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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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伏惟上裁。

    」答曰:「依領相領府事議得施行,而各道監司給軍事,下諭可也。

    」 ○弘文館副提學樸大立、直提學盧守愼等上箚,請追贈趙光祖爵諡,一如諫院之箚。

    上答曰:「先朝之事,是非重難。

    但廷議如是,故追崇。

    」 4月11日 ○庚寅,傳:「卒大司憲趙光祖,以間世粹美之資,得師友淵源之傳,闡明道學,爲世大儒。

    遭遇中廟,竭忠盡誠,欲遂堯、舜君民之志,興學校、明敎化,以扶植斯文爲己任。

    中廟亦知其賢,言聽計從,倚爲良弼,唐、虞三代之治,庶幾可緻,而正人得志,邪人所不幸,姦人南袞、沈貞、李沆等,憤其平生不容於公論,因緣洪景舟,至以不測之說,巧成萋斐,震驚天聽,竟緻竄死,使國家元氣,斲喪無餘。

    此實迫於群姦,恐動構陷,初非中廟本心。

    中廟當初罪之之時,下敎曰:『汝等俱以侍從之臣,本欲君臣同心,佇觀至治,果有爲國之誠矣。

    但處事過激,故不得已罪之。

    然予心何以爲安?』其晩年,收用同時被訴之類,至置之宰輔之列。

    以此見之,其非中廟本心,尤可以知。

    仁廟誠孝出於天性,其於中廟遺意,無不體行,追復其官爵。

    自乙巳以後,尹元衡秉國亂政,憤淸論之議,已欲箝制一時之口,至以此人等指爲逆類,晦盲否塞,至于今日,尙無申雪褒奬之擧,豈不深可痛惜哉?當玆嗣服之初,國是不可不定,士習不可不正。

