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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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言,而亦不可不慮。
「應南曰:」此則文字間過實之言也。
「鄭琢曰:」小臣往南方聞之,倭賊甚畏舟師。
元均士卒歸附,最是可用之將;李舜臣亦非尋常之將,而但此忿爭之事,極爲未便。
此時何敢因私忿,而有此相爭也?或使下書,責之以先國家之急可也。
若見下書,則渠輩亦豈無感激悟悔之心乎?至於以此,而遞元均,則舟師必有渙散之虞矣。
「鄭經世曰:」不遑暇食,至於日中乃罷,此是盛事,而日已向晩,恐勞玉體。
「同副承旨鄭光績啓曰:」大臣,以召來趙穆啓達,而自上又有允可之命,政院當爲下書矣。
但下書規例,必侍從、三司,然後乃可爲之。
穆則雖非侍從、三司之臣,旣以經筵入侍召來,則似當爲下書,何以爲之?「上曰:」出政院議而爲之。
穆今爲何職乎?「應南曰:」授軍資監主簿矣。
陞職已有承傳,渠經郡守,當陞副正,而其時無闕,未得卽差。
欲授正職,而自下難於擅便,小臣爲吏曹判書時,惶恐不敢稟達矣。
「上曰:」正職除授後召來矣。
「上曰:」儒士中,有知《易》者乎?「應南曰:」淸州人李德胤,稍解《易》學雲矣。
「上曰:」生員乎?「應南曰:」生員也。
此人令吏曹,或爲參奉等職,則可以招來。
「上曰:」年少文士中,解《易》者誰?「應南曰:」未聞其人矣。
今日入侍鄭經世,最曉《易》學。
且禹廷琛,讀《易》亦精雲,而今爲扶餘縣監矣。
「經世曰:」小臣,全不知《易》,而大臣如是誤達,至爲未安。
臣聞都下朝官,有韓百謙,頗解《易》學雲矣。
「上曰:」韓浚謙之兄乎?「僉曰:」然。
「金睟曰:」百謙、浚謙,乃韓孝胤之子也。
其家,素以力學有名。
「鄭琢曰:」韓浚謙〈時爲原州牧使。
〉亦力學之士也。
「應南曰:」韓浚謙及其叔韓孝純,亦皆稱解《易》矣。
「〈史臣曰:」當此幹戈搶攘之際,復開經筵,講論《易》理,其息馬論道,舟中講學之美意,足以撥亂而興衰。
況《周易》,乃聖人明進退存亡之理,而使人戒愼恐懼,求所以亨屯濟否之道也。
誠使爲國家者,講究此理,乾乾夕惕,自彊不息,知自我緻寇之義,而利用行師,審陰陽消長之幾,而戒存履霜,則王業可繫于苞桑,尙何覆隍之足虞乎?其討賊復讐,特措置中一事耳。
惜乎!當時諸臣,學術魯莽,未能以聖人所明進退存亡之理,啓發輔導,而或有以氣數之說,徒亂人主之聽,嗚呼!此豈講《易》之本意哉!「〉○王世子夕問安。
○未時,雨雹,狀如小豆。
申時,四方有霧氣。
夜,自一更至五更,四方沈霧。
11月13日 ○丁亥,王世子朝問安。
○兩司合啓曰:「臣等將鄭澈事,伏閤累日,天聽逾邈,兪音尙閟,臣等不勝悶鬱焉。
澈以蛇蠍之性,懷鬼蜮之謀,頃値逆變,入秉朝權,幸國家之禍,爲逞憾之地,不念聖明波及之戒,乃敢攘臂鼓吻,恣行報復之計,廣置爪牙,下及韋布,多張網羅,打盡異己,爲穽國中,以爲陷人之具。
凡以睚眦,被擠陷者,不知紀極。
姑以已著者言之,崔永慶,林下士耳。
常以澈爲索性小人,澈以此深銜之,乃於中樞府會議之日,倡說嶺南有名士人有黨逆者,意指永慶。
將起大獄,適有力辨之者,其說不行。
澈乃曰,遣近臣于嶺右,使之直向晉州,徑詣永慶怨家,欲採其言,以成構陷之謀,而其家不爲誣訴,奉使之人,亦不從澈意,其事遂寢。
澈更與其黨,造作飛語,一則曰吉三峯,二則曰崔三峯,而終曰三峯,是永慶也。
自唱自和,使作尋常說話,傳播國中,人皆飽聞,然後方始起獄,欲因以盡陷一道士人。
又於稠中,乘醉以刃擬其頸曰:『永慶於吾,常欲如此。
其心積慮,欲爲報復之謀,渠亦自不能掩覆也。
聖鑑孔昭,察其冤枉,特命放釋,而又嗾臺諫,敢請更鞫。
至以鑿山通道,越境相從爲言。
夫以鄭賊,當初托名士流,而人亦以士流待之。
永慶,若欲相從,則雖遵大路往來,有何不可,而必如是乎?其言之陰譎,類皆如此。
百般羅織,竟緻瘐死,旣死之後,猶未快意,反以理屈自盡爲言。
其恣行胸臆,傾危陰賊之狀,昭然甚明,有目皆見,有口皆言。
如頃日樸東說以爲:『永慶之山林之士,冤死獄中,孰不爲之痛憤?』申欽以爲:『惟其落於一邊,使永慶,不免於死者,是其罪也。
』李時發亦以爲:『公議奮發,在所不能已。
』亦可見人心之所同然,而天理之未嘗泯滅也。
況其指嗾構陷之事,顯出於十千頃寺之招,而不可掩者乎?夷考當時之事,不論其情事之輕重,惟係於澈意之好惡,而出入人罪。
澈意所好,則雖或出於賊口,而必爲之申解,如南彥經之類是已;澈意所惡,則或有不識賊面,橫被口語,終不免死,如永慶之徒是已。
以此推之,餘皆可見。
至於擧國含嗟,公論日甚,則澈等乃曰:『上意如此,我輩無如之何』,快讐於己,而歸怨於上。
其爲用心,豈不慘哉?目今姦臣情狀,非但國人皆知,自上亦洞燭無疑,而刑章不擧,天討未行,臣等之惑滋甚焉。
請勿留難,亟命追削,以正王法,以洩輿憤。
」答曰:「當此遑遑之時,難以相持,玆勉從之。
」 ○弘文館修撰鄭經世、副修撰尹敬立等上箚曰: 伏以故領敦寧府事鄭澈官爵追削事,萬口同辭,無有異論,兩司交章,殆將浹旬,昨侍講筵,亦已備陳,而尙閟兪音,久鬱物情,臣等竊恐此非臣庶平日所望於聖明也。
夫以澈之姦邪陰毒,爲鬼爲蜮之狀,離明所燭,肝肺盡露,固無侍於臣等之煩論。
今不敢更汚齒牙,以溷聖聽,惟其負罪國家,常刑罔赦,而終保戶牖,崇名在躬。
夫位爲天位,祿爲天祿,乃天所以待賢之具,而人主亦不得自專。
故爵人於朝,與衆共之,古之道也。
今以崇班大爵,寵秩孔壬,削奪之典,不及其身,已爲不幸之甚,而諉以已死,又稽天討,以上天待賢之具,爲罪人殉葬之物,輿情之憤,烏得以不激乎?目今天日赫臨,姦情罔逃,宜其群陰消釋,邪議屛伏,而護姦之論,雄唱雌和,或發於辭避之啓,或出於誣愬之章。
此皆罪名未正,綱紀不立之緻也。
天禍未悔,國勢方急,朽骨虛禦,固若置之不論,而刑章由此以擧,綱紀由此而立,重天位答人心,辨邪正定國論,皆繫於此,則古人所謂撥亂宏綱,在此一擧,而公論所爭,本非不急之務也。
伏乞深留睿思,亟奮乾剛。
「 答曰:」兩司同。
「 ○文城君健等七十餘人上疏曰: 伏以我太祖康獻大王,誕膺天命,肇基東土,蔚啓文治,救寧武功,設科取士,無問親疏。
故高文大冊,不獨經於韋布;雄謀秘略,亦多出於璿泒。
太宗、世宗,纉承丕緖,克篤前烈,規模宏遠,典刑尤備。
自玆以往,莫不進述先志,遵守舊章,漢綱、唐目,粲然備擧,文王之多士濟濟,《兎罝》之武夫赳赳。
時則有若永順君溥,首占文科;龜城君浚,魁擢武第,功績紀于鍾鼎,聲名著于竹帛,豈不韙哉?厥後代不乏人,如春陽、雲水之徒,林林輩出,其服勞保乂之績,於斯爲盛。
若使區別而禁限之,一如今日之法,則泯滅澌盡,當與草木同腐而莫之知也。
豈不爲盛世之一欠事歟?而況我國,地偏一偶,無燕、趙、鄒、魯之來遊,搜羅釣築,每患乏人之嘆。
才難,不其然乎?當乏人之時,局禁限之條,已非經遠之謀,而兵燹蕩敗之餘,才盡國空,未有甚於此時者也。
繩樞甕牖之子,牛隨馬走之徒,皆擢科第,應宿之官,字牧之任,鹹以委焉。
至於臣等復舊之規,一向嗇焉者,獨何歟?矧姑停之議,出於一時執拗之臣,懷嫌挾私之謬擧,則有何難於故紀,而遲難若是哉?曹植,羈者之一佐耳,猶且不以目厭靑紫,耳倦綠竹爲榮,而以圈牢之養物爲羞,求一自試,寧殺身而不辭。
臣等,雖無狀,君臣之義,則聞之熟矣。
豈但以尊位、重祿,爲榮而已哉?伏願殿下,特垂恢弘之量,許赴文武之科,不勝幸甚。
答曰:「當與該司,議爲而爲之。
」仍傳于政院曰:「此上疏,下該司議處。
」禮曹回啓曰:「疏內所陳,事係重大,自曹擅議爲難。
議大臣,稟裁施行。
」上從之。
○都元帥權慄馳啓曰:〈十月二十一日成貼。
〉「秀吉自來之言,雖不可信,而以諸賊久屯海岸之勢揆之,則亦不可謂無此理也。
李弘發已爲上送,想必細陳其與義智等論難之辭矣。
但權宜制變,亦是兵家之常事,假做請許封貢之奏,謄書草稿,自禮曹,備陳曲折,成諭帖,送于義智,以爲一般羈縻之計,恐或無妨。
」備邊司回啓曰:「今此所雲,乃是前日狀啓中,權宜假做之事。
雖曰兵不厭詐,豈寧如是?況孫經略差人纔回,行長等不無等待之心,不必更作此等事,以爲羈縻之計。
請以此意,秘密行會。
」上從之。
〈史臣曰:「廟社之讐,莫此賊若也;臣民之痛,莫此賊若也。
雖其力綿勢蹙,不能蕩滅此賊,一息尙存,豈有爲讐請封之理乎?今權慄,乃欲假做請封之奏,以爲媚賊之計,雖曰假做,使賊見之,亦安知其爲非眞乎?必以爲:『朝鮮無奈我何,而反爲我請封。
』誠姑是,則區區之禮義,復不能守,而竝亡之矣。
幾何其不胥而爲禽獸也?況權宜制變,雖是兵家之常事,而勝勢在我,我苟有待,則一二試之,猶或可也,今乃不修攻戰之備,又無可乘之機,而徒冀封事之或成,不顧大義之所在,一飛僞書,重示我弱,則求所以詒賊,適所以餌賊,果何益於羈縻乎?嗚呼!慄之此言,亦豈無所自而發乎?一自羈縻計行之後,人心尤無自奮之志,至於朝廷之上,亦付國事於無可奈何之地,請和請封之論,或發於有識之口,而委靡姑息,如醉如癡,不復知討賊復讐之爲何事,而唯以速封此賊,使之自退爲得策,包羞忍恥,哀籲天朝,而竟使我國,得爲倭請封之名,封倭帝勑,執此爲說,而播告於讐賊,豈不痛哉!」〉○以樸東亮爲兵曹參知,鄭姬藩爲承政院左承旨。
○辰時,四方有霧氣。
夜自一更至二更,四方有霧氣。
○領議政柳成龍病告,上敎政院曰:「當爲不允批答,而今姑勿爲。
以安心調理事回諭,遣內醫看病。
」 11月14日 ○成子,王世子朝問安。
○承旨鄭光績啓曰:「頃日朝講,以趙穆處直,爲下書召來之意取稟,則以出外議處傳敎矣。
議于本院,則趙穆雖非三司,自上旣待以儒臣,許令入侍經筵,則直爲下書,以示優待之意,恐或無妨雲。
何以爲之?」傳曰:「依啓。
」 11月15日 ○己醜,王世子朝問安。
○戶曹啓曰:「國家日用之物,皆出於民力,其在平時,不可不十分節約。
以故中國,富有天下,而奏本紙長,不滿五六寸,其薄如蟬翼,而我國啓本書狀紙,長大過厚,自前素有識者之議。
況今兵興三載,物力蕩竭,八方馳啓,萬倍平日,而啓聞之紙,如前侈大,極爲寒心。
請自今以後,大小使命狀啓,皆用狀紙,而公事紙,亦用常白紙,脫有依前貽弊者,各衙門摘發重治事,文移各道,且捧承傳于京各司,以除了遺殘民一分之弊。
」上從之。
○戶曹啓曰:「先王陵寢,蕩無看守之人,水火、盜賊,凡百可慮之事,不一而足。
臣等欲收拾守護軍之餘存者,使之耕種秋麰,且給鹽石,擬換橡實者,其意專在於開墾陳田,輳集人煙,以爲保殘民、守寢園之計,故至於移文禮曹,召聚各陵參奉,而趁不齊現,蹉過時月,終不得落種,極爲痛迫。
明年正月,凍麰爲始,參奉監耕,京畿監司句檢,本曹措置,各陵之內,各隨其力,招集遺黎,耕墾位田,一以救垂死之殘卒,一以衛先王之園陵。
」上從之。
○吏曹判書李德馨上疏,乞寢起復之命,且辭銓衡之任。
答曰:「當此國勢危急之時,銓衡人物,係幹成敗,豈但親任金革而已哉?徒守私情,不顧君父之急,何至於是耶?卿其克遵前旨,急急上來。
」〈史臣曰:「起復,雖古也,必也賊在門庭,身任金革,則起之;責重安危,望係蒼生,則起之。
喪亂以來,三綱墜地,人不知喪紀之爲重,任置親喪,去而不顧,或托名於從軍,或自起而爲將,飮酒食肉,無所不至,有靦面目,恬不羞恥,馴緻庶民效之,擧世滔滔,禽風獸習,不可收拾。
當此之時,正其有以擔起三綱,以爲恢復之本,固不可自朝廷先壞之,使爲少民則也。
而況奪情起復,實出於不得已之擧也?雖或不得已於訓鍊,而有此起復,置之散地,使之專意於訓鍊,可也,至於銓衡人物,旣非金革之事,而冡宰華禦,又非欒棘之身所堪自處,則亦何必以此授之,而啓後世權臣執政固位者無窮之弊也?德馨終未免於勉起胥失之矣。
」〉○左議政兪泓辭職書狀。
其略曰:「人器不稱,屢招物議;年齡遲暮,疾病弘多。
伏願聖上,亟命罷相,曲全終始。
」答曰:「此非大臣辭退之時,勿辭。
」〈史臣曰:「大臣之職,安危所係,當此危急存亡之日,如泓之闒茸庸資,久居鼎軸。
況以扈衛中殿,遠在海州,國有大事,亦不與聞,而唯利其身,貪饕無厭,將焉用彼相哉!公論之發,非止一再,而猶不力去相位,偃然冒處,從他笑罵,及其物議益激,乃復緩緩控辭,有若塞責者然,可謂有廉恥之心乎?」〉 11月16日 ○庚寅,朝講。
領事金應南、知經筵崔滉、特進官趙仁得、李輅、承旨李德悅、司諫崔瓘、持平宋諄、玉堂鄭經世、尹敬立、注書李德溫、史官金藎國、申渫入侍。
上禦別殿,講《周易》,自九二亢陽在田,止喪朋之意。
臨文,崔瓘啓曰:「亢陽有悔,註雲:『亢者,過於上而不能下』之意。
人君不恥下問,然後下情得達。
以否、泰之卦言之,地氣上升爲泰,天地否隔爲否。
人君所當體念。
」講畢,崔瓘進啓曰:「臣待罪言地,幾至半年,而入侍僅再次而已,雖有欲達之事,無路自陳。
當今宵旰,神謀睿算,廟堂夙夜籌度,極盡無餘,年少小官,何敢更贅?但徒以倭賊爲憂,而至於民怨,則憂不及焉,臣竊怪之。
以城中言之,生齒都盡,炊煙斷絶,但見墻壁,沒於蓬蒿之間,白骨崢嶸,傷心慘目,有難忍言;以外方言之,徵斂煩重,民困已極,古所謂剝膚椎髓,浚民膏血,未有若此時之甚者也。
考之前史,亡國之變,何代無之,而或有府庫充完,人民按堵而亡者,豈有人消物盡,若此之時乎?如是而不亡者,臣未之聞也。
目今民生,塗炭旣極,在渠亦甚可憐,而天之赤子,至於此極,則天心亦豈得晏然乎?今若不紓民怨,猶踵前轍,則臣恐群盜一時竝起,而天心亦不保佑,不待倭賊,而國必亡矣。
危亡之勢,岌岌朝夕,而今年亦已垂盡,未聞有一事措置,豈不寒心?頃者自上特軫饑民,至分禦飯米而賑之,瞻聆所及,孰不感激?然而愛民之令雖下,而愛民之效未著,實惠不下究,民生日以困。
孔子曰:『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
』自上苟有其誠,豈無其效?臣恐愛民之誠未篤也。
且臣伏見朝報,慶尙、京畿等道,凡徭役等事,盡爲蠲減,而內需司奴婢身貢,則仍命收納,戶曹防啓,而未蒙允許。
內需奴婢,獨非民乎?況如此之物,雖或捧之,自可委之軍需。
此豈崇聚私貨之時乎?極爲未安,臣以所聞之事盡達。
臣聞大內至近之地,畜養善馬。
所聞之言,不必皆實,而設使此言爲虛,古人雲:『外議雖虛,亦足爲先事之戒。
』雖無是事,不害於聽知,實有是事,則速命出之可也。
馬政在平時爲重,況此兵興之際乎?然自有太僕,何必如是而近於玩好者然乎?昔,召公戒成王曰:『玩物喪志。
』孟子告梁王曰:『率獸食人。
』又曰:『廐有肥馬,民有飢色。
』今之民生,飢色而已哉?近觀士大夫間,亦未見革盡舊習。
蓋在庭之臣,皆平時豪貴之人,未有生長於憂患者,故其志慮之怠惰,氣習之奢靡,猶夫前也。
以若所爲,求濟艱屯,不亦難乎?臣聞心好之,身必從之;上好之,下必從之。
今當躬先儉約,以身率之,使朝廷四方,皆則而象之,則轉移之機,亶在此而恢復不遠矣。
頃者以三司啓辭,特正奸臣之罪,輿情莫不快之。
逆獄時,爲奸臣所陷,人多冤死,此豈特奸臣之罪?其在聖躬,亦不無過擧矣。
至於宗廟之變,市井之民,冤死者無數;一人之妻雖二三,幷皆殺之。
以此閭閻之民,苦心怨上,無所不至。
小臣於此時,以儒冠在都下,雖未詳其間曲折,而其冤枉則極矣。
今當下哀痛之敎,以爲:『逆獄及宗廟之變,或見欺於奸臣,或乘怒於一時,濫殺人命,是予之過』雲,則足以慰悅幽明,而爲固結人心之一助矣。
前日憲府陳箚,伸冤枉之事,伏願體念而速行之,不勝幸甚。
臣嘗聞鄭介淸之爲人,見識頗似固僻,然好讀書業儒者雲。
臣實未曾一見其人,被罪之由,亦所不知,而但聞其弟大淸,至今行素曰:『朝廷若知吾兄曖昧而死,則吾當食肉』雲。
非至痛而如是乎?一婦呼冤,三年大旱。
今之呼冤者,豈獨一婦而已乎?大槪逆賊,人臣之大惡,得罪於天地、宗社,雖人君不得任意低昻,盤問得情,固是按獄之體。
今則歲月旣久,有罪無罪,亦已昭著。
其時推官,又有存者,此亦可以審問而分析者也。
逆謀,乃人鬼交怒之事,豈有人人與聞之理乎?不知逆謀而死者,則君臣之義,固未嘗絶也。
周時杜伯,以非罪當戮,左儒九復之,而王不聽,爭之不得而死。
其時雖以連逮冤濫之狀,上達於聖明,而亦豈竝罪之乎,而無一人爲殿下言者,臣未嘗不痛恨於其時受國厚恩之臣也。
」上曰:「此言極是,當更加念。
馬事,亦不虛矣。
適有牝馬,衆馬之中,難於喂養,玆命養之於內,豈有它意?」崔瓘曰:「逆變時,數三欺罔疏章,奸臣無不預知,至以玉非子孫推刷之事,謂鄭彥信,故令國家失人心,使逆賊乘虛作亂雲雲。
其誣罔羅織,類如此,欲使聖上,緻疑於縉紳,其爲計不亦巧乎?」持平宋諄啓曰:「崔瓘之言,備盡陳達,極是極是。
伏願聖明留念。
」 ○王世子夕問安。
○備邊司啓曰:「海州十六司所納貢物,已爲半減。
今若全減,則京中所用,亦患不足。
徭役幷減,則天兵支待等事,他無出處,似難減除。
至於內殿供上,已分送於隣近官,本州貢物雖半減,其蒙恩恤則似多矣。
」答曰:「徭役則似當竝減。
更議以啓。
」 ○賑恤廳〈賑恤使洪進。
〉啓曰:「飢民禦冬之具,不可不預爲措備,故賊贓衣服,賑恤廳移送事,曾已啓請,通文于左、右捕盜廳,而視爲尋常,慢不擧行。
當此隆冬之月,兩場飢民,凍死已迫,極爲可慮。
請令刑曹、左、右捕盜廳,另爲擧行,亦令戶曹,照管急急辦備,以救將死之民。
」傳曰:「依啓。
」 11月17日 ○辛卯,王世子朝問安。
○司憲府啓曰:「正言李魯,聲望未箸,不合言責重地。
請命遞差,仍任前職。
高山縣監申忠一,居官不謹,日以侵漁爲事,民甚怨咨,加以土賊熾發,而無意措捕,闔境受害,不得安居。
請命罷職。
戶曹正郞韓守性,人物庸劣;刑曹正郞柳東立,性行悖戾,俱不合應星之選。
請竝命遞差。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自蔚山西生浦海邊賊路,至寧海、平海,皆是平垣之地,關防難設。
聞寧海北二十裡,正當平海之境,有山名雨餘,山勢險截,三面壁立,惟一面可通,中有流川,盛旱不渴。
其處之人,議以爲:『若於雨餘山,設爲山城,屯兵耕守,則關東賊路,可以遮截』雲,而第以其山,爲寧海地,以慶尙道役苦,人民皆流散,雖有可耕良田,而盡廢不起。
平海民情以爲:『若以此山,移屬於平海,而徭役頓歇,則一年之間,安集者必多,而其於設關禦敵之計,便益不少』雲。
此意,行移于江原、慶尙監司,或遣都事審其形止,具參民情便否,急速啓聞。
」答曰:「依啓。
若然則,此事不可弛緩。
斯速處之可也。
」 ○備邊司啓曰:「今年兩湖秋稅年分啓本,時未上來,未能的知其數,以癸巳條大槪斟酌,則雖減半,要不下五六萬石。
自乙未五月,至丙申四月,一應經費計除,則餘穀僅二萬石,可供三千人七八朔之糧,此外更無措備之路。
若請兵,則不得不以三千爲限,第三千之兵至少,非但攻之不足,守亦不足。
不得已大發水、陸諸軍,一擧殲滅之意,及於咨中,而且極陳我國糧餉蕩竭之狀,竝請由水路運糧之事,如張鴻儒所言,而大兵未出之前,姑行羈縻之術,以緩衝突之患,亦今日之所難廢,此意竝令入於咨文中。
」答曰:「依啓。
」 ○慶尙道觀察使洪履祥〈十一月初五日成貼。
〉啓曰:「降倭處置一事,最不可忽,近見道內各將處置,則極爲可慮。
當初誘來時,極其優厚,奪奸村婦,歐打人物,惟意自恣,以緻驕逸,而及其毒害難堪之後,則或於本陣,或於列邑,任意除去,而不爲嚴密,或遣愚劣一軍官,使之處置。
頃聞義城縣留在降倭,本縣因兵使秘密傳通,將欲除之,而機事不密,以緻透漏,自此之後,晝夜防身,礪劍以待雲,事極可駭。
道內近賊之地,勿爲除去,若有順服者,押領上送事,臣方密通於高彥伯矣。
如其由海道入送江原,轉移鹹鏡幽阻之處,隨便處置,恐爲穩當,而非徒江原監司,一切拒還,且見備邊司移文,則江原與左道接界,留置有妨。
今後姑徐分送,或留本道陸地諸將陣中,或送閑山舟師,以爲格軍雲雲。
若以江原爲接界而有妨,則本道陸地與舟師格軍,尤似未穩。
