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臟腑經絡先後病脈證治第一
五臟屬陰,六腑屬陽。
《內經》雲:五臟藏精氣而不洩,故滿而不能實。
六腑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
然臟有五,而扁鵲謂有六臟者,因腎有兩臟,其左為腎,右為命門也。
腑有六,而止言五腑者,以五臟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屬於五臟,故言腑有五焉。
又《內經》雲:形臟四,神臟五。
則自心、肝、脾、肺、腎而外,若頭角者,耳目者,口齒者,胸中者,亦得名之為臟,而以類推焉。
經者,手足三陰三陽,合為十二經也。
直者為經,橫者為絡,循內者為經,浮外者為絡。
《難經》雲:經有十二,絡有十五。
蓋又有陽蹻之絡,陰蹻之絡及脾之大絡也。
《素問》雲:經有常色,而絡無常變也。
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隨四時而行者也。
先後病者,總臟腑經絡而言。
蓋臟腑經絡相傳之病,有先有後,治臟腑經絡之病者,亦有宜先宜後雲爾。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補之。
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
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
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
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則傷肺;肺被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
則肝自愈。
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
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
經雲:虛虛實實。
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
餘臟仿此。
此所謂治臟腑之病也。
當以肝虛用此法一句為主,通節皆治肝虛之法也。
肝屬木,脾屬土,木能剋土,故當先實脾以培土。
土無定位,寄旺於四時之季月(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是也)。
故雲四季脾旺不受邪也。
夫見肝之病,此肝之已病者也。
肝病實脾,此脾尚未病而先治之。
夫人稟五常,因風氣而生長,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
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
若五臟元貞通暢,人即安和,客氣邪風,中人多死。
千般疢難,不越三條:一者,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也(邪自表入裡,故為內因)。
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肢竅、血脈、皮膚,病在外,為外因)。
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此不內外因)。
以此詳之,病由都盡。
若人能養慎,不令邪風乾忤經絡,適中經絡,未流傳臟腑,即醫治之。
四肢才覺重滯,即導引吐納,針灸膏摩,勿令九竅閉塞,更能無犯王法,禽獸災傷(災傷二字,兼承王法、禽獸言)。
房室勿令竭乏,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
不遣形體有衰,病則無由入其腠理(遣,使也)。
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
理者,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
前節雲上工治未病,此雲不遣形體有衰,病無由入其腠理,亦治未病之意也。
五常者,人之性,即仁義禮智信也。
人因風氣生長,言風兼言氣者,以風中有氣。
如《莊子》雲大塊噫氣,《禮經》雲煦嫗覆育萬物是也。
《靈樞》雲,風從其所居之鄉來者,為實風,主長養萬物,是因風氣而生也。
從其沖後來者,為虛風,主殺主害。
《素問》雲,風者百病之始,是因風氣而獸也。
通節以元真二字為主。
