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六 貢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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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屯營之地民耕而收其租】民田之賦【百姓各得專之】城郭之賦【宅稅地稅之?】雜變之賦【羽革蠶鹽之?随其所出】丁口之賦【計丁率米】 皇祐防計録六【田況為三司使?出入之數取一年最中者為準】 戶賦 課入 經費 儲運 祿賜 雜記 元祐防計録五【蘇轍叙李常譔】 收支 民賦 課入 儲運 經費 隋唐給田三制【六典】 一永業 二職分 三公? 宋營田十說【隆興中臣僚上言】 一擇官必審【魏武用任峻司馬懿用鄧艾是也】二募人必廣【趙充國留萬二百八十一人李彪請取戶十分之一是也】三穿渠必深【趙充國浚漕鄧艾開河渠是也】四鄉亭必脩【趙充國繕鄉亭是也】五器用必備【趙充國上器用簿是也】六田處必利【漢屯張掖魏屯許昌是也】七食用必先【趙充國屯田用糓月二萬七千餘斛是也】八耕具必足【李彪請以雜物市牛開元一頃五十畝配一牛是也】九定稅必輕【應詹一年與百姓二年分稅李彪一夫之田嵗責六十斛蠲其雜役是也】十賞罰必行【晉元帝督課長吏以糓多少為殿最齊武成诏營屯田課所入論褒貶是也】 限田五利【賈似道令陳堯道上疏田産逾限者抽買三之一充公田得一千萬畞嵗收米六七百萬】可免和籴 可饷軍 可止楮币 可平物價 可安富室 三務【管子民有三務不布非其民也】 春 夏 秋 四釡【周禮地官均人食注謂一月人食米也六鬥四升曰釡】 四釡為上嵗 三釡為中嵗 二釡為下嵗 三登【漢食貨志】 進業者登【九嵗】再登者平 三登曰太平【二十七嵗】 農九家【藝文志】 神農【二十篇】野老【十七篇六國時在齊楚間】宰氏【十七篇】董安國【十七篇】尹都尉【十四篇】趙氏【五篇】汜勝之【十八篇漢成帝時使教田三輔】王氏【六篇】蔡癸【一篇宣帝時言便宜至?農太守】 十二荒政【周禮大司徒以荒政十二聚萬民】 散利【貸種食】薄征【輕租稅】緩刑【寛犯法】弛力【息繇役】舍禁【公無禁利】去幾【闗市不譏】眚禮【殺吉禮】殺哀【省兇禮】蕃樂【閉藏樂器】多昏【不備禮而多昏】索?神【以祈民庥】除盜賊【以去民害】 十二禁【同上司市掌之茍有僞飾則民不得畜商不得貿賈不得鬻工不得作也】 器用 兵車 布 帛 奸色 糓 果 木 禽獸 魚 鼈 或雲圭璧金璋命服命車宗廟之 器戎器用器兵車奸色錦文珠玉 野禁五【呂氏恐其害于時】 地未辟不敢操麻出糞 年未長不敢為園囿 有未足不敢渠地而耕 農不敢行【守其疆畞】賈不敢為異事 四時之禁【同上亦恐害于時】 山不敢伐材木 澤人不敢?僇 缳網?罦不敢出于門 罛?不敢入于淵 澤非舟虞不敢縁名【舟虞主舟官】 水災三益【杜預上疏留漢氏舊陂以蓄水餘皆決?】 饑者得魚菜螺蜯之饒此目下日給之益也 填淤之田畞收數鐘此明年之益也 典牧種牛有四萬五千餘頭給民使耕種責其租稅此又數年以後之益也 救荒二難【明嘉靖時林希元荒政叢言六說】 得人 審戶 三便 赈米 赈貨 赈錢 六急 垂危急饘粥 有疾急醫藥 病起急湯米 既殁急墓穸 遺兒急收養 系囚急寛恤 三權 粜籴借官錢 助赈速工作 及時貸牛種 六禁 侵漁 攘盜 遏籴 抑價 宰牛 度僧 三戒 遲緩 拘文 遣使 二斂【周禮掌皮注以秋冬二時斂而春獻之】 秋斂皮【未練治】冬斂革【已練治】 羽征三名【同上羽人掌以時征羽翮之政】 十羽為審 百羽為抟 千羽為縛【衮】 讀書紀數略卷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