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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巳)元年大明嘉靖二十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乙未朔,上行朔奠,上食。
〈前此朔望奠及別祭,以大君瘡疹,廢而不擧,至是復行。
〉○日暈。
1月2日 ○丙申,上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洪彥弼啓曰:「臣以章句小儒,偶收科第,得齒仕版,忝在多士之後,自顧已足。
因循承乏,竊據非分,常懷覆餗之憂,久貽伴食之譏。
自大行大王賓天,喪制庀具,紛總塡委,雖據往軌,參酌斷行,應有其人,而臣處其間,懜無所知。
又當聖上初服,條具綱紀,樹立基本,臣民拭目,政在今日,而依違廻徨,顚倒錯迷,激發公論,指陳過惡,皆臣所召。
方自咎不假,而猶擧顔詣闕,屢陳懇辭。
聖上以臣爲先朝具臣,東宮舊僚,慰藉懇惻,恩護極至。
臣之無狀,不敢承當,刻心鏤骨,仰報無術。
竊念道揆之任,觀瞻表率,所係非輕。
一有人言,罷免不疑,所以重其地也。
一事之失,尙或如是,衆過積非,萃于臣身,齒諸朝右,猶知其難。
豈可仍置重任,汚穢其地乎?然則聖上恩貸雖深,而臣之所失,滋彰難掩,區區一身,無地自容。
人之微賤,處在鄕曲者,如不爲鄕論所許,則亦知其羞愧,閉戶省過,悔前之爲。
臣旣爲一國公論所不與,敢澽尊右,猶操不捨,則非但同朝羞與爲徒,而人將唾罵,不食吾餘矣。
曾忝縉紳之後,而反不及鄕裡之賤者乎?臣竊悶焉。
聖上許解臣職,使之知過,豈非覆載包容之大德乎?此臣至誠至願,請速遞臣職。
」答曰:「天降酷禍于予身,徒伏苫塊,罔知所爲,凡喪禮大事,皆依恃乎朝廷。
如此多事之時,不念國事而牢辭,予悶極焉。
勿辭就職。
」仍賜酒。
彥弼再啓,不允。
〈史臣曰:「上非不知彥弼之爲人,以當初服,卽去舊臣爲重,故辭旨至此。
朝野聞之,莫不感悅。
」〉○憲府啓曰:「議諡,在祖宗朝,則一日內皆議定,而今次大行大王之諡,累月未定,非徒事體未便,國葬凡事,因此稽緩,請速議定。
昌原,物衆地大,非勤幹之材,不能堪任,府使李仁賢,性本柔懦,無治劇之材,不合大處,請遞。
都摠府經歷鄭熊,性本貪鄙,用心邪譎,不可置諸朝列,請罷。
」答曰:「久未定諡,予亦深以爲未便,今所啓至當。
鄭熊,人物雖如此,罷職不亦過乎?止可改正。
李仁賢,如啓。
」 ○政院啓曰:「吏曹正郞尹希聖,去月晦日身死。
大行大王朝,經臺諫、侍從者,身死遭喪則啓達,希聖曾爲臺諫、侍從,故敢啓。
」答曰:「此人曾爲僚屬,今聞其亡,至爲驚悼。
考前例,別緻賻可也。
」〈史臣曰:「希聖,天性醇眞,氣宇沈毅,樂易好善,與人無畛域。
未第時,抗議於泮中,自製疏,訟己卯士林之冤,其攻南衮等曰:『逞狐狸之態,肆豺狼之暴。
沈貞、李沆伏法於前,三兇繼誅於後,凡有血氣者,莫不雀躍稱慶。
而至於己卯,則至今有傷切之思,豈皆下私地下之朽骨哉?』識者以爲確論。
初議上疏時,與金澍約同告于齋中,及希聖出告,澍竟不出告。
希聖旣告而出,呼澍責之,澍對曰:『樸世熹、奇遵,皆予切親,人誰信吾言?』先是,希聖與金澍、趙希尹齊名,至是始知金澍之劣。
」〉 1月3日 ○丁酉,上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洪彥弼啓曰:「臣之所懷,已盡啓之,更無所言。
但國之大事,如昨日法司所啓,固當速定,而以臣之故,不卽議定,以至累月,臣之罪過尤重。
臣不可在職之意,非但朝廷上下之所知,閭巷小民,無不知之,而留難至此,誠爲悶極。
請命亟遞。
」答曰:「予之所懷,亦已盡言矣。
但議諡事,遷延不定,以迄于今,雖無憲府所啓,予心未安。
卿須念國之大事,少抑辭避之心,而速就職。
多日強辭,至於此極,予不勝罔極之情。
」彥弼再啓曰:「雖秩卑之人,若在淸顯而被物論,則固當辭避,況大臣在表率之地者乎?臣以無狀,重被物論,臣雖無恥,何敢擧顔而參議諡乎?設使參焉,徒爲汚辱朝廷而已。
今若遞臣而登庸他人,則朝廷尊嚴,而大事亦易爲之,自上每喩就職,臣誠悶極。
反覆計之,終不可在職,請命亟遞。
」答曰:「卿之辭避,言雖甚切,今國家蔥擾,尤不可動搖。
予意已決,卿勿再辭。
」彥弼三啓,不允而退。
○憲府啓曰:「凡公事出入,必由政院然後,發政施令,光明正大,矯僞無所托矣。
如有一事不由政院而入,則邪逕漸開,後禍無窮。
宋?、林世茂,當罔極之際,聽從私囑,山陵各色掌,濫數抄錄,乘間入啓,所關非輕,人聽驚愕。
正始之初,當令事事一出於正,若有如此不正之事,則自上當驚惕省念,以杜其漸。
前後臺諫,連日論啓,尙未蒙允,臣等不勝缺望。
宋?、林世茂,請亟推考治罪。
承旨居喉舌之地,出入所當惟允,近來承旨等,出入公事之際,略不經意,事多顚倒,唯務奉順,不事矯正。
初雖不由政院而入,旣下政院,則卽當詳察所入之由,以矯奸枉,而慢不緻察,汲汲判下,所失甚重。
色承旨,請罷,都承旨,請遞。
」又啓鄭熊事,答曰:「宋?等事,似涉不正,當從所啓,然倉卒之間,不能察其前例而已,豈有他意?宋?,前受重任,不得已遞之,猶爲未便,又以此事推治,豈不甚哉?林世茂,亦當重任,今若推治,恐乖於爲上之義,不須推治。
色承旨、都承旨事,已悉言之,不須罷遞。
鄭熊,文官也,遞經歷,必知恥而悔過,不須罷之。
」 1月4日 ○戊戌,上行朝、夕奠,上食。
○傳于右議政尹仁鏡曰:「議諡事久未擧,予甚未安。
憲府請速議定,尙無可否,卿當速行。
」仁鏡啓曰:「臣亦慮之,但議諡,國之大事,而首相不出,玆未能焉。
」答曰:「可於明日,會宰相于闕庭,竝召左相而議之。
」 ○諫院啓曰:「守侍陵官等,當罔極之初,聽從私囑,新陵各差備,濫數磨鍊,黯黮啓下,公論顯發,罪難容貸。
今若諉諸倉卒而不治,則邪逕一開,末流難防,請亟推考治罪。
政院居喉舌之地,見其不由政院而無端啓下,則宜卽啓稟請推,而慢不緻察,所失關重。
色承旨,請遞,都承旨,請推。
」 ○憲府又啓曰:「今以慈殿仍禦昌慶宮,殿下亦欲侍側於此,孝則至矣。
但昌慶宮本非法宮,先王無久禦之時,故闕內侍衛將卒,無入直之處,寒暑露處,不堪其苦,此非人君常禦之所。
且在成廟朝,常禦昌德宮,往來昌慶宮,問安于大妃殿,兩宮之間,隻隔一墻,無異侍側。
卒哭後,請移禦昌德宮,以文政殿爲魂殿。
刑曹詞訟浩繁,不可一日無長官,判書南孝義,非徒老病,材器淺短,不合六曹長官,請遞。
」答曰:「初以慈殿禦昌慶宮故,予欲侍側,而以宣政殿爲魂殿。
今非特下人無直宿之處,亦多有弊,可如啓。
宋?等事,予意已盡言之矣。
南孝義,前爲漢城府長官,刑曹亦有參判、參議,雖有病,若調理,則可以仕矣。
不須遞之。
」 1月5日 ○己亥,上行朝、夕奠,上食。
○右議政尹仁鏡、左贊成李芑、右贊成成世昌、吏曹判書申光漢、戶曹判書林百齡、禮曹判書任權、兵曹判書丁玉亨、工曹判書柳仁淑、戶曹參判沈連源、禮曹參判鄭萬鍾、兵曹參判申瑛、刑曹參判尹漑、工曹參判姜顯、同知中樞府事鄭順朋,承命詣闕。
仁鏡啓曰:「以議諡事,臣等皆已來會。
但左議政洪彥弼,以病不來,何以爲之?」答曰:「予意以爲議諡,國之大事,故欲蔔相備三公後議定。
而如此則事漸稽緩,故令卿等今日會議耳。
左議政雖有病不來,朝廷今皆已會,卿其議之。
」於是僉議而定諡號曰,徽文昭武欽仁誠孝,廟號曰中宗,陵號曰禧,殿號曰永慶。
仁鏡等啓曰:「當廢朝昏亂之時,而生民塗炭,宗社幾危,大行大王中興,而使宗社再安,故曰中宗,陵號則在祖宗朝,亦爲仍用,故不改焉。
」傳曰:「知道。
」〈史臣曰:「當議諡時,尹仁鏡曰:『與左議政洪彥弼嘗議之,欲用仁字。
』雲,成世昌曰:『仁字亦似爲當,然使宗社再安,用孝字似當。
』鄭順朋、申光漢、任權曰:『廢主昏亂,國家垂亡,將有易姓之禍,而入繼大統,使宗社得爲再安,宜用康字。
』成世昌曰:『成王之後有康王,大行大王亦繼世之君,康字亦似宜當,至於仁字,似未安。
嘗聞成宗議諡時,亦欲用仁字,而時議以爲似過,遂不用也。
』光漢曰:『漢宣帝廢昌邑王,入承大統,當時稱爲中興,今此大行大王事迹,與宣帝似同,今當先定中興與否而後,議諡可也。
』於是議遂定。
」〉○臺諫啓宋謙、林世茂、承旨等事,憲府啓南孝義事,答曰:「皆如啓。
但世茂與都承旨,行公推考可也。
」 ○副提學宋世珩等上箚曰: 至廣之務,至要之機,雖明君有不免思爲之失,一失則爲害鉅矣。
必有忠良之士,爲耳爲目,彈正而補拾之,使復於無過。
是以從諫則明,拒諫則昏,明而君子得以自盡,昏而小人得以爲欺。
幾微之際,間不容髮,顧以苦口逆耳之言,有所難受,乃謂拒之何害,不求諸道,而訑訑之色見,望望之意長矣。
直言遠於九重,正士止於千裡,國事日非,無敢或矯,卒以及於危亡,而莫之救,可不懼哉?殿下嗣服之初,要使事事一出於光明正大,以盡正始之道,無貽聖德之累。
而臺諫有言,輒諉諸前例,引喩失義,多因仍苟且之意,無弗咈如流之美,臣等不勝缺望。
刀鉅之賤,所以備傳令也,藤蘿爲性,城社爲地,一任以事,便入左腹,始以小事幹之,而繼以大事,略以微計試之,而繼以秘計。
人主不爲燭微圖小,或有所假借,則不知不覺,已落其手,駸駸然漸開邪逕,而失正家之道,緻亡國之禍,漢、唐之事,尙可鑑矣。
比因倉卒遑遽,托受侍陵之任,輒售冒濫之奸,暗踏啓字,公宣政院,殿下方在荒迷,何從而知之?及臺諫發其情狀而論執,則宜其瞿然驚聽,窮詰痛繩,乃反曲賜容貸,歸之差失,臣等未知殿下之意何如也。
以殿下聖明,決不爲此人地,然而旣令改正其事,則非不知陰邪之狀,而猶不許懲治其罪,獨不念邦家大計乎?殿下見自古近習之患,何嘗不起於細微?臣等謂不治此竪,無以示王法也。
《傳》曰:「差之毫釐,謬以千裡。
」況所差非特毫釐者乎?臣等不勝寒心。
輔相之臣,所與共天位治天職,其責旣重,則去就亦不可苟。
今者大臣重被物論,累日辭職,期於必遞,殿下欲不改舊臣,不卽允兪,其意厚矣。
然遷延姑息,使大臣苟於去就,尤非重大臣之義也。
況當初服諒闇之時,國家多事之際,大臣之職,百責所萃,豈可一日曠廢其位乎?伏願殿下,勉從公論而亟處之。
答曰:「侍陵官,已令推考矣。
左相,不忍遞之。
」 1月6日 ○庚子,上行朝、夕奠,上食。
○右議政尹仁鏡、左贊成李芑、右贊成成世昌、左參贊權橃兵曹判書丁玉亨、禮曹判書任權、戶曹判書林百齡、禮曹參判鄭萬鍾、兵曹參判申瑛、刑曹參判尹漑、工曹參判姜顯、同知中樞府事鄭順朋,承命詣闕,傳曰:「觀大行廟號,予意亦以商史有『殷道復興,號稱中宗』之語,而朝廷據此爲之,故已爲啓下。
而今更思之,父王當廢朝昏亂之時,撥亂反正,使宗社四十年又安,中興之功,不爲小矣。
玆欲稱祖,於僉意何如?中字雖曰中興之義,亦似未洽,欲擬世祖例而改宗字。
」仁鏡等議啓曰:「臣等更與商議,祖字上,他無可稱之字,隻有世字,而旣有世祖之號,斷無可當之字。
且歷代帝王,無別爲稱祖字,祖有功宗有德,則其宗字,豈偶然哉?自上嘗覽《尙書》《無逸》殷王中宗之事,正與大行大王相類,故議上此號矣。
」仍以《無逸篇》中殷王中宗事,付標以啓。
且卒哭後白笠事,今與六曹會議何如?「答曰:」雖有祖有功宗有德之說,而父王則功德俱全之中,其功尤大,與殷中宗,德雖相符,而功則懸殊。
何以祖字上,無可稱之字乎?稱上祖號,予深有望。
且議白笠事,如啓。
「仁鏡等回啓曰:」南宋高宗之號,洪邁欲稱祖,尤袤以爲:『漢光武,以長沙定王之後,入繼大統,故稱祖;高宗雖中興,以徽宗之子,直承其統,不須稱祖。
』竟稱高宗。
臣等再承上敎,反覆思之,世祖之稱祖者,以弟繼兄也。
大行大王雖中興,而直繼成宗之統,稱祖未穩。
「仁鏡又與李芑、成世昌、權橃、鄭順朋、丁玉亨、任權、林百齡議啓白笠事曰:」往在成廟時,貞熹王後之喪,會群臣議此事,如徐居正、李坡、柳洵、金宗直、鄭誠謹輩,皆以一世知名之士,其議皆從黑笠,故成宗又參情禮,以下傳旨。
臣等之意,先王旣有定制,今不可改,用黑笠爲當。
「仍書成宗時議得及傳旨以啓。
姜顯、鄭萬鍾、尹漑、沈連源、申瑛議啓曰:」禮文內,卒哭後,笠則用白,必有所據。
不究制作之意,輕爲更定,事甚關重。
在成廟朝,雖因一時之議而啓之,當時傳敎以爲:『輕爲減殺,變兇從吉,心所未安。
』雲,以此可知非成廟本意。
況上用翼善冠、烏犀帶,下服烏紗帽、黑角帶,專以臨群臣與治官事,不可以純兇也。
其於燕閑私居,幷去白笠,則非徒違先王制禮,誠恐於大喪,情文有所不符。
「答曰:」父王雖繼成宗之統,其間廢王在位,與世祖、文宗之間魯山居位之事,似不相殊,何獨不可稱上祖號乎?又與宋高宗之事,不可比論,願從予意。
且白笠事,成宗傳敎之意,雖與右相等意相合,而參判等意,又與禮文相符。
喪制大禮,似難輕定,明日依成宗朝例,使臺諫弘文館,竝議可也。
「 ○尹仁鏡啓曰:「天使支待事,差出遠接使、館伴然後,可以掌治諸事。
遠接使則大提學成世昌當爲之,館伴,令吏曹差出何如?」答曰:「如啓。
」 1月7日 ○辛醜,上行朝、夕奠,上食。
○大司諫林億齡、執義韓?、司諫韓澍、掌令權勿、持平李天啓、李湛、獻納成世章、正言趙光玉、金鸞祥承命來啓曰:「凡國家之事,朝廷議定,如有失誤,臺諫糾正。
今此黑、白笠之議,臺諫同參事傳敎,臺諫若參,則雖有失誤,誰得以糾正乎?請勿同參。
」答曰:「成廟朝,臺諫、弘文館同議此,故言之矣。
昨日參判等議,與《五禮儀》相合,予亦欲白笠,而物論不一。
故命爲廣議者,不待糾正而欲歸於正矣。
議啓可也。
」億齡等再啓曰:「臺諫之職,糾正是非而已,不可與於朝廷議得。
前者雖或有參議之時,其例已誤,不可援此以爲常也。
反覆思之,越職論議,大妨事體,故敢啓。
」答曰:「弘文館議從《儀註》,〈見下〉予意亦以爲定用白笠,臺諫不必議也。
」〈史臣曰:「上之好禮甚篤,故不從公卿苟簡之議,而斷自宸衷,定爲三年白笠之制,足以垂範於後矣。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議啓曰:「卒哭後,上禦翼善冠、烏犀帶,群臣皆用烏冠、烏帶,此雖爲公朝治事,不得不用權制,亦不敢純用吉服。
至於凡幹喪事着衰服,則衰麻猶在其身矣,獨於私居,盡去喪制,欲黑其笠,恐爲無理。
祖宗朝皆用白笠,而猶在成宗朝,因一時之議,始變舊制,而猶有變兇從吉心所未安之敎,成廟之意,亦可見矣。
朱子以爲:『人君在喪,而白布衣冠以臨朝,未爲不可。
』臨朝見群臣,猶可以白布衣冠,況於燕處,專用吉服?人主尙然,況於群下乎?三年通喪,天經地義,不容私意有所短長。
而《五禮儀》,乃我朝列聖參酌古今之禮,立萬世常行之制,在後嗣所當遵守,而不可撓改。
今者苟循近例,必欲再誤,至爲未便。
當今國俗,常着白衣,甚於祖宗朝,若幷黑其笠,則與平日,頓無差別,臣等恐哀隨而亡,禮從而壞也。
臣等之意,爲君父大服,決不可變兇從吉,舍厚趨薄,請一依《五禮儀》施行。
」答曰:「予意亦然,可從《五禮儀》。
」 ○右議政尹仁鏡等〈議諡宰相皆會。
〉啓曰:「廢朝宗社危如一髮,而一國臣民推戴大行大王,承成廟之統,其中興之德莫大焉。
故朝廷不偶然議而上號中宗。
大抵議諡大事,朝廷旣議定,則不可改也。
且昨日,以世祖繼魯山,大行大王繼廢王之意傳敎,而魯山、廢王皆失道之君,故降封稱君,而不得繼世。
大行大王則承襲成宗而立,不當稱祖,故敢啓。
」答曰:「予意以爲父王,有中興之功,故欲稱祖號,而更計則承成廟之統。
不須更議也。
」 ○下左議政洪彥弼辭狀〈「臣庸暗無識,濫處重地,而計料昏錯,多所失誤。
臺諫論臣過惡深重,臣累日辭免,未蒙允兪,今又侍從上箚,請從公論雲。
臣職未解,物論愈激,尤悶罔極。
且臣久病劇發,心熱下冷,疝淋交極,一身血氣,日漸流涸。
此病源深,衆所共知,非二三朔所能調治,而年又七十,衰耗益深,死亡在近。
速解臣職,一使知過,一使救病,特垂再生之恩。
」〉于政院,又下小紙書曰:「可付史官,示于左相。
且遣內醫,診候賜藥餌,使之調理。
」其書曰: 卿若有疾,固當調攝,不必解職然後可也。
因一時之議,而輕改大臣,豈予之美事,曲避一己之謗,而爲自謀之計,亦豈大臣之道?一身雖可顧,獨不念國事乎?寡德雖欲棄,亦不思先朝乎?予雖不敏,斷不受卿之辭,而改父之臣矣,須速調治,出而得自盡於大事。
○日暈 1月8日 ○壬寅,上行朝、夕奠,上食。
○掌令權勿、持平李天啓、李湛〈掌令郭珣病,大司憲李瀣未肅拜。
〉啓曰:「左議政洪彥弼,不合相位,公論顯發。
臺諫論啓,未蒙允愈,諉諸彥弼自處,旋卽停啓,物論愈鬱。
臣等除授本職,當卽更啓,而非徒不爲更啓,又與之相容,物論非之,勢不可在職。
請遞臣等之職。
」答曰:「大臣之事,其時臺諫豈偶然計而停啓乎?旣已停啓,今不必強爲論執。
且與之相容,有何妨乎?勿辭。
」勿等再啓,不允。
退曰:「當待物論。
」 ○大司憲李瀣啓曰:「前日,臺諫以左議政洪彥弼不合相位論啓,未久而遽止。
後,臺官亦不卽更啓,以爲有物論,掌令以下,引避退去。
除授之後,雖末卽議啓,自今更啓,有何不可,而遽爲之引避乎?請命招就職。
但議論已發,其時執義韓?尙在本職,勢不可相容,請遞。
且臺、諫一體,諫院,亦請竝遞。
」答曰:「權勿等就職事,如啓。
執義與諫院,豈偶然計而停啓乎?予意以相容爲無妨也。
」 ○掌令權勿等承命就職。
○白氣布天,橫亘東西。
1月9日 ○癸卯,上行朝、夕奠,上食。
○掌令郭珣、權勿、持平李天啓、李湛啓曰:「大臣不稱其位,公論顯發,則臺諫所當固諍,期回天聽,不可苟且停論,以待大臣之自處。
大司諫林億齡、執義韓?、司諫韓澍、獻納成世章、正言趙光玉,旣知洪彥弼不合相位,歷指所失,論啓未久,遽謂:『臺諫雖停啓,大臣終不可在位。
』苟然停啓,大失臺諫之體。
已發公論,勢不可在職,請幷遞差。
」答曰:「執義則一司之官,似不相容,故遞之。
臺諫雖一體,諫院則不須幷遞也。
」珣等再啓曰:「臺諫爲人主耳目,其任至重,一被物論,不可頃刻在位。
林億齡等所失甚大,重被物論,決不可仍在其職。
臺諫非如凡人例,累次論啓,尙且留難,殊無重臺諫之意,至爲未便。
執義,旣命遞之,諫院,請竝遞差。
且洪彥弼不合相位,物論之發已久,今者顯被重駁,不可一日在位,況今國家多事之時,相位尤不可久曠。
請亟命遞。
