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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榜也。
遊英法者,為兵部主事劉啟彤,江蘇寶應人;刑部主事孔昭乾,江蘇吳縣人;工部主事陳爔唐,江蘇江陰人;刑部主事李某,山東文登人。
命既下,李與陳皆知劉久客津海關署,通習洋情,遂奉劉為指南,聽命惟謹。
孔獨不服,謂人曰:“彼何人,我乃庶常散館者,豈反不如彼,而必聽命于彼乎?”随行兩翻譯,皆延自總理衙門同文館者,亦惟劉命是聽,孔愈不平,所言皆如小兒争餅果語,衆皆笑之。
一日者,行至意國境,船主号于衆曰:“明日有東行郵船往上海,諸君有寄家報者可于今日書之。
”于是皆報平安。
次日晚餐,席上忽無牛肉,蓋西行已浃旬之久,牛适罄也。
孔忽謂劉曰:“船主私拆我家信矣。
”劉曰:“何以知之?” 孔曰:“我家世守文昌帝君戒,不食牛肉已數代,及登舟,每飯皆牛,嘗不得飽。
昨于家書中及之,今忽無牛肉,是以知其拆閱我家信也。
”劉笑曰;“船主未必如此仰體尊意,公自視太尊貴矣,且船主未必識中國字,拆信何為?況歐人以私拆人信為無行乎,公何疑及此。
”孔指二舌人謂劉曰:“彼中國人也,何以能識洋字,安保船主不識中文耶?”劉嗤之以鼻。
及抵英倫,以舌人不聽彼使令,遍訴于使館中人,初不知其有神經病也。
凡遊曆各廠各要塞,皆劉語舌人,按路之遠近為遊之先後。
一日遊阿模司大炮廠,見所鑄炮彈有長三尺許者,羅列無數。
孔問舌人,以炮彈對。
孔大怒曰:“爾以我為童呆耶? 炮彈乃圓物,我自幼即見之,此明明是一尊小炮,何雲炮彈?” 舌人亦不答。
凡經遊之地,其門者皆有冊請留名,孔必大書翰林院庶吉士,劉每笑而阻之,孔謂是妒,大不怿。
久之使館中人皆知其有神經病矣。
彼所言或勸之,或不直之,孔郁愈甚,而病發矣。
一日,忽具衣冠書狀呈公使,大聲呼冤。
公使命人收其狀,而卻其見。
視其狀則皆控劉語,大可噴飯。
閱數日,見公使無動作,遂竊同伴之鴉片膏半茶瓯全吞之,複至廚下覓冷飯半盂,咽而下之。
人初不知,及毒發,衆詢之,自言如此。
急覓醫診救,已無及矣,至夜半斃焉。
床頭有遺書一通,上分使者,略雲:“劉将殺我,前日引我至蠟人館,指所塑印度野蠻酷刑相示,是将以此法處我也。
我不如自盡,免遭其屠戮之慘,并乞公使代奏,為之理枉。
”雲雲。
于是倫敦各報館大書遊曆官自盡,所言皆一面之詞。
幸公使及衆人皆知其由,不然劉受其累矣。
孔死後,公使奏請給恤如例,并函緻其父述其情。
其父歎曰:“是兒素有痰疾,其鄉試落第時,亦曾作此狀,幸防護周至,獲免。
今又犯此病而死,是乃命也,于劉乎何尤?” 時餘亦随使英倫,親見之,悉其詳。
○聯語無偶京師士夫好作聯語相谑,至今相傳有二聯無屬對者。
大興劉位坦有婿三人,人為之語曰:“劉位坦三位令坦:吳福年喬松年黃彭年。
”吳,錢塘人,道光乙巳探花,未開坊而卒。
喬,山西徐溝人,由進士部曹曆任封圻,終于東河總督,谥勤恪。
黃,貴州貴築人,亦由進士曆官至江蘇布政,擢巡撫。
三公皆顯貴,而當擇配時則皆未第也。
又昆明趙蓉舫大司寇光之次女,為桐城光稷甫侍禦繼室,京師為之語曰:“趙光之女光趙氏。
” 二語皆無屬對者。
○谑吟召釁有泰州王某,同治甲子舉人,以部曹而為軍機章京。
一日入直至半途,忽摸項下忘挂朝珠,遍索車中亦不得。
時已入正陽門,勢不得回宅,蓋夜半開城,隻許入不許出也。
不得已,憶東城有好友浙人汪某,可往假之。
驅車往叩門。
汪已寝,聞王至,亟起。
王告以故,即入取珠出,且曰:“吾較爾長大,吾珠恐不合用,茲以内子所用者假爾用之。
”王緻謝,且戲吟曰:“百八牟尼珠一串,歸來猶帶粉花香。
”此乾隆間京師譏某相義女詩也。
汪聞立變色,返身入内。
王亦不俟其送,即匆匆出。
