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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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 ○辛未,諫官始劾全羅監司樸民獻濫張捕盜守令之勞,爲自便市恩之計。

     九月 9月1日 ○朔壬申,禮曹,以初六日專經文臣殿講,取稟。

    答曰:「爲之。

    」 9月2日 ○癸酉,七八月水災,甚於錦江以上,而京畿最甚,錦江以下湖南一路,不至爲災。

     9月3日 ○甲戌,朝講。

    左相入侍。

     ○以尹根壽爲慶尙監司,具鳳齡爲全羅監司,閔純爲持平。

     9月6日 ○丁醜,專經文臣講一經者,凡十五員,而通略者三員。

     ○傳曰:「來二十四日,宣、靖陵拜,諸事預備。

    」 ○上特命弘文館次次遷轉,南行位單望差下。

    金睟爲正字。

     9月7日 ○戊寅,憲府遣吏,摘奸刑曹坐不坐。

     9月8日 ○己卯,府啓全羅監司樸民獻事。

     ○院啓:「近年以來,嫁娶之人,知古禮之正,而或以參以舊俗之謬,二三其禮,莫適所從。

    請自今以後,婚禮,一依《朱文公家禮》。

    龍岡縣令具鎔,人物麤妄,行事悖戾,及爲本縣,益肆貪虐,無所顧忌;日以遊宴,置官務於相忘之域,請命罷職。

    」竝論樸民獻擅便市恩之失。

    「上答曰:」婚禮,入鄕循俗,已有其例,不必俑新喜作,具鎔悖戾,果何事耶?所當詳啓。

    「 9月11日 ○壬申,有政。

    以蔔相權轍、李鐸,而權轍爲領相。

    副提學許曄爲承旨,柳希春爲副提學。

     ○殿試讀券官,樸淳、金貴榮、任說。

    對讀官,尹鬥壽、高景虛、洪聖民、尹卓然爲之。

     9月15日 ○丙戌,府啓樸民獻、安汝敬等事,又以鹹鏡南道兵使鄭亨國,前日僨事,請命遞差。

    「上答曰:」不允。

    鄭亨國,非不可堪,若以前日之小失,更不擧用於後日,則三敗之曹沫,何以報魯國之讎,喪師之孟明,卒乃定秦穆之覇,往牒昭昭,其可煩論。

    「 9月16日 ○丁亥,傳曰:「予近日氣長不安,來二十四日拜陵勿爲。

    」 ○傳曰:「尹希廉,予師傅,而今身死,予甚悼焉。

    可追贈堂上,令本道各別護送事,下諭。

    且緻奠事考啓。

    」 9月17日 ○戊子,藥房提調啓曰:「昨日傳敎,氣長不安,極爲悶慮。

    今日聖候何如?敢來問安。

    」傳曰:「一樣。

    宜勿問安。

    」再啓曰:「請令醫官入診,何如?」傳曰:「不必診。

    」 ○別試射入格人抄啓。

    傳曰:「未出身名下,各等分數以啓。

    」 9月20日 ○辛卯,有政。

    故師傅慶山縣令尹希廉,贈左承旨,姜暹爲京畿監司,李珥爲黃海監司,閔起文爲左副承旨,李山海爲大司諫。

     9月21日 ○壬辰,以許晉爲持平。

     ○戶曹啓曰:「若一依橫看,則家供之法,隻行於政府、六曹等十餘司,而各司則不能成家供也。

    祿薄仕苦之員,旣無司中供饋之路,又無家供之資,非徒有乖於體群臣之意,遠方旅宦之人,從仕實難,雖或有上直之饋,下人都受,而供饋之時,則當受之矣。

    輪直數日四五升之米,誰肯受之?名爲給之,而實歸於虛地。

    況如別坐之無祿,而幷無上直之饋者乎?監察亦是憲府之官也。

    隻有齊坐之饋,而請臺之日,遞食各司,家供之時無食,於何可食。

    橫看之不給諸司之奉,必皆以爲有食之路,而不爲之所也。

    百工賤類,亦有稱事之廩,獨於待士大夫之道,不爲之食,而使之服勞於公家乎?反覆籌之,未得其宜。

    請議大臣爲之,何如?」傳曰:「徐當發落。

    」 9月22日 ○癸巳,以戶曹草記,命收議于大臣。

     9月25日 ○丙申,玉堂箚上略曰: 吏曹判書鄭惟吉,本以庸懦之資,喪失廉恥之心,當李樑秉權之日,依阿取容,及長銓曹,收拾邪黨,布滿要津,以長其勢,淸議不容,士林唾鄙。

    今復忝重地,臺諫熟視不言,請亟命遞免。

     又以楊州書院賜額賜書事。

    上答曰:「鄭惟吉,予觀爲人,其心純實,不爲釣實,固非輕薄竪儒之比也。

    省今所論,殊可驚駭。

    大抵近年以來,朝著之間,不思協心輔國,惟其不附於己,輒斥是事,不知欲將何爲哉?書院事,我國與中朝,大小規模不相侔,欲效嚬,豈不謬甚乎?此乃決不可爲者也。

    」 9月26日 ○丁酉,傳曰:「十五點以上儒生,來二十七日勤政殿殿試。

    」 ○玉堂箚曰: 伏見鄭惟吉,本以患失之鄙夫,唯知寵利之可懷,諂附李樑,隨其指使。

    癸亥之歲,身居銓部,承望延合,援引邪黨,濁紊朝綱,助成兇勢。

    此乃惟吉平生行己立心,遺君負國,不顧廉恥之大緻,淸議唾鄙,士論憤惋者久矣。

    爲人臣負此罪,而尙在六卿之列,已爲過矣。

    況使之居銓衡之地,以爲百僚之長乎?朝野驚駭,國人皆知不可,而顧殿下無自以爲知之耳。

    臣等非不知陰拱緘默,足避不靜之疑,含糊長辱,可獲協心之名,隨例浮沈,應文備講,爲可以自免之計,何苦而抵觸權貴,上取明主之疑乎?待罪近班,職在論思,審此人不可,而不以上徹於冕旒,則是爲上負君父,下負所學,而非臣子之所安也。

