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教正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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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身為善之因;其受罪也,當歸于己身耳。
或謂人之享福受禍,根乃種於祖父。
有時積善,子孫福德;或有疾病,延染後嗣。
子之形貌,或肖父母;靈魂心性,大抵如之。
彼所謂前身者,茫無蹤迹、毫不記憶;不若言根於祖父者,猶為人之見聞所及,且合於聖教所雲。
元祖亞當獲罪上帝,贻禍子孫,亦合於上帝十誡中言:“惡我,禍之,自父及子,至三四世;愛我、守我誡者,福之至千百世。
”其明征也。
如雲人生勞苦患難由于前世之事,則使人忽其罪過,不念今生如何作惡,亦不思如何贖罪除愆。
5、僧人不能滅罪破獄 佛氏又言,罪業能設法以苟免:延僧看誦,水陸道場,地獄可破,亡靈可度。
畢竟此種作為,有何功德?可破獄度亡?凡人既死,上帝已定其審判。
世人何能挽回?縱千日誦經,上帝未肯追改前旨。
悲哉!世人自忘其善惡之報、徒假功德之名,欲救靈魂,枉費時日,悖逆帝命。
夫耶稣代我捐軀贖罪,俾我得稱為義,其功德莫大乎是。
保羅曰:“爾曹以恩得救,由於信主。
非由己也,上帝所賜;非恃功,無可誇。
”由此觀之,豈複有他功德哉? 第五節論三寶 一、三寶釋義 佛氏言,世人出家,必皈依三寶。
三寶者:佛、法、僧,即梵語佛陀、達摩、僧伽是也。
“佛”字緩讀,謂之佛陀;佛所說之法,謂之達摩;沙門相聚之會,謂之僧伽。
二、當以奉佛之心歸于上帝 論佛。
有所謂七佛者:過去莊嚴劫中三佛,現在賢劫中三佛,合以今釋迦牟尼而為七。
未來劫中佛,當俟彌勒下生。
皆在印度立教,大展法輪雲雲。
愚細考諸佛,惟釋迦如來,為實有其人;馀俱杜撰,無可蹤迹。
又雲千佛出世,一齊說法,其說尤為不根。
彼稱釋迦為本師,香華供奉,一心頂禮,尊之曰:“天人師,諸天諸人受其訓教。
”何言之悖妄,一至於此?佛不過一國賢者,一代偉人,何故必使世人皈依於彼?世之所宜歸依者,惟上帝耳。
彼釋子能以奉佛之心,歸於上帝,則善矣。
三、當以天教實理糾佛法之偏 論法。
如來所說四大苦空,應漸脫離生死,應斷六塵(色、聲、香、味、觸、法),應去心中多欲,乃乘法身船,至涅岸。
如此說來,中自有病。
所謂六塵,皆上帝所命,以為錫嘏之具,非造苦之端。
至脫離生死,不足為美。
今生宜享現在之福;天年有盡,修身以俟之;生前盡其本分,死後升于天堂,可謂循乎天命矣。
人之多欲,由于七情,當觀其如何用法。
若用其至誠恻怛之情,敬事上帝、愛人如己,則多欲未足為累也。
彼之證果,無念無作,身心不動。
如是,則謂之失其本心。
人當以其心與上帝交,以其身為上帝仆,日有孜孜,方是第一身心自在。
彼以涅為大樂,既已無生無死,不知如何算得救度?心思不能運動,其何能行得善事?人有生命,何等寶貴,彼自戕其生,以入涅者,豈非獲至寶而反擲之乎? 四、當拜上帝而非出家導人為善 論僧。
佛言,常念三衣瓦缽,志願出家,常住沙門,棄欲斷愛。
第我細思,人即出家,未必能斬情絕欲;身雖離世,不能離於俗念。
一切世谛,仍在胸中,何苦帶入僧坊佛院,不如依於本等,作本分事之為愈也。
可歎世人,出家有年,依然獲罪。
