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論主體的第三類客體以及充足根據律在這類客體中起支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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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6章論主體的第三類客體以及充足根據律在這類客體中起支配作用的形式 第35節對這類客體的解釋 構成我們表象能力的第三客體的,是徹底表象的形式部分,就是說,是先天賦予我們對内外感官形式即空間和時間的直觀。

     作為純粹直觀,這些形式是以其自身成為表象能力的客體的,而不以徹底的表象以及以确定這些表象最初加在這些形式上是空無的還是充滿的為條件;因為即使純粹的點和線也不能提供感性直觀,而隻是先天的直觀,這恰如空間和時間之無限廣延性和無限可分性隻是純粹直觀的客體而與經驗直觀無關。

    在第三類表象中,空間和時間是純粹的直觀,在第一類表象中,它們相互聯結在一起被感性地直觀,兩類客體的區别就是物質,因此,我一方面把物質定義為對于空間和時間的覺察力,另一方面把物質定義為具體化的因果。

     相反,屬于知性的因果形式不能單獨地以其自身成為我們表象能力的客體,我們也不能意識到它,除非它與我們認識中的質料相連。

     第36節存在的充足根據律 空間和時間的建構方式決定了它們所有的部分都是相互關聯的,其中的一個是另一個的條件,又以其他一個為其條件。

    我們把在空間中的這種關聯稱為位置;在時間中的則稱為繼起。

    這些關聯完全不同于我們表象中一切其他可能的關聯,是很特别的;因此知性和理性不可能純粹靠概念來把握,隻有先天的純粹直觀可使我們理解它們;因為僅靠概念不可能解釋清楚上下、左右、前後、過去和未來。

    康德主張左右手套之間的區别,除直觀能加以識别外别無他法,這樣就正确地證實了這一點。

    時空各部分參照這兩種關聯(位置和繼起)據以相互限定的規律,就是我所說的存在的充足根據律。

    我在第十五節中就這一關聯舉了一個例子,通過一個三角形邊和角的關系,說明這種關聯不僅完全不同于因果之間的關系,而且也不同于認識根據和推論之間的關系;因此,這裡所說的條件可稱之為存在的根據。

    當然,對存在的一個根據的深切領會是可以變為認識的一個根據的,這恰如對于因果律及其他在特殊情況下的應用的領會是關于結果的認識根據;但是,這并沒有消除存在的根據、生成的根據以及認識的根據之間的根本區别。

    在根據律的一種形式看來是推理,而在另一種形式看來則是根據,這種情況時有發生。

    例如,根據因果律,溫度表中的水銀升高是熱量增加的推論,而根據認識的充足根據律,它則是一個根據,是認識熱量增加的根據,也是作出這一斷言的判斷根據。

     第37節存在在空間中的根據 空間中每一部分與另一部分的位置,譬如一條給定的線&mdash&mdash這同樣适合于面、體和點&mdash&mdash還完全決定了任何其他可能的線所處的完全不同的位置;所以後者與前者存在着推論與根據的關系。

    因為給定的這條線與其他任何一條可能的線的位置同樣可以決定它與其餘所有線的位置,也因為最初的兩條線的位置本身同樣可通過所有其他的線加以确定,所以把哪一條看作為首先被确定的、并确定其他線的位置這一點并不重要,即不必考慮把哪一條具體的線稱為根據(ratio),并把其餘的線稱為推論(rationata)。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空間中沒有繼起;因為正是通過把空間和時間聯合起來形成複雜經驗的聯合表象,表象的共存才得以産生。

    因而類似于所謂的相關性的東西在空間中的存在根據中随處可見,對此我們将在第四十八節中加以闡述,更全面地研讨根據的相關性。

    既然每一條線由其它所有的線決定,同樣地它亦可決定其他所有的線,那麼,把任何一條線僅看作是起決定作用的而非被決定的,是很武斷的,而且一條線與其他任何一條線的位置并不排除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在它相對于其他某線的位置上,這個第二位置必然決定了第一位置并使之得以确定。

    因此,在存在根據鍊條的環節系列中,找到前部的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