」答曰:「其時臺諫停啓之意,予未知其非也。
其不遞之者,乃所以重言官也。
且國家多事之時,舊臣不可搖動,前日論執之時,豈偶然而不從乎?不允。
」珣等又啓曰:「臺、諫一體,以一事之失,而執義韓?已遞,諫官豈可在職?請勿留難。
大臣被論不可在職之意,自上非不知之,而隻以重大臣之義,又以爲先朝舊臣,不忍輕遞,聖德至矣。
然國家安危,生民休戚,皆係於相,不可一日任非其人。
彥弼素無公輔之望,自先朝有物論,今當國家大事,茫然罔措,事多顚倒,又於論議大事,顧望奉順,迪上非道,大累新政,朝廷不可以此人,許在其位。
彥弼亦豈可靦然冒處乎?臣等非偶然議啓,公論之發,久而愈激,不可不遞,請勿留難。
」答曰:「不遞之意,已盡言之。
」 ○以鄭順朋爲刑曹判書,宋麒壽爲承政院左副承旨,慶渾爲司憲府執義。
○日暈,兩珥冠。
1月10日 ○甲辰,上行朝、夕奠,上食。
○大司憲李瀣等啓曰:「林億齡等旣被物論,勢不可在職,洪彥弼旣被重論,請幷速遞。
」答曰:「諫院則可遞,左相則耆舊大臣,不可搖動,故不允。
」 ○日暈,兩珥。
○夜,黑氣如雲,橫亘東西。
1月11日 ○乙巳,上行朝、夕奠,上食。
○下左議政洪彥弼辭狀〈重證加發,轉成沈痼,決無生理,亟遞臣職雲。
〉于政院曰:「病證雖發於一時,日漸向溫,豈久不愈乎?其言寬心調理之意。
」 ○大司憲李瀣等,與正言金鸞祥,合司啓曰:「洪彥弼不合相位,已被重論,勢不可在職。
故亦自知之,引病避之,自上以爲先朝舊臣,不可輕改,留難淹久,今雖命遞,勢不得已,豈謂薄於舊臣,而改之乎?議諡,大事,而彥弼在相位被論,右相獨與諸臣議之,事體已爲不當。
且山陵事迫,天使亦將出來,大事重疊,相位久曠,尤爲不當。
請亟遞之,」答曰:「左相非爲被論而呈病。
遣醫診候,則其證甚重雲。
予意不欲改父之臣,豈爲人厚薄之言而然乎?議諡固爲大事,故予欲左相同參,而其日左相以病不與。
然朝廷皆會,而事且急,故勢不得已,右相獨與焉,豈至不合於事體乎?山陵、天使等事,予亦計之,其時則三公,可備位而任事。
玆不允焉。
」 ○下小書于政院曰:「其以此授院相。
」其書曰: 輔相之職,百責所萃,相得其人則治安,否則亂亡隨之。
故古之明君誼辟,皆重相臣之選,必廣擇鴻儒碩德之人而任之,至有拔於版築之中者。
今首相久闕,葬期已迫,〈尹殷輔。
〉兩相次陞,當蔔其代。
惟我先朝培養人才,可謂盛矣,擢而授之,必有其人,當愼擇有德望者,以宅其位。
予以否德,慘遭大變,懜無所察,凡經邦重事,皆恃大臣。
如得賢輔,國之福也。
院相尹仁鏡回啓曰:「相職至難,國家安危,於玆係焉,臣無才德,冒處相位,不知賢否,何能蔔相乎?自古蔔相,無獨爲之時,洪彥弼引避在家,臣獨爲之,尤爲未安。
敢啓。
」答曰:「無所與同議者,勢不得已獨爲之。
須速蔔之。
」 ○臺諫合司,將彥弼事三啓,不允。
○尹仁鏡緘封蔔相人名以啓,乃柳灌、李芑也。
○以具壽聃爲承政院同副承旨,李潤慶爲司諫院大司諫,郭珣爲司諫,閔荃爲掌令,沈逢源爲獻納,盧守愼爲正言。
○日暈,冠。
1月12日 ○丙午,上行朝、夕奠,上食。
○臺諫合司,將洪彥弼事再啓,不允。
○諫院啓曰:「掌令閔荃,素無知識,又多鄙陋之事,不合臺官,請遞。
」答曰:「如啓。
」〈史臣曰:「荃以書狀官,從尹元衡赴京,通事樸貞元稱中殿貿易,猥濫自恣,全不糾檢,又自不謹,人多鄙之。
」〉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上箚曰: 伏覩蔔相之敎,自上深燭相臣之選,治亂所係,必欲廣擇鴻儒碩德之人,擢而授之,其愼擇之意至矣。
臣等不勝感激。
蓋人君代天理物,所與共之者大臣,而大臣之職,裁成輔相,其任重矣。
況在嗣服之初正始之時,尤當難愼。
一君子進,則衆君子彙征,一小人進,則衆小人彈冠,消長之機,可不懼哉?古之人君所以難之者,唯其人,故有拔於版築者。
先朝四十年培養之餘,豈無德望有如聖旨所諭者?苟有其人,允愜輿望,則亦不必拘以常例。
伏願殿下,益加難愼,旁求廣選,以重其任。
答曰:「予意本欲廣選,而昨見蔔相之意,慮或有所在也。
今見箚辭,所論至當,雖有允愜輿望者,予何能知?館中必有所指斥而言之,以副予望。
予當斟酌以處。
」 1月13日 ○丁未,上行朝、夕奠,上食。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啓曰:「臣等伏聞答箚之敎,不勝惶恐。
臣等之意,相位至重,必欲旁求廣選,得其人而已。
蔔相,大臣之任,非臣等所當預,今使臣等斥言,恐妨事體。
一國公論,大臣未必不知,更宜下問,以盡難愼之道。
」答曰:「予意欲使斥言,而所啓如是,知道。
」 ○臺諫合司啓洪彥弼事,不允。
○臺諫啓曰:「李芑素無物望,自授贊成之時,已有物論,久居重地,冒忝已甚。
至於相位,斷無擬議,今爲議政,物情驚怪,請速改正。
」〈是日政,李芑拜右議政,臺諫卽論啓。
〉答曰:「蔔相之時,豈偶然計而爲之乎?不可改也。
」 ○以洪彥弼爲議政府領議政,尹仁鏡爲左議政,李芑爲右議政,成世昌爲左贊成,李彥迪爲右贊成,許磁爲知中樞府事,樸祐爲漢城府左尹,宋布奎爲司憲府掌令。
1月14日 ○戊申,上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啓曰:「國家之治亂安危,係於宰相,自上欲得德望之人而相之,自下欲見德望人之爲相。
上下皆有是心,今上爲守成之主,而中外顒望其緻雍熙之治,朝廷若有忠厚氣象,悠久持之,則治化自美矣。
頃有蔔相之命,臣獨爲甚難,而且以庸劣,不能知人,故啓達難愼之意,自上強有命焉,故臣不得辭而蔔之。
當今之時,豈無可蔔相之人乎?然古今異時,而祖宗朝亦無是事。
一朝拔之,加於累世耆舊之人,則其人亦將以爲難矣。
李芑乃耆舊之人,故臣幷書啓,公論之至此,臣不及慮也。
臣今蔔相,而物論如此,朝廷似擾,至爲惶恐。
」答曰:「反覆計之,卿之蔔相,何妨於大體?右相之有物論,未及計之而已,有何恐乎?當此之時,國事專倚相位耳。
領相之事,猶爲未安,況右相新拜,而物論如此,尤不知所措。
」 ○臺諫合司啓曰:「彥弼不可在職之意,已盡啓之,請速命遞。
右議政李芑,人物麤鄙,素無知識,處身行事,無所忌憚。
雖以一時僥倖,濫陞貳公之地,不容於物論久矣。
今者蔔相之時,又以位次得參,而遂陞相位,出於物情期望之外,請速改正。
」答曰:「領相事,已盡言之矣。
右相乃先朝耆舊之人,而職亦當次,故拜之。
大臣已拜,則不可輕動,輕動則大臣之位,反爲不重,而人聽騷擾,不須改正。
」再啓,不允。
○政院書啓曰: 禮文內殿下哭位,在殯殿戶外之東,而至設於東階下,與大君、諸君竝列,階上則圍以帷帳,以隔內外。
臣等將不可之意累啓之,自上以爲近於內次,遂移設於西階上。
凡於朔望、俗節別奠,通禮、承旨、史官,竝許入侍,此以朝廷擧行之者也。
旣有朝廷擧動,則哭位之設,宜竝依禮文。
而臣等頃於朔奠觀之,東階上帷帳褰開,人且通行,而哭位猶設於西,臣等深以爲未便。
大妃進香儀註內,設大妃位於戶外之東,設殿下位於西階上,雖曰從權,已非禮之正。
臣等謹按《禮經》《喪大記》曰:「旣正屍,子坐于東方,夫人坐于西方。
」註雲:「此言國君之喪。
」金華應氏曰:「男東女西,陰陽之大分也。
喪遽哀迫,人雜事叢,先謹男女之辨,而各以類從,則紛糾雜亂者,有倫矣。
男主居東之上,而內之家長雖若母,亦在其西,則示一國一家之有主,而有所統攝矣。
」又《喪大記》曰:「哭屍于堂上,主人在東方。
」註雲:「婦人哭位,本在西而東面,」嚴陵方氏曰:「禮之辨異,尤重於男女之際,雖在憂遽之中,亦莫不各正其位。
故男子則西向而位于東,婦人則東向而位于西,凡所以辨陰陽之義而已。
」以此觀之,東階上哭位,截不可移易,請依禮文,設於戶外之東。
傳曰:「啓意,予已詳知。
但禮文雖如此,而東則近於水剌間進饌出入之處,故從權而設於西階矣。
今若改設則出入未便,雖不改無妨。
」 1月15日 ○己酉,上行望奠,上食。
○臺諫合司啓曰:「大臣被重論,則雖頑愚無恥之人,亦不敢復就其職,臣等雖不強爲論執,洪彥弼何敢冒居其位乎?李芑事,自上以爲:『大臣已拜,則不可輕動。
』苟非其人,則國家危亂隨之,豈可以拜而不改乎?且敎以爲:『輕動則大臣之位,反爲不重。
』非其人而冒居其位,則是乃所以益輕其位也。
苟不得其人,則雖十易之,不爲騷擾。
一國興亡,係於一人之用捨,豈可以一時之騷擾,不念一國之興亡乎?況今嗣服之初,尤不可不愼擇,請亟命改正。
」答曰:「相位,予意以爲不可輕改。
而今國之大事已逼,故勉從公論。
但李芑加資,不可改也。
」 ○臺諫啓曰:「李芑旣以不合相位,論遞其職,不可仍授重加。
請速改正。
」答曰:「旣遞相位,而又改加資,無乃已甚耶?不須改也。
」 ○政院抄書《禮經》〈《曲禮》曰:「居喪禮之,毀瘠不形,視聽不衰。
居喪之禮,頭有瘡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病則飮酒食肉,疾止復初。
不勝喪,乃比於不孝不慈。
」檀弓曰:「曾子謂子思曰:『伋!吾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於口者七日。
』子思曰:『先王之制禮也,過者俯而就之,不至者跂而及之。
故君子之執親喪也,水漿不入於口者三日,杖而後能起。
毀不危身,爲無後也。
』樂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曰:『吾悔之。
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惡乎用其情?』」《雜記》曰:「孔子曰:『毀瘠爲病,君子弗爲也。
毀而死,君子謂之無子。
』」《喪服四制》曰:「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練,毀不滅性,不以死傷生也。
」〉啓曰:「近來外人傳言,自上全不進膳,哀毀大過。
臣等頃於朔望見之,自上不能行步,而玉色不如前。
以臣等目覩,則外間之言,似不虛矣,臣等哀憫罔極。
大抵執親之喪,其爲哀痛之情,則上下皆然矣,然帝王之孝,與匹夫不同。
爲宗廟社稷之主,而不可過毀傷性。
故先王之制禮與祖宗之遺敎,〈指世宗遺敎。
見初。
〉皆爲宗社大計,而爲後世之中制,豈非遠慮也哉?今當大事之時,而玉體過傷,朝廷上下,鹹爲罔極。
伏望勉從先王之中制,而進膳調保。
此《禮經》之言,自上平時所講論者。
但哀遽之際,豈能盡記乎?故抄書以入,自上監此,而少抑哀情。
」傳曰:「啓意,予已詳知。
」 ○政院啓曰:「祖宗皆畫禦容,大行大王禦容,平時若不畫,則及其日月未久,摹寫爲當。
成宗於甲寅十二月昇遐,乙卯二月追畫,今亦追畫何如?」傳曰:「可依前例爲之。
」 1月16日 ○庚戌,上行朝、夕奠,上食。
○傳于政院曰:「三公有闕,遣史官蔔相于左相,可也。
」注書王希傑往問于左議政尹仁鏡,對曰:「臣當詣闕入啓。
」雲,旣而來政院啓曰:「昨見傳敎,洪彥弼、李芑,物論顯發,故自上不得已從之。
李芑被論,乃臣謬擧也。
且相臣一時俱遞於初服之政,亦爲未安。
臣不學無術,僥倖科第,常以百執事自期,而小無涓埃之補,累忝非分之職。
況具瞻之地,決非臣之所宜冒居,而在相位于今六年,年且七十,氣力衰憊,精神昏耗,必不能堪任國事。
義卽緻仕,而今國有大事,故黽勉而行之,今兩相俱遞,考諸座目,則無臣之右。
若首相,則當用盛德老成之人,而臣無學術知識,而居首相之位,國事日非,物論興起,物論之來,臣則退矣,自上重大臣之意,無乃未安乎?且初服之政,俱遞兩相,至爲未安,兩相非他如職,而一時差出,於重大臣之意似異。
臣之愚意,前日書啓一人〈柳灌。
〉爲相,似爲可當。
」答曰:「啓意知道。
予意亦以爲當此之時,俱遞兩相,非不知其未安也。
但今國有大事,而兩司累日論啓,領相,又以病懇辭,所勉從公論耳。
今觀啓意,尤爲未安,以左相謙讓之意,無隻出一相之理。
但一時俱出兩相,果非重大臣之意,從卿所啓,隻差右相可也。
且柳灌,先朝重西方之事,故特爲委任,而今方天使出來,劇務必多,故前以在京之人拜相耳。
」仍傳于政院曰:「今已蔔相,明日政事可也。
」 ○臺諫啓李芑事,不允。
諫院啓曰:「禮文內,殯殿前內外哭位,分別東西,各有定所,不可移易。
況東階乃國君踐祚之位,截不可亂。
今者設殿下位於西階上,顚倒錯戾,莫甚於此,不可諉以權制,苟循非禮。
請依禮文,亟正位次。
」答曰:「如啓。
」 1月17日 ○辛亥,上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左贊成成世昌啓曰:「自上哀慟罔極之情,曷有窮已?但大行大王疾革時,侍側亦久,而未嘗進膳,及至大故,哀毀過禮,至今尙未進膳雲,至爲驚愕。
帝王之孝,異於常人,且禮文雲,毀瘠過中,君子不取,故使賢者不敢過,不肖者有以企及,惟與禮合。
斯爲大孝,伏願爲宗社大計,勉強進膳。
非但臣等之意,擧朝皆然也。
」答曰:「予別無過禮之事,今聞啓辭,殊增感赧。
當思有以副之。
」 ○臺諫啓李芑事,不允。
1月18日 ○壬子,上行朝、夕奠,上食。
○臺諫啓曰:「李芑,不可仍授重加,請命改正。
」答曰:「累日論執,故允之。
」〈史臣曰:「李芑納交於於尹元老、元衡,潛結宮闈,爲大行大王所重,得至貳公之列。
自領相尹殷輔之卒,士林鹹疑曰,芑必爲相,已有彈劾之志,及是命,芑竟不能保。
李彥迪嘗往芑家,語及兩宮事,彥迪曰:『中殿甚薄待東宮,〈殿下在東宮時。
〉不勝驚慮。
』彥迪此言,人無聞者,而芑卽洩於元老,元老怨彥迪,遂至踈外。
元老嘗德芑稱之曰:『芑理學精通,求之中原,無此之比。
』」〉○政院啓曰:「前者大行大王禦容畫成事,宗簿寺例掌爲之,今則異於常例,追想而畫之,最難近眞,不可泛委於外。
請於明政殿兩廊設畫局,以平時親侍宗親利城君〈慣〉及平時入侍內官四五人,監掌其事。
左贊成成世昌知畫格,請使監校。
杜城令巖善畫,私奴上佐亦善畫,竝令參畫何如?」傳曰:「可。
」 1月19日 ○癸醜,行朝、夕奠,上食。
○鹹鏡道觀察使李淸狀啓曰: 鍾城府使柳智先牒雲:「甲辰年十二月十四日申時,日之北,三虹竝立。
長竟天,三虹,幷爲中結兩端,皆若太陽微透,狀如圓盤,移時而滅。
同月十五日初更,月暈,暈之南北,白氣作環,狀如大盤,又白氣如匹練,自西向東,貫暈之北環,又貫月中,又貫南環,轉西向與前端相合。
其長竟天,狀如長環,二更微滅。
圖形上送。
」雲。
上以李淸書狀及日月圖形,出示左議政尹仁鏡曰:「今月初一日有日變,方爲惶恐,今又有如此災變,尤爲未安。
」仁鏡啓曰:「屢有災變,至爲驚懼。
請召知天文人議政府左贊成成世昌、兵曹參議安玹共議。
」世昌等同議啓曰:「考諸天文,則凡氣在日上爲冠,其爲災害,則未知也。
但白氣貫月,而日暈三重,白氣犯陽,此則兵象。
自上初政,何有召災之失?然變不虛生,願初服益加敬德,恐懼修省。
大抵天變之來,雖不可指爲某應,如邊警防備等事,別加措置爲當。
」答曰:「知道。
邊防措置,申飭該掌,可也。
」 ○以柳灌爲議政府右議政,黃憲爲平安道觀察使。
1月20日 ○甲寅,行朝、夕奠,上食。
○以冬至使鄭士龍、宋麟壽書狀〈「皇帝一不視朝,祀天祭亦攝行。
山西大同邊卒王三叛入?子,誘引虜衆,久爲邊患,前後殺掠人畜,不可勝計。
朝廷購捕有年,王三與同府劉伏玘相知,因入寇至大同東城,就伏玘飮酒。
伏玘與馮龍、賈昇、張寶等,按伏軍二百餘人,同謀收縛,告守備指揮周堂馳奏,皇帝不勝歡喜,朝野無不聳快。
刑部奉聖旨陵遲處斬,傳首諸邊,梟掛十日,伏玘賞銀一千兩,馮龍、賈昇、張寶等,各賞銀一百兩雲。
禮部以本國督捕李王乞等有功,奉聖旨賞銀五十兩四表裏,李應星賞銀十兩二表裏,雲雲。
」〉傳于政院曰:「以此狀示于左議政。
」 1月21日 ○乙卯,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等啓曰:「前者伏聞全不進膳,故啓請進膳,而傳曰當思副之。
及今尙未進膳雲,鹹用憫念。
自上哀痛太過,不爲宗社大計,臣等尤憫焉。
世宗大王遺敎,參酌情禮,以爲權制,世皆遵守,而今則哀毀過禮,不循中制,有違毀不滅性、毀不危身之語。
願遵先王制禮,爲宗社大計。
」答曰:「予遭此罔極之禍,雖哀毀過禮,猶未足於心。
況安有過哀之事,而累聞啓辭?不勝驚愧。
」又啓曰:「臣在外,未嘗望見天顔,望日陪祭侍從等言:『上體甚爲憊弱,步履亦不如前。
』雲,不勝驚慮。
自上哀痛罔極之情,雖無紀極,然先王制禮,不可不遵。
禮文有『居喪有疾,飮酒食肉,病止復初之言,苟有疾,酒肉猶可用,何況於進膳乎?伏願爲宗社大計,勉強進膳。
」答曰:「反覆進言,尤爲惶懼。
當從之。
」仁鏡等又啓于大妃曰:「伏聞主上哀毀過度,氣極憊弱雲。
臣等雖不啓達,自上保護上體,必極其方,然發引日迫,小有失寧,事益蒼黃,伏願勸勉進膳,須保上體康寧。
上殿之言,上必聽從矣。
」大妃答曰:「予亦每令人勸膳,若有所進之物,則令取來視之,每每留念,而頃因日寒,頗有喘嗽之氣,故請勿行哭奠,而行之不止,予亦憫慮。
」 ○諫院啓曰:「摹寫禦容,雖是祖宗古事。
然平時自上命畫則已矣,若昇遐之後,使之追畫,則雖朝夕侍側之人畫之,失眞必多矣。
況在外之人,瞻望甚稀?雖使二三大臣,指揮監畫,必不能紡紼其萬一。
先儒論影堂事,有一毫髮不似,便不是父母之語,以不似之眞,以爲吾親而尊奉之,甚乖孝子追遠之誠,大行大王禦容畫成,請命停罷。
」答曰:「大行大王禦容畫成事,前規亦然,故爲之,而啓辭如此,當與大臣更議。
」傳于政院曰:「明朝以此議于大臣。
」 1月22日 ○丙辰,上行朝、夕奠,上食。
○待敎李戡,以傳旨往議于左議政尹仁鏡,仁鏡曰:「臣當詣闕以對。
」尋至政院啓曰:「禦容摹寫,本爲聖子神孫,追想欽慕以設,故先王、先後影幀,無世無之。
臣前爲承旨時,大行大王親行璿源殿,奉審先王影幀,命臣等悉皆仰視,臣至今未忘。
在前相傳之事,一朝廢之,至爲未安。
諫院所啓,慮或有失眞之弊,其意固是矣。
然方今善畫者多,使朝夕侍側內官參畫,安知不逼於眞乎?若畫而未肖,則更議可也,逆料其未肖,而遂廢不畫,則臣以爲未安。
」答曰:「啓辭正如予意。
」傳于政院曰:「招諫官,以大臣議諭之可也。
