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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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等利其採參,恣意越江,作儻橫行,他日之患,必至難圖。
列堡諸將,擇其渡涉之處,多般伏兵,大陣軍威,嚴示拒卻之勢,使不得接迹於我境,係是上策,而任其所爲,罪責非輕。
拿推王獄,固不足惜,但國家自前存待上國之人,沿邊將卒,習熟見聞,凡遇華人,惟恐其或傷,此特畏國法然也,似非其情犯,今姑勿爲拿鞫。
」答曰:「啓意誠然。
第雖眞帖此非可渡處。
旣非可渡處,則任其潛越,如入無人之境,不謹防禦之罪,其將誰執?後日劇賊之類,效此潛越,亦將還入而館待乎?係幹軍律,似難容而恕之。
況於上年邊將拿鞫定罪之後緻此,實非不知,而偶然者,其越入處堡將,皆拿鞫。
」 7月22日 ○丁卯,領府事樸淳卒。
退在永平村舍。
○司憲府啓曰:「戶曹佐郞鄭期遠,金郊察訪李慶祺,以前任刑曹時,備邊司粘關應推人,掩置五朔,不爲入啓,請罷。
」答曰:「依啓。
」 7月23日 ○戊辰,冬至使方物封裹,定于二十四日,以停朝市,禮曹啓稟,命議于大臣及政院,以爲上國之禮,不可以陪臣之喪進退,仍行之。
○琉球國商人三十餘名,漂到珍島,解送于中原,順付冬至使之行。
7月28日 ○癸酉,左副承旨黃佑漢,以備邊司秘密啓曰:「頃承下三道兵、水使極擇之敎,臣等商議不合者若幹人,卽當啓遞。
而其中曹大坤、張義賢等,已被論遞,慶尙右水使尹思欽才劣,竝遞。
兵、水使可合者,徐得運、李沃、李薲、李渾、申硈、李景、趙儆等略爲書啓。
若措置籌畫事目,當從容料理書啓矣。
要衝之邑鑿壕事,防禦使、助防將可當者,大邑守令差遣事傳敎矣,南方沿海賊路要衝列邑,不爲不多,可虞之機,政在朝夕,以築城鑿壕,凡百備禦之具,不可少緩。
而當此兇年,調發飢民,至爲可慮,令本道監司,審其要害之邑,尤甚疎虞者,開錄啓聞後,更議施行。
且大邑守令遞差,以防禦使、助防將可當人差遣至當。
但一一摘出紛擾,羅州牧使尹又新,爲先遞差,何如?」傳曰:「依啓。
欲以徐得運爲全羅兵使,李渾爲右水使,申硈爲慶尙左水使,趙儆爲濟州牧使。
若李沃、李景,則當固守本處,李薲則罪犯非輕,不可輕而收敍。
又如李慶祿、李舜臣者欲用之,竝參酌議啓。
」 7月29日 ○甲戌,掌令尹暹啓曰:「頃日客使,從倭由水路,押物上來者,到善山地,府使尹希吉,備軍儀出接之際,前導軍卒,依舊例騎馬過去,倭人等,因此發怒,將不受宴。
爲希吉者,所當開諭善處,以解其怒,而乃反恇怯失措,奔走沙汀,親自哀乞,其示弱辱國,取侮遠人之罪大矣。
請命先罷後推。
」答曰:「依允。
」 7月30日 ○乙亥,掌令尹暹啓曰:「近來邊戍不嚴,瞭望等事,置諸相忘,胡人恣意越境,雖或捕斬,他日開釁之端,未必不由於此。
鄭撥等射斬胡人,乘者皮船,四更留泊于加乙軒堡越邊也屯洞口,至於經日,則水上水下,必有由歷之地。
而沿江鎭堡,了莫聞知,其防戍不嚴,瞭望不謹之罪,自有所歸。
本道兵使疎漏啓聞,兵使郭嶸推考,胡船所過地方邊將,摘發治罪。
」答曰:「依啓。
」 八月 8月1日 ○朔丙子,吏曹判書李陽元,肅拜後辭免,答曰:「非不合,勿辭。
」 ○有夕講。
進《綱目》:『自冬十月,止鍾會爲司徒。
』臨文,上謂邊協曰:「兵家曰,客主之勢不同。
以蜀觀之,則烏在其爲不同耶?」協曰:「預爲防備,以逸待勞,故有客主之分,蜀則不爲城守戒嚴,而鍾會猝入,乃腹心之痛也,此則漢反爲客矣。
」上曰:「古者我國善城守,而今則不能支一二日,便思散走何耶?」協曰:「人心不古,無死長之心故也。
樸犀、金慶孫之守龜州也,至於君已出降,而堅守不降,隻在能得人心而已,如張巡獨守孤城,軍卒盡死,隻餘二十餘人而不降,兵雖多,不得人心,則安能如此乎?」上曰:「乙卯年,李德堅降耶?卿知之矣。
