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思想對客觀性的第三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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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知識或直觀知識
§61
批判哲學認為思維是主觀的,并且認為思維的終極的、不可克原的規定是抽象的普遍性、形式的同一性。
于是就把思維當作是與真理相反對的,因為真理不是抽象的普遍性,而是具體的普遍性。
在思維的這種最高規定即理性裡,範疇沒有得到重視。
——與此正相反對的觀點便認思維隻是一種特殊的活動,因此便宣稱思維不能夠認識真理。
§62 依照這種理論,思維既然是特殊的活動,就隻能以範疇為其整個的内容和産物。
但範疇既然是知性所堅持的,所以就是受限制的規定,是認識有條件的、有中介性的、有依賴性的東西的形式。
象這樣受限制的思維是說不上認識無限,認識真理的。
因為這種思維是不能從有限過渡到無限的(它是反對關于上帝存在的證明的)。
這些思維範疇也叫做概念。
按照這種說法,要把握一個對象,不外用一個認識有條件的、有中介性的事物的形式去認識那個對象。
因此隻要對象是真理、無限、或無條件的東西,就隻有用我們的範疇把它改變成一個有條件、有中介的東西。
在這樣的方式下,我們不但沒有用思想掌握住真理,反而把它歪曲成為不真的了。
【說明】這就是唯一簡單的論證,提出來支持對于上帝和真理隻有直接知識或直觀知識的說法的。
在從前,各式各樣關于上帝的所謂拟人的觀念,都當作隻是有限的,不配認識無限而予以排斥。
因此,上帝便成為一異常空洞的存在了。
但那時還沒有将一般的思維規定認作屬于“拟人”的觀念之列。
無甯是說,人們相信思維的作用在于掃除絕對中的許多表象的有限性。
——這種信念頗符合于上面(§5)所提及的一切時代所共有的成見,即我們隻有通過反思才可達到真理。
但到現在,思維規定最後也一概被認作是拟人主義,甚至思維也被宣稱為隻是一種有限化的活動。
——耶柯比在他讨論斯賓諾莎學說的書信第七篇“補錄”裡對于這種評論,曾加以最明确的陳述。
他應用斯賓諾莎哲學裡得來的論證,來攻擊一般的知識。
在他對于知識的抨擊裡,他将知識認作僅是對于有限事物的知識,認作僅是由一系列有限事物到有限事物的思想進程,其中每一有限之物與另一有限之物彼此互為條件。
依此看法,解釋與理解隻是通過他物為中介以說明某物的間接過程。
因此一切知識的内容隻是特殊的、依賴的和有限的。
無限、真理、上帝則在這些機械聯系之外,而認識便局限在這種範圍之内。
——最可注意的,就是康德哲學肯定範疇的有限性主要僅在于它們的主觀性的形式規定方面,在這個評論裡,是就範疇的規定性加以讨論,認為即就範疇本身來說,它們也是有限的。
耶柯比心目中所特别着重的,乃是當時的自然科學(精确科學)在認識自然力量和自然規律時所取得的燦爛的成就。
當然,在這種有限事物的基礎上,人們是無法尋找到内在于其中的無限者的。
誠有如拉朗德所說,他曾【用望遠鏡】搜遍了整個天宇,但沒有尋找到上帝(參看§60說明)。
在這種自然科學的範圍裡,所可得到的普遍性,亦即科學知識的最後成果,隻是外界的有限事物之無确定性的聚集,換言之,物質而已。
耶柯比很正确地看到了這種隻是中介性的知識進程沒有别的出路。
§63 與此同時,耶柯比主張真理隻能為精神所理解,認為人之所以為人,隻是由于具有理性,而理性即是對于上帝的知識。
但因間接知識僅限于有限的内容,所以理性即是直接知識、信仰。
