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帝君陰骘文廣義節錄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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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憫人之孤” [發明]痛哉!天下有茕茕無告,如孤兒弱息者乎。

    往昔父母無恙時,亦曾恩勤顧複,愛若掌珠;亦曾捧負提攜,恐其不壽。

    誰料中道喪殂,骨肉捐棄。

    此固九泉之下,所痛恨于無如何者也。

    嗟乎!人唯推己及人之念,最為平恕耳。

    假令吾之子女,零丁孤苦,忽有仁人君子,扶持而卵翼之,吾之感恩為何如者?或有兇暴惡人,淩虐而恥辱之,吾之飲恨又何如者?故曰:“人皆有所不忍,達之于其所忍,仁也。

    ”少失父母,固為孤矣。

    推而論之,外無叔伯,内鮮兄弟,皆孤也。

    門衰祚〖祚(zuò),福〗薄,晚有兒息,皆孤也。

    又或宦遊服賈,寄迹他鄉,亦孤也。

    甚至道高毀來,德修謗興,亦孤也。

    孤之途既廣,憫之端亦多。

    舉帝君一則,可充其類。

     下附征事(一則) 慰友重泉 帝君曰:師氏〖古官名〗韋仲将,與予為同事,相知且久。

    死後無子,唯女五人,茕無依怙。

    予為備禮而嫁三人。

    其二幼者,寄膳于司谏高之量家,後納為然明、楙陽之婦。

     [按]孤兒失所,猶可言也。

    孤女失所,尤當憫也。

    韋氏何幸,而獲此良友! 然明、楙陽,帝君二子也。

    後生于西晉,為謝東山之子。

    而唐相張九齡,宋相張齊賢、司馬光,皆其後身也。

     “容人之過” [發明]孔子曰:“攻其惡,無攻人之惡。

    ”又曰:“躬自厚,而薄責于人。

    ”聖賢千言萬語,無非欲人自求其過耳。

    自求其過,則時時反己,無暇責人矣。

     人有有心之過,有無心之過。

    無心之過易恕,有心之過難容。

    然學者有志容人,偏要從彼有心處容起。

    有心者尚容,況無心乎? 事到必無可容處,而強欲容之,誠難事也,然而不可不強也。

    強之法奈何?一曰諒彼無知。

    天下大抵庸人多耳,奈何欲以聖賢責之,是不智原在吾也。

    二曰憐彼壽短。

    人在世間,無異白駒馳隙,過一日則少一日,如囚趨市,步步近死,奈何于此種人而不生憐憫?三曰是吾藥石。

    過之所在,自己不知,今見不賢,方能内省,是吾師矣,敢與較量?常作是想,則能容矣。

    是故未容之先,心常躁。

    既容之後,氣自平。

    心躁,則荊棘滿前,即蟲蟻亦足礙路。

    氣平,則城府不設,雖吳越皆可同舟。

    又不能容人,則必與之相角,求其無過,而彼過愈多。

    苟能容人,則将使之自慚,不求無過,而彼過自少。

    故曰:見人不是,諸惡之門;見己不是,諸善之門。

     下附征事(一則) 舉不避仇 帝君曰:先人之死(為周厲王所竄),蓋出于南風成之谮(zèn),朝士悉知。

    終天之恨,予未之忘。

    後風成死,其子溫叔,才而且賢。

    韋師氏嘗謂予曰:“風成之子,好學無厭,語言可法,當今貴遊子弟中未有。

    天道難知,不意風成有子如此。

    ”予時雖有不共戴天之隙,而聞其善行,心常慕悅。

    予既升大夫,保氏缺人,遂薦而舉之,卒善其職。

     [按]鲧雖殛死,禹則嗣興。

    管、蔡為戮,周公右王〖右,輔佐〗。

    帝君不以父故,而使國家失良佐,賢士屈下僚,可謂善用其孝矣。

     餘讀《禮記》,則有曰:“父之仇,不與共戴天。

    ”繼讀内典,則有曰:“一切怨仇,皆不得報。

    ”兩說似乎相反,而實各有至理也。

    吾儒據現在論,若不報父仇則忘親矣,此不共之心,所以為孝也。

    佛知過去未來事,見宿世父母,其數無量。

    與父母為仇者,其數無量。

    即父母中自相為仇者,其數亦無量。

    不與共戴天,安能一一相報?又況今日多一仇殺,徒累父母增一怨對。

    所以觑(qù)破幻緣,隐忍不報,亦所以為孝也。

    且如武王伐纣,太公負戟從征,伯夷叩馬強谏,兩人豈不水火。

    然孟子曰:“二老者天下之大老也。

    ”未嘗輕置優劣。

    儒釋異同之際,處處作如是觀,則愈讀佛書,而儒理愈精矣。

    帝君欲人廣行三教,正以此也。

     “廣行陰骘,上格蒼穹” [發明]上文“未嘗虐民”五句,皆帝君所行之陰骘也。

    不勝枚舉,故以“廣行”二字概之。

     “陰骘”,《洪範》蔡注訓“默定”,而于此句不切合,似當作“陰德”解。

     “蒼穹”,天也,“蒼”言其色,“穹”言其高。

    若據日天子身衣宮殿而言,則所謂“蒼”者,當是青琉璃色。

    據忉利天之形量言,則所謂“穹”者,實去地八萬四千由旬。

     下附征事(二則) 清河善政 帝君曰:予既離惡道(遇佛之後),受形于趙國,為張禹之子,名勳。

    長為清河令,寬明自任,人不忍欺。

    待吏如僚友,視民如家人。

    吏有失謬者,正定之;馳慢者,勉勵之;魯莽者,教誨之;詭詐者,诘難之;争财賄者,以義平之;争禮法者,以情谕之;為賊者,使償其赀;傷人者,使庭拜其敵;初情可憫者,猶宥之;本心可恕者,猶出之。