元真者,藏真之元氣,(《經》雲藏真散於肝,通於心,濡於脾,高於肺,下於腎。
)所謂天真是也。
五臟元真通暢,人即安和。
即《內經》恬澹虛無,真氣從之,精神內守,病安從來也。
客氣者,客忤不正之氣,以邪從外感,如客自外來,故雲客氣也。
邪風者,《經》雲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臟,邪氣發病。
又雲,虛邪賊風,避之有時,故中人多死也。
三條,即內因、外因、不內外因也。
頭面七竅,合前後二陰為九竅也(三焦又見中卷第十一篇)。
李時珍曰:三焦者元氣之別使;命門者三焦之本原。
蓋一原一委也。
命門,指所居之府而名,為藏精系胞之物。
三焦,指分治之部而名,為出納腐熟之司。
蓋一以體名,一以用名。
其體非脂非肉,白膜裹之,在七節之旁,兩腎之間,二系著脊,下通二腎,上通心肺,貫屬於腦,為生命之原,相火之主,精氣之府,人物皆有之,生人生物皆由此出。
《靈樞·本臟論》已著其厚薄緩急之狀。
扁鵲《難經》不知原委體用之分,以右腎為命門,謂三焦有名無形者,非也。
問曰:病有氣色見於面部,願聞其說。
師曰:鼻頭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
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
色黃者,胸上有寒。
色白者,亡血也。
設微赤非時者,死。
其目正圓者,痓,不治。
又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者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
治病有望、聞、問、切四法,此望而知之之法也。
蓋面為諸陽之會,《內經》雲:聲合五音,色合五行。
脈以應月,色以應日。
又雲: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
故氣色可驗於面部。
脾屬土,鼻者土之位,青者木之色。
鼻頭色青,是肝木侮脾土。
以脾經入腹,色青為寒,故主腹痛,苦冷,死也。
黑為水色,鼻頭色微黑,是水來乘土,故主有水氣。
脾脈上膈,胃脈下膈,皆喜溫惡寒,若胸上有寒,則中焦塞窒,胃不能受納水穀,脾不能運化精微,故自現其本色而黃也。
血者心之所主,《內經》雲:心合脈,其榮色也,又心之華在面。
亡血,則血無以華其色而心氣衰。
《經》雲血脫者色白,夭然不澤是也。
微赤見於秋月,是火來剋金,為非其時,故主死。
痓屬太陽症,目者,心之使,神之舍也。
目正圓者不治,以太陽脈起目內眥。
《經》雲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也。
肝木色青,腹乃脾部,此木實則痛,故主腹痛也。
腎藏精,勞則精竭傷腎,故本色見而黑。
《經》雲:煩勞則張,精絕。
又雲腎虛面如漆柴是也。
風為陽邪,故色赤。
本經雲:裡水者,一身面目黃腫,小便不利。
黃家濕熱內瘀,小便不利,故身黃者,便難也(一雲小便淋閉,鼻色必黃,則黃色專主界言。
蓋鼻者肺之竅,肺主通調水道,今小便難者,以熱灼津液,水道不利,故鬱蒸而鼻發黃色也。
)鮮明者,水之色。
留飲者,水所聚。
本經雲:水病,目下有臥蠶,面目鮮澤是也。
師曰:病人語聲寂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
此聞而知之之法也。
骨節、心膈、頭中諸病,皆指疼痛言。
而痛病之發於語聲,有各異者,以所痛之部位不同也。
驚呼者,忽然而呼,若驚狀也。
蓋骨節痛無常時,或暫時痛止,則語聲寂然,及忽然掣痛,則亦忽然驚呼。
《內經》雲:肝主筋,諸筋皆屬於節。
又雲:肝病發驚駭,肝在聲為呼。
此驚呼者,肝病也。
《經》所謂風氣通於肝,諸痛屬於木是也(肝屬木)人胸前有膈膜一層,前齊鳩尾,後齊脊骨之十一椎,遮隔濁氣,不使上熏心肺,故名膈(心在膈上)。
肺雖主聲音,然腎為生氣之原,呼吸之門,則語聲發於腎間動氣,自下而達上者也。
心膈間病,則上焦阻塞,礙其上達之氣道,故語聲喑喑然不徹也(喑喑者,呻吟低小之聲。
不徹者,聲不透達也)。
若頭在上部(三陽經皆上頭,肝經出額交巔),病則與胸中氣道無礙,語聲得以上達透徹,故聲長。
然頭者,精神之府,病則精神虛憊,故語聲仍啾啾然細而長也(啾啾,痛楚不耐煩之聲。
) 師曰:息搖肩者,心中堅。
息引胸中上氣者,咳。
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吐沫。
一呼一吸謂之息。
肺主氣,凡呼吸皆屬於肺。
堅,實也。
心中血結氣聚,呼吸則氣道不利,難以升降,牽引而痛,肩為搖聳,此邪實也。
《內經》雲:皮毛者,肺之合也。
皮毛先受邪氣,邪氣以從其合也。
其寒飲食入胃,從肺脈上至於肺,則肺寒外內合邪,則為肺咳,故息引胸中上氣者,咳。