」 1月23日 ○丁巳,上行朝、夕奠,上食。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啓:「自上哀傷過禮,日益毀瘠,侍臣瞻望,無不驚慮,臣等聞之,憂悶罔極。
執喪緻哀,雖人子至情,哀毀滅性,反爲不子,抑而節之,務合中道,是爲至孝。
玉體羸毀,一至於此,擧國臣民,鹹切憂悶,大行在天之靈,亦豈安乎?帝王執喪,與匹夫之孝不同。
宗廟社稷之重,皆托於上之一身,一身雖不暇顧,獨不念宗社大計乎?況山陵大事,隻隔一月,尤不可不爲勉慮。
大臣亦爲此大計,再三懇請,隻慰答而已,未聞俯從之實,臣等之憫尤迫。
凡人在喪疚之中,過於哀傷,則脾胃憂病,以至於不能飮食,自上當苦寒之極,侍藥日久,又遭大變,臣等恐罔極之中,玉體失攝,而不自覺也。
請酌禮進膳,時禦藥物,保攝聖體,以終大孝。
且諒陰之中,凡不急之事,紛紜塡委,悉煩上聽,其於專心喪制,實有所妨,請卒哭前,緊關公事外,細瑣之事,姑勿出納。
」答曰:「大妃殿,每常勸勉,大臣亦再三懇請,予亦豈不念乎?頃果差厭食物,今則進膳有加。
而館中,復此進言,當更勉從。
公事出納,所言至當。
」 ○憲府啓曰:「魂殿入番宗親,須以誠謹諳鍊之人擇差,而今者抄啓時,宗簿寺提調〈利城君慣、金光轍。
〉及官員,〈正李若冰、直長宋應秀。
〉不顧其任之非輕,或循私情,或從請囑,以年少無行之人,〈年少者,永豐正期壽、雲城正鐵;無行者,務安守姜、泰仁守琯、寶城守萬年、陽川正誠、德平正沆、富原正頣、盆城守珩、德原守彭福。
〉冗雜抄定,至有鄙陋之說,〈謂納賂。
〉傳播人口,至爲駭愕。
前抄宗親,竝請改正,更擇有操行秩高宗親,量數差定。
提調及長官,請竝推考。
」答曰:「如啓。
提調,不須推之。
」〈史臣曰:「慣性本庸劣,公然納賂,豈可以如此人,居提調之任乎?然慣特其小貪而已,公卿、宰臣之貪黷表表可稱者,何可勝數?金安老除去之後,貪風亦不少戢,梁淵、曺繼商、黃憲、崔輔漢、沈連源,是其尤甚者也。
柳仁淑,雖有士林之重望,而亦未免有是名,籲可惜哉!李彥迪、金正國、宋麟壽之淸白無累者,較之於此,則可謂貴矣。
」〉○諫院啓禦容摹寫事,答曰:「已與大臣議定,幾於逼眞,又何難乎?今若不爲,後悔無及,不可不爲。
」 ○辰時,日微暈。
未時,自西方至東方,白氣連布日北,白氣一丈似抱。
申時,始滅。
1月24日 ○戊午,上行朝、夕奠,上食。
○諫院啓前事,不允。
○吏曹參議洪春卿製進大行大王誌文,其辭曰: 恭惟我中宗大王,諱某,成宗第二子也。
成宗在潛邸,聘領議政韓明澮之女,及卽位封爲妃,無子薨。
陞淑儀尹氏爲妃,卽判奉常寺事起畎之女,生世子?。
妃性行不淑,廢之,又陞淑儀尹氏爲妃,卽右議政壕之女。
弘治元年戊申三月己巳,誕生大王,封晉城大君。
少有異質,成宗特奇愛之。
歲甲寅,成宗薨,嗣君失道,宗社將傾,丙寅九月,知中樞府事樸元宗、前參判成希顔、吏曹判書柳順汀,首建大義,承慈順王妃敎,廢爲燕山君,迎大王於私第,大王牢讓不獲,卽位於景福宮。
遂下敎,凡非罪流竄者,悉皆召還,枉被刑戮者,鹹加褒贈,除害民之政,復先王之舊,朝野抃舞,如獲重生。
修明學校,崇奬節義,苟有一善一行,無不褒奬,至於淸白忠義之後,亦皆收敍。
博選鴻儒碩士,置諸經幄,日三進講,夜又召對,論難經義,商確治道,下素屛於弘文館,書歷代帝王爲治之道,以備觀覽。
丁卯三月幸學,橫經問難。
八月,命印頒《三綱行實》。
壬申八月,行養老宴于闕庭,六月,遣官以小牢,祀崇義殿,殿卽高麗王氏之廟也。
命製酒戒,賜臣工以警之。
丁醜五月,王以世子三歲,能知學問向方,手書箴辭以戒。
皆古聖賢格言也。
母妃未寧,王晝夜侍側,湯藥必親,躬禱後苑,未幾疾瘳,人以爲誠孝所感。
王幸學講論經義,日昃而罷。
敎曰:「學校,風化之源,人才之府,爲國之道,莫重於此。
予今竭誠圖治,夙夜軫念。
今賜土田臧獲,以爲養育人才之資。
」庚辰四月,冊封世子,辛巳五月,帝遣太監陳浩等,來錫命。
壬午十月,行世子冠禮,頒赦境內,重國本也。
癸未,命印《諺解小學》,宣布中外,欲使閭巷婦人小子,皆得以知之。
八月,島夷犯上國地,而搶擄人民,漂到我界,邊將俘斬以聞。
王遣臣悉獻俘馘,帝嘉之,降勑賜物褒美。
戊子,幸驪州,祭英陵,賜州民田租之半。
庚寅八月,母妃薨,喪制一依禮文,常處外閤,後大臣請還大內,王竟不從。
甲午八月,幸學行大射禮。
乙未八月,幸開城府,祭齊陵,翌日幸學取士,賜米百斛。
庚子夏大旱,徧禱山川不雨,王去輦乘輿,曝日親禱于風雲壇,遂得三日雨。
甲辰冬十月,王有疾,至十一月十四日,疾大漸,召左議政洪彥弼、右議政尹仁鏡,入臥內敎曰:「予疾甚,欲傳位于世子。
」翌日庚戌,薨于正寢,享年五十七。
王仁慈忠孝,力學慕古。
勤於聽納,存恤民隱,尤勤祀事,寅恭祗畏,誠意終始不替。
培養人才,文敎大興,尊禮大臣,國事必與謀議而後行。
撫愛宗戚,皆得其歡心,敎戒王子,盡其義方,無有驕奢之習。
多聚經術之士,講明性理之學,夜以繼日,亹亹忘倦,無遊畋聲色之娛,絶玩好奢靡之事。
在位三十九年,民人樂業,生齒日繁,島夷山戎,慕義歸順,邊境無虞,不識兵革。
緻治之美,將陞大猷,而八音遽遏,嗚呼慟哉!我殿下下諒陰在疚,哀慕罔極,率群臣上尊號曰,徽文昭武欽仁誠孝,廟號中宗,以其拔亂反正,中興功德,儷美商宗、周宣也。
乙巳二月某甲,安厝于高陽治之某原,卽章敬王後所厝禧陵之右,遂仍號焉。
初王在潛邸,聘愼守勤之女,以守勤有罪廢之。
陞淑儀尹氏爲妃,卽領敦寧府事汝弼之女。
辛未,生一女,曰孝惠公主,下嫁延城尉金禧。
乙亥二月二十五日,誕我殿下,仍有疾,越三月二日薨。
歲丁醜,聘領寧敦府事尹之任女爲妃。
殿下在東宮,聘贈右議政樸墉之女爲嬪,及卽位封爲妃,尊王妃尹氏爲王大妃。
大妃生一男四女。
曰孝順公主,下嫁綾原尉具思顔;曰懿惠公主,下嫁淸原尉韓景祿;曰敬顯公主,下嫁靈川尉申檥;曰峘,封慶原大君,娶別坐沈鋼女;次女幼。
敬嬪樸氏生一男二女。
曰嵋,福城君,娶縣監尹仁範女;曰惠順翁主,下嫁光川尉金仁慶;曰惠靜翁主,下嫁唐城尉洪礪。
熙嬪洪氏生二男。
曰嶺,錦原君,娶都事鄭承休女;曰岏,鳳城君,娶正郞鄭惟仁女。
淑媛洪氏生一男。
曰?,海安君,娶參奉愼弘猷女。
淑媛李氏生二女。
曰貞順翁主,下嫁礪城尉宋寅;曰孝靜翁主,下嫁淳原尉趙義貞。
淑容安氏生二男一女。
曰岠,永陽君,娶縣監安世亨女;曰岹德興君,娶知中樞府事鄭世虎女;曰靜愼翁主,下嫁淸川尉韓景祐。
淑媛李氏生一男。
曰岐,德陽君,娶參議權纉女。
淑容金氏生一女。
曰淑靜翁主,下嫁綾昌尉具澣。
上以誌文下于政院,有頃更命入內,傳曰:「敎可後,更取英陵、宣陵誌文考之,則英陵誌文,悉載王孫,而今大行大王誌文,闕而不載,予心疑焉。
且反正之時,大臣與群下,建議推戴也,非承王妃之敎也,今誌文,承慈順王妃敎,廢爲燕山君,此語恐似不當。
其與院相〈尹仁鏡〉更議之。
」仁鏡啓曰:「先稱樸元宗首建大義,次言承慈順王妃敎,廢爲燕山君,可見大臣推戴之意。
且廢立,不可爲言,故言勢如此而後,名正言順也。
慈順王妃誌文,亦稱群臣奉後敎,翊扶聖躬,亦此義也。
且凡喪禮,一依甲寅年故例,而宣陵誌文,不載王孫,故今亦倣而不載矣。
」答曰:「承王妃敎之言知之。
英陵誌文載王孫,而宣陵誌文不載者,得非甲寅年,王孫未生故耶?更議之。
」仁鏡啓曰:「甲寅年,王孫生未生,臣未及考之,臣當更考入啓。
」 ○右副承旨崔演製進大行大王哀冊,其辭曰: 維嘉靖二十三年歲次甲辰十一月丙申朔十五日庚戌,中宗徽文昭武欽仁誠孝大王,薨于昌慶宮正寢,越明年二月初三日丙申,遷座于禧陵,禮也。
蓮漏報曉,鳳幄撤奠,龍幌乍褰於朱欑,魂馭先駕乎翠輦。
偭淸禁之赫弘,傃大隧之幽闇,百靈風號兮,三精黯黯,萬井雨泣兮,二儀慘慘。
主上殿下,呼天長慟,擗地增慼,悼三朝之早違,怛重泉之永隔。
爰降綸於鸞臺,俾揚徽於鳳冊。
辭曰:龔惟我後,聖乃天授,隱德昏朝,陽潛初九。
天厭昌邑,民歸代邸,水火一拯,乾坤再霽。
虛襟好問,尊德樂義,排觝異敎,探賾性理。
雝雝肅肅,在宮在廟,畏天竭誠,奉先緻孝,昭險惡衣,秉禮苾祀。
躬籍劭農,親射造士,從諫弗咈,任賢不貳。
懼災修行,恤荒弛禁,聲色視斧,燕安戒鴆。
唐族旣睦,虞刑協中,文物周郁,官儀漢隆。
推億兆衆,垂四十年,金科粲然,玉燭炳然。
禮鎔樂冶,道洽政成,三陲旣安,六階已平,勑天有歌,順帝騰謠。
方看鳳來之呈瑞,遽聞鶴語之告妖。
秉圭未蔔其罔害,憑幾俄驚於弗興,愍虞泉之日落,痛杞國之天崩。
嗚呼哀哉!牖敷蔑席,庭出綴衣,塵棲玉座,霧鎖金扉。
仰珠旒兮何在,瞻黼衣兮如疑,悵九齡之不與,傷五月之有期。
嗚呼哀哉!天作蒿裡,地闢松門,蔔此佳城,于彼禧園。
何嫌燕隧之異域,尙喜龍崗之同原。
想化劍於瑤津兮,共賞花於玉欄,日宮兮深閉,雲幄兮空還。
嗚呼哀哉!宮門早開,庭燎初設。
羽葆戒廞,黼翣催發。
?玉斝而告遷,幎龍輴而就祖。
都人寄怨於抱弓,聖情茹愴於履露。
嗚呼哀哉!有形有化,古今一緻。
聖之生也亦有涯,仁者壽兮竟難倚。
雖大暮之同寐,惟令德爲不朽。
托翠珉而傳芳,配蒼穹以同久。
嗚呼哀哉! ○議政府舍人林亨秀製進大行大王諡冊,其辭曰: 應千齡而作君,丕闡景運;節一惠而爲諡,率由舊章。
慈憑顯揚,庸攄哀慕。
恭惟聖本天縱,德惟日新。
曆數有歸,躋白日於黃道。
塗炭斯濟,慰赬尾於蒼生。
政以孝悌爲先,學以誠敬爲本。
兢小心而事上,敦洪化而輯隣。
堯敬授乎人時,萬民斯穀;舜勑承乎天命,庶事惟康。
文敎敷而蔚興,武威振而遠曁。
奠群生而永泰,囿一邦於至仁。
謂萬世永享亨嘉,胡四紀遽遺艱大?痛歸俟之莫效,憫勑終之有期。
式擧薦名之儀,庶伸讃德之懇。
謹上諡曰徽文昭武欽仁誠孝大王,廟號曰中宗,仰惟沖鑑,俯察微悰。
日照月臨,垂懿美於不朽。
天長地久,錫鴻厖於無彊。
1月25日 ○己未,上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與成世昌、權橃、鄭順朋、任權、申光漢、鄭萬鍾啓曰:「臣等更考,則甲寅年,王孫未生,故不載矣。
大行大王誌文,依英陵誌文,幷載王孫爲當。
故謹以『孝惠生一女,適幼學尹百源。
懿惠生一女,幼。
嵋生一女,適幼學崔禮秀。
嶺生一女,幼。
惠靜生一女,適幼學尹琥。
貞順生一男,孝靜生一男,靜愼生一男,歧生一男,皆幼。
』六十三字,補入於綾昌尉具澣之下何如?」答曰:「誌文,更加詳審,至當。
」仁鏡等仍啓曰:「大行大王未寧,自上侍疾甚久,山川祈禱,香祝親傳,時上體甚爲羸弱,聞者驚慮。
及大故之後,哀毀過禮,粥飮亦未進雲。
臣等在外,不得親見天顔,頃因朔望入侍官員,聞玉體尤爲羸瘁,步履亦不如昔雲,非但臣等,大小臣僚,孰不驚憫?玉體羸瘁,旣至於此者,必由內傷而然也。
上之一身,旣爲宗社臣民之主,則所係至重。
調保玉體,以副先王付托之意,斯爲大孝,臣等謹以世宗大王遺敎書啓,願覽此遺敎,曲從權制,少禦肉汁,助其滋味,爲宗社大計,臣等不勝大願。
」答曰:「今聞啓辭,不勝駭愕。
自外見之,雖似羸弱,又何別有內傷乎?世宗大王指有疾則然雲爾,與予不同。
今聞啓辭,極爲驚動。
」仁鏡等再啓曰:「上體康寧,則臣等何敢啓達?伏聞上體日益羸瘁,而世宗大王遺敎,參酌情禮,以爲權制,萬世所當遵守,故臣等爲上啓之。
」答曰:「予誠孝不足,故方在殯側,緻有如此之言,徒爲痛哭而已。
如此等事,望勿復啓。
」仁鏡等又啓曰:「臣等竊聞山陵發引時,自上欲親幸雲,祖宗朝,隻有文宗親幸,其後未嘗親幸。
非誠孝不足,勢不可爲也。
況今發引,在二月初三日,而初九日,下玄宮,其間豈可久處於野次乎?他餘弊事,雖不足計,上體羸瘁,尤不可親幸。
」答曰:「人子終孝,無復自緻,予不可不往,當依禮文處之。
」 1月26日 ○庚申,上行朝、夕奠,上食。
○尹仁鏡等啓曰:「臣等昨日,謹以世宗大王遺敎,啓請從權,自上敎曰:『尤爲驚動,勿再啓。
』雲。
臣等啓此時,非不知上之驚動,但聞上體甚爲羸瘁,而喘嗽嘔逆證亦有之。
此必脾胃大傷,而當罔極之中,懷哀痛之心,不自覺其然也,臣等不勝驚憫,不得不爾。
臣等竊念世宗大王遺敎,參古禮酌人情,以爲權制,非無據而爲也。
爲後嗣者,思宗廟付托之重,勉遵遺敎,調保一身,乃爲大孝,願自上留念。
且山陵發引時,自上欲親幸,上體羸瘁之極,安可爲此擧乎?自上親幸,則必五道徵兵,其弊不貲。
臣等百計思之,固不可親幸也。
先祖先王,誠孝豈不足哉?爲國家大計,故睿、成二宗,及大行大王,皆不親幸,臣等反覆思之,固不可親幸。
況前歲兇歉尤極,民無見糧,而五道兵士,贏糧來赴,布陣侍衛,至經旬月,則其弊何可勝算乎?臣等之憫,非止此也。
玉體羸瘁已甚,宗社大憂,莫重於此。
」答曰:「所啓從權之事,口不可忍言。
況痛哭之意,昨已盡言,而今日又啓如此,尤爲痛哭,使予將發心疾。
喘嗽嘔逆,頃果有之,今則平復已久,繼自今勿啓如此之言。
且山陵親幸時,弊之重大,予豈不思?但人子之情,送終最大,故儀註,有親幸之文,先王亦有親幸之時。
今固不可不親幸。
」仁鏡等又啓曰:「上體極爲羸憊,而先王遺敎亦然,故請從權制,而上敎出於至情,臣惶恐不敢更啓。
但發引時親幸,獨文宗行之,其後無繼。
以成宗大王及我大行大王之誠孝,猶且念宗社之計,民生之弊,不爲親幸。
今玉體羸瘁,民生困罷,而必欲親幸,則五道兵士,結陣留衛,其弊胡可勝言?臣等近聞山陵役夫,悉依村家,村家藩籬,無一完全。
纔經役夫,猶尙如此,況軍馬長立,積柴草料,調役至多。
而天使又至,則村落之間,必蕭然一空,畿甸之民,無可措置。
且百官皆無依處,此非小故。
臣等百計思之,固不可親幸,山陵事畢後,親幸爲當。
」答曰:「送終之事最大,上下所重,予必欲親幸,而大臣累啓若是,予甚難之。
事畢後親幸之言,尤爲未安。
」仁鏡等又啓曰:「早行則下玄宮時,可及親臨,行立主奠反虞,則情禮兩盡,而於事甚便。
初三日發引時,則闕門外祗送爲當。
」答曰:「予意必欲親行,而大臣累次入啓,故勉從之。
下玄宮時親臨反虞,則豈不差安於心乎?初三日,當於都門外祗送。
」 1月27日 ○辛酉,上行朝、夕奠,上食。
○辰時,日暈。
巳時,兩珥。
未時,冠戴,有雲如白氣,自乾方抵巽方,布在日下。
申時,日微暈。
1月28日 ○壬戌,上行朝、夕奠,上食。
1月29日 ○癸亥,上行朝、夕奠,上食。
閏正月 閏1月1日 ○甲子朔,上行朝、夕奠,上食。
○傳曰:「慶原大君瘡疹侍護,內官樸幹,給馬一匹,醫員柳之蕃,特加一資。
」 ○左贊成成世昌啓曰:「以臣監畫禦容,臣在外,未嘗審察天顔,恐或失眞。
聞扶安縣監蔡無逸爲注書,久侍天顔,常言重荷上恩,無以報效,若得畫禦容,則可以盡力。
且眼睛,非我不可爲雲。
無逸,非徒善畫,凡事極精,幸若詳察畫成,則畫工不到處,庶或畫出。
幸命上來同參,使無遺憾。
」傳曰:「如啓。
」 ○左議政尹仁鏡等啓曰:「臣等伏聞上體羸瘁,欲請面對久矣。
恐接見節次或難,故不得啓達。
臣等竊恐上體或有內傷,而哀痛罔極之中,不自覺也,乞命醫員,入診脈度。
且下玄宮日,冒夜親行,其前調保,須極其方,而一日之內,五度哭臨雲,臣等不勝憫慮。
朝、夕奠外,三時上食,請勿親行。
」答曰:「予別無病證,何必診候?山陵日迫,哭臨,豈忍減乎?」 ○憲府啓曰:「柳之蕃別無功勞,而濫授重加,至爲未便,請收成命。
」答曰:「雖重加,大君非他人類,瘡疹亦重證,以此授之,豈至濫耶?況此人名醫,尤不須改。
」 ○知中樞府事李彥迪辭狀曰: 臣以疾病沈綿,久滯南涯,奄聞大行大王諱音,北望驚摧,號踴無地。
而身病危篤,僅存形息,雖切攀號之痛,莫伸奔慰之誠,已缺臣子之道,罪當萬死。
頃者具狀待罪,伏蒙聖慈優容,下書慰諭,又令本道監司,別加救療。
今又不意記憶疏遠之臣,特降召旨,出於亮陰哭踴之中,感激恩遇,涕泗交頣。
伏念臣以庸陋,濫授先朝誤恩,庶效涓埃,而今已無可及矣。
今殿下新膺寶命,方在哀疚,而立政之謹其始,愼終之盡其禮,皆在今日,區區臣子之情,曷有窮已?而臣不幸,前病彌留,日益深重,伏枕嗚咽,祗自慨歎。
今當梓宮在殯,因山已蔔,永遷有期,百僚攀號,擧國遑遑之際,臣若氣力稍復,豈忍一日安然退處?祗奉召旨,未能卽日起發,以孤睿奬,罪重違慢,伏竢嚴誅。
傳于政院曰:「今當答之,但爲二相後,復以書下諭,如更有辭狀,姑留于院。
」 閏1月2日 ○乙醜,上行朝、夕奠,上食。
○領中樞府事洪彥弼啓曰:「大行大王未寧時,自上侍病,其時醫言,上體甚羸弱,于今四朔,必益羸弱。
臣所當問安,而以重病在身,故遲晩。
伏聞昨日政府堂上,請入醫診候,此臣等之所先爲,而未及焉,待罪。
」答曰:「予因大變,疲憊而已,別無他病,雖不來問,可也。
且卿有重病,何以能來?勿待罪。
」彥弼仍啓曰:「凡病根,在於始發之時,用藥治之,使不至於疾病爲善。
上體疲弱,元氣內傷,故不能進膳,而哭臨不輟,擧朝無不驚憫,臣益惶恐。
雖在憂,不可不治病,凡病之治,在於防始,命醫入診,審其證候而後,可進適證之藥。
群臣未見天顔,臣亦在外,如此啓達,甚爲未安。
幸亟命醫入診。
若疾至於重,則恐藥無效。
」答曰:「啓意知悉。
予無他證,而隻於憂中疲憊而已,何至診候?昨日政府入啓時,曾已言之,今若診候,則恐驚動見聞,尤爲未安。
」彥弼又啓曰:「今雖不用湯藥,脾胃不可不預治。
且山陵親幸,亦有犯夜之時,尤爲惶恐,請進所當之藥。
」答曰:「知道。
」 ○憲府啓前事,答曰:「如此大病,豈無功勞乎?兄弟之間,所以表其喜情,不允。
」 閏1月3日 ○丙寅,上行朝、夕奠,上食。
○右議政柳灌,自平安道入京肅拜,仍啓曰:「臣本無學識,又無才德,尋常庸劣之人,從仕雖久,於國家,顧無絲毫之益。
大行大王,不知臣不才,擢置崇班,日夜兢惶,今又以不次,授之重任,臣何能堪?三公,表率百官之任,古人雲:『非高勳重望才德兼備者,不可居此。
』臣何有高勳重望才德兼備乎?反覆思之,國家治亂興亡,在於相臣賢否,況嗣服之初多事之時,益當擇人任之。
臣非徒不合也,前年冬得病,艱難支持,今亦無日不病。
速遞臣職,更蔔可人。
」答曰:「先朝明豈不足,而擢用乎?又何以雲不次重任乎?焉得高勳重望才德兼備者而用之?如此多事之時,調保疾病,力助寡人。
聞卿贊成時,父王以西方爲重,故特命送之,當時公論,不欲送卿者甚多,此必有所以然。
更勿辭。
」至于四啓,不允。
○憲府啓前事,不允。