    必詞窮心盡而後付之于法。

    若夫失出之罰,容惡之謗,予所不辭。

    為政五年,而雨旸以時,蝗疫不作,小民之禱頌興焉。

     [按]漢世良吏多矣,有如帝君之視民如傷、慈祥恻怛者乎?乃考之史鑒,但見曲诋張禹,而後人之善政無聞。

    然則史鑒,果可盡信乎哉? 雪山大仙 帝君曰:予在幽王朝,既以谏诤獲罪(時王以帝君谏诤,賜藥酒而殁),魂無所歸,哭于宮闱三日。

    王以為妖,命庭氏望聲射之。

    餘乃長辭王國,一意西方,曆岷峨,背井絡,登飛越嶺,遙望西極一山,高廣百餘裡,積雪凝寒,非塵境也(山在天竺界,近梵衍那國,奘法師曾到)。

    山神白輝曰:“此名雪山,昔多寶如來,修行于此,八年得道。

    (釋迦如來,曾在此山,六年修道。

    若多寶如來,則是賢劫以前之古佛,山神何由而知?蓋佛之名号,随處不同。

    經言:一名号有無數佛,一佛有無數名号。

    然則多寶如來,當即指釋迦而言。

    )盍留焉?”予從之。

    未幾,上帝有旨,以予為雪山大仙。

     [按]帝君掌桂籍,列仙班,皆上格〖格,感通〗蒼穹之實,此特其一耳。

     凡經上帝所用者,皆聽命于天者也。

    天既可以貴之,則亦可以賤之。

    獨修行出世人,或往生淨佛國土,或暫生色界禅天,則唯自去自來,不由上帝之命。

     “人能如我存心” [發明]先要看明“存心”二字,然後講到“人能如我”。

    又須先識“心”是何物,然後再講存與不存。

    如教人取寶,務要先知寶所。

     人心、道心之辨,吾儒千古以來,聖聖相傳之真命脈也。

    “道之大原出于天”,不過依稀仿佛語,并非孔顔道脈之宗。

    而世儒有意謗佛,憑空造出“釋氏本心,吾儒本天”之說,戕賊自己心學淵源,獨讓鎮家之寶于釋氏,大可扼腕。

    乃無識小子,竟有從而和之者矣。

    安得有大聖賢,起而正其謬哉! 聖賢學問,不過要人求放心。

    但心既放矣,誰複求之?一放一求,似有兩心。

    若無兩心,何雲求放?此處當研之又研,不可草草。

    〖求放心,即找回喪失的良知。

    語見《孟子告子上》。

    〗 吾儒論心,到“虛靈不昧,具衆理,應萬事”之說,精醇極矣。

    但此意本出之《華嚴》、《楞嚴》諸解。

    孔孟以後,周程以前,儒家從無此語,朱子發之,不可謂非有功于儒矣。

     晦庵〖朱熹,字元晦,号晦庵〗十八歲,從劉屏山遊。

    屏山意其必留心舉業,搜其箧(qiè)中,唯《大慧禅師語錄》一帙(見《尚直編》及《金湯編》)。

    每同呂東萊、張南軒谒諸方禅老,與道謙禅師最善,屢有警發(謙師逝後,晦庵有祭文,載《宏教集》)。

    故《學》、《庸》集注中,所論心性,略有近于禅者。

    晚年居小竹軒中,常誦佛經,有《齋居誦經詩》。

    謂晦庵為全然未知内典,過矣。

    (魯公與孔子言而善,孔子稱之。

    公曰:“此非吾之言也,吾聞之于師也。

    ”孔子曰:“君行道矣,直心即是道。

    ”然則愛晦庵者,正不必為晦庵諱也。

    ) 論心 心不在内 愚人皆以心為在内者,隻因誤認五髒六腑之心,即是虛靈之體耳。

    不知一是有形之心,随軀殼為生死者。

    一是無形之心,不随軀殼為生死者。

    有形之心在内,無形之心不在内。

    若雲同是一物,則堯舜與桀纣之心,天地懸隔者也,何以同犯心痛之病,一般診候,一般療治乎?然則服藥之心,與善惡之心,判然兩物矣。

     心不在外 或疑有形者既不是心,必以能知能見者為心,然所知所見之物,盡在于外,足征能知能見之心,亦在于外矣。

    嘗試瞑目返觀,但能對面而見其形,不能從眉根、眼底、面皮之内,以自見其形。

    譬如身在室外,故能但見室外之牆壁窗牖,不能從窗牖中隐隐窺見内面耳。

    曰:不然。

    知苦知痛者,亦汝心也。

    他人吃黃連,汝不道苦。

    蚊蟲嘬〖嘬(chuài),叮咬〗汝膚,汝便呼痛。

    安得謂心在外也? 心不在中間 或疑既不在内,複不在外,定是或出或入,在中間矣。

    曰:不然。

    若有出入,即非中間。

    定一中間,應無出入。

    且汝以何者為中乎?若在皮内,依然是内。

    若在皮外,依然是外。

    更求其中,不過腠(còu)理間垢膩耳,豈汝心乎? 心非有在有不在 或謂心不在焉,則視不見,聽不聞,食不知味。

    若視之而見,聽之而聞,食之而知味,此即心所在矣。