今後,由左道出來者,則作兩運,一送于江原,而轉入鹹鏡,一送于京師而轉入平安、黃海等道;由右道出來者,則送于湖南,而轉入濟州、珍島等絶域,各其散處,而如有肆毒爲害者,一切勿饒,明示國法;其中率服懷順者,視同平民,使之奠居,則其於王政待降之義,亦或爲得矣。
請以切勿輕易處置之意,別爲上諭于道內諸將,以絶意外生變之端。
」啓下備邊司。
回啓曰:「降倭處置失宜,果如狀啓。
今後則不得已除去者外,其餘姑徐其剪除可矣。
鹹鏡道則分配之數,已過百餘,固不可更爲入送,而濟州、珍島等處,亦不必分送。
舟師及各陣爲先分置,無才技不合任使者,一一上送于京中事,元帥處,竝秘密行移。
」上從之。
11月18日 ○壬辰,司憲府啓曰:「內乘鄭士榮,性本悖戾,請命遞差。
兵曹注擬之際,專不緻察,冗雜苟充,物情深以爲未便。
請堂上、色郞廳,竝命推考。
」上從之。
○都元帥權慄馳啓〈十一月初三日成貼。
〉曰:「金海屯倭副將羅工戒底母此稱號者,持行長等書,以相見日期定奪事出來。
翌日,右兵使金應瑞,亦爲接見,問曰:『何以昌原爲期乎?』倭使答曰:『相會之地,唯在將軍分付,而以昌原爲期者,別無他意。
誠以我將等,迎謂將軍之時,不可露坐於野田,欲結幕若幹間,而若或經夜,則塗飾房屋,不可尋常。
酒饌諸具,亦不可草草故爾。
或昌原、或鹹安,惟將軍之命是從。
』兵使曰:『吾今方在憂服之中,別無設饌之事。
且有病,難於遠赴。
鹹安、儉巖等處,相會無妨。
』雲,則倭使曰:『徐當依命。
』兵使餉以酒果,則倭使禮數極恭。
渠亦請酒饌,其所備來,亦極精潔。
從容談話之間,兵使曰:『行長等欲言者,何事?爾試言之。
』倭使讓曰:『主將所爲,褊裨之人,何能與知?』兵使曰:『幸勿多讓。
略言所聞。
』倭使曰:『大明許貢之事,已爲準定,而聞朝鮮極陳不可之意,而更爲請兵,故我上官等,尤欲見朝鮮上官矣。
』兵使曰:『皆此虛傳也。
我國則惟聽上國處置。
豈有如此之理乎?但當初沈遊擊馳奏曰:「倭衆盡爲渡海,隻一二陣留待聖旨」雲雲,而爾等至今不退,聖天子赫然震怒,還停成命。
此果我國之故耶?』倭使曰:『行長等深思,則吾不能知,而大槪解棼息兵之計也。
大閤之爲人,桀驁無比,旣已平定諸島,又生他意,無端起兵,至於如此。
近日別無傳令之事,隻雲:「行長等領兵數年,所爲者何事?」終必不免於屠戮。
諸將以此極悶。
大閤明春雖雲出來,未可的知,甘樸司馬,則丁寧出來矣。
朝鮮從前不信我輩之言,以至於此。
又不能及今善處,則雖悔不可追矣。
我兵雖或更擧,萬無出其不意之理,當預告日期而擧兵矣。
』且曰:『頃日舟師之擧,吾等深以爲怪。
及見通書,又聞旋退,果知朝鮮之意思。
初日不能蕩覆塲門浦,朝鮮之無勇,擬此可知也。
』兵使曰:『塲門浦之賊,其數幾何?』倭使曰:『當初分兵,幾五六千;今則不過二三千,而其日適以役事,幾盡出他,留陣者不過二百,而不能下手,可笑。
』倭使又曰:『將軍結陣於何處乎?』兵使曰:『我之結陣,距此三四裡外也。
』倭使曰:『高峯上結陣,甚當甚當。
且指軍官所佩弓子,而言曰:『朝鮮有此長技,而每每潰敗,何也?』兵使曰:『爾等鐵丸可畏。
』倭使笑曰:『鐵丸可用於從容之時,而難用於急遽之間。
且不能用於下雨之時,而弓子則無時不用矣。
臨戰時,彎弓不發,蹲蹲漸進,無或少退,勢將迫近然後發矢,則我輩必不能勝矣。
』兵使曰:『爾何敎我以勝戰之要乎?』倭使曰:『此事,吾雖不言,朝鮮豈不知之乎?』兵使曰:『爾等在京城時,有大敗之處,其時倭子死者幾何?』倭使曰:『果於城西二十裡之外,接戰而不勝,死者多至四百餘人矣。
』兵使曰:『何以四百言之耶?爾等不能輸去,而委置路傍者,收拾而斬之,猶過四、五百,燒火之骨,亦如丘山,此其隻四百餘人乎?』倭使笑曰:『死者果多,而傷者亦多矣。
其時,諸將不勝其憤,各剌指出血而相誓,期欲更戰報復,招聚近處之倭十餘萬,蔔日擧事,而其時朝鮮將帥,移陣坡州山城,則尤難於幸州,故行軍半途而還歸矣。
』兵使曰:『坡州陣軍,其數不多,以汝十萬兵,何以半途而罷歸乎?』倭使曰:『幸州則陣外巖石,間間有之,自上轉石,托身石間,或有免死者矣;坡州之陣,則少無避石之處,以此爲慮,而不果戰矣。
朝鮮將帥,結陣於高峯,而多積石塊,則我兵萬無來近之理矣。
』倭使且曰:『今此所爲,都元帥知之雲,吾等所願,庶有必諧之望,不勝喜悅。
元帥之所欲得者,何物耶?』兵使曰:『元帥暫聞爾等有別樣意思,故使我接待行長等,而所願得者,爾輩之頭也。
』倭使笑曰:『雖有欲進之物,元帥必不受之。
行長等勢不爲矣。
』倭使又潛心口語良久,嘻噓曰:『今冬如有好消息,則明春還歸家山,妻孥親朋,攜酒慰問,正當花開之節,豈不幸哉?』兵使曰:『爾等雖欲我國奏請天朝,往還之間,不下六七月。
飛且走,亦不能及矣。
』倭使曰:『何以作緩緩之意耶?前期之事,急矣急矣。
朝鮮以奏請之意,踏禦寶下送,則以此告于大閤,停止矣。
擧兵之事,而我等諸陣,盡爲渡海,唯行長等一二陣。
移屯於釜山一隅,以待天朝處分,一邊盡刷朝鮮被擄男婦而出送,則兩國之好,爲如何哉?若不早爲善處,大閤作心之後,則雖下皇帝璽書,必不還停,此乃極悶處也。
切望善圖善圖。
求婚、割地之語,本不出於我等之口,亦非大閤之意也。
我等雖不得親入進貢,而貢獻之物,因某地入送,則亦大幸矣。
』兵使曰:『當此之時,惟在日本卑辭屈己,以盡恭修之如何耳。
爾輩之中,上將其誰耶?』倭使曰:『以職次言之,竹島之將爲上,而大閤專委兵權於行長,故凡軍務,行長主之。
』兵使曰:『然則茂守、直茂、仙蘇、竹溪等,何以亦欲出來而見我耶?』倭使笑曰:『我之如是往來,必有記名之事。
今此大事,若得參聞,則豈無錄功之事?惟其如是,故諸公竝欲來會矣。
』倭使問曰:『朝鮮何以通問於淸正,而不通於行長耶?淸正處出入者,則乃是僧人,而懸玉貫、着紅帶雲,必高官也。
朝鮮雖使高官,通問於淸正,而淸正不曾將此緣由,具報於大閤。
且淸正別無所爲之事,隻欲勦人之功而已。
如得淸正書劄,告于大閤,則淸正必蒙顯戮矣。
』兵使曰:『淸正通書於劉總爺,總爺使我國人,傳送答書,故不得已令僧人入送矣。
我國之待僧,不如日本之尊崇,而卑夷之。
故亦卑夷淸正而如是矣。
』倭使願定約會之日,兵使曰:『八、九日間,如何?』倭使屈指計日而言:『還歸時,歷金海、竹島、熊川、熊浦,出來時亦由此路,往還似爲忙迫。
十一、二日間,如何?』兵使曰:『十二日無妨。
』倭使唯唯。
視其辭色,則盛備酒飯之計也雲雲。
今此倭使所言,必是行長等意思。
雖曰倭善反側,而亦不可諉以難信。
權宜處置之事,急速定奪,而據險一事,非但此倭言之,本微臣之所欲爲,而到今千思百計,頓無聚糧之路,不勝悶慮之至。
」啓下備邊司。
〈史臣曰:「嗚呼!唯此倭賊,乃國家萬世之深讐,而凡有血氣者,所不忍共戴一天者也。
今應瑞不乃敢稟朝廷,私相見倭使,面受笑侮之言,頑不知恥,而猶幸彼賊之來,擅自期會,忘讐忍辱,負國交賊,應瑞獨何心哉!是不過國勢陵夷,軍律日解。
邊臣不以討賊復讐爲心,而唯以望風降敵爲計,以至關市相通,恬不爲怪,如是而欲望恢復,豈不難哉?都元帥權慄,任專閫之責,旣不能討滅讐賊,又不能鼓動義氣,而反信倭奴之狡說,縱令應瑞而往來,至曰:『倭雖反側,亦不可諉以難信』,偃然具啓,自以爲得策,不亦愚乎?」〉○備邊司回啓曰:「當初與賊將相見當否,不爲稟議於朝廷,率意許之,兇謀叵測,事機可虞。
已將重難之意,啓下行移,而今見金應瑞十二日約會之由,日期已迫,似無救止之路,極爲可慮。
且譚都司,尙在行長之陣,聞此約會,必多疑怪之意。
或於相接之際,妄爲許和之言,則他日流聞天朝,將有難處之患,尤爲悶迫。
此日之會,或不無因事故進退之理,前後下書及行移事意,十分詳審措辭,善處之意,遣宣傳官下諭。
」答曰:「國事急矣。
此事機關至緊,未宜忽視。
不可不熟思而審處之。
斯速更議定奪。
」 ○備邊司回啓曰:「兇賊斂兵,經年不動,每以等待封貢爲言,而春汛已迫,尙無結末。
關酋,若於開春,擧兵出來,則事無可爲者,機關果爲至緊。
應瑞若於十二日往會,則今旣日久,尙無馳啓,此亦可慮。
應瑞與行長等,決不可相見。
隻以天朝已許封款,天使今當出來,我等姑勿相會,以待天朝處分之意,竝爲通書於賊中,以爲羈縻之計事,應瑞處亦急速下諭,使之善處,而譚都司若聞曲折,必馳報軍門。
以行長等,先自通書,又遣副將講和,故姑爲許待羈縻等事,速爲移咨遼東都司,使之轉報經略衙門。
」上從之。
○慶尙道巡邊使李薲馳啓〈十月二十四日成貼。
〉曰:「十月二十一日,金海將倭姪子軍官稱號倭源十良及卒倭七名,各持槍劍,與附賊人崔億,通事僧印思,持倭書三道,出來,令金海府使白士霖接待,而以都元帥意,答書回送矣。
崔億來言:『呈答書於金海將倭,則將倭見其書,率往竹島,翌日乘船,到熊浦平行長陣中,傳答書,移到平義智陣中,諸倭將共議後,僧倭數三,草答書書畢,平調信稱號倭,招億而言曰:「吾受朝鮮厚恩,爵至嘉善大夫,何敢忘朝鮮之恩乎?日本與朝鮮,交隣久矣,別無結怨之事,初非爲朝鮮而起兵。
前者通信使之還也,請開中原之路,後擧兵到釜山,掛書于城外,使之通稟朝廷,則釜山將官,反加亂射,故未能通情,勢不得已攻陷釜山後,移到東萊,又掛書於城外,則亦與釜山同。
吾等不勝憤怒,欲殺我者,不得不殺。
因此轉成攻鬪,殘滅朝鮮,此實朝鮮失待之所緻也。
何怨於我國乎?今聞中原講和,沈遊擊往來之事,朝鮮力遏雲,未知是誠何故?朝鮮與西生倭將,互相通議,此處則一不相通,亦未諭其意也。
中原雖不講和,朝鮮若欲和好,則將官一人,入來相議,可一言而定。
然則卽當擧兵渡海。
我國使價之還,將官一人,竝與偕來,速決可否」雲雲。
』倭書中,道存理正一人,面議于金海雲。
若強欲相見,則未知入送何如人,而金應瑞通書內,旣以相會鹹安爲期,彼若不意出來,則何以處置乎?預爲指揮,使無臨時難處之患事,申稟于都元帥權慄處矣。
」啓下備邊司。
〈平調信書曰:「日本豐臣調信,再答朝鮮李將軍幕下。
具報貴意於行長,行長曰:『草賊爲禍者,未曾有,如之何不速示之乎?幕下,若欲與行長議講和之事,差道存理正之從一人,則與渠相議,堅制賊徒剽掠之禍,而後兩涯住還,有誰防之乎?行長及義智,應先鋒之撰者也。
是無他,先是屢次差釋仙巢及調信等,庸之日,呈短書於宣慰使吳億齡,以告有此禍。
且又於後宣慰使沈喜壽亦雲,爾如何達聖聰乎?拒日本之請。
是以副仙巢、調信等,行長、義智,以命講和,到釜山浦之日,雖欲說此理,釜山令公,不受其書,比幹首戈,故貴國喪亡矣。
不是行長、義智素意也。
此意詳在呈左道防禦使書中,定瀆一覽乎?因玆不遑屢陳,蓋是行長之言也。
僕以爲貴國平安奇策,是在大明、日本和好之事者也。
所以者何?朝鮮爲國也,介乎大明、日本之間,大明乃國大,而日本乃兵強,百戰千鬪,難決雌雄。
然則貴國誠戰關之場,國虛民飢者乎?先是奉使之日,亦專說此事,廷議不信之。
以至忠爲不忠,剩成嫌疑,行長、義智,是亦天運所然乎?此是皆昨非也,東高閣焉。
自今以往,改先非,與行長、義智相議,保國救民,可也。
義智,豈忘東藩之好乎?行長,亦與義智甚好。
請思旃速差一人於金海,則僕誘仙巢,相對具聞貴意,又說心中。
餘期嗣音,且在崔億之口。
不宣。
頓首。
」十月十八日。
直茂書曰:「日本豐臣直茂,再答朝鮮李將軍幕下。
被寄平調信手簡,卽傳之嘉善大夫。
且又呈報章,定有一覽乎?故東高閣焉。
行長及調信告予曰:『欲相議貴國治安,道知理明一人,差金海,則釋仙巢及調信等相對,以定兩涯往還奇策,說天朝、日本和好良媒』雲耳。
幕下應此意,崔億歸家之日,待差使來駕者也。
餘付崔億舌端,不宣。
頓首。
」孟冬十有八日。
茂守之答,金海府使白士霖書,與直茂書,同意。
〉○以右議政金應南爲世子傅,柳永洵爲司憲府執義,樸承宗爲掌令,姜秀峻爲持平,盧景任爲司諫院正言,姜燦爲承政院左副承旨。
11月19日 ○癸巳,司憲府啓曰:「兵曹佐郞李成吉,名稱未著,不合政曹重選,請命遞差。
近來湖南一道,土賊大熾,井邑、長城之間,行路不通,至於打破犴獄,奪取徒黨之被囚者,守令畏怯,莫敢下手。
巡邊使李鎰,方在道內,所當領兵馳進,登時勦滅,而多率無賴軍官,徒爲貽弊列邑,討捕之事,全不緻力,監司亦不爲措捕,物情皆以爲未便。
請竝命推考。
湖西林、韓等邑,賊徒亦熾,令李鎰,督率兩湖守令,急急討平,俾無難圖之患。
海南縣監玄揖,人物悖妄,多有泛濫作弊之事,及授本縣,恣行侵毒,民不堪苦。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請命罷職。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京城之內,人煙稀少,至於東北隅,幾成空曠之處,而左、右捕盜軍士,隻有數十餘人,巡綽虛踈,極多寒心之事。
都監砲、殺手,竝各一哨,分爲左、右、前、後、中五營,前哨以南大門內爲南營,後哨在藏義洞等處爲北營,左哨在東大門內爲左營,右哨在西小門內爲右營,擇空閑屋,別爲聚會鍊兵之所,而中哨則於中央闕門近處,如鍾樓等地設營,無事,則各在其處,哨官專掌鍊兵,而有事則會于一處事,捧承傳施行。
「上從之。
○訓鍊都監啓曰:「備邊司啓請設立五營,都監軍士若數多,則各占方位,可以分營,旗幟服色,亦當分類,以便鍊習,以壯軍容,而今之見在砲手,則七哨內別哨二哨,已出屯于東、西郊,以爲明年農作之計,其在城中者,隻五哨,合殺手四哨、射手二哨,爲十一哨。
以此姑爲分營,砲、殺手各一哨,在南大門內爲前營,在宗學近處爲後營;在東大門內爲左營;在西小門內爲右營,而砲手一哨、射手一哨,作爲中營於南別宮近處。
逐日各在其營,哨官專掌綵鍊,而中日及習陣時,則別會於都監及西郊爲當。
但砲、殺手所役甚多,若令日日齊會于各營,晝夜不得休息,則不無厭苦之心。
各營軍士,晝則砲、殺手各一旗六十人,輪回鍊習于營中;夜則砲、殺手各一隊二十人,相遞直宿于營中,次次排日輪定,毋得參差紊亂,而自都監專掌檢飭。
」傳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畿甸四境之內,蓬蒿滿目,盜賊縱橫,人不得通行,自東、西兩驛及各處,設立屯田之後,田野漸墾,道梗始通,不無其效。
如衿、果之邑裡,水原之沙斤,亦是往來要路,行旅止宿之處,合開屯田,招募遺民,故沙斤及衿川邑裡,已得自募者若幹,而衿川之人,則願入處於衿之山城,修築舊城,據險鍊兵等事,一如禿城之例,應募者亦多。
且其山城,與邑居相距數裡許。
若於此城,募入人戶,積粟鍊兵,以爲保守之計,出而耕墾於邑裡,使之漸次開荒,而其所入接之人,特令蠲除雜役,則人必樂赴,而庶有生聚訓鍊之望矣。
然非有武士爲之倡率,則防禦土賊亦難,故以武人定爲召募將,農牛、穀種,令戶曹及本道,隨便備給,而果川邑裡,亦令依右例,募得武士數三人掌之,俾有成效。
」上從之。
○慶尙道觀察使洪履祥馳啓曰:「伏見右兵使金應瑞馳報,欲與行長、義智等相會,已定期日,而倭使往來宜寧陣中雲。
臣未知相會之時,所約者何事,若許其講和,而斂兵退歸,則於目前苟安之計得矣。
但此乃宋侍郞、沈遊擊輩,竭力經營而未得者,則今因應瑞一話,而帖然自退,未可知也。
恐不若持重自守,時通間使,默察其動靜之爲得也。
況倭使之直到宜寧,盡探虛實,則最爲不可。
今後止許渡洛江,必於昌原、鹹安等中路一處,定爲往來之意,臣已回答於應瑞矣。
且念唐兵把總等官,方駐密陽,與倭相通,往來無間,則此間消息,必無不知之理。
臣之妄料,凡此賊書問答及往來曲折,必須從實移咨於遼東經略衙門,與劉督府營中,使之轉奏朝廷,恐或宜當矣。
」啓下備邊司。
回啓曰:「我國之於此賊,有萬世必報之讐,特以兵力孤弱,未能一掃蕩滅。
大兵未出之前,暫行羈縻之計,以緩衝突之禍,雖出於兵不厭詐之術,兇賊豈以應瑞一言,而有帖然自退之理?因賊中往來之人,相通書劄,輕易往見,不無意外之患。
頃日與賊酋副將,相會之事,則事在旣往,追悔無及,今後,依前後下書之意,毋令再誤,而賊書問答等事,已爲移咨於遼東都事衙門,使之申報軍門,自當轉奏朝廷,請以此意行會。
」上從之 ○慶尙道觀察使洪履祥馳啓曰:「當初擧事時,臣巡到晉州,令前監司從事官崔岦,以舟師摘奸入送;臣軍官姜孝業、洪胤弼等,以砲手領去助戰,竝爲入送矣。
崔岦、姜孝業等還來後,細問終始形止,則兩窟賊數,元不甚盛,彼此奔救之際,歷歷可數。
若論衆寡之勢,則不啻如泰山之壓卵,而徘徊外洋,進退閑浪。
初一日未時,倭船八隻,出犯蛇波兵船掛處,衝火船尾,且斬一卒而去,已爲駭憤,而其日初昏,賊船乘暗潛出,一時放砲,我軍蒼黃失措之際,全羅舟師伺候三船,不知去處,所載船卒,幾盡渰死。
賊乃再犯蛇渡船,燒蕩無餘,守直之卒,未及逃避者,竝被殺死。
初三日,因統制使傳令,募軍百餘,下陸耀兵之際,賊兵騎、步竝五十餘名,自越峯突前,我軍惶惑,奔退登船,雖不至全敗,而多緻死傷雲。
損威取辱之狀,非止一二,而夜驚燒船之事,邈然不報,張皇賊勢,妄報戰功,極爲駭愕。
至如李光嶽所擒一倭,適然相値,面約投降,萬目所覩,而突入生擒雲。
」〈史臣曰:「時,右水使元均,馳報于監司曰:『中衛將昆陽郡守李光嶽,行船巨濟邊,伏兵倭海洋隱伏,出沒窺覘,飛船突入,生擒一名』雲雲。
降倭供辭見上。
」〉其他誣罔,據此可知。
大槪此擧,當初約速不明,事多疎脫,而諸將等相激日甚,同舟楚、越,臨陣猜訝,事事矛盾,不勝痛悶。
「啓下備邊司。
回啓曰:」巨濟之役,多有挫衂之事,而不以實聞,反肆張皇之說,體察諸臣之罪固大矣。
但與賊對壘之時,若聞臺評重發,〈時,臺諫以拿鞫論啓。
詳見于下。
〉不能自安,不爲行公,則事益踈虞。
都元帥、統制使,姑令推考,防備諸事,別爲措置,急遣宣傳官,下諭何如?「啓依允。
○夜一更,金星與木星相犯。
11月21日 ○乙未,傳曰:「昨見慶尙監司書狀,巨濟之役,喪師挫辱,如前所敎,予所親聞之事,一一相符。
敗衂如此,而統制使、都元帥、體察使,相與掩覆,匿不以聞,反肆張皇之說,其謂有君上乎?有朝廷乎?有臺諫乎?極爲痛心。
不可不重治,以正人臣欺罔之習。
大抵軍律之不嚴,非邊臣玩之,乃朝廷自壞之耳。
言于備邊司。
且觀監司書狀,則李弘發與賊將所言之事,亦與前日書啓之辭有異,不無可疑。
竝言于備邊司。
」 ○訓鍊都監啓曰:「劉摠兵所送毒藥四箇內,一箇內藏,三箇則下于訓鍊都監,試驗以啓,然後某防所中送之爲當事,傳敎矣。
生雞皮肉間,暫爲刺破,以藥傅之,則其雞卽死,極有神效。
其於戰陣,必有大益。
今下三箇,送于都元帥處,某防所中送之事,行移宜當。
今旣知其效,而未得其法,三箇旣盡後,無可繼之路。
前日令郭純誠,私自聞見方法劑之,而藥性不猛,必未得其妙。
更令多方聞見,期於得妙。
且令平安監司,另言于在義州通事等,各自聞見其方以啓,如得眞法,另加論賞之意,竝爲行移何如?」傳曰:「依啓。
依前傳敎,厚賂措辭於劉興龍處,詳問其法,則可得矣。
」 11月22日 ○丙申,司憲府啓曰:「頃日巨濟之役,竭盡三道兵力,軍勢不爲不盛,而兩窟賊徒,不滿數百,衆寡之形,不啻如泰山之壓卵,而水、陸諸將,無一人殊死力戰,或徘徊外洋,進退觀望,或退處便地,隻遣代將,緻令師徒撓敗,傷威損重。
伺候三船,不知去處,蛇渡兵船,燒蕩無餘,所載軍卒,幾盡渰殺,而互相掩覆,不以實聞,反肆張皇,妄報功狀。
其不有朝廷,恣行欺罔之罪,不一而足,極爲痛憤。
請都元帥權慄、統制使李舜臣,竝命拿鞫,依律定罪。
體察使尹鬥壽,身爲大臣,制專閫外,旣不能相機策應,輕擧辱國,又不能從實啓聞,肆然期蔽,尤極無謂。
請命罷職。
」答曰:「豈至於拿鞫乎?不可爲也。
大臣尤不可罷。
」 11月23日 ○丁酉,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啓曰:「都元師權慄、統制使李舜臣,旣犯僨軍之律,又有欺罔之罪。
揆以王法,決難饒貸。
請命拿鞫,按律科罪。
前體察使尹鬥壽,處置失宜,緻令損威,輕信諸將瞞報,又不從實啓聞,亦爲無謂。
請命罷職。
」答曰:「過重。
不可爲。
」 ○司憲府啓曰:「都元帥權慄、統制使李舜臣,竝命拿鞫,依律定罪。
體察使尹鬥壽,請命罷職。
