品上生或上品下生也。
若又不能持五戒。
豈可以不戒殺生乎。
殺生為五戒之首。
亦為十戒之首。
亦為比丘五百五十戒之首。
是不殺則為大善。
殺則為大惡。
故曰。
凡欲殺生者。
但将自己看自身不可殺。
物命無兩般。
所以不殺得長壽報。
殺則短命報。
蓋謂己欲其命長。
物亦欲其命長。
乃殺物命而欲己之命長。
烏有是理。
故殺生不可不戒也。
凡殺生以資口腹。
則口腹之欲何厭。
放箸之後滋味已空。
而殺業俱在。
若殺生以待賓。
賓則以平日不殺人。
亦無可言者。
況其罪已自當之。
經雲。
來而獨自來。
去而獨自去。
輪回獨自行。
果報獨自受。
觀此則豈可為人而殺生也。
若殺生以祭先祖。
豈無素食清羞。
孔子曰。
雖蔬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
如是何有不可哉。
若然香誦經。
仗佛力以為薦拔。
必遂超生。
故皆不在殺生也。
若止能持此不殺之一戒以修淨土。
已不在下品生矣。
修持法門九 齊戒潔己。
清心靜慮。
面西安坐。
閉目默然。
觀想阿彌陀佛真金色身。
在西方七寶池中。
大蓮花上坐。
其身長丈六。
兩眉中間向上有白毫一條。
八棱中空右旋轉五匝。
光明照曜。
金色面與金色身。
次停心
若愚人不能念者。
且單念亦可。
教人全念。
得大福報。
或兼持誦小阿彌陀經或大阿彌陀經或其他佛經。
随數多少回向願生西方。
皆可拔一切業根本。
往生淨土真言。
南谟阿彌多婆夜掇 拖茄多 夜掇逮 夜多阿彌裡 都婆毗 阿彌裡掇 悉耽婆毗 阿彌裡掇 毗加蘭帝 阿彌裡掇 毗加蘭掇 加彌膩 茄茄那 止多加戾 娑婆诃 真言字本非佛國字。
乃譯經者所用。
人多以其字難識而不讀。
佛初說時止有聲音。
今存其聲音。
用易識之字代之。
不失佛之本意。
更不須疑。
又世間點句多差。
今用藏經兩處點句一同。
亦不須疑。
誦此咒者。
阿彌陀佛常住其頂。
不令冤家為害。
現世安穩。
命終任意往生。
若滿二十萬遍。
即菩提芽生。
三十萬遍。
非久面見阿彌陀佛。
晉時遠法師誦此咒。
有神人。
從西持白銀台來雲。
法師壽終。
當乘此往生阿彌陀佛國。
衆人聞空中如奏音樂。
異香數日不歇。
修持法門七 佛問阿難雲。
汝欲見地獄人否。
阿難雲。
欲見。
佛雲。
身行惡。
口言惡。
意念惡。
此地獄人也。
蓋謂人生善惡不過身口意三業。
今三業俱惡。
是為純黑業。
所以入地獄。
若三業俱善。
則為純白業。
乃生天堂。
若三業中有一業善。
則為雜業。
亦不入地獄。
故身意雖惡。
而口念佛名。
亦一業善。
遠勝于三業俱惡。
況口念佛時。
又能心想佛像。
則意業善。
端正其身而手提數珠。
則身業善。
常能善此三業以修淨土。
必上品生。
予嘗于鎮江。
聞賣蝦者叫蝦一聲。
而知其三業俱惡。
何則身荷蝦。
擔則身業惡。
意欲賣蝦。
則意業惡。
口叫賣蝦。
則口業惡。
是知叫蝦一聲而三業俱惡。
此佛所謂地獄人也。
以此觀之。
則目前所謂地獄人者多矣。
可不畏哉。
衆生以愚癡不知因果。
陷于罪惡。
深可憐憫。
知其說者為開導化谕。
此名法施。
法施為布施之大者。
其為福報豈易量耶。
或曰。
人誦佛名一向稱誦。
正如呼一人。
一向呼之。
其人必怒。
故一向誦佛名者。
未足為善也。
是不然。
衆生自無始以來口業。
口業過惡積如山海。
多誦佛名以滌蕩之。
猶懼不足。
豈可以稱呼常人之名為比也。
況諸佛自開此念誦法門。
所以誘掖衆生善其口業。
以漸其身意。
故謂一向誦佛名未足為善者。
世俗之言。
非諸佛誘掖衆生之言。
無足取焉。
修持法門八 全持齊戒。
又禮佛念佛。
讀誦大乘經典。
解第一義。
以此回向願生西方。
必上品上生。
所謂齊者何哉。
不食肉不飲酒。
不淫欲不食五辛。
所謂戒者何哉。
殺生偷盜邪淫是為身三業。
妄言绮語兩舌惡口是為口四惡。
貪欲嗔恨邪見是為意三業。
總為十戒。
能持而不犯。
是為十善。
若犯而不持。
是為十惡。
全持十戒。
乃生天上。
持前四戒加以不飲酒。
是為五戒。
能持此五戒。
常不失人身。
若修淨土者不在此限也。
若全持十戒加以如上文所言。
功德固上品上生矣。
若止持五戒而修淨土。
亦不失中品上生或上品下生也。
若又不能持五戒。
豈可以不戒殺生乎。
殺生為五戒之首。
亦為十戒之首。
亦為比丘五百五十戒之首。
是不殺則為大善。
殺則為大惡。
故曰。
凡欲殺生者。
但将自己看自身不可殺。
物命無兩般。
所以不殺得長壽報。
殺則短命報。
蓋謂己欲其命長。
物亦欲其命長。
乃殺物命而欲己之命長。
烏有是理。
故殺生不可不戒也。
凡殺生以資口腹。
則口腹之欲何厭。
放箸之後滋味已空。
而殺業俱在。
若殺生以待賓。
賓則以平日不殺人。
亦無可言者。
況其罪已自當之。
經雲。
來而獨自來。
去而獨自去。
輪回獨自行。
果報獨自受。
觀此則豈可為人而殺生也。
若殺生以祭先祖。
豈無素食清羞。
孔子曰。
雖蔬食菜羹瓜祭必齊如也。
如是何有不可哉。
若然香誦經。
仗佛力以為薦拔。
必遂超生。
故皆不在殺生也。
若止能持此不殺之一戒以修淨土。
已不在下品生矣。
修持法門九 齊戒潔己。
清心靜慮。
面西安坐。
閉目默然。
觀想阿彌陀佛真金色身。
在西方七寶池中。
大蓮花上坐。
其身長丈六。
兩眉中間向上有白毫一條。
八棱中空右旋轉五匝。
光明照曜。
金色面與金色身。
次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