    然則心固有在有不在乎。

    曰:此六識也,非心也。

    且如美女在前,便生愛染,此因眼色相對而成識也。

    說着酸梅,口涎自生,此因舌味相感而成識也。

    登高視下,兩股戰栗,此因身觸相迫而成識也。

    認為虛靈不昧之體,則毫厘千裡矣。

    “無量劫來生死本,癡人喚作本來人。

    ”其謂此欤。

     心含太虛 《楞嚴經》,佛告阿難:十方虛空,生汝心中,如片雲點于太虛裡。

    佛與阿難七處征心,七問七答,盡破其妄,而後漸顯妙明真心,令其廓然大悟。

    可謂深切著明矣。

     [按]“心”字既已含糊,則“存”字亦欠确切。

    如必欲言之,将錯就錯,且以“未嘗虐民”及“救人之難”等,為帝君之存心。

    仰而法之,可也。

     “天必錫汝以福” 〔發明〕上句“如我存心”,是因。

    此句“錫汝以福”,是果。

    “必”字,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毫發無爽。

    非如窮措大所謂“上古天心可問,叔世天心不可問”之說也〖措大,讀書人的貶稱。

    叔世,喻指衰世〗。

     “天”字,有就形體言者,有就主宰言者。

    就主宰言,則所謂“天”者,即皇皇上帝也。

    後儒諱言上帝,辄以“理”字代之,其言未始不是。

    然世人說着上帝,猶有畏懼之心。

    若止說一“理”字,誰人畏之?且如密室之中,有一美女在焉,入其室者,淫心勃發。

    忽有人曰:“室中已供玉皇聖像,彼女正在燒香。

    ”此時雖極惡之人,亦惕然知懼,未必遂敢于玉皇像前,肆行無忌也。

    若但告之曰:“汝之所為,大非理之所宜。

    逆理,則得罪于名教,不可以為君子。

    ”試問此人,當奮然勃然之時,果能聞之而頓息否?故知“天”字就主宰言,足以勸化學者,有功于儒教。

    若但就理言,徒開天下無忌憚之門,不可以為訓也(人人知畏懼,便是治天下之機;人人無忌憚,便是亂天下之機)。

    況世間萬事萬物,何處不可說理?天固即是理,性亦即是理。

    天命之謂性,竟是理命之謂理。

    思之,不覺失笑。

     象山先生六歲時,忽問天地何所窮際,思之,至于終夜不寐。

    今白發老人,日在天之下,竟不知頭上所戴者為何天,則亦蠢然一血氣之倫而已。

     伊川先生〖程頤,字正叔,世稱伊川先生〗訪邵康節〖邵雍,字堯夫,谥康節〗,指面前食桌曰:“此桌安在地上,不知天地安在何處?”康節極與論天地萬物之理,及六合之外。

    伊川驚歎曰:“生平唯周茂叔〖周敦頤,字茂叔,世稱濂溪先生〗論至此。

    ”(見《聖學宗傳》)嗟乎!誰謂古之大儒,必不究心天上天下之事乎?朝菌雖不知晦朔,蟪蛄雖不知春秋,而晦朔與春秋,究何嘗廢哉。

    然則三界内,實有二十八天。

    何得不自附于濂溪、康節之末,覓伊川其人者,而與之語哉? 天名 欲界六天 自大地水輪之下,至他化自在天,皆名欲界,以其猶有情欲也。

    自下至上,共有六天:一四王天(四大天王分領四大部洲,去地四萬二千由旬,宮殿齊于日月)、二忉利天(梵語忉利,此言三十三。

    中間為帝釋所居,八方各有四大臣輔之,合成其數,故名。

    非自下至上之三十三也。

    去地八萬四千由旬)、三夜摩天(此天以上,為仙家所不知,故道書無此名色)、四兜率天、五化樂天、六他化自在天。

    六天每過一劫,皆有火災壞之。

    其間壽命長短,及宮殿城邑,身衣輕重等,詳載《藏經》,茲不繁舉。

     [按]帝君所謂“天必錫汝以福”者,誰錫之?即忉利天王錫之也。

    儒家稱為皇皇上帝。

    道家或稱玉帝,或稱玉皇大天尊。

    佛家或稱三十三天王,或稱帝釋,或稱釋提桓因。

    其實一上帝也,威權統攝四大天王。

     色界十八天 由欲界而上,有色界焉,以其但有色身,而無男女之欲也。

    自下至上,共十八天:一梵衆天、二梵輔天、三大梵天(此三天,名為初禅,每過一劫,亦有火災壞之)、四少光天、五無量光天、六光音天(此三天,名為二禅,每過七劫,則有水災壞之)、七少淨天、八無量淨天、九遍淨天(此三天,名為三禅,每過六十四劫,則有風災壞之)、十福生天、十一福愛天、十二廣果天、十三無想天(此四天,至下色究竟天,共九天,通名四禅,為三災所不及)、十四無煩天、十五無熱天、十六善見天、十七善現天、十八色究竟天(此五天,又名五不還天)。