」答曰:「統制使、都元帥,拿鞫過重,推考。
前啓大臣,尤不可罷職,不允。
」 11月24日 ○戊戌,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連啓都元帥權慄、統制使李舜臣拿鞫;前體察使尹鬥壽罷職事,不從。
○司憲府連啓都元帥權慄、統制使李舜臣拿鞫;前都體察使尹鬥壽罷職事,不從。
○傳曰:「明年正、二月,賊酋平秀吉,率其新兵,必大擧作賊,直向中原之意,若見孫經略,則力陳事,言送于趙守翼。
」 ○辰時、巳時,四方有霧氣。
11月25日 ○己亥,兩司連啓都元帥權慄、統制使李舜臣拿鞫;前都體察使尹鬥壽罷職事。
答曰:「都元帥、統制使,已爲推考,不可拿鞫。
體察使,大臣不可罷,又不可推。
」 ○同副承旨柳永詢啓曰:「洪瑴事,三省交坐,委官取稟。
」〈史臣曰:「瑴,初與宋儒眞,同參逆謀,恐事覺,遂先告變,遽陞堂上之職。
後,金應龍等上章,具言瑴情狀,故有是獄。
」〉傳曰:「右議政爲之。
」〈金應南。
〉委官啓曰:「洪瑴諱不直招,請刑推得情。
」答曰:「此事,似非出於無所爲,瑴固有罪,然何必追論?予意前日反覆盡諭,更議詳察施行。
」再啓曰:「伏覩聖敎,丁寧至此,臣等亦知聖意之所在矣。
但此獄,關係至重。
當初不發則已,發則不可不窮訊而正刑也。
原瑴情狀,有難赦之罪,無可論之功。
此事之出於有所爲、無所爲,恐不暇論,依前啓,請刑推得情。
」上從之。
○行上護軍李好閔上疏,乞解職從喪。
答曰:「不可解職。
宜遵前旨,但歸省後,還來可也。
」 ○傳于政院曰:「李好閔,陽城下去。
京畿監司處,祭需題給事下書。
」 11月26日 ○庚子,別試文武科放榜。
○王世子問安。
○兩司連啓都元帥權慄、統制使李舜臣、都體察使鬥壽等事。
答曰:「都元帥等,旣已推考,不可拿鞫。
體察使,容或有不知之理,不可罷。
」 ○義禁府啓曰:「洪瑴獄事,旣已歸一,而三省交坐,方加刑訊。
金應龍、洪應淵、洪應沂、洪瑀、洪蘭生、林廷立,別無更問之事,竝放送。
」上從之。
11月27日 ○辛醜,王世子問安。
○傳曰:「近聞都監之事,漸至解弛,常以爲慮。
近日中日試放砲手,其得中者,僅數人。
於此可見凡事不進則退。
更加刻勵,日夜勸督,愼勿解弛。
凡事得人後,乃可議其效。
吏判〈李德馨。
〉今已上來,都監堂上差下,專委責成事,竝議啓,言于訓鍊都監。
許售事,非隻出於部下所訢,以監司決尾之語觀之,售之盡職之狀,可見矣。
授以守令,俾專實效,未爲不可,而本司過疑防啓,雖不得爲守令,陞職褒賞可矣。
回啓,言于備邊司。
赴戰砲手等,其妻子一一給料事,前日累有傳敎,未審有司能體行否?言于備邊司,使之一一給料。
赴戰水、陸諸將等,其父母家屬所在處,問于備邊司察之,各其道下書,歲時食物題給。
」 ○兩司連啓權慄等事,不從。
○傳曰:「自高陽至延安一路,人煙斷絶。
欲依禿城例,擇其形便,或於數息一處,連設結柵,仍使募民屯田,使聲勢相依,行路不爲阻絶,久則自然成村矣。
此事不得爲乎?議啓。
」備邊司回啓曰:「西路設柵迎送之事,曾與京畿監司柳根相議。
自碧蹄至坡州等沿路,則非但擺拔兒等,亦多侵擾之事,若天朝大兵出來,則已種禾穀,未免軍馬之踏損,雖欲招集散民,民皆不肯,故欲於旁路爲之矣,上敎如此,當與柳根商確處之。
」 11月28日 ○壬寅,兩司連啓權慄等事,不從。
○備邊司啓曰:「李舜臣、元均,素不相能,互相詆訐。
若繩之以律,則所當兩罪而竝斥。
第舜臣則當變初,收聚兵船,遮遏賊路,多有斬?之獻;元均則初與舜臣協力,亦有摧陷先鋒之効。
二人忠勞,俱足嘉尙。
自上特念調制鎭定之策,急遣宣傳官下書,責之以先國家之急,若漢光武之於賈復、寇恂,則彼二人者,亦非全無心肝,寧不爲感激欽承,棄其舊而新是圖乎?若不體聖意,執迷不悟,猶遂前非,則自有邦憲。
或以爲:『兩人嫌隙已成,可遞元均,以息其爭。
』何以處之?」答曰:「予意李舜臣以大將所爲,似誤一人,似不可不遞。
或李舜臣遞差,以元均爲統制使;或元均遞差,差出他人。
參酌施行。
」 ○傳曰:「觀孫經略之言,則其意非不欲救我國,而以遠征釜山爲難。
其言又曰:『許封之後,賊若襲取朝鮮,則將如之何?』雲雲,經略似非無謀者矣。
但曰:『賊不過侵擾全、慶』雲雲,是似以全、慶,不甚大關於成敗之數,此甚可悶。
經略此言,自前有之,不可不敷陳形勢,以解其意。
今於糧餉回咨中添入曰:『若不卽緻討,春汛之後,賊必攻陷全、慶,據而有之,自爲防守,使其國人,出來耕種,積粟錬兵,爲遠交近攻之術,他日之禍,豈但止於小邦而已哉?蓋全羅一道,小邦根本,而沿海一帶,遼左、山東、天津、浙直等處,鷁路甚邇,風便可到,賊之所以流涎者,專在於此。
全羅,萬一爲賊所據,則雖以天兵之威,難可蕩平,其爲禍,有不可忍言者矣。
況賊必長驅西向,水陸竝進,則有坐守全、慶而已之理?』雲雲,以此措辭極陳,未知如何?言于備邊司。
」 11月29日 ○癸卯,王世子問安。
○兵曹判書〈李恒福。
踈脫少實才,臨事徘徊,無所設施,人頗以歇後譏之。
〉啓曰:「近日武士,多數聚集,侍衛禁軍,比前稍似精勇。
其中尤甚才踈者,不可不漸次澄汰,以除散料之弊,故多方試才,察其壯弱,則內禁衛尹光信等十七人,尤甚才踈。
依前例散遣何如?」傳曰:「依前所啓。
但此輩莫非軍功人否?若然則虛實間,軍功之人,一朝汰去似未穩。
旣不能武才,可屬于砲手,使習放砲,又不成然後,汰黜如何?更議參酌以啓。
」 〈宣宗昭敬大王實錄卷之五十七〉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甲辰,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問安。
○上禦別殿,講《周易》。
○掌令李鐵啓曰:「巨濟之役,諸將或徘徊顧望,不肯進戰,伺候三船,不知去處,而不以實報。
其僨軍、罔上之罪,累日論執,而兪音尙閟,不勝悶鬱。
」上曰:「都元帥豈至於此?右相意何如?」金應南對曰:「此人曾有幸州戰捷之功。
雖公論所激,不得不如是,而若使遞改,難得其代。
」上曰:「臺諫之言,固當如是,然臨陣易將,兵家之忌,不可遞也。
」正言盧景任啓曰:「前體察使尹鬥壽,身爲大臣,專制閫外,而敗衄之事,不以實聞。
請以罷職,亦從末減。
」上曰:「體察使容有不知之理。
大臣豈可輕罷?」金應南曰:「兩將不睦,勢難相容。
元均不得已當遞,而未得其代。
與宣居怡,相換何如?」〈時,均爲慶尙水使,與統制使李舜臣,不相容。
故居怡爲忠淸道兵使。
〉上曰:「備邊所薦,誰耶?」應南對曰:「郭再祐、李光嶽、裵禊而已。
忠淸道水使,亦當差出,而無可合之人。
樸宗男,雖以晉州事啓罷,而此人似可。
」上曰:「宗男,性似弛緩,當此之時,不可以如此之人爲將。
至除水使,恐非所宜。
此外無他人可用者乎?」應南曰:「李繼鄭可合矣。
」上曰:「予未之聞。
」應南曰:「成允文在嶺南,雖失人心,忠淸水使,恐或可堪。
且具思稷,亦可用。
」上曰:「議備邊司善處。
」 ○備邊司啓曰:「元均與宣居怡相換之事,昨日經席上啓達矣,今日聞他大臣之議,則元均旣犯軍律,方在推覈之中,換以兵使之任,事體未穩。
」上答曰:「犯軍律雲,則李舜臣,獨非犯軍律者乎?予意舜臣之罪,甚於元均。
其以元均不可爲兵使者,未可知也。
然參酌施行。
」 ○備邊司回啓:「『若曰犯軍律雲,則李舜臣獨非犯軍律者乎?予意舜臣之罪,甚於元均。
其以元均不可爲兵使者,未可知也。
然參酌施行事』,傳敎矣。
統制使李舜臣,今有欺罔之罪,固當重治,而但舟師措置之事,日急一日。
此時遞易主將,實非得計,故隻爲推考,責以後效。
元均亦欲勿遞,而但舜臣則爲統制使,元均則爲副將,旣以不從主將節制,遞元均而更陞兵使,移授便近之地,則軍中統令之體,從此益壞,似無收拾整頓之路。
論議之不一,以此故也。
然,舜臣、元均,俱犯重律,若獨遞元均,亦不無偏重之弊。
依前啓請,與宣居怡相換,亦爲無妨。
」答曰:「依啓。
」 ○委官金應南啓曰:「洪瑴忍杖不服,至爲兇詐。
請加刑得情。
」答曰:「依啓。
」 ○委官又啓曰:「洪瑴忍杖不服,所當加刑,而經斃可慮。
請明日加刑。
」答曰:「依啓。
」 ○以辛慶晉爲江陵大都護府使,以申湜爲司諫院司諫,樸弘老爲司諫院獻納。
12月2日 ○乙巳,委官啓曰:「洪瑴忍杖不服,極爲兇毒。
請加刑。
」答曰:「依啓。
」 ○備邊司〈領府事沈守慶、領議政柳成龍、判府事崔興源、右議政金應南、左贊成鄭琢、右贊成崔滉、慶林君金命元、左參贊韓準、右參贊李憲國、戶曹判書金睟、吏曹判書李德馨、兵曹判書李恒福、刑曹判書申點、行上護軍趙仁得、行訓鍊都正趙璥、行判決事尹先覺、吏曹參判李廷馨、戶曹參判成泳、同知中樞府事柳永慶、兵曹參判韓孝純。
滉,爲人強愎,且無材能,而位躋二公,議者小之。
〉啓曰:「昨日筵中,松嶽山如禿城爲之事言之矣,民力已竭,似難爲之,言丁備邊司議處事,傳敎矣。
松嶽雖曰一面有城,其他三面,更無周遭形勢,非如禿城、海州因舊修築之比。
或城、或柵,必須新設,則本府蕩敗已極,調集人力,百計無策。
如接境黃海、京畿一樣澌頓,不可借力,面設令得成,蓄糧聚民,亦無其路。
與京畿監司柳根相議,則其意亦然。
恐難輕易擧行,敢啓。
」傳曰:「知道。
」 ○委官啓曰:「洪瑴忍杖不服,所當加刑,經斃可慮。
請明日加刑。
」答曰:「依啓。
」 12月4日 ○丁未,備忘記曰:「今此土賊勦捕事目,論賞似輕。
有名賊魁捕捉者,堂上守令則嘉善,士人則六品敍用,雜人、公、私賤,則禁軍除授似當。
至於空名告身,則濫觴日滋,手握王爵,無復事理。
更議參酌施行。
」 ○李忠元啓曰:「石尙書差官錢立仁、賈鴻儒、譚德等三人,今午入來,而錢、賈二人,來于都監,欲見金命元,傳胡叅將書劄,再三送人至,則乃前日胡澤同行徐行之書也。
出示小紙,故入啓。
小紙曰:『兵部石老爺,上本奉聖旨,準倭封王,今先令小西飛進京,石老爺將聖上旨意竝玉帖,差我三人,星夜送至倭營,與行長要看。
譚爺分付倭子,安心候封。
不許仍前爲非作亂,如再仍前作亂,卽遣天朝大將人馬,勦除倭子。
封貢以後,卽要倭子退了,不許住在釜山。
』」傳曰:「知道。
」 ○義禁府啓曰:「罪人洪瑴,三省推鞫,雖已經斃,而有罪無功之狀,已爲現著。
其所授堂上加及賜給奴婢、田宅,令各其司還收事,捧承傳何如?大臣之意亦然,故敢啓。
」〈洪瑴,卽宋儒眞之黨,以上變之功,受堂上職,至是辭連金應龍,杖死。
〉答曰:「依啓。
」 ○前縣監鄭期遠爲兵曹正郞,禮曹佐郞宋駿爲兵曹佐郞。
12月6日 ○己酉,戶曹判書金睟啓曰:「臣往葉叅軍靖國所館,臣問『爲何事出來?將向何處?』答曰:『葉芳、沈嘉旺兩鎭撫,蒙兵部石爺差送,俺則孫軍門,偕二人,而小西飛卒倭三名,一時出送,使之往行長營,宣諭聖旨,齎軍門榜文而去』雲。
臣要見其榜文,答曰:『軍門堅封授送,不敢開拆。
大意則聖旨許封,速令渡海後,當出送天使』雲。
」 ○訓鍊都監啓曰:「國家設訓鍊之所,今至一年,而軍糧不足,士卒不齊,器具不備,技藝不進。
目今春訊,隻隔數月,不知前頭將有何事,而明春飢饉,則外方土賊之變,亦不可預料。
此豈中外晏然安眠之時乎?都監所爲之事,亦不得成就,漸爲解弛,而況於外方乎?各道監司,或令列邑鍊兵,則列邑又令各面勸農、裡正輩抄擇砲手,敎之放砲,百姓被抄之時,私賂於勸農、裡正輩而圖免;旣抄之後,又私賂於色吏而圖免;其不得免而被抄者,黽勉到官門,一二度習放而止。
如此而望其成才,不亦遠乎?非徒不能成才,而爲民所厭擾,亦甚矣。
此則蓋勸賞不擧,而民不樂趨耳。
爲守令者,見其如此,而不計其所爲之疎於妙理,反以鍊兵爲齟齬不可成之事,全然置之相忘之地,誠可痛矣。
以佚道使民,則雖死不怨。
況此鍊兵,乃是衛生禦賊,而得免於魚肉者?各官能爲收集,勸於敎鍊則尙矣,若不能此,則但招各面都將頭頭品官等,曉諭曰:『外寇未退,國家多虞,而明年則飢饉之餘,各裡明火強竊盜,必多有之。
爾等良民,全忘禦賊之備,可乎?官家軫念百姓之生路,以爲武備,而收合訓鍊之際,慮或官差及裡中所任之人,煩擾於閭閻,自官不爲抄擇訓鍊,爾其勿論出身、兩班、軍保、公私賤,備得所習弓矢及火砲諸具,各面私自聚會,射者習射,砲者習砲,無故則逐日聚習,如鄕徒射帿之爲,計其中數優劣,將居首數三人,來告官門,則或施賞典,或蠲免其戶之役,以爲勸奬。
爾等因此而得免雜役,或成才而得中科擧,則非徒一時之利而已,發身之路,亦在於此。
且近處嘯聚之徒,亦必以其裡之習武備,爲憚而不入矣。
』如是雲雲,而如倉獄上直,官家役事,技藝稍成者,幷減勿侵,則愚民不爲驅迫、侵督,而樂於目前之利,爭自鍊習矣。
其中勤於鍊習者,自官隨力備給器械,品官善爲曉諭鍊習者,幷牒報論賞。
各官,且抄錄各面鍊習人姓名一冊,趁二月晦前,上送于監司,而申報都監,都監或遣郞廳,抽栍試才,其多數鍊習,而成才之處守令,各別破格施賞;其專不用意,而鍊習尤小者,革職論罰,則漸加馴緻,以期成效。
此意急速下諭于各道監司,知委盡心施行。
」上從之。
○辰時,四方有霧氣。
午時未時,日暈。
12月7日 ○庚戌,上還下軍功咨文于政院曰:「一毫不可失實,又不可虛僞。
改製,磨勘于予,然後爲之。
」承文院覆啓曰:「天朝將官於軍功等事,或不見賊面者,掠取首級,冒作己功;或身在西路者,以親進賊營,瞞報上司;甚者,要索我國明文,以爲必證之計。
故當初擾攘,不暇顧他,唯以便宜爲務,不得不勉從其意,至於移咨者,非一非再。
今欲一切從實,不爲遷就之辭,則其在我國前後文書,皆相牴牾,所關非輕。
不得已一一査考前送咨文,其姓名功勞已及於前咨者,則略依前咨辭緣,使之不甚相反,措辭答之。
至於倭賊,於四月十九日,已離京城,而劉學詩,以五月二十三日在京城南山坡,生擒倭子爲功;中協楊副緫等,追賊南下,隻到尙州、善山等處,而乃雲親到釜山;管工督運委官,則唯潘廷試、劉仲金等,見於文書,而其餘則無從査考。
此等事,不得不從實回答。
州、縣、驛站,亦於前咨,已爲開錄,依前咨數目,査出以送。
敢稟。
」傳曰:「人不可爲虛言也。
雖欲飾辭,我身皆有神明,自不得爲矣。
平伴之間尙如此,況天朝乎?故自事變以來,凡大小咨揭,未嘗有一語失實。
或有一字失實,予必令改之。
今此奏功咨文,何等事體?非君上之所親覽,朝廷之所據以爲施賞者乎?彼雖肆爲誣罔,我亦效尤,其理何居?更爲參酌,非不得已者外,從實書錄,毋敢爲欺誣之辭。
」 ○都元帥權慄馳啓曰:「右兵使金應瑞,與行長等,期以去十二日相會,而行長以遠出鹹安爲嫌,更約以昌原、鹹安之界,故十六日,使之出來于兩邑之境,則平調信又緻書于兵使曰:『浦浦倭將謂行長曰:「天使若不到,則大事何成乎?」於是行長,違來日之約。
』雲雲。
變詐反側,至於如此,自今以後,更不相通事,臣諭于金應瑞,應瑞遣其軍官鄭承憲,責以反側不信之狀,則行長卽變辭曰:『下倭等謂約會之地,隔遠難往,故停行矣。
今聞不至太遠,當依初約而往之。
』遂令北縳一倭而出示曰:『此乃瞞告也。
若令行刑,當斬首以送。
』且裁書以付曰:『有何面目,見閤下乎?雖然,三國平安奇計,豈容是非於其間乎?請重示相見之日。
縱指明日,不可辭之。
』雲雲。
承憲暫聞卒倭之言,則有一倭潛言曰:『兵使與金將軍,必謀害我將,勿往爲當,故停行』雲。
兵使卽答二十二日相見,而馳報于臣。
二十二日曉頭,行長送人,問安于兵使所宿處,兵使淩晨,往于約會之地,行長等亦宿昌原馬山浦,而調信、玄巢、竹溪先到,行長、義智隨到,行長之弟,與他倭將二人,亦入參。
各將所率,幾三千餘名,又結陣于鎭海、馬山浦等處,兵使所卒,隻百餘名。
定坐接話之時,行長以下諸倭,莫不接臂,多有疑懼之狀,兵使則略不動色,從容問答,日曛各散。
臣所傳之關及義智等乞降書,同封上送。
所謂降書,隻於外面,書降字而已,書中措語,極爲簡慢,痛憤莫甚。
依憑一降書,而善爲權變之策無妨。
朝廷急速商確,施行何如?」啓下備邊司。
○都元帥權慄馳啓曰:「右兵使金應瑞呈內,牙兵宋忠仁,隨行長等,還入賊陣,回來曰:『關伯處,姑延出兵事,定輕快船急送,亦發傳令于左道各陣,使之嚴勑部伍,絶不得出入,朝鮮女人,爲先刷送,進上角弓,而調信,則兵使處,戰馬所養太三十石欲送,細稟回示事,忠仁處言送,故姑勿許受回送。
敢啓。
」啓下備邊司。
○備邊司啓曰:「觀此狀啓及別錄,則應瑞問答,多有失言。
賊酋等所爲,誠僞叵測。
其所謂降書者,辭意極其簡慢,殊無引罪乞憐之狀,憤惋莫甚。
但求款天朝一事,其情形頗似懇迫。
此則雖未知何故,亦必有所由,而天朝,今已許封,軍門差官,陸續出來,當以此等先聲,通書慰勉曰:『爾等若定其過海日期,被擄天兵及我國男婦,速爲刷還,則天使當卽出來。
何用更求我國與聞乎?自可因是而解紛、息兵,爾等納降之願,亦可成矣』,凡所答書,必皆歸重天朝,而涉於示弱之言,則絶勿開口可也。
若其淸正恐嚇文券,不必覓給,而罪淸正國書,且不須成送。
事或不成,而反激淸正之怒,則爲禍莫甚。
隻可送人,詳探事情,更觀所爲,而兼且仰成天朝處分之如何。
譚都司方在賊營,此間曲折,必馳報軍門,我國亦當略擧大槪,移咨遼東,使之轉稟施行。
不然,不無緻疑之端。
且角弓進上及兵使處所送馬豆等物,據理開陳,一切拒絶。
此外之事,遙度爲難,隻在九帥觀其事勢,指授得宜。
應瑞臨時措辭,善爲應變,以此移文爲當。
」 12月8日 ○辛亥,王世子問安。
○以承文院草記,傳曰:「今此回咨,語多欺罔。
在彼不足數,而我國之無謂甚矣。
宋大斌等,益水把截,欺罔之甚,尾襲擒斬,尤是無形。
楊元等追賊至釜山,亦爲欺誣,此外又多不實。
古人臨刑,尙不飾辭。
況此報功轉奏之事,豈敢有一毫虛僞?予則決不可爲。
」 12月9日 ○壬子,夜三更、四更,四方有霧氣。
五更,沈霧。
○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曰:「訓鍊一事,最是今日急務,而都監郞廳及哨官等,多不得人,或託稱牢子,敢以私僕,冒充受料;或私役砲、殺手,有同家奴,無所不爲,緻令軍政疎虞,國廩虛費,物情極爲痛憤。
請令都監,摘發汰去,其中尤甚者,繩以重律,以警其餘。
」上從之。
○傳于政院曰:「無雪如此,中原有祈雪之事。
我國,亦似有祈雪之時,言于該曹察啓。
」禮曹回啓曰:「《大明會典》內:『嘉靖八年,春祈雨冬祈雪,皆禦製祝文,躬詣南郊,祠皇天、後土,遂躬祠山川神祇于山川壇,次日,祠社稷壇。
冠服淺色,鹵簿不設,馳道不除,皆不設配,不奏樂』雲。
國朝祈雪,近有施行之時。
年月及節目,雖無謄錄可考,而大槪當依祈雨祭例,先行于三角、木覓、漢江,次行于社稷宗廟、風雲雷雨、北郊。
從速擇日擧行。
」 12月10日 ○癸醜,王世子問安。
12月11日 ○申寅,辰時,四方有霧氣,日有兩珥。
巳時,日有右珥。
午時未時,日暈,白雲一道如氣,自坤方指艮方,長十餘尺,廣可尺許,良久乃滅。
夜自一更至三更,月暈。
○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啓曰:「富平府使奇薰,本以悖戾武夫,加以汎濫,赴任之後,剝割爲事,專務肥巳,闔境嗷嗷,民不堪其苦。
不可一日在官,請命罷職。
如此畿內巨邑,非慈祥幹事之人,勢難蘇復,各別擇遣。
喪亂以後,無識武夫之爲邊將者,貪黷侵漁,視舊尤甚。
軍卒之失所,未必不由於此,不可不隨現痛治。
漆浦萬戶洪應鳳,以把截鎭守,未知爲何事,專以侵卒肥巳爲務,本浦入防軍士,專數放遣,其米、布倍懲私用,或有願立者,極其鞭樸,使不得支當,聞者莫不痛憤。
萬一對賊,則與誰爲守?極爲寒心。
請命拿鞫重治。
」上從之。
12月12日 ○乙卯,辰時,日有左珥。
午時未時,日暈兩珥。
○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曰:「當初安集廳之設,專爲收拾遺民,勸課農作,一以資其生業,一以補國調用,其意實非偶然,而本廳郞廳等,不恤生民,惟循私請,分給之際,多給其親舊士大夫,今年將盡,尙不得畢納,物情深以爲未便。
請其時次知分給郞廳,推考治罪。
」上從之。
