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海軍章程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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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饷十六兩。
木匠頭目月饷十六兩。
一等木匠月饷十二兩。
二等木匠月饷十兩。
書識在船當差者月饷十二兩。
在岸當差者月饷九兩。
親兵在船當差者月饷六兩。
在岸當差者月饷四兩五錢。
夫役在船當差者月饷六兩。
在岸當差者月饷三兩。
以上供加閏扣建。
船上差缺薪糧:一等文案兼管支應委宮月支銀三十六兩。
二等文案兼管支應委官月支銀二十四兩。
三等文案兼管支應委宮月支銀二十兩。
翻譯官月支銀三十六兩。
司事在船當差者月支銀十六兩。
在岸當差者月支銀十二兩。
總醫官月支銀六十兩。
一等醫宮月支銀三十六兩。
二等醫宮月支銀二十四兩。
三等醫官月支銀二十兩。
教習無定數一等學生月支銀十八兩。
二等學生月支銀十六兩。
三等學生月支銀十四兩。
以上俱加閏扣建。
各船并練勇學堂提督及提标差遣各員暨總查輪機軍械員弁人等,月文俸饷總數開列于左:"鎮遠"鐵甲艦每月支銀五千三百八十七兩。
"定遠"鐵甲艦每月支銀五千三百八十七兩。
"濟遠"鋼甲快船每月支銀三千二百四十六兩。
"緻遠"快船每月支銀三千二百四十六兩。
"靖遠"快船每月支銀三千二百四十六兩。
"經遠"快船每月支銀三千二百四十六兩。
"來遠"快船每月支銀三千二百四十六兩。
"超勇"快船每月支銀二千六十四兩。
"揚威"快船每月支銀二千六十四兩。
"鎮中"炮船每月支銀八百六十六兩。
"鎮邊"炮船每月支銀八百四十六兩。
"鎮東"炮船每月支銀八百六十六兩。
"鎮西"炮船每月支銀幾百四十六兩。
"鎮南"炮船每月支銀八百四十六兩。
"鎮北"炮船每月支銀八百六十六兩。
"威遠"練船每月支銀一千七百五十六兩。
"康濟"練船每月支銀一千七百五十六兩。
"敏捷"練船每月支銀九百九十四兩。
"利運"運船每月支銀一千七十八兩。
左隊一号魚雷艇每月支銀五百八十二兩。
左隊二号魚雷艇每月支銀四百八十四兩。
左隊三号魚雷艇每月支銀四百八十四兩。
右隊一号魚雷艇每月支銀四百八十四兩。
右隊二号魚雷艇每月支銀四百八十四兩。
右隊三号魚雷艇每月支銀四百八十四兩。
練勇學堂每月支銀一千九百八兩。
提督每月支銀七百兩。
提标中軍參将并差遣員弁人等每月支銀八百二十六兩。
總察全軍輪機事務參将并書識每月支銀二百三十二兩。
總察全軍軍械事務遊擊并弁兵人等每月支銀二百十三兩。
以上共月支銀四萬八千七百三十三兩,俱加閏扣建(教習學生無定額,饷不在内)。
查"鎮中"、"鎮邊"兩船,系山東省購置,奏明留于北洋合操,應支俸購、公費、醫藥費,按月在北洋防費内墊發,随後由山東彙解歸款,北洋按年将東省解還銀兩照數列收造報。
又六"鎮"炮船無事時,常以兩船守口操練,四船收入船塢,每年二船更番換操,将四船官弁撥上鐵甲等船操練并補缺額,其水手人等,酌量裁撒,藉節經費。
宮弁傷廢俸:凡提督以下守備以上官員,臨陣受傷成廢,或田公受傷成廢,或在海軍供職逾十五年,積勞受傷不能做宮當差者,均于開缺後,給予一年官俸,以資養贍。
并按原籍省分道路遠近。
酌給川資銀兩。
凡千總、把總、外委人員,臨陣受傷成廢,或因公受傷成廢,或在海軍供職逾二十年,積勞受傷不能做官當差者,或未滿二十年而曾經着有戰績,積勞受傷不能做官當差者,均于開缺後,給予一年官俸,以資養贍。