    此乃繼志述事之事,轉移世道,在此一擧。

    玆贈以大官美諡,以明士林之趨向,以答國人顒望事,下吏曹。

    」 4月12日 ○辛卯,朝講。

    講畢,大司憲姜士尙、司諫柳希春進榻前。

    士尙啓:「趙光祖追崇,甚合人心。

    」希春言:「追崇趙光祖,非戾於中廟。

    蓋中廟愛重光祖,而倚任至矣。

    一朝以姦人構陷,不能無惑。

    然中廟手書光祖善人也。

    於定罪之時,則非中廟之本心也。

    昔曾參之母,三人來告曾參殺人,曾母方織而投杍。

    曾母豈不知參之賢哉?讒說震駭,自古有之。

    且以俗事比喩,有一家長寵愛妻妾。

    一朝讒人誣之曰:『汝妻若妾,私奸失節。

    』家長信其言,而逐其婦。

    家長不悟而死,家長之子孫,明知讒賊之所爲,將陷於讒賊之術中,絶之乎?抑體家長之本心,而厚待其出婦乎?此事理甚明。

    今之追崇光祖,乃所以補中廟之闕,非彰中廟之過也。

    」又啓:「近來上從善如流,事事一以大公至誠爲之,有初至矣。

    然古人以悠久不息爲貴,所謂不息,非必無頃刻不勤苦之謂也。

    人君深居宮中,有讀書窮理之時,有發號施令之時,有燕閑養氣之時,一張一弛,自有其節。

    但有事無事,皆當以敬存心,勿使放過,則自然邪思雜念,不能萌作,久久成熟,終始惟一,而有日新之功矣。

    」又啓曰:「綱常大惡,王法必誅之罪也。

    而其惡之所以作,則非守令所能預防也。

    近來惡逆之變發見,或以不能敎化,歸咎守令。

    守令懼其得罪,專務掩覆。

    昔在中廟癸卯,安城有賊子之變,憲府欲降郡號,又欲罷賊子所居陽城縣監。

    中廟命弘文館,詳考故事,則《通鑑》、《綱目》:『唐太宗貞元二十年,詔諸州,有犯十惡,勿劾其州刺史。

    』註雲:『戴州刺史賈崇,民有犯十惡者,有司請罷崇職。

    帝曰:「昔唐、堯聖人,尙不能化其子,況崇爲刺史,其能使民,比屋爲善乎?若坐是貶黜,則州縣共爲掩覆,縱舍罪人矣。

    其明加糾察,如法施罪,庶以肅淸姦慝矣。

    」中廟遂命仍舊不動。

    蓋朱子特書於綱目者,正以美太宗之識體,而大明《無冤錄》篇首,亦深取此論,其慮遠矣。

    近日,以不能敎化,咎守令之說。

    聞之則若美,行之則有弊。

    守令每遇綱常之變,輒曲爲掩覆,而縱舍之,使大惡不伏其辜,而冤枉不得其伸。

    斁倫敗俗,莫此爲甚。

    請議于大臣,建爲守敎,明示中外,使不能敎化之守令,無罪責,而匿不以聞之守令,隨所聞罷黜,則公正淸明之政化,庶幾成焉。

    」 4月16日 ○乙未,領相李浚慶請罷,賜幾杖宴。

    上從之。

     4月17日 ○丙申,以趙光祖追贈領議政,金啓爲承旨,特命盧守愼爲副提學。

     4月24日 ○癸卯,傳于政院曰:「靈川尉申檥,性本悖戾,至於年高,少不改過。

    非徒薄待公主,衣服飮食,使不得足。

    奉養公主之人,則雖子婦,亦分出之。

    不特此也,文定王後、先王昇遐之後,自以爲喜,多發怨言,極爲無狀。

    頃日慈殿乙巳之人伸雪之事,論以誤事,慈意極爲不安,其罪惡尤極。

    觀此罪狀,雖置死地,尙有餘罪。

    但不足責之人,故竄黜。

    」 4月25日 ○甲辰,朝講。

    正言權徵啓曰:「我國以公私貿易,蔔駄至多,中原一路,困弊不支。

    中國亦賤待我使臣,不得與琉球使臣爲比。

    蓋以琉球簡,而我國煩故也。

    請今後公貿易,至於遼東爲之,勿復輸至燕京,一以除一路轉輸之弊,一以洗辱國之恥。

    」領相李俊慶從而贊之。

     ○傳于政院曰:「今日朝講,領相所啓公貿易,限五年停寢事捧承傳。

    且私貿易泛濫,下人不無爲之之弊,一禁事,使書狀察而爲之。

    」 ○以李鐸爲吏曹判書,崔顒爲大司諫,李湛爲司諫,崔弘僴爲獻納,具忭、宋應漑爲正言,柳希春爲應敎。

