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沙門與婆羅門的禁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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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不得已時,才會訴諸&ldquo選舉&rdquo的方式,換言之,由弟子們來确認那具備卡理斯瑪資質者并加以歡呼贊同。
唯有從導師那兒才能學得真正的智慧,這至少是《奧義書》時代就已确立的自明之理。
由于許多有姓名可征的哲學派别及教派的創立者身後留傳下教權制的世系,所以其靈知的義理與技術往往便得以曆數百年而更加充實完備。
現存于印度為數極多的(大抵是小的)僧院與僧院式的共同體,倘若彼此之間有着組織關系,那麼多半是相應于卡理斯瑪原理而按照系譜原則建構起來的[10],一如西方中世紀的修道院直到西妥教團時代的情形[11]。
印度教的僧侶階層是從遊曆四方的巫師與詭辯家發展出來的[12]。
不管什麼時候,總有為數甚夥的遊方托缽僧階層存在。
形式上,僧侶通常可以自由地完全退出僧院,并且原則上随時都可以[13]。
因此,僧院院長(Mathenat)的紀律與僧院的秩序往往是&mdash&mdash雖然并非總是&mdash&mdash松弛并且相對而言不拘形式[14]。
若依印度教&mdash&mdash不論其為正統派還是異端派&mdash&mdash的救贖之道的性質,是不會有什麼僧侶的勞動義務存在的。
沒有僧侶&ldquo勞動&rdquo過。
關于僧侶生活樣式的戒律,在内容上[15],若非純粹的秩序規則,諸如禁止在雨季裡出遊及剃發之類的外在事項,即為婆羅門日常禁欲的強調:有時候僅止于禁欲的程度,有時則包括方式與意義。
後者視其與(《梵書》和《奧義書》中發展出來的)婆羅門救贖理論的關聯而定。
守貞、回避甜食、僅限于食用已掉落的果子、完全無産化(禁止積蓄财貨并托缽維生&mdash&mdash後來大抵僅限于接受施主吃剩的食物)等戒律,以及遊方的戒律(後來往往更嚴格規定隻能在一個村莊裡過一夜,甚至不得過夜),非不得已才披衣上身等,都隻不過是日常禁欲的強調[16]。
相反的,被後來的救贖宗教強調到極點、而前此已出現在古典的婆羅門禁欲者身上(隻不過寬嚴程度有所不同)的&ldquo不殺生&rdquo戒律&mdash&mdash無條件地愛惜一切生物的性命&mdash&mdash并不隻是反狂迷的素食主義在量上的強化,也并不隻是限定隻有祭司才可吃獻祭牲肉的結果[17]。
此處,萬物一體的宗教哲學信念顯然扮演了決定性的角色,同此聯結的是對某一種動物之尊崇的普遍化:在此,牛被尊崇為絕對&ldquo潔淨&rdquo的動物,是不可侵犯的。
動物亦在輪回與業的範圍裡,它們也各依其種屬而有自己的法,并且能夠各按其特有的方式來&ldquo做善行&rdquo[18]。
倘若類似自我克制&mdash&mdash控制眼與口&mdash&mdash之類被推薦的辦法,在本質上隻具有紀律的性格,那麼諸如不為自身之肉體或精神的幸福有任何作為的戒律,自然是超乎這些小道之外,而由禁欲&mdash&mdash作為救贖之道&mdash&mdash的一般哲學觀念所決定。
*** [1]和其他許多通稱聖者和苦行者的語一樣,這個詞現在是指北印度一個恰似西方教友派的小教派。
[2]實際上這個名稱現在通常沒什麼分别地用來指稱所有的冥思者(特别是所有濕婆派的冥思者)。
[3]這個勇士即羅摩,《羅摩衍那》一書的主角。
&mdash&mdash譯注 [4]譬如最高等種姓的婆羅門即使至今也隻教導&ldquo再生族&rdquo的學生,或甚至僅止于婆羅門種姓。
[5]史詩當中記載着:有個婆羅門想多收學生,他的弟子與之争論不休。
[6]有些這類的次種姓,換言之,為不淨的種姓服務者,也被視為不淨的。
[7]後來以及至今,修道僧(連同婆羅門僧侶)的典型名稱是bhikshu。
[8]&ldquoGosain&rdquo是指&ldquo支配自己的意念者&rdquo。
許多教派的世襲導師都冠有這樣的頭銜,也因此如今為某些大婆羅門家族所世襲。
[9]《摩奴法典》(Ⅱ,233)便這麼明确表示。
[10]這在碑文裡早有記載,例如EpigraphiaIndica,Ⅲ,263(10世紀)。
[11]西妥教團為羅伯特(Robert,1029&mdash1111)于1098年在法國的西妥(Citeaux)一地所組成的修道團體。