甫上車,見汪氣洶洶手白刃出,大罵曰:“爾如此污蔑我,誓與爾不共戴天!”王亦不解,急驅車去。
汪猶追及,斫車尾而返。
次早汪複握刀至王所居巷口俟之,晝夜不懈,緻王誤班數日。
王後詢于人,始知所吟詩即當時刺其祖母之詩也。
嗣以汪尋仇不已,遂謝病歸,終身不入京。
○吃飯何須問主人揚州李某亦軍機章京也,每下班必至東華門外戶部王宅午飯,無論主人在家與否,蓋李與王同年至好也。
一日李因病請假數日,假滿複入直,及下班,拟仍至王宅午飯。
甫入門,一仆半跪擋駕。
李曰:“爾新來仆耶?爾不識我耶?”仆曰:“誠新來者。
”李曰:“我李某也,爾主既不在家,即禀爾主母,備午飯我食也。
”仆以告主母,意必夫之至交也,具盤飧焉。
李據案大嚼。
未已,主人歸,李視之不識也,手一箸幾無置處,窘不可言。
主人曰:“久聞公名,公與前主人王某同年至好,我與王某亦至好,同姓同官又同司。
前主人已于三日前移居外城,遂以此宅與我,我故一切門封門榜皆無須更換也。
公既可在前主人王某處午飯,何不可在我處午飯。
”相與共啖甚歡。
嗣是下直午飯亦如曩例。
前王聞之,大笑曰:“不圖此宅乃為李某啖飯所,奇矣。
” ○旗主旗奴 三則覺羅炳成,号半聾,八旗老名士也,與桐城光稷甫侍禦莫逆交。
裕庚者,亦光之世交晚輩也。
炳無三日不在光所。
裕自英果敏罷廣督後,始攜眷居京師内城,亦偶至光宅。
一日會食,光坐裕于炳之上,以裕疏而炳親也。
食時,炳與裕不交一言。
食畢,炳忽謂裕曰:“爾今日短一過節,我因在漢官家,不便挑眼。
”裕唯唯謝罪。
翌日,半聾語予曰:“凡各項包衣并小五處旗人,或奴籍,或重台,例不得與宗室覺羅抗禮。
若必不得已,必先半跪請曰,求賞一座,然後坐,方為合禮。
裕庚乃漢軍小五處包衣旗,必先須請命而後坐,裕欺我不言,故诏之。
”予笑曰:“公等旗人,過節太多。
”半聾又曰:“每有旗主貧無聊賴,執賤役以糊口,或為禦者,或為喪車杠夫,或為掮肩者,若途遇其奴,高車驷馬翎頂輝煌者,必喝其名使下車代其役,奴則再三請安,解腰纏以賄之求免焉。
故旗奴之富貴者,甚畏見其貧主也。
” 嘗聞道光間有旗人官兩淮運使,其妻與揚州知府妻往來。
知府,漢人也。
一日知府妻欲宴運使妻于署,以不谙待滿人禮,覓一滿婦為陪客。
遍查同城官眷,惟參将标下中軍守備系滿人,且世家子,遂往拜緻意,守備妻慨允之。
屆期,盛筵以待。
守備妻絕早至,日中運使妻至,守備妻據坑南面坐,傲不為禮,主人訝之。
運使妻一見,即雙膝跪請安。
守備妻曰:“今日主人賞爾飯,不必拘禮,可坐下。
”運使妻又雙跪謝,然後坐。
及席設,知府婦推運使妻首坐,守備妻曰:“今日我在此,彼不便坐,我代坐可也。
”運使妻為之送箸斟酒,侍立于側,若奴隸然。
守備妻曰:“爾不可拂主人盛情,權坐下同啖可也。
” 又請,又安始就坐,局促至不敢舉箸,而守備妻則據案大啖。
席散客去,守備妻欣欣然,運使妻悻悻然,知府妻則皇皇然,不明其故。
繼聞人言守備妻為旗主,運使妻旗奴,奴自不敢與主抗禮也。
知府亟趨謝罪,而運使終以此存芥蒂焉。
又道光朝大學士松筠秉政,上甚倚重之,忽請假數日,上不之異也。
次日軍機召見奏對畢,上忽問曰:“松筠何事請假?”一滿軍機對曰:“因該旗主家有白事,松筠照例前往當差。
”上曰:“汝往視之,如無甚要事,可命其早日銷假。
”滿軍機銜命往,至則見松筠摘纓冠,身白袍,坐大門外司鼓。
滿軍機傳旨訖,次早,面奏情形。
上大怒,該旗主有意侮辱大臣,即日降旨換松旗,免其奴籍焉。
○武英殿版之遭劫清初武英殿版書籍,精妙邁前代,版書皆存貯殿旁空屋中,積年既久,不常印刷,遂為人盜賣無數。
光緒初年,南皮張文襄之洞官翰林時,拟集資奏請印刷,以廣流傳。
人謂之曰:“公将興大獄耶?是物久已不完矣,一經發覺,凡曆任殿差者,皆将獲咎,是革數百人職矣,烏乎可?”文襄乃止。
殿旁餘屋即為實錄館,供事盤踞其中,一屋宿五六人、三四人不等,以便早晚赴館就近也。