」協曰:「五月初九日,監司入海南,向康津矣,小臣以軍糧計料事,夜分坐廳,忽報賊來某處。
監司使抄精兵,救達梁,臣率百餘人發行,路逢加裡浦造船之人,自言:『爲賊所擄,使登其船,觀其兵械,然後縱之去雲。
』臣告兵使曰:『加裡浦、魚闌、達梁孤危,急須分兵救之。
』兵使使臣救魚闌。
賊圉達梁,焚蕩村落,煙焰漲天三日,達梁陷,李德堅赤身來言:『與賊相期於某處,可以起兵待之於其地。
』臣以其言,報于監司,監司啓于上,命斬之矣。
」上曰:「倭幾何耶?」協曰:「七十艘雲,約六千餘矣。
」上曰:「有數三萬出來之勢乎?」協曰:「倭船不甚大,不及唐船,一艘不過載百名矣。
百艘則萬名,萬外似難出來矣。
」上曰:「無乃割據邊地,陸瀆繼援之理乎?」協曰:「主客不同,此則必不能矣。
」兪大進曰:「聖敎至當。
以《東國通鑑》見之,則平安、鹹鏡無處不到。
英廟末年,三十三艘犯庇仁,三十八艘犯海州矣。
」協曰:「其時倭人,習知我國海路,故能然。
今則不知海路,忠淸道恐不能入也。
」上曰:「不然。
我國之事,彼無不知。
若知我國緻力於全羅道,而自他道入,則奈何?」協曰:「小賊則天城、加德可慮,大賊則何處不入來乎?」上曰:「彼有絶和之勢乎?」協曰:「唯對馬島受厚利於我,或此固請再通耳。
彼則必知其不絶和矣。
」上曰:「馬島豈能自由耶?若絶和,則事多矣。
」協曰:「誠然。
雖不多來,輕兵屢犯,則我自困矣。
況下三道,赤地千裡,我非畏被也,勝負間,畏所傷大也。
且今使臣等齎來貿易之物,多耶?小耶?多則似有貪利之意,無他遠圖,少則誠可慮矣。
」上曰:「齎物小雲矣。
副使或雲有將才之人,或言非馬島之子,乃國王之子,此言如何?」協曰:「決非島主之子。
雖國王親屬,豪侈如此,無遠慮者也。
」上曰:「雖無狀,豈敢謂他人父耶?且汲汲欲緻信使者,何意耶?」協曰:「欲借重,鎭定人心耶?抑開釁於我耶?未可知也。
」上曰:「通信使,決不可送,但以厚贈,誘之如何?」協曰:「如衣章之物,賜之似可。
」上曰:「接見如何?」協曰:「旣以書契相通,接見何妨?闕庭賜宴,當用包荒之量,可也。
」上曰:「平時則通信何難?但今簒賊,難之耳。
經筵官,以爲何如?」許筬進曰:「聖敎乃萬世不易之定論,其扶植彜倫之意至矣。
但恐幹戈相從,邊境不安,不可不爲生靈計耳。
彼之惡,何預於我?臣意交聘,亦無不可。
」上曰:「此計似誤矣。
」筬仍極言通信之便。
協曰:「丁亥年全羅道人心,守令不用將帥之令,百姓不行守令之令,今雖送李鎰,非自上重將令,則不能改絃矣。
」筬曰:「孔雀何以處之?若曰誠意可嘉,而珍禽奇獸,素非所玩,且不耐水土,故還送雲雲,何如?」上曰:「此言甚當,予亦思之。
但恐彼疑之耳。
欲送某處,何如?」筬曰:「我國無放畜之地矣。
」上曰:「予當外議處之。
」 8月2日 ○丁醜,傳曰:「孔雀,令該曹處置。
」 8月3日 ○戊寅,大司憲權克智,肅拜後辭免,答曰:「勿辭。
」 8月4日 ○己卯,右承旨李??仁,以禮曹言,啓曰:「令該曹議處孔雀事,傳敎矣。
隣邦效誠,拒而不納,則大拂交隣之道,有乖包荒之量。
況永樂七年,日本送象二匹,太宗受之,成化四年,日本送獼猴一馬一,世祖受之,已有前例,今若還給,則不若不受之爲愈,若放之於絶島,則未免有圭角之露。
臣意下于掌苑署,以補鶴鶴之群,則一則無玩物之累,一則順交隣之道,且無圭角於處事之間,恐無大妨。
」傳曰:「下于該司,則所謂章孰甚焉者也,決不可爲也。
姑待客使回程,放之於濟州可也。
」 ○傳于都承旨趙仁後曰:「日本通信,以我國每以海路爲難,故渠遣對馬之子,爲之言曰:『請以此,作爲南針。
』雲,是杜絶我國之口,俾不得更爲辭說之意也。
夫兩國交際,一往一來,禮無不答,矧彼新王初立,其在百年信誓之隣國,卽馳使價,申結重好,以常情言之,則固無可疑者。
而我以風波爲難,一請而不許,再請而固拒。