此氣逆也。
本經雲:熱在上焦者,因咳為肺痿。
張口短氣者,欲咳不能咳,乃喘喝不寧之狀。
氣虛不能攝涎,故吐沫,此肺虛也。
師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即愈,虛者不治。
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
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
《難經》雲:呼出心與肺,吸入腎與肝。
中焦實,則上下之氣不得升降,欲呼不得出,欲吸不能入,故吸而微數者,氣促也。
《經》雲:短氣腹滿而喘,可攻裡也。
下去中焦之實,則上下之氣宣通,可以升降自如而愈矣。
虛者,邪盛正衰,既不可下,又不可補,故不治。
邪在心肺者,其氣升而不降,但浮於上焦,以上焦部位甚近,故吸促(促者,急也)。
病在肝腎者,丹田元氣將絕,氣又降而難升,移時方得一吸,不能接續如常,以下焦部位甚遠,但覺出入之氣濡遲,故吸遠(遠字作遲字解,與促字對看)。
此正虛,邪亦不盛,但雲難治。
若呼吸動搖振振,則氣與形離,虛之極矣,故不治(振,動也,振振,動搖之貌)。
李升璽曰:呼吸相連,不呼則亦不吸,吸後必緻再呼,故言吸,而呼在其中。
然獨言吸者,以氣之入為主也。
師曰:寸口脈動者,因其王時而動,假令肝王色青,四時各隨其色。
肝色青而反色白,非其時色脈,皆當病。
脈有寸、關、尺三部。
凡經中單言寸脈,則不及關尺。
如言寸口,則有但指寸脈而別乎關尺者,亦有兼舉寸、關、尺三部而總名為寸口者。
以此脈即肺經之太淵穴,去尺澤穴一尺,故名尺,去魚際穴一寸,故名寸也,如《難經》雲:寸口者,脈之大會。
《內經》雲:氣口成寸,以決死生。
氣口,即寸口,此皆統舉寸、關、尺三部而言者也。
因其王時而動者,如春時木旺,則肝脈動而弦,其色青;夏時火旺,則心脈動而鉤,其色赤;長夏土旺,則脾脈動而緩,其色黃;秋時金旺,則肺脈動而毛,其色白;冬時水旺,則腎脈動而石,其色黑。
是四時各隨其色也。
肝色青而反色白,則金來剋木,故力非時。
推而言之,心色赤而反色黑,脾色黃而反色青,肺色白而反色赤,腎色黑而反色黃,皆非時色脈,而當病者也。
問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過,何謂也?師曰:冬至之後,甲子夜半少陽起,少陽之時,陽始生,天氣溫和。
以未得甲子天因溫和,此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溫和,此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溫如盛夏五六月時,此為至而太過也。
人身通乎天地,以陽氣為主,若天地之陽氣不和,則人身之陽氣亦乖,感之者,遂有傷寒溫暑時病等疾。
故推冬至後甲子日,夜半甲子時少陽起為定例,以陽生於子也。
少陽者,甲膽一陽之氣,謂之初陽,又名稚陽。
因陽氣初生,未壯盛也,(《易經》復卦雲: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安靜養微陽也。
)有未至者,以未得甲子言也。
有至者,以已得甲子言也。
而至、而不至、而不去、而太過,以天氣溫和、未溫和、或大寒、或如盛夏言也。
此即天時節氣寒暖之乖沴,而人因此受病矣。
按:黃帝使大撓作甲子,以正天時。
造歷者取冬至年月日時,皆會於子,為曆元。
後則陰陽度數不齊,不能皆會於子,越數千餘年,而後冬至,始得年月日時,復會於子。
故每年甲子俱在冬至之後。
然堯時甲子冬至日在虛一度。
後至秦莊襄元年,凡二千二十八年,冬至日在鬥二十二度。
迄宋慶曆甲申,凡一千二百九十二年,冬至日在鬥五度。
今已在箕六度矣,上距堯時差四十餘度,不幾差四十餘日乎。
今寒燠愆期不時,或者歲差故耶(出《群書備考》)。
則至與不至或不去太過等,未必不由此也。
師曰:病人脈浮者在前,其病在表;浮者在後,其病在裡。
腰痛背強不能行,必短氣而極也。
寸脈為前,屬陽。
凡外感者,寸脈必浮,故主病在表。
尺脈為後,屬陰。
其脈不當浮而浮,此腎氣虛損之象。
本經雲尺脈浮為傷腎是也。
故主病在裡。
《靈樞》雲:腎脈上股貫脊。
故虛則腰病背強不能行。
又腎為生氣之原,呼吸之門,故短氣而極者,精血已竭。
五勞六極之謂,此皆病在裡之症也。
問曰:《經》雲厥陽獨行,何謂也?師曰:此為有陽無陰,故稱厥陽。
厥陽,即陽厥也。
《內經》雲: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下者足也)。
熱厥必起於足下者,以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