○諫院啓曰:「藥房提調等,聞上體未寧,昨日令醫員入診證候事啓請,自上別無愆候,不允。
而提調等欲以所聞,大槪斟酌,相當藥劑進事入啓,臣等聞之,不勝驚懼。
提調等斟酌劑藥進禦之計,雖出於不得已,殊非愼重之意。
凡人之疾,必須察色診候,審知病之所由起然後,可知當藥,而服之有效。
今者大臣及藥房提調等,俱以憫鬱之意,啓請醫員入診,乃是臣子切迫之情,雖無愆候,一令醫員入診,快釋群下之心,甚合事宜。
且聖人亦以病爲愼,雖匹夫之賤,不可不愼者,以父母遺體,少不敢忽,況人君一身,宗社生靈所係者乎?自上方在喪疚之中,徒切慟毒,而不悟一身之疾,自上縱欲自輕,柰宗廟社稷何?過哀成疾,過擧之大者,而亦不可謂之孝矣。
萬一自上以爲小疾,不足爲慮,而忽於調治,漸成沈痼,則雖有良醫,莫能措手矣。
臣等職在言地,心知國家大計,不得容默。
請依大臣所啓,亟令醫員入診後議藥。
」答曰:「大臣及藥房提調,令醫入診用藥事啓請,而予別無疾病,故以爲不必診候,又以劑藥以進事啓請,故命依之。
予別無疾病而診候,則於人之見聞,必爲驚愕。
予之病,非今有之,山陵發引日臨迫,故欲服藥預防,以治脾胃,何必入診然後爲可乎?」 閏1月4日 ○丁卯,上行朝、夕奠,上食。
○弘文館、司憲府、司諫院、內醫院啓請醫員入診聖候,皆不允。
○憲府啓前事,不允。
○諫院啓曰:「醫員柳之蕃,今以大君看病,濫授重加,大君雖親貴,乃人臣也。
治療人臣之病,厚加賞賜,亦已過矣,況濫授重加乎?臺官據法論執,尙未蒙允,至爲未便,請速改正。
」答曰:「柳之蕃,瘡疹重證,無事護過,極示予喜意。
臺官雖論執,所以不允也,不須改正。
」 ○日暈,兩珥。
○海陽君尹熙平卒。
〈史臣曰:「熙平雖武人,好讀書喜作詩,晩歲以老不繫職事,唯以書史自娛。
」〉 閏1月5日 ○戊辰,上行朝、夕奠,上食。
○臺諫啓前事,答曰:「已令考前例,見後當發落。
」 ○右贊成李彥迪狀啓請辭,答曰:「頃見辭狀,知病未瘳,常懷未安之時。
又見辭狀,尙未蘇復,良用爲慮。
先朝知人之明,至矣,而擢置宰相之列,豈無所以?往年卿上十條之疏,先朝賜予以觀,且卿入參書筵,所言則正,予嘗嘆服,留意久矣,豈不合於贊成乎?令內醫院,劑相當藥以送,須速調治上來。
」 ○傳于政院曰:近者大事臨迫,遣史官蔔相,必有其例,依前爲之。
「 閏1月6日 ○己巳,上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右議政柳灌啓曰:「昨命蔔相,前者相職有闕,有不速出之時,所以重其地之意也。
當徐擇耆舊重望之人以充之。
」答曰:「卒哭後則所啓然矣。
今則以他故見遞,而又有大事,皆首相之所當爲也,以此欲及今日政蔔相也。
」尹仁鏡、柳灌蔔相〈蔔左贊成成世昌。
〉啓曰:「今以一人書啓者,雖有職秩當次者,〈指右贊成李彥迪。
〉而在外以病不來。
自上速出之意,則以山陵各有職事也,而天使出來,則謝恩使,當以三公爲之故也。
雖於資憲,有可當者,而近無越次而爲之之時,故以此書啓。
」答曰:「知道。
」仍傳于大臣等曰:「二相有在外者,而多事之時,東壁久曠,二相可當者,兩相言之,而使差出可也。
」尹仁鏡、柳灌以二相當次人〈工曹判書柳仁淑、左參贊權橃、兵曹判書丁玉亨。
〉書啓曰:「前者或令該曹擬望,而臣等今適詣闕有命,故書啓。
」答曰:「知道。
」 ○以尹仁鏡爲議政府領議政,柳灌爲左議政,成世昌爲右議政,李彥迪爲左贊成,柳仁淑爲右贊成,權橃爲左參贊,丁玉亨爲同知經筵事,許磁爲工曹判書,李樞爲弘文館副校理。
○日暈,冠。
閏1月7日 ○庚午,上行朝、夕奠,上食。
○右議政成世昌請辭,三啓,不允。
〈世昌三啓,發落未下,兩司彈文忽至,世昌若無所容。
及下發落,俯伏聽命,連日被論,被論面色如土,遂退去。
〉○臺諫啓曰:「右議政成世昌,人物疎闊,心無所定,雖軍國重事,亦不經意。
以此士林不以公輔期之,今陞相位,物情未便,請速命遞。
近日累劾大臣,事甚騷擾,固知未安,爕理重地,不可任非其人故敢啓。
谷山郡守尹鳴殷嗜酒昏昧,不合臨民之官,請遞。
金浦縣令申秀涇,驕傲誕妄,縱恣無忌,處心行事,極爲無狀,請罷。
」答曰:「耆舊宰相,豈偶然計而蔔相乎?數遞大臣,亦爲騷擾,不須改之。
尹鳴殷事,如啓。
申秀涇,罷職過重,隻遞。
」 ○全羅道南海縣地震。
閏1月8日 ○辛未,上行朝、夕奠,上食。
○傳于政院曰:「考諸前例,醫員因如此之事,有賞加者,〈成宗朝吳敬倫,因齊安大君瘡疹救療,賞加通政。
〉柳之蕃,不須改也。
以此意,招兩司言之。
」 ○臺諫啓成世昌事,仍啓曰:「柳之蕃事,雖有前例,豈可援一時之例,濫施爵賞於無功之人乎?請命改正。
」憲府啓曰:「羅州牧使曺禧,性本麤暴,貪縱無忌,唯以聚斂爲事。
公然駄輸于家,闔境之人,嗷嗷怨讟,請罷。
」諫院啓曰:「申秀涇,性本邪妄,縱恣無忌,所行極爲無狀,隻遞其職,物論愈鬱,請速命罷。
」曺禧事,如啓,餘不允。
○慈殿傳于政院曰:「近者自上進膳不如前,不肯思食,自內極勸之矣。
然藥房提調議論,以能知脈度之醫,入診何如?」回啓曰:「臣等聞之,至爲驚慮。
大臣藥房提調處,當諭之。
」 閏1月9日 ○壬申,大雨雪風。
上行朝、夕奠,上食。
○政府啓曰:「昨暮聞慈殿傳敎,不勝驚慮,問安。
請命醫入診。
」答曰:「慈殿命診候,故已欲診候。
」又啓曰:「上體甚爲羸瘁,願移昌德宮調保,朝奠、朝上食,願勿親行。
」答曰:「發引日迫,何以言移禦乎?朝奠朝上食,予無病證,何可不爲乎?」至于八啓,答曰:「哭臨事,大臣不偶然累啓,慈殿亦不偶然傳敎,故心雖未安,勉從之。
」 ○領議政尹仁鏡等啓于慈殿曰:「伏聞慈殿亦過哀,一日內五度哭臨雲,請裁節。
臣等以殿下日五哭臨,尤緻傷憊,請隻於晝夕上食及夕奠哭臨,而不允。
臣等雖反覆啓達,豈如慈殿之一言乎?」答曰:「醫言脾胃見傷,若劑當藥以進,則予當勸之。
」 ○醫員入診,心肺脾胃脈微弱,唇乾面色瘦弱,有時微喘。
政府及六曹、漢城府啓曰:「上體極爲疲困,脾胃微弱。
世宗遺敎有曰:『病不至深,宜爲預防,若病深之後,雖欲從權,亦不可得也。
』世宗大宗爲宗社大計,不偶然計而爲權制,須勉從之。
」不從。
閏1月10日 ○癸酉,上行晝上食及夕奠。
○大司諫李潤慶等上箚,略曰: 孔子曰:「中庸其至矣乎!」夫聖人之德,莫過于中,而立法制禮,悉本於中。
以孝之一事言之,孩提愛敬,而終身以慕者,中也;愉色婉容,有過則爭者,中也;制服自緦,而斷於三年者,中也;執喪以戚,而不至於傷者,亦中也。
聖賢行事,無往而不用其中,過中則非禮,君子不由也。
伏見殿下,聖質天成,至性純孝,自居諒陰,毀戚踰制,氣力困耗,動作由人,心脾兩脈俱弱,此乃哀過之緻。
聖人制禮,鹹取其中,喪服自期以下,諸侯絶,大夫降。
悲哀其親戚,夫豈有間於諸侯大夫哉?然而若是者,所治者愈大,則所事者愈繁,而情不可徑也。
然則三年通喪,雖達於天子,其哀戚飮食之節,固不得與匹夫同也。
匹夫無所事,則雖蔬食飮血可也,人君一日萬機,勞神渴精者甚大,況加之以過戚耶?始死遑遑,旣葬望望,情有殺也;期悲哀,三年憂,哀有殺也。
蓋聖人之制,不以死傷生也。
舜稱大孝,武王、周公稱達孝,未嘗聞舜、武、周公,因瞽瞍、文王之喪而過哀緻疾也。
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若因哀緻傷,則身且不保,何有於善繼善述?不能繼述者,其可謂孝乎?司馬公曰:「居父母之喪者,若素食不能下咽,恐成疾者,可以肉汁及脯醢,或肉少許,助其滋味。
」當喪得疾,則食肉以已疾猶可,況節哀以就中,以保吾孝耶?祖宗丕大之基,廟社生靈之寄,皆在殿下之一身,豈宜輕循過禮,以害性命耶?夫禮固不可不及,亦不可過,過與不及,皆非中也。
伏願殿下,遇哀之際,輒思先王付托之重,過哀非孝之道。
勉遵中制,節哀終孝,爲宗社大計幸甚。
合曰:「當此大變,暫有心脾之證,自然而然,何有過中之事?箚子,當留省。
」 閏1月11日 ○甲戌,上行晝夕上食及夕奠。
閏1月12日 ○乙亥,上行晝夕上食及夕奠。
○右議政成世昌請辭,至于三啓,不允。
〈臺諫之停啓,非爲世昌洽衆望,數日之內,駁洪彥弼、李芑兩相,適國家多事而停。
〉〈史臣曰:「世昌少有浮華之技,而未聞端的之學,自以不拘小節爲高,而大節亦不可稱者。
其以誇談淫笑,務悅旁午之客,略與柳仁淑同。
兩司以上哀毀不豫,姑且停啓,而世昌遽來謝恩,其心無主可知。
」〉○諫院啓柳之蕃事,且曰:「近日上體未寧,啓事未安,故姑停矣。
」答曰:「不可改正事,已盡言之。
」 閏1月13日 ○丙子,上行晝夕上食及夕奠。
○右議政成世昌辭職至三,不允,仍宣醞。
○諫院啓前事,不允。
閏1月14日 ○丁醜,上行晝夕上食及夕奠。
○諫院啓前事,不允。
閏1月15日 ○戊寅,大風。
上行望奠如儀。
○諫院啓前事,不允。
○吏曹將擬持平望,判書申光漢曰:「丁熿可首望。
」正郞李中悅曰:「京官數數移轉,似未便。
」光漢曰:「京官擬望者小,何以爲之。
」中悅曰:「在外任者,豈無可當者乎?」光漢頷首曰:「然則入啓後,擬之可也。
」光漢曰:「京畿都事李首慶,何如?」中悅曰:「方以病在告,奈何?」光漢曰:「果然。
」擧南平縣監白仁傑,江原都事金就文,中悅曰:「茂長縣監柳希春亦佳士,擬之何如?」光漢曰:「希春,得非爲親乞縣乎?」中悅曰:「雖然亦頗久,且國家用人,豈計此乎?」光漢曰:「果是佳士,前在書筵,見其爲人,英敏該博無比。
」中悅曰:「此眞合玉堂,不可置外。
」遂置就文,以希春、丁熿擬之。
〈是政之後,李首慶謂李中悅曰:「京官豈不足而取外人?閔起文豈非佳士,而不擬持平望乎?」且曰:「人謂盧守愼姦之魁。
」雲。
有一朝士聞之,謂人曰:「往時人謂李首慶交黃憲,屢往幹謁,黃憲亦稱閔起文爲己黨,首慶豈不聞之而出此言,何不避嫌乎?」盧守愼聞之曰:「姦則未知,魁則決不堪當。
姦之中爲魁者,豈易得哉。
」〉○以丁熿爲司憲府持平,沈光彥爲全羅道觀察使。
閏1月16日 ○己卯,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諫院啓柳之蕃事,不允。
○傳于政院曰:「來十九日,以酒百盆、米五十碩、太三十碩、醬五十碩、鹽三十碩,供饋山陵役軍事,預諭各司。
」 ○冬至使鄭士龍、宋麟壽等、還自京師,士龍等齎欽賜銀五十兩、段四表裏而來。
〈解送上國漂流人,故有是賞。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閏1月17日 ○庚辰,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持平丁熿啓:「伏見柳之蕃特加事。
爵命,朝廷公器,雖人君,不得以私施。
上必待當授之人,而後授之,不爲偏私;下必有當受之實,而後受之,不爲害公。
今大君雖至親尊貴,而在人臣之列,以治人臣之疾,至擧重加,以賞其醫。
是朝廷公器,反歸於殿下私物,其偏於私而害於公甚矣。
同氣之間,唯務情意相孚,物我無間,親愛之而已,豈必假朝廷爵命,授非其人,苟存形迹然後,以盡我天性之發乎?友愛之道,恐不如是之苟也。
爲法官者所當據理固爭,期使新政賞罰,一出於正,而無偏係之失,不宜同辭合啓,旋自退縮,而爲苟且之計。
臣嘗慨恨于中,今授本職,決不可與苟容同事。
請亟遞臣職。
」答曰:「柳之蕃事,友愛之間,所以示其喜意而賞加也,其後兩司論執,令考前例,適有如此之事。
故臺諫非偶然計而停執也。
況遞持平之職,甚違於理,決不可從。
」熿再啓曰:「近來偸靡成習,事務苟且,其來已久。
當初設以臣,同在論列,則未必獨出固爭,而期回於正。
然今當新除,苟要相容,以反初心,則是自喪所守,而不能自立也。
自上方在憂棘,永遷期迫,騷擾啓達,極爲惶恐。
臺諫之體,雖細事,猶不可苟爲相容,況爵命之重,在所未暇計其騷擾者乎?請命亟遞臣職。
」答曰:「不可遞職之意,已盡言之。
」 ○諫院啓柳之蕃事,又啓曰:「國之有史,所以備記君相善惡,時政得失,明示後世,以公是非,使姦臣賊子,知有所懼,而不敢肆也。
古之聖王,創立是制,維持國家,其計甚遠。
然後世鮮有直筆,而是非不公者,實由大臣監修,知其作史之人,時或起禍,故秉筆者,有所畏怵,而不敢直書也。
國家設春秋館,備記時政,而不書史官之名者,良爲此也,至於家藏史草,則反書作者姓名,大乖立史本意。
昔範祖禹有言:『古者,官守其職,史書善惡,君相不與焉,此姦臣賊子,所以懼也。
後世人主,得以觀史,而宰相監修,欲其直書,不亦難乎?』今當設局修史之時,雖不得不使大臣監修,請於家藏史草,勿書其名,使秉筆者,得伸其志。
」答曰:「史事,議諸春秋館堂上後發落。
柳之蕃事,不允。
」 ○摠護使柳灌啓曰:「今日下外梓宮,外梓宮底所薦褥席,國葬都監進排,而上下各一寸不足。
下玄宮時已至,故不得改備而仍用。
請推該掌官。
」傳曰:「如啓。
」 ○日暈。
閏1月18日 ○辛巳,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宣醞于山陵都監,且饋役軍。
○諫院啓柳之蕃事,又啓曰:「臺官旣被同僚之駁,不可仍在其任,請遞。
」皆依允。
○傳于三公曰:「貞顯王後喪,見改銘旌事,今則不改,未知可否。
」尹仁鏡、柳灌啓曰:「世祖喪外,大王喪,無改銘旌之時。
」成世昌啓曰:「改與不改,皆無妨。
」答曰:「前有改例,而〈世祖朝例。
〉今旣上諡號,可改書。
」 ○藝文館奉敎閔思道等上箚曰: 家史書名,非古事也。
臣等方欲共議請罷,而近因上體未寧,山陵日迫,庶事匆卒,而實錄設局尙遠,故姑且待之。
而諫院之啓,先及於此,臣等竊自喜幸,而聖敎,與大臣議處雲。
臣等竊美初服每事,詢於大臣之盛意,而猶恨事在不疑,而必煩於下議也。
大臣之議,又欲考古徐爲雲,臣等不能知其所謂。
然事在可否之間,而難於折衷者,則猶之可也。
今是非明白,得失昭灼,又非祖宗朝古事,而尙且遲回,欲考古事者,何哉?尋常簿書之間,亦不可援例處決,況當修君父之實錄,立萬世之公論,而猶尙苟且,一至於是乎?近來偸靡成習,氣節掃地,故秉史筆之人,能據事直書,寓其勸懲者,百不能一,幸或有志之士,雖欲不諱於家史,而又使之書名,俾不得盡焉。
此士林之所常鬱抑,而聖明之下,卽當痛革者也。
由此觀之書名,雖祖宗朝古事,至于今日,實爲弊典,固不可不改。
況非祖宗朝古事,而起於中世之大臣,使公論泯滅,史禍相繼者乎?伏乞殿下,念祖宗家史之法,鑑近世因循之失,勿煩再議,得容異論。
庶見家史之中,必有董狐之筆,而鑑戒之義,永昭於後世矣。
答曰:「設局之日尙遠,考啓後處之,亦未晩也。
」 ○以宋麟壽爲司憲府大司憲,金魯爲執義,樸光佑、金泓爲掌令,鄭裕爲持平,兪絳爲弘文館副修撰。
閏1月20日 ○癸未,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憲府啓曰:「軍器寺副正權轍、濟用監副正李瑛,以外梓宮下排褥席造作色官,長短見樣,所當親自監視,使無毫髮差爽,任然退在,委諸下人,緻令尺寸不準。
如此大事,略不經意,不謹莫甚,不可以常例推之。
請命詔獄推考。
山陵都監,外梓宮未下前,褥席等物,所當預先考其長短,若有不準,卽令改造,至於下梓宮時,始知尺寸不準而仍用,殊無敬謹之意。
當該提調郞官等,請推。
大轝初度習儀時,都監〈國葬。
〉郞官等,所當隨行,躬親檢擧,而中路落後,委諸部將,不能檢擧,緻令軍人,或死或傷,至爲慢忽。
請推。
」皆依允。
閏1月21日 ○甲申,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以大行王諡冊及寶,告宗廟。
○諫院啓曰:「執義金魯,近來有不謹之行,〈魯遭母喪,有不謹之名。
〉不合臺官。
副修撰兪絳,前爲史官時,大有誤事,不合近侍,請竝遞。
」〈絳爲史官,秘薦不公,且不謹母喪。
〉答曰:「皆如啓。
」 閏1月22日 ○乙酉,上行晝夕上食,於夕奠,兼告改銘旌。
○政府率百官,行上諡祭。
○臺諫啓曰:「禧陵、永慶殿,皆襲章敬王後舊號,有乖於尊卑輕重之義。
雖雲有舊例,古人雲,卑不可援尊,此萬古經常之道,不可以臆見輕易變易。
生事葬祭,皆當以禮,苟失於禮,不可以爲孝,豈可循舊例,而棄常例也?請改陵殿之號。
」答曰:「在先王朝,因循舊例屢矣,朝廷之議啓,亦如此,故予以爲自古豈偶然計料而然乎,卽從之。
今者臺諫所論如此,卽招政府堂上全數、禮曹堂上全數、六曹參判以上、漢城府堂上、曾經政丞,以議然後,處置事發落。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右議政成世昌、兵曹判書丁玉亨、禮曹判書任權、工曹判書許磁、戶曹判書林百齡、判尹尹思翼、工曹參判姜顯、左尹樸佑、右尹洪暹議啓曰:「始議陵殿號時,考古例及本朝之例,內喪在先,己有陵殿之號,大王之薨,多用其舊而不改,故列書前規,啓稟而定之,今不須改也。
」禮曹參判鄭萬鍾、戶曹參判沈連源、兵曹參判申瑛、禮曹參議金益壽議啓曰:「陵殿號因襲,雖先王朝舊例,於禮似爲未安,改之爲當。
」落點于尹仁鏡議。
閏1月23日 ○丙戌,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右議政成世昌啓曰:「大行大王誌文,請加入『請命于朝,帝遣太監李珍、陳浩,賜誥命冕服,封爲王』等語。
」傳曰:「知道。
」〈史臣曰:「成世昌以大提學,專文翰之柄,而當勘校誌文之時,不錄請命于朝及帝遣使賜誥命冕服,封爲王等事。
幸因許磁,知其誤而改之,至使畢刻之誌石,一皆磨盡,而又刻之,則其不謹於國事,可知。
」〉○臺諫啓曰:「卑不援尊,萬古常道,昭如日月,非微眇難知之事,大臣等安於苟簡,不必事事合禮,憚改已定之論,有異捨己從人之意。
自上學問高明,輕重尊卑之間,必辨析毫釐,豈不知大王冒襲後妃陵號之不可?牽於大臣之議,不以禮斷之,臣等不勝缺望。
請速改陵殿之號。
」憲府又啓曰:「《五禮儀》註雲:『各道大小使臣及外官服,與百官服同。
』世宗朝禮曹啓目:『太宗喪制三年內,各品除授後謝恩,用白衣、烏紗帽、黑角帶;各道觀察使、節制使、守令陪箋時,及大小守令迎命時,亦如之。
』已依允。
今者禮曹事目改付標內,國喪卒哭後三年內,誕日正至及凡幹賀禮,各道迎敎書拜箋、受箋,竝用吉服,不合於禮文,請依《五禮儀》註及世宗朝傳敎,改事目。