夫風波之險,自古然矣,而亦或有能往來無礙者,何獨於今日一向邁邁?渠之緻疑於我,而謂我爲曲,無足怪者,夫豈知天之經地之義哉?今書契之答,終始以道運爲托,義理不明,措語不快,萬一兇逆躁驕之竪,自知不容於禮義之邦,慙恨羞恥,一朝絶和,侵軼疆埸,以釋其憾,則他日邊患有不可當。
予有一計可施。
當答之曰:『大王莅國於丁亥之正月,而二月有賊船數十,作耗於弊邦之邊境,殺擄人民,孤人之子,寡人之妻,是天理之所不容,而上天之所深棄也。
大王初心發政施仁,正隣國拭目之日,擧措如此,欲以服人心,而緻遠人,不亦難哉?此雖大王之所未必盡知者,而海寇竊發,旣不能嚴禁,又不能明示典刑,梟諸境上,使隣國之人有不滿之意,此實大王之所深恥也。
曾謂大王之仁武,而有如此哉?』厥後被擄之人,自賊中逃來者,非一非二,皆言:『貴國之五途島主,與避難島主,納我國叛賊沙乙蒲同之謀,嘯聚作耗』雲雲,如一出口,而亦有親見其面目,而明知其姓字者。
大王如欲以信義,敦結隣好,而謂此事本非吾左右之所知者,則宜縛送二島之主,及沙乙蒲同,與夫作耗時出來賊魁四五人,仍盡還其前後被擄之民,使弊邦大小之人,皆知大王之所作,爲光明正大,出尋常萬萬。
則寡人便當馳一介使臣,使奉咫尺書,以謝卑忱,濤之險,道途之艱,有不辭矣。
夫如是,則兩國之間,豈不誠信交孚,而永有辭於萬世也哉?』雲爾,則辭宜而義壯,渠且自反之不暇矣,日本急於專緻我使,未必不縛送刷還。
萬一縛送刷還,則其有光於我國,爲如何哉?而我卽遣使謝之,是謝其厚意,而答其誠款也,非無端遣使,稽顙獻琛於逆賊之庭也。
遣使一也,而其所以遣使之義,則不可同日而語矣,豈不韙哉?渠若不從我言,則是曲在於彼,而我得以爲辭矣。
大臣、備邊司、禮曹熟議,以啓。
」 8月5日 ○庚辰,禮曹秘密啓曰:「日本使臣私獻馬來,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客使不可再肅拜,自該曹,隻獻其馬可矣。
」 8月6日 ○辛巳,吏曹判書任國老身病,三度呈辭,命遞之。
8月8日 ○癸未,持平申磼,正言趙挺等,以前任軍資參奉,反庫無面,在生徵之數,請遞退待,兩司啓遞之。
8月9日 ○甲申,有夕講。
8月11日 ○丙戌,禮曹,依昨日傳敎,正二品以上收議,秘密入啓,日本通信事也。
8月12日 ○丁亥,慶尙監司書狀,七月二十四日,雨下如注,黃山江水漲溢成海,漂沒老少男女行路人二十餘名,極爲慘酷。
生存人,恤典施行事。
8月13日 ○戊子,有朝講。
○八溪君鄭宗榮,今月十一日卒逝事入啓。
傳曰:「重臣卒逝,極爲驚惻。
」 8月14日 ○己醜,慶尙監司書狀:南海縣私奴林佐元家,雌牛生雛三口事。
8月15日 ○庚寅,夜一更,熒惑犯天江西第二星,啓。
8月16日 ○辛卯,引見右相鄭彥信,同知申砬,全羅兵使李鎰,議邊備事。
○有政。
傳于吏批曰:「金元龍土梗之人,不可委以耽羅。
李慶祿起自罪廢之中,雖出於惜才之意,敗軍之將,敍用數日之內,超授堂上,政體顚倒。
無已則以李渾爲濟州牧使,孫仁甲加德僉使,李慶祿金海府使議處。
」回啓曰:「上敎至當,無以議爲雲。
」 ○府啓:「濟州牧使李渾,人物泛濫,前爲端川郡守時,多取白金,聞者唾鄙,請罷改。
」答曰:「依啓。
」 8月17日 ○壬辰,有政。
傳于吏批曰:「濟州牧使李慶祿除授。
」 8月19日 ○甲午,兵曹判書鄭琢辭免,答曰:「可合,勿辭。
」 ○府啓:「接見客人之時,女樂呈才,雖是自來之規,法殿至肅,親臨極嚴,秩秩之筵,所當式禮無愆,用新遠人之觀瞻。
豈宜雜陳不正之樂,以爲戲藝之具乎?今此日本國使臣接見時,請勿用女樂,以代男樂。
」答曰:「姑備舊規。
」 8月20日 ○乙未,府前啓女樂事,不允。
8月21日 ○丙申,府前啓女樂事,答曰:「所言未爲不是。
但自來舊規,而男樂敎之不素,恐有臨時生疎之患,姑仍用之。
」 8月23日 ○戊戌,正言金信元啓曰:「及第尹百源暴死之後,其女尹氏則以毒緻死,呈狀于憲府,其妾子尹德敬,則以喫粥遇毒,呈狀于刑曹。
兩言雖異,其爲毒則一也。