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故陽氣勝則足下熱也。
又雲:酒氣與穀氣相薄,熱盛於中,故熱遍於身。
夫酒氣盛而慓悍,腎氣衰,故手足為之熱也。
又雲:有病怒狂者,名曰陽厥。
蓋陽明常動,巨陽少陽不動。
不動而動,大疾,此其候也。
此厥陽獨行,有陽無陰之大概也。
問曰: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搏,血氣入臟即死,入腑即愈,此為卒厥,何謂也?師曰:唇口青,身冷,為入臟,即死。
如身和,汗自出,為入腑,即愈(卒音猝。
) 厥,逆也。
卒厥者,猝然僵仆,昏不知人也。
實則邪氣在內,故脈沉。
氣與風痰鼓激,故脈滑。
臟屬陰而在裡,唇青身冷,陰寒盛也。
故入臟即死。
腑為陽而屬表,身和汗出,陽氣通也,故入腑即愈。
(按:厥症有六,陽厥、陰厥、痰厥、氣厥、蛔厥、屍厥是也。
又仲景《傷寒論》雲: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屍厥。
) 問曰:脈脫入臟即死,入腑即愈,何謂也?師曰:非為—病,百病皆然。
譬如浸淫瘡,從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
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
病在外者,可治。
入裡者,即死。
此承前節說來。
前卒厥脈沉滑者,有入臟入腑之異,此並言脈脫者,又有入臟入腑之異,亦指卒厥而言。
浸淫瘡,濕漬腐爛不已。
從口流向四肢,則自內出外,邪氣漸散之兆,故可治。
從四肢流來入口,則自外侵裡,邪氣漸深之徵,故不可治。
然入腑者,病在外而淺,故可治。
入臟者,病在裡而深,故即死耳。
李瑋西曰:病在外二句,推開說概指諸病而言,即上文百病皆然之意。
入裡者死,如痹氣入臟,腳氣衝心之類。
仲景治少陰下利,厥逆無脈者,白通加豬膽汁湯。
服湯脈暴出者死,以正氣驟洩也;微續者生,以陽氣漸復也。
此又為脈脫者,決死生之明驗歟。
或問曰:既雲脈脫,則其人必死矣,遑問入臟入腑乎?曰:此因卒厥一時氣逆,故脈為之伏匿,望其陽氣漸復,而脈漸起耳。
若果真氣絕而脈脫,且奈之何哉。
問曰:陽病十八,何謂也?師曰:頭痛,項,腰、脊、臂、腳掣痛。
陰病十八;何謂也?師曰:咳,上氣。
喘,噦,咽,腸鳴脹痛,心痛拘急。
五臟病各有十八,合為九十病。
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為一百八病。
五勞、七傷、六極,婦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
清邪居上,濁邪居下。
大邪中表,小邪中裡,?飪之邪,從口入者,宿食也。
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風中於前,寒中於暮,濕傷於下,霧傷於上,風令脈浮,寒令脈急,霧傷皮腠,濕流關節,食傷脾胃,極寒傷經,極熱傷絡。
頭項等皆在表,故為陽病。
咳、上氣等,皆屬裡,故為陰病。
清邪居上,即霧傷於上也(霧性陰寒滲潤,不似雨露暴注淋漓,故名清邪)。
濁邪居下,即濕傷於下也。
風為百病之長,故名大邪,風傷衛,故中表。
寒氣遒緊,故名小邪,寒傷榮,故中裡。
?飪邪從口入,即後濕傷脾胃也。
五邪,即風、寒、霧、濕、熱也。
法者,條理也。
度者,時候也。
風為陽邪,故中於午前,以午前屬陽也。
寒為陰邪,故中於日暮,以日暮屬陰也。
風性鼓動,故令脈浮,寒性凝斂,故令脈急。
(脈急與脈數異,脈數者,以至數速疾而言,脈急者,寒邪鼓激,脈體勁直,切指按之,緊如弦者是也。
)霧為清邪,濛濛滲溉,故傷上部,又傷皮腠。
濕為濁邪,重滯浸灌,故傷下部,又流關節。
循內者為經,浮外者為絡。
寒傷營,深中於裡,則經脈凝澀,故傷經。
熱氣浮外,又夏氣在絡,故傷絡也。
按六微取之於合,胃合入於三裡,大腸合入於巨虛、上廉,小腸合入於巨虛、下廉,三焦合入於委陽,膀胱合入於委中央,膽合入於陽陵泉。
凡六合所病,皆屬於微,微者,邪在六腑,而外合於經絡,為病之輕微者也。
五勞者,心勞神損,肺勞氣損,脾勞食損,肝勞血損,腎勞精損也。
七傷者,大飽傷脾,大怒氣逆傷肝,強力舉重、久坐濕地傷腎,形寒飲冷傷肺,憂愁思慮傷心,風雨寒暑傷形,大怒恐懼傷志也。
六極者,肝傷筋極,心傷脈極,脾傷肉極,肺傷氣極,腎傷骨極,臟腑氣衰,視聽已卸、為精極也。
婦人三十六病,《千金方》載十二癥、九痛、七害、五傷、三痼不通是也。
問曰:病有急當救裡救表者,何謂也?師曰:病,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者,急當救裡。
後身體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也。