禮文內喪冠、喪服,皆用布,今者議得時,布裹草造,皆無妨雲。
近者習俗奢侈,不知喪禮,雖喪服,皆以精細爲尙,此議一出,都下競造白草笠,至爲不美。
白草笠,不載禮典,請一切禁斷。
」諫院又啓曰:「大王發引時班次內,隻稱宮人二十,不言嬪及淑容。
成宗大王發引儀軌內,隻言宮女,其無命婦之尊貴者,可知。
今
〈前此朔望奠及別祭,以大君瘡疹,廢而不擧,至是復行。
〉○日暈。
1月2日 ○丙申,上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洪彥弼啓曰:「臣以章句小儒,偶收科第,得齒仕版,忝在多士之後,自顧已足。
因循承乏,竊據非分,常懷覆餗之憂,久貽伴食之譏。
自大行大王賓天,喪制庀具,紛總塡委,雖據往軌,參酌斷行,應有其人,而臣處其間,懜無所知。
又當聖上初服,條具綱紀,樹立基本,臣民拭目,政在今日,而依違廻徨,顚倒錯迷,激發公論,指陳過惡,皆臣所召。
方自咎不假,而猶擧顔詣闕,屢陳懇辭。
聖上以臣爲先朝具臣,東宮舊僚,慰藉懇惻,恩護極至。
臣之無狀,不敢承當,刻心鏤骨,仰報無術。
竊念道揆之任,觀瞻表率,所係非輕。
一有人言,罷免不疑,所以重其地也。
一事之失,尙或如是,衆過積非,萃于臣身,齒諸朝右,猶知其難。
豈可仍置重任,汚穢其地乎?然則聖上恩貸雖深,而臣之所失,滋彰難掩,區區一身,無地自容。
人之微賤,處在鄕曲者,如不爲鄕論所許,則亦知其羞愧,閉戶省過,悔前之爲。
臣旣爲一國公論所不與,敢澽尊右,猶操不捨,則非但同朝羞與爲徒,而人將唾罵,不食吾餘矣。
曾忝縉紳之後,而反不及鄕裡之賤者乎?臣竊悶焉。
聖上許解臣職,使之知過,豈非覆載包容之大德乎?此臣至誠至願,請速遞臣職。
」答曰:「天降酷禍于予身,徒伏苫塊,罔知所爲,凡喪禮大事,皆依恃乎朝廷。
如此多事之時,不念國事而牢辭,予悶極焉。
勿辭就職。
」仍賜酒。
彥弼再啓,不允。
〈史臣曰:「上非不知彥弼之爲人,以當初服,卽去舊臣爲重,故辭旨至此。
朝野聞之,莫不感悅。
」〉○憲府啓曰:「議諡,在祖宗朝,則一日內皆議定,而今次大行大王之諡,累月未定,非徒事體未便,國葬凡事,因此稽緩,請速議定。
昌原,物衆地大,非勤幹之材,不能堪任,府使李仁賢,性本柔懦,無治劇之材,不合大處,請遞。
都摠府經歷鄭熊,性本貪鄙,用心邪譎,不可置諸朝列,請罷。
」答曰:「久未定諡,予亦深以爲未便,今所啓至當。
鄭熊,人物雖如此,罷職不亦過乎?止可改正。
李仁賢,如啓。
」 ○政院啓曰:「吏曹正郞尹希聖,去月晦日身死。
大行大王朝,經臺諫、侍從者,身死遭喪則啓達,希聖曾爲臺諫、侍從,故敢啓。
」答曰:「此人曾爲僚屬,今聞其亡,至爲驚悼。
考前例,別緻賻可也。
」〈史臣曰:「希聖,天性醇眞,氣宇沈毅,樂易好善,與人無畛域。
未第時,抗議於泮中,自製疏,訟己卯士林之冤,其攻南衮等曰:『逞狐狸之態,肆豺狼之暴。
沈貞、李沆伏法於前,三兇繼誅於後,凡有血氣者,莫不雀躍稱慶。
而至於己卯,則至今有傷切之思,豈皆下私地下之朽骨哉?』識者以爲確論。
初議上疏時,與金澍約同告于齋中,及希聖出告,澍竟不出告。
希聖旣告而出,呼澍責之,澍對曰:『樸世熹、奇遵,皆予切親,人誰信吾言?』先是,希聖與金澍、趙希尹齊名,至是始知金澍之劣。
」〉 1月3日 ○丁酉,上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洪彥弼啓曰:「臣之所懷,已盡啓之,更無所言。
但國之大事,如昨日法司所啓,固當速定,而以臣之故,不卽議定,以至累月,臣之罪過尤重。
臣不可在職之意,非但朝廷上下之所知,閭巷小民,無不知之,而留難至此,誠爲悶極。
請命亟遞。
」答曰:「予之所懷,亦已盡言矣。
但議諡事,遷延不定,以迄于今,雖無憲府所啓,予心未安。
卿須念國之大事,少抑辭避之心,而速就職。
多日強辭,至於此極,予不勝罔極之情。
」彥弼再啓曰:「雖秩卑之人,若在淸顯而被物論,則固當辭避,況大臣在表率之地者乎?臣以無狀,重被物論,臣雖無恥,何敢擧顔而參議諡乎?設使參焉,徒爲汚辱朝廷而已。
今若遞臣而登庸他人,則朝廷尊嚴,而大事亦易爲之,自上每喩就職,臣誠悶極。
反覆計之,終不可在職,請命亟遞。
」答曰:「卿之辭避,言雖甚切,今國家蔥擾,尤不可動搖。
予意已決,卿勿再辭。
」彥弼三啓,不允而退。
○憲府啓曰:「凡公事出入,必由政院然後,發政施令,光明正大,矯僞無所托矣。
如有一事不由政院而入,則邪逕漸開,後禍無窮。
宋?、林世茂,當罔極之際,聽從私囑,山陵各色掌,濫數抄錄,乘間入啓,所關非輕,人聽驚愕。
正始之初,當令事事一出於正,若有如此不正之事,則自上當驚惕省念,以杜其漸。
前後臺諫,連日論啓,尙未蒙允,臣等不勝缺望。
宋?、林世茂,請亟推考治罪。
承旨居喉舌之地,出入所當惟允,近來承旨等,出入公事之際,略不經意,事多顚倒,唯務奉順,不事矯正。
初雖不由政院而入,旣下政院,則卽當詳察所入之由,以矯奸枉,而慢不緻察,汲汲判下,所失甚重。
色承旨,請罷,都承旨,請遞。
」又啓鄭熊事,答曰:「宋?等事,似涉不正,當從所啓,然倉卒之間,不能察其前例而已,豈有他意?宋?,前受重任,不得已遞之,猶爲未便,又以此事推治,豈不甚哉?林世茂,亦當重任,今若推治,恐乖於爲上之義,不須推治。
色承旨、都承旨事,已悉言之,不須罷遞。
鄭熊,文官也,遞經歷,必知恥而悔過,不須罷之。
」 1月4日 ○戊戌,上行朝、夕奠,上食。
○傳于右議政尹仁鏡曰:「議諡事久未擧,予甚未安。
憲府請速議定,尙無可否,卿當速行。
」仁鏡啓曰:「臣亦慮之,但議諡,國之大事,而首相不出,玆未能焉。
」答曰:「可於明日,會宰相于闕庭,竝召左相而議之。
」 ○諫院啓曰:「守侍陵官等,當罔極之初,聽從私囑,新陵各差備,濫數磨鍊,黯黮啓下,公論顯發,罪難容貸。
今若諉諸倉卒而不治,則邪逕一開,末流難防,請亟推考治罪。
政院居喉舌之地,見其不由政院而無端啓下,則宜卽啓稟請推,而慢不緻察,所失關重。
色承旨,請遞,都承旨,請推。
」 ○憲府又啓曰:「今以慈殿仍禦昌慶宮,殿下亦欲侍側於此,孝則至矣。
但昌慶宮本非法宮,先王無久禦之時,故闕內侍衛將卒,無入直之處,寒暑露處,不堪其苦,此非人君常禦之所。
且在成廟朝,常禦昌德宮,往來昌慶宮,問安于大妃殿,兩宮之間,隻隔一墻,無異侍側。
卒哭後,請移禦昌德宮,以文政殿爲魂殿。
刑曹詞訟浩繁,不可一日無長官,判書南孝義,非徒老病,材器淺短,不合六曹長官,請遞。
」答曰:「初以慈殿禦昌慶宮故,予欲侍側,而以宣政殿爲魂殿。
今非特下人無直宿之處,亦多有弊,可如啓。
宋?等事,予意已盡言之矣。
南孝義,前爲漢城府長官,刑曹亦有參判、參議,雖有病,若調理,則可以仕矣。
不須遞之。
」 1月5日 ○己亥,上行朝、夕奠,上食。
○右議政尹仁鏡、左贊成李芑、右贊成成世昌、吏曹判書申光漢、戶曹判書林百齡、禮曹判書任權、兵曹判書丁玉亨、工曹判書柳仁淑、戶曹參判沈連源、禮曹參判鄭萬鍾、兵曹參判申瑛、刑曹參判尹漑、工曹參判姜顯、同知中樞府事鄭順朋,承命詣闕。
仁鏡啓曰:「以議諡事,臣等皆已來會。
但左議政洪彥弼,以病不來,何以爲之?」答曰:「予意以爲議諡,國之大事,故欲蔔相備三公後議定。
而如此則事漸稽緩,故令卿等今日會議耳。
左議政雖有病不來,朝廷今皆已會,卿其議之。
」於是僉議而定諡號曰,徽文昭武欽仁誠孝,廟號曰中宗,陵號曰禧,殿號曰永慶。
仁鏡等啓曰:「當廢朝昏亂之時,而生民塗炭,宗社幾危,大行大王中興,而使宗社再安,故曰中宗,陵號則在祖宗朝,亦爲仍用,故不改焉。
」傳曰:「知道。
」〈史臣曰:「當議諡時,尹仁鏡曰:『與左議政洪彥弼嘗議之,欲用仁字。
』雲,成世昌曰:『仁字亦似爲當,然使宗社再安,用孝字似當。
』鄭順朋、申光漢、任權曰:『廢主昏亂,國家垂亡,將有易姓之禍,而入繼大統,使宗社得爲再安,宜用康字。
』成世昌曰:『成王之後有康王,大行大王亦繼世之君,康字亦似宜當,至於仁字,似未安。
嘗聞成宗議諡時,亦欲用仁字,而時議以爲似過,遂不用也。
』光漢曰:『漢宣帝廢昌邑王,入承大統,當時稱爲中興,今此大行大王事迹,與宣帝似同,今當先定中興與否而後,議諡可也。
』於是議遂定。
」〉○臺諫啓宋謙、林世茂、承旨等事,憲府啓南孝義事,答曰:「皆如啓。
但世茂與都承旨,行公推考可也。
」 ○副提學宋世珩等上箚曰: 至廣之務,至要之機,雖明君有不免思爲之失,一失則爲害鉅矣。
必有忠良之士,爲耳爲目,彈正而補拾之,使復於無過。
是以從諫則明,拒諫則昏,明而君子得以自盡,昏而小人得以爲欺。
幾微之際,間不容髮,顧以苦口逆耳之言,有所難受,乃謂拒之何害,不求諸道,而訑訑之色見,望望之意長矣。
直言遠於九重,正士止於千裡,國事日非,無敢或矯,卒以及於危亡,而莫之救,可不懼哉?殿下嗣服之初,要使事事一出於光明正大,以盡正始之道,無貽聖德之累。
而臺諫有言,輒諉諸前例,引喩失義,多因仍苟且之意,無弗咈如流之美,臣等不勝缺望。
刀鉅之賤,所以備傳令也,藤蘿爲性,城社爲地,一任以事,便入左腹,始以小事幹之,而繼以大事,略以微計試之,而繼以秘計。
人主不爲燭微圖小,或有所假借,則不知不覺,已落其手,駸駸然漸開邪逕,而失正家之道,緻亡國之禍,漢、唐之事,尙可鑑矣。
比因倉卒遑遽,托受侍陵之任,輒售冒濫之奸,暗踏啓字,公宣政院,殿下方在荒迷,何從而知之?及臺諫發其情狀而論執,則宜其瞿然驚聽,窮詰痛繩,乃反曲賜容貸,歸之差失,臣等未知殿下之意何如也。
以殿下聖明,決不爲此人地,然而旣令改正其事,則非不知陰邪之狀,而猶不許懲治其罪,獨不念邦家大計乎?殿下見自古近習之患,何嘗不起於細微?臣等謂不治此竪,無以示王法也。
《傳》曰:「差之毫釐,謬以千裡。
」況所差非特毫釐者乎?臣等不勝寒心。
輔相之臣,所與共天位治天職,其責旣重,則去就亦不可苟。
今者大臣重被物論,累日辭職,期於必遞,殿下欲不改舊臣,不卽允兪,其意厚矣。
然遷延姑息,使大臣苟於去就,尤非重大臣之義也。
況當初服諒闇之時,國家多事之際,大臣之職,百責所萃,豈可一日曠廢其位乎?伏願殿下,勉從公論而亟處之。
答曰:「侍陵官,已令推考矣。
左相,不忍遞之。
」 1月6日 ○庚子,上行朝、夕奠,上食。
○右議政尹仁鏡、左贊成李芑、右贊成成世昌、左參贊權橃兵曹判書丁玉亨、禮曹判書任權、戶曹判書林百齡、禮曹參判鄭萬鍾、兵曹參判申瑛、刑曹參判尹漑、工曹參判姜顯、同知中樞府事鄭順朋,承命詣闕,傳曰:「觀大行廟號,予意亦以商史有『殷道復興,號稱中宗』之語,而朝廷據此爲之,故已爲啓下。
而今更思之,父王當廢朝昏亂之時,撥亂反正,使宗社四十年又安,中興之功,不爲小矣。
玆欲稱祖,於僉意何如?中字雖曰中興之義,亦似未洽,欲擬世祖例而改宗字。
」仁鏡等議啓曰:「臣等更與商議,祖字上,他無可稱之字,隻有世字,而旣有世祖之號,斷無可當之字。
且歷代帝王,無別爲稱祖字,祖有功宗有德,則其宗字,豈偶然哉?自上嘗覽《尙書》《無逸》殷王中宗之事,正與大行大王相類,故議上此號矣。
」仍以《無逸篇》中殷王中宗事,付標以啓。
且卒哭後白笠事,今與六曹會議何如?「答曰:」雖有祖有功宗有德之說,而父王則功德俱全之中,其功尤大,與殷中宗,德雖相符,而功則懸殊。
何以祖字上,無可稱之字乎?稱上祖號,予深有望。
且議白笠事,如啓。
「仁鏡等回啓曰:」南宋高宗之號,洪邁欲稱祖,尤袤以爲:『漢光武,以長沙定王之後,入繼大統,故稱祖;高宗雖中興,以徽宗之子,直承其統,不須稱祖。
』竟稱高宗。
臣等再承上敎,反覆思之,世祖之稱祖者,以弟繼兄也。
大行大王雖中興,而直繼成宗之統,稱祖未穩。
「仁鏡又與李芑、成世昌、權橃、鄭順朋、丁玉亨、任權、林百齡議啓白笠事曰:」往在成廟時,貞熹王後之喪,會群臣議此事,如徐居正、李坡、柳洵、金宗直、鄭誠謹輩,皆以一世知名之士,其議皆從黑笠,故成宗又參情禮,以下傳旨。
臣等之意,先王旣有定制,今不可改,用黑笠爲當。
「仍書成宗時議得及傳旨以啓。
姜顯、鄭萬鍾、尹漑、沈連源、申瑛議啓曰:」禮文內,卒哭後,笠則用白,必有所據。
不究制作之意,輕爲更定,事甚關重。
在成廟朝,雖因一時之議而啓之,當時傳敎以爲:『輕爲減殺,變兇從吉,心所未安。
』雲,以此可知非成廟本意。
況上用翼善冠、烏犀帶,下服烏紗帽、黑角帶,專以臨群臣與治官事,不可以純兇也。
其於燕閑私居,幷去白笠,則非徒違先王制禮,誠恐於大喪,情文有所不符。
「答曰:」父王雖繼成宗之統,其間廢王在位,與世祖、文宗之間魯山居位之事,似不相殊,何獨不可稱上祖號乎?又與宋高宗之事,不可比論,願從予意。
且白笠事,成宗傳敎之意,雖與右相等意相合,而參判等意,又與禮文相符。
喪制大禮,似難輕定,明日依成宗朝例,使臺諫弘文館,竝議可也。
「 ○尹仁鏡啓曰:「天使支待事,差出遠接使、館伴然後,可以掌治諸事。
遠接使則大提學成世昌當爲之,館伴,令吏曹差出何如?」答曰:「如啓。
」 1月7日 ○辛醜,上行朝、夕奠,上食。
○大司諫林億齡、執義韓?、司諫韓澍、掌令權勿、持平李天啓、李湛、獻納成世章、正言趙光玉、金鸞祥承命來啓曰:「凡國家之事,朝廷議定,如有失誤,臺諫糾正。
今此黑、白笠之議,臺諫同參事傳敎,臺諫若參,則雖有失誤,誰得以糾正乎?請勿同參。
」答曰:「成廟朝,臺諫、弘文館同議此,故言之矣。
昨日參判等議,與《五禮儀》相合,予亦欲白笠,而物論不一。
故命爲廣議者,不待糾正而欲歸於正矣。
議啓可也。
」億齡等再啓曰:「臺諫之職,糾正是非而已,不可與於朝廷議得。
前者雖或有參議之時,其例已誤,不可援此以爲常也。
反覆思之,越職論議,大妨事體,故敢啓。
」答曰:「弘文館議從《儀註》,〈見下〉予意亦以爲定用白笠,臺諫不必議也。
」〈史臣曰:「上之好禮甚篤,故不從公卿苟簡之議,而斷自宸衷,定爲三年白笠之制,足以垂範於後矣。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議啓曰:「卒哭後,上禦翼善冠、烏犀帶,群臣皆用烏冠、烏帶,此雖爲公朝治事,不得不用權制,亦不敢純用吉服。
至於凡幹喪事着衰服,則衰麻猶在其身矣,獨於私居,盡去喪制,欲黑其笠,恐爲無理。
祖宗朝皆用白笠,而猶在成宗朝,因一時之議,始變舊制,而猶有變兇從吉心所未安之敎,成廟之意,亦可見矣。
朱子以爲:『人君在喪,而白布衣冠以臨朝,未爲不可。
』臨朝見群臣,猶可以白布衣冠,況於燕處,專用吉服?人主尙然,況於群下乎?三年通喪,天經地義,不容私意有所短長。
而《五禮儀》,乃我朝列聖參酌古今之禮,立萬世常行之制,在後嗣所當遵守,而不可撓改。
今者苟循近例,必欲再誤,至爲未便。
當今國俗,常着白衣,甚於祖宗朝,若幷黑其笠,則與平日,頓無差別,臣等恐哀隨而亡,禮從而壞也。
臣等之意,爲君父大服,決不可變兇從吉,舍厚趨薄,請一依《五禮儀》施行。
」答曰:「予意亦然,可從《五禮儀》。
」 ○右議政尹仁鏡等〈議諡宰相皆會。
〉啓曰:「廢朝宗社危如一髮,而一國臣民推戴大行大王,承成廟之統,其中興之德莫大焉。
故朝廷不偶然議而上號中宗。
大抵議諡大事,朝廷旣議定,則不可改也。
且昨日,以世祖繼魯山,大行大王繼廢王之意傳敎,而魯山、廢王皆失道之君,故降封稱君,而不得繼世。
大行大王則承襲成宗而立,不當稱祖,故敢啓。
」答曰:「予意以爲父王,有中興之功,故欲稱祖號,而更計則承成廟之統。
不須更議也。
」 ○下左議政洪彥弼辭狀〈「臣庸暗無識,濫處重地,而計料昏錯,多所失誤。
臺諫論臣過惡深重,臣累日辭免,未蒙允兪,今又侍從上箚,請從公論雲。
臣職未解,物論愈激,尤悶罔極。
且臣久病劇發,心熱下冷,疝淋交極,一身血氣,日漸流涸。
此病源深,衆所共知,非二三朔所能調治,而年又七十,衰耗益深,死亡在近。
速解臣職,一使知過,一使救病,特垂再生之恩。
」〉于政院,又下小紙書曰:「可付史官,示于左相。
且遣內醫,診候賜藥餌,使之調理。
」其書曰: 卿若有疾,固當調攝,不必解職然後可也。
因一時之議,而輕改大臣,豈予之美事,曲避一己之謗,而爲自謀之計,亦豈大臣之道?一身雖可顧,獨不念國事乎?寡德雖欲棄,亦不思先朝乎?予雖不敏,斷不受卿之辭,而改父之臣矣,須速調治,出而得自盡於大事。
○日暈 1月8日 ○壬寅,上行朝、夕奠,上食。
○掌令權勿、持平李天啓、李湛〈掌令郭珣病,大司憲李瀣未肅拜。
〉啓曰:「左議政洪彥弼,不合相位,公論顯發。
臺諫論啓,未蒙允愈,諉諸彥弼自處,旋卽停啓,物論愈鬱。
臣等除授本職,當卽更啓,而非徒不爲更啓,又與之相容,物論非之,勢不可在職。
請遞臣等之職。
」答曰:「大臣之事,其時臺諫豈偶然計而停啓乎?旣已停啓,今不必強爲論執。
且與之相容,有何妨乎?勿辭。
」勿等再啓,不允。
退曰:「當待物論。
」 ○大司憲李瀣啓曰:「前日,臺諫以左議政洪彥弼不合相位論啓,未久而遽止。
後,臺官亦不卽更啓,以爲有物論,掌令以下,引避退去。
除授之後,雖末卽議啓,自今更啓,有何不可,而遽爲之引避乎?請命招就職。
但議論已發,其時執義韓?尙在本職,勢不可相容,請遞。
且臺、諫一體,諫院,亦請竝遞。
」答曰:「權勿等就職事,如啓。
執義與諫院,豈偶然計而停啓乎?予意以相容爲無妨也。
」 ○掌令權勿等承命就職。
○白氣布天,橫亘東西。
1月9日 ○癸卯,上行朝、夕奠,上食。
○掌令郭珣、權勿、持平李天啓、李湛啓曰:「大臣不稱其位,公論顯發,則臺諫所當固諍,期回天聽,不可苟且停論,以待大臣之自處。
大司諫林億齡、執義韓?、司諫韓澍、獻納成世章、正言趙光玉,旣知洪彥弼不合相位,歷指所失,論啓未久,遽謂:『臺諫雖停啓,大臣終不可在位。
』苟然停啓,大失臺諫之體。
已發公論,勢不可在職,請幷遞差。
」答曰:「執義則一司之官,似不相容,故遞之。
臺諫雖一體,諫院則不須幷遞也。
」珣等再啓曰:「臺諫爲人主耳目,其任至重,一被物論,不可頃刻在位。
林億齡等所失甚大,重被物論,決不可仍在其職。
臺諫非如凡人例,累次論啓,尙且留難,殊無重臺諫之意,至爲未便。
執義,旣命遞之,諫院,請竝遞差。
且洪彥弼不合相位,物論之發已久,今者顯被重駁,不可一日在位,況今國家多事之時,相位尤不可久曠。
請亟命遞。
」答曰:「其時臺諫停啓之意,予未知其非也。