    夫以惟吉之附奸亂政,祗圖身利,不知其何所利於國家,而殿下特加褒賞,以爲奸人之勸也哉?殿下之國事日將非矣。

    氷炭同器,皂白不分;淸議消沮,紀綱日紊;忠賢無腹心之寄,奸黨多覬覦之意,朝廷上下,禁默傍觀,而莫肯任其責,殿下不此之憂,而反憂臣等之不思協心,無乃聖念偶未之思也耶?臣等義切愛君,言不知裁? 上答曰:「予意昨已槪諭,不必多言。

    」 ○玉堂又上箚曰: 伏以,吏曹判書鄭惟吉,以庸鄙之人,竊銓衡之權,淸議不容,輿憤日激,庸夫稚子,當知其不可,爲臺諫者,以言爲責,而隱默傍觀,偸靡不職之失大矣。

    決不可在職,請大司諫李山海外,大司憲李陽元以下,司諫趙漙以下,竝命遞差。

     上答依啓。

     9月27日 ○壬申,勤政殿庭試,金貴榮爲試官,出題缶飛請建儲貳論。

     ○李浚來柳希春家,詩謄寫其祖李彥迪所撰《九經衍義》,以鑄字印出。

    柳希春曰:「不若闆本之長久。

    」請令慶尙道開刊,而其稿付其浚以歸,此爲長計。

     ○藥房提調問安。

    上答曰:「稍安。

    勿爲問安。

    」提調請入醫官診候。

    傳曰:「依啓。

    」醫官入診後,請劑進加味凝神散以進。

    從之。

     ○以樸素立爲大司憲,尹毅中爲大司諫,愼喜男爲執義,韓修爲掌令,任國老爲掌令,金宇宏、李輅爲持平,趙廷機爲獻納,許思欽、金誠一爲正言,李準爲鏡城判官。

     9月28日 ○己亥,聖節使先來通事,本月初六日,北京離發,一行無事雲。

     9月29日 ○庚子,三公詣闕,請停宗廟親祭。

    從之。

    蓋上氣不快,十室之祭,至勞難堪故也。

     ○上昨日答臺諫之辭,有峻厲不平之氣。

    柳希春、金宇顒等,請明日一會上箚。

    博士洪進、著作李敬中以爲:「不若後日於經席,從容陳諫。

    」 ○政院啓曰:「前吏曹判書鄭惟吉,不容於淸議久矣。

    玉堂之箚,臺諫之論,此因一時公論而發,豈有一毫私意於其間哉?昨日批答,多有未安之敎,臣等之意,深有所未安,故敢達。

    」傳曰:「知道。

    」蓋昨日臺諫論啓鄭惟吉也,上答之,有曰:「文言飾辭,吹毛覓疵,其心所挾,予實未知。

    」大司憲樸素立、大司諫尹毅中等,避嫌皆發明之。

     冬十月 10月2日 ○癸卯,有政。

    以樸永俊爲吏曹判書,以愼喜男爲執義,崔興源爲司諫,洪仁健爲獻納,樸應福爲掌令,洪緻武爲慶尙左兵使。

     10月4日 ○乙巳,全羅監司具鳳齡行到聞慶,稱疾而返,上命遞差。

     ○吏曹判書樸永俊呈辭給由。

     10月6日 ○丁未,李增、辛應時、鄭芝衍,上特命敍用。

    李增爲全羅監司。

     10月7日 ○戊申,黃海監司李珥入京。

     10月8日 ○己酉,享大祭。

     10月10日 ○辛亥,講《洪範》。

    講畢,柳希春進曰:「頃日臣所獻條理脾胃之說,有未盡者,草木五穀,以向陽成實,人身亦然。

    常於近太陽之地,起居寢處,不可久坐於太深邃積陰之處。

    小臣嘗以儒讀書山寺,處法堂深邃之中,便覺氣甚不安。

    人之不可不近陽,尙矣。

    丕顯閣則不遠於陽,大內深邃之地,臣未之知也。

    」上曰:「予嘗見一書雲:『堯、舜、禹之卑宮室。

    』蓋慮室高風冷之中,人雖聖人之卑宮室,不出於避陰冷,然亦可見其高室之有害於人也。

    」希春曰:「頃日臺諫論啓鄭惟吉時,上之批答之辭,有過激之辭,涵養本源之功,未至而然。

    玉堂卽欲箚陳,臣等竊料,自上必有悔悟,爲此而止。

    然亦涵養之功,不可間斷也。

    楊州爲趙光祖建書院,光祖興起斯文,而楊州乃其土性,因設祠宇,以寓景慕,而仍爲儒生藏修之地,未爲不可。

    乞依金宏弼書院例,賜額與書冊。

    」又曰:「趙光祖和終南都正昌壽詩,臣頃日得之於尹鬥壽,乞添入。

    」上曰:「添入無妨。

    」希春曰:「當今之弊,自上不可不知。

    頃日建議家供,其意隻欲除弊事,而爲簡便也。

    到今行之,其弊非一。

    戶曹判書尹鉉等所啓,國儲虛竭,不能支當,一弊也;私供不能齊一,晩仕早罷,國事虛疎,二弊也;飮食失時,損傷脾胃,得病者相繼,三弊也。

    昔程子之父珦居官時,左右使令之人,無日不察其飢飽勞佚。

    況於人主體群臣,豈可不念?此家供之設,初不出於上意,隻緣建議之臣,欲除支離之弊,爲簡便之規而已。