【說明】知識、信仰、思維、直觀,便是在這一派的觀點裡所時常出現的範疇。
耶柯比既假定這些範疇是人人所熟知的,因而就常常僅按照心理學的單純表象和區别,加以武斷的使用,而對其最關重要的本性和概念,卻漫不加以考察。
因此我們常常發現,知識總是與信仰對立,而同時又把信仰規定為直接的知識,所以我們也要承認信仰是一種知識。
再則,這也是經驗的事實:即凡我們所信仰的,必在我們意識中,這就是說,對于我們确信的東西,我們至少對它必有所知。
還有我們經常看見,思維與直接知識和信仰對立,而且特别與直觀對立。
但如果直觀可以規定為理智的直觀的話,那麼理智的直觀隻能叫做思維着的直觀,除非我們對于以上帝為對象的理智的直觀有别的不同理解,想要把它理解為想象中的影象或表象。
在耶柯比哲學的語言裡,信仰一詞也可以用來指謂呈現在當前感性裡的日常事物。
耶柯比說,我們相信我們有身體,我們相信感性事物的實際存在。
但是,當我們說對于真理或永恒有信仰,或說上帝在直接知識或直觀中啟示給我們時,我們所說的并不是感性的東西,而是一個本身具有普遍性的内容,隻是能思的心靈的對象。
再則,當個體是指自我、人格,而不是指經驗的自我或特殊的人格時,特别當我們心目中所想到的是上帝的人格時,我們所說的乃是指純人格,本身具有普遍性的人格而言。
象這樣的純人格即是思想,而且隻是指思想。
——而且純直觀與純思想隻是完全同一的東西。
直觀和信仰最初總是表示普通意識所賦予這些字眼的特定意義,因而直觀和信仰實與思想有區别,而它們之間的這種區别,也差不多是盡人皆知的。
但是如今我們要就信仰和直觀的最高意義來看,即是把它們作為對上帝的信仰、作為理智的直觀來看,這就是說,我們要排除直觀、信仰與思想之間的區别來看。
直觀和信仰一旦被提升到這種較高的領域裡,便無法再去說它們與思想的區别了。
然而人們總以為有了這些空洞的字面的區别,他們就說出重要的真理了,殊不知他們所攻擊的種種說法,與他們所堅持的都是同樣的東西。
耶柯比所用的信仰一詞卻具有特别的便利,因為一提到信仰一詞,便令人想起對于基督教的信仰,令人覺得信仰一詞似乎包皮含基督教信仰,甚至以為就
于是就把思維當作是與真理相反對的,因為真理不是抽象的普遍性,而是具體的普遍性。
在思維的這種最高規定即理性裡,範疇沒有得到重視。
——與此正相反對的觀點便認思維隻是一種特殊的活動,因此便宣稱思維不能夠認識真理。
§62 依照這種理論,思維既然是特殊的活動,就隻能以範疇為其整個的内容和産物。
但範疇既然是知性所堅持的,所以就是受限制的規定,是認識有條件的、有中介性的、有依賴性的東西的形式。
象這樣受限制的思維是說不上認識無限,認識真理的。
因為這種思維是不能從有限過渡到無限的(它是反對關于上帝存在的證明的)。
這些思維範疇也叫做概念。
按照這種說法,要把握一個對象,不外用一個認識有條件的、有中介性的事物的形式去認識那個對象。
因此隻要對象是真理、無限、或無條件的東西,就隻有用我們的範疇把它改變成一個有條件、有中介的東西。
在這樣的方式下,我們不但沒有用思想掌握住真理,反而把它歪曲成為不真的了。
【說明】這就是唯一簡單的論證,提出來支持對于上帝和真理隻有直接知識或直觀知識的說法的。
在從前,各式各樣關于上帝的所謂拟人的觀念,都當作隻是有限的,不配認識無限而予以排斥。
因此,上帝便成為一異常空洞的存在了。
但那時還沒有将一般的思維規定認作屬于“拟人”的觀念之列。
無甯是說,人們相信思維的作用在于掃除絕對中的許多表象的有限性。
——這種信念頗符合于上面(§5)所提及的一切時代所共有的成見,即我們隻有通過反思才可達到真理。
但到現在,思維規定最後也一概被認作是拟人主義,甚至思維也被宣稱為隻是一種有限化的活動。
