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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旻既得燕京,而趙良嗣又以請地至。
旻雲:『數年相約夾攻,及寡人到燕京,不見有一人一騎,何故?』遂以國書副本示良嗣,讀至『燕京用本朝兵力攻下,其州縣租稅令送本朝輸納。
』良嗣曰:『自古及今,豈有與其地而不與其稅者?可削去。
』粘罕曰:『燕自我得之,賦當歸我,若不見與,請遼退涿易之,師毋留吾疆。
』金遂使李靖持書至宋,議于王黼之第。
黼曰:『大計定矣,忽于元約之外求賦租者何哉?』靖對曰『止為本國得燕,所以及此?契丹故臣日夜為皇帝言,有國都如此,而以與人。
用事大臣頗惑其言,惟皇帝與粘罕、兀室持之甚堅曰:「已許南朝,不可改也。
」』黼曰:『租賦非約也,上意以交好之深,特相遷就,然飛挽如是之遠,當以銀絹充之耶。
』靖曰:『然,請問其數。
』黼曰:『已遣趙龍圖面約多寡矣。
』宋乃複使趙良嗣往議于金,金兀室出燕京租令舊缗錢四千餘萬,新租缗錢六百餘萬。
良嗣曰:『承平時鬥粟不過百錢,今兵火凋殘之餘,蓋十倍矣,豈可視茲為率哉?』兀室雲:『姑置之,貴朝必有成數,幸明言無隐。
』良嗣出禦筆十萬之數,兀室笑而不答;良嗣複出二十萬之數。
兀室曰:『茲一小縣之數也。
』良嗣不得已,以禦筆绫二萬許之。
兀室雲:『皇帝已與兩府議,不須論租賦多寡,止于歲币外增一百萬缗。
』良嗣不擅增,乃允良嗣還報。
悉斷橋梁焚次舍以待之。
左企弓嘗獻詩曰:『君王莫聽捐燕議,一寸山河一寸金。
』故旻特吝與宋而邀厚利,徽宗遂果以一百萬缗許金而更求西京。
旻大喜,使兀室、楊樸報雲:『西京路疆土,據諸郎中言,初得之時,城中再叛,攻圍逾四十日方下,士卒死傷極衆,又非元約當割,若我家不取,待分與河西。
毛揭室家人得厚饷,皇帝言,趙皇帝大度,我增百萬,一言不辭,今求西京何辭以拒?乃我在奉聖州,心已許之。
』會議議曰:『今早方決,然其間人民卻待遷去。
』良嗣等曰:『既得疆土,人民自一,若止以空城相付,将安用之?』兀室笑曰『此無他,皇帝意欲南朝為諸軍犒賞耳。
』擴答:『貴朝既許西京,朝廷豈無酬酢之禮。
』兀室雲:『此亦再遣使去。
』遂以誓草付良嗣,使銀術可至宋,乞犒賞金帛之數。
徽宗許以二十萬,銀術可乞增,不許。
銀術可退,良嗣等前,徽宗怪金人誅求不已。
良嗣對以女真貪殘,惟利之從,其它不恤也。
馬擴雲:『以本朝兵不立威,乃至是。
』孔武仲雲:『賴陛下聖德,阿骨打心服。
不爾,邊患未易量。
』徽宗雲:『女真貪暴殘民害物,雖黃巢不如,渠能久耶?然彼既入關,先據燕京,朕恐為後患,不惜百萬以啖之,且解目前之紛。
』于是,依其式為誓書,再差趙良嗣至金。
金亦以誓書與宋,其詞曰:『維天輔七年歲次癸卯四月甲申朔八日辛卯,大金皇帝緻誓于大宋皇帝阙下。
惟信與義,取天下之大器也。
以通神明之心,以除天地之害。
以契丹國主失道,民墜塗炭,肆用興師,事在誅吊。
貴國遣使航海計議,若并有遼國,願得幽燕,當時已曾依允。
乃者親領兵至燕,不攻自下,尚念方欲好,以燕京、涿、易、檀、順、景、薊與之如約。
今承來書,緣為遼國已為大金所有,舊與契丹銀二十萬兩,絹三十萬匹,并燕租六分中,止取其一,計一百萬缗,已載前後往複議定國書,并支綠礬二千栲,所貴久通歡好,庶保萬世。
苟違此約,天地鑒之,社稷傾危,子孫不紹。
如變渝在彼,一準誓約,不以所與為定。
』(文畢。
) 宋太師童貫、蔡攸入城撫定,次日,浚濠增壁。
金以禦押地圖付宋。
班師悉驅燕之金帛子女東徙,而以空城與宋。
或告燕人曰:『汝之東遷,非金人意,南朝留常勝軍利與田宅給之耳。
』(常勝軍,郭藥師軍也。
)燕人皆怨說粘罕,不當與宋全燕。
粘罕欲止割,旻謂粘罕曰:『我已與宋有誓,不可忘也。
我死,汝則為之。
』于是粘罕西去,而遣左企弓等部定燕京之民東歸當過于州。
初,旻下燕時,遼将張覺在平州,因而撫之,以為留守,而覺心不服。
又金每得州縣,多徙其民東去,于是平州之人,皆言金人始則存燕,終則俘掠,人必不安。