其不遞之者,乃所以重言官也。
且國家多事之時,舊臣不可搖動,前日論執之時,豈偶然而不從乎?不允。
」珣等又啓曰:「臺、諫一體,以一事之失,而執義韓?已遞,諫官豈可在職?請勿留難。
大臣被論不可在職之意,自上非不知之,而隻以重大臣之義,又以爲先朝舊臣,不忍輕遞,聖德至矣。
然國家安危,生民休戚,皆係於相,不可一日任非其人。
彥弼素無公輔之望,自先朝有物論,今當國家大事,茫然罔措,事多顚倒,又於論議大事,顧望奉順,迪上非道,大累新政,朝廷不可以此人,許在其位。
彥弼亦豈可靦然冒處乎?臣等非偶然議啓,公論之發,久而愈激,不可不遞,請勿留難。
」答曰:「不遞之意,已盡言之。
」 ○以鄭順朋爲刑曹判書,宋麒壽爲承政院左副承旨,慶渾爲司憲府執義。
○日暈,兩珥冠。
1月10日 ○甲辰,上行朝、夕奠,上食。
○大司憲李瀣等啓曰:「林億齡等旣被物論,勢不可在職,洪彥弼旣被重論,請幷速遞。
」答曰:「諫院則可遞,左相則耆舊大臣,不可搖動,故不允。
」 ○日暈,兩珥。
○夜,黑氣如雲,橫亘東西。
1月11日 ○乙巳,上行朝、夕奠,上食。
○下左議政洪彥弼辭狀〈重證加發,轉成沈痼,決無生理,亟遞臣職雲。
〉于政院曰:「病證雖發於一時,日漸向溫,豈久不愈乎?其言寬心調理之意。
」 ○大司憲李瀣等,與正言金鸞祥,合司啓曰:「洪彥弼不合相位,已被重論,勢不可在職。
故亦自知之,引病避之,自上以爲先朝舊臣,不可輕改,留難淹久,今雖命遞,勢不得已,豈謂薄於舊臣,而改之乎?議諡,大事,而彥弼在相位被論,右相獨與諸臣議之,事體已爲不當。
且山陵事迫,天使亦將出來,大事重疊,相位久曠,尤爲不當。
請亟遞之,」答曰:「左相非爲被論而呈病。
遣醫診候,則其證甚重雲。
予意不欲改父之臣,豈爲人厚薄之言而然乎?議諡固爲大事,故予欲左相同參,而其日左相以病不與。
然朝廷皆會,而事且急,故勢不得已,右相獨與焉,豈至不合於事體乎?山陵、天使等事,予亦計之,其時則三公,可備位而任事。
玆不允焉。
」 ○下小書于政院曰:「其以此授院相。
」其書曰: 輔相之職,百責所萃,相得其人則治安,否則亂亡隨之。
故古之明君誼辟,皆重相臣之選,必廣擇鴻儒碩德之人而任之,至有拔於版築之中者。
今首相久闕,葬期已迫,〈尹殷輔。
〉兩相次陞,當蔔其代。
惟我先朝培養人才,可謂盛矣,擢而授之,必有其人,當愼擇有德望者,以宅其位。
予以否德,慘遭大變,懜無所察,凡經邦重事,皆恃大臣。
如得賢輔,國之福也。
院相尹仁鏡回啓曰:「相職至難,國家安危,於玆係焉,臣無才德,冒處相位,不知賢否,何能蔔相乎?自古蔔相,無獨爲之時,洪彥弼引避在家,臣獨爲之,尤爲未安。
敢啓。
」答曰:「無所與同議者,勢不得已獨爲之。
須速蔔之。
」 ○臺諫合司,將彥弼事三啓,不允。
○尹仁鏡緘封蔔相人名以啓,乃柳灌、李芑也。
○以具壽聃爲承政院同副承旨,李潤慶爲司諫院大司諫,郭珣爲司諫,閔荃爲掌令,沈逢源爲獻納,盧守愼爲正言。
○日暈,冠。
1月12日 ○丙午,上行朝、夕奠,上食。
○臺諫合司,將洪彥弼事再啓,不允。
○諫院啓曰:「掌令閔荃,素無知識,又多鄙陋之事,不合臺官,請遞。
」答曰:「如啓。
」〈史臣曰:「荃以書狀官,從尹元衡赴京,通事樸貞元稱中殿貿易,猥濫自恣,全不糾檢,又自不謹,人多鄙之。
」〉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上箚曰: 伏覩蔔相之敎,自上深燭相臣之選,治亂所係,必欲廣擇鴻儒碩德之人,擢而授之,其愼擇之意至矣。
臣等不勝感激。
蓋人君代天理物,所與共之者大臣,而大臣之職,裁成輔相,其任重矣。
況在嗣服之初正始之時,尤當難愼。
一君子進,則衆君子彙征,一小人進,則衆小人彈冠,消長之機,可不懼哉?古之人君所以難之者,唯其人,故有拔於版築者。
先朝四十年培養之餘,豈無德望有如聖旨所諭者?苟有其人,允愜輿望,則亦不必拘以常例。
伏願殿下,益加難愼,旁求廣選,以重其任。
答曰:「予意本欲廣選,而昨見蔔相之意,慮或有所在也。
今見箚辭,所論至當,雖有允愜輿望者,予何能知?館中必有所指斥而言之,以副予望。
予當斟酌以處。
」 1月13日 ○丁未,上行朝、夕奠,上食。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啓曰:「臣等伏聞答箚之敎,不勝惶恐。
臣等之意,相位至重,必欲旁求廣選,得其人而已。
蔔相,大臣之任,非臣等所當預,今使臣等斥言,恐妨事體。
一國公論,大臣未必不知,更宜下問,以盡難愼之道。
」答曰:「予意欲使斥言,而所啓如是,知道。
」 ○臺諫合司啓洪彥弼事,不允。
○臺諫啓曰:「李芑素無物望,自授贊成之時,已有物論,久居重地,冒忝已甚。
至於相位,斷無擬議,今爲議政,物情驚怪,請速改正。
」〈是日政,李芑拜右議政,臺諫卽論啓。
〉答曰:「蔔相之時,豈偶然計而爲之乎?不可改也。
」 ○以洪彥弼爲議政府領議政,尹仁鏡爲左議政,李芑爲右議政,成世昌爲左贊成,李彥迪爲右贊成,許磁爲知中樞府事,樸祐爲漢城府左尹,宋布奎爲司憲府掌令。
1月14日 ○戊申,上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啓曰:「國家之治亂安危,係於宰相,自上欲得德望之人而相之,自下欲見德望人之爲相。
上下皆有是心,今上爲守成之主,而中外顒望其緻雍熙之治,朝廷若有忠厚氣象,悠久持之,則治化自美矣。
頃有蔔相之命,臣獨爲甚難,而且以庸劣,不能知人,故啓達難愼之意,自上強有命焉,故臣不得辭而蔔之。
當今之時,豈無可蔔相之人乎?然古今異時,而祖宗朝亦無是事。
一朝拔之,加於累世耆舊之人,則其人亦將以爲難矣。
李芑乃耆舊之人,故臣幷書啓,公論之至此,臣不及慮也。
臣今蔔相,而物論如此,朝廷似擾,至爲惶恐。
」答曰:「反覆計之,卿之蔔相,何妨於大體?右相之有物論,未及計之而已,有何恐乎?當此之時,國事專倚相位耳。
領相之事,猶爲未安,況右相新拜,而物論如此,尤不知所措。
」 ○臺諫合司啓曰:「彥弼不可在職之意,已盡啓之,請速命遞。
右議政李芑,人物麤鄙,素無知識,處身行事,無所忌憚。
雖以一時僥倖,濫陞貳公之地,不容於物論久矣。
今者蔔相之時,又以位次得參,而遂陞相位,出於物情期望之外,請速改正。
」答曰:「領相事,已盡言之矣。
右相乃先朝耆舊之人,而職亦當次,故拜之。
大臣已拜,則不可輕動,輕動則大臣之位,反爲不重,而人聽騷擾,不須改正。
」再啓,不允。
○政院書啓曰: 禮文內殿下哭位,在殯殿戶外之東,而至設於東階下,與大君、諸君竝列,階上則圍以帷帳,以隔內外。
臣等將不可之意累啓之,自上以爲近於內次,遂移設於西階上。
凡於朔望、俗節別奠,通禮、承旨、史官,竝許入侍,此以朝廷擧行之者也。
旣有朝廷擧動,則哭位之設,宜竝依禮文。
而臣等頃於朔奠觀之,東階上帷帳褰開,人且通行,而哭位猶設於西,臣等深以爲未便。
大妃進香儀註內,設大妃位於戶外之東,設殿下位於西階上,雖曰從權,已非禮之正。
臣等謹按《禮經》《喪大記》曰:「旣正屍,子坐于東方,夫人坐于西方。
」註雲:「此言國君之喪。
」金華應氏曰:「男東女西,陰陽之大分也。
喪遽哀迫,人雜事叢,先謹男女之辨,而各以類從,則紛糾雜亂者,有倫矣。
男主居東之上,而內之家長雖若母,亦在其西,則示一國一家之有主,而有所統攝矣。
」又《喪大記》曰:「哭屍于堂上,主人在東方。
」註雲:「婦人哭位,本在西而東面,」嚴陵方氏曰:「禮之辨異,尤重於男女之際,雖在憂遽之中,亦莫不各正其位。
故男子則西向而位于東,婦人則東向而位于西,凡所以辨陰陽之義而已。
」以此觀之,東階上哭位,截不可移易,請依禮文,設於戶外之東。
傳曰:「啓意,予已詳知。
但禮文雖如此,而東則近於水剌間進饌出入之處,故從權而設於西階矣。
今若改設則出入未便,雖不改無妨。
」 1月15日 ○己酉,上行望奠,上食。
○臺諫合司啓曰:「大臣被重論,則雖頑愚無恥之人,亦不敢復就其職,臣等雖不強爲論執,洪彥弼何敢冒居其位乎?李芑事,自上以爲:『大臣已拜,則不可輕動。
』苟非其人,則國家危亂隨之,豈可以拜而不改乎?且敎以爲:『輕動則大臣之位,反爲不重。
』非其人而冒居其位,則是乃所以益輕其位也。
苟不得其人,則雖十易之,不爲騷擾。
一國興亡,係於一人之用捨,豈可以一時之騷擾,不念一國之興亡乎?況今嗣服之初,尤不可不愼擇,請亟命改正。
」答曰:「相位,予意以爲不可輕改。
而今國之大事已逼,故勉從公論。
但李芑加資,不可改也。
」 ○臺諫啓曰:「李芑旣以不合相位,論遞其職,不可仍授重加。
請速改正。
」答曰:「旣遞相位,而又改加資,無乃已甚耶?不須改也。
」 ○政院抄書《禮經》〈《曲禮》曰:「居喪禮之,毀瘠不形,視聽不衰。
居喪之禮,頭有瘡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病則飮酒食肉,疾止復初。
不勝喪,乃比於不孝不慈。
」檀弓曰:「曾子謂子思曰:『伋!吾執親之喪也,水漿不入於口者七日。
』子思曰:『先王之制禮也,過者俯而就之,不至者跂而及之。
故君子之執親喪也,水漿不入於口者三日,杖而後能起。
毀不危身,爲無後也。
』樂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曰:『吾悔之。
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惡乎用其情?』」《雜記》曰:「孔子曰:『毀瘠爲病,君子弗爲也。
毀而死,君子謂之無子。
』」《喪服四制》曰:「三日而食,三月而沐,期而練,毀不滅性,不以死傷生也。
」〉啓曰:「近來外人傳言,自上全不進膳,哀毀大過。
臣等頃於朔望見之,自上不能行步,而玉色不如前。
以臣等目覩,則外間之言,似不虛矣,臣等哀憫罔極。
大抵執親之喪,其爲哀痛之情,則上下皆然矣,然帝王之孝,與匹夫不同。
爲宗廟社稷之主,而不可過毀傷性。
故先王之制禮與祖宗之遺敎,〈指世宗遺敎。
見初。
〉皆爲宗社大計,而爲後世之中制,豈非遠慮也哉?今當大事之時,而玉體過傷,朝廷上下,鹹爲罔極。
伏望勉從先王之中制,而進膳調保。
此《禮經》之言,自上平時所講論者。
但哀遽之際,豈能盡記乎?故抄書以入,自上監此,而少抑哀情。
」傳曰:「啓意,予已詳知。
」 ○政院啓曰:「祖宗皆畫禦容,大行大王禦容,平時若不畫,則及其日月未久,摹寫爲當。
成宗於甲寅十二月昇遐,乙卯二月追畫,今亦追畫何如?」傳曰:「可依前例爲之。
」 1月16日 ○庚戌,上行朝、夕奠,上食。
○傳于政院曰:「三公有闕,遣史官蔔相于左相,可也。
」注書王希傑往問于左議政尹仁鏡,對曰:「臣當詣闕入啓。
」雲,旣而來政院啓曰:「昨見傳敎,洪彥弼、李芑,物論顯發,故自上不得已從之。
李芑被論,乃臣謬擧也。
且相臣一時俱遞於初服之政,亦爲未安。
臣不學無術,僥倖科第,常以百執事自期,而小無涓埃之補,累忝非分之職。
況具瞻之地,決非臣之所宜冒居,而在相位于今六年,年且七十,氣力衰憊,精神昏耗,必不能堪任國事。
義卽緻仕,而今國有大事,故黽勉而行之,今兩相俱遞,考諸座目,則無臣之右。
若首相,則當用盛德老成之人,而臣無學術知識,而居首相之位,國事日非,物論興起,物論之來,臣則退矣,自上重大臣之意,無乃未安乎?且初服之政,俱遞兩相,至爲未安,兩相非他如職,而一時差出,於重大臣之意似異。
臣之愚意,前日書啓一人〈柳灌。
〉爲相,似爲可當。
」答曰:「啓意知道。
予意亦以爲當此之時,俱遞兩相,非不知其未安也。
但今國有大事,而兩司累日論啓,領相,又以病懇辭,所勉從公論耳。
今觀啓意,尤爲未安,以左相謙讓之意,無隻出一相之理。
但一時俱出兩相,果非重大臣之意,從卿所啓,隻差右相可也。
且柳灌,先朝重西方之事,故特爲委任,而今方天使出來,劇務必多,故前以在京之人拜相耳。
」仍傳于政院曰:「今已蔔相,明日政事可也。
」 ○臺諫啓李芑事,不允。
諫院啓曰:「禮文內,殯殿前內外哭位,分別東西,各有定所,不可移易。
況東階乃國君踐祚之位,截不可亂。
今者設殿下位於西階上,顚倒錯戾,莫甚於此,不可諉以權制,苟循非禮。
請依禮文,亟正位次。
」答曰:「如啓。
」 1月17日 ○辛亥,上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左贊成成世昌啓曰:「自上哀慟罔極之情,曷有窮已?但大行大王疾革時,侍側亦久,而未嘗進膳,及至大故,哀毀過禮,至今尙未進膳雲,至爲驚愕。
帝王之孝,異於常人,且禮文雲,毀瘠過中,君子不取,故使賢者不敢過,不肖者有以企及,惟與禮合。
斯爲大孝,伏願爲宗社大計,勉強進膳。
非但臣等之意,擧朝皆然也。
」答曰:「予別無過禮之事,今聞啓辭,殊增感赧。
當思有以副之。
」 ○臺諫啓李芑事,不允。
1月18日 ○壬子,上行朝、夕奠,上食。
○臺諫啓曰:「李芑,不可仍授重加,請命改正。
」答曰:「累日論執,故允之。
」〈史臣曰:「李芑納交於於尹元老、元衡,潛結宮闈,爲大行大王所重,得至貳公之列。
自領相尹殷輔之卒,士林鹹疑曰,芑必爲相,已有彈劾之志,及是命,芑竟不能保。
李彥迪嘗往芑家,語及兩宮事,彥迪曰:『中殿甚薄待東宮,〈殿下在東宮時。
〉不勝驚慮。
』彥迪此言,人無聞者,而芑卽洩於元老,元老怨彥迪,遂至踈外。
元老嘗德芑稱之曰:『芑理學精通,求之中原,無此之比。
』」〉○政院啓曰:「前者大行大王禦容畫成事,宗簿寺例掌爲之,今則異於常例,追想而畫之,最難近眞,不可泛委於外。
請於明政殿兩廊設畫局,以平時親侍宗親利城君〈慣〉及平時入侍內官四五人,監掌其事。
左贊成成世昌知畫格,請使監校。
杜城令巖善畫,私奴上佐亦善畫,竝令參畫何如?」傳曰:「可。
」 1月19日 ○癸醜,行朝、夕奠,上食。
○鹹鏡道觀察使李淸狀啓曰: 鍾城府使柳智先牒雲:「甲辰年十二月十四日申時,日之北,三虹竝立。
長竟天,三虹,幷爲中結兩端,皆若太陽微透,狀如圓盤,移時而滅。
同月十五日初更,月暈,暈之南北,白氣作環,狀如大盤,又白氣如匹練,自西向東,貫暈之北環,又貫月中,又貫南環,轉西向與前端相合。
其長竟天,狀如長環,二更微滅。
圖形上送。
」雲。
上以李淸書狀及日月圖形,出示左議政尹仁鏡曰:「今月初一日有日變,方爲惶恐,今又有如此災變,尤爲未安。
」仁鏡啓曰:「屢有災變,至爲驚懼。
請召知天文人議政府左贊成成世昌、兵曹參議安玹共議。
」世昌等同議啓曰:「考諸天文,則凡氣在日上爲冠,其爲災害,則未知也。
但白氣貫月,而日暈三重,白氣犯陽,此則兵象。
自上初政,何有召災之失?然變不虛生,願初服益加敬德,恐懼修省。
大抵天變之來,雖不可指爲某應,如邊警防備等事,別加措置爲當。
」答曰:「知道。
邊防措置,申飭該掌,可也。
」 ○以柳灌爲議政府右議政,黃憲爲平安道觀察使。
1月20日 ○甲寅,行朝、夕奠,上食。
○以冬至使鄭士龍、宋麟壽書狀〈「皇帝一不視朝,祀天祭亦攝行。
山西大同邊卒王三叛入?子,誘引虜衆,久爲邊患,前後殺掠人畜,不可勝計。
朝廷購捕有年,王三與同府劉伏玘相知,因入寇至大同東城,就伏玘飮酒。
伏玘與馮龍、賈昇、張寶等,按伏軍二百餘人,同謀收縛,告守備指揮周堂馳奏,皇帝不勝歡喜,朝野無不聳快。
刑部奉聖旨陵遲處斬,傳首諸邊,梟掛十日,伏玘賞銀一千兩,馮龍、賈昇、張寶等,各賞銀一百兩雲。
禮部以本國督捕李王乞等有功,奉聖旨賞銀五十兩四表裏,李應星賞銀十兩二表裏,雲雲。
」〉傳于政院曰:「以此狀示于左議政。
」 1月21日 ○乙卯,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等啓曰:「前者伏聞全不進膳,故啓請進膳,而傳曰當思副之。
及今尙未進膳雲,鹹用憫念。
自上哀痛太過,不爲宗社大計,臣等尤憫焉。
世宗大王遺敎,參酌情禮,以爲權制,世皆遵守,而今則哀毀過禮,不循中制,有違毀不滅性、毀不危身之語。
願遵先王制禮,爲宗社大計。
」答曰:「予遭此罔極之禍,雖哀毀過禮,猶未足於心。
況安有過哀之事,而累聞啓辭?不勝驚愧。
」又啓曰:「臣在外,未嘗望見天顔,望日陪祭侍從等言:『上體甚爲憊弱,步履亦不如前。
』雲,不勝驚慮。
自上哀痛罔極之情,雖無紀極,然先王制禮,不可不遵。
禮文有『居喪有疾,飮酒食肉,病止復初之言,苟有疾,酒肉猶可用,何況於進膳乎?伏願爲宗社大計,勉強進膳。
」答曰:「反覆進言,尤爲惶懼。
當從之。
」仁鏡等又啓于大妃曰:「伏聞主上哀毀過度,氣極憊弱雲。
臣等雖不啓達,自上保護上體,必極其方,然發引日迫,小有失寧,事益蒼黃,伏願勸勉進膳,須保上體康寧。
上殿之言,上必聽從矣。
」大妃答曰:「予亦每令人勸膳,若有所進之物,則令取來視之,每每留念,而頃因日寒,頗有喘嗽之氣,故請勿行哭奠,而行之不止,予亦憫慮。
」 ○諫院啓曰:「摹寫禦容,雖是祖宗古事。
然平時自上命畫則已矣,若昇遐之後,使之追畫,則雖朝夕侍側之人畫之,失眞必多矣。
況在外之人,瞻望甚稀?雖使二三大臣,指揮監畫,必不能紡紼其萬一。
先儒論影堂事,有一毫髮不似,便不是父母之語,以不似之眞,以爲吾親而尊奉之,甚乖孝子追遠之誠,大行大王禦容畫成,請命停罷。
」答曰:「大行大王禦容畫成事,前規亦然,故爲之,而啓辭如此,當與大臣更議。
」傳于政院曰:「明朝以此議于大臣。
」 1月22日 ○丙辰,上行朝、夕奠,上食。
○待敎李戡,以傳旨往議于左議政尹仁鏡,仁鏡曰:「臣當詣闕以對。
」尋至政院啓曰:「禦容摹寫,本爲聖子神孫,追想欽慕以設,故先王、先後影幀,無世無之。
臣前爲承旨時,大行大王親行璿源殿,奉審先王影幀,命臣等悉皆仰視,臣至今未忘。
在前相傳之事,一朝廢之,至爲未安。
諫院所啓,慮或有失眞之弊,其意固是矣。
然方今善畫者多,使朝夕侍側內官參畫,安知不逼於眞乎?若畫而未肖,則更議可也,逆料其未肖,而遂廢不畫,則臣以爲未安。
」答曰:「啓辭正如予意。
」傳于政院曰:「招諫官,以大臣議諭之可也。
」 1月23日 ○丁巳,上行朝、夕奠,上食。
○弘文館副提學宋世珩等啓:「自上哀傷過禮,日益毀瘠,侍臣瞻望,無不驚慮,臣等聞之,憂悶罔極。
執喪緻哀,雖人子至情,哀毀滅性,反爲不子,抑而節之,務合中道,是爲至孝。