    豈料飜成如此之弊乎?然宰相之列,猶可支持,秩卑僮小之員,遠方旅宦之士,尤不能堪。

    」希春欲退,上曰:「凡文字吐釋之間,或者以爲小事,不必留意。

    然聖賢有言,未有不得於文義,而能通其精微者。

    今四書經書口訣諺釋,卿無不定。

    卿之學問精博,世所罕有。

    四書五經口訣及釋,卿皆詳定。

    亦可以設局,或欲取經學講論之員有七,惟卿所擇。

    」希春曰:「此事不必設局,隻當與精明之人,通議而定之。

    但臣今方校正《朱子大全》,無暇及他,臣孱弱之甚,衰老亦至。

    明年《朱子大全》畢印出,其秋乞歸田裡,而爲之。

    」上曰:「籲,此則不可。

    」 ○辰時,趙彥秀卒,停朝。

     10月12日 ○癸醜,有政。

    以崔蓋國爲江原監司。

     10月13日 ○甲寅,朝講。

    《洪範》論聰明之理,宇顒曰:「此二字,尤急於人君之用。

    然是道也,必循天理、公一心,乃可以憲天聰明,而無不見聞。

    自古人君固有資性聰明,而或以人爲作之,故反爲私意所蔽,而歸於不聰不明,如唐德宗是也。

    殿下聰明之德,性之於天,惟能防一己之偏,憲天而不作,虛己受言,任賢使能,合天下之善,則聰明之德全,而皇極之道建矣。

    」宇顒及承旨鄭琢,進啓楊州書院賜額事。

    其後經筵官,屢以爲言,上終不許。

    宇顒又啓軍民困苦,兵籍不成頭緖,轉徙相望,盜賊橫行之狀。

    又啓:「僧人交通內司,密奉慈旨,宮闈不肅,莫此爲大。

    臣竊恐殿下積誠正己之道,容有未至而然也。

    伏願加念。

    」又啓:「頃日疏通之行,眩惑觀聽,隳損紀綱,往者不可諫,而來者猶可戒。

    」又啓家供之法,請行之勿疑。

     10月14日 ○乙卯,晝講《洪範》。

    上問:天之形體與天之所以爲天,以及天地六合之外,無慮十餘條。

    侍臣多不能對。

    正字洪迪啓曰:「人君典學,當就平實處著力,不可窮極高遠也。

    」上曰:「此言似是而非也,天道之微,豈不可窮?然則《太極圖》,何以序於近思之首乎?」宇顒曰:「顯微一理,皆所當窮。

    但人事尤切。

    爲學,須先於下學處,下工則上達在其中。

    帝王之學,尤須切已思惟,體之於身,而施之於用,迪言是也。

    」因氣數之說,論康節國祚之說。

    上又言:「前人有言:『黨錮時,漢祚將亡。

    』非人力可支,而諸賢不知幾微雲,如何?」宇顒曰:「此非君子之言。

    當是時,群賢竝生,上之人苟能振而用之,漢氏之祚,未可量也。

    乃禁錮殺戮,自取滅亡,是豈天數?實人自取之爾。

    大抵君相造命,不可言命。

    」 10月15日 ○丙辰,朝講。

    領事盧守愼啓曰:「心者萬化之主也。

    一心澄明,然後萬理可窮,萬事可做。

    一爲物漬,而不得其正,則學問處事,都是虛了,故澄心,乃本源事也。

    宇顒曰:」澄心固是本源。

    然心不能自澄,必日用之間,念念省察,克己存理,久之,澄然淸明矣。

    「迪曰:」澄心之說,太高而不切實。

    「 10月17日 ○戊午,領議政權轍、領中樞洪暹議:「各司官員點心,勿許公辦,各自家供,事若便簡,而弊亦可祛,但奔走鞅掌之臣,拘於事勢,或不能裹飯,而終日治務,誠難忍飢。

    日晩就仕,旋卽罷還,百工之傎慢,庶事之不理,未嘗不由於此。

    其害益甚,況以該曹所啓之事,反覆商度,則橫看豈可違越?國廩爲有不繼之虞,各司外貢作紙,亦不可移補其缺食也。

    百僚料廩,勢難遍頒,而他無適可施措之策。

    其知國計無益而有損,生民又無蒙一分之惠,而許多官員,或未免飢餒之苦,衆心多有所不便,不能無厭苦愁恨之色。

    當初立法,意非不善,而行未周歲,事多妨礙,何必強拂人心,而行其所難之事,以傷國體乎?以臣愚陋之見,不如循祖宗舊規之爲便。

    公辦之際,其以鄙汚之習,煩濫之弊,則令法司該曹,嚴立禁令,隨現痛治,期於革弊。

    」左相樸淳、右相盧守愼以爲:「革公辦爲家供,此固事勢之極出於不得已也。

    今者摠計各司作紙,多至二千五百餘石,當抽出六七百,以給工匠朔料,除前所給公廩,則經省有何減省乎?若復公辦,隻憎防納者之氣勢,中外元元,擧被患害,寧不緻慮?」 10月19日 ○庚申,有朝講。