并按原籍省分道路遠近,酌給川資銀兩。
兵丁加賞:按英國章程,水手有賞饷一項,為數無多,實為鼓勵
木匠頭目月饷十六兩。
一等木匠月饷十二兩。
二等木匠月饷十兩。
書識在船當差者月饷十二兩。
在岸當差者月饷九兩。
親兵在船當差者月饷六兩。
在岸當差者月饷四兩五錢。
夫役在船當差者月饷六兩。
在岸當差者月饷三兩。
以上供加閏扣建。
船上差缺薪糧:一等文案兼管支應委宮月支銀三十六兩。
二等文案兼管支應委官月支銀二十四兩。
三等文案兼管支應委宮月支銀二十兩。
翻譯官月支銀三十六兩。
司事在船當差者月支銀十六兩。
在岸當差者月支銀十二兩。
總醫官月支銀六十兩。
一等醫宮月支銀三十六兩。
二等醫宮月支銀二十四兩。
三等醫官月支銀二十兩。
教習無定數一等學生月支銀十八兩。
二等學生月支銀十六兩。
三等學生月支銀十四兩。
以上俱加閏扣建。
各船并練勇學堂提督及提标差遣各員暨總查輪機軍械員弁人等,月文俸饷總數開列于左:"鎮遠"鐵甲艦每月支銀五千三百八十七兩。
"定遠"鐵甲艦每月支銀五千三百八十七兩。
"濟遠"鋼甲快船每月支銀三千二百四十六兩。
"緻遠"快船每月支銀三千二百四十六兩。
"靖遠"快船每月支銀三千二百四十六兩。
"經遠"快船每月支銀三千二百四十六兩。
"來遠"快船每月支銀三千二百四十六兩。
"超勇"快船每月支銀二千六十四兩。
"揚威"快船每月支銀二千六十四兩。
"鎮中"炮船每月支銀八百六十六兩。
"鎮邊"炮船每月支銀八百四十六兩。
"鎮東"炮船每月支銀八百六十六兩。
"鎮西"炮船每月支銀幾百四十六兩。
"鎮南"炮船每月支銀八百四十六兩。
"鎮北"炮船每月支銀八百六十六兩。
"威遠"練船每月支銀一千七百五十六兩。
"康濟"練船每月支銀一千七百五十六兩。
"敏捷"練船每月支銀九百九十四兩。
"利運"運船每月支銀一千七十八兩。
左隊一号魚雷艇每月支銀五百八十二兩。
左隊二号魚雷艇每月支銀四百八十四兩。
左隊三号魚雷艇每月支銀四百八十四兩。
右隊一号魚雷艇每月支銀四百八十四兩。
右隊二号魚雷艇每月支銀四百八十四兩。
右隊三号魚雷艇每月支銀四百八十四兩。
練勇學堂每月支銀一千九百八兩。
提督每月支銀七百兩。
提标中軍參将并差遣員弁人等每月支銀八百二十六兩。
總察全軍輪機事務參将并書識每月支銀二百三十二兩。
總察全軍軍械事務遊擊并弁兵人等每月支銀二百十三兩。
以上共月支銀四萬八千七百三十三兩,俱加閏扣建(教習學生無定額,饷不在内)。
查"鎮中"、"鎮邊"兩船,系山東省購置,奏明留于北洋合操,應支俸購、公費、醫藥費,按月在北洋防費内墊發,随後由山東彙解歸款,北洋按年将東省解還銀兩照數列收造報。
又六"鎮"炮船無事時,常以兩船守口操練,四船收入船塢,每年二船更番換操,将四船官弁撥上鐵甲等船操練并補缺額,其水手人等,酌量裁撒,藉節經費。
宮弁傷廢俸:凡提督以下守備以上官員,臨陣受傷成廢,或田公受傷成廢,或在海軍供職逾十五年,積勞受傷不能做宮當差者,均于開缺後,給予一年官俸,以資養贍。
并按原籍省分道路遠近。
酌給川資銀兩。
凡千總、把總、外委人員,臨陣受傷成廢,或因公受傷成廢,或在海軍供職逾二十年,積勞受傷不能做官當差者,或未滿二十年而曾經着有戰績,積勞受傷不能做官當差者,均于開缺後,給予一年官俸,以資養贍。
并按原籍省分道路遠近,酌給川資銀兩。
兵丁加賞:按英國章程,水手有賞饷一項,為數無多,實為鼓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