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海軍章程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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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手之要,于戰守大有裨益。
今略仿其法,訂明數目于左:凡各船水手人等,當差勤奮,異常得力,準由管帶宮禀明提督,每日加予賞饷銀一分,或遞加至二分、三分,仍以加至三分為止。
每船水手百名之中,有賞的者不得逾八名。
此項賞饷,按現在北洋各船統計,每月不得逾三百兩。
行船公費:查北洋現發饷章,另有行船公費一項,系查照前船政大臣沈葆桢奏定章程。
除各船水線下船底油漆及天棚、炮罩、帆布、繩索、通語旗幟、銅、鋼、鐵、木等價值甚巨,應須添置修整,均準報明驗估另行核發,并應需煤炭、火藥、彈子各項随時具領外,其水線以上船艙内外應用各色洋漆、油斤、紙張、棉紗、砂布,并買淡水、起煤上船暨各口雇人引港,更換國旗、号衣以及購備應用零星對象,管帶官自用幕友、書識俸薪,均由管帶官于按月所發行船公費内動用,不準另請開支,應仍照辦。
今将各船現支公費數目開列于左:"鎮遠"船月支銀八百五十兩。
"定遠"船月支銀八百五十兩。
"緻遠"船月支銀五百五十兩。
"濟遠"船月支銀五百五十兩。
"靖遠"船月支銀五百五十兩。
"經遠"船月支銀五百五十兩。
"來遠"船月支銀五百五十兩。
"超勇"船月支銀三百二十兩。
"揚威"船月支銀三百二十兩。
"鎮中"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鎮邊"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鎮東"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鎮西"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鎮南"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鎮北"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威遠"船月支銀三百兩。
"康濟"船月支銀三百兩。
"敏捷"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利運"船月支銀二百兩。
以上俱加閏扣建(如以後派員購買油漆、綿紗等項,給發各船應用,此項行船公費即行核減)。
醫藥費:凡各船員弁兵夫,有在船患病,或因戰、因公受傷,應需藥料,向于所定各船醫藥費内動支,不準另行開報,應仍照舊辦理。
今将各船醫藥費開列于左:"鎮遠"船歲支銀三百兩。
"定遠"船歲支銀三百兩。
"緻遠"船歲支銀二百兩。
"濟遠"船歲支銀二百兩。
"靖遠"船歲支銀二百兩。
"經遠"船歲支銀二百兩。
"來遠"船歲支銀二百兩。
"超勇"船歲支銀二百兩。
"揚威"船歲支銀二百兩。
"鎮中"船歲支銀一百兩。
"鎮邊"船歲文銀一百商。
"鎮東"船歲支銀一百兩."鎮西"船歲支銀一百兩。
"鎮南"船歲支銀一百兩。
"鎮北"船歲支銀一百兩。
"威遠"船歲支銀二百兩。
"康濟"船歲支銀二百兩。
"敏捷"船歲支銀二百兩;練勇學堂歲支銀一百兩。
"利運"船歲支銀-百兩。
以上俱不加閏不扣建(如以後派員購買藥料給發各船,此項醫藥費即行停支)。
酬應公費:按西國水師章程,凡遇國王生日、歲時令節,無不大會設筵慶賀,若與各國兵官聚會,亦以酒筵相酬答,每年用款多寡無定,均開銷公帑。
北洋兵船,凡到各口恭遇萬壽聖節、元旦、冬至,均設筵慶賀,及與各國兵船聚會,亦時依禮酬應.所以聯絡邦交,尊祟國體,不容阙廢。
今拟定以額數,由提督具領,酌量核實支用。
全軍每年支銀三千兩(不加閏不扣建)。
今略仿其法,訂明數目于左:凡各船水手人等,當差勤奮,異常得力,準由管帶宮禀明提督,每日加予賞饷銀一分,或遞加至二分、三分,仍以加至三分為止。
每船水手百名之中,有賞的者不得逾八名。
此項賞饷,按現在北洋各船統計,每月不得逾三百兩。
行船公費:查北洋現發饷章,另有行船公費一項,系查照前船政大臣沈葆桢奏定章程。
除各船水線下船底油漆及天棚、炮罩、帆布、繩索、通語旗幟、銅、鋼、鐵、木等價值甚巨,應須添置修整,均準報明驗估另行核發,并應需煤炭、火藥、彈子各項随時具領外,其水線以上船艙内外應用各色洋漆、油斤、紙張、棉紗、砂布,并買淡水、起煤上船暨各口雇人引港,更換國旗、号衣以及購備應用零星對象,管帶官自用幕友、書識俸薪,均由管帶官于按月所發行船公費内動用,不準另請開支,應仍照辦。
今将各船現支公費數目開列于左:"鎮遠"船月支銀八百五十兩。
"定遠"船月支銀八百五十兩。
"緻遠"船月支銀五百五十兩。
"濟遠"船月支銀五百五十兩。
"靖遠"船月支銀五百五十兩。
"經遠"船月支銀五百五十兩。
"來遠"船月支銀五百五十兩。
"超勇"船月支銀三百二十兩。
"揚威"船月支銀三百二十兩。
"鎮中"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鎮邊"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鎮東"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鎮西"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鎮南"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鎮北"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威遠"船月支銀三百兩。
"康濟"船月支銀三百兩。
"敏捷"船月支銀一百五十兩。
"利運"船月支銀二百兩。
以上俱加閏扣建(如以後派員購買油漆、綿紗等項,給發各船應用,此項行船公費即行核減)。
醫藥費:凡各船員弁兵夫,有在船患病,或因戰、因公受傷,應需藥料,向于所定各船醫藥費内動支,不準另行開報,應仍照舊辦理。
今将各船醫藥費開列于左:"鎮遠"船歲支銀三百兩。
"定遠"船歲支銀三百兩。
"緻遠"船歲支銀二百兩。
"濟遠"船歲支銀二百兩。
"靖遠"船歲支銀二百兩。
"經遠"船歲支銀二百兩。
"來遠"船歲支銀二百兩。
"超勇"船歲支銀二百兩。
"揚威"船歲支銀二百兩。
"鎮中"船歲支銀一百兩。
"鎮邊"船歲文銀一百商。
"鎮東"船歲支銀一百兩."鎮西"船歲支銀一百兩。
"鎮南"船歲支銀一百兩。
"鎮北"船歲支銀一百兩。
"威遠"船歲支銀二百兩。
"康濟"船歲支銀二百兩。
"敏捷"船歲支銀二百兩;練勇學堂歲支銀一百兩。
"利運"船歲支銀-百兩。
以上俱不加閏不扣建(如以後派員購買藥料給發各船,此項醫藥費即行停支)。
酬應公費:按西國水師章程,凡遇國王生日、歲時令節,無不大會設筵慶賀,若與各國兵官聚會,亦以酒筵相酬答,每年用款多寡無定,均開銷公帑。
北洋兵船,凡到各口恭遇萬壽聖節、元旦、冬至,均設筵慶賀,及與各國兵船聚會,亦時依禮酬應.所以聯絡邦交,尊祟國體,不容阙廢。
今拟定以額數,由提督具領,酌量核實支用。
全軍每年支銀三千兩(不加閏不扣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