    訖,上曰:「此家供事,當如何而可?」希春曰:「有該曹在。

    」領相權轍進啓家供之弊。

    上曰:「予亦初無欲行家供之意。

    但旣爲家供,恐有磨鍊得宜之計爾。

    」南應雲亦陳家供之弊。

    最後,希春曰:「皇極之道,似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等語觀之,大抵以建中爲貴。

    舜好問,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

    凡大政小事,皆要無過不及,不可過中而生弊。

    譬之治病用藥,藥或小誤,當卽改之,不可因循,而緻病重也。

    」上曰:「卿之此言,於當今之事,有指向歟?」希春曰:「臣以爲:『今之家供之法,正如是也。

    』當初建議之人,隻欲除支離之弊,而爲簡易之規,豈知後日之弊至此乎?方今百司之員,勢難於家供,晩仕而早罷,國事虛疎,此不可不慮也。

    上曰:」予無必爲之意。

    但旣爲家供,故試令該曹,求可以磨鍊得宜耳。

    「希春曰:」雖磨鍊得宜,隻可以救國儲虧縮之弊,而未免晩仕早罷之患也。

    「上曰:」晩仕早罷,不知,何以防禁之歟?「希春曰:」揆之人情物理,決不能禁。

    臣頃蒙上命,詳定四書五經口訣諺解,固知臣力小任重,難以善成,人或以爲不必爲。

    若不得已爲之,則須以李滉說爲依據,而廣問諸儒臣儒生之說,乃庶幾爾。

    「上曰:」近日,右相以爲不當爲。

    然人雖不好,予則好之。

    又四書五經,必待盡成,然後上則予覽之不易。

    莫若一書之成,隨改進上可也。

    「希春又曰:」李滉校正《朱子大全》、《語類》及四書五經口訣諺解之說,竝乞取來參考。

    「上曰:」固可也。

    凡著書者,豈欲閟藏其志?固欲示人也。

    「上又曰:」卿爲校書館提調,文臣篆字檢字乎?於大典有之。

    「希春曰:」諸文臣每於月二十五日,詣承政院,寫篆字科次,而校書館無寫篆字之事。

    「上曰:」然則大典所載也,隻擧校書館員而言也。

    「希春曰:」校書館員,主於印文圖書,故有此法耳。

    「上曰:」予謾言故事耳。

    「 10月20日 ○辛酉,戶曹郞廳家供事入啓。

    上答曰:「堂上官之饋,橫看所載,則不可減作紙,以作紙捧納,乃是法典。

    若以米換納,必有後弊,此不可爲也。

    以紙地捧納,則家供之規,不得磨鍊也。

    」 10月21日 ○壬戌,上初欲晝講,以內有曲宴退。

     10月23日 ○甲子,爲政。

    以盧稙爲藝文提學,任國老爲掌令,許篈爲副修撰,宋仲器爲濟州牧使,徐崶爲長興府使。

     10月25日 ○丙寅,經筵講畢,希春持啓箚單子以進,而啓曰:「頃日殿下下問人之氣稟,所以美惡之,故臣不能詳對。

    退而考朱子註語,胎産延壽等書,謹敷衍而陳之。

    人之氣稟,千萬不同,而其所以爲美惡者,所從來亦多端。

    有稟其父祖之氣者,有稟其生母之氣者,而其氣有淸濁粹駁之不同,有稟其山水風土之氣者,而有高卑平險強弱汚潔之不同,玆三者最爲緊關。

    又有稟所値天時之氣者,而凡有聲色貌象,水火金木土石草穀衣服器皿鳥獸蟲魚之類,動心與氣者,莫不有陰陽淑慝和順乖沴之異焉。

    又有千一之變,父母雖善,亦或有喜怒憂懼心氣不中之時,父母雖不善,亦或有善端萠動之時,蓋發源於受胎之初,變化於妊娠之第。

    三月孕婦所感觸所飮食,皆能變化所從來者旣不一,而善惡亦隨而千萬不同。

    此古人所以蔔居積善,胎敎而生賢子孫也。

    」上莞爾而笑。

    命注書取進,纔覽一二行,卽謂希春曰:「予久欲知此說,屢問於入侍之臣,而未得聞其詳。

    今卿爲我詳說來,良喜良喜。

    」希春起謝。

    仍啓曰:「臣起草以示洪迪,削病痛處,臣又不能寫,令迪寫而進。

    」又啓:「《周易》大文,光廟據程傳而懸吐,此則非議論所到。

    隻當以本義爲大文,口訣則今當補前日之所未有。

    春秋則文義一樣,無事於吐釋,隻有曲折口訣十餘處而已,則春秋不必爲也。

    」上曰:「春秋不爲,則無乃欠闕五經耶?」又上曰:「人言經書吐不改,此言何謂?」希春對曰:「柳崇祖等所定吐誠善,然今進講《尙書》,亦往往有誤處。

    未審當改否。

    」又曰:「東方,自古未有咀嚼經訓,況潛反覆乎?朱子文語,如李滉者也,臣謫居時,用十年之功,硏窮四書,有所論說。

    及見李滉之說,相合者十七八。

    滉之經說,甚爲精密。

    雖或千慮之一失,然不害其爲得處之多也。

    又李珥有《大學》吐釋,臣曾與珥在玉堂,說及《大學》,語多弊合,以此今亦取來。

    大槪臣立朝之日,欲博問廣取,俟退休間暇,斟酌從長,每成二書,輒當送獻。

    但折衷甚難。

    」上曰:「若到兩說,俱不可廢處,可兩存之。

    朱子於或說,亦兩存之,此可法也。

    」洪迪曰:「頃日盧守愼以爲:『四書諸經,不當詳定吐釋。

    然因吐釋而明文義,因文義而得精義。

    』今希春欲廣取而詳定,若成則豈不爲大有可觀?希春今日所獻氣稟之說,極爲完備。

    其末所言,父母雖善,亦有心氣不平之時,或生不賢之子;父母雖不善,或有善端萠動之時,或生良善之子。

    此則先儒所未言,乃希春思索自得之說,誠至論也。

    」 10月26日 ○丁卯,兩司合啓:「樸民獻欺罔專擅之罪,今又不有公論,必欲自實其虛張狀啓之事,敢將賊人等推案,擅自啓聞,其無忌憚甚矣。

    請罷其職。

    安汝敬所捕,隻是草竊之寇,不可受重賞,請亟命改正。

    」 10月27日 ○戊辰,懿聖殿移禦。

    上出次光化門,懿聖殿率德嬪,輦過,百官祗送于道傍。

    各司一員,有堂上衙門一員,皆乘馬隨駕,至昌德宮敦化門外。

     ○以李陽元爲大司憲,李山海爲吏曹參議,申湛爲同副承旨,趙廷機爲檢詳,宋應秀爲榮川郡守。

     10月28日 ○己巳,府啓:「我國公辦一事,爲百弊之根柢,生民之蟊蠹,而因循姑息,莫之敢革。

    端遇聖明,銳意更化,積久巨弊,一朝痛革。

    第緣人情自便之計,竟發厭苦之言,行未周年,遽有欲罷之志,旋立旋罷,此何等政體也?該曹爲公辦之時,雖不給米,自有本司之供,不過責辦於典僕及私主人,常食之外,遊衍之具、迎餞之設,無不恣意濫行。