宿于斯食于斯,冬日炭不足則劈殿闆圍爐焉。
又有竊版出,刨去兩面之字,而售于廠肆刻字店,每版易京當十泉四千。
版皆紅棗木,厚寸許,經二百年無裂痕,當年不知費幾許金錢而成之者,乃陸續毀于若輩之手,哀哉!文淵閣每年伏日例須曬書一次,十餘日而畢,直閣學士并不親自監視,委之供事下役等,故每曬一次,必盜一次,亦有學士自盜者。
惟所盜皆零本,若大部數十百本者,不能盜也。
究其弊,皆以國為私之病,不公諸民而私者官,不知官流轉無定者也,民則土著占籍累世不遷者也。
觀東西洋各國博物院藏書樓等,皆地方紳士管理之,不經官吏之手,故保存永久焉。
○破題僅兩句河南懷慶府河内縣有郝姓者,為糧店管事。
店主有子以賄入泮,至鄉試年,複欲以賄鄉舉,命郝辇金至省城覓搶替焉。
郝因其資亦納監倩人代作。
榜發,店主子落第,郝竟獲隽,複以金倩人覆試訖,不敢入禮闱也。
三科後,大挑得知縣,簽分江蘇。
嘗語人曰:“我向不知破題做法,孰知僅有兩句耳。
” 皆以為笑談。
光緒丁酉江南鄉闱,郝奉調簾差,大懼,星夜托病歸裡,從此不複業。
此河内窦甸膏大令為予言。
○瘍醫遇騙光緒中葉,金陵有外科王立功者,合城知名者也。
設醫室于三山大街。
一日晨,有人以銀餅二圓饋王,且曰:“吾外甥為綢莊學徒,遭人奸騙,緻患臀風。
吾今薄暮約其來求診,先以此為贈。
第外甥畏羞,請勿于人前說破也。
”王允之。
其人遂至綢莊購綢緞約三百金,謂莊主曰:“請遣一學徒随我往外科王先生處付銀。
”市人皆知王,固無不信者,即遣徒挾貨物随之行。
至王室門外,其人曰:“以貨與我,在此坐候,爾随王先生上樓可也。
”王見其人偕一童子來,以為必其外甥也,相喻無言,邀童子登樓。
童子以為必給銀也,孰料王謂之曰:“爾有病勿害羞,請脫褲,我為爾治之。
”童大怒。
王曰:“爾母舅先言之矣,勿諱疾也。
”童曰:“孰為我母舅者,其人來我肆購物,我随來取資耳,何病之有!”王至此始悟遇騙,亟下樓視其人,已杳矣。
乃訟于官。
時湖南翁延年令上元,斷令王賠其半,綢莊亦認其半,而騙子終不可捕。
○方九麻子九麻子者,乾隆中直隸總督方勤襄公之族叔。
勤襄名維甸,即世所稱小宮保是也。
九麻子名不著,少無賴,能以術攫人财,屢犯法,捕弗獲。
富人畏之,貧人又甚喜之,蓋詐取之财,施與不吝也。
中年,忽走保定投制府,自陳改行,願為走卒以自效。
制府以族屬尊行,使佐内署會計事,月給數金而已。
久之勤謹逾常人,且絲毫不苟,性複謙抑,合署之人皆善之,主計者亦屢譽之,制府以為果改行也,數倍其俸給,而勤謹謙抑如故,更重之。
方無事不出署,偶出,必購舊皮箱歸,以為常。
數年積皮箱百數十具。
人問之,答曰:“南方革貨甚名貴,北貸值賤而物堅,雖費舟車資,獲利猶倍蓰也。
”皆服其心計。
忽一日謂制府曰:“我離家三年矣,将歸省老母,乞假數月。
” 制府允之,且厚赆之。
方于是雇大車十餘輛,實其箱加鎖焉,亦不知中藏何物也。
先是,制府尊人恪敏公出塞省親也,每歲徒步往返數千裡,道必經沙河縣之伽藍寺。
寺即在大道旁,距保定百餘裡。
一年大風雪,凍餓僵寺門外。
方丈僧夢有虎卧寺前,驚起集徒衆持械往視,則一死人也。
衣履不類丐,撫之體尚溫,舁入救之蘇,更為粥糜藥餌以養之,詢知為孝子也,更贈裘與金焉。
數日病已,将行,謂僧曰:“我若得富貴,必大興爾寺,俾為通省冠。
”及公受特達知,不十年官直隸總督,加太子少保。
公諱觀承,世所稱老宮保是也。
公乃捐萬金修寺,于是合省官民布施無算。
寺僧又善營運,有良田數千頃,跨三邑界,下院數十處,京師永興寺亦下院之一也,富果為通省冠矣。
九麻子夙知之,是日驅車出,将抵寺,日已西,谒方丈,謂受制府命,護衣笥還故裡,距驿尚遠不得達,求假一宿,僧許之。
乃積笥于僧之密室,更命沙彌備浴器,更命購皮紙數十張,面糊一器,方以浴盆置密室中,以皮紙嚴封其窗隙。