此治傷寒例也。
傷寒裡症已實而表症尚在者,當先解表而後攻裡,若先下之,則裡虛表邪陷裡,為結胸痞滿等病。
如表症未罷,裡症已虛者,宜先救裡而後治表。
蓋治以裡虛為重也,今病表症未除,醫誤下之,下利清穀,此裡虛也,故雖身疼痛,急當救裡,後得清便自調,則裡症已愈。
尚身體疼痛,表症仍在,故急當救表也(《傷寒論》救裡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當先治其卒病,後乃治其痼疾也。
上節因病有表裡,而為治之緩急,此節又因病有新舊,而為治之先後。
舊病為痼疾,宜緩以治本,新病為卒病(謂猝然得之者),宜急則治標也。
按:本篇名臟腑經絡先後病,如首節肝病傳脾,是臟腑病也。
次節經絡受邪入臟腑,又雲適中經絡,是經絡病也。
此節痼疾加以卒病,是先後病也。
一篇血脈關鍵在此。
師曰:五臟病各有得者愈,五臟病各有所惡,各隨其所不喜者為病。
病者素不應食,而反暴思之,必發熱也。
《難經》雲: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當與寸口尺內相應。
假令色青,脈當弦而急;色赤,脈中緩而大;色白,脈浮澀而短;色黑,脈沉濡而滑。
是色脈相應。
為各有得,故愈也
《內經》雲:五臟藏精氣而不洩,故滿而不能實。
六腑傳化物而不藏,故實而不能滿也。
然臟有五,而扁鵲謂有六臟者,因腎有兩臟,其左為腎,右為命門也。
腑有六,而止言五腑者,以五臟各一腑,三焦亦是一腑,然不屬於五臟,故言腑有五焉。
又《內經》雲:形臟四,神臟五。
則自心、肝、脾、肺、腎而外,若頭角者,耳目者,口齒者,胸中者,亦得名之為臟,而以類推焉。
經者,手足三陰三陽,合為十二經也。
直者為經,橫者為絡,循內者為經,浮外者為絡。
《難經》雲:經有十二,絡有十五。
蓋又有陽蹻之絡,陰蹻之絡及脾之大絡也。
《素問》雲:經有常色,而絡無常變也。
陰絡之色應其經,陽絡之色變無常,隨四時而行者也。
先後病者,總臟腑經絡而言。
蓋臟腑經絡相傳之病,有先有後,治臟腑經絡之病者,亦有宜先宜後雲爾。
問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師曰:夫治未病者,見肝之病,知肝傳脾,當先實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補之。
中工不曉相傳,見肝之病,不解實脾,惟治肝也。
夫肝之病,補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藥調之。
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
脾能傷腎,腎氣微弱,則水不行;水不行,則心火氣盛,則傷肺;肺被傷,則金氣不行;金氣不行,則肝氣盛。
則肝自愈。
此治肝補脾之要妙也。
肝虛則用此法,實則不在用之。
經雲:虛虛實實。
補不足,損有餘,是其義也。
餘臟仿此。
此所謂治臟腑之病也。
當以肝虛用此法一句為主,通節皆治肝虛之法也。
肝屬木,脾屬土,木能剋土,故當先實脾以培土。
土無定位,寄旺於四時之季月(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是也)。
故雲四季脾旺不受邪也。
夫見肝之病,此肝之已病者也。
肝病實脾,此脾尚未病而先治之。
夫人稟五常,因風氣而生長,風氣雖能生萬物,亦能害萬物。
如水能浮舟,亦能覆舟。
若五臟元貞通暢,人即安和,客氣邪風,中人多死。
千般疢難,不越三條:一者,經絡受邪,入臟腑,為內所因也(邪自表入裡,故為內因)。
二者,四肢九竅,血脈相傳,壅塞不通,為外皮膚所中也(肢竅、血脈、皮膚,病在外,為外因)。
三者,房室、金刃、蟲獸所傷(此不內外因)。
以此詳之,病由都盡。
若人能養慎,不令邪風乾忤經絡,適中經絡,未流傳臟腑,即醫治之。
四肢才覺重滯,即導引吐納,針灸膏摩,勿令九竅閉塞,更能無犯王法,禽獸災傷(災傷二字,兼承王法、禽獸言)。
房室勿令竭乏,服食節其冷熱苦酸辛甘。
不遣形體有衰,病則無由入其腠理(遣,使也)。
腠者,是三焦通會元真之處,為血氣所注。
理者,是皮膚臟腑之文理也。
前節雲上工治未病,此雲不遣形體有衰,病無由入其腠理,亦治未病之意也。
五常者,人之性,即仁義禮智信也。
人因風氣生長,言風兼言氣者,以風中有氣。
如《莊子》雲大塊噫氣,《禮經》雲煦嫗覆育萬物是也。
《靈樞》雲,風從其所居之鄉來者,為實風,主長養萬物,是因風氣而生也。
從其沖後來者,為虛風,主殺主害。
《素問》雲,風者百病之始,是因風氣而獸也。
通節以元真二字為主。
元真者,藏真之元氣,(《經》雲藏真散於肝,通於心,濡於脾,高於肺,下於腎。
)所謂天真是也。
五臟元真通暢,人即安和。