○傳曰:「高彥伯妻子食物題給事,累有傳敎,而本官專不擧行,本官守令罷職。
且高彥伯妻子,前日歲時食物題給事下書時,隻書妻子,而不書老毋,頗有所疑。
今見書狀,果有老母分明,更爲下書。
」 ○以義禁府罪人巾京公事,傳曰:「此人非逆賊,又非三省推鞫之罪,又非係於軍律,而終爲行刑,不當。
據何律,而如是爲之乎?更察而爲之。
」 ○傳曰:「今日赴防兼司僕樸應霖、守門將樸應震訴之曰:『來二十日間,應爲赴防,而今日與其弟,一時下去,同爲死生』雲,理當從願施行事,言于兵曹。
」備忘記曰:「殺手哨官樸葵英,其兄桂英,已爲赴防,渠今赴防,其弟蘭英來二十一日赴防。
悶其老母在家無養,蘭英待其兄二人罷防還來後發送事,言于兵曹。
」備忘記曰:「近觀備邊司之事,似爲解弛。
更加察行,毋爲弛緩,言于備邊司。
」〈賊據海上,兇謀回測,此正朝廷規畫措處,不遑寢食,而旅進旅退,優遊度日,凡百策應之事,一付之尋常,有若平日焉,故累有如是之敎。
〉 ○備邊司啓曰:「黃澗秋風嶺,乃賊路要害之地。
自經亂之後,數百餘裡,煙火蕭然,行旅不通。
明春,所當招集流戶,設屯田於此,以爲關防之計。
縣監鄭霔,家在沃川,頗知田作之事,而稻種數十餘石,願以其家所藏,取來爲資。
更令該道監司,隨便覓給穀種、農牛,使之協力措置。
」上從之。
12月13日 ○丙辰,王世子問安。
○上禦別殿,講《周易》。
講畢,上曰:「彼賊若再動,則何以繼其糧乎?」特進官李憲國啓曰:「彼賊欲送卒倭於京中,或給銀兩,使之貿糧以繼雲雲。
其言雖不足信,但此賊至強輕生,若以數百精卒,直突出來,則以我國之將卒,恐無以敵之也。
竊觀近日,人心渙散,必須以固結人心,爲先可也。
小臣有一念焉,湖南土賊,今方大熾矣。
曾於壬辰之變,我國之人,多爲向導,不可無善處之道也。
」檢討官尹敬立曰:「蘆嶺之下,本道監司,私設權管堡防守,而所謂權管者被害之後,土賊遂據蘆嶺之險,故大小人民,不得通道矣。
」憲國啓曰:「必須蠲免徭役,以寬民力然後,盜賊庶幾自消矣。
」上曰:「軍餉之外,豈有徭役乎?」憲國曰:「如戶米、戶雉、刷馬等弊,皆民所不堪者也。
」經世曰:「壬辰年還上,自上已令蠲減,而守令等,多不奉行。
巡按禦史,今方下去,請令禦史,摘發治罪。
」上曰:「予以此事,旣與備邊司相爭耳。
旣下減除之命,而詎有還捧之理乎?」特進官李準曰:「盧景福殺通事之罪,與閔善同矣,而受刑已過十次。
數多加刑,恐涉冤悶矣。
」上曰:「其罪,非殺人乎?準曰:」雖是殺人,而本犯應死。
故閔善之罪,亦以本犯應死,而擅殺之律照律,爲杖一百矣。
「上曰:」本犯應死,何以知之?此乃弊生之言也。
「紳曰:房子等,或爲唐兵房子,或爲降倭房子,俱是我國之人,而其作弊之狀,國人皆所以切齒者也。
況此房子,旣殺官婢,若以殺此,房子代死,則過重矣。
」上曰:「問于大臣處之。
」經世曰:「臣聞王世子朝夕問安,而自上屢有一日一問之敎,故今則一日一問安矣。
此雖出於聖念惟其疾之憂,然王世子問安視膳之外,豈有他事?文王一日三問,此人子當然之道理。
今雖不能一日三問,然使之朝夕問安可也。
且以家人父子之禮,頻頻接見,每以學問之道,淳淳敎諭。
至如王政之事,亦皆耳提面諭,則聖上有盡慈之道,世子有盡孝之道矣。
慈孝兩盡,情意融給,則此豈非宗社、生民之福哉?昔漢武帝,與諸子疎,而讒間乘之。
此則武帝不明之緻也。
聖代豈有如此之事乎?」上曰:「武帝事,不幹之言也。
古人日三問安,而古今異宜,且妨讀書。
雖間日問安不妨。
至於學問之道,予蔑如,何能敎之?」憲國曰:「大闕之成,不可易期。
世子宮在平時則在闕內,故世子問安時外,人莫能知之。
今世子宮在闕門外,逐日問安,從大路往來,極爲未安。
行宮門外前大路,東邊設木柵,西邊作大門,與世子宮一通爲一闕內,使貞陵洞右邊所住士大夫詣闕者,由西邊門出入宜當。
」上曰:「令該司量爲之。
」經世曰:「伏見兵使狀啓,賊將所言,則宋象賢之死,雖古人從容就死,無以過此。
各別褒贈,錄其子孫,以表其忠。
出身宋健變,初於尙州、鹹昌等處,聚會儒生,鄕校入據之賊,竭力戰死。
訪問其事,褒賞何如?」上曰:「宜當。
」 12月14日 ○丁巳,夜一更二更,四方有霧氣。
自一更至四更,月暈。
○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啓曰:「當此蕩敗之餘,守令之係生民休戚者,視平時尤急,不可不愼擇。
南陽府使尹仁涵,性本弛緩,年且衰耗,不合臨民之官。
請命遞差。
金溝縣令金福億,年已衰老,不惜前程,多行肥己之事。
且家在一息之內,貽弊亦多。
請命罷職。
」上從之。
○司憲府〈大司憲金宇顒、執義奇自獻、掌令李鐵、持平宋諄。
〉啓曰:「左議政兪泓,濫以庸鄙之資,竊據台鼎之位,不念負荷之重,但知肥身之計,見利忘義,臨危後國,扈駕關西,重貽營産之誚,體察諸道,多行鄙陋之事,及其承命保釐,不體德意,唯急於營殖家産。
忍使孑遺都民,顚仆溝壑,而恬不顧恤,顯非物議,非止一再,而從他笑罵,略不悛改。
今在海西,亦多貽弊歛怨之害,其嗜利無恥之狀極矣。
自今國勢方急,扶顚持危,責在大臣。
豈可使貪饕鄙夫,久居具瞻之地,任其破壞國家事乎?請命遞差。
」答曰:「大臣,豈可輕易遞之乎?」 12月15日 ○戊申,自辰時至申時,日暈。
○王世子朝問安。
○承政院〈都承旨姜紳、左承旨李德悅、右承旨姜燦、左副鄭光績、右副柳永詢、同副鄭述。
〉啓曰:「近日天朝差官,絡繹不絶,而接待之際,事多齟齬。
或飮食涼薄,或房舍隘陋,或所言不卽聽受,天朝之人,因此發怒,或歐辱郞廳,或墮突官門,無所不至,此專由都監堂上無主管之員。
且各拘本司之務,接待重事,不能檢察之所緻。
請令備邊司,別差有司堂上一員,專掌都監之事,逐日坐司,檢督諸務往來天朝之人,各別善待,毋緻生事之患。
」上從之。
12月16日 ○己未,辰時,四方有霧氣,日暈。
○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連啓左議政兪泓遞免事,上不從。
○司諫院連啓左議政兪泓遞免事,上不從。
○備邊司啓曰:「元均管下將官禹緻績、李雲龍等,自變初,冒死力戰,倭將所騎船全船捕獲,前後斬殺,其數甚多。
先登賊船,奪還我人,至於生擒倭賊。
兩人立功如此,而尙未蒙別樣賞典,將無以激勸將士之心。
從實馳啓後,更議施行。
」上從之。
12月17日 ○庚申,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連啓左議政兪泓遞免事。
「弘文館,職專論思,輔養君德,自前入直,必備上、下番。
其事極重,而亂離之後,隻以一人直宿,苟簡莫甚。
請依前二員入直。
殷栗縣監崔應虞,赴任之後,專以剝割爲事,托稱唐兵支待,徵歛民間,無所不至,多聚族類,濫費官穀,加以刑罰過重,民甚怨苦。
請命罷職。
」答曰:「大臣不可輕遞,不允。
餘依啓。
守令之遞,其害不小,今後更加察爲。
」 ○司諫院連啓左議政兪泓遞免事,上不從。
12月18日 ○辛酉,王世子問安。
○訓鍊都監啓曰:「凡事必得其人專管,而臨之以賞罰然後,可有成效。
近日都監之事,頗似紊亂,各所掌郞廳及將官,不可不極擇察任,而堂上另加考試,以爲勸徵,郞廳及將官可合人,堂上同議磨鍊入啓。
中軍千摠,則中原之制,亦有數三人相遞察任,故如是磨鍊矣。
且郞廳,隻察各掌器械、糧餉等事,而不得于預軍中賞罰。
中軍以下,專委訓鍊之事,則軍士無侵擾之弊,而無有成效。
其間考試節目,則隻在堂上勤勉不懈,難可一一盡達。
但郞聽及將官,勤勞甚多,若日久不遷,則人情似倦。
其中勤幹盡職者,或破格陛擢,或差送便近之邑,使之依倣鍊兵,則群心不無激勸加勉。
」上從之。
○兩司連啓兪泓遞免事,上不從。
12月19日 ○壬戌,王世子問安。
○傳于政院曰:「昨日咨文草,有意視之,不可泛然看過。
其中,賊酋曰:『天將發兵,征討我等,我等雖死,關白益怒,年年侵犯,朝鮮不支』雲。
此乃使不得勦滅,極詐之言。
天朝固已憚於征討,尤不可聞以此言。
賊又曰:『我等以求封貢事,來此』雲。
當初倭賊,欲以犯順,托稱假道,而敢爲此極奸之說。
此等之說,亦不可聞之。
更議以啓。
」 ○辰時,上幸南別宮陳遊擊雲鴻所館處。
上曰:「宋侍郞、李提督安否,何如?小邦君臣,未忘兩大人之恩矣。
」答曰:「宋、李兩爺,皆告病在家。
仰見國王,天生聰明,深以爲賀。
今者倭變,因貴邦不修武備之緻。
雖令倭寇渡海,倭性奸巧,變詐百出,若過三四年,不無更肆之患,鍊兵等事,不可小緩。
越人,十年生聚敎訓,始得滅吳。
復讐之事,不必急急,要在自強而已。
」上曰:「防守天兵三千,何時出來乎?倭若順從渡海則已,若不從,則將何以處之?小邦未知所爲也。
」答曰:「令我以許封事,委往賊營。
渠若撤歸則,防守之兵,不爲出來。
且俺之在中原時,以許封之意,送帖於行長,則行長等答雲:『當初,本欲通中原而來。
今若許之,則何苦仍在朝鮮地方乎?』倭之求封,出於至意,俺若往言許封之事,則必將卷甲而歸矣。
且聞關白,當捉去淸正雲。
未知有別樣消息乎?願聞之。
」上曰:「別無他消息。
但行長等要見我邊將,言請封之事。
其爲詐譎,雖不足信,已將此意,移咨於孫爺前矣。
」遊擊曰:「關白雖已得六十六島,然不得人心久矣。
若遂封王之請,則渠必托稱受命,歸鎭人心,賊必去矣。
俺之今往釜山,非爲他事,名雖諭以歸巢,實欲覘其情狀。
得其情狀,則回來時,當仔細陳達矣。
若或不去,則當四面加兵,勦滅之矣。
未知貴邦糧芻幾何?」上曰:「三年對壘,蕩敗已極。
隻有四五萬石之儲,可支三千兵八箇月糧矣。
」遊擊曰:「遼兵、浙江猶在,請兵則不難調發,而以此些少糧餉,何能爲哉?不可不務農而峙之也。
」上曰:「禍結三年,人民盡死,田野荒廢,大人所見也。
小邦所望,隻是山東糧而已。
」答曰:「果多糧餉,而運之甚難。
自山東輸到遼陽最難;自遼陽輸來義州亦難,而雖到義州,以貴邦之殘民,無可運之勢。
以水路運之似便,而風濤險惡,決不可爲也。
以此見之,其所運來之勢,不其難乎?」上曰:「小邦不幸,與倭接界,投降者受之,如遼東向化?子之例也。
些少接居釜山地面,而二去庚午年,叛逆作亂,討而滅之,今無一戶。
卽今來住者,盡是壬辰年出來之賊倭也。
」遊擊曰:「已悉之。
」上還宮。
○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今此陳遊擊之行,臣等亦欲擇送心計之人,偵探賊情,而聖敎及此,極爲允當。
但文官中,能通漢語,兼解倭語者絶無,隻有兵曹佐郞李時發,通曉漢語,且有智慮。
前爲駱叅將接伴官時,華人亦稱其敏達。
雖不解倭語,舍此人,他無可送之人。
曉解倭語者,以遊擊陪行李彥瑞,仍爲差送,與時發偕往周旋,而李海龍亦於譯官中開明之人,且有志槪,常願扮作唐人貌樣,入賊營體探形勢。
今於此行,竝爲入送爲當。
遊擊處,李時發以文官入送之意,亦令接待都監堂上,善爲辭說而通之。
時發旣以文官隨往,則當兼行接伴官之事,崔東望遞差何如?」上從之。
○司憲府、司諫院連啓左議政兪泓遞差事,不從。
○司諫院啓曰:「把截海路,以遏飛略者,莫過於舟師,而舟師盛衰,係國重輕。
朝家軫念,不可少忽,而終始協力將士,太半遞易,疎虞之患,已爲識者之憂。
慶尙水使元均,今又移授內地,軍情解弛,形勢消落。
舟師之事,將不成模樣,他日之憂,豈勝言哉?或者以爲:『李舜臣、元均,俱以一時名將,不相協和,勢難兩存』,此,不思之甚也。
均與舜臣,功同賞異,均不能自快於心,管下將士,各自左右之,爭相偶語,以挑其釁,遂至相激耳。
若朝廷責以大義,使之各自惕慮,則渠亦知先公後私之義,曷不欽承休命,棄其舊而新是圖乎?請以更勵協心之意,下書切責,仍任元均水使之職。
」答曰:「已定。
」 12月20日 ○癸亥,備邊司啓曰:「兵曹佐郞李時發,今隨遊擊之行。
若入賊營,則其間周旋偵探之事,毫忽之間,事機千變,皆在其人臨時處變之如何,固難指授,第人之聰明、思慮有限,或慮有遺忘之患,臣等與本司堂上商議,略具數條機宜,指授以送。
賊得準封,定爲捲歸與否,且其所乞封何意,其誠與僞及隻得準封,更不要貢市,竝須微探辭氣。
譚都司旣在行長陣中,準封消息,必通於行長,行長聞之,必傳於秀吉,此中往來可否,必已素定。
若所願隻在封王,則今聞遊擊之宣諭,必以往稟秀吉,付托於遊擊,此間辭氣,竝須審探,賊衆多寡、強弱及撤歸者幾何,添來者幾何,明春定爲添兵與否,左道則時存者幾何,右道則幾何,賊中糧餉多寡,可支幾月,時方陸續搬運與否,行長、淸正外,亦有大將與否,且聞釜山將倭,權在行長、淸正之上雲,其名誰何,於秀吉何如人?山東道久不服從雲,今猶如前與否,此外何島叛,何島最親於秀吉,且對馬島於兵興之後,皆已殘破雲,今亦如前與否,淸正、行長中,何者親於秀吉,何者官高,何者用事,緣何作隙,作隙之後,其嫌日甚與否,或已漸解與否,若前嫌日甚,行長雖渡海,或淸正雄據不回,日本有何處置,行長亦將何以處之?源氏舊姓,今在何地,或皆已滅亡與否,若或猶存,則秀吉待之如何?新關白,與秀吉親疎何如,緣何得立,關白代立之後,國中權柄,專屬何人?新關白智勇鷙悍,風力及所爲何事,賊營消息,必將絡繹於秀吉,所爲何事,所言何如?師興以後,其國內有變與否,兵力、財力,比常時如何,我國男婦被擄者幾何,時存及死者幾何,其國作何處置?各項條件,旣入賊中,物色別無可問之處。
若見譚都司,多般拘問,可得實狀,而譚旣久留,其所管下者,耳目甚多,脫緻疎虞,所係非輕。
若見我國被擄人,則亦似便順,而其人誠僞,亦所難測。
唯在奉使者,臨時觀勢,十分善處,見可而行之,不可一一指揮。
且此諸條,隻令時發,默識而去,不必列書齎往,或以諺書飜出以往,無妨。
」傳曰:「依啓。
我國弓矢,中原大砲,得毋傳習、訓鍊,琉球侵伐取服雲,琉球臣服於日本,竝探。
」 ○司憲府、司諫院連啓左議政兪泓遞免事,不從。
○弘文館上箚論兪泓,不從。
12月21日 ○甲子,司憲府、司諫院啓曰:「左議政兪泓遞免事,前啓。
」答曰:「大臣,豈可如是數易乎?」 ○生員柳潚,謹上言于主上殿下: 伏以臣大學生也,沐浴二百年樂育之化,而主辱不死,與賊俱生,外之不能除兇樹勳,內之不能納忠獻策,罔效涓埃尺寸之補,臣之罪大矣。
第以黌序草萊,章甫零落,雖欲與諸生,會議抗章,以陳時政之大且急者,末由也已。
然舟揖之權,一瓢可濟;疾病之極,寸藥可瘳;國家之亡,片言可救,則臣之一人足矣。
奚暇待四方之多士哉?敢瀝肝血,仰瀆天聽。
嗚呼!今日之勢急矣。
賊據門庭,戰守無策,民盡丘壑,父子相食,國之顚隮,將在轉頭間,則爲臣子者,豈可含糊忍默,以負殿下哉?是以人人,莫不竭其心力,奮其忠憤,發一奇謀,畫一秘計,以助殿下討賊之萬一。
然務有緩急,策有上下,屯田、鹽鐵,是人之所重,而臣獨不慮;鳥銃、劍勢,是人之所先,而臣獨不取。
臣之所言者,其諸異乎人,而惟在務之急、策之上也。
夫所謂急者上者何?一曰,保民心;二曰,伸冤枉;三曰,擇守令;四曰,明賞罰。
民心保,則本固邦寧,敵何敢侮;冤枉伸,則原情定法,死無餘憾;守令擇,則治民練兵,可以保障;賞罰明,則有功有罪,必皆勸徵。
此乃殿下,念切如傷,惠深若保。
凡在陶甄,孰不浹洽?然遐裔之氓,或昧聖心,蔀屋之下,尙阻天澤,民心之散,日益深、月益甚,臣不敢知,厥故何其?頃者殿下,興土木而民心離;王子廣占田澤而民心離;宮人專方納權市利而民心離;逆賊之獄連起,無辜者,亦不得脫而民心離;推刷北民之際,害及於族之族,隣之隣而民心離。
邇而都下之民,遠而八道之民,罔不嗷嗷然,蹙額而相告曰:『吾王之虐我也如是。
』其心之離,厥惟舊哉!是以開門納賊,辱及王子,助桀爲虐,毒甚外夷。
殿下若不早巡龍灣,則臣等未蔔厥終如何?今則狗鼠輩,嘯聚爲徒,小則百,大則數百,無處無之。
京畿、黃海,半歸萑蒲之藪;忠淸、全羅,摠入逋逃之淵。
噫!倭寇之憂,非所急也。
臣恐陳勝、吳廣,復起於今日,將至蔓延難圖也。
如有一二兇徒,搆意外之變,則其孰能禦之哉?臣願殿下,屢下哀痛之旨,與民更始,益保渙散之心,緻民維新,如漢武帝輪對之詔,明示旣往之悔;如唐德宗奉天之言,使知方來之戒;且於行幸之際,盛陳兵威,侍衛之臣,極擇壯勇,以備其不虞之患,幸甚。
臣聞殺一不辜而得天下,聖人不爲,則伸冤枉,固聖人惻隱之政也。
殿下,旣以崔永慶爲無辜,特加伸雪,凡在士林,孰不感泣?籲!地下之魂,恩怨雖忘,而人間之議,是非難掩,此輿情之所共憤痛者也。
頃者,權奸專國,陰圖異己,憑藉逆賊,羅織無辜,死者不止永慶一人。
或有以書辭抵罪者,或有以流言抵罪者,此皆逆賊之黨乎?蓋逆賊,包藏禍心,假托儒名,雖至親至密者,容或不知,況泛然外交,朝行間相見,而徒知其面,不知其心者乎?苟有心知逆謀者,必藏形匿跡,夜聚、晝散,其行也恐人之見,其語也畏人之聞。
其謀之成不成,未可期,其黨之敗不敗,未可保,豈可煩姓名於不關文字上,爲他日滅族之階乎?其不與於逆謀,章章明矣,而按獄之際,不無玉石俱焚之嘆,安知今日之喪敗,未必不此冤之所緻也?臣願殿下,詢諸大臣,而大臣曰:『可』;問諸臺諫,而臺諫曰:『然』然後,擇其中不涉於逆黨者,一一昭釋之,以逆黨爲逆黨,以士林爲士林,使楚獄之縲絏者,獲免連及之禍;使梧丘之枉死者,永絶沈首之冤,幸甚。
臣聞之,民之休戚,皆由於守令。
雖以慈祥、愷悌之人,猶有所不稱,況不學、無術之武夫乎?近日殿下,以武夫爲守令,八道內郡,亦皆任之,何哉?武夫之爲守令也,非徒肥己,專事爲人,以利啗之,苟充衆慾,孑遺生民,其可支乎?若以爲關於禦敵,則領兵赴戰,奸吏作弊,爲勇於討賊,則仗義興師者,皆於儒臣,若李廷馣、禹性傳、趙憲、高敬命、金千鎰,是也,而武夫則無聞焉。
臣願殿下,擇文士之才望者,簡蔭官之能幹者,爲州爲縣,而以內地武守令,分遣要衝之地,以爲爪牙之用,幸甚。
臣聞之,人之勸戒,皆由於賞罰。
其輕重取舍之柄,或有所便,則其何以措一國之治哉?姑擧一二人言之。
李覮捐妻子、棄兄弟,以身許國,終始扈駕,雖介子推之誠,無以過也,而不蒙超陞之賞,人皆惜之曰:『同功一體者,無不揚于上列,而覮獨不及,如何如何?申恪出萬死,提孤軍大戰,先士卒一當百,直擣巢窟,獻醎八十,而不沾奏捷之功,反受伏劍之誅,人皆冤痛曰:『全師覆沒者,無不蒙恩赦,而恪獨無辜死。
』李洸,則身居巨閫,手握強兵,越視君父,不赴國難,則罪罔貸也,而暫繫囹圄,還歸田裡,失刑大矣。
此而不罪,他又何誅?臣願殿下,察李覮之勞,念申恪之功,超陞之褒贈之,而又加李洸之罪,整肅一國之紀律,鼓動三軍之義氣,幸甚。
嗚呼!方與賊對壘之日,軍國之務非不多,而臣獨以四者爲言者,特以人心之去就,天命隨之;恩冤之所施,殃慶應焉。
守令必擇而後,民獲其所;賞罰必明而後,人樂爲用。
此固非今日之務之急,而策之上乎?謹昧死以聞。
啓下備邊司。
12月22日 ○乙醜,王世子朝問安。
○上敎政院曰:「海州中殿侍衛宰相似少,而左相被論,勢不能檢察諸事。
在此一品之人,斯速下送事,言于備邊司。
」 ○午時,上接見駱守備。
上曰:「皇恩罔極,大人以小邦事,遠路驅馳,甚爲未安。
」答曰:「受皇命而來,何有勞苦?」上請行茶禮。
上曰:「大人,自孫爺衙門來乎?」答曰:「自孫經略處差來。
與陳遊擊,協同而去矣,誘倭渡海事完,歸來矣。
且小西飛出來時,許封天使,當爲出來矣。
譚上公稟帖,西人持來,故敢呈國王。
」上覽後卽還曰:「今示譚上公稟帖,多謝。
」答曰:「稟帖中所謂飛彈者,乃小西飛也。
」上與守備,立行酒禮。
守備曰:「駱緫兵〈尙志。
〉俺之叔父也。
出來之時,多有打攪之事,使我傳達謝意矣。
上曰:」駱大人爲小邦,凡事至誠爲之,小邦臣民,尙不忘駱大人之恩矣。
今聞大人,是駱大人親姪雲,尤爲忻慰之至。
駱大人,方在何地,今爲何官乎?「答曰:」叔父,今爲山海關六十裡地建昌府總兵矣。
賊若猖獗,則亦當出來矣。
「上曰:」孫爺咨雲:『當加兵三千餘』,故小邦急急請之矣。
何時出來乎?「答曰:」倭若誠心從順,則不可用兵馬,故當見爲誠僞而爲之矣。
且中原與貴國,皆欲講和,而敢爲請兵,未知何意?「上曰:」倭賊多詐,慮有再肆之禍,故未動之前,請爲羈縻之計,小邦與倭,不共戴天之讐也。