     4月29日 ○戊申,以李仲虎爲校理,宋應漑爲修撰,李增、申湛爲副修撰,柳景深爲戶曹參判,金就文爲江原監司。

     4月30日 ○己酉,以樸應男爲大司憲,金鸞祥爲直提學,李仲虎爲司諫,李湛爲副應敎。

     五月 5月1日 ○庚戌,因夕講,臺諫啓請拿推申檥,以示與衆棄之之意。

    答曰:「人非堯、舜,豈無過失?聞過卽改,亦不難矣。

    其令禁府拿來,推鞫定罪可也。

     5月2日 ○辛亥,進賀冊封太子使樸永俊、許曄如京師。

     ○以權德輿爲司諫。

     5月4日 ○癸醜,有晝夕講。

     5月5日 ○甲寅,有朝夕講。

     ○以洪暹爲右議政。

     5月7日 ○丙辰,上詣康陵,祭畢,上陵伏哭良久。

    贊禮請止,不止。

    左相親進啓請,乃止。

     5月10日 ○己未,全羅監司書狀: 因遺逸之士薦擧有旨,訪問各官,則羅州牧使韓輹牒呈內,生員羅士忱,母病數月不瘳,悶無醫術,自斷手指,和藥以進,母病卽愈。

    已在中廟朝,事聞旌表,爲人性稟眞醇,學行俱備,其於父母昆弟之間,人無異言;處事接物之際,信義竝行。

    父母之喪,一遵禮制,前後廬墓,一不到家。

    追慕誠篤,祀事必謹,賙窮恤乏,早廢擧業,不求聞達,一鄕之人鹹服其行。

    金千鎰,氣質溫粹,力行學問,早喪父母,鞠於外祖母,不離膝下,如事親母,心喪三年,至於啜粥,聞者莫不敬服。

     雲雲。

    傳曰:「羅士忱等行實,至爲可嘉。

    褒奬事,今該曹議于大臣。

    」 5月11日 ○庚申,有朝夕講。

     ○以吳謙爲左贊成。

     ○上命政院,書上柳希春臨文講說之辭。

     ○司諫權德輿,因夕講,請遺逸之士年老者授六品職。

     5月12日 ○辛酉,有晝夕講。

     5月15日 ○甲子,有晝夕講。

     5月16日 ○乙醜,以崔顒爲右承旨,白仁傑爲大司諫。

     5月17日 ○丙寅,上以明日爲德興君夫人小祥,而以承統不敢遣近臣。

    隻於宮中備物,遣內侍以祭。

    大司諫白仁傑請遣近臣以祭,大臣皆以爲不可,隻遣中使,助祭于慈闈。

     5月19日 ○戊辰,千秋使睦詹如京師。

    書狀官李珥也。

     ○以金貴榮爲禮曹判書。

     5月20日 ○己巳,平安兵使啓本:「今月十三日,胡人騎者百餘名、步兵不知其數,來戰于上土,至爲可驚」雲。

     ○有朝夕講。

     5月21日 ○庚午,有朝夕講。

     5月23日 ○壬申,備邊司啓曰:「上土鎭賊變。

    近古所無。

    再度圍抱。

    厥類衆多者,非偶然作賊之比也。

    必隔江戎醜,久蓄忿怨,逼犯邊鎭,試覘虛實,敢肆兇謀。

    至於殺傷人馬,雖退北而去,邊釁已成。

    後日不測之變,難保必無。

    防備諸事,不可不愼。

    因陳各條防備之策。

     5月26日 ○乙亥, 慶尙道晉州居民曺植,誠惶誠恐,拜手稽首,上疏于主上殿下。

    伏念,微臣衰病轉加,口不思食,身不離席。

    召命申疊,俟駕猶後,葵心向日,望道難進,固知死亡無日,無以報聖恩,敢竭心腹,以進冕旒。

    伏見,主上稟上智之資,有願治之心,此固民社之福也。

    爲治之道,不在他求,要在人君明善誠心而已。

    所謂明善者,窮理之謂也。

    誠身者,修身之謂也。

    性分之內,萬理備具,仁義禮智,乃其體也。

    萬善皆從此出。

    心者,是理所會之主也。

    身者是心所盛之器也。

    窮其理,將以緻用也。

    修其身,將以行道也。

    其所以爲窮理天地,則讀書講明義理,應事求其當否,其所以爲修身之要,則非禮勿視聽言動。

    存心於內,而謹其獨者,天德也。

    省察於外,而力其行者,王道也。