    請勿爲浮議所動,國廩如足,則隻依祖宗朝橫看之式,永爲家供。

    」上答曰:「家供事,因革公辦,反挑新弊,累命更議,未見善策。

    或以爲當還罷,或獻苟且之議,予意殊不快。

    今見啓辭,隻依橫看雲,則此亦易矣。

    但恐難行,如前戶曹之啓。

    然當更議處之。

    」 ○戶曹於橫看上下之外,全削堂下至六品所受,移添七品以下,苦處月六鬥,歇處三鬥。

     十一月 11月3日 ○癸酉,上率百官,行迎勑禮。

     ○聞?子二十萬騎,自開原入來侵中國,爲邊將所克,斬首或一千、或四百餘級,奪馬九匹。

     11月4日 ○甲戌,朝講。

     ○玉堂校《九經衍義》。

     11月5日 ○乙亥,朝講《洪範》。

    因論休咎,係乎人主一念之義,極陳戒懼愼獨持敬之說。

    上患動處多,易緻擾亂,盧守愼曰:「淸心最要,心不汨於欲,則雖日接事物,不至擾亂。

    若徒玩心章句,豈有淸明時節?」宇顒曰:「淸心固要,須是審幾愼獨,常使天理存在,心乃淸也。

    且世事盡是人事,切不可惡,所貴乎心淸者,隻欲義理昭著,應事得宜爾。

    若要屛絶事物,使心淸靜,則流於異學也。

    但初學才接人事,便覺工夫渙散,以其未能合一故也。

    須是着緊把捉,專用心於內方好。

    大抵講學修己之外,聲色臭味,種種外事,不置胸中,方得專靜,有下手處也。

    有言明廟時,頻命題以試大學生者。

    」守愼曰:「勸士之道,不專在課製,須使漸知禮義,生員齒坐,比聞學中頗行,而非上所命,人多異論雲。

    伏乞,自上示以當行之意,因言願勿惑衆言,行之十年,必有効矣。

    」宇顒進曰:「此言甚善。

    」上曰:「亦有言不可行者?」宇顒曰:「爲此言者,未知何意,恐隻是庸人習非之見爾。

    願上勿惑此等言,以義理斷之。

    」上曰:「言此者,謂大學是小朝廷。

    」守愼言小朝廷之說,非是。

    臣又敷衍之。

    因力贊其決,而不聞聖語矣。

    上見趙憲所上《質正錄》,言薛文淸事,謂宇顒曰:「薛公文集,可刊行也。

    」對曰:「文集臣未及見,見其讀書錄,甚親切,有益學者。

    」上曰:「文集在本館矣。

    」宇顒退而取閱。

    後於筵中,啓請刊行。

    且曰:「有《行實錄》一冊,紀其行迹,踐履篤實,眞可爲學者師。

    請附文集後刊行。

    」又曰:「南軒文集,有益學者,請竝刊出。

    」上皆從之。

     11月9日 ○己卯,玉堂箚子。

    蓋湖南之盜安汝散等所捕者,本非獷猂大黨,監司樸民獻張皇啓聞,主上不逆不億,偏信其言,不賞以所當之賞,乃授重加,失國人之心,請速從公論。

     ○答:「省箚,良用嘉焉。

    但捕賊加資,有法有例,依副實難。

    」 11月11日 ○辛巳,晝講。

     11月17日 ○丁亥,有政。

    以樸永俊爲刑曹判書,宋應漑爲司諫,許篈爲吏曹佐郞,李瓘爲安邊府使。

     11月18日 ○戊子,朝講。

     ○諫院請罷李順壽、李??。

     11月20日 ○庚寅,兩司合啓:「樸民獻專擅市恩,輕朝廷、蔑公論之罪,請亟命罷職。

    安汝敬等捕賊之初,多緻援引,拷掠之下,無辜橫罹,湖南一道,慘然如經亂之地。

    請亟偏祛係之念,速命改。

    政院又啓柳之蕃詔獄事。

    又啓:」自上,軫念明川殘弊,特命樸漸往莅,委以蘇復之責,而內贍副正李順壽,前爲災傷敬差官,未行之前,豫以樸漸有病,不能久留,難於棄置,憂形於色。

    及其覆審之時,故諉以尤甚差錯,使之罷還,用情之端,現於奉命之初,循私蔑公之罪大矣。

    請命罷職。

    「答曰:」樸民獻、安汝敬、柳之蕃事,皆不允。

    李順壽等事,依允。

     11月22日 ○壬辰,上問安於昌德宮懿聖殿。

     11月25日 ○乙未,上視膳于恭懿殿。

     11月26日 ○丙申,嶺南《綱目》闆,今日入來,積于內館。

     ○慶尙監司書狀內,釜山郡直指寺所藏,發明《綱目》闆本着添粧鐵,四千一百八十二介上送。

     11月28日 ○戊戌,有政。

    以沈守慶爲刑曹判書,柳潛爲判尹,金繼輝爲大司諫,韓脩爲掌令,洪緻武爲會寧府使,李徵爲全羅都事。

     11月29日 ○己亥,晝講。

     ○左、右相詣闕,啓曰:「日候極寒,自上冒曉擧動,有妨保攝,未安。

    明日望闕禮,請命停。

    本朝賀禮,幷爲權停。

    」上從之。

     11月30日 ○庚子,百官冬至問安。

     十二月 12月1日 ○朔辛醜,夕講畢。

    希春曰:「《大學衍義》,甚切於治道,臣嘗謂,《尙書》猶禾穀,《衍義》猶熟飯。

    蓋眞德秀據已往之迹,以待方來之事,慮周乎天下、憂及乎萬世,君人之軌範,蓋兼備於斯焉。

    」上曰:「所謂首綴聖賢性命道德之言,旁采古今治亂安危之迹者也。

    」臣請於有時夜對,令進講《衍義》,此玉堂諸臣之意也。

    上曰:「如此則好矣。

    」希春曰:「《綱目》闆今已上來,所當印出。

    但此闆所刻之本,乃中廟朝校書館印出之本。

    臣於壬寅年,爲侍講院說書,見其本字多訛舛。

    唯世宗朝所印《訓義綱目》,字不差誤。

    校書館員,學識淺短,文籍亦少,不足以校正。

    請令玉堂入番官員,據《訓義綱目》爲校正焉。

    臣及校書館著作趙憲,俟《朱子大全》畢校後,明年間,亦得校正《綱目》。

    校書館中唯趙憲可校書。

    上曰:令玉堂校正固當。

    自祖宗朝,固有玉堂校正印出之書乎?」希春曰:「他餘書,則玉堂不必校正。

    此《綱目》,則最切於進講,不可不校也。

    蓋《綱目》乃史中之經,最切於治道,爲人君而明此書,足以明德威之柄,燭治亂之源;爲人臣而通此書,足以守經事之正,達變事之權,蓋窮理緻用之總會,而萬世史筆之準繩規矩也。