    此十八天,皆修梵行,及禅定福樂,但其間大小深淺不同耳。

     [按]色究竟天之上,有摩醯(xī)首羅,威權至尊,為娑婆世界之主。

    統攝萬億他化天、萬億化樂天、萬億兜率天、萬億夜摩天、萬億忉利天、萬億四王天、萬億日天子、萬億月天子。

    為欲界諸天所不得聞名,不得見形者也。

     無色界四天 由色界而上,複有四天:一空無邊天、二識無邊天、三無所有天、四非想非非想天。

    以其但有定果色,而無業果色,故通号之為無色界。

     [按]此三界之極頂也。

    非想非非想天,壽至八萬四千大劫。

    然皆不了妙覺明心,故天福一盡,複入輪回。

    以佛眼觀之,總為未出世之凡夫也。

     道家所謂三界,乃上中下界也,與此不同。

     問:天者,至尊無對之名。

    總謂之天,可矣,安得有種種名色? 答:人亦号萬物之靈,豈得總謂之人,竟無賢愚貴賤乎?經雲:具五戒者生人中,修十善者生天上。

    然五戒十善,各有淺深大小之别。

    故在人道者,其福不齊。

    在天道者,其福亦不齊也。

     問:二十八天,何天為凡,何天為聖? 答:二天唯凡夫住,五天唯聖人住,其餘二十一天,則凡聖同居矣。

    二唯凡住者,一是初禅大梵天王,二是四禅中無想天人。

    何以故?蓋以大梵天王,不知六道衆生,皆因自己業力輪轉。

    但自恃高貴,謂唯我能生一切天地人物,遂起邪見。

    又無想天中,唯是外道修無想定,以生其中,受五百劫無心之報,自謂涅槃,受報畢已,必起邪見,來生地獄。

    五唯聖住者,從廣果天以上,無煩、無熱等五淨居天,唯是阿那含三果聖人所住也。

    自餘二十一天,凡聖同居者,例此可悉。

     “于是訓于人曰” [發明]“于是”二字,若承“未嘗虐民”句來,則訓有止惡之意,為下“諸惡莫作”張本。

    若承“救人之難”六句來,則訓有勸善之意,為下“衆善奉行”張本。

     帝君所以諄諄垂訓者,夫固以吾輩為人也。

    而果無愧于人乎?孟子曰:無恻隐之心,非人也;無羞惡、辭讓之心,非人也。

    以是言人,人亦難矣!萬物皆備,人何其尊。

    可帝可王,人何其貴。

    來無分文,去又空手,人何其貧。

    美味入喉,俄成糞穢,人何其賤。

    一一皆從胎中住過,人何其卑。

    啖盡水陸群生,人何其酷。

    外面飾以绫羅,中間滿腹矢溺,人何其僞。

    各各私一妻室,被其驅遣而甘心,人何其奴。

    漫指藏身之處以為家,人何其小。

    日裡皇皇仁義,夜來無醜不作,人何其羞。

    今日不保來朝,人何其脆。

    閻王一呼即去,人何其懦。

    《阿毗昙論》雲:人字有八義。

    《樓炭正法經》雲:閻浮提人,種類差别,合有六千四百種。

    然則人字,豈易識哉! 人說 人種從光音天來 《起世因本經》雲:劫初以來,一切人類,皆從光音天降,乘空而行,不由母腹。

    迨食粳米之後,因有筋脈骨髓,成男女之相,淫欲從此生焉。

     [按]人為色界天之種,故塑天神之像,皆如人類。

     人禀四大而生 世間不過地、水、火、風四種,人則禀其氣而成形焉。

    骨肉,地也;涕淚痰涎,水也;暖氣,火也;運動,風也。

     [按]就五行論,則多金、木而少風。

    然地可該金、木。

    而少風,則不能運動矣。

    縱以五髒配五行,而五髒外之軀殼,似反少着落。

    故五行之說,不如四大之颠撲不破。

     人為四生六道之一 四生者,胎、卵、濕、化也。

    人類則皆胎生焉。

    六道者,天、人、修羅、地獄、鬼、畜也。

    人道則居其次焉。

     [按]人非必定胎生,偶因業緣而胎生。

    亦非必定為人,偶因業緣而為人耳。

    所謂李四張三,堕地權時名姓;天宮地府,浮生瞬息家鄉也。

     人有十時 《法苑珠林》雲:人有十時,一者膜時、二者泡時、三者疱時、四者肉團時、五者肢時、六者嬰孩時、七者童子時、八者少年時、九者壯盛時、十者衰老時。

     [按]前五,以處胎時言。

    後五,以出胎後言。

     人面如地形 《起世因本經》雲:南閻浮提,大七千由旬,北闊南狹,故此方人面,還似地形。

     [按]北俱盧洲地形方,故人面亦方。

    東勝神洲地形圓,故人面亦圓。

    西牛貨洲形如半月,故其人面隆而腦後削。

    推而論之,鳥栖于木,故羽似木形。

    獸行于草,故毛如草狀(此亦格物之學)。

     人有六根六塵六識 六根者,眼、耳、鼻、舌、身、意也。

    六塵者,色、聲、香、味、觸、法也。

    以眼觀色,以耳聽聲,根塵相對,而識存乎其中矣。

     [按]同一六根也,凡夫用之,則為六情,為六入,為六受,為六愛,為六賊。

    若菩薩得之,則為六神通矣。

    不可悟天人以水為琉璃,餓鬼以水為膿血之理乎? 人須知十二因緣法 《法華經》雲:無明緣行(無明者,宿生煩惱癡暗也。

    緣,猶生也。

    行,即所造之業。

    謂宿世因愚癡昏暗,所以造業也);行,緣識(識者,謂初起妄念,欲托母胎也);識,緣名色(名色者,謂初托胎後,諸根成形也);名色,緣六入(有此六根,将來必入六塵,故雲六入);六入,緣觸(三四歲時,對塵無知,故僅名觸);觸,緣受(受者,五六歲後至十二三,能領納前境也);受,緣愛(愛者,從十四五至十八九,貪著聲色,即起愛心也);愛,緣取(取者,從二十歲後,貪欲轉盛,馳求不息也);取,緣有(三界謂之三有,既有善惡境界,來世複有生死);有,緣生(生者,未來之世,複當生于六道也);生,緣老死憂悲苦惱(老死者,謂未來之世,老而複死也)。