寧有欲和之理乎?「答曰:」不共之讐,不待講也。
孫爺之意,則欲爲攻滅,而有聖旨,故不得爲矣。
劉綎撤兵之事,亦非孫爺之意,乃聖旨也。
「 ○司憲府、司諫院啓曰:「左議政兪泓遞免事前啓。
」答曰:「小官尙不可數易。
大臣若以一時之論,隨意輒駁,國事將自此誤矣。
」 ○司諫院啓曰:「水使元均仍任事前啓。
」答曰:「不允。
」 ○掌令樸承宗來啓曰:「頃日本府箚中所陳,有緊關條件,所當汲汲商議回啓,而備邊司置之相忘之地,至于數月之久,始乃泛然頉啓,其無謂甚矣。
請有司堂上推考。
兩司合啓,體面重大,頃日左相兪泓論啓時,落書諫院,其昏昧甚矣。
注書,請命遞差,色承旨,亦不緻察,幷推考。
」答曰:「依啓。
」 ○上敎于政廳曰:「初入仕之人,與其取勢家子弟,何如用斬賊納粟之人?臨民之官,與其曲遂枉求之人,何如用善治民能幹事之人?幸勿以予言,爲病風之發。
」 ○樸弘老爲弘文校理,兪大禎爲持平,崔瓘爲司諫,崔天健爲禮曹佐郞,黃緻敬爲坡州牧使,金大來爲兵曹佐郞,金尙寯爲兵曹佐郞,閔有慶爲奉敎,金藎國爲待敎,金尙容爲兼司書。
12月23日 ○丙寅,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司諫院啓曰:「左議政兪泓遞免事前啓。
答曰:」騷擾未穩。
「 ○司憲府啓曰:「安峽縣監洪龜祥,前爲陽德縣監時,東宮將次本縣,而頗有違慢之事,聞者莫不痛憤。
請命罷職。
理山爲郡,邈在西陲,累經非人,凋弊已極。
蘇殘彈壓,決非尋常人所堪。
新郡守吳定邦,請命遞差,以剛正有名望文官,十分擇遣。
」上從之。
○司諫院啓曰:「龍川郡守南瑜,前爲守令時,多行汎濫之事,累被重駁,物論久而愈憤。
本邑,乃西方巨邑,如此之人,今不可復爲臨民之官。
請命遞差。
會寧判官李訥,人物庸劣,不合關防重地。
請命遞差。
司果申晛,自儒冠時,行已鄙汚,人皆唾罵。
及爲訓鍊都監郞廳,貽弊多端,至於往來南陽地,擅率都監下人,極爲汎濫。
請命汰去。
」上從之。
12月24日 ○丁卯,王世子問安。
○上敎政院曰:「歲時在京唐官及陳遊擊下人,或設酌、或饋酒。
且日氣甚寒,而該司乏酒,都監兵士,不能饋酒。
今下米五石、布三十匹,以此或買酒、或釀酒,隨便饋之,諭以予意。
」 ○上敎于政院曰:「目今國事,危如一髮,而貪風熾行,爾兩司爲國耳目,今後一一直斥論劾,以盡其職之意,言于兩司。
」 ○傳于政院曰:「當今守令之汎濫,極矣。
民安得不困極?爾其或暗行,不意擲奸,或隨所聞,凡守令之濫率衙春,接待私行,及其他一切不法之事,一一嚴加彈劾。
若或徇私容護,不卽擧劾,是自負國家委送之意,非人臣之義也。
下諭于各道巡按禦史。
」 12月25日 ○戊辰,王世子問安。
○兵曹判書李恒福、參判韓孝純、參議黃暹、參知樸東亮啓曰:「公私賤科擧事,前日本司,已成事目啓下,而近日累次傳敎,自曹所當速爲擧行,而論議不一。
或以爲:『公私賤中,稍涉可用者,皆得免賤,今雖設科,必無可用之才。
且外方之人,皆不樂赴,應擧必小,不必設行』雲,或以謂:『雖或設行,無妨』雲。
欲待大臣齊會,定奪施行,而近日大臣連有故,不得定奪。
傳敎累日稽滯,未安,敢啓。
」傳曰:「知道。
」 ○司憲府、司諫院啓曰:「左議政兪泓遞免事前啓。
」答曰:「風聞之言,未必皆實,待大臣不可如是。
不允。
」 ○備邊司啓曰:「近日朝廷上下之所講畫者,惟在於兵糧,而兵日益少,糧日益盡。
至於元數之多少,亦不得知,雖有策應之事,茫無所據,實非細慮。
籍兵之事,雖未易擧,各官現存正軍幾許,雜色軍幾許,新及第幾許,水陸各陣所隷之軍幾許,而分爲幾番;各官倉穀前遺在及今秋所糴皮雜穀幾許,屯田所出幾許,諸船作米幾許,一一從實成冊上送,以憑査考,但知數之時,奸吏因緣作弊,以生爲死,以存爲逃,或騷擾作弊者,幷與守令,而依軍令治罪,啓聞之意,請下諭于諸道監司。
」上從之。
○姜燦爲黃海監司,姜綖爲弼善,李鐵爲掌令,樸承宗爲軍器正,吳億齡爲左承旨,李廷立爲廣林君,李德悅爲承旨,尹義立爲待敎,辛成己爲注書。
○傳曰:「東宮迎勑時章服,豈可與禦衣同乎?問于該曹。
」禮曹覆啓曰:「《五禮儀》《迎勑儀注》中:『殿下、王世子俱服翼善冠、袞龍袍』雲,他無降等之服。
《大明會典》內,皇帝、皇太子、親郡王世子,皆用翼善冠、袞龍袍,而皇帝之袍則黃色,其餘皆赤,亦無等殺之別。
冕服,服之重者,而自上至於世子,其制大槪皆同,隻有章數及物色些少之差。
且詳聞曾爲東宮官之言,則東宮書筵會講時翼善冠、袞龍袍,其色亦赤雲。
臣等亦有與禦衣無差等,未安之意,而《禮文》及《會典》所載,旣如彼,先王朝定制,亦必有所受之故,與大臣商議啓稟矣,今承下敎,果似未穩,而若議改定,明徵無據。
自曹未敢擅便,更議大臣何如?敢稟。
」上曰:「前例然,則依前例爲之。
」 12月26日 ○己巳,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司諫院,左議政兪泓遞免事,前啓。
答曰:「如是論之,當勉從之。
但徒用古語,語不相稱。
『金瓜滿甁,火齊堆盤』雲,此物我國有之乎?』夜連燭算,船有相醝』雲,果受醝船,果有燭算乎?凡文詞,以的確爲體。
」 ○司憲府啓曰:「守令除拜,自有朝廷,非藩臣所敢指揮,而忠淸監司尹承勳,乃以庇仁縣監申景澄,請爲沃川郡守,偃然狀啓,殊失事體,極爲未便。
請尹承勳推考,申景澄改正仍任。
」上從之。
12月27日 ○庚午,弘文館啓曰:「本館常仕之官,隻有三員,論議校正之際,苟簡莫甚。
目今訓鍊郞廳,固知爲重,許多庶官中,豈無勤幹可當之人,而必以本館之員,專察其任,使經幄重地,不成貌樣?請副修撰尹敬立,訓鍊郞廳改差何如?」傳曰:「啓意固是,但與賊對壘,方切枕戈,玉堂學士,勢難從事於尋常文墨弄柔翰,宜先勵志,身親莅事於軍旅之間,爲國人倡,期效種、蠡之勳業。
豈可請遞?況得人未易乎?玆不允之,幸勿哂。
」 ○備忘記曰:「黃海道禦史金義元,劾駁兵使李慶濬,是察其任之事,但更思之,兵使,乃閫寄重任,禦史不可彈之,至請革罷,大失事體。
若此則後日兵使,必有俯首聽命於禦史之弊,事必誤矣,非當初委遣之意。
備邊司不責其失,反爲施行,無乃不可?言于備邊司。
」 ○備邊司啓曰:「當初巡按禦史發遣時,體面與臺諫無異,凡大小使命法外之事,皆令彈劾,作爲事目持去,則監、兵使所爲,雖不可侵官,而如有猥濫之事,則似爲隨所聞一一論劾。
前此巡按禦史,亦有駁正兵使之時,故今此義元狀啓之辭,雖似過越,而臣等不責其失,意在於此。
至於海西,兵營新設之後,有弊無益,本司素有欲革之意,適因義元狀啓,敢請革罷矣。
李慶濬,則初無善治之名,而到今多泛濫之事,且與巡察使李廷立相抗,全不聽其號令,驕橫之狀,播在見聞,物情皆以爲駭怪,故臣等不得不以遞差入啓矣。
」答曰:「知道」 ○備邊司啓曰:「伏見天朝準封之擧,參以陳遊擊所言,則封王天使,似或速爲出來。
接伴使則當爲差送,而支供之具,不可不預措。
令戶曹,相考接待都監遺在雜物之數,參酌磨鍊,俾無臨時窘迫之患宜當。
敢啓。
」傳曰:「依啓。
封王之言,未穩。
」 ○備忘記曰:「我國之習,不喜學他國之技,或反撓之。
倭人劍術,所向無敵。
前日降倭,多數出來時,其中多有用劍極妙者,抄擇可人,定將學習,別爲一隊事,或傳敎、或親敎,不一不再,終不施,皆散遣其倭。
讐賊未退,而時習如此,可歎。
今吏判〈李德馨。
〉在都監,足以有爲。
若別出一將,抄擇兒童若幹人,作爲一隊,傳習倭人劍術,日夜勸奬,盡得其妙。
是敵國之技,爲我所有,豈無其益乎?言于訓鍊都監。
」 12月28日 ○辛未,王世子問安。
○以兵曹入直砲手試才單子,傳于政院曰:「砲手,何如是漸至解弛乎?問于訓鍊都監,此單子視于都監。
」 ○備忘記曰:「今此封倭天使,若果出來,雖非奉使於我國,乃欽差王人也。
旣道由我國,於沿路一二處,似當有迎慰之禮。
不爲則已,若爲之,則似當預爲差送,俾無臨時顚倒之患。
其是與非,速爲議定,言于邊備司。
」 12月29日 ○壬申,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啓曰:「上護軍黃佑漢,奉使上國,與提督主事問答之際,妄稱沈惟敬之功曰:『使賊竪幡而遁。
』其失辭之罪大矣。
請命罷職。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準封天使接伴使,自本司已爲啓達差出矣。
沿路當有迎慰之禮,臣等亦爲相議,意該曹將次第擧行,而今承上敎,預爲差送,宜當。
但念冊封世子天使迎慰使,近當下去,西方一路,凋弊已甚,兩行迎慰使,一時疊往,則所經之處,勢必難支。
華使之來,雖有前後,自可兼行,令該曹參酌擧行,而迎慰處所,亦令磨鍊宜當。
」答曰:「冊封天使先出來,封賊天使後來,則迎慰先於冊封天使,而後於封賊天使,猶可爲也。
萬一,封賊天使先出來,冊封天使後來,則封賊天使,先爲迎慰,冊封天使,從後迎慰,予意未安。
不可爲也,更爲商量處之。
」 ○備邊司啓曰:「西方一路,蕩敗已甚,兩天使迎慰使,欲爲兼送,以除一分之弊,今承上敎,果爲未安。
令該曹各各差遣,而處所亦爲參酌磨鍊,宜當矣。
」答曰:「依啓。
」 ○以郭再祐爲晉州牧使,黃應圭爲同知敦寧,尹仁涵爲戶曹參議,白惟鹹爲黃州牧使,許頊爲江界府使,樸東望爲檢閱。
12月30日 ○癸酉,辰時,四方有霧氣。
午時,日暈。
○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晉州介於湖、嶺之間,實爲慶尙右道之保障,而新牧使郭再祐,亦是力戰之將,且兼助防將,依裵楔例,領率使之防戍,而本州與三嘉不遠,同縣山城事,亦令依前句管,仍兼助防將,檢飭右道軍務宜當。
敢啓。
」答曰:「依啓。
」
「應南曰:」此則文字間過實之言也。
「鄭琢曰:」小臣往南方聞之,倭賊甚畏舟師。
元均士卒歸附,最是可用之將;李舜臣亦非尋常之將,而但此忿爭之事,極爲未便。
此時何敢因私忿,而有此相爭也?或使下書,責之以先國家之急可也。
若見下書,則渠輩亦豈無感激悟悔之心乎?至於以此,而遞元均,則舟師必有渙散之虞矣。
「鄭經世曰:」不遑暇食,至於日中乃罷,此是盛事,而日已向晩,恐勞玉體。
「同副承旨鄭光績啓曰:」大臣,以召來趙穆啓達,而自上又有允可之命,政院當爲下書矣。
但下書規例,必侍從、三司,然後乃可爲之。
穆則雖非侍從、三司之臣,旣以經筵入侍召來,則似當爲下書,何以爲之?「上曰:」出政院議而爲之。
穆今爲何職乎?「應南曰:」授軍資監主簿矣。
陞職已有承傳,渠經郡守,當陞副正,而其時無闕,未得卽差。
欲授正職,而自下難於擅便,小臣爲吏曹判書時,惶恐不敢稟達矣。
「上曰:」正職除授後召來矣。
「上曰:」儒士中,有知《易》者乎?「應南曰:」淸州人李德胤,稍解《易》學雲矣。
「上曰:」生員乎?「應南曰:」生員也。
此人令吏曹,或爲參奉等職,則可以招來。
「上曰:」年少文士中,解《易》者誰?「應南曰:」未聞其人矣。
今日入侍鄭經世,最曉《易》學。
且禹廷琛,讀《易》亦精雲,而今爲扶餘縣監矣。
「經世曰:」小臣,全不知《易》,而大臣如是誤達,至爲未安。
臣聞都下朝官,有韓百謙,頗解《易》學雲矣。
「上曰:」韓浚謙之兄乎?「僉曰:」然。
「金睟曰:」百謙、浚謙,乃韓孝胤之子也。
其家,素以力學有名。
「鄭琢曰:」韓浚謙〈時爲原州牧使。
〉亦力學之士也。
「應南曰:」韓浚謙及其叔韓孝純,亦皆稱解《易》矣。
「〈史臣曰:」當此幹戈搶攘之際,復開經筵,講論《易》理,其息馬論道,舟中講學之美意,足以撥亂而興衰。
況《周易》,乃聖人明進退存亡之理,而使人戒愼恐懼,求所以亨屯濟否之道也。
誠使爲國家者,講究此理,乾乾夕惕,自彊不息,知自我緻寇之義,而利用行師,審陰陽消長之幾,而戒存履霜,則王業可繫于苞桑,尙何覆隍之足虞乎?其討賊復讐,特措置中一事耳。
惜乎!當時諸臣,學術魯莽,未能以聖人所明進退存亡之理,啓發輔導,而或有以氣數之說,徒亂人主之聽,嗚呼!此豈講《易》之本意哉!「〉○王世子夕問安。
○未時,雨雹,狀如小豆。
申時,四方有霧氣。
夜,自一更至五更,四方沈霧。
11月13日 ○丁亥,王世子朝問安。
○兩司合啓曰:「臣等將鄭澈事,伏閤累日,天聽逾邈,兪音尙閟,臣等不勝悶鬱焉。
澈以蛇蠍之性,懷鬼蜮之謀,頃値逆變,入秉朝權,幸國家之禍,爲逞憾之地,不念聖明波及之戒,乃敢攘臂鼓吻,恣行報復之計,廣置爪牙,下及韋布,多張網羅,打盡異己,爲穽國中,以爲陷人之具。
凡以睚眦,被擠陷者,不知紀極。
姑以已著者言之,崔永慶,林下士耳。
常以澈爲索性小人,澈以此深銜之,乃於中樞府會議之日,倡說嶺南有名士人有黨逆者,意指永慶。
將起大獄,適有力辨之者,其說不行。
澈乃曰,遣近臣于嶺右,使之直向晉州,徑詣永慶怨家,欲採其言,以成構陷之謀,而其家不爲誣訴,奉使之人,亦不從澈意,其事遂寢。
澈更與其黨,造作飛語,一則曰吉三峯,二則曰崔三峯,而終曰三峯,是永慶也。
自唱自和,使作尋常說話,傳播國中,人皆飽聞,然後方始起獄,欲因以盡陷一道士人。
又於稠中,乘醉以刃擬其頸曰:『永慶於吾,常欲如此。
其心積慮,欲爲報復之謀,渠亦自不能掩覆也。
聖鑑孔昭,察其冤枉,特命放釋,而又嗾臺諫,敢請更鞫。
至以鑿山通道,越境相從爲言。
夫以鄭賊,當初托名士流,而人亦以士流待之。
永慶,若欲相從,則雖遵大路往來,有何不可,而必如是乎?其言之陰譎,類皆如此。
百般羅織,竟緻瘐死,旣死之後,猶未快意,反以理屈自盡爲言。
其恣行胸臆,傾危陰賊之狀,昭然甚明,有目皆見,有口皆言。
如頃日樸東說以爲:『永慶之山林之士,冤死獄中,孰不爲之痛憤?』申欽以爲:『惟其落於一邊,使永慶,不免於死者,是其罪也。
』李時發亦以爲:『公議奮發,在所不能已。
』亦可見人心之所同然,而天理之未嘗泯滅也。
況其指嗾構陷之事,顯出於十千頃寺之招,而不可掩者乎?夷考當時之事,不論其情事之輕重,惟係於澈意之好惡,而出入人罪。
澈意所好,則雖或出於賊口,而必爲之申解,如南彥經之類是已;澈意所惡,則或有不識賊面,橫被口語,終不免死,如永慶之徒是已。
以此推之,餘皆可見。
至於擧國含嗟,公論日甚,則澈等乃曰:『上意如此,我輩無如之何』,快讐於己,而歸怨於上。
其爲用心,豈不慘哉?目今姦臣情狀,非但國人皆知,自上亦洞燭無疑,而刑章不擧,天討未行,臣等之惑滋甚焉。
請勿留難,亟命追削,以正王法,以洩輿憤。
」答曰:「當此遑遑之時,難以相持,玆勉從之。
」 ○弘文館修撰鄭經世、副修撰尹敬立等上箚曰: 伏以故領敦寧府事鄭澈官爵追削事,萬口同辭,無有異論,兩司交章,殆將浹旬,昨侍講筵,亦已備陳,而尙閟兪音,久鬱物情,臣等竊恐此非臣庶平日所望於聖明也。
夫以澈之姦邪陰毒,爲鬼爲蜮之狀,離明所燭,肝肺盡露,固無侍於臣等之煩論。
今不敢更汚齒牙,以溷聖聽,惟其負罪國家,常刑罔赦,而終保戶牖,崇名在躬。
夫位爲天位,祿爲天祿,乃天所以待賢之具,而人主亦不得自專。
故爵人於朝,與衆共之,古之道也。
今以崇班大爵,寵秩孔壬,削奪之典,不及其身,已爲不幸之甚,而諉以已死,又稽天討,以上天待賢之具,爲罪人殉葬之物,輿情之憤,烏得以不激乎?目今天日赫臨,姦情罔逃,宜其群陰消釋,邪議屛伏,而護姦之論,雄唱雌和,或發於辭避之啓,或出於誣愬之章。
此皆罪名未正,綱紀不立之緻也。
天禍未悔,國勢方急,朽骨虛禦,固若置之不論,而刑章由此以擧,綱紀由此而立,重天位答人心,辨邪正定國論,皆繫於此,則古人所謂撥亂宏綱,在此一擧,而公論所爭,本非不急之務也。
伏乞深留睿思,亟奮乾剛。
「 答曰:」兩司同。
「 ○文城君健等七十餘人上疏曰: 伏以我太祖康獻大王,誕膺天命,肇基東土,蔚啓文治,救寧武功,設科取士,無問親疏。
故高文大冊,不獨經於韋布;雄謀秘略,亦多出於璿泒。
太宗、世宗,纉承丕緖,克篤前烈,規模宏遠,典刑尤備。
自玆以往,莫不進述先志,遵守舊章,漢綱、唐目,粲然備擧,文王之多士濟濟,《兎罝》之武夫赳赳。
時則有若永順君溥,首占文科;龜城君浚,魁擢武第,功績紀于鍾鼎,聲名著于竹帛,豈不韙哉?厥後代不乏人,如春陽、雲水之徒,林林輩出,其服勞保乂之績,於斯爲盛。
若使區別而禁限之,一如今日之法,則泯滅澌盡,當與草木同腐而莫之知也。
豈不爲盛世之一欠事歟?而況我國,地偏一偶,無燕、趙、鄒、魯之來遊,搜羅釣築,每患乏人之嘆。
才難,不其然乎?當乏人之時,局禁限之條,已非經遠之謀,而兵燹蕩敗之餘,才盡國空,未有甚於此時者也。
繩樞甕牖之子,牛隨馬走之徒,皆擢科第,應宿之官,字牧之任,鹹以委焉。
至於臣等復舊之規,一向嗇焉者,獨何歟?矧姑停之議,出於一時執拗之臣,懷嫌挾私之謬擧,則有何難於故紀,而遲難若是哉?曹植,羈者之一佐耳,猶且不以目厭靑紫,耳倦綠竹爲榮,而以圈牢之養物爲羞,求一自試,寧殺身而不辭。
臣等,雖無狀,君臣之義,則聞之熟矣。
豈但以尊位、重祿,爲榮而已哉?伏願殿下,特垂恢弘之量,許赴文武之科,不勝幸甚。
答曰:「當與該司,議爲而爲之。
」仍傳于政院曰:「此上疏,下該司議處。
」禮曹回啓曰:「疏內所陳,事係重大,自曹擅議爲難。
議大臣,稟裁施行。
」上從之。
○都元帥權慄馳啓曰:〈十月二十一日成貼。
〉「秀吉自來之言,雖不可信,而以諸賊久屯海岸之勢揆之,則亦不可謂無此理也。
李弘發已爲上送,想必細陳其與義智等論難之辭矣。
但權宜制變,亦是兵家之常事,假做請許封貢之奏,謄書草稿,自禮曹,備陳曲折,成諭帖,送于義智,以爲一般羈縻之計,恐或無妨。
」備邊司回啓曰:「今此所雲,乃是前日狀啓中,權宜假做之事。
雖曰兵不厭詐,豈寧如是?況孫經略差人纔回,行長等不無等待之心,不必更作此等事,以爲羈縻之計。
請以此意,秘密行會。
」上從之。
〈史臣曰:「廟社之讐,莫此賊若也;臣民之痛,莫此賊若也。
雖其力綿勢蹙,不能蕩滅此賊,一息尙存,豈有爲讐請封之理乎?今權慄,乃欲假做請封之奏,以爲媚賊之計,雖曰假做,使賊見之,亦安知其爲非眞乎?必以爲:『朝鮮無奈我何,而反爲我請封。
』誠姑是,則區區之禮義,復不能守,而竝亡之矣。
幾何其不胥而爲禽獸也?況權宜制變,雖是兵家之常事,而勝勢在我,我苟有待,則一二試之,猶或可也,今乃不修攻戰之備,又無可乘之機,而徒冀封事之或成,不顧大義之所在,一飛僞書,重示我弱,則求所以詒賊,適所以餌賊,果何益於羈縻乎?嗚呼!慄之此言,亦豈無所自而發乎?一自羈縻計行之後,人心尤無自奮之志,至於朝廷之上,亦付國事於無可奈何之地,請和請封之論,或發於有識之口,而委靡姑息,如醉如癡,不復知討賊復讐之爲何事,而唯以速封此賊,使之自退爲得策,包羞忍恥,哀籲天朝,而竟使我國,得爲倭請封之名,封倭帝勑,執此爲說,而播告於讐賊,豈不痛哉!」〉○以樸東亮爲兵曹參知,鄭姬藩爲承政院左承旨。
○辰時,四方有霧氣。
夜自一更至二更,四方有霧氣。
○領議政柳成龍病告,上敎政院曰:「當爲不允批答,而今姑勿爲。
以安心調理事回諭,遣內醫看病。
」 11月14日 ○成子,王世子朝問安。
○承旨鄭光績啓曰:「頃日朝講,以趙穆處直,爲下書召來之意取稟,則以出外議處傳敎矣。
議于本院,則趙穆雖非三司,自上旣待以儒臣,許令入侍經筵,則直爲下書,以示優待之意,恐或無妨雲。
何以爲之?」傳曰:「依啓。
」 11月15日 ○己醜,王世子朝問安。
○戶曹啓曰:「國家日用之物,皆出於民力,其在平時,不可不十分節約。
以故中國,富有天下,而奏本紙長,不滿五六寸,其薄如蟬翼,而我國啓本書狀紙,長大過厚,自前素有識者之議。
況今兵興三載,物力蕩竭,八方馳啓,萬倍平日,而啓聞之紙,如前侈大,極爲寒心。
請自今以後,大小使命狀啓,皆用狀紙,而公事紙,亦用常白紙,脫有依前貽弊者,各衙門摘發重治事,文移各道,且捧承傳于京各司,以除了遺殘民一分之弊。
」上從之。
○戶曹啓曰:「先王陵寢,蕩無看守之人,水火、盜賊,凡百可慮之事,不一而足。