僧大異之,謂時正炎暑,何不憚煩乃耳。
及入浴,僧竊窺,則見其坐浴盤中,作恨恨聲曰:“皆是爾作怪,緻名播全省無立足地。
”随語随拔其腿之毫毛。
僧白之方丈,方丈曰:“是矣,無疑也。
”蓋數月前,有大盜号飛毛腿者,入京劫某邸,得贓甚巨,上命步軍統領懸重賞購之,期必獲,遍通都大邑皆懸有賞格,事頗急。
至是僧乃密報縣,官遣兵役掩捕之。
方至縣,自陳如告僧語,官不信,系方獄,遣人至保定偵虛實,信,乃大恐,延方上坐,盛筵請罪,且厚賄之,屬勿為制府知,方曰:“可。
但笥存僧寺三日矣,保無有遺亡者,須辇至縣署驗之。
”官雲然。
笥至啟之、則殘破之袈裟經典,以及木魚鐘磬之屬。
再啟、三啟亦如之。
方怒曰:“此必僧易之矣,豈有迢迢數千裡而赍此歸哉!且督署中,安得有是物哉!”擲清單出,命寺僧如數以償。
僧大驚愕,無以辨,再三請,官命罰五萬金,俾方成行焉。
方歸為富人以終,不複為馮婦矣。
後制府知之,歎曰:“其才可愛,其心不可測也,今而後不敢遽信人矣。
”後數十年有插天飛事。
○插天飛插天飛者,名亦不傳,亦方族也,才更勝于九麻子矣。
其貌方頤廣颡,美須髯,望如天神。
學問赅洽,熟谙宮廷掌故。
有徒黨數十人,周流各省,專伺察地方大吏以取财。
有河南巡撫某,以事撄上怒,将罪之,未發也。
忽喧傳有操北音者數十人來,賃居城外某巨寺,終日閉門禁出入,惟晨開片刻通樵汲而已。
數日來合城文武皆皇駭,祥符縣令遣幹役終日伺之。
一日薄暮,有人出似閹狀,手提壺将行沽,役尾之至肆,與語不答,提壺返,悄悄掩門入。
次日又遇之,役代給直,初不肯,繼見肆主終不受,乃向役謝,役更邀之飲,詢之,閹曰:“吾主今上大阿哥也,因爾巡撫于某某等案得賄枉法,故命密訪,如得實,聖怒不可測也。
爾慎勿洩,否則我無命矣。
”役唯唯,亟走報,皆皇懼失色,計惟有重賄以息事耳。
次日,自巡撫以下皆具衣冠往谒,車騎喧寺外。
叩門不應,但聞敲撲聲、呼号聲,久之寂然。
門忽啟,有二人如校尉者,以筐舁一屍出,血肉模糊,役見之,即昨日沽酒之内監也。
皆大懼,懔懔然報名膝行而進。
插天飛則黃馬褂珊瑚冠孔雀翎如侍衛大臣狀,指台坐少年謂衆官曰:“爺在此,可行禮。
”少年欠伸小語,衆不聞。
則代宣曰:“明日回京也。
”皆唯唯。
至暮,巡撫括黃金萬兩密遣之。
次日黎明,衆官祖道于城外。
忽擲一紙裹與巡撫,命回署啟閱。
歸視之,乃以巨幅大書“領謝”二字。
始嗒然知遇騙。
道光間,漕、河兩督皆駐節清江浦,有山東巡撫署河督者抵任有日矣。
忽有老者衣冠谒漕督,謂是新河督之封翁,接見暢談京朝事,皆原原本本。
既而曰:“我先小兒一日行,計渠亦應到矣。
頃見某骨董肆有古玉數事甚佳,議價三千金,立索不欠,故來挪借,俟小兒一到即奉還。
”漕督立命舁三千金出。
正酬酢間,忽報新河督至。
老者笑曰:“渠亦應到矣。
”河督入,見一老翁冠服極品,傲然踞上座,不為禮,不知誰何,不敢問。
老者拈須微笑曰:“爾來甚善,爾等當有公事,我暫退。
”漕督送之出,返,河督問曰:“彼何人,何倨傲若是?”漕督大詫曰:“非公封翁耶?”河督曰:“家君病廢在京,幾曾出都門者。
是騙也。
”急命捕之,已不知所往。
但見綠肩輿一乘、紅傘一柄擲河幹而已。
他說部記此者微有脫誤,且不知為方氏插天飛也。
久之,案累累,京外交緝,邏者遇于蘇州,偵知居專諸巷逆旅,乃會同地方官捕之。
兵役數十人,圍其居,将縛之。
方曰:“姑緩我,我罪不至死。
諸君來,豈可空勞。
我床下有制錢五百缗,冬裘尚十餘笥,不如請諸君分之,免為他人得也。
”立命置酒,征歌舞,數十人皆醉飽,分其裘各數襲,皆披于身,又各攜錢十餘缗圍腰際,挾方行。
時正深秋,諸人裹重裘挾錢缗,重累汗下,幾不能步。
至歧途,方乘其不備,奔而逸。
諸兵役喘息不屬,不能追也,遂不知所往。
論者以九麻子視插天飛,誠所謂小巫見大巫矣。
具此奇才,而僅以騙術稱雄,不亦大可惜哉!