爲檢屍官者,所當十分詳檢,實因懸錄,然後獄事可辨,而當部及漢城府官員檢屍之時,初則不書實因,及刑曹催督,然後以:『非常緻死。
』懸錄。
非常二字,在於疑似之間,旣非《無冤錄》所載,人命大獄,亦不可以此斷決。
其臨事依違之罪,不可不懲,請初、覆檢官竝命罷職,更爲檢屍,以斷大獄。
宗系被誣之冤,昭雪於當代,此乃一國莫大之慶。
自上特命搜出前後文書,纂定成書,將欲傳示萬世,甚盛擧也。
承文院,旣已專掌其事,則所當十分精審,廣議證定,先重後輕,撮要刪冗,俾無一毫之未盡可也,而提調等視爲尋常,不自考校,付諸一學官之手,任其撰出,荒雜無倫。
諸提調亦多有一不經眼,而徑先正書,至欲投進,物情莫不駭怪,提調、副提調等,竝命推考,更令査考前後文書,詳議勘定,以重其事。
」前啓女樂事,答曰:「依啓。
女樂,姑仍其舊。
」 8月24日 ○己亥,府前啓女樂事,不允。
8月25日 ○庚子,正言黃是啓曰:「展謁園陵,以伸孝思之誠,實出於奉先之至意。
在平時,則固當將順之不暇,而第以今年失稔,近古所無,畿甸則初不如下三道之甚,而正當長養之時,淺月旱乾,自秋以來,凄風長吹,下霜太早,在畝餘穀,又無成熟之望,齊民失業,有遑遑不給之狀。
當此之時,雖靜以撫之,猶懼一民之失所。
況拜陵之時,畿服鹹集,勞民動衆,不可以一二計,豈可不念民瘼,強爲違時之擧乎?請寢成命。
」前啓女樂事,答曰:「拜陵不可停,女樂事已諭,不允。
」 ○太學生柳永謹等,五賢從祀事,上疏,答曰:「前已略諭予意,不須每爲陳疏。
」 8月26日 ○辛醜,院前啓拜陵事,不允。
8月27日 ○壬寅,院前啓拜陵事,不允。
○以進爵事單子,傳于李??仁曰:「副官異於他,進爵似不可不爲。
政院察啓。
」回啓曰:「待遠人,體貌極重,問于禮官,講定何如?」傳曰:「依啓。
」 ○禮曹回啓:「今此副介,旣有別賜恩數,與他不同,亦令進爵,別無所妨矣。
」傳曰:「副官亦令進爵,臨時措辭諭之,使之進爵似當。
」 8月28日 ○癸卯,辰正,上禦仁政殿,接見客使,就坐訖,禮曹判書啓曰:「請宣勞使者。
」傳曰:「依啓。
」禮判諭此意,則客使千歲千歲雲雲。
傳曰:「客使宣醞時,史官不當入伏而失儀,後勿如是。
」傳于都承旨趙仁後曰:「儀物雨具脫之。
」傳于右承旨李??仁曰:「平義智亦令進爵。
」傳于左副承旨黃佑漢曰:「依前傳敎,諭之後,別賜酒。
」 ○院前啓拜陵事,答曰:「拜陵,上年已停,今不可又停。
雖有小弊,不可計之,不須更論。
」 ○答儒生疏曰:「累省疏章,深嘉諸生志勤。
第以事係重難,未易輕擧者,實緣寡昧懜學,安能決定大事?此所以姑待後世之意也,可諒此。
」 8月29日 ○甲辰,備忘記:「順懷墓在敬陵不遠之地,予旣親祭敬陵,而順懷墓不奠一杯而還,其於情理,得無未穩?予意敬陵親祭時,或稍退時刻,遣重臣緻祭,未知如何?議啓事,言于禮曹。
」禮曹回啓曰:「自上傳敎,實出於友于,臣等何敢有異議?依傳敎施行。
」依啓。
○藥房提調等啓曰:「連有擧動,不審聖候何如?敢詣問安。
先陵展謁,聖敎所發,而不容異議,但今年霜降過早,自曉至朝,寒泠澟洌,無異於冬日。
往返半日之程,必至冒犯昏夜,上下陵坂,勞重玉體,不無因汗感風之憂。
請加睿念,命停何如?」答曰:「平安,拜陵不可停行,不得勉副。
」 九月 9月1日 ○朔乙巳,鄭介淸上疏,懋聖學,終言王子師傅、大司成、守令、將帥,近來非人,極擇事,答曰:「得聞至論,良用嘉焉。
前日亦曾疏陳,前後惓惓之忠,尤爲可嘉。
予雖不敏,當加體察。
」仍傳曰:「鄭介淸有老親,不得供職雲,隣近之邑守令除授。
」〈鄭介淸,以典牲主簿,肅拜後疏也。
〉 9月3日 ○丁未,備邊司啓曰:「慶尙左水使韓繼男,少無人望,到今已爲衰耗,決不堪節度之任,請遞。
」答曰:「依啓。
」 ○及第尹百源在其家,與德城監對坐食薏苡粥及烹牛肉,卽死。
德城監允,嘔吐不省人事,至數日僅甦。
其妾子尹德敬,以粥中置毒而死,告狀于憲府,其嫡女李弘元妻尹氏,則以中肉毒而死,告狀于刑曹。