臣等欲收拾守護軍之餘存者,使之耕種秋麰,且給鹽石,擬換橡實者,其意專在於開墾陳田,輳集人煙,以爲保殘民、守寢園之計,故至於移文禮曹,召聚各陵參奉,而趁不齊現,蹉過時月,終不得落種,極爲痛迫。
明年正月,凍麰爲始,參奉監耕,京畿監司句檢,本曹措置,各陵之內,各隨其力,招集遺黎,耕墾位田,一以救垂死之殘卒,一以衛先王之園陵。
」上從之。
○吏曹判書李德馨上疏,乞寢起復之命,且辭銓衡之任。
答曰:「當此國勢危急之時,銓衡人物,係幹成敗,豈但親任金革而已哉?徒守私情,不顧君父之急,何至於是耶?卿其克遵前旨,急急上來。
」〈史臣曰:「起復,雖古也,必也賊在門庭,身任金革,則起之;責重安危,望係蒼生,則起之。
喪亂以來,三綱墜地,人不知喪紀之爲重,任置親喪,去而不顧,或托名於從軍,或自起而爲將,飮酒食肉,無所不至,有靦面目,恬不羞恥,馴緻庶民效之,擧世滔滔,禽風獸習,不可收拾。
當此之時,正其有以擔起三綱,以爲恢復之本,固不可自朝廷先壞之,使爲少民則也。
而況奪情起復,實出於不得已之擧也?雖或不得已於訓鍊,而有此起復,置之散地,使之專意於訓鍊,可也,至於銓衡人物,旣非金革之事,而冡宰華禦,又非欒棘之身所堪自處,則亦何必以此授之,而啓後世權臣執政固位者無窮之弊也?德馨終未免於勉起胥失之矣。
」〉○左議政兪泓辭職書狀。
其略曰:「人器不稱,屢招物議;年齡遲暮,疾病弘多。
伏願聖上,亟命罷相,曲全終始。
」答曰:「此非大臣辭退之時,勿辭。
」〈史臣曰:「大臣之職,安危所係,當此危急存亡之日,如泓之闒茸庸資,久居鼎軸。
況以扈衛中殿,遠在海州,國有大事,亦不與聞,而唯利其身,貪饕無厭,將焉用彼相哉!公論之發,非止一再,而猶不力去相位,偃然冒處,從他笑罵,及其物議益激,乃復緩緩控辭,有若塞責者然,可謂有廉恥之心乎?」〉 11月16日 ○庚寅,朝講。
領事金應南、知經筵崔滉、特進官趙仁得、李輅、承旨李德悅、司諫崔瓘、持平宋諄、玉堂鄭經世、尹敬立、注書李德溫、史官金藎國、申渫入侍。
上禦別殿,講《周易》,自九二亢陽在田,止喪朋之意。
臨文,崔瓘啓曰:「亢陽有悔,註雲:『亢者,過於上而不能下』之意。
人君不恥下問,然後下情得達。
以否、泰之卦言之,地氣上升爲泰,天地否隔爲否。
人君所當體念。
」講畢,崔瓘進啓曰:「臣待罪言地,幾至半年,而入侍僅再次而已,雖有欲達之事,無路自陳。
當今宵旰,神謀睿算,廟堂夙夜籌度,極盡無餘,年少小官,何敢更贅?但徒以倭賊爲憂,而至於民怨,則憂不及焉,臣竊怪之。
以城中言之,生齒都盡,炊煙斷絶,但見墻壁,沒於蓬蒿之間,白骨崢嶸,傷心慘目,有難忍言;以外方言之,徵斂煩重,民困已極,古所謂剝膚椎髓,浚民膏血,未有若此時之甚者也。
考之前史,亡國之變,何代無之,而或有府庫充完,人民按堵而亡者,豈有人消物盡,若此之時乎?如是而不亡者,臣未之聞也。
目今民生,塗炭旣極,在渠亦甚可憐,而天之赤子,至於此極,則天心亦豈得晏然乎?今若不紓民怨,猶踵前轍,則臣恐群盜一時竝起,而天心亦不保佑,不待倭賊,而國必亡矣。
危亡之勢,岌岌朝夕,而今年亦已垂盡,未聞有一事措置,豈不寒心?頃者自上特軫饑民,至分禦飯米而賑之,瞻聆所及,孰不感激?然而愛民之令雖下,而愛民之效未著,實惠不下究,民生日以困。
孔子曰:『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
』自上苟有其誠,豈無其效?臣恐愛民之誠未篤也。
且臣伏見朝報,慶尙、京畿等道,凡徭役等事,盡爲蠲減,而內需司奴婢身貢,則仍命收納,戶曹防啓,而未蒙允許。
內需奴婢,獨非民乎?況如此之物,雖或捧之,自可委之軍需。
此豈崇聚私貨之時乎?極爲未安,臣以所聞之事盡達。
臣聞大內至近之地,畜養善馬。
所聞之言,不必皆實,而設使此言爲虛,古人雲:『外議雖虛,亦足爲先事之戒。
』雖無是事,不害於聽知,實有是事,則速命出之可也。
馬政在平時爲重,況此兵興之際乎?然自有太僕,何必如是而近於玩好者然乎?昔,召公戒成王曰:『玩物喪志。
』孟子告梁王曰:『率獸食人。
』又曰:『廐有肥馬,民有飢色。
』今之民生,飢色而已哉?近觀士大夫間,亦未見革盡舊習。
蓋在庭之臣,皆平時豪貴之人,未有生長於憂患者,故其志慮之怠惰,氣習之奢靡,猶夫前也。
以若所爲,求濟艱屯,不亦難乎?臣聞心好之,身必從之;上好之,下必從之。
今當躬先儉約,以身率之,使朝廷四方,皆則而象之,則轉移之機,亶在此而恢復不遠矣。
頃者以三司啓辭,特正奸臣之罪,輿情莫不快之。
逆獄時,爲奸臣所陷,人多冤死,此豈特奸臣之罪?其在聖躬,亦不無過擧矣。
至於宗廟之變,市井之民,冤死者無數;一人之妻雖二三,幷皆殺之。
以此閭閻之民,苦心怨上,無所不至。
小臣於此時,以儒冠在都下,雖未詳其間曲折,而其冤枉則極矣。
今當下哀痛之敎,以爲:『逆獄及宗廟之變,或見欺於奸臣,或乘怒於一時,濫殺人命,是予之過』雲,則足以慰悅幽明,而爲固結人心之一助矣。
前日憲府陳箚,伸冤枉之事,伏願體念而速行之,不勝幸甚。
臣嘗聞鄭介淸之爲人,見識頗似固僻,然好讀書業儒者雲。
臣實未曾一見其人,被罪之由,亦所不知,而但聞其弟大淸,至今行素曰:『朝廷若知吾兄曖昧而死,則吾當食肉』雲。
非至痛而如是乎?一婦呼冤,三年大旱。
今之呼冤者,豈獨一婦而已乎?大槪逆賊,人臣之大惡,得罪於天地、宗社,雖人君不得任意低昻,盤問得情,固是按獄之體。
今則歲月旣久,有罪無罪,亦已昭著。
其時推官,又有存者,此亦可以審問而分析者也。
逆謀,乃人鬼交怒之事,豈有人人與聞之理乎?不知逆謀而死者,則君臣之義,固未嘗絶也。
周時杜伯,以非罪當戮,左儒九復之,而王不聽,爭之不得而死。
其時雖以連逮冤濫之狀,上達於聖明,而亦豈竝罪之乎,而無一人爲殿下言者,臣未嘗不痛恨於其時受國厚恩之臣也。
」上曰:「此言極是,當更加念。
馬事,亦不虛矣。
適有牝馬,衆馬之中,難於喂養,玆命養之於內,豈有它意?」崔瓘曰:「逆變時,數三欺罔疏章,奸臣無不預知,至以玉非子孫推刷之事,謂鄭彥信,故令國家失人心,使逆賊乘虛作亂雲雲。
其誣罔羅織,類如此,欲使聖上,緻疑於縉紳,其爲計不亦巧乎?」持平宋諄啓曰:「崔瓘之言,備盡陳達,極是極是。
伏願聖明留念。
」 ○王世子夕問安。
○備邊司啓曰:「海州十六司所納貢物,已爲半減。
今若全減,則京中所用,亦患不足。
徭役幷減,則天兵支待等事,他無出處,似難減除。
至於內殿供上,已分送於隣近官,本州貢物雖半減,其蒙恩恤則似多矣。
」答曰:「徭役則似當竝減。
更議以啓。
」 ○賑恤廳〈賑恤使洪進。
〉啓曰:「飢民禦冬之具,不可不預爲措備,故賊贓衣服,賑恤廳移送事,曾已啓請,通文于左、右捕盜廳,而視爲尋常,慢不擧行。
當此隆冬之月,兩場飢民,凍死已迫,極爲可慮。
請令刑曹、左、右捕盜廳,另爲擧行,亦令戶曹,照管急急辦備,以救將死之民。
」傳曰:「依啓。
」 11月17日 ○辛卯,王世子朝問安。
○司憲府啓曰:「正言李魯,聲望未箸,不合言責重地。
請命遞差,仍任前職。
高山縣監申忠一,居官不謹,日以侵漁爲事,民甚怨咨,加以土賊熾發,而無意措捕,闔境受害,不得安居。
請命罷職。
戶曹正郞韓守性,人物庸劣;刑曹正郞柳東立,性行悖戾,俱不合應星之選。
請竝命遞差。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自蔚山西生浦海邊賊路,至寧海、平海,皆是平垣之地,關防難設。
聞寧海北二十裡,正當平海之境,有山名雨餘,山勢險截,三面壁立,惟一面可通,中有流川,盛旱不渴。
其處之人,議以爲:『若於雨餘山,設爲山城,屯兵耕守,則關東賊路,可以遮截』雲,而第以其山,爲寧海地,以慶尙道役苦,人民皆流散,雖有可耕良田,而盡廢不起。
平海民情以爲:『若以此山,移屬於平海,而徭役頓歇,則一年之間,安集者必多,而其於設關禦敵之計,便益不少』雲。
此意,行移于江原、慶尙監司,或遣都事審其形止,具參民情便否,急速啓聞。
」答曰:「依啓。
若然則,此事不可弛緩。
斯速處之可也。
」 ○備邊司啓曰:「今年兩湖秋稅年分啓本,時未上來,未能的知其數,以癸巳條大槪斟酌,則雖減半,要不下五六萬石。
自乙未五月,至丙申四月,一應經費計除,則餘穀僅二萬石,可供三千人七八朔之糧,此外更無措備之路。
若請兵,則不得不以三千爲限,第三千之兵至少,非但攻之不足,守亦不足。
不得已大發水、陸諸軍,一擧殲滅之意,及於咨中,而且極陳我國糧餉蕩竭之狀,竝請由水路運糧之事,如張鴻儒所言,而大兵未出之前,姑行羈縻之術,以緩衝突之患,亦今日之所難廢,此意竝令入於咨文中。
」答曰:「依啓。
」 ○慶尙道觀察使洪履祥〈十一月初五日成貼。
〉啓曰:「降倭處置一事,最不可忽,近見道內各將處置,則極爲可慮。
當初誘來時,極其優厚,奪奸村婦,歐打人物,惟意自恣,以緻驕逸,而及其毒害難堪之後,則或於本陣,或於列邑,任意除去,而不爲嚴密,或遣愚劣一軍官,使之處置。
頃聞義城縣留在降倭,本縣因兵使秘密傳通,將欲除之,而機事不密,以緻透漏,自此之後,晝夜防身,礪劍以待雲,事極可駭。
道內近賊之地,勿爲除去,若有順服者,押領上送事,臣方密通於高彥伯矣。
如其由海道入送江原,轉移鹹鏡幽阻之處,隨便處置,恐爲穩當,而非徒江原監司,一切拒還,且見備邊司移文,則江原與左道接界,留置有妨。
今後姑徐分送,或留本道陸地諸將陣中,或送閑山舟師,以爲格軍雲雲。
若以江原爲接界而有妨,則本道陸地與舟師格軍,尤似未穩。
今後,由左道出來者,則作兩運,一送于江原,而轉入鹹鏡,一送于京師而轉入平安、黃海等道;由右道出來者,則送于湖南,而轉入濟州、珍島等絶域,各其散處,而如有肆毒爲害者,一切勿饒,明示國法;其中率服懷順者,視同平民,使之奠居,則其於王政待降之義,亦或爲得矣。
請以切勿輕易處置之意,別爲上諭于道內諸將,以絶意外生變之端。
」啓下備邊司。
回啓曰:「降倭處置失宜,果如狀啓。
今後則不得已除去者外,其餘姑徐其剪除可矣。
鹹鏡道則分配之數,已過百餘,固不可更爲入送,而濟州、珍島等處,亦不必分送。
舟師及各陣爲先分置,無才技不合任使者,一一上送于京中事,元帥處,竝秘密行移。
」上從之。
11月18日 ○壬辰,司憲府啓曰:「內乘鄭士榮,性本悖戾,請命遞差。
兵曹注擬之際,專不緻察,冗雜苟充,物情深以爲未便。
請堂上、色郞廳,竝命推考。
」上從之。
○都元帥權慄馳啓〈十一月初三日成貼。
〉曰:「金海屯倭副將羅工戒底母此稱號者,持行長等書,以相見日期定奪事出來。
翌日,右兵使金應瑞,亦爲接見,問曰:『何以昌原爲期乎?』倭使答曰:『相會之地,唯在將軍分付,而以昌原爲期者,別無他意。
誠以我將等,迎謂將軍之時,不可露坐於野田,欲結幕若幹間,而若或經夜,則塗飾房屋,不可尋常。
酒饌諸具,亦不可草草故爾。
或昌原、或鹹安,惟將軍之命是從。
』兵使曰:『吾今方在憂服之中,別無設饌之事。
且有病,難於遠赴。
鹹安、儉巖等處,相會無妨。
』雲,則倭使曰:『徐當依命。
』兵使餉以酒果,則倭使禮數極恭。
渠亦請酒饌,其所備來,亦極精潔。
從容談話之間,兵使曰:『行長等欲言者,何事?爾試言之。
』倭使讓曰:『主將所爲,褊裨之人,何能與知?』兵使曰:『幸勿多讓。
略言所聞。
』倭使曰:『大明許貢之事,已爲準定,而聞朝鮮極陳不可之意,而更爲請兵,故我上官等,尤欲見朝鮮上官矣。
』兵使曰:『皆此虛傳也。
我國則惟聽上國處置。
豈有如此之理乎?但當初沈遊擊馳奏曰:「倭衆盡爲渡海,隻一二陣留待聖旨」雲雲,而爾等至今不退,聖天子赫然震怒,還停成命。
此果我國之故耶?』倭使曰:『行長等深思,則吾不能知,而大槪解棼息兵之計也。
大閤之爲人,桀驁無比,旣已平定諸島,又生他意,無端起兵,至於如此。
近日別無傳令之事,隻雲:「行長等領兵數年,所爲者何事?」終必不免於屠戮。
諸將以此極悶。
大閤明春雖雲出來,未可的知,甘樸司馬,則丁寧出來矣。
朝鮮從前不信我輩之言,以至於此。
又不能及今善處,則雖悔不可追矣。
我兵雖或更擧,萬無出其不意之理,當預告日期而擧兵矣。
』且曰:『頃日舟師之擧,吾等深以爲怪。
及見通書,又聞旋退,果知朝鮮之意思。
初日不能蕩覆塲門浦,朝鮮之無勇,擬此可知也。
』兵使曰:『塲門浦之賊,其數幾何?』倭使曰:『當初分兵,幾五六千;今則不過二三千,而其日適以役事,幾盡出他,留陣者不過二百,而不能下手,可笑。
』倭使又曰:『將軍結陣於何處乎?』兵使曰:『我之結陣,距此三四裡外也。
』倭使曰:『高峯上結陣,甚當甚當。
且指軍官所佩弓子,而言曰:『朝鮮有此長技,而每每潰敗,何也?』兵使曰:『爾等鐵丸可畏。
』倭使笑曰:『鐵丸可用於從容之時,而難用於急遽之間。
且不能用於下雨之時,而弓子則無時不用矣。
臨戰時,彎弓不發,蹲蹲漸進,無或少退,勢將迫近然後發矢,則我輩必不能勝矣。
』兵使曰:『爾何敎我以勝戰之要乎?』倭使曰:『此事,吾雖不言,朝鮮豈不知之乎?』兵使曰:『爾等在京城時,有大敗之處,其時倭子死者幾何?』倭使曰:『果於城西二十裡之外,接戰而不勝,死者多至四百餘人矣。
』兵使曰:『何以四百言之耶?爾等不能輸去,而委置路傍者,收拾而斬之,猶過四、五百,燒火之骨,亦如丘山,此其隻四百餘人乎?』倭使笑曰:『死者果多,而傷者亦多矣。
其時,諸將不勝其憤,各剌指出血而相誓,期欲更戰報復,招聚近處之倭十餘萬,蔔日擧事,而其時朝鮮將帥,移陣坡州山城,則尤難於幸州,故行軍半途而還歸矣。
』兵使曰:『坡州陣軍,其數不多,以汝十萬兵,何以半途而罷歸乎?』倭使曰:『幸州則陣外巖石,間間有之,自上轉石,托身石間,或有免死者矣;坡州之陣,則少無避石之處,以此爲慮,而不果戰矣。
朝鮮將帥,結陣於高峯,而多積石塊,則我兵萬無來近之理矣。
』倭使且曰:『今此所爲,都元帥知之雲,吾等所願,庶有必諧之望,不勝喜悅。
元帥之所欲得者,何物耶?』兵使曰:『元帥暫聞爾等有別樣意思,故使我接待行長等,而所願得者,爾輩之頭也。
』倭使笑曰:『雖有欲進之物,元帥必不受之。
行長等勢不爲矣。
』倭使又潛心口語良久,嘻噓曰:『今冬如有好消息,則明春還歸家山,妻孥親朋,攜酒慰問,正當花開之節,豈不幸哉?』兵使曰:『爾等雖欲我國奏請天朝,往還之間,不下六七月。
飛且走,亦不能及矣。
』倭使曰:『何以作緩緩之意耶?前期之事,急矣急矣。
朝鮮以奏請之意,踏禦寶下送,則以此告于大閤,停止矣。
擧兵之事,而我等諸陣,盡爲渡海,唯行長等一二陣。
移屯於釜山一隅,以待天朝處分,一邊盡刷朝鮮被擄男婦而出送,則兩國之好,爲如何哉?若不早爲善處,大閤作心之後,則雖下皇帝璽書,必不還停,此乃極悶處也。
切望善圖善圖。
求婚、割地之語,本不出於我等之口,亦非大閤之意也。
我等雖不得親入進貢,而貢獻之物,因某地入送,則亦大幸矣。
』兵使曰:『當此之時,惟在日本卑辭屈己,以盡恭修之如何耳。
爾輩之中,上將其誰耶?』倭使曰:『以職次言之,竹島之將爲上,而大閤專委兵權於行長,故凡軍務,行長主之。
』兵使曰:『然則茂守、直茂、仙蘇、竹溪等,何以亦欲出來而見我耶?』倭使笑曰:『我之如是往來,必有記名之事。
今此大事,若得參聞,則豈無錄功之事?惟其如是,故諸公竝欲來會矣。
』倭使問曰:『朝鮮何以通問於淸正,而不通於行長耶?淸正處出入者,則乃是僧人,而懸玉貫、着紅帶雲,必高官也。
朝鮮雖使高官,通問於淸正,而淸正不曾將此緣由,具報於大閤。
且淸正別無所爲之事,隻欲勦人之功而已。
如得淸正書劄,告于大閤,則淸正必蒙顯戮矣。
』兵使曰:『淸正通書於劉總爺,總爺使我國人,傳送答書,故不得已令僧人入送矣。
我國之待僧,不如日本之尊崇,而卑夷之。
故亦卑夷淸正而如是矣。
』倭使願定約會之日,兵使曰:『八、九日間,如何?』倭使屈指計日而言:『還歸時,歷金海、竹島、熊川、熊浦,出來時亦由此路,往還似爲忙迫。
十一、二日間,如何?』兵使曰:『十二日無妨。
』倭使唯唯。
視其辭色,則盛備酒飯之計也雲雲。
今此倭使所言,必是行長等意思。
雖曰倭善反側,而亦不可諉以難信。
權宜處置之事,急速定奪,而據險一事,非但此倭言之,本微臣之所欲爲,而到今千思百計,頓無聚糧之路,不勝悶慮之至。
」啓下備邊司。
〈史臣曰:「嗚呼!唯此倭賊,乃國家萬世之深讐,而凡有血氣者,所不忍共戴一天者也。
今應瑞不乃敢稟朝廷,私相見倭使,面受笑侮之言,頑不知恥,而猶幸彼賊之來,擅自期會,忘讐忍辱,負國交賊,應瑞獨何心哉!是不過國勢陵夷,軍律日解。
邊臣不以討賊復讐爲心,而唯以望風降敵爲計,以至關市相通,恬不爲怪,如是而欲望恢復,豈不難哉?都元帥權慄,任專閫之責,旣不能討滅讐賊,又不能鼓動義氣,而反信倭奴之狡說,縱令應瑞而往來,至曰:『倭雖反側,亦不可諉以難信』,偃然具啓,自以爲得策,不亦愚乎?」〉○備邊司回啓曰:「當初與賊將相見當否,不爲稟議於朝廷,率意許之,兇謀叵測,事機可虞。
已將重難之意,啓下行移,而今見金應瑞十二日約會之由,日期已迫,似無救止之路,極爲可慮。
且譚都司,尙在行長之陣,聞此約會,必多疑怪之意。
或於相接之際,妄爲許和之言,則他日流聞天朝,將有難處之患,尤爲悶迫。
此日之會,或不無因事故進退之理,前後下書及行移事意,十分詳審措辭,善處之意,遣宣傳官下諭。
」答曰:「國事急矣。
此事機關至緊,未宜忽視。
不可不熟思而審處之。
斯速更議定奪。
」 ○備邊司回啓曰:「兇賊斂兵,經年不動,每以等待封貢爲言,而春汛已迫,尙無結末。
關酋,若於開春,擧兵出來,則事無可爲者,機關果爲至緊。
應瑞若於十二日往會,則今旣日久,尙無馳啓,此亦可慮。
應瑞與行長等,決不可相見。
隻以天朝已許封款,天使今當出來,我等姑勿相會,以待天朝處分之意,竝爲通書於賊中,以爲羈縻之計事,應瑞處亦急速下諭,使之善處,而譚都司若聞曲折,必馳報軍門。
以行長等,先自通書,又遣副將講和,故姑爲許待羈縻等事,速爲移咨遼東都司,使之轉報經略衙門。
」上從之。
○慶尙道巡邊使李薲馳啓〈十月二十四日成貼。
〉曰:「十月二十一日,金海將倭姪子軍官稱號倭源十良及卒倭七名,各持槍劍,與附賊人崔億,通事僧印思,持倭書三道,出來,令金海府使白士霖接待,而以都元帥意,答書回送矣。
崔億來言:『呈答書於金海將倭,則將倭見其書,率往竹島,翌日乘船,到熊浦平行長陣中,傳答書,移到平義智陣中,諸倭將共議後,僧倭數三,草答書書畢,平調信稱號倭,招億而言曰:「吾受朝鮮厚恩,爵至嘉善大夫,何敢忘朝鮮之恩乎?日本與朝鮮,交隣久矣,別無結怨之事,初非爲朝鮮而起兵。
前者通信使之還也,請開中原之路,後擧兵到釜山,掛書于城外,使之通稟朝廷,則釜山將官,反加亂射,故未能通情,勢不得已攻陷釜山後,移到東萊,又掛書於城外,則亦與釜山同。
吾等不勝憤怒,欲殺我者,不得不殺。
因此轉成攻鬪,殘滅朝鮮,此實朝鮮失待之所緻也。
何怨於我國乎?今聞中原講和,沈遊擊往來之事,朝鮮力遏雲,未知是誠何故?朝鮮與西生倭將,互相通議,此處則一不相通,亦未諭其意也。
中原雖不講和,朝鮮若欲和好,則將官一人,入來相議,可一言而定。
然則卽當擧兵渡海。
我國使價之還,將官一人,竝與偕來,速決可否」雲雲。
』倭書中,道存理正一人,面議于金海雲。
若強欲相見,則未知入送何如人,而金應瑞通書內,旣以相會鹹安爲期,彼若不意出來,則何以處置乎?預爲指揮,使無臨時難處之患事,申稟于都元帥權慄處矣。
」啓下備邊司。
〈平調信書曰:「日本豐臣調信,再答朝鮮李將軍幕下。
具報貴意於行長,行長曰:『草賊爲禍者,未曾有,如之何不速示之乎?幕下,若欲與行長議講和之事,差道存理正之從一人,則與渠相議,堅制賊徒剽掠之禍,而後兩涯住還,有誰防之乎?行長及義智,應先鋒之撰者也。
是無他,先是屢次差釋仙巢及調信等,庸之日,呈短書於宣慰使吳億齡,以告有此禍。
且又於後宣慰使沈喜壽亦雲,爾如何達聖聰乎?拒日本之請。
是以副仙巢、調信等,行長、義智,以命講和,到釜山浦之日,雖欲說此理,釜山令公,不受其書,比幹首戈,故貴國喪亡矣。
不是行長、義智素意也。
此意詳在呈左道防禦使書中,定瀆一覽乎?因玆不遑屢陳,蓋是行長之言也。
僕以爲貴國平安奇策,是在大明、日本和好之事者也。