遊英法者,為兵部主事劉啟彤,江蘇寶應人;刑部主事孔昭乾,江蘇吳縣人;工部主事陳爔唐,江蘇江陰人;刑部主事李某,山東文登人。
命既下,李與陳皆知劉久客津海關署,通習洋情,遂奉劉為指南,聽命惟謹。
孔獨不服,謂人曰:“彼何人,我乃庶常散館者,豈反不如彼,而必聽命于彼乎?”随行兩翻譯,皆延自總理衙門同文館者,亦惟劉命是聽,孔愈不平,所言皆如小兒争餅果語,衆皆笑之。
一日者,行至意國境,船主号于衆曰:“明日有東行郵船往上海,諸君有寄家報者可于今日書之。
”于是皆報平安。
次日晚餐,席上忽無牛肉,蓋西行已浃旬之久,牛适罄也。
孔忽謂劉曰:“船主私拆我家信矣。
”劉曰:“何以知之?” 孔曰:“我家世守文昌帝君戒,不食牛肉已數代,及登舟,每飯皆牛,嘗不得飽。
昨于家書中及之,今忽無牛肉,是以知其拆閱我家信也。
”劉笑曰;“船主未必如此仰體尊意,公自視太尊貴矣,且船主未必識中國字,拆信何為?況歐人以私拆人信為無行乎,公何疑及此。
”孔指二舌人謂劉曰:“彼中國人也,何以能識洋字,安保船主不識中文耶?”劉嗤之以鼻。
及抵英倫,以舌人不聽彼使令,遍訴于使館中人,初不知其有神經病也。
凡遊曆各廠各要塞,皆劉語舌人,按路之遠近為遊之先後。
一日遊阿模司大炮廠,見所鑄炮彈有長三尺許者,羅列無數。
孔問舌人,以炮彈對。
孔大怒曰:“爾以我為童呆耶? 炮彈乃圓物,我自幼即見之,此明明是一尊小炮,何雲炮彈?” 舌人亦不答。
凡經遊之地,其門者皆有冊請留名,孔必大書翰林院庶吉士,劉每笑而阻之,孔謂是妒,大不怿。
久之使館中人皆知其有神經病矣。
彼所言或勸之,或不直之,孔郁愈甚,而病發矣。
一日,忽具衣冠書狀呈公使,大聲呼冤。
公使命人收其狀,而卻其見。
視其狀則皆控劉語,大可噴飯。
閱數日,見公使無動作,遂竊同伴之鴉片膏半茶瓯全吞之,複至廚下覓冷飯半盂,咽而下之。
人初不知,及毒發,衆詢之,自言如此。
急覓醫診救,已無及矣,至夜半斃焉。
床頭有遺書一通,上分使者,略雲:“劉将殺我,前日引我至蠟人館,指所塑印度野蠻酷刑相示,是将以此法處我也。
我不如自盡,免遭其屠戮之慘,并乞公使代奏,為之理枉。
”雲雲。
于是倫敦各報館大書遊曆官自盡,所言皆一面之詞。
幸公使及衆人皆知其由,不然劉受其累矣。
孔死後,公使奏請給恤如例,并函緻其父述其情。
其父歎曰:“是兒素有痰疾,其鄉試落第時,亦曾作此狀,幸防護周至,獲免。
今又犯此病而死,是乃命也,于劉乎何尤?” 時餘亦随使英倫,親見之,悉其詳。
○聯語無偶京師士夫好作聯語相谑,至今相傳有二聯無屬對者。
大興劉位坦有婿三人,人為之語曰:“劉位坦三位令坦:吳福年喬松年黃彭年。
”吳,錢塘人,道光乙巳探花,未開坊而卒。
喬,山西徐溝人,由進士部曹曆任封圻,終于東河總督,谥勤恪。
黃,貴州貴築人,亦由進士曆官至江蘇布政,擢巡撫。
三公皆顯貴,而當擇配時則皆未第也。
又昆明趙蓉舫大司寇光之次女,為桐城光稷甫侍禦繼室,京師為之語曰:“趙光之女光趙氏。
” 二語皆無屬對者。
○谑吟召釁有泰州王某,同治甲子舉人,以部曹而為軍機章京。
一日入直至半途,忽摸項下忘挂朝珠,遍索車中亦不得。
時已入正陽門,勢不得回宅,蓋夜半開城,隻許入不許出也。
不得已,憶東城有好友浙人汪某,可往假之。
驅車往叩門。
汪已寝,聞王至,亟起。
王告以故,即入取珠出,且曰:“吾較爾長大,吾珠恐不合用,茲以内子所用者假爾用之。
”王緻謝,且戲吟曰:“百八牟尼珠一串,歸來猶帶粉花香。
”此乾隆間京師譏某相義女詩也。
汪聞立變色,返身入内。
王亦不俟其送,即匆匆出。
甫上車,見汪氣洶洶手白刃出,大罵曰:“爾如此污蔑我,誓與爾不共戴天!”王亦不解,急驅車去。
汪猶追及,斫車尾而返。
次早汪複握刀至王所居巷口俟之,晝夜不懈,緻王誤班數日。
王後詢于人,始知所吟詩即當時刺其祖母之詩也。