    」上曰:「《綱目》有綱正書,其事分註,仍載不合之論處有之。

    如昭烈卽位之下,載溫公之論是也。

    」希春曰:「此固然矣。

    臣嘗見友人,有以此事問者,臣答以朱子敢修補其目,而有未及者,正謂此類也。

    」上曰:「世宗嘗讀一百遍,此難能也。

    」 ○晝講。

    《書大誥》,至敷賁前人受命,玆不忘大功。

    宇顒因進啓:「守成之世,非晏然無爲而已。

    必曰修明其典章法度,必曰增益開大前人之基業,是之謂能守成。

    若因循玩愒,不思不爲,而曰守先王之法而已,則其不至廢墜不振者鮮矣。

    」上曰:「固是。

    但與其妄作而覆墜,不若循舊而少過爾。

    」宇顒復啓妄作與修明增大之異。

    特進官李俊民曰:「上敎誠是。

    況今紀綱大壞,官司惰廢,祖宗法亦不能守,何暇議他?」 ○夜對。

    講《大學衍義》精一執中之說。

    因啓曰:「帝王心法,所宜究心,願毋專意章句。

    」上曰:「但予文義不通,何能及此?」 12月2日 ○壬寅,上命勿晝講,隻爲召對。

     ○傳于禮曹曰:「《綱目》木闆,當初開刊時,以不善之本刊之,故多有誤錯。

    使玉堂官員,《訓義》及諸書,憑考校正。

    」 12月3日 ○癸卯,以綱目第一卷及赧王下幷二冊,送玉堂入番,令校正於《訓義》件也。

     12月5日 ○乙巳,有政。

    以姜士尙爲判尹,李拭爲大司諫,鄭芝衍爲大司成,閔純爲持平,鄭世弼爲慶尙左兵使,洪進自博士升爲副修撰。

     12月6日 ○丙午,經筵。

    講明道術中,自漢汲黯,至萬章敢問友章。

    希春曰:「朱子雲:『武帝病痛固多,然天資高、志向大,足以有爲。

    若使董仲舒、汲黯爲禦史大夫,豈不大可有觀乎?』又曰:『汲黯之言,非以欲效唐、虞之治,爲不可也,以內多欲而無本領,爲不可也。

    』人君多欲,而善治者,未之有也。

    所謂欲不必專指聲色貨利,隻如技藝之類,字畫射禦之類,亦一向好着,則亦足以荒廢志慮,變移政理,不可不戒也。

    」上曰:「六藝之事,何妨?」臣對曰:「如字畫與射,雖是六藝,若好着,則亦能喪志。

    」是時上好寫字,又善射之,故以此諷之。

    又曰:「漢武帝以汲黯之直,而不用,悅公孫弘之侫,而終身委任,唐明皇知張九齡之風度,而聽譖而逐之,知李林甫之妬賢嫉能,而終身寵任。

    蓋汲黯、九齡,皆正直謇諤之人,而弘與林甫,諛佞逢迎之人也。

    人君欲用賢臣,必喜直而惡侫,乃可爲之。

    」上曰:「九卿在我國,是何官?」對曰:「六曹判書、漢城判尹及參贊等官是也。

    」希春因釋猶求友生曰:「猶字,方言之釋,雲不若雲。

    益分明。

    」上曰:「誠知卿言。

    」蓋我國以方言釋經,則貴於分明易曉,予亦以釋猶字矣。

    希春曰:「武帝問汲黯於莊助,莊助稱之如此。

    助化事,則不足取,此言則眞善言。

    宋子宗問朱子於陳俊卿,俊卿對曰:」此所謂猛虎在山,藜藿不採。

    汲黯在朝,淮南寢謀者也。

    唐之韓愈,宰相未嘗一薦。

    蓋薦賢者,必至明至公,而好善者,乃能爲之。

    上因嚴助讀作莊助曰:「嚴光讀作莊光乎?」對曰:「亦當如此。

    蓋改莊爲嚴,若在嚴光生時,如眞德秀改爲眞氏,則讀作嚴爲是。

    今乃莊光歿後,避明帝諱而追改,此不可行也。

     ○金睟曰:「法重難行之理,亦有之。

    隻如奉常寺熟手,竊祭祀些少之物,皆抵於死,故典祀官不能摘發。

    」愼喜男曰:「全羅之盜,隻是草竊,而安汝敬捕獲之功不大,而至於濫受重加,物情駭憤。

    」上不悅曰:「臺諫此事,予甚怪之。

    臺諫必欲不賞,多爲辭說,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者也。

     ○上命夜對。

     12月9日 ○己酉,晝講。

     12月10日 ○庚戌,有夕講。

     12月12日 ○壬子,懿聖殿不平。

     12月13日 ○癸醜,兵、刑曹、捕盜大將同議,節目磨鍊入啓。

    其中每坊十家作一統,禁捉荒唐人。

     12月15日 ○乙卯,講《大學衍義》、朱子、《皇極辨》。

    上問:「此雲今以熹說推之,此乃眞德秀之言否?」對曰:「此乃朱子之言。

    許多文字,皆曰皇極辨,全文後一行書者,乃眞德秀說也。

    」因說漢元帝優遊,唐代宗姑息之事。

    實又論綱紀曰:「四海之廣,億兆之衆,人各有心,各有所欲。

    苟無紀綱以統攝整齊,則天下國家,不可得而治。

    紀綱不能自振,必宰相堅持於上,臺諫補察於下,人君又張以大公至正之心,行之於上,綱猶網之有綱,紀猶絲之有紀,紀卽俗所謂大繩也。

    」又因旣富方穀曰:「凡人民軍卒之飢寒,皆須人君閱念而思怛之。

    頃日大寒,上軫念宿直軍士之凍寒,特命賜酒肉,凡在聞見,孰不感激?願常擴充此念,遐荒軍民,尤爲可憐。

    必須精擇守令,乃可惠澤之及。

    」講畢,上以《綱目》初命三晉以上之事,欲以《左傳》,補其闕而覽之。

    希春以爲:「自伏羲至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三川震,其間事實,《十九史略》則太略,劉恕《通鑑》則雜以怪誕。