所以者何?朝鮮爲國也,介乎大明、日本之間,大明乃國大,而日本乃兵強,百戰千鬪,難決雌雄。
然則貴國誠戰關之場,國虛民飢者乎?先是奉使之日,亦專說此事,廷議不信之。
以至忠爲不忠,剩成嫌疑,行長、義智,是亦天運所然乎?此是皆昨非也,東高閣焉。
自今以往,改先非,與行長、義智相議,保國救民,可也。
義智,豈忘東藩之好乎?行長,亦與義智甚好。
請思旃速差一人於金海,則僕誘仙巢,相對具聞貴意,又說心中。
餘期嗣音,且在崔億之口。
不宣。
頓首。
」十月十八日。
直茂書曰:「日本豐臣直茂,再答朝鮮李將軍幕下。
被寄平調信手簡,卽傳之嘉善大夫。
且又呈報章,定有一覽乎?故東高閣焉。
行長及調信告予曰:『欲相議貴國治安,道知理明一人,差金海,則釋仙巢及調信等相對,以定兩涯往還奇策,說天朝、日本和好良媒』雲耳。
幕下應此意,崔億歸家之日,待差使來駕者也。
餘付崔億舌端,不宣。
頓首。
」孟冬十有八日。
茂守之答,金海府使白士霖書,與直茂書,同意。
〉○以右議政金應南爲世子傅,柳永洵爲司憲府執義,樸承宗爲掌令,姜秀峻爲持平,盧景任爲司諫院正言,姜燦爲承政院左副承旨。
11月19日 ○癸巳,司憲府啓曰:「兵曹佐郞李成吉,名稱未著,不合政曹重選,請命遞差。
近來湖南一道,土賊大熾,井邑、長城之間,行路不通,至於打破犴獄,奪取徒黨之被囚者,守令畏怯,莫敢下手。
巡邊使李鎰,方在道內,所當領兵馳進,登時勦滅,而多率無賴軍官,徒爲貽弊列邑,討捕之事,全不緻力,監司亦不爲措捕,物情皆以爲未便。
請竝命推考。
湖西林、韓等邑,賊徒亦熾,令李鎰,督率兩湖守令,急急討平,俾無難圖之患。
海南縣監玄揖,人物悖妄,多有泛濫作弊之事,及授本縣,恣行侵毒,民不堪苦。
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在官,請命罷職。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京城之內,人煙稀少,至於東北隅,幾成空曠之處,而左、右捕盜軍士,隻有數十餘人,巡綽虛踈,極多寒心之事。
都監砲、殺手,竝各一哨,分爲左、右、前、後、中五營,前哨以南大門內爲南營,後哨在藏義洞等處爲北營,左哨在東大門內爲左營,右哨在西小門內爲右營,擇空閑屋,別爲聚會鍊兵之所,而中哨則於中央闕門近處,如鍾樓等地設營,無事,則各在其處,哨官專掌鍊兵,而有事則會于一處事,捧承傳施行。
「上從之。
○訓鍊都監啓曰:「備邊司啓請設立五營,都監軍士若數多,則各占方位,可以分營,旗幟服色,亦當分類,以便鍊習,以壯軍容,而今之見在砲手,則七哨內別哨二哨,已出屯于東、西郊,以爲明年農作之計,其在城中者,隻五哨,合殺手四哨、射手二哨,爲十一哨。
以此姑爲分營,砲、殺手各一哨,在南大門內爲前營,在宗學近處爲後營;在東大門內爲左營;在西小門內爲右營,而砲手一哨、射手一哨,作爲中營於南別宮近處。
逐日各在其營,哨官專掌綵鍊,而中日及習陣時,則別會於都監及西郊爲當。
但砲、殺手所役甚多,若令日日齊會于各營,晝夜不得休息,則不無厭苦之心。
各營軍士,晝則砲、殺手各一旗六十人,輪回鍊習于營中;夜則砲、殺手各一隊二十人,相遞直宿于營中,次次排日輪定,毋得參差紊亂,而自都監專掌檢飭。
」傳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畿甸四境之內,蓬蒿滿目,盜賊縱橫,人不得通行,自東、西兩驛及各處,設立屯田之後,田野漸墾,道梗始通,不無其效。
如衿、果之邑裡,水原之沙斤,亦是往來要路,行旅止宿之處,合開屯田,招募遺民,故沙斤及衿川邑裡,已得自募者若幹,而衿川之人,則願入處於衿之山城,修築舊城,據險鍊兵等事,一如禿城之例,應募者亦多。
且其山城,與邑居相距數裡許。
若於此城,募入人戶,積粟鍊兵,以爲保守之計,出而耕墾於邑裡,使之漸次開荒,而其所入接之人,特令蠲除雜役,則人必樂赴,而庶有生聚訓鍊之望矣。
然非有武士爲之倡率,則防禦土賊亦難,故以武人定爲召募將,農牛、穀種,令戶曹及本道,隨便備給,而果川邑裡,亦令依右例,募得武士數三人掌之,俾有成效。
」上從之。
○慶尙道觀察使洪履祥馳啓曰:「伏見右兵使金應瑞馳報,欲與行長、義智等相會,已定期日,而倭使往來宜寧陣中雲。
臣未知相會之時,所約者何事,若許其講和,而斂兵退歸,則於目前苟安之計得矣。
但此乃宋侍郞、沈遊擊輩,竭力經營而未得者,則今因應瑞一話,而帖然自退,未可知也。
恐不若持重自守,時通間使,默察其動靜之爲得也。
況倭使之直到宜寧,盡探虛實,則最爲不可。
今後止許渡洛江,必於昌原、鹹安等中路一處,定爲往來之意,臣已回答於應瑞矣。
且念唐兵把總等官,方駐密陽,與倭相通,往來無間,則此間消息,必無不知之理。
臣之妄料,凡此賊書問答及往來曲折,必須從實移咨於遼東經略衙門,與劉督府營中,使之轉奏朝廷,恐或宜當矣。
」啓下備邊司。
回啓曰:「我國之於此賊,有萬世必報之讐,特以兵力孤弱,未能一掃蕩滅。
大兵未出之前,暫行羈縻之計,以緩衝突之禍,雖出於兵不厭詐之術,兇賊豈以應瑞一言,而有帖然自退之理?因賊中往來之人,相通書劄,輕易往見,不無意外之患。
頃日與賊酋副將,相會之事,則事在旣往,追悔無及,今後,依前後下書之意,毋令再誤,而賊書問答等事,已爲移咨於遼東都事衙門,使之申報軍門,自當轉奏朝廷,請以此意行會。
」上從之 ○慶尙道觀察使洪履祥馳啓曰:「當初擧事時,臣巡到晉州,令前監司從事官崔岦,以舟師摘奸入送;臣軍官姜孝業、洪胤弼等,以砲手領去助戰,竝爲入送矣。
崔岦、姜孝業等還來後,細問終始形止,則兩窟賊數,元不甚盛,彼此奔救之際,歷歷可數。
若論衆寡之勢,則不啻如泰山之壓卵,而徘徊外洋,進退閑浪。
初一日未時,倭船八隻,出犯蛇波兵船掛處,衝火船尾,且斬一卒而去,已爲駭憤,而其日初昏,賊船乘暗潛出,一時放砲,我軍蒼黃失措之際,全羅舟師伺候三船,不知去處,所載船卒,幾盡渰死。
賊乃再犯蛇渡船,燒蕩無餘,守直之卒,未及逃避者,竝被殺死。
初三日,因統制使傳令,募軍百餘,下陸耀兵之際,賊兵騎、步竝五十餘名,自越峯突前,我軍惶惑,奔退登船,雖不至全敗,而多緻死傷雲。
損威取辱之狀,非止一二,而夜驚燒船之事,邈然不報,張皇賊勢,妄報戰功,極爲駭愕。
至如李光嶽所擒一倭,適然相値,面約投降,萬目所覩,而突入生擒雲。
」〈史臣曰:「時,右水使元均,馳報于監司曰:『中衛將昆陽郡守李光嶽,行船巨濟邊,伏兵倭海洋隱伏,出沒窺覘,飛船突入,生擒一名』雲雲。
降倭供辭見上。
」〉其他誣罔,據此可知。
大槪此擧,當初約速不明,事多疎脫,而諸將等相激日甚,同舟楚、越,臨陣猜訝,事事矛盾,不勝痛悶。
「啓下備邊司。
回啓曰:」巨濟之役,多有挫衂之事,而不以實聞,反肆張皇之說,體察諸臣之罪固大矣。
但與賊對壘之時,若聞臺評重發,〈時,臺諫以拿鞫論啓。
詳見于下。
〉不能自安,不爲行公,則事益踈虞。
都元帥、統制使,姑令推考,防備諸事,別爲措置,急遣宣傳官,下諭何如?「啓依允。
○夜一更,金星與木星相犯。
11月21日 ○乙未,傳曰:「昨見慶尙監司書狀,巨濟之役,喪師挫辱,如前所敎,予所親聞之事,一一相符。
敗衂如此,而統制使、都元帥、體察使,相與掩覆,匿不以聞,反肆張皇之說,其謂有君上乎?有朝廷乎?有臺諫乎?極爲痛心。
不可不重治,以正人臣欺罔之習。
大抵軍律之不嚴,非邊臣玩之,乃朝廷自壞之耳。
言于備邊司。
且觀監司書狀,則李弘發與賊將所言之事,亦與前日書啓之辭有異,不無可疑。
竝言于備邊司。
」 ○訓鍊都監啓曰:「劉摠兵所送毒藥四箇內,一箇內藏,三箇則下于訓鍊都監,試驗以啓,然後某防所中送之爲當事,傳敎矣。
生雞皮肉間,暫爲刺破,以藥傅之,則其雞卽死,極有神效。
其於戰陣,必有大益。
今下三箇,送于都元帥處,某防所中送之事,行移宜當。
今旣知其效,而未得其法,三箇旣盡後,無可繼之路。
前日令郭純誠,私自聞見方法劑之,而藥性不猛,必未得其妙。
更令多方聞見,期於得妙。
且令平安監司,另言于在義州通事等,各自聞見其方以啓,如得眞法,另加論賞之意,竝爲行移何如?」傳曰:「依啓。
依前傳敎,厚賂措辭於劉興龍處,詳問其法,則可得矣。
」 11月22日 ○丙申,司憲府啓曰:「頃日巨濟之役,竭盡三道兵力,軍勢不爲不盛,而兩窟賊徒,不滿數百,衆寡之形,不啻如泰山之壓卵,而水、陸諸將,無一人殊死力戰,或徘徊外洋,進退觀望,或退處便地,隻遣代將,緻令師徒撓敗,傷威損重。
伺候三船,不知去處,蛇渡兵船,燒蕩無餘,所載軍卒,幾盡渰殺,而互相掩覆,不以實聞,反肆張皇,妄報功狀。
其不有朝廷,恣行欺罔之罪,不一而足,極爲痛憤。
請都元帥權慄、統制使李舜臣,竝命拿鞫,依律定罪。
體察使尹鬥壽,身爲大臣,制專閫外,旣不能相機策應,輕擧辱國,又不能從實啓聞,肆然期蔽,尤極無謂。
請命罷職。
」答曰:「豈至於拿鞫乎?不可爲也。
大臣尤不可罷。
」 11月23日 ○丁酉,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啓曰:「都元師權慄、統制使李舜臣,旣犯僨軍之律,又有欺罔之罪。
揆以王法,決難饒貸。
請命拿鞫,按律科罪。
前體察使尹鬥壽,處置失宜,緻令損威,輕信諸將瞞報,又不從實啓聞,亦爲無謂。
請命罷職。
」答曰:「過重。
不可爲。
」 ○司憲府啓曰:「都元帥權慄、統制使李舜臣,竝命拿鞫,依律定罪。
體察使尹鬥壽,請命罷職。
」答曰:「統制使、都元帥,拿鞫過重,推考。
前啓大臣,尤不可罷職,不允。
」 11月24日 ○戊戌,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連啓都元帥權慄、統制使李舜臣拿鞫;前體察使尹鬥壽罷職事,不從。
○司憲府連啓都元帥權慄、統制使李舜臣拿鞫;前都體察使尹鬥壽罷職事,不從。
○傳曰:「明年正、二月,賊酋平秀吉,率其新兵,必大擧作賊,直向中原之意,若見孫經略,則力陳事,言送于趙守翼。
」 ○辰時、巳時,四方有霧氣。
11月25日 ○己亥,兩司連啓都元帥權慄、統制使李舜臣拿鞫;前都體察使尹鬥壽罷職事。
答曰:「都元帥、統制使,已爲推考,不可拿鞫。
體察使,大臣不可罷,又不可推。
」 ○同副承旨柳永詢啓曰:「洪瑴事,三省交坐,委官取稟。
」〈史臣曰:「瑴,初與宋儒眞,同參逆謀,恐事覺,遂先告變,遽陞堂上之職。
後,金應龍等上章,具言瑴情狀,故有是獄。
」〉傳曰:「右議政爲之。
」〈金應南。
〉委官啓曰:「洪瑴諱不直招,請刑推得情。
」答曰:「此事,似非出於無所爲,瑴固有罪,然何必追論?予意前日反覆盡諭,更議詳察施行。
」再啓曰:「伏覩聖敎,丁寧至此,臣等亦知聖意之所在矣。
但此獄,關係至重。
當初不發則已,發則不可不窮訊而正刑也。
原瑴情狀,有難赦之罪,無可論之功。
此事之出於有所爲、無所爲,恐不暇論,依前啓,請刑推得情。
」上從之。
○行上護軍李好閔上疏,乞解職從喪。
答曰:「不可解職。
宜遵前旨,但歸省後,還來可也。
」 ○傳于政院曰:「李好閔,陽城下去。
京畿監司處,祭需題給事下書。
」 11月26日 ○庚子,別試文武科放榜。
○王世子問安。
○兩司連啓都元帥權慄、統制使李舜臣、都體察使鬥壽等事。
答曰:「都元帥等,旣已推考,不可拿鞫。
體察使,容或有不知之理,不可罷。
」 ○義禁府啓曰:「洪瑴獄事,旣已歸一,而三省交坐,方加刑訊。
金應龍、洪應淵、洪應沂、洪瑀、洪蘭生、林廷立,別無更問之事,竝放送。
」上從之。
11月27日 ○辛醜,王世子問安。
○傳曰:「近聞都監之事,漸至解弛,常以爲慮。
近日中日試放砲手,其得中者,僅數人。
於此可見凡事不進則退。
更加刻勵,日夜勸督,愼勿解弛。
凡事得人後,乃可議其效。
吏判〈李德馨。
〉今已上來,都監堂上差下,專委責成事,竝議啓,言于訓鍊都監。
許售事,非隻出於部下所訢,以監司決尾之語觀之,售之盡職之狀,可見矣。
授以守令,俾專實效,未爲不可,而本司過疑防啓,雖不得爲守令,陞職褒賞可矣。
回啓,言于備邊司。
赴戰砲手等,其妻子一一給料事,前日累有傳敎,未審有司能體行否?言于備邊司,使之一一給料。
赴戰水、陸諸將等,其父母家屬所在處,問于備邊司察之,各其道下書,歲時食物題給。
」 ○兩司連啓權慄等事,不從。
○傳曰:「自高陽至延安一路,人煙斷絶。
欲依禿城例,擇其形便,或於數息一處,連設結柵,仍使募民屯田,使聲勢相依,行路不爲阻絶,久則自然成村矣。
此事不得爲乎?議啓。
」備邊司回啓曰:「西路設柵迎送之事,曾與京畿監司柳根相議。
自碧蹄至坡州等沿路,則非但擺拔兒等,亦多侵擾之事,若天朝大兵出來,則已種禾穀,未免軍馬之踏損,雖欲招集散民,民皆不肯,故欲於旁路爲之矣,上敎如此,當與柳根商確處之。
」 11月28日 ○壬寅,兩司連啓權慄等事,不從。
○備邊司啓曰:「李舜臣、元均,素不相能,互相詆訐。
若繩之以律,則所當兩罪而竝斥。
第舜臣則當變初,收聚兵船,遮遏賊路,多有斬?之獻;元均則初與舜臣協力,亦有摧陷先鋒之効。
二人忠勞,俱足嘉尙。
自上特念調制鎭定之策,急遣宣傳官下書,責之以先國家之急,若漢光武之於賈復、寇恂,則彼二人者,亦非全無心肝,寧不爲感激欽承,棄其舊而新是圖乎?若不體聖意,執迷不悟,猶遂前非,則自有邦憲。
或以爲:『兩人嫌隙已成,可遞元均,以息其爭。
』何以處之?」答曰:「予意李舜臣以大將所爲,似誤一人,似不可不遞。
或李舜臣遞差,以元均爲統制使;或元均遞差,差出他人。
參酌施行。
」 ○傳曰:「觀孫經略之言,則其意非不欲救我國,而以遠征釜山爲難。
其言又曰:『許封之後,賊若襲取朝鮮,則將如之何?』雲雲,經略似非無謀者矣。
但曰:『賊不過侵擾全、慶』雲雲,是似以全、慶,不甚大關於成敗之數,此甚可悶。
經略此言,自前有之,不可不敷陳形勢,以解其意。
今於糧餉回咨中添入曰:『若不卽緻討,春汛之後,賊必攻陷全、慶,據而有之,自爲防守,使其國人,出來耕種,積粟錬兵,爲遠交近攻之術,他日之禍,豈但止於小邦而已哉?蓋全羅一道,小邦根本,而沿海一帶,遼左、山東、天津、浙直等處,鷁路甚邇,風便可到,賊之所以流涎者,專在於此。
全羅,萬一爲賊所據,則雖以天兵之威,難可蕩平,其爲禍,有不可忍言者矣。
況賊必長驅西向,水陸竝進,則有坐守全、慶而已之理?』雲雲,以此措辭極陳,未知如何?言于備邊司。
」 11月29日 ○癸卯,王世子問安。
○兵曹判書〈李恒福。
踈脫少實才,臨事徘徊,無所設施,人頗以歇後譏之。
〉啓曰:「近日武士,多數聚集,侍衛禁軍,比前稍似精勇。
其中尤甚才踈者,不可不漸次澄汰,以除散料之弊,故多方試才,察其壯弱,則內禁衛尹光信等十七人,尤甚才踈。
依前例散遣何如?」傳曰:「依前所啓。
但此輩莫非軍功人否?若然則虛實間,軍功之人,一朝汰去似未穩。
旣不能武才,可屬于砲手,使習放砲,又不成然後,汰黜如何?更議參酌以啓。
」 〈宣宗昭敬大王實錄卷之五十七〉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甲辰,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問安。
○上禦別殿,講《周易》。
○掌令李鐵啓曰:「巨濟之役,諸將或徘徊顧望,不肯進戰,伺候三船,不知去處,而不以實報。
其僨軍、罔上之罪,累日論執,而兪音尙閟,不勝悶鬱。
」上曰:「都元帥豈至於此?右相意何如?」金應南對曰:「此人曾有幸州戰捷之功。
雖公論所激,不得不如是,而若使遞改,難得其代。
」上曰:「臺諫之言,固當如是,然臨陣易將,兵家之忌,不可遞也。
」正言盧景任啓曰:「前體察使尹鬥壽,身爲大臣,專制閫外,而敗衄之事,不以實聞。
請以罷職,亦從末減。
」上曰:「體察使容有不知之理。
大臣豈可輕罷?」金應南曰:「兩將不睦,勢難相容。
元均不得已當遞,而未得其代。
與宣居怡,相換何如?」〈時,均爲慶尙水使,與統制使李舜臣,不相容。
故居怡爲忠淸道兵使。
〉上曰:「備邊所薦,誰耶?」應南對曰:「郭再祐、李光嶽、裵禊而已。
忠淸道水使,亦當差出,而無可合之人。
樸宗男,雖以晉州事啓罷,而此人似可。
」上曰:「宗男,性似弛緩,當此之時,不可以如此之人爲將。
至除水使,恐非所宜。
此外無他人可用者乎?」應南曰:「李繼鄭可合矣。
」上曰:「予未之聞。
」應南曰:「成允文在嶺南,雖失人心,忠淸水使,恐或可堪。
且具思稷,亦可用。
」上曰:「議備邊司善處。
」 ○備邊司啓曰:「元均與宣居怡相換之事,昨日經席上啓達矣,今日聞他大臣之議,則元均旣犯軍律,方在推覈之中,換以兵使之任,事體未穩。
」上答曰:「犯軍律雲,則李舜臣,獨非犯軍律者乎?予意舜臣之罪,甚於元均。
其以元均不可爲兵使者,未可知也。
然參酌施行。
」 ○備邊司回啓:「『若曰犯軍律雲,則李舜臣獨非犯軍律者乎?予意舜臣之罪,甚於元均。
其以元均不可爲兵使者,未可知也。
然參酌施行事』,傳敎矣。
統制使李舜臣,今有欺罔之罪,固當重治,而但舟師措置之事,日急一日。
此時遞易主將,實非得計,故隻爲推考,責以後效。
元均亦欲勿遞,而但舜臣則爲統制使,元均則爲副將,旣以不從主將節制,遞元均而更陞兵使,移授便近之地,則軍中統令之體,從此益壞,似無收拾整頓之路。
論議之不一,以此故也。
然,舜臣、元均,俱犯重律,若獨遞元均,亦不無偏重之弊。
依前啓請,與宣居怡相換,亦爲無妨。
」答曰:「依啓。
」 ○委官金應南啓曰:「洪瑴忍杖不服,至爲兇詐。
請加刑得情。
」答曰:「依啓。
」 ○委官又啓曰:「洪瑴忍杖不服,所當加刑,而經斃可慮。
請明日加刑。
」答曰:「依啓。
」 ○以辛慶晉爲江陵大都護府使,以申湜爲司諫院司諫,樸弘老爲司諫院獻納。
12月2日 ○乙巳,委官啓曰:「洪瑴忍杖不服,極爲兇毒。
請加刑。
」答曰:「依啓。
」 ○備邊司〈領府事沈守慶、領議政柳成龍、判府事崔興源、右議政金應南、左贊成鄭琢、右贊成崔滉、慶林君金命元、左參贊韓準、右參贊李憲國、戶曹判書金睟、吏曹判書李德馨、兵曹判書李恒福、刑曹判書申點、行上護軍趙仁得、行訓鍊都正趙璥、行判決事尹先覺、吏曹參判李廷馨、戶曹參判成泳、同知中樞府事柳永慶、兵曹參判韓孝純。
滉,爲人強愎,且無材能,而位躋二公,議者小之。
〉啓曰:「昨日筵中,松嶽山如禿城爲之事言之矣,民力已竭,似難爲之,言丁備邊司議處事,傳敎矣。
松嶽雖曰一面有城,其他三面,更無周遭形勢,非如禿城、海州因舊修築之比。
或城、或柵,必須新設,則本府蕩敗已極,調集人力,百計無策。
如接境黃海、京畿一樣澌頓,不可借力,面設令得成,蓄糧聚民,亦無其路。
與京畿監司柳根相議,則其意亦然。
恐難輕易擧行,敢啓。
」傳曰:「知道。
」 ○委官啓曰:「洪瑴忍杖不服,所當加刑,經斃可慮。
請明日加刑。
」答曰:「依啓。
」 12月4日 ○丁未,備忘記曰:「今此土賊勦捕事目,論賞似輕。
有名賊魁捕捉者,堂上守令則嘉善,士人則六品敍用,雜人、公、私賤,則禁軍除授似當。
至於空名告身,則濫觴日滋,手握王爵,無復事理。
更議參酌施行。
」 ○李忠元啓曰:「石尙書差官錢立仁、賈鴻儒、譚德等三人,今午入來,而錢、賈二人,來于都監,欲見金命元,傳胡叅將書劄,再三送人至,則乃前日胡澤同行徐行之書也。
出示小紙,故入啓。
小紙曰:『兵部石老爺,上本奉聖旨,準倭封王,今先令小西飛進京,石老爺將聖上旨意竝玉帖,差我三人,星夜送至倭營,與行長要看。
譚爺分付倭子,安心候封。
不許仍前爲非作亂,如再仍前作亂,卽遣天朝大將人馬,勦除倭子。
封貢以後,卽要倭子退了,不許住在釜山。
』」傳曰:「知道。
」 ○義禁府啓曰:「罪人洪瑴,三省推鞫,雖已經斃,而有罪無功之狀,已爲現著。
其所授堂上加及賜給奴婢、田宅,令各其司還收事,捧承傳何如?大臣之意亦然,故敢啓。
」〈洪瑴,卽宋儒眞之黨,以上變之功,受堂上職,至是辭連金應龍,杖死。
〉答曰:「依啓。
」 ○前縣監鄭期遠爲兵曹正郞,禮曹佐郞宋駿爲兵曹佐郞。
