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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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殺人之賊,洞照事實。

    柳淵之殺兄,臺官鄭淹以爲可疑,元勛之殺嚴芿孫,推官、刑曹,皆掩護之。

    田應麒之殺英齡,諫院許曄以爲英齡自縊。

    上皆明斷而不聽。

    一國之人,皆嘆服。

     10月29日 ○戊午,持平尹希吉遞,而樸應福爲之。

    又以病辭,鄭彥信爲之。

     十一月 11月1日 ○己未,大司憲柳希春啓曰:「臣本以踈暗孱劣,初無寸長,登第出身,于今三十四年,而中經竄謫者二十餘年,前後實仕,不過十歲。

    其仕也,亦無絲毫報效,自?中廟朝,濫蒙恩寵,叨經幄,又被特授專城,以便養母,而無一事仰答鴻造。

    又自丁卯蒙恩還朝,累忝講讀、論思、敎導國子之任。

    頃日又受方面承宣之寄,皆碌碌度日,了無涓埃之補,徒竊大倉之祿,不見斥以曠官幸矣。

    豈可陞授二品宰列,以玷淸朝之名器乎?況風憲之長,振整綱維,責任至大,尤非如臣所能擔當。

    玆二事,非但臣心懼然不寧,措躬無所,於國家愛惜官爵、厲世磨鈍之道,大有未合。

    乞命改正。

    」上答曰:「卿前在經幄,啓沃良多。

    予不忘卿,玆授本職。

    勿辭盡職可也。

    」 ○再啓曰:「臣頃爲全羅道觀察使時,刑曹以軍器寺提調啓下。

    諸色匠人,不能趁時撿擧起送,承傳推考。

    臺諫不可被推而在職,請命遞臣職。

    」答曰:「勿辭,退待物論。

    」 ○掌令郭赳啓曰:「大司憲柳希春,以刑曹推考,引嫌不出。

    臺官被推,勢難在職,請命遞。

    」上曰:「如啓。

    」 11月2日 ○庚申,傳于校書館,命廣印《朱子語類》。

    大提學樸淳之請也。

     ○以盧守愼爲大司憲,柳夢井爲敬陵參奉,樸應男爲副提學,柳希春爲同知中樞府事。

     11月3日 ○辛酉,天文圖受賜者三人,樸應男、盧守愼、柳希春。

     11月5日 ○癸亥,是時經筵,上尊信柳希春,講書釋語,讀講官往往異說,上堅守不變。

    因言柳希春廣覽經籍,學術精詳,不可不從。

    「 11月6日 ○甲子,辰時,上接見日本國使臣。

     ○大司諫許曄,以病辭。

     11月9日 ○丁卯,有政。

    以金貴榮爲大司憲,盧守愼爲副提學,申湛爲執義,尹卓然爲持平,鄭琢爲持平,柳濤爲掌令,鄭惟一爲副應敎,李增爲副校理。

     11月12日 ○庚午,前者,以東西道捉虎大將,不能禁戢軍士,緻令掠擾民間,上命罷其役。

    是日,西道捉大虎二頭,廣州捉大虎五頭。

     ○親耕。

    禮曹以壬申年二月二十四日,亥而且吉,爲擬取人事。

    ?中廟正德癸酉年,親耕爲取人,而初試分三所,策問一道,每所各取一百人,講經,取略以上雲。

    上皆從之。

     ○親耕前初試,親耕後殿試事,啓下禮曹。

     11月20日 ○戊寅,捉虎大將許世麟、崔遠,以不能禁戢軍士,擄掠居民,坐罷。

     11月21日 ○己卯,院啓:「漢城判官南琯,人物愚妄,不合決訟之官,請遞。

    茂長縣監劉漢良,不能治事,吏緣爲姦,弊及於民,闔境嗷嗷,本縣素稱繁劇,新縣監各別擇遣。

    」答曰:「如啓。

    」 ○以李英賢爲左尹,李後白爲右尹,李原明爲茂長縣監。

     11月24日 ○壬午,府啓:「監察兪沃,在訓鍊院,去官之時,潛懷偏私,傾軋同僚,獨以巧辭飾其蹤跡,尙保其職,物情痛憤,請罷職。

    」上從之。

     11月25日 ○癸未,以金貴榮爲吏曹判書,吳祥爲刑曹判書,樸應男爲大司憲,柳希春爲同知義禁府事。

     11月29日 ○丁亥,辰初初刻,上殿坐于思政堂,常參官分東西而進,四拜于庭,遂升殿,參啓覆。

    乃羅州烏洞,撲殺李大奇者之奴婢,上命依律。

    大奇亦有所取,而其奴婢中,有以泥汚面打頰穢口之罪,不至於死,以初覆,故入侍者不敢言,旣畢而退。

     ○柳希春以晝講特進官啓曰:「臣觀察全羅一道,以朝廷淸明之故,守令之縱恣貪虐者,罕得聞之,雖以公事之不能,爲之殿最,其實守令不如權臣當國之時。

    但邦本不可不救者有二事,漕軍、水軍自,乙卯倭變以後,水軍則專委防禦,漕軍則加設漕船,當番則元漕船,下番加設,漕軍逢受。

    自正月至七八月,長在海路,不顧家事,專廢農業,多緻流亡,弊及一族切隣。

    稅多之軍,則一年再運,其苦倍於水軍。

    又漕船三年則改槊,又三年再改槊,又三年改造,改槊、改造之材木,曳運牛價,船匠糧料報施,船中什物,其價甚多,糜費之苦,十倍他軍。

    以故閑丁,一爲漕軍,則如就死地,百計窺避,愁怨盈路。

    今聞大臣有救弊之策。

    」上曰:「頃見兵曹公事,請以冬月當番水軍,捧布以給漕軍。

    」柳希春又啓曰:「水軍之所患者,《大典》載各浦大猛船、中猛船、小猛船若幹。

    今則自乙卯以後,禦敵所用闆屋船、防排船、夾船等爲緊,而無軍仍存,船亦依數造作,作之三四年後,腐朽不用,有弊而無益。

    此在大臣處置,各浦水軍,以方物納于水營者,紅小鹿皮、結弓獐皮等是病。

    臣竊觀,濟州江豚化鹿,其産不窮,地無虎豹、豺狼、鹿麞蕃盛,其島在大海之中,而水不中煮鹽,土人貴鹽。

    今若各浦冬月入番水軍一二名除出,捧鹽石或十鬥,官送濟州,俾易獐、鹿皮,則庶乎兩便。

    」上曰:「濟州雖我國之地,乃海外絶島。

    如此事如何?」希春對曰:「百聞不如一見,此事其實其便利。

    」希春又曰:「在前各浦領船,以水軍差定。

    凡萬戶支供,浦中用度,如白紋席、狗皮、眞麯、眞油、牛力角、魚膠、弓絃、人情木、監、兵、水使公狀紙價,莫不捧上,不勝支當,逃避。

    頃年兵曹事目,吏、兵房鎭撫當徵事,監司、水使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