羅伯特原為聖本笃修會的修道士,曾任毛列姆修道院院長,但對于素來的修道院生活深感不滿,後來受到克魯尼(Cluny)改革的精神鼓舞,與志同道合者20人開始新生活,以嚴格遵守聖本笃修道會清規為目标,其主要内容為:1.要求徹底的清貧;2.廢止莊園領主式的土地所有,采用依靠本身勞動
唯有從導師那兒才能學得真正的智慧,這至少是《奧義書》時代就已确立的自明之理。
由于許多有姓名可征的哲學派别及教派的創立者身後留傳下教權制的世系,所以其靈知的義理與技術往往便得以曆數百年而更加充實完備。
現存于印度為數極多的(大抵是小的)僧院與僧院式的共同體,倘若彼此之間有着組織關系,那麼多半是相應于卡理斯瑪原理而按照系譜原則建構起來的[10],一如西方中世紀的修道院直到西妥教團時代的情形[11]。
印度教的僧侶階層是從遊曆四方的巫師與詭辯家發展出來的[12]。
不管什麼時候,總有為數甚夥的遊方托缽僧階層存在。
形式上,僧侶通常可以自由地完全退出僧院,并且原則上随時都可以[13]。
因此,僧院院長(Mathenat)的紀律與僧院的秩序往往是&mdash&mdash雖然并非總是&mdash&mdash松弛并且相對而言不拘形式[14]。
若依印度教&mdash&mdash不論其為正統派還是異端派&mdash&mdash的救贖之道的性質,是不會有什麼僧侶的勞動義務存在的。
沒有僧侶&ldquo勞動&rdquo過。
關于僧侶生活樣式的戒律,在内容上[15],若非純粹的秩序規則,諸如禁止在雨季裡出遊及剃發之類的外在事項,即為婆羅門日常禁欲的強調:有時候僅止于禁欲的程度,有時則包括方式與意義。
後者視其與(《梵書》和《奧義書》中發展出來的)婆羅門救贖理論的關聯而定。
守貞、回避甜食、僅限于食用已掉落的果子、完全無産化(禁止積蓄财貨并托缽維生&mdash&mdash後來大抵僅限于接受施主吃剩的食物)等戒律,以及遊方的戒律(後來往往更嚴格規定隻能在一個村莊裡過一夜,甚至不得過夜),非不得已才披衣上身等,都隻不過是日常禁欲的強調[16]。
相反的,被後來的救贖宗教強調到極點、而前此已出現在古典的婆羅門禁欲者身上(隻不過寬嚴程度有所不同)的&ldquo不殺生&rdquo戒律&mdash&mdash無條件地愛惜一切生物的性命&mdash&mdash并不隻是反狂迷的素食主義在量上的強化,也并不隻是限定隻有祭司才可吃獻祭牲肉的結果[17]。
此處,萬物一體的宗教哲學信念顯然扮演了決定性的角色,同此聯結的是對某一種動物之尊崇的普遍化:在此,牛被尊崇為絕對&ldquo潔淨&rdquo的動物,是不可侵犯的。
動物亦在輪回與業的範圍裡,它們也各依其種屬而有自己的法,并且能夠各按其特有的方式來&ldquo做善行&rdquo[18]。
倘若類似自我克制&mdash&mdash控制眼與口&mdash&mdash之類被推薦的辦法,在本質上隻具有紀律的性格,那麼諸如不為自身之肉體或精神的幸福有任何作為的戒律,自然是超乎這些小道之外,而由禁欲&mdash&mdash作為救贖之道&mdash&mdash的一般哲學觀念所決定。
*** [1]和其他許多通稱聖者和苦行者的語一樣,這個詞現在是指北印度一個恰似西方教友派的小教派。
[2]實際上這個名稱現在通常沒什麼分别地用來指稱所有的冥思者(特别是所有濕婆派的冥思者)。
[3]這個勇士即羅摩,《羅摩衍那》一書的主角。
&mdash&mdash譯注 [4]譬如最高等種姓的婆羅門即使至今也隻教導&ldquo再生族&rdquo的學生,或甚至僅止于婆羅門種姓。
[5]史詩當中記載着:有個婆羅門想多收學生,他的弟子與之争論不休。
[6]有些這類的次種姓,換言之,為不淨的種姓服務者,也被視為不淨的。
[7]後來以及至今,修道僧(連同婆羅門僧侶)的典型名稱是bhikshu。
[8]&ldquoGosain&rdquo是指&ldquo支配自己的意念者&rdquo。
許多教派的世襲導師都冠有這樣的頭銜,也因此如今為某些大婆羅門家族所世襲。
[9]《摩奴法典》(Ⅱ,233)便這麼明确表示。
[10]這在碑文裡早有記載,例如EpigraphiaIndica,Ⅲ,263(10世紀)。
[11]西妥教團為羅伯特(Robert,1029&mdash1111)于1098年在法國的西妥(Citeaux)一地所組成的修道團體。
羅伯特原為聖本笃修會的修道士,曾任毛列姆修道院院長,但對于素來的修道院生活深感不滿,後來受到克魯尼(Cluny)改革的精神鼓舞,與志同道合者20人開始新生活,以嚴格遵守聖本笃修道會清規為目标,其主要内容為:1.要求徹底的清貧;2.廢止莊園領主式的土地所有,采用依靠本身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