    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

     [按]但知身為母之所生,而不知父亦有分者,童稚是也。

    但知身為天地父母所生,而不知因宿世業緣生者,庸衆是也。

    餘最不喜天生聖人之說,如天果能生聖人,則當常生聖人。

    既已生堯舜,何為複生桀纣?若不能禁桀纣之不生,則亦不能保堯舜之必出。

    尚謂天地能生人乎?納妾者,多方求子而無子。

    私奔者,唯恐有胎而有胎。

    則生育亦不獨父母之故矣。

     人壽有古延今促之異 經雲:增劫之時,從人壽十歲後,每過百年,各增一歲,如是增之又增,至八萬四千歲而止。

    自後每過百年,各減一歲,如是減之又減,至于十歲而極。

    十歲以還,又複增益。

    猶之日永日短,循環無已也。

     [按]釋迦如來,人壽百歲時出。

    故成康之世,盈百者甚多,如武王九十三,文王九十七。

    唐虞之世,在文王前千餘年,又當增十餘歲,故禹壽一百有六,舜壽一百有十,堯壽一百十七。

    帝喾在位七十年,壽可知矣。

    颛顼在位七十有八,視帝喾複增矣。

    少昊在位八十四年,視颛顼複增矣。

    黃帝在位百年,視少昊複增矣。

    炎帝在位百四十年,視黃帝複增矣。

    伏羲前有因提紀、循蜚紀、叙命等紀。

    至人皇氏,不知幾十萬年,故人皇兄弟九人,合四萬五千六百年。

    至地皇、天皇,又不知若幹萬年,故兄弟各一萬八千歲。

    垂于史冊者,彰灼可考。

    後儒見幾萬歲之說,以為荒唐,盡行删去,亦陋矣。

    當日作史者,垂此必非無本。

    孔子生衰周,猶及見史氏之阙文。

    豈唐虞以前之史臣,妄入無稽之語于正史耶?噫!目不見熊,而謂之三足鼈。

    非物之怪,乃學識未充也。

    若夫周昭王至今,又閱三千年,又當減三十歲,故目今年高者,類以七旬為上下。

    博覽群書,方知佛語有驗。

    韓昌黎《佛骨表》,謂上古無佛而壽,後世有佛而夭。

    豈識正值減劫之際乎! 人壽八萬歲時,五百歲而婚嫁。

    周初之制,三十而有室。

    今則年未成童,便思少艾,總角稚子,口出穢語矣。

     人身有古大今小之殊 人壽當減劫時,每過百年,其身短一寸,千年則短一尺。

    釋迦如來出世時,人身皆長八尺(佛之化身一丈六尺)。

    今已過二千餘年,當短去二尺,故今世之人,大抵以六尺為上下。

    總之壽增,則其身随時而大,壽減則其身随時而小。

    至疾疫災後,壽命愈促,身形愈小,或二搩手,或三搩手;所可資食,稊稗為上;人發衣服,以為第一;資身之具,皆作刀杖之形(今婦人簪珥已有作刀斧形者)。

     [按]有人發隋唐以前古墓,有骨粗大,較今時人骨,長二尺許。

    嘗考《天人感通記》雲:蜀都舊址,本在青城山上,今之成都,乃大海也。

    昔迦葉佛時,有人從西耳河邊回,舟過于此,見岸上有兔,引弓射之。

    不知兔乃海神也,大怒,遂踏翻其船,而壅沙成地焉。

    後至晉朝,有僧見地上多裂,掘之,得人骨船底。

    骨皆長三丈餘,以迦葉佛時,人壽皆二萬歲故也。

    又嘗讀《孔履記》,孔子之履,當今之官尺一尺三寸,則孔子之足非猶夫今人之足矣。

    又嘗讀《周禮》雲:柯長三尺,博三寸。

    則昔人之手非猶夫今時之手矣。

    甚至服物器皿,凡在百年前者,必較大于今人。

    豈非身形漸小,物亦随之而小乎? 人福有古重今輕之驗 人惟有德,所以有福。

    壽減之後,一切皆減,其德漸漓,其福漸損。

    略言之,如七寶漸隐沒,五谷漸歉收,衣食漸艱難,容貌漸醜陋,資禀漸昏愚,精神漸衰弱,風俗漸驕慢,六親漸不和,賦役漸繁重,水火盜賊漸熾昌,佛法漸凋廢,善人漸衰殘,真儒漸稀少,謗佛之人漸推崇,富人漸鄙吝。