    其所以爲窮修存省之極功,則必而敬爲主,所謂敬者,整齊嚴肅,惺惺不寐,主一心而應萬事,所以直內而方外,孔子所謂修己以敬者是也。

    故非主敬,無以存此心;非存心,無以窮天下之理;非窮理,無以制事物之變。

    不過造端乎夫婦,以及於家國天下。

    隻在明善惡之分,歸之於身,誠而已。

    由下學人事,上達天理,又其進學之序也。

    捨人事,而談天理,乃口上之理也。

    不反諸己,而多聞識,乃耳底之學也。

    休說天花亂落,萬無修身之理也。

    殿下果能修己以敬,達天德、行王道,必至於至善而後止,則明誠竝進,物我兼盡,施之於政敎者,如風動而雲驅,下必有甚焉者矣。

    獨王者之學,或異於儒者,以其行處尤重於九經也。

    《易》之爲書,隨時之義最大。

    由今言之,王靈不擧,政多恩貸,令出惟反,紀綱不立者數世矣。

    非振之以不測之威,無以聚百散糜粥之勢;非潤之以大霖之雨,無以澤七年枯旱之草。

    必得命世之佐,上下同寅協恭,如同舟之人,然後稍可以濟頹靡燋渴之勢矣。

    然取人者,不以手而以身。

    身不修,則無在己之衡鑑,不知善惡,而用舍皆失之。

    人且不爲我用,誰與共成治道哉?古之善覘人國者,不觀其國勢之強弱,觀其用人之善惡。

    是知天下之事,雖極亂極治,皆人所做,不由乎他也。

    然則修身者,出治之本;用賢者,爲治之本,而修身又爲取人之本也。

    千言萬語,豈有出此修己用人之外者乎?用非其人,則君子在野,小人專國。

    自古權臣專國者,或有之;戚裡專國者,或有之;婦寺專國者,或有之,未聞有胥吏專國,如今之時者也。

    政在大夫,猶不可,況在胥吏乎?堂堂千乘之國,籍祖宗二百年之業,公卿大夫濟濟先後,相率而歸政於儓隷乎?此不可聞於牛耳也。

    軍民庶政、邦國機務,皆由刀筆之手,絲粟以上,非回俸不行。

    財聚於內,而民散於外,什不存一。

    至於各分州縣,作爲己物,以成文券,許傳其子孫。

    方土所獻,一切沮卻,無一物上納。

    齎持土貢者,合其九族,轉賣家業,不於官司,而納諸私室。

    非百倍則不受,後無以繼之,逋亡相屬,豈意祖宗州縣臣民貢獻;嚴爲鼯鼠所分之有乎?豈意殿下享大有之富,而反資於僕隷防納之物乎?雖莽卓之奸,未嘗有此也。

    雖亡國之世,亦未嘗有此也。

    此而不厭,加以偸盡孥藏之物,靡有尋尺鬥升之儲,國非其國,盜賊滿車下矣。

    國家徒擁虛器,枵然骨立,滿朝之人所當沐浴共討,力或不足,則號召四方,奔走勤王,而不遑寢食者也。

    今人之相聚者,有草竊,則命將誅捕,不竢終日。

    小吏爲盜,百司爲群,入據心胸,賊盡國脈,則不啻攘竊神祗之牷牲,法官莫敢問,司寇莫之詰。

    或有一介司員,稍欲糾察,則譴罷在其掌握,衆官束手,僅喫餼廩,唯唯而退,斯豈無所恃,而跳梁橫恣,若是其無忌耶?楚王所謂:『盜有寵,不可得去。

    』者,此也。

    各存狡兔之三窟。

    以備川蚌之一甲,潛懷蠆毒,萋斐百端,人不能治,法不能加,作爲城社之鼠,已不能燻灌,抑爲三窟者,果何人耶?作爲介甲者,其無罰乎?殿下赫然斯怒,一振乾綱,面稽宰執,以究其故,斷自宸衷,如大舜之去四兇,孔子之誅正卯,則能盡惡惡之極,而大畏民志矣。

    若言官論執不已,迫於不得已,而後黽勉苟從,則不知善惡所在,是非之所分,失其爲君之道戾。

    焉有君失其道,而能治人者乎?故我之明德旣明,則如鑑在此,物無不照,德威所加,草木皆靡,況於人乎?群下股慄,兢惕奔走,承命之不暇,庸有一寸容奸之計乎?亂政大夫猶有常刑,夫以尹元衡之勢,而朝廷克正之,況此孤狸鼠雛腰領,未足以膏諸斧乎?雷雨一發,天地仆解,此之謂身修於上,而國治於下者也。

    布列王國者,誰非命世之佐,誰非夙夜之賢耶?奸臣軋己則去之,奸吏蠧國則容之,謀身而不謀國,靡哲不愚,以樂居憂,斯豈人謀之不兢耶?若有天之所命,人不能勝天而然耶?臣素居深山,俯察仰觀,噓唏掩抑,繼之以淚者數矣。