住世出世,惟以念佛禮忏為事,此非修道之功,且其果有修道之意者鮮也。
未嘗拜天地萬物造化主,未嘗導人為善,則何益哉? 五、當皈依三一上帝 此三者若之何而使盡人皈依之也?未若吾教雲:“在天作證者三:父也,道也,聖神也,此三而一者也。
在地作證者三:神也,水也,血也,此三者亦歸於一也。
”使人之證可信,則上帝之證尤足信。
第六節論沙門 一、沙門本義 梵語“沙門”,譯即“聞”也,言如來說法,大衆聞之也。
或雲:“沙門,即息慈也,言息惡行慈也。
” 二、出家自修與祈求天恩 1、出家修行不能除罪 依彼教義,凡修道之士,必離世俗所處,而歸佛地。
寺院幽靜,山谷深迥,朝夕頌經,以治心;茅蓬為屋,蔬菜為食,不求名利,以治身。
佛知修善為難,故設嚴軌,以為克己之法,因而斷酒禁肉。
又頭則披剃,身則架裟,别於世人。
先受戒律,然後聽教參禅。
嗚呼!殊不知軌條雖繁,戒律雖嚴,不能洗滌中心之習染,不能糾正性情之私曲。
2、上帝之法可治身心 惟上帝所施之法,始可治心,始可全身。
役于上帝,心中惡念自然盡絕,外物之誘不能亂其中。
譬之芟除亂草,數日複萌;必除其根,方能永絕。
治心亦然。
惡色不見,惡音不聞,坐關數年,寂靜一室,此皆外制之功,終不能降服其邪念。
必自内化,方能自正。
則莫如祈求天恩,除我中心之罪根。
然則為善不難,不出家而修較出家更美。
如此士、農、工、商,各務本業,而為上帝之民矣! 三、覺悟與敬主愛人 1、覺悟非真非善 法界四聖,即佛與諸弟子、菩薩、緣覺、聲聞是也。
佛耶,覺也。
菩薩,即覺悟有情。
緣覺者,聞十二因緣而覺,但能自度,不能度人。
聲聞者,聞聲而修證,即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四種是也。
由此觀之,佛以智慧為至極之處,以覺悟為弟子。
造極之處,以善行為小因,以智慧為大果。
豈非不論萬民之本分,而但言賢智所悅之理,高出尋常見識而已。
信其無根之巧言,必輕視仁義在智慧之下矣。
彼言覺悟為第一,而其所言覺悟非真。
如言地、水、火、風,皆為苦空有形之物,為心惡源。
不知心乃諸惡之源,在外之物本無善惡,又何能為惡源? 2、敬主愛人為善 是故,世人不當以最善覺悟為第一;當以虔心敬主、誠服上帝、慈悲公義、孝悌忠信為第一矣。
有教法師問耶稣曰:“先生,律法諸誡孰為大?”耶稣曰:“當一心、一性、一意,愛主爾之上帝,此誡之首而大者。
其次,愛人如己,亦猶是。
二者乃律法先知之綱領也。
” 四、智慧與救贖 1、智慧不能度人 佛氏言:“若非最大弟子,但能自度,不能度人。
惟佛菩薩能救衆生。
”請問:“佛之智慧,誠至高至大,焉能救人?”上帝之外,有此大權者,必無其人。
而如佛言,惟以覺悟之高下,為能度不能度之等級。
試問:“國中有犯死罪者,智慧能救之耶?抑權勢能救之耶?”上帝所統之天地,即一大國也,不雲上帝之權能救人,而雲佛氏之悟能救人,誰信之?誰信之? 2、耶稣代死救生 天下之能救人免難者,惟一耶稣耳。
然其度人,未聞以智慧覺悟為尚也,乃捐軀代死,援人於沉淪之中;流血贖罪,出人於愆尤之地。
豈如佛氏徒尚玄機,空言無補哉! 3、念經不能度靈 今之僧尼,念經度靈,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果有如是大效驗耶?殊未思己罪不能免,而欲免他人之罪,此功德從何而有?罪人不能救罪人,在家出家,俱負重罪,彼此不能相倚仗。