     [按]世俗文詞,有時不驗。

    若出之内典,則字字有征。

    且如三代之時,皆用黃金白璧,動以百雙萬镒為計,未嘗純用白金〖銀子〗也。

    至于漢後,乃間用白金(桑宏羊至以白金鑄錢)。

    而夜光之璧,照乘之珠,小國皆有,非若今時之罕見也。

    乃今之用低銀者,多和赤銅于内,是銀不足,而繼之以銅也。

    非七寶隐沒之驗何?(古人所雲百金,乃百錠金也。

    漢文帝雲:“百金乃十家中人之産。

    ”蘇子曰:“興師十萬,日費千金。

    ”若一金,止作一兩,則漢代中人産,止有十兩之數。

    而一兵之資糧器械,每日止用銀一分矣。

    有是理乎?) 周時田百畝,止當今時二十二畝。

    此二十二畝之所入,上農夫可食九人。

    夫古人每食,必至鬥米,一人終歲之糧,約今時七十餘石,九人當有六百幾十石,是每畝可收米三十石也。

    餘幼時所見聞,吾鄉尚見每畝收脫粟三、四石者,自康熙癸亥年後,凡從前收三石外者,皆不及三石之數矣。

    非五谷歉收之驗何?(隆萬間,有人修昆山薦嚴禅寺,出其瓦間所塞稻束,猶唐朝故物。

    其穗長至尺餘,計其所收,每畝必有十餘石。

    今之稻穗,不滿四寸矣。

    ) 古者國無十年之蓄,曰不足。

    無六年之蓄,曰急。

    漢唐盛時,尚可比昔年之不足。

    今則求為急,而不可得矣。

    非衣食艱難之驗何? 古者王公之貴,下交岩穴,卿相之尊,勞不坐乘。

    今者甫膺一命,便藐視知交,而皂隸牧圉,有乘軒執蓋者矣。

    非風俗驕慢之驗何? 古者高僧見天子不名,诏書必稱師。

    唐太宗叙三藏聖教,極意欽崇。

    玄奘法師示寂,高宗告左右曰:“朕失國寶矣!”辍朝五日(見《高僧傳》)。

    中宗景龍二年,敕高安令崔思亮,迎僧伽大師至京。

    帝及百僚,皆稱弟子(出《金湯編》及《統紀》)。

    高宗顯慶元年,敕天下僧尼,有犯國法者,以僧律治之,不得與民同科(出《唐書》)。

    宋真宗朝,诏天下避志公禅師之諱,止稱寶公(見《志公禅師後行狀》,系張南軒父忠獻公所撰)。

    宋之太祖、太宗、真、仁、高、孝,皆興隆大法,有時駕臨佛宇,有時問法禁中,為林間盛事。

    今則士流倨傲,多有見佛像不參,遇高僧不禮者矣。

    非佛法凋廢之驗何? 孔顔立教,止貴躬行,不尚口舌,厚于自治,薄于責人。

    孟子距辟楊墨,出于萬不得已,譬如大黃巴豆,良醫偶一用之,非日日必需之物。

    今則白衣小子,止拾幾句謗佛常談,便自謂程朱複出。

    黃口兒童,但有一種誇大習氣,辄主張道學門庭矣。

    非真儒稀少之驗何? 即此數者,餘可例推。

     人死有六驗 欲知死後生處,但觀終時暖處。

    若從下先冷,暖氣歸頂上者,乃果位中人,必出生死。

    歸眉間額上者,生天道。

    歸心上者,生人道。

    若從上先冷,暖氣歸腹者,生鬼道。

    歸膝上者,生畜生道。

    歸足底者,生地獄道。

     [按]人之宿世,或從天上來,或從人中來,或從異類中來,或從修羅、餓鬼、地獄中來。

    但察其相貌身形,語言動靜,亦可了了皆知。

