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謎語特質、真理性内容與形而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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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神話的批評與救贖 美學如果把藝術品當作闡釋學的對象,那就不可能指望其把握住藝術品的實質。

    目前所需要把握住的東西,正是作品的不可理解性。

    在這方面,&ldquo荒誕&rdquo這一時髦的術語過于膚泛了:要究其本來真知,就需努力進行理論探讨。

    荒誕性與其相互作用的對比物&mdash&mdash精神化是不可分割的。

    精神化(在黑格爾看來)是藝術品的以太,或者說精神無所不在(不僅僅作為謎語的意向)。

    在否定主宰精神之際,藝術精神并不把自個表現為精神本身,而是突如其來地出現在其對立面&mdash&mdash物質性之中。

    這就是說,精神絕非直接存在于精神性作品之中。

    相反,構成藝術之救贖性相的是下述行為,精神通過這一行為将自個抛入藝術之中。

    藝術熱衷于震撼效應,不是憑借複歸于震撼的方式,而是通過保存其傳代物的途徑。

    藝術品的精神通過将自個外化于客體的方式而産生震撼效應。

    這樣,藝術便參與了同啟蒙的基本動力相一緻的現實經驗的曆史進程,也就是說,由于天才的自我反思,現實要素進入想象領域,并且意識到其非實在性。

    所以,藝術作為精神化活動的曆史演化,不僅是對神話的批評,而且也是對神話的救贖;由于想象能恢複一些東西,所以想象再次肯定了自身的可能性。

    藝術精神的雙重運動,可從概念上而非經驗上追溯到藝術的原初曆史。

    有一種精神難以駕馭或制約的推動力,沿着精神把握不了的方向運作。

    這便助長了現代藝術的發展,犧牲了古風時代的藝術先輩們。

     二、模仿的與昏庸的 在藝術中,模仿既低于精神又高于精神:既與精神相悖,又是激發精神的起因。

    在藝術品裡,精神成為建構的原理。

    因為,精神要實踐其目的,就意味着精神務必源自模仿沖動,要憑借同化方式而非外在政令來塑造這些沖動。

    形式隻要順其自然,不違背個體沖動的意願,就能成功地将自身客觀化。

    此乃藝術參與實現和解統一的條件。

    隻有當藝術品的理性沉浸于其極性對立面時,才會成為精神性的東西。

     我們可稱之為審美精神之原罪的東西&mdash&mdash事實上是指精神不能克服藝術媒介中的塑造物與模仿物的分歧,在大部分藝術品特有的愚蠢和滑稽的性相方面具有相互關聯性。

    這包括那些最富有意味的作品;事實上,作品的意味完全有可能存在于拒絕以鮮豔的色彩來粉飾愚蠢的做法之中。

    任何一種形式的古典主義為何被判定為存在缺陷的原因主要在于:它壓制愚蠢的東西。

    真正的藝術理應抵制這種誘惑。

    享有成熟之名的進步的藝術精神化,并不摒棄愚蠢;它單單強調突出愚蠢。

    此乃日益重視藝術之邏輯本性的一種功能。

    這種邏輯本性愈是受到重視,藝術邏輯性與外在邏輯性的差異就變得愈加明顯;藝術品愈富有理性并在形式上愈富有連貫性,從外部現實及其理性準則的角度來看,藝術品便顯得愈加愚蠢。