即《內經》恬澹虛無,真氣從之,精神內守,病安從來也。
客氣者,客忤不正之氣,以邪從外感,如客自外來,故雲客氣也。
邪風者,《經》雲八風發邪,以為經風,觸五臟,邪氣發病。
又雲,虛邪賊風,避之有時,故中人多死也。
三條,即內因、外因、不內外因也。
頭面七竅,合前後二陰為九竅也(三焦又見中卷第十一篇)。
李時珍曰:三焦者元氣之別使;命門者三焦之本原。
蓋一原一委也。
命門,指所居之府而名,為藏精系胞之物。
三焦,指分治之部而名,為出納腐熟之司。
蓋一以體名,一以用名。
其體非脂非肉,白膜裹之,在七節之旁,兩腎之間,二系著脊,下通二腎,上通心肺,貫屬於腦,為生命之原,相火之主,精氣之府,人物皆有之,生人生物皆由此出。
《靈樞·本臟論》已著其厚薄緩急之狀。
扁鵲《難經》不知原委體用之分,以右腎為命門,謂三焦有名無形者,非也。
問曰:病有氣色見於面部,願聞其說。
師曰:鼻頭色青,腹中痛,苦冷者,死。
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
色黃者,胸上有寒。
色白者,亡血也。
設微赤非時者,死。
其目正圓者,痓,不治。
又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者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
治病有望、聞、問、切四法,此望而知之之法也。
蓋面為諸陽之會,《內經》雲:聲合五音,色合五行。
脈以應月,色以應日。
又雲: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
故氣色可驗於面部。
脾屬土,鼻者土之位,青者木之色。
鼻頭色青,是肝木侮脾土。
以脾經入腹,色青為寒,故主腹痛,苦冷,死也。
黑為水色,鼻頭色微黑,是水來乘土,故主有水氣。
脾脈上膈,胃脈下膈,皆喜溫惡寒,若胸上有寒,則中焦塞窒,胃不能受納水穀,脾不能運化精微,故自現其本色而黃也。
血者心之所主,《內經》雲:心合脈,其榮色也,又心之華在面。
亡血,則血無以華其色而心氣衰。
《經》雲血脫者色白,夭然不澤是也。
微赤見於秋月,是火來剋金,為非其時,故主死。
痓屬太陽症,目者,心之使,神之舍也。
目正圓者不治,以太陽脈起目內眥。
《經》雲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也。
肝木色青,腹乃脾部,此木實則痛,故主腹痛也。
腎藏精,勞則精竭傷腎,故本色見而黑。
《經》雲:煩勞則張,精絕。
又雲腎虛面如漆柴是也。
風為陽邪,故色赤。
本經雲:裡水者,一身面目黃腫,小便不利。
黃家濕熱內瘀,小便不利,故身黃者,便難也(一雲小便淋閉,鼻色必黃,則黃色專主界言。
蓋鼻者肺之竅,肺主通調水道,今小便難者,以熱灼津液,水道不利,故鬱蒸而鼻發黃色也。
)鮮明者,水之色。
留飲者,水所聚。
本經雲:水病,目下有臥蠶,面目鮮澤是也。
師曰:病人語聲寂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
此聞而知之之法也。
骨節、心膈、頭中諸病,皆指疼痛言。
而痛病之發於語聲,有各異者,以所痛之部位不同也。
驚呼者,忽然而呼,若驚狀也。
蓋骨節痛無常時,或暫時痛止,則語聲寂然,及忽然掣痛,則亦忽然驚呼。
《內經》雲:肝主筋,諸筋皆屬於節。
又雲:肝病發驚駭,肝在聲為呼。
此驚呼者,肝病也。
《經》所謂風氣通於肝,諸痛屬於木是也(肝屬木)人胸前有膈膜一層,前齊鳩尾,後齊脊骨之十一椎,遮隔濁氣,不使上熏心肺,故名膈(心在膈上)。
肺雖主聲音,然腎為生氣之原,呼吸之門,則語聲發於腎間動氣,自下而達上者也。
心膈間病,則上焦阻塞,礙其上達之氣道,故語聲喑喑然不徹也(喑喑者,呻吟低小之聲。
不徹者,聲不透達也)。
若頭在上部(三陽經皆上頭,肝經出額交巔),病則與胸中氣道無礙,語聲得以上達透徹,故聲長。
然頭者,精神之府,病則精神虛憊,故語聲仍啾啾然細而長也(啾啾,痛楚不耐煩之聲。
) 師曰:息搖肩者,心中堅。
息引胸中上氣者,咳。
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吐沫。
一呼一吸謂之息。
肺主氣,凡呼吸皆屬於肺。
堅,實也。
心中血結氣聚,呼吸則氣道不利,難以升降,牽引而痛,肩為搖聳,此邪實也。
《內經》雲:皮毛者,肺之合也。
皮毛先受邪氣,邪氣以從其合也。
其寒飲食入胃,從肺脈上至於肺,則肺寒外內合邪,則為肺咳,故息引胸中上氣者,咳。
此氣逆也。
本經雲:熱在上焦者,因咳為肺痿。
張口短氣者,欲咳不能咳,乃喘喝不寧之狀。
氣虛不能攝涎,故吐沫,此肺虛也。
師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即愈,虛者不治。