    茲因文繁,不及詳載。

     “昔于公治獄,大興驷馬之門” [發明]于公六句,乃帝君偶舉四則因果,為“欲廣福田”二語張本。

    濟人、救蟻,是順種福田。

    治獄、埋蛇,是逆種福田。

     治獄,惡事也,而反興驷馬之門,何哉?蓋于公之官守,是治獄之官守。

    而于公之心地,非治獄之心地也。

    驷馬之門,亦興于心地耳。

     人命關天,獄詞最重,略失檢點,悔之無及。

    吾輩不幸而職司其事,便當刻刻小心,臨深履薄。

    恍若天地鬼神,瞋目而視我。

    罪人之父母妻子,呼号而望我。

    不可立意深文,不可誤聽左右,不可逼打成招,不可潦草塞責,不可恃聰明而憑臆斷,不可徇囑托而用嚴刑,不可逢迎上官之意,不可但據下吏之文,不可因他端而遷怒,不可乘酒醉而作威。

    苟非罪當情真,不可動加鞭打。

    苟非人命大盜,不可輕系囹(líng)圄(yǔ)。

    嚴反坐之條,以懲誣告。

    杜株連之累,以安善良。

    人犯随到随審,不使今日守候,而複來朝。

    訟師随訪随拿,勿令構鬥兩家,而複漁利。

    發其議和,所以釋其罪。

    假以顔色,所以盡其詞。

    清廉,美名也,當濟之以寬厚。

    靜鎮,大度也,當輔之以精勤。

    效蒲鞭之德政,則竹闆務取其輕,而毛節必削。

    〖蒲鞭,蒲草做的鞭子。

    《後漢書劉寬傳》:“吏人有過,但用蒲鞭罰之,示辱而已,終不加苦。

    ”〗睹牢獄之堪憐,則禁子務懲其惡,而飲食宜時,甯于必死之中求其生,勿于可生之處任其死。

    其老于我者,常作伯叔想。

    等于我者,常作兄弟想。

    幼于我者,常作子侄想。

    上思何以資祖考,下念何以蔭兒孫。

    雖借此以度世可也,豈特興驷馬之門乎! 慎刑圖(拶夾收禁,更須慎之) ┌─┐ 年老───┐ │五│ 年幼───┤ │不│ 人既打過─┼─不該打 │該│ 有病───┤ │打│ 廢疾───┘ └─┘ ┌─┐ │四│ 人急─┐ │勿│ 人忿─┼─勿就打 │就│ 人醉─┤ │打│ 遠來─┘ └─┘ ┌─┐ 吾怒───┐ │五│ 吾醉───┤ │且│ 吾不能處分┼─且緩打 │緩│ 吾疑───┤ │打│ 吾病───┘ └─┘ ┌─┐ │四│ 生員──┐ │莫│ 出家人─┼─莫輕打(輕,言 │輕│ 上司人─┤  忽略容易,勿 │打│ 婦人──┘  誤作輕重解。

    ) └─┘ ┌─┐ │三│ 已拶─┐ │莫│ 已夾─┼─莫又打 │又│ 要枷─┘ │打│ └─┘ ┌─┐ │三│  嚴寒酷暑─┐ │憐│  令節佳辰─┼─憐不打 │不│  人方傷心─┘ │打│ └─┘ ┌─┐   ┌─重杖───┐ │四│ 禁─┼─佐貳非刑─┼─打 │禁│   ├─捕役在家─┤ │打│   └─傷命處──┘ └─┘ ┌─┐ │三│ 尊長為卑幼─────┐ │應│           │ │打│ 百姓為衙役─────┼─而打 │不│           │ │打│ 工役鋪行為私用之物─┘ └─┘ 下附征事(五則) 決獄平恕(《唐書》) 唐貞觀元年,青州有謀反者,逮捕滿獄,诏薛仁師覆按之。