    唯李東陽《歷代通鑑纂要》,最爲可觀。

    臣以爲:『自伏羲至三川震,可名爲《通鑑》前編,而看其大略。

    」上曰:「《通鑑纂要》之書,如何?」希春自初命三晉以下,仍《綱目》而略節,其爲書疎略,不足觀也。

    《綱目》以上之世,宜以《通鑑纂要》補之;《綱目》以後之世,可以《續綱目》足之。

    如此,則歷代之事,森羅無遺矣。

    希春曰:「《近思錄》有當修補數處,《小學》、《大學》亦有一二處,請下禦覽冊。

    臣得修上。

    」上曰:「當如啓。

    」《衍義》講時,上曰:「人之氣稟多般,所謂下愚不移者,是下等之甚者乎?」希春曰:「然所謂不移,非不可移也,乃不肯移也。

    然其畏威而寡罪,則與人相近,如此之類,在上之人,必以刑威制之,乃壓其不道之心。

    」上曰:「人須知文字,乃可爲善。

    若不解文字,則不識事理,其何能淑?」希春曰:「凡人必通古今、達事理,然後行事分明。

    若不學面墻,則率多冥行。

    」 12月16日 ○丙辰,正言鄭以周啓,諫院、憲府俱有所失,請命遞。

    上隻遞諫院。

    後玉堂請幷遞憲府。

     12月17日 ○丁巳,懿聖王大妃在昌慶宮未寧。

    上聞之驚動,卽幸行。

    自光化門,入至勤政殿,入坐于臺諫宣飯之廳。

    適以憲府之員三人被論,其餘有故,無可隨駕者,故承旨及正言鄭以周,幷請停行。

    上初以謂甚無理。

    又曰:「凡父母有疾,人子當奔走省問之不暇,豈可以一事之未備,停廢乎?」然二院再請,上不得已停行。

     ○玉堂箚子略雲: 天下之事,有常有變,人子奔走省父母之疾,不可以一節之未備而停。

    殿下欲亟往者,出於人心、天理之正,而政院諫院膠於故常,至請停行,臣等惑焉。

    事之大小緩急,權衡不差,此實精義處事之方,伏願留神焉。

     又雲: 慈殿症候之進退緊歇,臣等不得以祥也。

    症若小歇,今日不必更擧已停之行。

    若猶未也,烏可以臺諫之未備,而停行哉? 上答曰:「正是但停行,明日當問安矣。

    」 12月18日 ○戊午,上,辰正,至昌德宮敦化門外,下馬而趨。

    日映,上敎:「予欲留宿,四所掛設,一如時在之闕,扈衛諸臣,申明軍法,別雲劍四將之去留未決。

    」上命上直外諸臣皆散。

    諸臣遂退。

     12月22日 ○壬戌,政院啓曰:「副提學柳希春入直三日,無遞直之員。

    疾病事故,未可預知,請命銓曹,斯速差出。

    」上從之。

     ○憲府,以十七日上聞慈殿之未寧,亟欲往問安,政院以臺諫未備,三啓而止之,甚爲無謂,請其日承旨盡遞。

    上命隻推考。

     12月23日 ○癸亥,慈殿以國忌,不欲食肉,恭懿殿聞而止之。

    慈殿乃從而開素。

     12月25日 ○乙醜,申點爲副應敎,丁允福爲修撰,金宇顒爲副校理,李輅爲獻納。

     12月29日 ○己巳,玉堂上箚,極明李景潤之挾私濫刑,鄭逴之無辜徙邊,監司金繼輝之徇私托法,前大司憲李陽元等之紊亂是非。

    仍論時在臺諫之含糊兩可,或含默不言,請司諫崔興源、持平許思欽出仕外,其餘兩司幷遞。

    答曰依啓。

     12月30日 ○庚午,玉堂箚:「崔許,雖於避嫌之際,稍持正論,然不能斥論前臺官之失。

    請幷命遞差。

    」答曰:「如啓。

    」 閏十二月 閏12月1日 ○朔辛未,以李希儉爲大司憲,李訒爲執義,李??仁、金澥爲掌令,金宇宏、閔純爲持平,許曄爲大司諫,宋應漑爲司諫,鄭熙績爲獻納,洪進、鄭以周爲正言。

     閏12月2日 ○壬申,傳曰:「昌慶宮守直暴死,正兵徐祖,棺一部題給。