初令檢屍,則漢城參軍李賚,西部參奉柳永忠等,以別無毒死之狀,以:『非常緻死。
』書塡實因,諫院以違格書塡實因,啓罷李賚等,請改檢,則義禁府都事禹道傳
列堡諸將,擇其渡涉之處,多般伏兵,大陣軍威,嚴示拒卻之勢,使不得接迹於我境,係是上策,而任其所爲,罪責非輕。
拿推王獄,固不足惜,但國家自前存待上國之人,沿邊將卒,習熟見聞,凡遇華人,惟恐其或傷,此特畏國法然也,似非其情犯,今姑勿爲拿鞫。
」答曰:「啓意誠然。
第雖眞帖此非可渡處。
旣非可渡處,則任其潛越,如入無人之境,不謹防禦之罪,其將誰執?後日劇賊之類,效此潛越,亦將還入而館待乎?係幹軍律,似難容而恕之。
況於上年邊將拿鞫定罪之後緻此,實非不知,而偶然者,其越入處堡將,皆拿鞫。
」 7月22日 ○丁卯,領府事樸淳卒。
退在永平村舍。
○司憲府啓曰:「戶曹佐郞鄭期遠,金郊察訪李慶祺,以前任刑曹時,備邊司粘關應推人,掩置五朔,不爲入啓,請罷。
」答曰:「依啓。
」 7月23日 ○戊辰,冬至使方物封裹,定于二十四日,以停朝市,禮曹啓稟,命議于大臣及政院,以爲上國之禮,不可以陪臣之喪進退,仍行之。
○琉球國商人三十餘名,漂到珍島,解送于中原,順付冬至使之行。
7月28日 ○癸酉,左副承旨黃佑漢,以備邊司秘密啓曰:「頃承下三道兵、水使極擇之敎,臣等商議不合者若幹人,卽當啓遞。
而其中曹大坤、張義賢等,已被論遞,慶尙右水使尹思欽才劣,竝遞。
兵、水使可合者,徐得運、李沃、李薲、李渾、申硈、李景、趙儆等略爲書啓。
若措置籌畫事目,當從容料理書啓矣。
要衝之邑鑿壕事,防禦使、助防將可當者,大邑守令差遣事傳敎矣,南方沿海賊路要衝列邑,不爲不多,可虞之機,政在朝夕,以築城鑿壕,凡百備禦之具,不可少緩。
而當此兇年,調發飢民,至爲可慮,令本道監司,審其要害之邑,尤甚疎虞者,開錄啓聞後,更議施行。
且大邑守令遞差,以防禦使、助防將可當人差遣至當。
但一一摘出紛擾,羅州牧使尹又新,爲先遞差,何如?」傳曰:「依啓。
欲以徐得運爲全羅兵使,李渾爲右水使,申硈爲慶尙左水使,趙儆爲濟州牧使。
若李沃、李景,則當固守本處,李薲則罪犯非輕,不可輕而收敍。
又如李慶祿、李舜臣者欲用之,竝參酌議啓。
」 7月29日 ○甲戌,掌令尹暹啓曰:「頃日客使,從倭由水路,押物上來者,到善山地,府使尹希吉,備軍儀出接之際,前導軍卒,依舊例騎馬過去,倭人等,因此發怒,將不受宴。
爲希吉者,所當開諭善處,以解其怒,而乃反恇怯失措,奔走沙汀,親自哀乞,其示弱辱國,取侮遠人之罪大矣。
請命先罷後推。
」答曰:「依允。
」 7月30日 ○乙亥,掌令尹暹啓曰:「近來邊戍不嚴,瞭望等事,置諸相忘,胡人恣意越境,雖或捕斬,他日開釁之端,未必不由於此。
鄭撥等射斬胡人,乘者皮船,四更留泊于加乙軒堡越邊也屯洞口,至於經日,則水上水下,必有由歷之地。
而沿江鎭堡,了莫聞知,其防戍不嚴,瞭望不謹之罪,自有所歸。
本道兵使疎漏啓聞,兵使郭嶸推考,胡船所過地方邊將,摘發治罪。
」答曰:「依啓。
」 八月 8月1日 ○朔丙子,吏曹判書李陽元,肅拜後辭免,答曰:「非不合,勿辭。
」 ○有夕講。
進《綱目》:『自冬十月,止鍾會爲司徒。
』臨文,上謂邊協曰:「兵家曰,客主之勢不同。
以蜀觀之,則烏在其爲不同耶?」協曰:「預爲防備,以逸待勞,故有客主之分,蜀則不爲城守戒嚴,而鍾會猝入,乃腹心之痛也,此則漢反爲客矣。
」上曰:「古者我國善城守,而今則不能支一二日,便思散走何耶?」協曰:「人心不古,無死長之心故也。
樸犀、金慶孫之守龜州也,至於君已出降,而堅守不降,隻在能得人心而已,如張巡獨守孤城,軍卒盡死,隻餘二十餘人而不降,兵雖多,不得人心,則安能如此乎?」上曰:「乙卯年,李德堅降耶?卿知之矣。
」協曰:「五月初九日,監司入海南,向康津矣,小臣以軍糧計料事,夜分坐廳,忽報賊來某處。
監司使抄精兵,救達梁,臣率百餘人發行,路逢加裡浦造船之人,自言:『爲賊所擄,使登其船,觀其兵械,然後縱之去雲。