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
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
《難經》雲:呼出心與肺,吸入腎與肝。
中焦實,則上下之氣不得升降,欲呼不得出,欲吸不能入,故吸而微數者,氣促也。
《經》雲:短氣腹滿而喘,可攻裡也。
下去中焦之實,則上下之氣宣通,可以升降自如而愈矣。
虛者,邪盛正衰,既不可下,又不可補,故不治。
邪在心肺者,其氣升而不降,但浮於上焦,以上焦部位甚近,故吸促(促者,急也)。
病在肝腎者,丹田元氣將絕,氣又降而難升,移時方得一吸,不能接續如常,以下焦部位甚遠,但覺出入之氣濡遲,故吸遠(遠字作遲字解,與促字對看)。
此正虛,邪亦不盛,但雲難治。
若呼吸動搖振振,則氣與形離,虛之極矣,故不治(振,動也,振振,動搖之貌)。
李升璽曰:呼吸相連,不呼則亦不吸,吸後必緻再呼,故言吸,而呼在其中。
然獨言吸者,以氣之入為主也。
師曰:寸口脈動者,因其王時而動,假令肝王色青,四時各隨其色。
肝色青而反色白,非其時色脈,皆當病。
脈有寸、關、尺三部。
凡經中單言寸脈,則不及關尺。
如言寸口,則有但指寸脈而別乎關尺者,亦有兼舉寸、關、尺三部而總名為寸口者。
以此脈即肺經之太淵穴,去尺澤穴一尺,故名尺,去魚際穴一寸,故名寸也,如《難經》雲:寸口者,脈之大會。
《內經》雲:氣口成寸,以決死生。
氣口,即寸口,此皆統舉寸、關、尺三部而言者也。
因其王時而動者,如春時木旺,則肝脈動而弦,其色青;夏時火旺,則心脈動而鉤,其色赤;長夏土旺,則脾脈動而緩,其色黃;秋時金旺,則肺脈動而毛,其色白;冬時水旺,則腎脈動而石,其色黑。
是四時各隨其色也。
肝色青而反色白,則金來剋木,故力非時。
推而言之,心色赤而反色黑,脾色黃而反色青,肺色白而反色赤,腎色黑而反色黃,皆非時色脈,而當病者也。
問曰:有未至而至,有至而不至,有至而不去,有至而太過,何謂也?師曰:冬至之後,甲子夜半少陽起,少陽之時,陽始生,天氣溫和。
以未得甲子天因溫和,此為未至而至也;以得甲子而天未溫和,此為至而不至也;以得甲子而天大寒不解,此為至而不去也;以得甲子而天溫如盛夏五六月時,此為至而太過也。
人身通乎天地,以陽氣為主,若天地之陽氣不和,則人身之陽氣亦乖,感之者,遂有傷寒溫暑時病等疾。
故推冬至後甲子日,夜半甲子時少陽起為定例,以陽生於子也。
少陽者,甲膽一陽之氣,謂之初陽,又名稚陽。
因陽氣初生,未壯盛也,(《易經》復卦雲: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安靜養微陽也。
)有未至者,以未得甲子言也。
有至者,以已得甲子言也。
而至、而不至、而不去、而太過,以天氣溫和、未溫和、或大寒、或如盛夏言也。
此即天時節氣寒暖之乖沴,而人因此受病矣。
按:黃帝使大撓作甲子,以正天時。
造歷者取冬至年月日時,皆會於子,為曆元。
後則陰陽度數不齊,不能皆會於子,越數千餘年,而後冬至,始得年月日時,復會於子。
故每年甲子俱在冬至之後。
然堯時甲子冬至日在虛一度。
後至秦莊襄元年,凡二千二十八年,冬至日在鬥二十二度。
迄宋慶曆甲申,凡一千二百九十二年,冬至日在鬥五度。
今已在箕六度矣,上距堯時差四十餘度,不幾差四十餘日乎。
今寒燠愆期不時,或者歲差故耶(出《群書備考》)。
則至與不至或不去太過等,未必不由此也。
師曰:病人脈浮者在前,其病在表;浮者在後,其病在裡。
腰痛背強不能行,必短氣而極也。
寸脈為前,屬陽。
凡外感者,寸脈必浮,故主病在表。
尺脈為後,屬陰。
其脈不當浮而浮,此腎氣虛損之象。
本經雲尺脈浮為傷腎是也。
故主病在裡。
《靈樞》雲:腎脈上股貫脊。
故虛則腰病背強不能行。
又腎為生氣之原,呼吸之門,故短氣而極者,精血已竭。
五勞六極之謂,此皆病在裡之症也。
問曰:《經》雲厥陽獨行,何謂也?師曰:此為有陽無陰,故稱厥陽。
厥陽,即陽厥也。
《內經》雲:陽氣衰於下,則為寒厥,陰氣衰於下,則為熱厥(下者足也)。
熱厥必起於足下者,以陽氣起於足五指之表。
陰脈者,集於足下而聚於足心,故陽氣勝則足下熱也。
又雲:酒氣與穀氣相薄,熱盛於中,故熱遍於身。
夫酒氣盛而慓悍,腎氣衰,故手足為之熱也。
又雲:有病怒狂者,名曰陽厥。
蓋陽明常動,巨陽少陽不動。
不動而動,大疾,此其候也。
此厥陽獨行,有陽無陰之大概也。
問曰:寸脈沉大而滑,沉則為實,滑則為氣,實氣相搏,血氣入臟即死,入腑即愈,此為卒厥,何謂也?師曰:唇口青,身冷,為入臟,即死。
如身和,汗自出,為入腑,即愈(卒音猝。
) 厥,逆也。
卒厥者,猝然僵仆,昏不知人也。
實則邪氣在內,故脈沉。
氣與風痰鼓激,故脈滑。
臟屬陰而在裡,唇青身冷,陰寒盛也。
故入臟即死。
腑為陽而屬表,身和汗出,陽氣通也,故入腑即愈。
