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還品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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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複告阿難。何故如來說美菩薩為不還乎。於是菩薩一切所存。處處造行超越諸有。而逮佛明蠲除諸行。降伏此已則不複還。所以者何。見一切法不有往還。超度凡夫捐舍俗慧。入佛明智獲無所住諸法平夷。所以者何。用緻寂界非動凡夫。不立聖道塞諸惡路勉濟情欲。於食無食逮上明迹。拔去諸見則無所著。無有諸邪六十二見。已越生死觀於泥洌逾之無為釋棄衆想。不随經籍淨垢惡道。捐棄貢高不懷自大。出於無黠憂惱之先。破壞愛欲滅除衆冥。拔去貪樂舍置塵埃。憍慢自恣止息斯礙遠離世智。故思佛乘等獲聖慧。菩薩捐志舍愛欲界,則習本淨過去聖滅之志。厥慧無上諸佛所解欲以顯思。一切衆生極尊無極。為一切乘此則佛慧。菩薩獲斯諸想無想等。除一切狐疑之界。菩薩逮是則不複還。又問阿難。其有人不住於道悉當立之以道。是者覺了衆生明爾則道。能覺如是則制人想。所以者何。知於空事人界難議平等道慧。所以者何。分别若此群黎之種則空。淨界人種亦空遠於衆想。一切諸人與空無特許。不有身不獲不住彼則亦空。虛空無空免一切想。無念緻道蠲除衆生。虛空之想無棄不棄。所以者何。一切諸法皆為平淨。一切衆生而無所捐。等於所釋故無所得。已不有獲是以不來。此者乃計為之不還。有為無為於一切法覺了所會。越度諸患故謂不還。於是佛頌曰:

    彼則無所生,造行如所處。蠲除諸所住,是謂不複還。曉知於往還,不著一切法。所住不可得,是故不還此。

    其凡夫之行,及佛世雄教。不然無所量,故謂不複還。諸法無複來,亦不得諸祝以獲無去來,是謂不複還。

    其人未嘗住,不至于三塗。逮緻佛道明,則謂為不還。決除一切欲,於食而不著。得至於道場,則謂為不還。

    衆見之所行,分别六十二。不堕於彼際,則謂為不還。此法無終始,已舍離諸畏。斯慧如本無,是故不至此。

    所應無為寂,不著諸塵勞。逝除彼衆想,是故不詣此。已斷諸惡道,洗去衆垢著。學寂然無為,則謂不複還。

    降伏於弊魔,及官屬兵刃。永無有衆念,是故不詣此。挽拔癡憂慼,蠲除愛欲根。斷截盛貪淫,是故不詣此。

    降制諸塵垢,拔去於衆想。究竟至尊慧,故謂不複還。捐去衆愁慼,破壞於貢高。憶斷於五陰,故謂不複還。

    志乘得光明,佛乘無有上。不貪愛欲患,故謂不複還。已知佛藏處,諸藏中第一。過去佛所辯,是故不詣此。

    彼處於尊乘,佛聖無有上。截去諸狐疑,是故不詣此。受千無數人,勸立於佛道。以得立聖軌,是故不詣此。

    曉了空無界,等心於人界。遠離諸著想,是故不詣此。曉了一切界,法界亦如是,衆生不可得,是故不詣此。

    分别黎民界,虛空無思念。一切法如是,是故不詣此。其人而無心,退除於衆想。諸念不成道,則謂為不還。

    吾是故阿難,歎說於不還。諸事永不來,得住於佛道。

    佛告阿難。是故如來至真等正覺。歎美菩薩為不還。亦當知此為善權方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