』臣告兵使曰:『加裡浦、魚闌、達梁孤危,急須分兵救之。
』兵使使臣救魚闌。
賊圉達梁,焚蕩村落,煙焰漲天三日,達梁陷,李德堅赤身來言:『與賊相期於某處,可以起兵待之於其地。
』臣以其言,報于監司,監司啓于上,命斬之矣。
」上曰:「倭幾何耶?」協曰:「七十艘雲,約六千餘矣。
」上曰:「有數三萬出來之勢乎?」協曰:「倭船不甚大,不及唐船,一艘不過載百名矣。
百艘則萬名,萬外似難出來矣。
」上曰:「無乃割據邊地,陸瀆繼援之理乎?」協曰:「主客不同,此則必不能矣。
」兪大進曰:「聖敎至當。
以《東國通鑑》見之,則平安、鹹鏡無處不到。
英廟末年,三十三艘犯庇仁,三十八艘犯海州矣。
」協曰:「其時倭人,習知我國海路,故能然。
今則不知海路,忠淸道恐不能入也。
」上曰:「不然。
我國之事,彼無不知。
若知我國緻力於全羅道,而自他道入,則奈何?」協曰:「小賊則天城、加德可慮,大賊則何處不入來乎?」上曰:「彼有絶和之勢乎?」協曰:「唯對馬島受厚利於我,或此固請再通耳。
彼則必知其不絶和矣。
」上曰:「馬島豈能自由耶?若絶和,則事多矣。
」協曰:「誠然。
雖不多來,輕兵屢犯,則我自困矣。
況下三道,赤地千裡,我非畏被也,勝負間,畏所傷大也。
且今使臣等齎來貿易之物,多耶?小耶?多則似有貪利之意,無他遠圖,少則誠可慮矣。
」上曰:「齎物小雲矣。
副使或雲有將才之人,或言非馬島之子,乃國王之子,此言如何?」協曰:「決非島主之子。
雖國王親屬,豪侈如此,無遠慮者也。
」上曰:「雖無狀,豈敢謂他人父耶?且汲汲欲緻信使者,何意耶?」協曰:「欲借重,鎭定人心耶?抑開釁於我耶?未可知也。
」上曰:「通信使,決不可送,但以厚贈,誘之如何?」協曰:「如衣章之物,賜之似可。
」上曰:「接見如何?」協曰:「旣以書契相通,接見何妨?闕庭賜宴,當用包荒之量,可也。
」上曰:「平時則通信何難?但今簒賊,難之耳。
經筵官,以爲何如?」許筬進曰:「聖敎乃萬世不易之定論,其扶植彜倫之意至矣。
但恐幹戈相從,邊境不安,不可不爲生靈計耳。
彼之惡,何預於我?臣意交聘,亦無不可。
」上曰:「此計似誤矣。
」筬仍極言通信之便。
協曰:「丁亥年全羅道人心,守令不用將帥之令,百姓不行守令之令,今雖送李鎰,非自上重將令,則不能改絃矣。
」筬曰:「孔雀何以處之?若曰誠意可嘉,而珍禽奇獸,素非所玩,且不耐水土,故還送雲雲,何如?」上曰:「此言甚當,予亦思之。
但恐彼疑之耳。
欲送某處,何如?」筬曰:「我國無放畜之地矣。
」上曰:「予當外議處之。
」 8月2日 ○丁醜,傳曰:「孔雀,令該曹處置。
」 8月3日 ○戊寅,大司憲權克智,肅拜後辭免,答曰:「勿辭。
」 8月4日 ○己卯,右承旨李??仁,以禮曹言,啓曰:「令該曹議處孔雀事,傳敎矣。
隣邦效誠,拒而不納,則大拂交隣之道,有乖包荒之量。
況永樂七年,日本送象二匹,太宗受之,成化四年,日本送獼猴一馬一,世祖受之,已有前例,今若還給,則不若不受之爲愈,若放之於絶島,則未免有圭角之露。
臣意下于掌苑署,以補鶴鶴之群,則一則無玩物之累,一則順交隣之道,且無圭角於處事之間,恐無大妨。
」傳曰:「下于該司,則所謂章孰甚焉者也,決不可爲也。
姑待客使回程,放之於濟州可也。
」 ○傳于都承旨趙仁後曰:「日本通信,以我國每以海路爲難,故渠遣對馬之子,爲之言曰:『請以此,作爲南針。
』雲,是杜絶我國之口,俾不得更爲辭說之意也。
夫兩國交際,一往一來,禮無不答,矧彼新王初立,其在百年信誓之隣國,卽馳使價,申結重好,以常情言之,則固無可疑者。
而我以風波爲難,一請而不許,再請而固拒。
夫風波之險,自古然矣,而亦或有能往來無礙者,何獨於今日一向邁邁?渠之緻疑於我,而謂我爲曲,無足怪者,夫豈知天之經地之義哉?今書契之答,終始以道運爲托,義理不明,措語不快,萬一兇逆躁驕之竪,自知不容於禮義之邦,慙恨羞恥,一朝絶和,侵軼疆埸,以釋其憾,則他日邊患有不可當。