(按:厥症有六,陽厥、陰厥、痰厥、氣厥、蛔厥、屍厥是也。
又仲景《傷寒論》雲:少陰脈不至,腎氣微,少精,血奔氣促迫上入胸膈,宗氣反聚,血結心下,陽氣退下,熱歸陰股,與陰相動,令身不仁,此為屍厥。
) 問曰:脈脫入臟即死,入腑即愈,何謂也?師曰:非為—病,百病皆然。
譬如浸淫瘡,從口起流向四肢者,可治。
從四肢流來入口者,不可治。
病在外者,可治。
入裡者,即死。
此承前節說來。
前卒厥脈沉滑者,有入臟入腑之異,此並言脈脫者,又有入臟入腑之異,亦指卒厥而言。
浸淫瘡,濕漬腐爛不已。
從口流向四肢,則自內出外,邪氣漸散之兆,故可治。
從四肢流來入口,則自外侵裡,邪氣漸深之徵,故不可治。
然入腑者,病在外而淺,故可治。
入臟者,病在裡而深,故即死耳。
李瑋西曰:病在外二句,推開說概指諸病而言,即上文百病皆然之意。
入裡者死,如痹氣入臟,腳氣衝心之類。
仲景治少陰下利,厥逆無脈者,白通加豬膽汁湯。
服湯脈暴出者死,以正氣驟洩也;微續者生,以陽氣漸復也。
此又為脈脫者,決死生之明驗歟。
或問曰:既雲脈脫,則其人必死矣,遑問入臟入腑乎?曰:此因卒厥一時氣逆,故脈為之伏匿,望其陽氣漸復,而脈漸起耳。
若果真氣絕而脈脫,且奈之何哉。
問曰:陽病十八,何謂也?師曰:頭痛,項,腰、脊、臂、腳掣痛。
陰病十八;何謂也?師曰:咳,上氣。
喘,噦,咽,腸鳴脹痛,心痛拘急。
五臟病各有十八,合為九十病。
人又有六微,微有十八病,合為一百八病。
五勞、七傷、六極,婦人三十六病,不在其中。
清邪居上,濁邪居下。
大邪中表,小邪中裡,?飪之邪,從口入者,宿食也。
五邪中人,各有法度,風中於前,寒中於暮,濕傷於下,霧傷於上,風令脈浮,寒令脈急,霧傷皮腠,濕流關節,食傷脾胃,極寒傷經,極熱傷絡。
頭項等皆在表,故為陽病。
咳、上氣等,皆屬裡,故為陰病。
清邪居上,即霧傷於上也(霧性陰寒滲潤,不似雨露暴注淋漓,故名清邪)。
濁邪居下,即濕傷於下也。
風為百病之長,故名大邪,風傷衛,故中表。
寒氣遒緊,故名小邪,寒傷榮,故中裡。
?飪邪從口入,即後濕傷脾胃也。
五邪,即風、寒、霧、濕、熱也。
法者,條理也。
度者,時候也。
風為陽邪,故中於午前,以午前屬陽也。
寒為陰邪,故中於日暮,以日暮屬陰也。
風性鼓動,故令脈浮,寒性凝斂,故令脈急。
(脈急與脈數異,脈數者,以至數速疾而言,脈急者,寒邪鼓激,脈體勁直,切指按之,緊如弦者是也。
)霧為清邪,濛濛滲溉,故傷上部,又傷皮腠。
濕為濁邪,重滯浸灌,故傷下部,又流關節。
循內者為經,浮外者為絡。
寒傷營,深中於裡,則經脈凝澀,故傷經。
熱氣浮外,又夏氣在絡,故傷絡也。
按六微取之於合,胃合入於三裡,大腸合入於巨虛、上廉,小腸合入於巨虛、下廉,三焦合入於委陽,膀胱合入於委中央,膽合入於陽陵泉。
凡六合所病,皆屬於微,微者,邪在六腑,而外合於經絡,為病之輕微者也。
五勞者,心勞神損,肺勞氣損,脾勞食損,肝勞血損,腎勞精損也。
七傷者,大飽傷脾,大怒氣逆傷肝,強力舉重、久坐濕地傷腎,形寒飲冷傷肺,憂愁思慮傷心,風雨寒暑傷形,大怒恐懼傷志也。
六極者,肝傷筋極,心傷脈極,脾傷肉極,肺傷氣極,腎傷骨極,臟腑氣衰,視聽已卸、為精極也。
婦人三十六病,《千金方》載十二癥、九痛、七害、五傷、三痼不通是也。
問曰:病有急當救裡救表者,何謂也?師曰:病,醫下之,續得下利清穀不止,身體疼痛者,急當救裡。
後身體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也。
此治傷寒例也。
傷寒裡症已實而表症尚在者,當先解表而後攻裡,若先下之,則裡虛表邪陷裡,為結胸痞滿等病。
如表症未罷,裡症已虛者,宜先救裡而後治表。
蓋治以裡虛為重也,今病表症未除,醫誤下之,下利清穀,此裡虛也,故雖身疼痛,急當救裡,後得清便自調,則裡症已愈。
尚身體疼痛,表症仍在,故急當救表也(《傷寒論》救裡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當先治其卒病,後乃治其痼疾也。
上節因病有表裡,而為治之緩急,此節又因病有新舊,而為治之先後。
舊病為痼疾,宜緩以治本,新病為卒病(謂猝然得之者),宜急則治標也。
按:本篇名臟腑經絡先後病,如首節肝病傳脾,是臟腑病也。
次節經絡受邪入臟腑,又雲適中經絡,是經絡病也。
此節痼疾加以卒病,是先後病也。
一篇血脈關鍵在此。
師曰:五臟病各有得者愈,五臟病各有所惡,各隨其所不喜者為病。
病者素不應食,而反暴思之,必發熱也。
《難經》雲: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當與寸口尺內相應。
假令色青,脈當弦而急;色赤,脈中緩而大;色白,脈浮澀而短;色黑,脈沉濡而滑。
是色脈相應。
為各有得,故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