    」 閏12月4日 ○甲戌,有敍用職牒還給之命。

     ○前正姜克誠還給職牒,慕齋先生之外孫也。

     閏12月6日 ○丙子,上於朝講,議慈殿平復陳賀事。

     ○院啓:「前憲長李陽元等,偏主繆見,請推。

    」上從之。

     閏12月9日 ○己卯,上聞慈殿熱復發,問安。

    慈殿答曰:「予前日向差矣。

    自昨日不平,禱祀山川。

    」上將收議于大臣,權?、盧守愼以爲:「當依施。

    」洪暹、樸淳以爲:「宜觀證勢而爲之,不可遽驚動遠近也。

    」 閏12月10日 ○庚辰,玉堂詣明政殿,問安于慈殿。

    答曰:「予自昨昨,始不平矣。

    」遂踰嶺詣昌德宮,問安于大殿。

    答曰:「平安矣。

    」 閏12月11日 ○辛巳,玉堂詣昌慶宮,問安于慈殿。

    答曰:「與昨一樣矣。

    」 閏12月12日 ○壬午,慈殿患嘔逆。

     閏12月13日 ○癸未,上問安于懿聖殿。

    答曰:「日方嚴寒,每來問安,至爲未安。

     ○午時,醫女善福言慈殿證候,已初寒戰之氣復作,喉中微有痰聲。

    上傳于侍藥廳曰:「大妃殿證候,付醫書入內,可也。

    」 ○上傳曰:「慈殿證候彌留,玉候困弱,肆赦事,爲先考前例爲之。

    」 ○申初,傳曰:「丁卯年恭懿慈殿未寧時,例推雜犯流以下疏放。

    」 閏12月15日 ○乙酉,冬至使安自裕等,送先來通事,啓聞:「宗系改正事,已蒙裁錄。

    上深喜之。

    令承政院,議遣謝恩使。

     閏12月16日 ○丙戌,上詣懿聖殿問安。

    答曰:「予證一樣。

    」 閏12月17日 ○丁亥,玉堂問安于大殿,到昌慶宮問安于慈殿。

    答曰:「與昨一樣。

    」 ○午時,傳于政院曰:「慈殿昌慶宮外處移避,諸事次知內官,言廳排設事,告于各該司。

    」 ○京畿監司啓:「聞盜賊縱橫,請以武士差振威。

    」 閏12月19日 ○己醜,玉堂問安懿聖殿。

    答曰:「一樣矣。

    」 ○黃海監司書狀,略雲:「海州居民金應鬥等千餘人,連名所志,本州牧使李遴,善於撫字,判官崔世瀣淸謹自持,誠如居民呈狀。

    」雲雲。

     閏12月20日 ○庚寅,司諫宋應漑避嫌,以誤論崔世瀣事也。

    上答曰:「爲臺諫者,論事之際,十分詳察,無或使人陷於非辜,人心不服,而有所譏斥,可也。

    」 閏12月21日 ○辛卯,玉堂問安于懿聖殿。

    答曰:「一樣矣。

    」 ○政院大殿問安入啓,仍啓曰:「臣等伏聞,慈聖移避,後自上每朝住往于內藥房,夜深還寢殿雲。

    藥房淺露,日氣寒涼,若連日久禦,則必緻聖體之傷。

    此雖出於至誠至孝,而負荷之重,不可不念。

    伏願問寢之後,退於殿內便近之處,飮膳起居,亦當勿失其節,兼盡調攝之道。

    」上答曰:「因慈敎或有退來矣。

    但慈殿至今未瘳,以此罔極耳。

    」 閏12月22日 ○壬辰,承文院提調請改謝恩使爲奏請使。

     ○吏曹回啓。

    大槪崔世瀣政績,監司親見,必得其實,而諫官所論,自下難定,請上裁。

    上命崔世瀣仍任。

     ○正言金誠一,於經席,直斥右相盧守愼循私官人之失。

     閏12月25日 ○乙未,都目政。

    以白惟諴爲順陵參奉,尹毅中爲大司諫,具鳳齡爲吏曹參判,柳希霖爲執義,趙溥爲司諫,金澣爲掌令,李準爲正言,金宇宏爲校理,洪進爲修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