予有一計可施。
當答之曰:『大王莅國於丁亥之正月,而二月有賊船數十,作耗於弊邦之邊境,殺擄人民,孤人之子,寡人之妻,是天理之所不容,而上天之所深棄也。
大王初心發政施仁,正隣國拭目之日,擧措如此,欲以服人心,而緻遠人,不亦難哉?此雖大王之所未必盡知者,而海寇竊發,旣不能嚴禁,又不能明示典刑,梟諸境上,使隣國之人有不滿之意,此實大王之所深恥也。
曾謂大王之仁武,而有如此哉?』厥後被擄之人,自賊中逃來者,非一非二,皆言:『貴國之五途島主,與避難島主,納我國叛賊沙乙蒲同之謀,嘯聚作耗』雲雲,如一出口,而亦有親見其面目,而明知其姓字者。
大王如欲以信義,敦結隣好,而謂此事本非吾左右之所知者,則宜縛送二島之主,及沙乙蒲同,與夫作耗時出來賊魁四五人,仍盡還其前後被擄之民,使弊邦大小之人,皆知大王之所作,爲光明正大,出尋常萬萬。
則寡人便當馳一介使臣,使奉咫尺書,以謝卑忱,濤之險,道途之艱,有不辭矣。
夫如是,則兩國之間,豈不誠信交孚,而永有辭於萬世也哉?』雲爾,則辭宜而義壯,渠且自反之不暇矣,日本急於專緻我使,未必不縛送刷還。
萬一縛送刷還,則其有光於我國,爲如何哉?而我卽遣使謝之,是謝其厚意,而答其誠款也,非無端遣使,稽顙獻琛於逆賊之庭也。
遣使一也,而其所以遣使之義,則不可同日而語矣,豈不韙哉?渠若不從我言,則是曲在於彼,而我得以爲辭矣。
大臣、備邊司、禮曹熟議,以啓。
」 8月5日 ○庚辰,禮曹秘密啓曰:「日本使臣私獻馬來,何以爲之?敢稟。
」傳曰:「客使不可再肅拜,自該曹,隻獻其馬可矣。
」 8月6日 ○辛巳,吏曹判書任國老身病,三度呈辭,命遞之。
8月8日 ○癸未,持平申磼,正言趙挺等,以前任軍資參奉,反庫無面,在生徵之數,請遞退待,兩司啓遞之。
8月9日 ○甲申,有夕講。
8月11日 ○丙戌,禮曹,依昨日傳敎,正二品以上收議,秘密入啓,日本通信事也。
8月12日 ○丁亥,慶尙監司書狀,七月二十四日,雨下如注,黃山江水漲溢成海,漂沒老少男女行路人二十餘名,極爲慘酷。
生存人,恤典施行事。
8月13日 ○戊子,有朝講。
○八溪君鄭宗榮,今月十一日卒逝事入啓。
傳曰:「重臣卒逝,極爲驚惻。
」 8月14日 ○己醜,慶尙監司書狀:南海縣私奴林佐元家,雌牛生雛三口事。
8月15日 ○庚寅,夜一更,熒惑犯天江西第二星,啓。
8月16日 ○辛卯,引見右相鄭彥信,同知申砬,全羅兵使李鎰,議邊備事。
○有政。
傳于吏批曰:「金元龍土梗之人,不可委以耽羅。
李慶祿起自罪廢之中,雖出於惜才之意,敗軍之將,敍用數日之內,超授堂上,政體顚倒。
無已則以李渾爲濟州牧使,孫仁甲加德僉使,李慶祿金海府使議處。
」回啓曰:「上敎至當,無以議爲雲。
」 ○府啓:「濟州牧使李渾,人物泛濫,前爲端川郡守時,多取白金,聞者唾鄙,請罷改。
」答曰:「依啓。
」 8月17日 ○壬辰,有政。
傳于吏批曰:「濟州牧使李慶祿除授。
」 8月19日 ○甲午,兵曹判書鄭琢辭免,答曰:「可合,勿辭。
」 ○府啓:「接見客人之時,女樂呈才,雖是自來之規,法殿至肅,親臨極嚴,秩秩之筵,所當式禮無愆,用新遠人之觀瞻。
豈宜雜陳不正之樂,以爲戲藝之具乎?今此日本國使臣接見時,請勿用女樂,以代男樂。
」答曰:「姑備舊規。
」 8月20日 ○乙未,府前啓女樂事,不允。
8月21日 ○丙申,府前啓女樂事,答曰:「所言未爲不是。
但自來舊規,而男樂敎之不素,恐有臨時生疎之患,姑仍用之。
」 8月23日 ○戊戌,正言金信元啓曰:「及第尹百源暴死之後,其女尹氏則以毒緻死,呈狀于憲府,其妾子尹德敬,則以喫粥遇毒,呈狀于刑曹。
兩言雖異,其爲毒則一也。
爲檢屍官者,所當十分詳檢,實因懸錄,然後獄事可辨,而當部及漢城府官員檢屍之時,初則不書實因,及刑曹催督,然後以:『非常緻死。
』懸錄。
非常二字,在於疑似之間,旣非《無冤錄》所載,人命大獄,亦不可以此斷決。
其臨事依違之罪,不可不懲,請初、覆檢官竝命罷職,更爲檢屍,以斷大獄。