    臣之於殿下,無一寸君臣之分,何所感於君恩,齎咨涕洟,自不能已耶?交淺言深,實有罪焉。

    獨計身爲食土之毛,尙爲累世之舊民,添作三朝之徵士,猶可自比於周嫠,可無一言於宣召之日乎?臣之前日所陳救急之事,尙未聞天意急急如救焚拯溺,應以爲老儒賣直之說也,未足以動念也。

    況此開陳君德者,不過古人已陳之塗轍,然不由塗轍,則更無可適之路矣。

    不明君德,而求制治,猶無舟而渡海,祗自淪喪而已。

    其機益急於前所陳者萬萬矣。

    殿下若不棄臣言,休休焉有容焉,則臣雖在千裡之外,猶在機筵之下矣。

    何必面對老醜,而後曰用臣乎?抑又聞事君者,量己而後入,實未知殿下爲何如主也。

    若不好臣言,後欲見臣而已,則恐爲葉公之就也。

    請以今日睿鑑之明暗,蔔爲來日治道之成敗。

    伏惟上察。

    謹疏。

     答曰:「頃日所志,予常置諸座右,觀省之際,觀此格言,益知才德之高矣。

    予雖不敏,亦當留念。

    爾其知悉。

    」 5月28日 ○丁醜,有朝夕講。

     六月 6月2日 ○庚辰,晝講。

    應敎柳希春啓曰:「人君之於臣,有自以爲不及者。

    漢高祖自謂不如三傑。

    漢文帝自謂不如賈誼。

    此固寬大之量,然人君不必與臣下,較其才德之高下。

    但能用才德之士,卽是人主之能事。

    昔韓琦爲宰相,人謂琦曰:『公道德事業,無愧古人,但文章不逮耳。

    琦曰:『吾在相府,歐陽脩爲翰林學士,卽吾之文章也。

    』世以爲知言。

    宰相尙爾,況人君乎?」 6月3日 ○辛巳,以崔弘僴爲掌令,蔡蘭宗爲持平,崔頲爲獻納,金孝元爲正言。

     6月4日 ○壬午,鹹鏡道巡撫禦史金命元馳啓曰:「臣將各處軍民呈訴事,參以聞見,最爲至痛,不可仍存者四條。

    一,六鎭軍士煮鹽貿穀之弊。

    一,三水、甲山貂鼠皮及三水淸密之苦。

    一,明川以南,司宰監納大口魚,一尺四寸之苦。

    一,鹹興東宮別差,縱恣冒占之弊。

    」 ○吏曹啓曰:「鄭夢周及深源爲國忘身;金宏弼、鄭汝昌,皆厲志聖賢之學,有功於斯文;趙光祖、李彥迪,相繼而起,講明斯道,學行如彼卓卓,而其子孫有未及敍者,誠爲闕典。

    鄭夢周以下六人等,奉祀子孫,未授職人員,依尹根壽進啓,量付西班軍職,以奉其祭。

    且世其祿,其中可用之人,隨才隨敍,以示國家褒賢勸忠之典。

    」 6月6日 ○甲申,晝夕講。

     ○去己卯秋別試,成守琮應擧,試官趙光祖見其文,稱之曰:『非成守琮,不能作。

    』其後權奸惡趙光祖,竝削奪守琮之科。

    至是,其子耳陳疏,禮曹以冤枉爲啓。

    上命還給紅牌。

     6月8日 ○丙戌,有晝夕講。

     ○以鄭大年爲大司憲。

     6月9日 ○丁亥,朝講。

    領相李浚慶、知事吳謙、承旨崔顒、應敎柳希春、持平蔡蘭宗、獻納崔頲入侍,以雨聲亂於語音,上命讀講官等,坐近禦榻前,講季文子、寗武子章。

    柳希春啓曰:「季文子相魯三世,無衣帛之妾,無食粟之馬,亦可謂節儉,而於襄仲殺適立庶之際,以權柄大臣,乃能討賊,而反爲賊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