玉體羸毀,一至於此,擧國臣民,鹹切憂悶,大行在天之靈,亦豈安乎?帝王執喪,與匹夫之孝不同。
宗廟社稷之重,皆托於上之一身,一身雖不暇顧,獨不念宗社大計乎?況山陵大事,隻隔一月,尤不可不爲勉慮。
大臣亦爲此大計,再三懇請,隻慰答而已,未聞俯從之實,臣等之憫尤迫。
凡人在喪疚之中,過於哀傷,則脾胃憂病,以至於不能飮食,自上當苦寒之極,侍藥日久,又遭大變,臣等恐罔極之中,玉體失攝,而不自覺也。
請酌禮進膳,時禦藥物,保攝聖體,以終大孝。
且諒陰之中,凡不急之事,紛紜塡委,悉煩上聽,其於專心喪制,實有所妨,請卒哭前,緊關公事外,細瑣之事,姑勿出納。
」答曰:「大妃殿,每常勸勉,大臣亦再三懇請,予亦豈不念乎?頃果差厭食物,今則進膳有加。
而館中,復此進言,當更勉從。
公事出納,所言至當。
」 ○憲府啓曰:「魂殿入番宗親,須以誠謹諳鍊之人擇差,而今者抄啓時,宗簿寺提調〈利城君慣、金光轍。
〉及官員,〈正李若冰、直長宋應秀。
〉不顧其任之非輕,或循私情,或從請囑,以年少無行之人,〈年少者,永豐正期壽、雲城正鐵;無行者,務安守姜、泰仁守琯、寶城守萬年、陽川正誠、德平正沆、富原正頣、盆城守珩、德原守彭福。
〉冗雜抄定,至有鄙陋之說,〈謂納賂。
〉傳播人口,至爲駭愕。
前抄宗親,竝請改正,更擇有操行秩高宗親,量數差定。
提調及長官,請竝推考。
」答曰:「如啓。
提調,不須推之。
」〈史臣曰:「慣性本庸劣,公然納賂,豈可以如此人,居提調之任乎?然慣特其小貪而已,公卿、宰臣之貪黷表表可稱者,何可勝數?金安老除去之後,貪風亦不少戢,梁淵、曺繼商、黃憲、崔輔漢、沈連源,是其尤甚者也。
柳仁淑,雖有士林之重望,而亦未免有是名,籲可惜哉!李彥迪、金正國、宋麟壽之淸白無累者,較之於此,則可謂貴矣。
」〉○諫院啓禦容摹寫事,答曰:「已與大臣議定,幾於逼眞,又何難乎?今若不爲,後悔無及,不可不爲。
」 ○辰時,日微暈。
未時,自西方至東方,白氣連布日北,白氣一丈似抱。
申時,始滅。
1月24日 ○戊午,上行朝、夕奠,上食。
○諫院啓前事,不允。
○吏曹參議洪春卿製進大行大王誌文,其辭曰: 恭惟我中宗大王,諱某,成宗第二子也。
成宗在潛邸,聘領議政韓明澮之女,及卽位封爲妃,無子薨。
陞淑儀尹氏爲妃,卽判奉常寺事起畎之女,生世子?。
妃性行不淑,廢之,又陞淑儀尹氏爲妃,卽右議政壕之女。
弘治元年戊申三月己巳,誕生大王,封晉城大君。
少有異質,成宗特奇愛之。
歲甲寅,成宗薨,嗣君失道,宗社將傾,丙寅九月,知中樞府事樸元宗、前參判成希顔、吏曹判書柳順汀,首建大義,承慈順王妃敎,廢爲燕山君,迎大王於私第,大王牢讓不獲,卽位於景福宮。
遂下敎,凡非罪流竄者,悉皆召還,枉被刑戮者,鹹加褒贈,除害民之政,復先王之舊,朝野抃舞,如獲重生。
修明學校,崇奬節義,苟有一善一行,無不褒奬,至於淸白忠義之後,亦皆收敍。
博選鴻儒碩士,置諸經幄,日三進講,夜又召對,論難經義,商確治道,下素屛於弘文館,書歷代帝王爲治之道,以備觀覽。
丁卯三月幸學,橫經問難。
八月,命印頒《三綱行實》。
壬申八月,行養老宴于闕庭,六月,遣官以小牢,祀崇義殿,殿卽高麗王氏之廟也。
命製酒戒,賜臣工以警之。
丁醜五月,王以世子三歲,能知學問向方,手書箴辭以戒。
皆古聖賢格言也。
母妃未寧,王晝夜侍側,湯藥必親,躬禱後苑,未幾疾瘳,人以爲誠孝所感。
王幸學講論經義,日昃而罷。
敎曰:「學校,風化之源,人才之府,爲國之道,莫重於此。
予今竭誠圖治,夙夜軫念。
今賜土田臧獲,以爲養育人才之資。
」庚辰四月,冊封世子,辛巳五月,帝遣太監陳浩等,來錫命。
壬午十月,行世子冠禮,頒赦境內,重國本也。
癸未,命印《諺解小學》,宣布中外,欲使閭巷婦人小子,皆得以知之。
八月,島夷犯上國地,而搶擄人民,漂到我界,邊將俘斬以聞。
王遣臣悉獻俘馘,帝嘉之,降勑賜物褒美。
戊子,幸驪州,祭英陵,賜州民田租之半。
庚寅八月,母妃薨,喪制一依禮文,常處外閤,後大臣請還大內,王竟不從。
甲午八月,幸學行大射禮。
乙未八月,幸開城府,祭齊陵,翌日幸學取士,賜米百斛。
庚子夏大旱,徧禱山川不雨,王去輦乘輿,曝日親禱于風雲壇,遂得三日雨。
甲辰冬十月,王有疾,至十一月十四日,疾大漸,召左議政洪彥弼、右議政尹仁鏡,入臥內敎曰:「予疾甚,欲傳位于世子。
」翌日庚戌,薨于正寢,享年五十七。
王仁慈忠孝,力學慕古。
勤於聽納,存恤民隱,尤勤祀事,寅恭祗畏,誠意終始不替。
培養人才,文敎大興,尊禮大臣,國事必與謀議而後行。
撫愛宗戚,皆得其歡心,敎戒王子,盡其義方,無有驕奢之習。
多聚經術之士,講明性理之學,夜以繼日,亹亹忘倦,無遊畋聲色之娛,絶玩好奢靡之事。
在位三十九年,民人樂業,生齒日繁,島夷山戎,慕義歸順,邊境無虞,不識兵革。
緻治之美,將陞大猷,而八音遽遏,嗚呼慟哉!我殿下下諒陰在疚,哀慕罔極,率群臣上尊號曰,徽文昭武欽仁誠孝,廟號中宗,以其拔亂反正,中興功德,儷美商宗、周宣也。
乙巳二月某甲,安厝于高陽治之某原,卽章敬王後所厝禧陵之右,遂仍號焉。
初王在潛邸,聘愼守勤之女,以守勤有罪廢之。
陞淑儀尹氏爲妃,卽領敦寧府事汝弼之女。
辛未,生一女,曰孝惠公主,下嫁延城尉金禧。
乙亥二月二十五日,誕我殿下,仍有疾,越三月二日薨。
歲丁醜,聘領寧敦府事尹之任女爲妃。
殿下在東宮,聘贈右議政樸墉之女爲嬪,及卽位封爲妃,尊王妃尹氏爲王大妃。
大妃生一男四女。
曰孝順公主,下嫁綾原尉具思顔;曰懿惠公主,下嫁淸原尉韓景祿;曰敬顯公主,下嫁靈川尉申檥;曰峘,封慶原大君,娶別坐沈鋼女;次女幼。
敬嬪樸氏生一男二女。
曰嵋,福城君,娶縣監尹仁範女;曰惠順翁主,下嫁光川尉金仁慶;曰惠靜翁主,下嫁唐城尉洪礪。
熙嬪洪氏生二男。
曰嶺,錦原君,娶都事鄭承休女;曰岏,鳳城君,娶正郞鄭惟仁女。
淑媛洪氏生一男。
曰?,海安君,娶參奉愼弘猷女。
淑媛李氏生二女。
曰貞順翁主,下嫁礪城尉宋寅;曰孝靜翁主,下嫁淳原尉趙義貞。
淑容安氏生二男一女。
曰岠,永陽君,娶縣監安世亨女;曰岹德興君,娶知中樞府事鄭世虎女;曰靜愼翁主,下嫁淸川尉韓景祐。
淑媛李氏生一男。
曰岐,德陽君,娶參議權纉女。
淑容金氏生一女。
曰淑靜翁主,下嫁綾昌尉具澣。
上以誌文下于政院,有頃更命入內,傳曰:「敎可後,更取英陵、宣陵誌文考之,則英陵誌文,悉載王孫,而今大行大王誌文,闕而不載,予心疑焉。
且反正之時,大臣與群下,建議推戴也,非承王妃之敎也,今誌文,承慈順王妃敎,廢爲燕山君,此語恐似不當。
其與院相〈尹仁鏡〉更議之。
」仁鏡啓曰:「先稱樸元宗首建大義,次言承慈順王妃敎,廢爲燕山君,可見大臣推戴之意。
且廢立,不可爲言,故言勢如此而後,名正言順也。
慈順王妃誌文,亦稱群臣奉後敎,翊扶聖躬,亦此義也。
且凡喪禮,一依甲寅年故例,而宣陵誌文,不載王孫,故今亦倣而不載矣。
」答曰:「承王妃敎之言知之。
英陵誌文載王孫,而宣陵誌文不載者,得非甲寅年,王孫未生故耶?更議之。
」仁鏡啓曰:「甲寅年,王孫生未生,臣未及考之,臣當更考入啓。
」 ○右副承旨崔演製進大行大王哀冊,其辭曰: 維嘉靖二十三年歲次甲辰十一月丙申朔十五日庚戌,中宗徽文昭武欽仁誠孝大王,薨于昌慶宮正寢,越明年二月初三日丙申,遷座于禧陵,禮也。
蓮漏報曉,鳳幄撤奠,龍幌乍褰於朱欑,魂馭先駕乎翠輦。
偭淸禁之赫弘,傃大隧之幽闇,百靈風號兮,三精黯黯,萬井雨泣兮,二儀慘慘。
主上殿下,呼天長慟,擗地增慼,悼三朝之早違,怛重泉之永隔。
爰降綸於鸞臺,俾揚徽於鳳冊。
辭曰:龔惟我後,聖乃天授,隱德昏朝,陽潛初九。
天厭昌邑,民歸代邸,水火一拯,乾坤再霽。
虛襟好問,尊德樂義,排觝異敎,探賾性理。
雝雝肅肅,在宮在廟,畏天竭誠,奉先緻孝,昭險惡衣,秉禮苾祀。
躬籍劭農,親射造士,從諫弗咈,任賢不貳。
懼災修行,恤荒弛禁,聲色視斧,燕安戒鴆。
唐族旣睦,虞刑協中,文物周郁,官儀漢隆。
推億兆衆,垂四十年,金科粲然,玉燭炳然。
禮鎔樂冶,道洽政成,三陲旣安,六階已平,勑天有歌,順帝騰謠。
方看鳳來之呈瑞,遽聞鶴語之告妖。
秉圭未蔔其罔害,憑幾俄驚於弗興,愍虞泉之日落,痛杞國之天崩。
嗚呼哀哉!牖敷蔑席,庭出綴衣,塵棲玉座,霧鎖金扉。
仰珠旒兮何在,瞻黼衣兮如疑,悵九齡之不與,傷五月之有期。
嗚呼哀哉!天作蒿裡,地闢松門,蔔此佳城,于彼禧園。
何嫌燕隧之異域,尙喜龍崗之同原。
想化劍於瑤津兮,共賞花於玉欄,日宮兮深閉,雲幄兮空還。
嗚呼哀哉!宮門早開,庭燎初設。
羽葆戒廞,黼翣催發。
?玉斝而告遷,幎龍輴而就祖。
都人寄怨於抱弓,聖情茹愴於履露。
嗚呼哀哉!有形有化,古今一緻。
聖之生也亦有涯,仁者壽兮竟難倚。
雖大暮之同寐,惟令德爲不朽。
托翠珉而傳芳,配蒼穹以同久。
嗚呼哀哉! ○議政府舍人林亨秀製進大行大王諡冊,其辭曰: 應千齡而作君,丕闡景運;節一惠而爲諡,率由舊章。
慈憑顯揚,庸攄哀慕。
恭惟聖本天縱,德惟日新。
曆數有歸,躋白日於黃道。
塗炭斯濟,慰赬尾於蒼生。
政以孝悌爲先,學以誠敬爲本。
兢小心而事上,敦洪化而輯隣。
堯敬授乎人時,萬民斯穀;舜勑承乎天命,庶事惟康。
文敎敷而蔚興,武威振而遠曁。
奠群生而永泰,囿一邦於至仁。
謂萬世永享亨嘉,胡四紀遽遺艱大?痛歸俟之莫效,憫勑終之有期。
式擧薦名之儀,庶伸讃德之懇。
謹上諡曰徽文昭武欽仁誠孝大王,廟號曰中宗,仰惟沖鑑,俯察微悰。
日照月臨,垂懿美於不朽。
天長地久,錫鴻厖於無彊。
1月25日 ○己未,上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與成世昌、權橃、鄭順朋、任權、申光漢、鄭萬鍾啓曰:「臣等更考,則甲寅年,王孫未生,故不載矣。
大行大王誌文,依英陵誌文,幷載王孫爲當。
故謹以『孝惠生一女,適幼學尹百源。
懿惠生一女,幼。
嵋生一女,適幼學崔禮秀。
嶺生一女,幼。
惠靜生一女,適幼學尹琥。
貞順生一男,孝靜生一男,靜愼生一男,歧生一男,皆幼。
』六十三字,補入於綾昌尉具澣之下何如?」答曰:「誌文,更加詳審,至當。
」仁鏡等仍啓曰:「大行大王未寧,自上侍疾甚久,山川祈禱,香祝親傳,時上體甚爲羸弱,聞者驚慮。
及大故之後,哀毀過禮,粥飮亦未進雲。
臣等在外,不得親見天顔,頃因朔望入侍官員,聞玉體尤爲羸瘁,步履亦不如昔雲,非但臣等,大小臣僚,孰不驚憫?玉體羸瘁,旣至於此者,必由內傷而然也。
上之一身,旣爲宗社臣民之主,則所係至重。
調保玉體,以副先王付托之意,斯爲大孝,臣等謹以世宗大王遺敎書啓,願覽此遺敎,曲從權制,少禦肉汁,助其滋味,爲宗社大計,臣等不勝大願。
」答曰:「今聞啓辭,不勝駭愕。
自外見之,雖似羸弱,又何別有內傷乎?世宗大王指有疾則然雲爾,與予不同。
今聞啓辭,極爲驚動。
」仁鏡等再啓曰:「上體康寧,則臣等何敢啓達?伏聞上體日益羸瘁,而世宗大王遺敎,參酌情禮,以爲權制,萬世所當遵守,故臣等爲上啓之。
」答曰:「予誠孝不足,故方在殯側,緻有如此之言,徒爲痛哭而已。
如此等事,望勿復啓。
」仁鏡等又啓曰:「臣等竊聞山陵發引時,自上欲親幸雲,祖宗朝,隻有文宗親幸,其後未嘗親幸。
非誠孝不足,勢不可爲也。
況今發引,在二月初三日,而初九日,下玄宮,其間豈可久處於野次乎?他餘弊事,雖不足計,上體羸瘁,尤不可親幸。
」答曰:「人子終孝,無復自緻,予不可不往,當依禮文處之。
」 1月26日 ○庚申,上行朝、夕奠,上食。
○尹仁鏡等啓曰:「臣等昨日,謹以世宗大王遺敎,啓請從權,自上敎曰:『尤爲驚動,勿再啓。
』雲。
臣等啓此時,非不知上之驚動,但聞上體甚爲羸瘁,而喘嗽嘔逆證亦有之。
此必脾胃大傷,而當罔極之中,懷哀痛之心,不自覺其然也,臣等不勝驚憫,不得不爾。
臣等竊念世宗大王遺敎,參古禮酌人情,以爲權制,非無據而爲也。
爲後嗣者,思宗廟付托之重,勉遵遺敎,調保一身,乃爲大孝,願自上留念。
且山陵發引時,自上欲親幸,上體羸瘁之極,安可爲此擧乎?自上親幸,則必五道徵兵,其弊不貲。
臣等百計思之,固不可親幸也。
先祖先王,誠孝豈不足哉?爲國家大計,故睿、成二宗,及大行大王,皆不親幸,臣等反覆思之,固不可親幸。
況前歲兇歉尤極,民無見糧,而五道兵士,贏糧來赴,布陣侍衛,至經旬月,則其弊何可勝算乎?臣等之憫,非止此也。
玉體羸瘁已甚,宗社大憂,莫重於此。
」答曰:「所啓從權之事,口不可忍言。
況痛哭之意,昨已盡言,而今日又啓如此,尤爲痛哭,使予將發心疾。
喘嗽嘔逆,頃果有之,今則平復已久,繼自今勿啓如此之言。
且山陵親幸時,弊之重大,予豈不思?但人子之情,送終最大,故儀註,有親幸之文,先王亦有親幸之時。
今固不可不親幸。
」仁鏡等又啓曰:「上體極爲羸憊,而先王遺敎亦然,故請從權制,而上敎出於至情,臣惶恐不敢更啓。
但發引時親幸,獨文宗行之,其後無繼。
以成宗大王及我大行大王之誠孝,猶且念宗社之計,民生之弊,不爲親幸。
今玉體羸瘁,民生困罷,而必欲親幸,則五道兵士,結陣留衛,其弊胡可勝言?臣等近聞山陵役夫,悉依村家,村家藩籬,無一完全。
纔經役夫,猶尙如此,況軍馬長立,積柴草料,調役至多。
而天使又至,則村落之間,必蕭然一空,畿甸之民,無可措置。
且百官皆無依處,此非小故。
臣等百計思之,固不可親幸,山陵事畢後,親幸爲當。
」答曰:「送終之事最大,上下所重,予必欲親幸,而大臣累啓若是,予甚難之。
事畢後親幸之言,尤爲未安。
」仁鏡等又啓曰:「早行則下玄宮時,可及親臨,行立主奠反虞,則情禮兩盡,而於事甚便。
初三日發引時,則闕門外祗送爲當。
」答曰:「予意必欲親行,而大臣累次入啓,故勉從之。
下玄宮時親臨反虞,則豈不差安於心乎?初三日,當於都門外祗送。
」 1月27日 ○辛酉,上行朝、夕奠,上食。
○辰時,日暈。
巳時,兩珥。
未時,冠戴,有雲如白氣,自乾方抵巽方,布在日下。
申時,日微暈。
1月28日 ○壬戌,上行朝、夕奠,上食。
1月29日 ○癸亥,上行朝、夕奠,上食。
閏正月 閏1月1日 ○甲子朔,上行朝、夕奠,上食。
○傳曰:「慶原大君瘡疹侍護,內官樸幹,給馬一匹,醫員柳之蕃,特加一資。
」 ○左贊成成世昌啓曰:「以臣監畫禦容,臣在外,未嘗審察天顔,恐或失眞。
聞扶安縣監蔡無逸爲注書,久侍天顔,常言重荷上恩,無以報效,若得畫禦容,則可以盡力。
且眼睛,非我不可爲雲。
無逸,非徒善畫,凡事極精,幸若詳察畫成,則畫工不到處,庶或畫出。
幸命上來同參,使無遺憾。
」傳曰:「如啓。
」 ○左議政尹仁鏡等啓曰:「臣等伏聞上體羸瘁,欲請面對久矣。
恐接見節次或難,故不得啓達。
臣等竊恐上體或有內傷,而哀痛罔極之中,不自覺也,乞命醫員,入診脈度。
且下玄宮日,冒夜親行,其前調保,須極其方,而一日之內,五度哭臨雲,臣等不勝憫慮。
朝、夕奠外,三時上食,請勿親行。
」答曰:「予別無病證,何必診候?山陵日迫,哭臨,豈忍減乎?」 ○憲府啓曰:「柳之蕃別無功勞,而濫授重加,至爲未便,請收成命。
」答曰:「雖重加,大君非他人類,瘡疹亦重證,以此授之,豈至濫耶?況此人名醫,尤不須改。
」 ○知中樞府事李彥迪辭狀曰: 臣以疾病沈綿,久滯南涯,奄聞大行大王諱音,北望驚摧,號踴無地。
而身病危篤,僅存形息,雖切攀號之痛,莫伸奔慰之誠,已缺臣子之道,罪當萬死。
頃者具狀待罪,伏蒙聖慈優容,下書慰諭,又令本道監司,別加救療。
今又不意記憶疏遠之臣,特降召旨,出於亮陰哭踴之中,感激恩遇,涕泗交頣。
伏念臣以庸陋,濫授先朝誤恩,庶效涓埃,而今已無可及矣。
今殿下新膺寶命,方在哀疚,而立政之謹其始,愼終之盡其禮,皆在今日,區區臣子之情,曷有窮已?而臣不幸,前病彌留,日益深重,伏枕嗚咽,祗自慨歎。
今當梓宮在殯,因山已蔔,永遷有期,百僚攀號,擧國遑遑之際,臣若氣力稍復,豈忍一日安然退處?祗奉召旨,未能卽日起發,以孤睿奬,罪重違慢,伏竢嚴誅。
傳于政院曰:「今當答之,但爲二相後,復以書下諭,如更有辭狀,姑留于院。
」 閏1月2日 ○乙醜,上行朝、夕奠,上食。
○領中樞府事洪彥弼啓曰:「大行大王未寧時,自上侍病,其時醫言,上體甚羸弱,于今四朔,必益羸弱。
臣所當問安,而以重病在身,故遲晩。
伏聞昨日政府堂上,請入醫診候,此臣等之所先爲,而未及焉,待罪。
」答曰:「予因大變,疲憊而已,別無他病,雖不來問,可也。
且卿有重病,何以能來?勿待罪。
」彥弼仍啓曰:「凡病根,在於始發之時,用藥治之,使不至於疾病爲善。
上體疲弱,元氣內傷,故不能進膳,而哭臨不輟,擧朝無不驚憫,臣益惶恐。
雖在憂,不可不治病,凡病之治,在於防始,命醫入診,審其證候而後,可進適證之藥。
群臣未見天顔,臣亦在外,如此啓達,甚爲未安。
幸亟命醫入診。
若疾至於重,則恐藥無效。
」答曰:「啓意知悉。
予無他證,而隻於憂中疲憊而已,何至診候?昨日政府入啓時,曾已言之,今若診候,則恐驚動見聞,尤爲未安。
」彥弼又啓曰:「今雖不用湯藥,脾胃不可不預治。
且山陵親幸,亦有犯夜之時,尤爲惶恐,請進所當之藥。
」答曰:「知道。
」 ○憲府啓前事,答曰:「如此大病,豈無功勞乎?兄弟之間,所以表其喜情,不允。
」 閏1月3日 ○丙寅,上行朝、夕奠,上食。
○右議政柳灌,自平安道入京肅拜,仍啓曰:「臣本無學識,又無才德,尋常庸劣之人,從仕雖久,於國家,顧無絲毫之益。
大行大王,不知臣不才,擢置崇班,日夜兢惶,今又以不次,授之重任,臣何能堪?三公,表率百官之任,古人雲:『非高勳重望才德兼備者,不可居此。
』臣何有高勳重望才德兼備乎?反覆思之,國家治亂興亡,在於相臣賢否,況嗣服之初多事之時,益當擇人任之。
臣非徒不合也,前年冬得病,艱難支持,今亦無日不病。
速遞臣職,更蔔可人。
」答曰:「先朝明豈不足,而擢用乎?又何以雲不次重任乎?焉得高勳重望才德兼備者而用之?如此多事之時,調保疾病,力助寡人。
聞卿贊成時,父王以西方爲重,故特命送之,當時公論,不欲送卿者甚多,此必有所以然。
更勿辭。
」至于四啓,不允。
○憲府啓前事,不允。
○諫院啓曰:「藥房提調等,聞上體未寧,昨日令醫員入診證候事啓請,自上別無愆候,不允。
而提調等欲以所聞,大槪斟酌,相當藥劑進事入啓,臣等聞之,不勝驚懼。
提調等斟酌劑藥進禦之計,雖出於不得已,殊非愼重之意。
凡人之疾,必須察色診候,審知病之所由起然後,可知當藥,而服之有效。