宗系被誣之冤,昭雪於當代,此乃一國莫大之慶。
自上特命搜出前後文書,纂定成書,將欲傳示萬世,甚盛擧也。
承文院,旣已專掌其事,則所當十分精審,廣議證定,先重後輕,撮要刪冗,俾無一毫之未盡可也,而提調等視爲尋常,不自考校,付諸一學官之手,任其撰出,荒雜無倫。
諸提調亦多有一不經眼,而徑先正書,至欲投進,物情莫不駭怪,提調、副提調等,竝命推考,更令査考前後文書,詳議勘定,以重其事。
」前啓女樂事,答曰:「依啓。
女樂,姑仍其舊。
」 8月24日 ○己亥,府前啓女樂事,不允。
8月25日 ○庚子,正言黃是啓曰:「展謁園陵,以伸孝思之誠,實出於奉先之至意。
在平時,則固當將順之不暇,而第以今年失稔,近古所無,畿甸則初不如下三道之甚,而正當長養之時,淺月旱乾,自秋以來,凄風長吹,下霜太早,在畝餘穀,又無成熟之望,齊民失業,有遑遑不給之狀。
當此之時,雖靜以撫之,猶懼一民之失所。
況拜陵之時,畿服鹹集,勞民動衆,不可以一二計,豈可不念民瘼,強爲違時之擧乎?請寢成命。
」前啓女樂事,答曰:「拜陵不可停,女樂事已諭,不允。
」 ○太學生柳永謹等,五賢從祀事,上疏,答曰:「前已略諭予意,不須每爲陳疏。
」 8月26日 ○辛醜,院前啓拜陵事,不允。
8月27日 ○壬寅,院前啓拜陵事,不允。
○以進爵事單子,傳于李??仁曰:「副官異於他,進爵似不可不爲。
政院察啓。
」回啓曰:「待遠人,體貌極重,問于禮官,講定何如?」傳曰:「依啓。
」 ○禮曹回啓:「今此副介,旣有別賜恩數,與他不同,亦令進爵,別無所妨矣。
」傳曰:「副官亦令進爵,臨時措辭諭之,使之進爵似當。
」 8月28日 ○癸卯,辰正,上禦仁政殿,接見客使,就坐訖,禮曹判書啓曰:「請宣勞使者。
」傳曰:「依啓。
」禮判諭此意,則客使千歲千歲雲雲。
傳曰:「客使宣醞時,史官不當入伏而失儀,後勿如是。
」傳于都承旨趙仁後曰:「儀物雨具脫之。
」傳于右承旨李??仁曰:「平義智亦令進爵。
」傳于左副承旨黃佑漢曰:「依前傳敎,諭之後,別賜酒。
」 ○院前啓拜陵事,答曰:「拜陵,上年已停,今不可又停。
雖有小弊,不可計之,不須更論。
」 ○答儒生疏曰:「累省疏章,深嘉諸生志勤。
第以事係重難,未易輕擧者,實緣寡昧懜學,安能決定大事?此所以姑待後世之意也,可諒此。
」 8月29日 ○甲辰,備忘記:「順懷墓在敬陵不遠之地,予旣親祭敬陵,而順懷墓不奠一杯而還,其於情理,得無未穩?予意敬陵親祭時,或稍退時刻,遣重臣緻祭,未知如何?議啓事,言于禮曹。
」禮曹回啓曰:「自上傳敎,實出於友于,臣等何敢有異議?依傳敎施行。
」依啓。
○藥房提調等啓曰:「連有擧動,不審聖候何如?敢詣問安。
先陵展謁,聖敎所發,而不容異議,但今年霜降過早,自曉至朝,寒泠澟洌,無異於冬日。
往返半日之程,必至冒犯昏夜,上下陵坂,勞重玉體,不無因汗感風之憂。
請加睿念,命停何如?」答曰:「平安,拜陵不可停行,不得勉副。
」 九月 9月1日 ○朔乙巳,鄭介淸上疏,懋聖學,終言王子師傅、大司成、守令、將帥,近來非人,極擇事,答曰:「得聞至論,良用嘉焉。
前日亦曾疏陳,前後惓惓之忠,尤爲可嘉。
予雖不敏,當加體察。
」仍傳曰:「鄭介淸有老親,不得供職雲,隣近之邑守令除授。
」〈鄭介淸,以典牲主簿,肅拜後疏也。
〉 9月3日 ○丁未,備邊司啓曰:「慶尙左水使韓繼男,少無人望,到今已爲衰耗,決不堪節度之任,請遞。
」答曰:「依啓。
」 ○及第尹百源在其家,與德城監對坐食薏苡粥及烹牛肉,卽死。
德城監允,嘔吐不省人事,至數日僅甦。
其妾子尹德敬,以粥中置毒而死,告狀于憲府,其嫡女李弘元妻尹氏,則以中肉毒而死,告狀于刑曹。
初令檢屍,則漢城參軍李賚,西部參奉柳永忠等,以別無毒死之狀,以:『非常緻死。
』書塡實因,諫院以違格書塡實因,啓罷李賚等,請改檢,則義禁府都事禹道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