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善先資集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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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可傾于地。
慶賀部 ○人類欣逢吉事,衆生對泣哀鳴。
微軀定是享嘉賓,一夜千翻凜凜。
誰料業緣會遇,怨家次第相尋。
披毛戴角口無聲,俯首牽來就刃。
○好生者,位居通顯,遇當道吉慶事,可以他物代稱觞者,代之。
○遠處紳官來訪,宜以字畫、古玩,及種種善書投贈,必難已于設席,勿害生命。
○官府往來,所具敬儀,不宜将活物備用。
○父母壽誕,親友斂赀稱賀,宜将衆分,作一善事,仍列衆友芳名。
○祝壽一事,原系末世澆風(*澆風:浮薄的社會風氣)。
古者年逾甲子,猶不稱賀,況三四旬乎?苟不能違俗,必俟六旬以上,十年而後一慶可也。
○親友或将應試,或将赴任,或将服賈,不無餞别之義,能以厚赆代宴(*赆:贈送的路費或錢财),彼此得福。
○遇親友吉事,在于得已,不必奔走稱賀,若吉事屬己,亦勿遍揚于外。
○士人應鄉會試,多有親朋斂金,禱于文昌關帝者,明理之士,宜固卻之。
○家中遇種種吉事,不得已設酌,宜定于幾簋,若适當朔望之辰,概用精潔蔬果。
○江北宴客,席中必有三、四簋蔬,不惟取其惜福,兼之便于持齋親友,此法最善,好生者,宜仿而行之,以維風俗。
○遠地親友遇吉事,不得已而往賀,勿多随僮仆、輿人、舟子。
○親友特設相招,當于幾日前,先向彼使說明,或托言齋期,或托言止食三簋,或托言特殺不食,亦免無量殺業。
○赴宴他家,若為我廣殺物命,好生者,宜投箸而起,一揖而退。
○親友如遇疾病,好生者,不必作醵(*湊錢喝酒)斂分,殺生媚神。
倘有他友斂分于吾,宜曉之以佛言,示之以因果,懼之以鬼神不享非禮,告以死生各有定分,令彼憬然自返為第一。
○富貴之家納妾,其往來無恥之徒,漸有設酌稱賀者,此風慎不可長。
婚嫁部 兩姓因緣乍合,百年偕老茲辰。
重重瑞氣藹門庭,鼎镬烹炰(*同‘炮’)侈盛。
堪歎雄雌物類,亦同夫婦恩情。
隻緣宿世少慈心,今日雙雙填命。
○子弟未完姻時,勿輕往外家。
○富家宦室,每遇姻事,必設優觞,緻男女混雜,為害非細。
獨不念婚姻吉禮,于發轫之初,竟作一場戲,何不祥如是,戒之哉! ○娶婦之家,每具牲醴,禱祭五聖等神(*五聖,即五通,又叫五顯靈公、五郎神,鬼神名,明清時江南多祭祀),禱獻既畢,然後成婚宴客。
作俑者隻因五聖有采秀之說,故藉禱祭希免。
今好好人家,何得如此?宜痛絕之。
○成婚宴客,禮所難已。
但風俗漸澆,故賓筵漸盛,有志維持風化者,宜一以儉約為歸。
○親迎,三朝、彌月、歸甯等日,在于得已,不必燕客。
○親戚故舊,非大不得已,切勿濫招。
○婚妁庖人輩,至男家,則侈陳女家之盛;至女家,又侈陳男家之盛。
交煽兩家,盛其筵宴,慎勿惑于其說。
○司禮、司樂、司庖輩,宜儉其食,而豐其賜。
喪祭部 笑語音容不再,秋霜春露含悲。
擊鮮薦俎望魂歸,增卻重泉孽累。
孰若申嚴佛事,虔修五戒三歸。
亡親未度子心虧,此語當銘五内。
○父母沒後,即宜不入閨房,并絕葷酒,令家中各持四十九日齋,誦經念佛。
至于設祭,止用蔬果。
○缙紳治喪,必有貴客祭奠,所殺牲牷無算,宜先書‘葷祭不領’四字,粘于門首,來者堅意拒之。
○古人居喪,小祥之後(*小祥:父母死後一周年的祭禮),始食菜、果,期年内,尚不茹蔬食稻,豈得餍饫膏粱?故人子苟念劬勞之恩,宜持長齋三載。