上帝既設地獄,以收罪靈,讀佛經數言,遂能破之,有是理乎?世上囹圄,不能誦經念咒破之,令囚出;而欲破世外囹圄,不更難乎? 4、信耶稣能得救 何不勸人,笃信耶稣,賴其贖罪,去惡向善,畢生修勉,即不受地獄之苦,此則最美之法耳。
五、拜佛與敬上帝 1、拜佛為求利
或謂人之享福受禍,根乃種於祖父。
有時積善,子孫福德;或有疾病,延染後嗣。
子之形貌,或肖父母;靈魂心性,大抵如之。
彼所謂前身者,茫無蹤迹、毫不記憶;不若言根於祖父者,猶為人之見聞所及,且合於聖教所雲。
元祖亞當獲罪上帝,贻禍子孫,亦合於上帝十誡中言:“惡我,禍之,自父及子,至三四世;愛我、守我誡者,福之至千百世。
”其明征也。
如雲人生勞苦患難由于前世之事,則使人忽其罪過,不念今生如何作惡,亦不思如何贖罪除愆。
5、僧人不能滅罪破獄 佛氏又言,罪業能設法以苟免:延僧看誦,水陸道場,地獄可破,亡靈可度。
畢竟此種作為,有何功德?可破獄度亡?凡人既死,上帝已定其審判。
世人何能挽回?縱千日誦經,上帝未肯追改前旨。
悲哉!世人自忘其善惡之報、徒假功德之名,欲救靈魂,枉費時日,悖逆帝命。
夫耶稣代我捐軀贖罪,俾我得稱為義,其功德莫大乎是。
保羅曰:“爾曹以恩得救,由於信主。
非由己也,上帝所賜;非恃功,無可誇。
”由此觀之,豈複有他功德哉? 第五節論三寶 一、三寶釋義 佛氏言,世人出家,必皈依三寶。
三寶者:佛、法、僧,即梵語佛陀、達摩、僧伽是也。
“佛”字緩讀,謂之佛陀;佛所說之法,謂之達摩;沙門相聚之會,謂之僧伽。
二、當以奉佛之心歸于上帝 論佛。
有所謂七佛者:過去莊嚴劫中三佛,現在賢劫中三佛,合以今釋迦牟尼而為七。
未來劫中佛,當俟彌勒下生。
皆在印度立教,大展法輪雲雲。
愚細考諸佛,惟釋迦如來,為實有其人;馀俱杜撰,無可蹤迹。
又雲千佛出世,一齊說法,其說尤為不根。
彼稱釋迦為本師,香華供奉,一心頂禮,尊之曰:“天人師,諸天諸人受其訓教。
”何言之悖妄,一至於此?佛不過一國賢者,一代偉人,何故必使世人皈依於彼?世之所宜歸依者,惟上帝耳。
彼釋子能以奉佛之心,歸於上帝,則善矣。
三、當以天教實理糾佛法之偏 論法。
如來所說四大苦空,應漸脫離生死,應斷六塵(色、聲、香、味、觸、法),應去心中多欲,乃乘法身船,至涅岸。
如此說來,中自有病。
所謂六塵,皆上帝所命,以為錫嘏之具,非造苦之端。
至脫離生死,不足為美。
今生宜享現在之福;天年有盡,修身以俟之;生前盡其本分,死後升于天堂,可謂循乎天命矣。
人之多欲,由于七情,當觀其如何用法。
若用其至誠恻怛之情,敬事上帝、愛人如己,則多欲未足為累也。
彼之證果,無念無作,身心不動。
如是,則謂之失其本心。
人當以其心與上帝交,以其身為上帝仆,日有孜孜,方是第一身心自在。
彼以涅為大樂,既已無生無死,不知如何算得救度?心思不能運動,其何能行得善事?人有生命,何等寶貴,彼自戕其生,以入涅者,豈非獲至寶而反擲之乎? 四、當拜上帝而非出家導人為善 論僧。
佛言,常念三衣瓦缽,志願出家,常住沙門,棄欲斷愛。
第我細思,人即出家,未必能斬情絕欲;身雖離世,不能離於俗念。
一切世谛,仍在胸中,何苦帶入僧坊佛院,不如依於本等,作本分事之為愈也。
可歎世人,出家有年,依然獲罪。
住世出世,惟以念佛禮忏為事,此非修道之功,且其果有修道之意者鮮也。
未嘗拜天地萬物造化主,未嘗導人為善,則何益哉? 五、當皈依三一上帝 此三者若之何而使盡人皈依之也?未若吾教雲:“在天作證者三:父也,道也,聖神也,此三而一者也。
在地作證者三:神也,水也,血也,此三者亦歸於一也。
”使人之證可信,則上帝之證尤足信。