嗣以汪尋仇不已,遂謝病歸,終身不入京。
○吃飯何須問主人揚州李某亦軍機章京也,每下班必至東華門外戶部王宅午飯,無論主人在家與否,蓋李與王同年至好也。
一日李因病請假數日,假滿複入直,及下班,拟仍至王宅午飯。
甫入門,一仆半跪擋駕。
李曰:“爾新來仆耶?爾不識我耶?”仆曰:“誠新來者。
”李曰:“我李某也,爾主既不在家,即禀爾主母,備午飯我食也。
”仆以告主母,意必夫之至交也,具盤飧焉。
李據案大嚼。
未已,主人歸,李視之不識也,手一箸幾無置處,窘不可言。
主人曰:“久聞公名,公與前主人王某同年至好,我與王某亦至好,同姓同官又同司。
前主人已于三日前移居外城,遂以此宅與我,我故一切門封門榜皆無須更換也。
公既可在前主人王某處午飯,何不可在我處午飯。
”相與共啖甚歡。
嗣是下直午飯亦如曩例。
前王聞之,大笑曰:“不圖此宅乃為李某啖飯所,奇矣。
” ○旗主旗奴 三則覺羅炳成,号半聾,八旗老名士也,與桐城光稷甫侍禦莫逆交。
裕庚者,亦光之世交晚輩也。
炳無三日不在光所。
裕自英果敏罷廣督後,始攜眷居京師内城,亦偶至光宅。
一日會食,光坐裕于炳之上,以裕疏而炳親也。
食時,炳與裕不交一言。
食畢,炳忽謂裕曰:“爾今日短一過節,我因在漢官家,不便挑眼。
”裕唯唯謝罪。
翌日,半聾語予曰:“凡各項包衣并小五處旗人,或奴籍,或重台,例不得與宗室覺羅抗禮。
若必不得已,必先半跪請曰,求賞一座,然後坐,方為合禮。
裕庚乃漢軍小五處包衣旗,必先須請命而後坐,裕欺我不言,故诏之。
”予笑曰:“公等旗人,過節太多。
”半聾又曰:“每有旗主貧無聊賴,執賤役以糊口,或為禦者,或為喪車杠夫,或為掮肩者,若途遇其奴,高車驷馬翎頂輝煌者,必喝其名使下車代其役,奴則再三請安,解腰纏以賄之求免焉。
故旗奴之富貴者,甚畏見其貧主也。
” 嘗聞道光間有旗人官兩淮運使,其妻與揚州知府妻往來。
知府,漢人也。
一日知府妻欲宴運使妻于署,以不谙待滿人禮,覓一滿婦為陪客。
遍查同城官眷,惟參将标下中軍守備系滿人,且世家子,遂往拜緻意,守備妻慨允之。
屆期,盛筵以待。
守備妻絕早至,日中運使妻至,守備妻據坑南面坐,傲不為禮,主人訝之。
運使妻一見,即雙膝跪請安。
守備妻曰:“今日主人賞爾飯,不必拘禮,可坐下。
”運使妻又雙跪謝,然後坐。
及席設,知府婦推運使妻首坐,守備妻曰:“今日我在此,彼不便坐,我代坐可也。
”運使妻為之送箸斟酒,侍立于側,若奴隸然。
守備妻曰:“爾不可拂主人盛情,權坐下同啖可也。
” 又請,又安始就坐,局促至不敢舉箸,而守備妻則據案大啖。
席散客去,守備妻欣欣然,運使妻悻悻然,知府妻則皇皇然,不明其故。
繼聞人言守備妻為旗主,運使妻旗奴,奴自不敢與主抗禮也。
知府亟趨謝罪,而運使終以此存芥蒂焉。
又道光朝大學士松筠秉政,上甚倚重之,忽請假數日,上不之異也。
次日軍機召見奏對畢,上忽問曰:“松筠何事請假?”一滿軍機對曰:“因該旗主家有白事,松筠照例前往當差。
”上曰:“汝往視之,如無甚要事,可命其早日銷假。
”滿軍機銜命往,至則見松筠摘纓冠,身白袍,坐大門外司鼓。
滿軍機傳旨訖,次早,面奏情形。
上大怒,該旗主有意侮辱大臣,即日降旨換松旗,免其奴籍焉。
○武英殿版之遭劫清初武英殿版書籍,精妙邁前代,版書皆存貯殿旁空屋中,積年既久,不常印刷,遂為人盜賣無數。
光緒初年,南皮張文襄之洞官翰林時,拟集資奏請印刷,以廣流傳。
人謂之曰:“公将興大獄耶?是物久已不完矣,一經發覺,凡曆任殿差者,皆将獲咎,是革數百人職矣,烏乎可?”文襄乃止。
殿旁餘屋即為實錄館,供事盤踞其中,一屋宿五六人、三四人不等,以便早晚赴館就近也。
宿于斯食于斯,冬日炭不足則劈殿闆圍爐焉。
又有竊版出,刨去兩面之字,而售于廠肆刻字店,每版易京當十泉四千。