○節日忌日,當虔修福事,或誦經施食,或裝塑聖像,或買物放生,須量力行之,慎勿殺生設祭。
○父母雖沒,若遇誕期,亦宜修諸善事,以資冥福。
○營建墳墓,其執役諸工,宜厚其犒賞,不可為彼殺生。
○祭掃遠祖之墓,但宜用紙帛,不可創祭獻之議。
蓋天子七廟,親盡猶遷,庶人遠祖,因禱祭而殺物命,所謂黩于祭祀矣。
又況墓祭之說,古禮所無,今總随俗,何必薦牲,孝子愛親以德,諒不如是。
營造部 大則城池宮觀,小而茅舍竹籬,搬磚運瓦并挑泥,禍及昆蟲蝼蟻。
切莫殺生犒匠,休将蟄穴抛離。
愚人聞此轉生疑,智者須培心地。
○修理宮室台觀,及民間一切興作,宜擇冬間百蟲消滅之時。
○橋梁、寺院,苟非有關于三寶,有益于民生者,不宜興造修葺。
○凡有興作,例多酌獻土神,宜用蔬果。
○開浚河渠,例應戽幹積水,宜于未竭澤之前,預加禁約,不許鄰近染指。
○河泥之内,多伏蛳、蚌、蚬蛤,泥一出水,諸命皆枯。
故修築河岸,宜别處取土,如勢所不能,随見随放。
○修築墳墓,宜于穴前埋一大方石,為焚化紙帛之地。
因日後遍地皆有幹茅,置火其内,瞬息燎原耳。
近民房殡棺者,尤宜慎之。
○竹簰(*筏子)木筏,入水既久,每多螺蛳粘伏,須拂拭之,而後起水。
○毀拆牆垣,及斫砍古樹,見有蛇、蠍、蜈蚣等物,宜谕司役縱去。
○拆卸舊屋,棟梁椽柱,有枯朽者,多生蛀蟲于内,不宜辄作薪用,竹籬枯者亦然。
○水化石灰,須擇無蟲之地,宜用長流水,不可用停蓄之水,因停蓄之水多蟲故。
○發泥砌壁,泥内蟲多者,不可用,視地堅潔處,穿下二尺,則無蟲矣。
若近井竈泥溝,尤不可用。
○庭中四面,宜多設陰溝,方不積水,水不積,則蟲不生。
○磚瓦木石,偶近卑濕之處,辄叢微細昆蟲,宜巧作方便以護之。
○作竈之時,其底用七分礦灰,三分沙泥,搗和平鋪于地,則竈上永遠無蟻。
○舊竈之内,必産竈蟻,修理時,宜将舊竈先拆一夜,俟諸蟲遁去,然後興工。
○檐下盛水竹絡,中間曲處,每多積水,夏時經宿即生蟲,宜用直竹,低昂釘之。
慶賀部 ○人類欣逢吉事,衆生對泣哀鳴。
微軀定是享嘉賓,一夜千翻凜凜。
誰料業緣會遇,怨家次第相尋。
披毛戴角口無聲,俯首牽來就刃。
○好生者,位居通顯,遇當道吉慶事,可以他物代稱觞者,代之。
○遠處紳官來訪,宜以字畫、古玩,及種種善書投贈,必難已于設席,勿害生命。
○官府往來,所具敬儀,不宜将活物備用。
○父母壽誕,親友斂赀稱賀,宜将衆分,作一善事,仍列衆友芳名。
○祝壽一事,原系末世澆風(*澆風:浮薄的社會風氣)。
古者年逾甲子,猶不稱賀,況三四旬乎?苟不能違俗,必俟六旬以上,十年而後一慶可也。
○親友或将應試,或将赴任,或将服賈,不無餞别之義,能以厚赆代宴(*赆:贈送的路費或錢财),彼此得福。
○遇親友吉事,在于得已,不必奔走稱賀,若吉事屬己,亦勿遍揚于外。
○士人應鄉會試,多有親朋斂金,禱于文昌關帝者,明理之士,宜固卻之。
○家中遇種種吉事,不得已設酌,宜定于幾簋,若适當朔望之辰,概用精潔蔬果。
○江北宴客,席中必有三、四簋蔬,不惟取其惜福,兼之便于持齋親友,此法最善,好生者,宜仿而行之,以維風俗。
○遠地親友遇吉事,不得已而往賀,勿多随僮仆、輿人、舟子。
○親友特設相招,當于幾日前,先向彼使說明,或托言齋期,或托言止食三簋,或托言特殺不食,亦免無量殺業。
○赴宴他家,若為我廣殺物命,好生者,宜投箸而起,一揖而退。
○親友如遇疾病,好生者,不必作醵(*湊錢喝酒)斂分,殺生媚神。
倘有他友斂分于吾,宜曉之以佛言,示之以因果,懼之以鬼神不享非禮,告以死生各有定分,令彼憬然自返為第一。
○富貴之家納妾,其往來無恥之徒,漸有設酌稱賀者,此風慎不可長。