——耶柯比在他讨論斯賓諾莎學說的書信第七篇“補錄”裡對于這種評論,曾加以最明确的陳述。
他應用斯賓諾莎哲學裡得來的論證,來攻擊一般的知識。
在他對于知識的抨擊裡,他将知識認作僅是對于有限事物的知識,認作僅是由一系列有限事物到有限事物的思想進程,其中每一有限之物與另一有限之物彼此互為條件。
依此看法,解釋與理解隻是通過他物為中介以說明某物的間接過程。
因此一切知識的内容隻是特殊的、依賴的和有限的。
無限、真理、上帝則在這些機械聯系之外,而認識便局限在這種範圍之内。
——最可注意的,就是康德哲學肯定範疇的有限性主要僅在于它們的主觀性的形式規定方面,在這個評論裡,是就範疇的規定性加以讨論,認為即就範疇本身來說,它們也是有限的。
耶柯比心目中所特别着重的,乃是當時的自然科學(精确科學)在認識自然力量和自然規律時所取得的燦爛的成就。
當然,在這種有限事物的基礎上,人們是無法尋找到内在于其中的無限者的。
誠有如拉朗德所說,他曾【用望遠鏡】搜遍了整個天宇,但沒有尋找到上帝(參看§60說明)。
在這種自然科學的範圍裡,所可得到的普遍性,亦即科學知識的最後成果,隻是外界的有限事物之無确定性的聚集,換言之,物質而已。
耶柯比很正确地看到了這種隻是中介性的知識進程沒有别的出路。
§63 與此同時,耶柯比主張真理隻能為精神所理解,認為人之所以為人,隻是由于具有理性,而理性即是對于上帝的知識。
但因間接知識僅限于有限的内容,所以理性即是直接知識、信仰。
【說明】知識、信仰、思維、直觀,便是在這一派的觀點裡所時常出現的範疇。
耶柯比既假定這些範疇是人人所熟知的,因而就常常僅按照心理學的單純表象和區别,加以武斷的使用,而對其最關重要的本性和概念,卻漫不加以考察。
因此我們常常發現,知識總是與信仰對立,而同時又把信仰規定為直接的知識,所以我們也要承認信仰是一種知識。
再則,這也是經驗的事實:即凡我們所信仰的,必在我們意識中,這就是說,對于我們确信的東西,我們至少對它必有所知。
還有我們經常看見,思維與直接知識和信仰對立,而且特别與直觀對立。
但如果直觀可以規定為理智的直觀的話,那麼理智的直觀隻能叫做思維着的直觀,除非我們對于以上帝為對象的理智的直觀有别的不同理解,想要把它理解為想象中的影象或表象。
在耶柯比哲學的語言裡,信仰一詞也可以用來指謂呈現在當前感性裡的日常事物。
耶柯比說,我們相信我們有身體,我們相信感性事物的實際存在。
但是,當我們說對于真理或永恒有信仰,或說上帝在直接知識或直觀中啟示給我們時,我們所說的并不是感性的東西,而是一個本身具有普遍性的内容,隻是能思的心靈的對象。
再則,當個體是指自我、人格,而不是指經驗的自我或特殊的人格時,特别當我們心目中所想到的是上帝的人格時,我們所說的乃是指純人格,本身具有普遍性的人格而言。
象這樣的純人格即是思想,而且隻是指思想。
——而且純直觀與純思想隻是完全同一的東西。
直觀和信仰最初總是表示普通意識所賦予這些字眼的特定意義,因而直觀和信仰實與思想有區别,而它們之間的這種區别,也差不多是盡人皆知的。
但是如今我們要就信仰和直觀的最高意義來看,即是把它們作為對上帝的信仰、作為理智的直觀來看,這就是說,我們要排除直觀、信仰與思想之間的區别來看。
直觀和信仰一旦被提升到這種較高的領域裡,便無法再去說它們與思想的區别了。
然而人們總以為有了這些空洞的字面的區别,他們就說出重要的真理了,殊不知他們所攻擊的種種說法,與他們所堅持的都是同樣的東西。
耶柯比所用的信仰一詞卻具有特别的便利,因為一提到信仰一詞,便令人想起對于基督教的信仰,令人覺得信仰一詞似乎包皮含基督教信仰,甚至以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