    相反地,藝術的愚蠢性也是對那種現實的控訴,更确切地說,是對一種社會的控訴;在此社會中,理性成了自在目的,因而轉變成非理性和狂妄性。

    藝術(順便提及,這種藝術更容易得到門外漢而非藝術世界中自鳴得意者與無知者的承認)中被實體化的理性和愚蠢性相互指控。

    從自我保存的理由角度來看,我們發現性或色相偶爾也帶有愚蠢色彩,不為色相所動者很樂意表明這一點。

     愚蠢性是藝術中的模仿殘餘,是藝術想要脫離其環境所付出的代價。

    這正是門外漢嘲弄藝術并非全錯的原因。

    愚蠢的東西,因為是難以名狀的原始暴行的殘餘物,所以導緻藝術性衰退變質,而當藝術性是反思性和形象性東西時則例外。

    假如愚蠢性并未超越幼稚性,那它就有可能完全沉淪在由文化産業所特意制作的玩笑或娛樂的水平上。

    豔俗現象隐含在藝術概念之中。

    在規定愚蠢事物于階級關系和教育失衡背景下得以升華的社會裡,這種概括是依然有效的。

    玩笑便是對其作出的懲罰。

    但是,藝術品的愚蠢性相非常接近非意向性維度,因而也非常近似于謎語,起碼上乘作品就是如此。

    諸如像莫紮特的《魔笛》(MagicFlute)和韋伯的《魔彈射手》(DerFreischütz)之類愚蠢的主題材料,由于配有音樂,要比瓦格納的故作莊重的歌劇《尼伯龍根指環》(RingoftheNibelungs)包含更多真理性。

    藝術中的滑稽因素,令人愉快地回想起藝術置根于動物世界這一事實。

    動物園裡的類人猿所做出的種種表演,好像直接取自小醜的扮相。

    另外,小醜對兒童的吸引力,類似藝術對他們的吸引力。

    成人世界鏟除了這兩種吸引力,以及第三種吸引力,也就是對動物的吸引力。

    然而,酷似動物也是人類的特征之一,他們永遠不會完全被意識所壓抑。

    突然之間重新估價這種酷似性的實例頗多,它們給個體帶來福分好運。

    幼兒語言和動物語言似乎一樣。

    人與猿之間的相似性,被小醜的酷似動物特性表露無遺。

    荟萃在一起的動物、傻子和小醜,構成了最基本的藝術維度之一。

     三、是何緣由? 想要在物界面前使自身獲得合法地位,藝術&mdash&mdash作為否定物界的一種東西&mdash&mdash顯得先驗性地無能為力。

    盡管如此,從物界角度來看,藝術不可逃避為自個立法的責任。

    藝術的謎語特質,容易使那些對藝術一竅不通的人和通曉藝術的人感到震驚;可對那些與藝術有經驗聯系的人來講,這就要另當别論了,因為,他們必須抓住藝術及其諸契機不放,即使他們的經驗表明藝術的生存正受到威脅。