婚嫁部 兩姓因緣乍合,百年偕老茲辰。
重重瑞氣藹門庭,鼎镬烹炰(*同‘炮’)侈盛。
堪歎雄雌物類,亦同夫婦恩情。
隻緣宿世少慈心,今日雙雙填命。
○子弟未完姻時,勿輕往外家。
○富家宦室,每遇姻事,必設優觞,緻男女混雜,為害非細。
獨不念婚姻吉禮,于發轫之初,竟作一場戲,何不祥如是,戒之哉! ○娶婦之家,每具牲醴,禱祭五聖等神(*五聖,即五通,又叫五顯靈公、五郎神,鬼神名,明清時江南多祭祀),禱獻既畢,然後成婚宴客。
作俑者隻因五聖有采秀之說,故藉禱祭希免。
今好好人家,何得如此?宜痛絕之。
○成婚宴客,禮所難已。
但風俗漸澆,故賓筵漸盛,有志維持風化者,宜一以儉約為歸。
○親迎,三朝、彌月、歸甯等日,在于得已,不必燕客。
○親戚故舊,非大不得已,切勿濫招。
○婚妁庖人輩,至男家,則侈陳女家之盛;至女家,又侈陳男家之盛。
交煽兩家,盛其筵宴,慎勿惑于其說。
○司禮、司樂、司庖輩,宜儉其食,而豐其賜。
喪祭部 笑語音容不再,秋霜春露含悲。
擊鮮薦俎望魂歸,增卻重泉孽累。
孰若申嚴佛事,虔修五戒三歸。
亡親未度子心虧,此語當銘五内。
○父母沒後,即宜不入閨房,并絕葷酒,令家中各持四十九日齋,誦經念佛。
至于設祭,止用蔬果。
○缙紳治喪,必有貴客祭奠,所殺牲牷無算,宜先書‘葷祭不領’四字,粘于門首,來者堅意拒之。
○古人居喪,小祥之後(*小祥:父母死後一周年的祭禮),始食菜、果,期年内,尚不茹蔬食稻,豈得餍饫膏粱?故人子苟念劬勞之恩,宜持長齋三載。
○節日忌日,當虔修福事,或誦經施食,或裝塑聖像,或買物放生,須量力行之,慎勿殺生設祭。
○父母雖沒,若遇誕期,亦宜修諸善事,以資冥福。
○營建墳墓,其執役諸工,宜厚其犒賞,不可為彼殺生。
○祭掃遠祖之墓,但宜用紙帛,不可創祭獻之議。
蓋天子七廟,親盡猶遷,庶人遠祖,因禱祭而殺物命,所謂黩于祭祀矣。
又況墓祭之說,古禮所無,今總随俗,何必薦牲,孝子愛親以德,諒不如是。
營造部 大則城池宮觀,小而茅舍竹籬,搬磚運瓦并挑泥,禍及昆蟲蝼蟻。
切莫殺生犒匠,休将蟄穴抛離。
愚人聞此轉生疑,智者須培心地。
○修理宮室台觀,及民間一切興作,宜擇冬間百蟲消滅之時。
○橋梁、寺院,苟非有關于三寶,有益于民生者,不宜興造修葺。
○凡有興作,例多酌獻土神,宜用蔬果。
○開浚河渠,例應戽幹積水,宜于未竭澤之前,預加禁約,不許鄰近染指。
○河泥之内,多伏蛳、蚌、蚬蛤,泥一出水,諸命皆枯。
故修築河岸,宜别處取土,如勢所不能,随見随放。
○修築墳墓,宜于穴前埋一大方石,為焚化紙帛之地。
因日後遍地皆有幹茅,置火其内,瞬息燎原耳。
近民房殡棺者,尤宜慎之。
○竹簰(*筏子)木筏,入水既久,每多螺蛳粘伏,須拂拭之,而後起水。
○毀拆牆垣,及斫砍古樹,見有蛇、蠍、蜈蚣等物,宜谕司役縱去。
○拆卸舊屋,棟梁椽柱,有枯朽者,多生蛀蟲于内,不宜辄作薪用,竹籬枯者亦然。
○水化石灰,須擇無蟲之地,宜用長流水,不可用停蓄之水,因停蓄之水多蟲故。
○發泥砌壁,泥内蟲多者,不可用,視地堅潔處,穿下二尺,則無蟲矣。
若近井竈泥溝,尤不可用。
○庭中四面,宜多設陰溝,方不積水,水不積,則蟲不生。
○磚瓦木石,偶近卑濕之處,辄叢微細昆蟲,宜巧作方便以護之。
○作竈之時,其底用七分礦灰,三分沙泥,搗和平鋪于地,則竈上永遠無蟻。
○舊竈之内,必産竈蟻,修理時,宜将舊竈先拆一夜,俟諸蟲遁去,然後興工。
○檐下盛水竹絡,中間曲處,每多積水,夏時經宿即生蟲,宜用直竹,低昂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