及左企弓發粘罕欲以兵送之,企弓等辭曰:『如此,是使之亂也。
旻雲:『數年相約夾攻,及寡人到燕京,不見有一人一騎,何故?』遂以國書副本示良嗣,讀至『燕京用本朝兵力攻下,其州縣租稅令送本朝輸納。
』良嗣曰:『自古及今,豈有與其地而不與其稅者?可削去。
』粘罕曰:『燕自我得之,賦當歸我,若不見與,請遼退涿易之,師毋留吾疆。
』金遂使李靖持書至宋,議于王黼之第。
黼曰:『大計定矣,忽于元約之外求賦租者何哉?』靖對曰『止為本國得燕,所以及此?契丹故臣日夜為皇帝言,有國都如此,而以與人。
用事大臣頗惑其言,惟皇帝與粘罕、兀室持之甚堅曰:「已許南朝,不可改也。
」』黼曰:『租賦非約也,上意以交好之深,特相遷就,然飛挽如是之遠,當以銀絹充之耶。
』靖曰:『然,請問其數。
』黼曰:『已遣趙龍圖面約多寡矣。
』宋乃複使趙良嗣往議于金,金兀室出燕京租令舊缗錢四千餘萬,新租缗錢六百餘萬。
良嗣曰:『承平時鬥粟不過百錢,今兵火凋殘之餘,蓋十倍矣,豈可視茲為率哉?』兀室雲:『姑置之,貴朝必有成數,幸明言無隐。
』良嗣出禦筆十萬之數,兀室笑而不答;良嗣複出二十萬之數。
兀室曰:『茲一小縣之數也。
』良嗣不得已,以禦筆绫二萬許之。
兀室雲:『皇帝已與兩府議,不須論租賦多寡,止于歲币外增一百萬缗。
』良嗣不擅增,乃允良嗣還報。
悉斷橋梁焚次舍以待之。
左企弓嘗獻詩曰:『君王莫聽捐燕議,一寸山河一寸金。
』故旻特吝與宋而邀厚利,徽宗遂果以一百萬缗許金而更求西京。
旻大喜,使兀室、楊樸報雲:『西京路疆土,據諸郎中言,初得之時,城中再叛,攻圍逾四十日方下,士卒死傷極衆,又非元約當割,若我家不取,待分與河西。
毛揭室家人得厚饷,皇帝言,趙皇帝大度,我增百萬,一言不辭,今求西京何辭以拒?乃我在奉聖州,心已許之。
』會議議曰:『今早方決,然其間人民卻待遷去。
』良嗣等曰:『既得疆土,人民自一,若止以空城相付,将安用之?』兀室笑曰『此無他,皇帝意欲南朝為諸軍犒賞耳。
』擴答:『貴朝既許西京,朝廷豈無酬酢之禮。
』兀室雲:『此亦再遣使去。
』遂以誓草付良嗣,使銀術可至宋,乞犒賞金帛之數。
徽宗許以二十萬,銀術可乞增,不許。
銀術可退,良嗣等前,徽宗怪金人誅求不已。
良嗣對以女真貪殘,惟利之從,其它不恤也。
馬擴雲:『以本朝兵不立威,乃至是。
』孔武仲雲:『賴陛下聖德,阿骨打心服。
不爾,邊患未易量。
』徽宗雲:『女真貪暴殘民害物,雖黃巢不如,渠能久耶?然彼既入關,先據燕京,朕恐為後患,不惜百萬以啖之,且解目前之紛。
』于是,依其式為誓書,再差趙良嗣至金。
金亦以誓書與宋,其詞曰:『維天輔七年歲次癸卯四月甲申朔八日辛卯,大金皇帝緻誓于大宋皇帝阙下。
惟信與義,取天下之大器也。
以通神明之心,以除天地之害。
以契丹國主失道,民墜塗炭,肆用興師,事在誅吊。
貴國遣使航海計議,若并有遼國,願得幽燕,當時已曾依允。
乃者親領兵至燕,不攻自下,尚念方欲好,以燕京、涿、易、檀、順、景、薊與之如約。
今承來書,緣為遼國已為大金所有,舊與契丹銀二十萬兩,絹三十萬匹,并燕租六分中,止取其一,計一百萬缗,已載前後往複議定國書,并支綠礬二千栲,所貴久通歡好,庶保萬世。
苟違此約,天地鑒之,社稷傾危,子孫不紹。
如變渝在彼,一準誓約,不以所與為定。
』(文畢。
) 宋太師童貫、蔡攸入城撫定,次日,浚濠增壁。
金以禦押地圖付宋。
班師悉驅燕之金帛子女東徙,而以空城與宋。
或告燕人曰:『汝之東遷,非金人意,南朝留常勝軍利與田宅給之耳。
』(常勝軍,郭藥師軍也。
)燕人皆怨說粘罕,不當與宋全燕。
粘罕欲止割,旻謂粘罕曰:『我已與宋有誓,不可忘也。
我死,汝則為之。
』于是粘罕西去,而遣左企弓等部定燕京之民東歸當過于州。
初,旻下燕時,遼将張覺在平州,因而撫之,以為留守,而覺心不服。
又金每得州縣,多徙其民東去,于是平州之人,皆言金人始則存燕,終則俘掠,人必不安。
及左企弓發粘罕欲以兵送之,企弓等辭曰:『如此,是使之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