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尺度(DasMa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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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尺度是有質的定量,尺度最初作為一個直接性的東西,就是定量,是具有特定存在或質的定量。

     附釋:尺度既是質與量的統一,因而也同時是完成了的存在。

    當我們最初說到存在時,它顯得是完全抽象而無規定性的東西;但存在本質上即在于規定其自己本身,它是在尺度中達到其完成的規定性的。

    尺度,正如其他各階段的存在,也可被認作對于“絕對”的一個定義。

    因此有人便說,上帝是萬物之尺度。

    這種直觀也是構成許多古代希伯來頌詩的基調,這些頌詩大體上認為上帝的光榮即在于他能賦予一切事物以尺度——賦予海洋與大陸、河流與山嶽,以及各式各樣的植物與動物以尺度。

    在希臘人的宗教意識裡,尺度的神聖性,特别是社會倫理方面的神聖性,便被想象為同一個司公正複仇之納美西斯(Nemesis)女神相聯系。

    在這個觀念裡包皮含有一個一般的信念,即舉凡一切人世間的事物——财富、榮譽、權力、甚至快樂痛苦等——皆有其一定的尺度,超越這尺度就會招緻沉淪和毀滅。

    即在客觀世界裡也有尺度可尋。

    在自然界裡我們首先看見許多存在,其主要的内容都是尺度構成。

    例如太陽系即是如此,太陽系我們一般地可以看成是有自由尺度的世界。

    如果我們進一步去觀察無機的自然,在這裡尺度便似乎退到背後去了,因為我們時常看到無機物的質的規定性與量的規定性,彼此顯得好象互不相幹。

    例如一塊崖石或一條河流,它的質與一定的量并沒有聯系。

    但即就這些無機物而論,若細加考察,也不是完全沒有尺度的。

    因為河裡的水和構成崖石的各個組成部分,若加以化學的分析,便可以看出,它們的質是受它們所包皮含的原素之量的比例所制約的。

    而在有機的自然裡,尺度就更為顯著,可為吾人所直接察覺到。

    不同類的植物和動物,就全體而論,并就其各部分而論,皆有某種尺度,不過尚須注意,即那些比較不完全的或比較接近無機物的有機産物,由于它們的尺度不大分明,與較高級的有機物也有部分的差别。

    譬如,在化石中我們發現有所謂帆螺殼(Am-monshoBrner),其尺度之分明,隻有用顯微鏡才可認識,而許多别的化石,其尺度之大有如一車輪。

    同樣的尺度不分明的現象,也表現在許多處于有機物形成的低級階段的植物中,例如鳳凰草。

     §108 就尺度隻是質與量的直接的統一而言,兩者間的差别也同樣表現為直接形式。

    于是質與量的關系便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的關系就是:那特殊的定量隻是一單純的定量,而那特殊的定在雖是能增減的,而不緻因此便取消了尺度,尺度在這裡即是一種規則。

    第二種可能的關系則是:定量的變化也是質的變化。

     附釋:尺度中出現的質與量的同一,最初隻是潛在的,尚未顯明地實現出來。

    這就是說,這兩個在尺度中統一起來的範疇,每一個都各要求其獨立的效用。

    因此一方面定在的量的規定可以改變,而不緻影響它的質,但同時另一方面這種不影響質的量之增減也有其限度,一超出其限度,就會引起質的改變。

    例如:水的溫度最初是不影響水的液體性的。

    但液體性的水的溫度之增加或減少,就會達到這樣的一個點,在這一點上,這水的聚合狀态就會發生質的變化,這水一方面會變成蒸氣,另一方面會變成冰。

    當量的變化發生時,最初好象是完全無足重輕似的,但後面卻潛藏着别的東西,這表面上無足重輕的量的變化,好象是一種機巧,憑借這種機巧去抓住質【引起質的變化】。

    這裡包皮含的尺度的兩種矛盾說法(antinomie),古希臘哲學家已在不同形式下加以說明了。

     例如,問一粒麥是否可以形成一堆麥,又如問從馬尾上拔去一根毛,是否可以形成一秃的馬尾?當我們最初想到量的性質,以量為存在的外在的不相幹的規定性時,我們自會傾向于對這兩個問題予以否定的答複。

    但是我們也須承認,這種看來好象不相幹的量的增減也有其限度,隻要最後一達到這極點,則繼續再加一粒麥就可形成一堆麥,繼續再拔一根毛,就可産生一秃的馬尾。

    這些例子和一個農民的故事其有相同處:據說有一農夫,當他看見他的驢子拖着東西愉快地行走時,他繼續一兩一兩地不斷增加它的負擔,直到後來,這驢子擔負不起這重量而倒下了。

    如果我們隻是把這些例子輕易地解釋為學究式的玩笑,那就會陷于嚴重的錯誤,因為它們事實上涉及到思想,而且對于思想的性質有所認識,于實際生活,特别是對倫理關系也異常重要。

    例如,就用錢而論,在某種範圍内,多用或少用,并不關緊要。

    但是由于每當在特殊情況下所規定的應該用錢的尺度,一經超過,用得太多,或用得太少,就會引起質的改變,(有如上面例子中所說的由于水的不同的溫度而引起的質的變化一樣。

    )而原來可以認作節儉的行為,就會變成奢侈或吝啬了。

    同樣的原則也可應用到政治方面。

    在某種限度内,一個國家的憲法可以認為既獨立于又依賴于領土的大小,居民的多少,以及其他量的規定。

    譬如,當我們讨論一個具有一萬平方英裡領土及四百萬人口的國家時,我們無庸遲疑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