    仁師至,悉去枷杻,與飲食湯沐,止坐其魁首者數人。

    孫伏伽疑其平反過多,仁師曰:“凡治獄,當以仁恕為本。

    豈可自圖免罪,知其冤而不救耶?如有忤上意,縱以身徇之,亦所願也。

    ”後敕使問,乃知平反者果枉。

     [按]司寇龔芝麓疏雲:“從來失出之罪,原輕于失入〖失出,量刑過于寬緩。

    失入,量刑過于嚴酷。

    《尚書大禹谟》:“與其殺不辜,甯失不經。

    ”意為與其殺害無辜,甯肯失刑不咎。

    其言為古代聖賢治國的一項基本準則〗。

    今承問各官〖負責審訊的官員〗,引律未協,拟罪稍輕,即行參處〖遭彈劾〗。

    于是問官但顧自己之功名,不顧他人之性命,甯從重拟。

    而自安之道,在人之死矣。

    如承問各官,果系徇情枉法,其參處宜也。

    若止是拟罪稍輕,及平反欠當,宜概免參罰。

    庶刑官無瞻顧之憂,而獄情可幾明允。

    ”仁哉先生,厥後必昌矣! 辨雪冤獄(《金史》) 劉肅仕金,有人盜内帑官羅〖帑(tǎng),國庫财物。

    羅,絲織品〗,及珠。

    盜未獲,遂連系貨珠牙儈〖系,拘禁。

    牙儈,即中間商〗,及庫吏十一人,刑部議置重典。

    肅曰:“盜無正犯,殺之冤。

    ”金主大怒,肅辯之愈力,囚得不死。

    後封邢國公。

     [按]平反冤獄,人孰無心?但恐觸怒上官,見忌僚佐,是故欲言不敢耳。

    況乃批逆鱗,蹈虎尾,犯人主之怒乎?劉君其弗可及已。

     三子皆貴(《勸懲錄》) 明盛吉,為廷尉,決獄無冤滞。

    每至冬定囚,妻執燭,吉持丹書〖古時用朱筆錄寫的罪犯徒隸名籍〗,相對垂淚。

    妻語吉曰:“君為天下執法,不可濫入人罪,殃及子孫。

    ”視事十二年,天下稱平恕。

    庭樹忽有白鵲來巢,乳子,人以為祥。

    後生三子皆貴。

     [按]唐太宗謂侍臣曰:“古者用刑,君為之撤樂減膳。

    朕庭無常設之樂,然每因此,不啖酒肉。

    ”居官者奈何不知? 不逮婦女(《不可不可錄》) 王克敬,為兩浙鹽運使。

    溫州解鹽犯,内一婦人同解。

    王怒曰:“豈有逮婦人行千裡外,與隸卒雜處者乎。

    自今婦女毋得逮。

    ”遂著為令。

     [按]王公一念之仁,所全婦女多矣。

    由此推之,不特婦人,即老病廢疾,僧尼道士,有體面人,概不可輕逮。

     執法無後(《功過格》) 明季時高郵州徐某,曆官至郡守,清介執法。

    每差役違限一日,笞(chī)五闆。

    有隸違六日,欲責三十,乞貸不可,竟死杖下。

    其子幼,聞之,驚悸死。

    其妻慘痛,亦自經。

    徐解任歸,止一子,甚鐘愛。

    忽病,語其父曰:“有人追我。

    ”頃之,詈(lì)曰:“有何大罪,殺我三口?”言訖而死。

    徐竟無後。

     [按]廉官往往不享,大抵因執法者多耳。

    徐君當日,豈不自誇信賞必罰哉?卒之三人死,而子亦随之矣,哀哉! “窦氏濟人,高折五枝之桂” [發明]濟亦多術矣。

    饑濟以食,寒畀以衣〖畀(bì),給予〗,病施以藥,窘助以财,暗予以燈,争鬥勸其和解,愚癡導以智慧,皆濟也。

    念念有及物之仁,則不特富貴有其權,即貧賤亦有其力矣。

     下附征事(四則) 鬻田濟人(《懿行錄》) 明饒裳,豫章人也,途中見有鬻妻遠方,而泣别者。

    問其所需,棄田與之。

    歲大比〖明清時稱鄉試為大比〗,主司夢金甲神曰:“爾何不中棄田之子乎?”乃檢一遺卷,中第三名,即公也。

    及宴鹿鳴,乃知其故。

    三子,景晖、景曜、景暐,相繼登第。

     [按]田産資财,世人以之為命者也。

    而内典比之水中月、鏡中花、夢中寶,何哉?隻因目前暫經收管,後來總帶不去耳。

    今之寫田房契者,必曰:“聽憑永遠管業。

    ”嗟乎!産是主人身是客,主尚不能永保其客,客又安能長有其主耶?如必欲将所有帶去,亦有帶之之法。

    莫若作善布施,造人天福德之身,則安富尊榮,依然仍在。

    明乎此,則饒公之棄田也,乃其所以置産也。

    人能如此置産,即謂聽憑永遠管業,亦無不可。

     免死得元(《感應篇箋注》) 河南潘解元〖鄉試第一名稱為解元〗,附二友入省鄉試。

    寓有神相,密語二友曰:“潘君将有大難,須急避之。

    ”二友遂托言寓小,各贈二金,使另覓寓。

    潘随借一小寓。

    夜于水次,見一婦投水,詢之,雲:“夫買棉花織布,積若幹匹,夫出門後,賣得四金,不意皆假銀也。

    夫歸必見責,故尋死耳。

    ”潘急出袖中四金與之。

    歸寓乏用,寓主多出诟語,乃借宿于寺。

    寺僧夢諸神鼓吹下降,雲:“試榜已定,奈解元近作損德事,上帝除名,尚未有代。

    ”一神雲:“此寺内潘生可。

    ”一神雲:“相當橫死,安可作元。

    ”一神将二手摩其面雲:“今非解元相乎?”僧默識之,厚加款待。

    試畢,往二友寓謝。

    相士一見大驚,曰:“公作何陰德,成此異相?今首魁多士矣〖在科舉考試中名列衆士之首〗。

    ”榜發果然。

     [按]作一善事,須是若決江河,沛然莫禦,方能成就。

    潘君若算到自己進場盤費,未有不廢然中止者。

    唯其但知有人,不知有己,所以費止四金,免一橫死,而複得元也。

    猶憶己巳年冬,餘在澄江應小試〖小試,取得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