版皆紅棗木,厚寸許,經二百年無裂痕,當年不知費幾許金錢而成之者,乃陸續毀于若輩之手,哀哉!文淵閣每年伏日例須曬書一次,十餘日而畢,直閣學士并不親自監視,委之供事下役等,故每曬一次,必盜一次,亦有學士自盜者。
惟所盜皆零本,若大部數十百本者,不能盜也。
究其弊,皆以國為私之病,不公諸民而私者官,不知官流轉無定者也,民則土著占籍累世不遷者也。
觀東西洋各國博物院藏書樓等,皆地方紳士管理之,不經官吏之手,故保存永久焉。
○破題僅兩句河南懷慶府河内縣有郝姓者,為糧店管事。
店主有子以賄入泮,至鄉試年,複欲以賄鄉舉,命郝辇金至省城覓搶替焉。
郝因其資亦納監倩人代作。
榜發,店主子落第,郝竟獲隽,複以金倩人覆試訖,不敢入禮闱也。
三科後,大挑得知縣,簽分江蘇。
嘗語人曰:“我向不知破題做法,孰知僅有兩句耳。
” 皆以為笑談。
光緒丁酉江南鄉闱,郝奉調簾差,大懼,星夜托病歸裡,從此不複業。
此河内窦甸膏大令為予言。
○瘍醫遇騙光緒中葉,金陵有外科王立功者,合城知名者也。
設醫室于三山大街。
一日晨,有人以銀餅二圓饋王,且曰:“吾外甥為綢莊學徒,遭人奸騙,緻患臀風。
吾今薄暮約其來求診,先以此為贈。
第外甥畏羞,請勿于人前說破也。
”王允之。
其人遂至綢莊購綢緞約三百金,謂莊主曰:“請遣一學徒随我往外科王先生處付銀。
”市人皆知王,固無不信者,即遣徒挾貨物随之行。
至王室門外,其人曰:“以貨與我,在此坐候,爾随王先生上樓可也。
”王見其人偕一童子來,以為必其外甥也,相喻無言,邀童子登樓。
童子以為必給銀也,孰料王謂之曰:“爾有病勿害羞,請脫褲,我為爾治之。
”童大怒。
王曰:“爾母舅先言之矣,勿諱疾也。
”童曰:“孰為我母舅者,其人來我肆購物,我随來取資耳,何病之有!”王至此始悟遇騙,亟下樓視其人,已杳矣。
乃訟于官。
時湖南翁延年令上元,斷令王賠其半,綢莊亦認其半,而騙子終不可捕。
○方九麻子九麻子者,乾隆中直隸總督方勤襄公之族叔。
勤襄名維甸,即世所稱小宮保是也。
九麻子名不著,少無賴,能以術攫人财,屢犯法,捕弗獲。
富人畏之,貧人又甚喜之,蓋詐取之财,施與不吝也。
中年,忽走保定投制府,自陳改行,願為走卒以自效。
制府以族屬尊行,使佐内署會計事,月給數金而已。
久之勤謹逾常人,且絲毫不苟,性複謙抑,合署之人皆善之,主計者亦屢譽之,制府以為果改行也,數倍其俸給,而勤謹謙抑如故,更重之。
方無事不出署,偶出,必購舊皮箱歸,以為常。
數年積皮箱百數十具。
人問之,答曰:“南方革貨甚名貴,北貸值賤而物堅,雖費舟車資,獲利猶倍蓰也。
”皆服其心計。
忽一日謂制府曰:“我離家三年矣,将歸省老母,乞假數月。
” 制府允之,且厚赆之。
方于是雇大車十餘輛,實其箱加鎖焉,亦不知中藏何物也。
先是,制府尊人恪敏公出塞省親也,每歲徒步往返數千裡,道必經沙河縣之伽藍寺。
寺即在大道旁,距保定百餘裡。
一年大風雪,凍餓僵寺門外。
方丈僧夢有虎卧寺前,驚起集徒衆持械往視,則一死人也。
衣履不類丐,撫之體尚溫,舁入救之蘇,更為粥糜藥餌以養之,詢知為孝子也,更贈裘與金焉。
數日病已,将行,謂僧曰:“我若得富貴,必大興爾寺,俾為通省冠。
”及公受特達知,不十年官直隸總督,加太子少保。
公諱觀承,世所稱老宮保是也。
公乃捐萬金修寺,于是合省官民布施無算。
寺僧又善營運,有良田數千頃,跨三邑界,下院數十處,京師永興寺亦下院之一也,富果為通省冠矣。
九麻子夙知之,是日驅車出,将抵寺,日已西,谒方丈,謂受制府命,護衣笥還故裡,距驿尚遠不得達,求假一宿,僧許之。
乃積笥于僧之密室,更命沙彌備浴器,更命購皮紙數十張,面糊一器,方以浴盆置密室中,以皮紙嚴封其窗隙。
僧大異之,謂時正炎暑,何不憚煩乃耳。
及入浴,僧竊窺,則見其坐浴盤中,作恨恨聲曰:“皆是爾作怪,緻名播全省無立足地。
”随語随拔其腿之毫毛。