今者大臣及藥房提調等,俱以憫鬱之意,啓請醫員入診,乃是臣子切迫之情,雖無愆候,一令醫員入診,快釋群下之心,甚合事宜。
且聖人亦以病爲愼,雖匹夫之賤,不可不愼者,以父母遺體,少不敢忽,況人君一身,宗社生靈所係者乎?自上方在喪疚之中,徒切慟毒,而不悟一身之疾,自上縱欲自輕,柰宗廟社稷何?過哀成疾,過擧之大者,而亦不可謂之孝矣。
萬一自上以爲小疾,不足爲慮,而忽於調治,漸成沈痼,則雖有良醫,莫能措手矣。
臣等職在言地,心知國家大計,不得容默。
請依大臣所啓,亟令醫員入診後議藥。
」答曰:「大臣及藥房提調,令醫入診用藥事啓請,而予別無疾病,故以爲不必診候,又以劑藥以進事啓請,故命依之。
予別無疾病而診候,則於人之見聞,必爲驚愕。
予之病,非今有之,山陵發引日臨迫,故欲服藥預防,以治脾胃,何必入診然後爲可乎?」 閏1月4日 ○丁卯,上行朝、夕奠,上食。
○弘文館、司憲府、司諫院、內醫院啓請醫員入診聖候,皆不允。
○憲府啓前事,不允。
○諫院啓曰:「醫員柳之蕃,今以大君看病,濫授重加,大君雖親貴,乃人臣也。
治療人臣之病,厚加賞賜,亦已過矣,況濫授重加乎?臺官據法論執,尙未蒙允,至爲未便,請速改正。
」答曰:「柳之蕃,瘡疹重證,無事護過,極示予喜意。
臺官雖論執,所以不允也,不須改正。
」 ○日暈,兩珥。
○海陽君尹熙平卒。
〈史臣曰:「熙平雖武人,好讀書喜作詩,晩歲以老不繫職事,唯以書史自娛。
」〉 閏1月5日 ○戊辰,上行朝、夕奠,上食。
○臺諫啓前事,答曰:「已令考前例,見後當發落。
」 ○右贊成李彥迪狀啓請辭,答曰:「頃見辭狀,知病未瘳,常懷未安之時。
又見辭狀,尙未蘇復,良用爲慮。
先朝知人之明,至矣,而擢置宰相之列,豈無所以?往年卿上十條之疏,先朝賜予以觀,且卿入參書筵,所言則正,予嘗嘆服,留意久矣,豈不合於贊成乎?令內醫院,劑相當藥以送,須速調治上來。
」 ○傳于政院曰:近者大事臨迫,遣史官蔔相,必有其例,依前爲之。
「 閏1月6日 ○己巳,上行朝、夕奠,上食。
○左議政尹仁鏡、右議政柳灌啓曰:「昨命蔔相,前者相職有闕,有不速出之時,所以重其地之意也。
當徐擇耆舊重望之人以充之。
」答曰:「卒哭後則所啓然矣。
今則以他故見遞,而又有大事,皆首相之所當爲也,以此欲及今日政蔔相也。
」尹仁鏡、柳灌蔔相〈蔔左贊成成世昌。
〉啓曰:「今以一人書啓者,雖有職秩當次者,〈指右贊成李彥迪。
〉而在外以病不來。
自上速出之意,則以山陵各有職事也,而天使出來,則謝恩使,當以三公爲之故也。
雖於資憲,有可當者,而近無越次而爲之之時,故以此書啓。
」答曰:「知道。
」仍傳于大臣等曰:「二相有在外者,而多事之時,東壁久曠,二相可當者,兩相言之,而使差出可也。
」尹仁鏡、柳灌以二相當次人〈工曹判書柳仁淑、左參贊權橃、兵曹判書丁玉亨。
〉書啓曰:「前者或令該曹擬望,而臣等今適詣闕有命,故書啓。
」答曰:「知道。
」 ○以尹仁鏡爲議政府領議政,柳灌爲左議政,成世昌爲右議政,李彥迪爲左贊成,柳仁淑爲右贊成,權橃爲左參贊,丁玉亨爲同知經筵事,許磁爲工曹判書,李樞爲弘文館副校理。
○日暈,冠。
閏1月7日 ○庚午,上行朝、夕奠,上食。
○右議政成世昌請辭,三啓,不允。
〈世昌三啓,發落未下,兩司彈文忽至,世昌若無所容。
及下發落,俯伏聽命,連日被論,被論面色如土,遂退去。
〉○臺諫啓曰:「右議政成世昌,人物疎闊,心無所定,雖軍國重事,亦不經意。
以此士林不以公輔期之,今陞相位,物情未便,請速命遞。
近日累劾大臣,事甚騷擾,固知未安,爕理重地,不可任非其人故敢啓。
谷山郡守尹鳴殷嗜酒昏昧,不合臨民之官,請遞。
金浦縣令申秀涇,驕傲誕妄,縱恣無忌,處心行事,極爲無狀,請罷。
」答曰:「耆舊宰相,豈偶然計而蔔相乎?數遞大臣,亦爲騷擾,不須改之。
尹鳴殷事,如啓。
申秀涇,罷職過重,隻遞。
」 ○全羅道南海縣地震。
閏1月8日 ○辛未,上行朝、夕奠,上食。
○傳于政院曰:「考諸前例,醫員因如此之事,有賞加者,〈成宗朝吳敬倫,因齊安大君瘡疹救療,賞加通政。
〉柳之蕃,不須改也。
以此意,招兩司言之。
」 ○臺諫啓成世昌事,仍啓曰:「柳之蕃事,雖有前例,豈可援一時之例,濫施爵賞於無功之人乎?請命改正。
」憲府啓曰:「羅州牧使曺禧,性本麤暴,貪縱無忌,唯以聚斂爲事。
公然駄輸于家,闔境之人,嗷嗷怨讟,請罷。
」諫院啓曰:「申秀涇,性本邪妄,縱恣無忌,所行極爲無狀,隻遞其職,物論愈鬱,請速命罷。
」曺禧事,如啓,餘不允。
○慈殿傳于政院曰:「近者自上進膳不如前,不肯思食,自內極勸之矣。
然藥房提調議論,以能知脈度之醫,入診何如?」回啓曰:「臣等聞之,至爲驚慮。
大臣藥房提調處,當諭之。
」 閏1月9日 ○壬申,大雨雪風。
上行朝、夕奠,上食。
○政府啓曰:「昨暮聞慈殿傳敎,不勝驚慮,問安。
請命醫入診。
」答曰:「慈殿命診候,故已欲診候。
」又啓曰:「上體甚爲羸瘁,願移昌德宮調保,朝奠、朝上食,願勿親行。
」答曰:「發引日迫,何以言移禦乎?朝奠朝上食,予無病證,何可不爲乎?」至于八啓,答曰:「哭臨事,大臣不偶然累啓,慈殿亦不偶然傳敎,故心雖未安,勉從之。
」 ○領議政尹仁鏡等啓于慈殿曰:「伏聞慈殿亦過哀,一日內五度哭臨雲,請裁節。
臣等以殿下日五哭臨,尤緻傷憊,請隻於晝夕上食及夕奠哭臨,而不允。
臣等雖反覆啓達,豈如慈殿之一言乎?」答曰:「醫言脾胃見傷,若劑當藥以進,則予當勸之。
」 ○醫員入診,心肺脾胃脈微弱,唇乾面色瘦弱,有時微喘。
政府及六曹、漢城府啓曰:「上體極爲疲困,脾胃微弱。
世宗遺敎有曰:『病不至深,宜爲預防,若病深之後,雖欲從權,亦不可得也。
』世宗大宗爲宗社大計,不偶然計而爲權制,須勉從之。
」不從。
閏1月10日 ○癸酉,上行晝上食及夕奠。
○大司諫李潤慶等上箚,略曰: 孔子曰:「中庸其至矣乎!」夫聖人之德,莫過于中,而立法制禮,悉本於中。
以孝之一事言之,孩提愛敬,而終身以慕者,中也;愉色婉容,有過則爭者,中也;制服自緦,而斷於三年者,中也;執喪以戚,而不至於傷者,亦中也。
聖賢行事,無往而不用其中,過中則非禮,君子不由也。
伏見殿下,聖質天成,至性純孝,自居諒陰,毀戚踰制,氣力困耗,動作由人,心脾兩脈俱弱,此乃哀過之緻。
聖人制禮,鹹取其中,喪服自期以下,諸侯絶,大夫降。
悲哀其親戚,夫豈有間於諸侯大夫哉?然而若是者,所治者愈大,則所事者愈繁,而情不可徑也。
然則三年通喪,雖達於天子,其哀戚飮食之節,固不得與匹夫同也。
匹夫無所事,則雖蔬食飮血可也,人君一日萬機,勞神渴精者甚大,況加之以過戚耶?始死遑遑,旣葬望望,情有殺也;期悲哀,三年憂,哀有殺也。
蓋聖人之制,不以死傷生也。
舜稱大孝,武王、周公稱達孝,未嘗聞舜、武、周公,因瞽瞍、文王之喪而過哀緻疾也。
夫孝者,善繼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若因哀緻傷,則身且不保,何有於善繼善述?不能繼述者,其可謂孝乎?司馬公曰:「居父母之喪者,若素食不能下咽,恐成疾者,可以肉汁及脯醢,或肉少許,助其滋味。
」當喪得疾,則食肉以已疾猶可,況節哀以就中,以保吾孝耶?祖宗丕大之基,廟社生靈之寄,皆在殿下之一身,豈宜輕循過禮,以害性命耶?夫禮固不可不及,亦不可過,過與不及,皆非中也。
伏願殿下,遇哀之際,輒思先王付托之重,過哀非孝之道。
勉遵中制,節哀終孝,爲宗社大計幸甚。
合曰:「當此大變,暫有心脾之證,自然而然,何有過中之事?箚子,當留省。
」 閏1月11日 ○甲戌,上行晝夕上食及夕奠。
閏1月12日 ○乙亥,上行晝夕上食及夕奠。
○右議政成世昌請辭,至于三啓,不允。
〈臺諫之停啓,非爲世昌洽衆望,數日之內,駁洪彥弼、李芑兩相,適國家多事而停。
〉〈史臣曰:「世昌少有浮華之技,而未聞端的之學,自以不拘小節爲高,而大節亦不可稱者。
其以誇談淫笑,務悅旁午之客,略與柳仁淑同。
兩司以上哀毀不豫,姑且停啓,而世昌遽來謝恩,其心無主可知。
」〉○諫院啓柳之蕃事,且曰:「近日上體未寧,啓事未安,故姑停矣。
」答曰:「不可改正事,已盡言之。
」 閏1月13日 ○丙子,上行晝夕上食及夕奠。
○右議政成世昌辭職至三,不允,仍宣醞。
○諫院啓前事,不允。
閏1月14日 ○丁醜,上行晝夕上食及夕奠。
○諫院啓前事,不允。
閏1月15日 ○戊寅,大風。
上行望奠如儀。
○諫院啓前事,不允。
○吏曹將擬持平望,判書申光漢曰:「丁熿可首望。
」正郞李中悅曰:「京官數數移轉,似未便。
」光漢曰:「京官擬望者小,何以爲之。
」中悅曰:「在外任者,豈無可當者乎?」光漢頷首曰:「然則入啓後,擬之可也。
」光漢曰:「京畿都事李首慶,何如?」中悅曰:「方以病在告,奈何?」光漢曰:「果然。
」擧南平縣監白仁傑,江原都事金就文,中悅曰:「茂長縣監柳希春亦佳士,擬之何如?」光漢曰:「希春,得非爲親乞縣乎?」中悅曰:「雖然亦頗久,且國家用人,豈計此乎?」光漢曰:「果是佳士,前在書筵,見其爲人,英敏該博無比。
」中悅曰:「此眞合玉堂,不可置外。
」遂置就文,以希春、丁熿擬之。
〈是政之後,李首慶謂李中悅曰:「京官豈不足而取外人?閔起文豈非佳士,而不擬持平望乎?」且曰:「人謂盧守愼姦之魁。
」雲。
有一朝士聞之,謂人曰:「往時人謂李首慶交黃憲,屢往幹謁,黃憲亦稱閔起文爲己黨,首慶豈不聞之而出此言,何不避嫌乎?」盧守愼聞之曰:「姦則未知,魁則決不堪當。
姦之中爲魁者,豈易得哉。
」〉○以丁熿爲司憲府持平,沈光彥爲全羅道觀察使。
閏1月16日 ○己卯,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諫院啓柳之蕃事,不允。
○傳于政院曰:「來十九日,以酒百盆、米五十碩、太三十碩、醬五十碩、鹽三十碩,供饋山陵役軍事,預諭各司。
」 ○冬至使鄭士龍、宋麟壽等、還自京師,士龍等齎欽賜銀五十兩、段四表裏而來。
〈解送上國漂流人,故有是賞。
〉○午時,太白見於巳地。
閏1月17日 ○庚辰,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持平丁熿啓:「伏見柳之蕃特加事。
爵命,朝廷公器,雖人君,不得以私施。
上必待當授之人,而後授之,不爲偏私;下必有當受之實,而後受之,不爲害公。
今大君雖至親尊貴,而在人臣之列,以治人臣之疾,至擧重加,以賞其醫。
是朝廷公器,反歸於殿下私物,其偏於私而害於公甚矣。
同氣之間,唯務情意相孚,物我無間,親愛之而已,豈必假朝廷爵命,授非其人,苟存形迹然後,以盡我天性之發乎?友愛之道,恐不如是之苟也。
爲法官者所當據理固爭,期使新政賞罰,一出於正,而無偏係之失,不宜同辭合啓,旋自退縮,而爲苟且之計。
臣嘗慨恨于中,今授本職,決不可與苟容同事。
請亟遞臣職。
」答曰:「柳之蕃事,友愛之間,所以示其喜意而賞加也,其後兩司論執,令考前例,適有如此之事。
故臺諫非偶然計而停執也。
況遞持平之職,甚違於理,決不可從。
」熿再啓曰:「近來偸靡成習,事務苟且,其來已久。
當初設以臣,同在論列,則未必獨出固爭,而期回於正。
然今當新除,苟要相容,以反初心,則是自喪所守,而不能自立也。
自上方在憂棘,永遷期迫,騷擾啓達,極爲惶恐。
臺諫之體,雖細事,猶不可苟爲相容,況爵命之重,在所未暇計其騷擾者乎?請命亟遞臣職。
」答曰:「不可遞職之意,已盡言之。
」 ○諫院啓柳之蕃事,又啓曰:「國之有史,所以備記君相善惡,時政得失,明示後世,以公是非,使姦臣賊子,知有所懼,而不敢肆也。
古之聖王,創立是制,維持國家,其計甚遠。
然後世鮮有直筆,而是非不公者,實由大臣監修,知其作史之人,時或起禍,故秉筆者,有所畏怵,而不敢直書也。
國家設春秋館,備記時政,而不書史官之名者,良爲此也,至於家藏史草,則反書作者姓名,大乖立史本意。
昔範祖禹有言:『古者,官守其職,史書善惡,君相不與焉,此姦臣賊子,所以懼也。
後世人主,得以觀史,而宰相監修,欲其直書,不亦難乎?』今當設局修史之時,雖不得不使大臣監修,請於家藏史草,勿書其名,使秉筆者,得伸其志。
」答曰:「史事,議諸春秋館堂上後發落。
柳之蕃事,不允。
」 ○摠護使柳灌啓曰:「今日下外梓宮,外梓宮底所薦褥席,國葬都監進排,而上下各一寸不足。
下玄宮時已至,故不得改備而仍用。
請推該掌官。
」傳曰:「如啓。
」 ○日暈。
閏1月18日 ○辛巳,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宣醞于山陵都監,且饋役軍。
○諫院啓柳之蕃事,又啓曰:「臺官旣被同僚之駁,不可仍在其任,請遞。
」皆依允。
○傳于三公曰:「貞顯王後喪,見改銘旌事,今則不改,未知可否。
」尹仁鏡、柳灌啓曰:「世祖喪外,大王喪,無改銘旌之時。
」成世昌啓曰:「改與不改,皆無妨。
」答曰:「前有改例,而〈世祖朝例。
〉今旣上諡號,可改書。
」 ○藝文館奉敎閔思道等上箚曰: 家史書名,非古事也。
臣等方欲共議請罷,而近因上體未寧,山陵日迫,庶事匆卒,而實錄設局尙遠,故姑且待之。
而諫院之啓,先及於此,臣等竊自喜幸,而聖敎,與大臣議處雲。
臣等竊美初服每事,詢於大臣之盛意,而猶恨事在不疑,而必煩於下議也。
大臣之議,又欲考古徐爲雲,臣等不能知其所謂。
然事在可否之間,而難於折衷者,則猶之可也。
今是非明白,得失昭灼,又非祖宗朝古事,而尙且遲回,欲考古事者,何哉?尋常簿書之間,亦不可援例處決,況當修君父之實錄,立萬世之公論,而猶尙苟且,一至於是乎?近來偸靡成習,氣節掃地,故秉史筆之人,能據事直書,寓其勸懲者,百不能一,幸或有志之士,雖欲不諱於家史,而又使之書名,俾不得盡焉。
此士林之所常鬱抑,而聖明之下,卽當痛革者也。
由此觀之書名,雖祖宗朝古事,至于今日,實爲弊典,固不可不改。
況非祖宗朝古事,而起於中世之大臣,使公論泯滅,史禍相繼者乎?伏乞殿下,念祖宗家史之法,鑑近世因循之失,勿煩再議,得容異論。
庶見家史之中,必有董狐之筆,而鑑戒之義,永昭於後世矣。
答曰:「設局之日尙遠,考啓後處之,亦未晩也。
」 ○以宋麟壽爲司憲府大司憲,金魯爲執義,樸光佑、金泓爲掌令,鄭裕爲持平,兪絳爲弘文館副修撰。
閏1月20日 ○癸未,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憲府啓曰:「軍器寺副正權轍、濟用監副正李瑛,以外梓宮下排褥席造作色官,長短見樣,所當親自監視,使無毫髮差爽,任然退在,委諸下人,緻令尺寸不準。
如此大事,略不經意,不謹莫甚,不可以常例推之。
請命詔獄推考。
山陵都監,外梓宮未下前,褥席等物,所當預先考其長短,若有不準,卽令改造,至於下梓宮時,始知尺寸不準而仍用,殊無敬謹之意。
當該提調郞官等,請推。
大轝初度習儀時,都監〈國葬。
〉郞官等,所當隨行,躬親檢擧,而中路落後,委諸部將,不能檢擧,緻令軍人,或死或傷,至爲慢忽。
請推。
」皆依允。
閏1月21日 ○甲申,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以大行王諡冊及寶,告宗廟。
○諫院啓曰:「執義金魯,近來有不謹之行,〈魯遭母喪,有不謹之名。
〉不合臺官。
副修撰兪絳,前爲史官時,大有誤事,不合近侍,請竝遞。
」〈絳爲史官,秘薦不公,且不謹母喪。
〉答曰:「皆如啓。
」 閏1月22日 ○乙酉,上行晝夕上食,於夕奠,兼告改銘旌。
○政府率百官,行上諡祭。
○臺諫啓曰:「禧陵、永慶殿,皆襲章敬王後舊號,有乖於尊卑輕重之義。
雖雲有舊例,古人雲,卑不可援尊,此萬古經常之道,不可以臆見輕易變易。
生事葬祭,皆當以禮,苟失於禮,不可以爲孝,豈可循舊例,而棄常例也?請改陵殿之號。
」答曰:「在先王朝,因循舊例屢矣,朝廷之議啓,亦如此,故予以爲自古豈偶然計料而然乎,卽從之。
今者臺諫所論如此,卽招政府堂上全數、禮曹堂上全數、六曹參判以上、漢城府堂上、曾經政丞,以議然後,處置事發落。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右議政成世昌、兵曹判書丁玉亨、禮曹判書任權、工曹判書許磁、戶曹判書林百齡、判尹尹思翼、工曹參判姜顯、左尹樸佑、右尹洪暹議啓曰:「始議陵殿號時,考古例及本朝之例,內喪在先,己有陵殿之號,大王之薨,多用其舊而不改,故列書前規,啓稟而定之,今不須改也。
」禮曹參判鄭萬鍾、戶曹參判沈連源、兵曹參判申瑛、禮曹參議金益壽議啓曰:「陵殿號因襲,雖先王朝舊例,於禮似爲未安,改之爲當。
」落點于尹仁鏡議。
閏1月23日 ○丙戌,上行晝夕上食夕奠。
○領議政尹仁鏡、左議政柳灌、右議政成世昌啓曰:「大行大王誌文,請加入『請命于朝,帝遣太監李珍、陳浩,賜誥命冕服,封爲王』等語。
」傳曰:「知道。
」〈史臣曰:「成世昌以大提學,專文翰之柄,而當勘校誌文之時,不錄請命于朝及帝遣使賜誥命冕服,封爲王等事。
幸因許磁,知其誤而改之,至使畢刻之誌石,一皆磨盡,而又刻之,則其不謹於國事,可知。
」〉○臺諫啓曰:「卑不援尊,萬古常道,昭如日月,非微眇難知之事,大臣等安於苟簡,不必事事合禮,憚改已定之論,有異捨己從人之意。
自上學問高明,輕重尊卑之間,必辨析毫釐,豈不知大王冒襲後妃陵號之不可?牽於大臣之議,不以禮斷之,臣等不勝缺望。
請速改陵殿之號。
」憲府又啓曰:「《五禮儀》註雲:『各道大小使臣及外官服,與百官服同。
』世宗朝禮曹啓目:『太宗喪制三年內,各品除授後謝恩,用白衣、烏紗帽、黑角帶;各道觀察使、節制使、守令陪箋時,及大小守令迎命時,亦如之。
』已依允。
今者禮曹事目改付標內,國喪卒哭後三年內,誕日正至及凡幹賀禮,各道迎敎書拜箋、受箋,竝用吉服,不合於禮文,請依《五禮儀》註及世宗朝傳敎,改事目。
禮文內喪冠、喪服,皆用布,今者議得時,布裹草造,皆無妨雲。
近者習俗奢侈,不知喪禮,雖喪服,皆以精細爲尙,此議一出,都下競造白草笠,至爲不美。
白草笠,不載禮典,請一切禁斷。
」諫院又啓曰:「大王發引時班次內,隻稱宮人二十,不言嬪及淑容。
成宗大王發引儀軌內,隻言宮女,其無命婦之尊貴者,可知。
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