第六節論沙門 一、沙門本義 梵語“沙門”,譯即“聞”也,言如來說法,大衆聞之也。
或雲:“沙門,即息慈也,言息惡行慈也。
” 二、出家自修與祈求天恩 1、出家修行不能除罪 依彼教義,凡修道之士,必離世俗所處,而歸佛地。
寺院幽靜,山谷深迥,朝夕頌經,以治心;茅蓬為屋,蔬菜為食,不求名利,以治身。
佛知修善為難,故設嚴軌,以為克己之法,因而斷酒禁肉。
又頭則披剃,身則架裟,别於世人。
先受戒律,然後聽教參禅。
嗚呼!殊不知軌條雖繁,戒律雖嚴,不能洗滌中心之習染,不能糾正性情之私曲。
2、上帝之法可治身心 惟上帝所施之法,始可治心,始可全身。
役于上帝,心中惡念自然盡絕,外物之誘不能亂其中。
譬之芟除亂草,數日複萌;必除其根,方能永絕。
治心亦然。
惡色不見,惡音不聞,坐關數年,寂靜一室,此皆外制之功,終不能降服其邪念。
必自内化,方能自正。
則莫如祈求天恩,除我中心之罪根。
然則為善不難,不出家而修較出家更美。
如此士、農、工、商,各務本業,而為上帝之民矣! 三、覺悟與敬主愛人 1、覺悟非真非善 法界四聖,即佛與諸弟子、菩薩、緣覺、聲聞是也。
佛耶,覺也。
菩薩,即覺悟有情。
緣覺者,聞十二因緣而覺,但能自度,不能度人。
聲聞者,聞聲而修證,即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四種是也。
由此觀之,佛以智慧為至極之處,以覺悟為弟子。
造極之處,以善行為小因,以智慧為大果。
豈非不論萬民之本分,而但言賢智所悅之理,高出尋常見識而已。
信其無根之巧言,必輕視仁義在智慧之下矣。
彼言覺悟為第一,而其所言覺悟非真。
如言地、水、火、風,皆為苦空有形之物,為心惡源。
不知心乃諸惡之源,在外之物本無善惡,又何能為惡源? 2、敬主愛人為善 是故,世人不當以最善覺悟為第一;當以虔心敬主、誠服上帝、慈悲公義、孝悌忠信為第一矣。
有教法師問耶稣曰:“先生,律法諸誡孰為大?”耶稣曰:“當一心、一性、一意,愛主爾之上帝,此誡之首而大者。
其次,愛人如己,亦猶是。
二者乃律法先知之綱領也。
” 四、智慧與救贖 1、智慧不能度人 佛氏言:“若非最大弟子,但能自度,不能度人。
惟佛菩薩能救衆生。
”請問:“佛之智慧,誠至高至大,焉能救人?”上帝之外,有此大權者,必無其人。
而如佛言,惟以覺悟之高下,為能度不能度之等級。
試問:“國中有犯死罪者,智慧能救之耶?抑權勢能救之耶?”上帝所統之天地,即一大國也,不雲上帝之權能救人,而雲佛氏之悟能救人,誰信之?誰信之? 2、耶稣代死救生 天下之能救人免難者,惟一耶稣耳。
然其度人,未聞以智慧覺悟為尚也,乃捐軀代死,援人於沉淪之中;流血贖罪,出人於愆尤之地。
豈如佛氏徒尚玄機,空言無補哉! 3、念經不能度靈 今之僧尼,念經度靈,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果有如是大效驗耶?殊未思己罪不能免,而欲免他人之罪,此功德從何而有?罪人不能救罪人,在家出家,俱負重罪,彼此不能相倚仗。
上帝既設地獄,以收罪靈,讀佛經數言,遂能破之,有是理乎?世上囹圄,不能誦經念咒破之,令囚出;而欲破世外囹圄,不更難乎? 4、信耶稣能得救 何不勸人,笃信耶稣,賴其贖罪,去惡向善,畢生修勉,即不受地獄之苦,此則最美之法耳。
五、拜佛與敬上帝 1、拜佛為求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