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客體(DasObje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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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得到特殊的注重,而且大體上都被合并在機械性裡一起來了解,并且在機械關系的共同名稱之下,經常被提出來以與目的性相反對。

    其所以有這種看法,是因為機械性與化學性至少彼此有一共同之點,即它們首先隻是自在地實存着的概念,反之,目的便被看成是自為地實存着的概念。

    這誠然不錯,不過機械性與化學性彼此之間也有很确定地不同之處:機械式的客體本來隻是彼此互不相幹的自身關系,與此相反,化學性的客體則顯得完全與他物相聯系。

    無疑地,即,當機械性發展其自身時,已經出現了與他物的聯系。

    但機械性的客體彼此之間的聯系,最初隻是一種外在的聯系,所以那些彼此相聯系的機械式的客體尚保留着獨立的假象。

    譬如,在自然界裡,形成我們太陽系的不同的星球彼此處于運動的關系中,由于運動而顯示出它們彼此間有聯系。

    運動作為空間和時間的統一,然而隻是完全外在的和抽象的關系。

    因此看起來就好象這些彼此處于外在關系的星球,即使脫離了它們之間的這種相互關系,也可以保持它們的原狀似的。

    反之,化學性卻與此大不相同。

    化學上有差别的【有傾向的】對象其所以如此,顯然是僅由于它們有差别性【或傾向性】。

    因此化學性的客體即是使彼此相互聯系,各自完整的絕對動力。

     §201 因此化學過程的産物就是潛在于兩個緊張的極端中的中和性的東西。

    概念或具體的普遍性,通過諸客體的差别性【或傾向性】、特殊性,便與個體性【即化合的産物】相結合,但在這一過程中正是它與它自身相結合。

    同樣,在這種過程裡也包皮含有别的推論【或結合的方式】。

    作為活動的個體性以及具體的普遍性,均同樣是起中介作用的東西。

    具體普遍性即是兩個緊張的極端的本質,這本質在化合的産物裡達到它的特定存在。

     §202 化學性作為客觀性的反思式的關系,不僅須以客體之有差别的【或并非漠不相關的】本性為前提,同時又須以這些客體之直接的獨立性為前提。

    化學的過程即是從這一形式到另一形式變來變去的過程,而這些形式仍然是彼此外在的。

    ——在中和的産物裡,那兩極端所保有的彼此不同的确定特質便被揚棄了。

    這産物雖說符合概念,但因為它沉陷在原來的直接性裡,便沒有分化作用的誘導原則存在于其中。

    因此這中和物仍是可以分解開的。

    但那能分解中和物使它還原到有差别性【傾向性】的緊張的兩極端,與夫那能使得無差别性的客體彼此有差别性【親和力】和誘導力的判斷原則,以及那有緊張性的分解過程,均不存在于最初那種化學過程之内。

     附釋:化學過程仍然隻是一有限的受制約的過程。

    隻有概念本身才是這過程的内在核心,但在化學性的階段,概念還沒有達到它自己本身的實際存在。

    在中和的産物内化學過程業已消失,而那誘導的原因卻落在這過程的外面。

     §203 将有差别【有傾向性】的東西歸結為中和的東西的過程和将無差别的東西或中和的東西予以分化的過程中,好象每一個過程讓它們【有差别的、無差别的或中和的東西】顯得彼此各自獨立,互不相幹似的。

    但是由于這兩個過程的外在性【即缺乏内在聯系】,在向産物過渡的過程中,卻表現了它們的有限性,因為在過渡為産物的過程中,它們【的自在自為性】就被揚棄了。

    另一方面這過程表示那有差别【有傾向】的客體作為假定在先的直接性,乃是不真實的。

    ——通過對作為客體的概念所陷入的外在性和直接性的否定,于是概念便得到解放,回複其獨立性,并且超出其外在性和直接性,因而被設定為目的了。

     附釋:由化學性到目的關系的過渡,即包皮含在化學過程的兩個形式的彼此相互的揚棄裡。

    由于這樣産生的結果,就是那原來僅潛在于機械性和化學性中的概念便得到了解放。

    由于這樣而達到獨立實存着的概念,便是目的。

     (c)目的性(DieTeleologie) §204 目的是由于否定了直接的客觀性而達到自由實存的自為存在着的概念。

    目的是被規定為主觀的。

    因為它對于客觀性的否定最初也隻是抽象的,因此它與客觀性最初仍隻是處于對立的地位。

    但它的這種主觀的性質與概念的全體性比較起來,卻隻是片面的,并且是為它自身的,因為就目的本身而言,一切片面的特性,均設定為被揚棄在它自身裡面。

    所以那假定在先的客體對于目的也隻是一種觀念性的自在的不實的東西。

    目的雖說有它的自身同一性與它所包皮含的否定性和與客體相對立之間的矛盾,但它自身即是一種揚棄或主動的力量,它能夠否定這種對立而赢得它與它自己的統一,這就是目的的實現。

    在這個過程裡,目的轉入它的主觀性的對方,而客觀化它自己,進而揚棄主客觀的差别,隻是自己保持自己,自己與自己相結合。

     【說明】目的這一概念一方面固然是多餘的,但另一方面也很正當地被稱為理性的概念,以與知性的抽象普遍相對立。

     抽象的普遍僅形式上概括了特殊,但并不以特殊為它的内在性質。

    【而作為目的的概念卻包皮含特殊性,亦即主觀性,因而包皮含更進一步的差别在自身之内,作為它自己固有的性質。

    】——再則,關于作為目的因的目的與單純的緻動因,亦即通常所謂原因的區别,卻極為重要。

    原因屬于那尚未揭示出來的盲目必然性。

    因此原因便會過渡到它的對方,從而失掉其原來的原始性而成為設定的存在,且須依賴它的對方。

     隻有就其潛在性來說或就我們看來,才可說原因唯有在效果裡才成為原因,才回複它的自己。

    反之,目的便被設定為包皮含它的規定性或還表現在那裡作為它的異在,即效果在它本身之内。

    目的既包皮含效果在自身内,因此在效果裡目的并沒有過渡到外面,而是仍然保持其自身,這就是說,目的僅通過效果而實現其自身,而且它在終點裡和它在起點或原始性裡是一樣的。

    由于目的有了這種自我保持性,所以它才是真正的原始的東西。

    ——我們須從思辯的觀點來理解目的,須将目的理解為概念,這概念在它自己的各種規定的統一性和觀念性裡包皮含有判斷或否定,包皮含有主觀與客觀的對立,并且也同樣是對這種否定和對立的揚棄。

     一提到目的,我們必不可立即想到或僅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