    要想從中得出某種迹象,隻需脫離背景關系,即在陌生的環境中去體味藝術品就足矣。

    這裡,作品很容易遇到它們到底為了什麼之類的問題,然而在其自個的文化背景中,就不會遇到這種咄咄逼人的質問。

    在諸如此類的治外法權的情境裡,這種無禮冒昧的問題,由于無視影響審美領域的禁忌,故此往往揭示出作品中可能沒有發現的不足之處(揭露缺點的相反途徑是通過内在的批評)。

    藝術品的謎語特質與曆史有關。

    從前,将藝術品變成謎語的是曆史,現在,一再将藝術品神秘化的也是曆史。

    此外,正是曆史賦予藝術品以權威,從而把作品存在的理由何在這一令人作難的問題抛在一邊。

    藝術品愈是預先計劃好的或愈是受到理性的制約,其謎語就愈加鮮明地成為關注焦點。

    形式使藝術品近似于語言:雖然藝術品好像要表現其存在的個性或此性的某一殊相,但這一表現總是轉瞬即逝的。

     有關某物為何在藝術中被模仿,以及某物為何被叙述得如同真的一樣而實際上是假的,或者充其量也隻是對現實的歪曲等等問題,還沒有得到令人滿意的答案。

    更為糟糕的是,在确定藝術本身何以如此(這個問題含沙射影,暗指藝術無用)之時,藝術品本身無言以對。

    那種認為虛構的記叙比忠實的描寫更能揭示社會現實的論說,幾乎難以令人信服,因為,轉述屬于理論領域而非小說領域。

    關涉藝術何以如此的根本問題是這樣一種情況:藝術的謎語特質在此将自個表現為赤裸裸的混亂狀态。

    該問題是一種提出虛假問題的更大模式的組成部分,即有關生活真谛的那種臭名昭著的模式的組成部分。

    [1]它沒有絲毫的關聯意義,因此令人困惑不解。

    相反,像這些抽象的問題,用如此簡易的方式對事物進行分門别類,必然會錯過它們想要探尋追究的東西。

     四、謎語特質與知解 所有藝術品是謎語這一事實,持續不斷地刺激着藝術理論;的确,藝術作為整體就是一個謎。

    換句話說,藝術在表現某事某物的同時,也對其進行掩蓋。

    謎語特質像小醜一樣作出種種怪相。

    它變得越是隐晦,人們越是想要入乎藝術品之中,探明内情,于是作品便千方百計地重演這些東西。

    然而,即使人們出乎其外,有意打破與作品内在總體性的契約,但那謎語則像小精靈一樣無法驅散。

     想要研究那些毫無藝術敏感性之人的原因有幾種,其中之一便是:這些人以非常引人注目的方式,委實是一種完全否定藝術的方式,來說明藝術的謎語特質。

    他們不曉得自己代表着一種極端的藝術批評形式,與此同時還揭示出藝術的真理性(隻要人們能夠克服自己态度或看法的偏差)。

    要向他們闡釋清何為藝術的問題,是相當不可能的;假如從理智上可以做到這一點,他們依然不能将此洞識與其經驗一緻起來。

    在他們看來,現實原理十分強大,可以完全徹底地抑制住審美行為。

    由于受官方對藝術的文化認可的催促,對藝術的敏感性不斷衰退,這正是導緻目前藝術非實體化的主要起因。

    對藝術之謎語特質的最為基本的感知過程,興許類似不懂音樂者的感知過程,這種人想弄懂&ldquo音樂語言&rdquo,但隻聽到些胡言亂語,就想知道所有這些音響的含義。

    謎語特質便是音樂門外漢和行家裡手所聽到的東西之間的差異性。

    當然,謎語特質不僅僅附屬于音樂(其非概念性是顯而易見的),而且也附屬于所有藝術。

    一幅畫或一首詩,均會受到同一種空洞的凝視,除非觀衆或讀者采取作品所要求的受過訓練的态度來重演這種作品。

    事實上,對藝術的體驗和闡釋,在某種意義上是對那種空洞的、質疑性的凝視的譯解過程。

    簡單地回避是無濟于事的。

    不然的話,那會直接導緻災難性的混亂狀态。

     竭力想要解開藝術之謎是一回事,知解特定藝術産品則是另一回事。

    對特定藝術對象的知解(Verstehen),是憑借體驗對作品進行客觀複制或重演,在這裡,入乎作品之内的體驗會發生作用,借用音樂術語來說,闡釋一首樂曲,就意味着按照某人對作品應當如何演奏的理解來演奏一樣。

    謎語特質恰恰使知解觀念成為問題。

    對藝術品完全内在的知解,是一種虛假的和有偏差的知解模式,因為它受藝術魅力的迷惑,而真理性内容則與這種魅力截然對立。

    舉凡視藝術為外物者,會對藝術的謎語特質采取敵視态度;而那些從内部體驗藝術者,諸如藝術家,會完全忽略這一謎語特質。

    獲得對藝術品充分的闡釋性知解,就意味着消除某些謎語維度的神秘化,這時無須彰顯藝術品的構成性謎語。

    當作品自個向知解力敞開大門之際,就開始受制于其需要反省的疑問形式之中。

    随後,作品便逐漸消失在遙遠的世界裡,最後又猛然返回,用那些原以為已經解決了的老問題來困擾和折磨闡釋者。

    謎語特質是構成藝術的要素,這一點可用消極方式予以表明:全是思想和預謀的作品都缺少謎語;這樣的作品委實夠不上藝術。

     我使用&ldquo謎語&rdquo(enigma)一詞,并非取其松散含義來表示某種一般意義上的歧義性,而是取其确切的含義,即謎語或謎的本義。

    雖然謎語或許不會代表明确而客觀的解決方法,但卻具有潛在的解決途徑。

    在此意義上,藝術品便是謎。

    每件作品如同一個畫謎(Vex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