僧白之方丈,方丈曰:“是矣,無疑也。
”蓋數月前,有大盜号飛毛腿者,入京劫某邸,得贓甚巨,上命步軍統領懸重賞購之,期必獲,遍通都大邑皆懸有賞格,事頗急。
至是僧乃密報縣,官遣兵役掩捕之。
方至縣,自陳如告僧語,官不信,系方獄,遣人至保定偵虛實,信,乃大恐,延方上坐,盛筵請罪,且厚賄之,屬勿為制府知,方曰:“可。
但笥存僧寺三日矣,保無有遺亡者,須辇至縣署驗之。
”官雲然。
笥至啟之、則殘破之袈裟經典,以及木魚鐘磬之屬。
再啟、三啟亦如之。
方怒曰:“此必僧易之矣,豈有迢迢數千裡而赍此歸哉!且督署中,安得有是物哉!”擲清單出,命寺僧如數以償。
僧大驚愕,無以辨,再三請,官命罰五萬金,俾方成行焉。
方歸為富人以終,不複為馮婦矣。
後制府知之,歎曰:“其才可愛,其心不可測也,今而後不敢遽信人矣。
”後數十年有插天飛事。
○插天飛插天飛者,名亦不傳,亦方族也,才更勝于九麻子矣。
其貌方頤廣颡,美須髯,望如天神。
學問赅洽,熟谙宮廷掌故。
有徒黨數十人,周流各省,專伺察地方大吏以取财。
有河南巡撫某,以事撄上怒,将罪之,未發也。
忽喧傳有操北音者數十人來,賃居城外某巨寺,終日閉門禁出入,惟晨開片刻通樵汲而已。
數日來合城文武皆皇駭,祥符縣令遣幹役終日伺之。
一日薄暮,有人出似閹狀,手提壺将行沽,役尾之至肆,與語不答,提壺返,悄悄掩門入。
次日又遇之,役代給直,初不肯,繼見肆主終不受,乃向役謝,役更邀之飲,詢之,閹曰:“吾主今上大阿哥也,因爾巡撫于某某等案得賄枉法,故命密訪,如得實,聖怒不可測也。
爾慎勿洩,否則我無命矣。
”役唯唯,亟走報,皆皇懼失色,計惟有重賄以息事耳。
次日,自巡撫以下皆具衣冠往谒,車騎喧寺外。
叩門不應,但聞敲撲聲、呼号聲,久之寂然。
門忽啟,有二人如校尉者,以筐舁一屍出,血肉模糊,役見之,即昨日沽酒之内監也。
皆大懼,懔懔然報名膝行而進。
插天飛則黃馬褂珊瑚冠孔雀翎如侍衛大臣狀,指台坐少年謂衆官曰:“爺在此,可行禮。
”少年欠伸小語,衆不聞。
則代宣曰:“明日回京也。
”皆唯唯。
至暮,巡撫括黃金萬兩密遣之。
次日黎明,衆官祖道于城外。
忽擲一紙裹與巡撫,命回署啟閱。
歸視之,乃以巨幅大書“領謝”二字。
始嗒然知遇騙。
道光間,漕、河兩督皆駐節清江浦,有山東巡撫署河督者抵任有日矣。
忽有老者衣冠谒漕督,謂是新河督之封翁,接見暢談京朝事,皆原原本本。
既而曰:“我先小兒一日行,計渠亦應到矣。
頃見某骨董肆有古玉數事甚佳,議價三千金,立索不欠,故來挪借,俟小兒一到即奉還。
”漕督立命舁三千金出。
正酬酢間,忽報新河督至。
老者笑曰:“渠亦應到矣。
”河督入,見一老翁冠服極品,傲然踞上座,不為禮,不知誰何,不敢問。
老者拈須微笑曰:“爾來甚善,爾等當有公事,我暫退。
”漕督送之出,返,河督問曰:“彼何人,何倨傲若是?”漕督大詫曰:“非公封翁耶?”河督曰:“家君病廢在京,幾曾出都門者。
是騙也。
”急命捕之,已不知所往。
但見綠肩輿一乘、紅傘一柄擲河幹而已。
他說部記此者微有脫誤,且不知為方氏插天飛也。
久之,案累累,京外交緝,邏者遇于蘇州,偵知居專諸巷逆旅,乃會同地方官捕之。
兵役數十人,圍其居,将縛之。
方曰:“姑緩我,我罪不至死。
諸君來,豈可空勞。
我床下有制錢五百缗,冬裘尚十餘笥,不如請諸君分之,免為他人得也。
”立命置酒,征歌舞,數十人皆醉飽,分其裘各數襲,皆披于身,又各攜錢十餘缗圍腰際,挾方行。
時正深秋,諸人裹重裘挾錢缗,重累汗下,幾不能步。
至歧途,方乘其不備,奔而逸。
諸兵役喘息不屬,不能追也,遂不知所往。
論者以九麻子視插天飛,誠所謂小巫見大巫矣。
具此奇才,而僅以騙術稱雄,不亦大可惜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