12月6日 ○己酉,戶曹判書金睟啓曰:「臣往葉叅軍靖國所館,臣問『爲何事出來?將向何處?』答曰:『葉芳、沈嘉旺兩鎭撫,蒙兵部石爺差送,俺則孫軍門,偕二人,而小西飛卒倭三名,一時出送,使之往行長營,宣諭聖旨,齎軍門榜文而去』雲。
臣要見其榜文,答曰:『軍門堅封授送,不敢開拆。
大意則聖旨許封,速令渡海後,當出送天使』雲。
」 ○訓鍊都監啓曰:「國家設訓鍊之所,今至一年,而軍糧不足,士卒不齊,器具不備,技藝不進。
目今春訊,隻隔數月,不知前頭將有何事,而明春飢饉,則外方土賊之變,亦不可預料。
此豈中外晏然安眠之時乎?都監所爲之事,亦不得成就,漸爲解弛,而況於外方乎?各道監司,或令列邑鍊兵,則列邑又令各面勸農、裡正輩抄擇砲手,敎之放砲,百姓被抄之時,私賂於勸農、裡正輩而圖免;旣抄之後,又私賂於色吏而圖免;其不得免而被抄者,黽勉到官門,一二度習放而止。
如此而望其成才,不亦遠乎?非徒不能成才,而爲民所厭擾,亦甚矣。
此則蓋勸賞不擧,而民不樂趨耳。
爲守令者,見其如此,而不計其所爲之疎於妙理,反以鍊兵爲齟齬不可成之事,全然置之相忘之地,誠可痛矣。
以佚道使民,則雖死不怨。
況此鍊兵,乃是衛生禦賊,而得免於魚肉者?各官能爲收集,勸於敎鍊則尙矣,若不能此,則但招各面都將頭頭品官等,曉諭曰:『外寇未退,國家多虞,而明年則飢饉之餘,各裡明火強竊盜,必多有之。
爾等良民,全忘禦賊之備,可乎?官家軫念百姓之生路,以爲武備,而收合訓鍊之際,慮或官差及裡中所任之人,煩擾於閭閻,自官不爲抄擇訓鍊,爾其勿論出身、兩班、軍保、公私賤,備得所習弓矢及火砲諸具,各面私自聚會,射者習射,砲者習砲,無故則逐日聚習,如鄕徒射帿之爲,計其中數優劣,將居首數三人,來告官門,則或施賞典,或蠲免其戶之役,以爲勸奬。
爾等因此而得免雜役,或成才而得中科擧,則非徒一時之利而已,發身之路,亦在於此。
且近處嘯聚之徒,亦必以其裡之習武備,爲憚而不入矣。
』如是雲雲,而如倉獄上直,官家役事,技藝稍成者,幷減勿侵,則愚民不爲驅迫、侵督,而樂於目前之利,爭自鍊習矣。
其中勤於鍊習者,自官隨力備給器械,品官善爲曉諭鍊習者,幷牒報論賞。
各官,且抄錄各面鍊習人姓名一冊,趁二月晦前,上送于監司,而申報都監,都監或遣郞廳,抽栍試才,其多數鍊習,而成才之處守令,各別破格施賞;其專不用意,而鍊習尤小者,革職論罰,則漸加馴緻,以期成效。
此意急速下諭于各道監司,知委盡心施行。
」上從之。
○辰時,四方有霧氣。
午時未時,日暈。
12月7日 ○庚戌,上還下軍功咨文于政院曰:「一毫不可失實,又不可虛僞。
改製,磨勘于予,然後爲之。
」承文院覆啓曰:「天朝將官於軍功等事,或不見賊面者,掠取首級,冒作己功;或身在西路者,以親進賊營,瞞報上司;甚者,要索我國明文,以爲必證之計。
故當初擾攘,不暇顧他,唯以便宜爲務,不得不勉從其意,至於移咨者,非一非再。
今欲一切從實,不爲遷就之辭,則其在我國前後文書,皆相牴牾,所關非輕。
不得已一一査考前送咨文,其姓名功勞已及於前咨者,則略依前咨辭緣,使之不甚相反,措辭答之。
至於倭賊,於四月十九日,已離京城,而劉學詩,以五月二十三日在京城南山坡,生擒倭子爲功;中協楊副緫等,追賊南下,隻到尙州、善山等處,而乃雲親到釜山;管工督運委官,則唯潘廷試、劉仲金等,見於文書,而其餘則無從査考。
此等事,不得不從實回答。
州、縣、驛站,亦於前咨,已爲開錄,依前咨數目,査出以送。
敢稟。
」傳曰:「人不可爲虛言也。
雖欲飾辭,我身皆有神明,自不得爲矣。
平伴之間尙如此,況天朝乎?故自事變以來,凡大小咨揭,未嘗有一語失實。
或有一字失實,予必令改之。
今此奏功咨文,何等事體?非君上之所親覽,朝廷之所據以爲施賞者乎?彼雖肆爲誣罔,我亦效尤,其理何居?更爲參酌,非不得已者外,從實書錄,毋敢爲欺誣之辭。
」 ○都元帥權慄馳啓曰:「右兵使金應瑞,與行長等,期以去十二日相會,而行長以遠出鹹安爲嫌,更約以昌原、鹹安之界,故十六日,使之出來于兩邑之境,則平調信又緻書于兵使曰:『浦浦倭將謂行長曰:「天使若不到,則大事何成乎?」於是行長,違來日之約。
』雲雲。
變詐反側,至於如此,自今以後,更不相通事,臣諭于金應瑞,應瑞遣其軍官鄭承憲,責以反側不信之狀,則行長卽變辭曰:『下倭等謂約會之地,隔遠難往,故停行矣。
今聞不至太遠,當依初約而往之。
』遂令北縳一倭而出示曰:『此乃瞞告也。
若令行刑,當斬首以送。
』且裁書以付曰:『有何面目,見閤下乎?雖然,三國平安奇計,豈容是非於其間乎?請重示相見之日。
縱指明日,不可辭之。
』雲雲。
承憲暫聞卒倭之言,則有一倭潛言曰:『兵使與金將軍,必謀害我將,勿往爲當,故停行』雲。
兵使卽答二十二日相見,而馳報于臣。
二十二日曉頭,行長送人,問安于兵使所宿處,兵使淩晨,往于約會之地,行長等亦宿昌原馬山浦,而調信、玄巢、竹溪先到,行長、義智隨到,行長之弟,與他倭將二人,亦入參。
各將所率,幾三千餘名,又結陣于鎭海、馬山浦等處,兵使所卒,隻百餘名。
定坐接話之時,行長以下諸倭,莫不接臂,多有疑懼之狀,兵使則略不動色,從容問答,日曛各散。
臣所傳之關及義智等乞降書,同封上送。
所謂降書,隻於外面,書降字而已,書中措語,極爲簡慢,痛憤莫甚。
依憑一降書,而善爲權變之策無妨。
朝廷急速商確,施行何如?」啓下備邊司。
○都元帥權慄馳啓曰:「右兵使金應瑞呈內,牙兵宋忠仁,隨行長等,還入賊陣,回來曰:『關伯處,姑延出兵事,定輕快船急送,亦發傳令于左道各陣,使之嚴勑部伍,絶不得出入,朝鮮女人,爲先刷送,進上角弓,而調信,則兵使處,戰馬所養太三十石欲送,細稟回示事,忠仁處言送,故姑勿許受回送。
敢啓。
」啓下備邊司。
○備邊司啓曰:「觀此狀啓及別錄,則應瑞問答,多有失言。
賊酋等所爲,誠僞叵測。
其所謂降書者,辭意極其簡慢,殊無引罪乞憐之狀,憤惋莫甚。
但求款天朝一事,其情形頗似懇迫。
此則雖未知何故,亦必有所由,而天朝,今已許封,軍門差官,陸續出來,當以此等先聲,通書慰勉曰:『爾等若定其過海日期,被擄天兵及我國男婦,速爲刷還,則天使當卽出來。
何用更求我國與聞乎?自可因是而解紛、息兵,爾等納降之願,亦可成矣』,凡所答書,必皆歸重天朝,而涉於示弱之言,則絶勿開口可也。
若其淸正恐嚇文券,不必覓給,而罪淸正國書,且不須成送。
事或不成,而反激淸正之怒,則爲禍莫甚。
隻可送人,詳探事情,更觀所爲,而兼且仰成天朝處分之如何。
譚都司方在賊營,此間曲折,必馳報軍門,我國亦當略擧大槪,移咨遼東,使之轉稟施行。
不然,不無緻疑之端。
且角弓進上及兵使處所送馬豆等物,據理開陳,一切拒絶。
此外之事,遙度爲難,隻在九帥觀其事勢,指授得宜。
應瑞臨時措辭,善爲應變,以此移文爲當。
」 12月8日 ○辛亥,王世子問安。
○以承文院草記,傳曰:「今此回咨,語多欺罔。
在彼不足數,而我國之無謂甚矣。
宋大斌等,益水把截,欺罔之甚,尾襲擒斬,尤是無形。
楊元等追賊至釜山,亦爲欺誣,此外又多不實。
古人臨刑,尙不飾辭。
況此報功轉奏之事,豈敢有一毫虛僞?予則決不可爲。
」 12月9日 ○壬子,夜三更、四更,四方有霧氣。
五更,沈霧。
○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曰:「訓鍊一事,最是今日急務,而都監郞廳及哨官等,多不得人,或託稱牢子,敢以私僕,冒充受料;或私役砲、殺手,有同家奴,無所不爲,緻令軍政疎虞,國廩虛費,物情極爲痛憤。
請令都監,摘發汰去,其中尤甚者,繩以重律,以警其餘。
」上從之。
○傳于政院曰:「無雪如此,中原有祈雪之事。
我國,亦似有祈雪之時,言于該曹察啓。
」禮曹回啓曰:「《大明會典》內:『嘉靖八年,春祈雨冬祈雪,皆禦製祝文,躬詣南郊,祠皇天、後土,遂躬祠山川神祇于山川壇,次日,祠社稷壇。
冠服淺色,鹵簿不設,馳道不除,皆不設配,不奏樂』雲。
國朝祈雪,近有施行之時。
年月及節目,雖無謄錄可考,而大槪當依祈雨祭例,先行于三角、木覓、漢江,次行于社稷宗廟、風雲雷雨、北郊。
從速擇日擧行。
」 12月10日 ○癸醜,王世子問安。
12月11日 ○申寅,辰時,四方有霧氣,日有兩珥。
巳時,日有右珥。
午時未時,日暈,白雲一道如氣,自坤方指艮方,長十餘尺,廣可尺許,良久乃滅。
夜自一更至三更,月暈。
○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啓曰:「富平府使奇薰,本以悖戾武夫,加以汎濫,赴任之後,剝割爲事,專務肥巳,闔境嗷嗷,民不堪其苦。
不可一日在官,請命罷職。
如此畿內巨邑,非慈祥幹事之人,勢難蘇復,各別擇遣。
喪亂以後,無識武夫之爲邊將者,貪黷侵漁,視舊尤甚。
軍卒之失所,未必不由於此,不可不隨現痛治。
漆浦萬戶洪應鳳,以把截鎭守,未知爲何事,專以侵卒肥巳爲務,本浦入防軍士,專數放遣,其米、布倍懲私用,或有願立者,極其鞭樸,使不得支當,聞者莫不痛憤。
萬一對賊,則與誰爲守?極爲寒心。
請命拿鞫重治。
」上從之。
12月12日 ○乙卯,辰時,日有左珥。
午時未時,日暈兩珥。
○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啓曰:「當初安集廳之設,專爲收拾遺民,勸課農作,一以資其生業,一以補國調用,其意實非偶然,而本廳郞廳等,不恤生民,惟循私請,分給之際,多給其親舊士大夫,今年將盡,尙不得畢納,物情深以爲未便。
請其時次知分給郞廳,推考治罪。
」上從之。
○傳曰:「高彥伯妻子食物題給事,累有傳敎,而本官專不擧行,本官守令罷職。
且高彥伯妻子,前日歲時食物題給事下書時,隻書妻子,而不書老毋,頗有所疑。
今見書狀,果有老母分明,更爲下書。
」 ○以義禁府罪人巾京公事,傳曰:「此人非逆賊,又非三省推鞫之罪,又非係於軍律,而終爲行刑,不當。
據何律,而如是爲之乎?更察而爲之。
」 ○傳曰:「今日赴防兼司僕樸應霖、守門將樸應震訴之曰:『來二十日間,應爲赴防,而今日與其弟,一時下去,同爲死生』雲,理當從願施行事,言于兵曹。
」備忘記曰:「殺手哨官樸葵英,其兄桂英,已爲赴防,渠今赴防,其弟蘭英來二十一日赴防。
悶其老母在家無養,蘭英待其兄二人罷防還來後發送事,言于兵曹。
」備忘記曰:「近觀備邊司之事,似爲解弛。
更加察行,毋爲弛緩,言于備邊司。
」〈賊據海上,兇謀回測,此正朝廷規畫措處,不遑寢食,而旅進旅退,優遊度日,凡百策應之事,一付之尋常,有若平日焉,故累有如是之敎。
〉 ○備邊司啓曰:「黃澗秋風嶺,乃賊路要害之地。
自經亂之後,數百餘裡,煙火蕭然,行旅不通。
明春,所當招集流戶,設屯田於此,以爲關防之計。
縣監鄭霔,家在沃川,頗知田作之事,而稻種數十餘石,願以其家所藏,取來爲資。
更令該道監司,隨便覓給穀種、農牛,使之協力措置。
」上從之。
12月13日 ○丙辰,王世子問安。
○上禦別殿,講《周易》。
講畢,上曰:「彼賊若再動,則何以繼其糧乎?」特進官李憲國啓曰:「彼賊欲送卒倭於京中,或給銀兩,使之貿糧以繼雲雲。
其言雖不足信,但此賊至強輕生,若以數百精卒,直突出來,則以我國之將卒,恐無以敵之也。
竊觀近日,人心渙散,必須以固結人心,爲先可也。
小臣有一念焉,湖南土賊,今方大熾矣。
曾於壬辰之變,我國之人,多爲向導,不可無善處之道也。
」檢討官尹敬立曰:「蘆嶺之下,本道監司,私設權管堡防守,而所謂權管者被害之後,土賊遂據蘆嶺之險,故大小人民,不得通道矣。
」憲國啓曰:「必須蠲免徭役,以寬民力然後,盜賊庶幾自消矣。
」上曰:「軍餉之外,豈有徭役乎?」憲國曰:「如戶米、戶雉、刷馬等弊,皆民所不堪者也。
」經世曰:「壬辰年還上,自上已令蠲減,而守令等,多不奉行。
巡按禦史,今方下去,請令禦史,摘發治罪。
」上曰:「予以此事,旣與備邊司相爭耳。
旣下減除之命,而詎有還捧之理乎?」特進官李準曰:「盧景福殺通事之罪,與閔善同矣,而受刑已過十次。
數多加刑,恐涉冤悶矣。
」上曰:「其罪,非殺人乎?準曰:」雖是殺人,而本犯應死。
故閔善之罪,亦以本犯應死,而擅殺之律照律,爲杖一百矣。
「上曰:」本犯應死,何以知之?此乃弊生之言也。
「紳曰:房子等,或爲唐兵房子,或爲降倭房子,俱是我國之人,而其作弊之狀,國人皆所以切齒者也。
況此房子,旣殺官婢,若以殺此,房子代死,則過重矣。
」上曰:「問于大臣處之。
」經世曰:「臣聞王世子朝夕問安,而自上屢有一日一問之敎,故今則一日一問安矣。
此雖出於聖念惟其疾之憂,然王世子問安視膳之外,豈有他事?文王一日三問,此人子當然之道理。
今雖不能一日三問,然使之朝夕問安可也。
且以家人父子之禮,頻頻接見,每以學問之道,淳淳敎諭。
至如王政之事,亦皆耳提面諭,則聖上有盡慈之道,世子有盡孝之道矣。
慈孝兩盡,情意融給,則此豈非宗社、生民之福哉?昔漢武帝,與諸子疎,而讒間乘之。
此則武帝不明之緻也。
聖代豈有如此之事乎?」上曰:「武帝事,不幹之言也。
古人日三問安,而古今異宜,且妨讀書。
雖間日問安不妨。
至於學問之道,予蔑如,何能敎之?」憲國曰:「大闕之成,不可易期。
世子宮在平時則在闕內,故世子問安時外,人莫能知之。
今世子宮在闕門外,逐日問安,從大路往來,極爲未安。
行宮門外前大路,東邊設木柵,西邊作大門,與世子宮一通爲一闕內,使貞陵洞右邊所住士大夫詣闕者,由西邊門出入宜當。
」上曰:「令該司量爲之。
」經世曰:「伏見兵使狀啓,賊將所言,則宋象賢之死,雖古人從容就死,無以過此。
各別褒贈,錄其子孫,以表其忠。
出身宋健變,初於尙州、鹹昌等處,聚會儒生,鄕校入據之賊,竭力戰死。
訪問其事,褒賞何如?」上曰:「宜當。
」 12月14日 ○丁巳,夜一更二更,四方有霧氣。
自一更至四更,月暈。
○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啓曰:「當此蕩敗之餘,守令之係生民休戚者,視平時尤急,不可不愼擇。
南陽府使尹仁涵,性本弛緩,年且衰耗,不合臨民之官。
請命遞差。
金溝縣令金福億,年已衰老,不惜前程,多行肥己之事。
且家在一息之內,貽弊亦多。
請命罷職。
」上從之。
○司憲府〈大司憲金宇顒、執義奇自獻、掌令李鐵、持平宋諄。
〉啓曰:「左議政兪泓,濫以庸鄙之資,竊據台鼎之位,不念負荷之重,但知肥身之計,見利忘義,臨危後國,扈駕關西,重貽營産之誚,體察諸道,多行鄙陋之事,及其承命保釐,不體德意,唯急於營殖家産。
忍使孑遺都民,顚仆溝壑,而恬不顧恤,顯非物議,非止一再,而從他笑罵,略不悛改。
今在海西,亦多貽弊歛怨之害,其嗜利無恥之狀極矣。
自今國勢方急,扶顚持危,責在大臣。
豈可使貪饕鄙夫,久居具瞻之地,任其破壞國家事乎?請命遞差。
」答曰:「大臣,豈可輕易遞之乎?」 12月15日 ○戊申,自辰時至申時,日暈。
○王世子朝問安。
○承政院〈都承旨姜紳、左承旨李德悅、右承旨姜燦、左副鄭光績、右副柳永詢、同副鄭述。
〉啓曰:「近日天朝差官,絡繹不絶,而接待之際,事多齟齬。
或飮食涼薄,或房舍隘陋,或所言不卽聽受,天朝之人,因此發怒,或歐辱郞廳,或墮突官門,無所不至,此專由都監堂上無主管之員。
且各拘本司之務,接待重事,不能檢察之所緻。
請令備邊司,別差有司堂上一員,專掌都監之事,逐日坐司,檢督諸務往來天朝之人,各別善待,毋緻生事之患。
」上從之。
12月16日 ○己未,辰時,四方有霧氣,日暈。
○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連啓左議政兪泓遞免事,上不從。
○司諫院連啓左議政兪泓遞免事,上不從。
○備邊司啓曰:「元均管下將官禹緻績、李雲龍等,自變初,冒死力戰,倭將所騎船全船捕獲,前後斬殺,其數甚多。
先登賊船,奪還我人,至於生擒倭賊。
兩人立功如此,而尙未蒙別樣賞典,將無以激勸將士之心。
從實馳啓後,更議施行。
」上從之。
12月17日 ○庚申,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連啓左議政兪泓遞免事。
「弘文館,職專論思,輔養君德,自前入直,必備上、下番。
其事極重,而亂離之後,隻以一人直宿,苟簡莫甚。
請依前二員入直。
殷栗縣監崔應虞,赴任之後,專以剝割爲事,托稱唐兵支待,徵歛民間,無所不至,多聚族類,濫費官穀,加以刑罰過重,民甚怨苦。
請命罷職。
」答曰:「大臣不可輕遞,不允。
餘依啓。
守令之遞,其害不小,今後更加察爲。
」 ○司諫院連啓左議政兪泓遞免事,上不從。
12月18日 ○辛酉,王世子問安。
○訓鍊都監啓曰:「凡事必得其人專管,而臨之以賞罰然後,可有成效。
近日都監之事,頗似紊亂,各所掌郞廳及將官,不可不極擇察任,而堂上另加考試,以爲勸徵,郞廳及將官可合人,堂上同議磨鍊入啓。
中軍千摠,則中原之制,亦有數三人相遞察任,故如是磨鍊矣。
且郞廳,隻察各掌器械、糧餉等事,而不得于預軍中賞罰。
中軍以下,專委訓鍊之事,則軍士無侵擾之弊,而無有成效。
其間考試節目,則隻在堂上勤勉不懈,難可一一盡達。
但郞聽及將官,勤勞甚多,若日久不遷,則人情似倦。
其中勤幹盡職者,或破格陛擢,或差送便近之邑,使之依倣鍊兵,則群心不無激勸加勉。
」上從之。
○兩司連啓兪泓遞免事,上不從。
12月19日 ○壬戌,王世子問安。
○傳于政院曰:「昨日咨文草,有意視之,不可泛然看過。
其中,賊酋曰:『天將發兵,征討我等,我等雖死,關白益怒,年年侵犯,朝鮮不支』雲。
此乃使不得勦滅,極詐之言。
天朝固已憚於征討,尤不可聞以此言。
賊又曰:『我等以求封貢事,來此』雲。
當初倭賊,欲以犯順,托稱假道,而敢爲此極奸之說。
此等之說,亦不可聞之。
更議以啓。
」 ○辰時,上幸南別宮陳遊擊雲鴻所館處。
上曰:「宋侍郞、李提督安否,何如?小邦君臣,未忘兩大人之恩矣。
」答曰:「宋、李兩爺,皆告病在家。
仰見國王,天生聰明,深以爲賀。
今者倭變,因貴邦不修武備之緻。
雖令倭寇渡海,倭性奸巧,變詐百出,若過三四年,不無更肆之患,鍊兵等事,不可小緩。
越人,十年生聚敎訓,始得滅吳。
復讐之事,不必急急,要在自強而已。
」上曰:「防守天兵三千,何時出來乎?倭若順從渡海則已,若不從,則將何以處之?小邦未知所爲也。
」答曰:「令我以許封事,委往賊營。
渠若撤歸則,防守之兵,不爲出來。
且俺之在中原時,以許封之意,送帖於行長,則行長等答雲:『當初,本欲通中原而來。
今若許之,則何苦仍在朝鮮地方乎?』倭之求封,出於至意,俺若往言許封之事,則必將卷甲而歸矣。
且聞關白,當捉去淸正雲。
未知有別樣消息乎?願聞之。
」上曰:「別無他消息。
但行長等要見我邊將,言請封之事。
其爲詐譎,雖不足信,已將此意,移咨於孫爺前矣。
」遊擊曰:「關白雖已得六十六島,然不得人心久矣。
若遂封王之請,則渠必托稱受命,歸鎭人心,賊必去矣。
俺之今往釜山,非爲他事,名雖諭以歸巢,實欲覘其情狀。
得其情狀,則回來時,當仔細陳達矣。
若或不去,則當四面加兵,勦滅之矣。
未知貴邦糧芻幾何?」上曰:「三年對壘,蕩敗已極。
隻有四五萬石之儲,可支三千兵八箇月糧矣。
」遊擊曰:「遼兵、浙江猶在,請兵則不難調發,而以此些少糧餉,何能爲哉?不可不務農而峙之也。
」上曰:「禍結三年,人民盡死,田野荒廢,大人所見也。
小邦所望,隻是山東糧而已。
」答曰:「果多糧餉,而運之甚難。
自山東輸到遼陽最難;自遼陽輸來義州亦難,而雖到義州,以貴邦之殘民,無可運之勢。
以水路運之似便,而風濤險惡,決不可爲也。
以此見之,其所運來之勢,不其難乎?」上曰:「小邦不幸,與倭接界,投降者受之,如遼東向化?子之例也。
些少接居釜山地面,而二去庚午年,叛逆作亂,討而滅之,今無一戶。
卽今來住者,盡是壬辰年出來之賊倭也。
」遊擊曰:「已悉之。
」上還宮。
○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今此陳遊擊之行,臣等亦欲擇送心計之人,偵探賊情,而聖敎及此,極爲允當。
但文官中,能通漢語,兼解倭語者絶無,隻有兵曹佐郞李時發,通曉漢語,且有智慮。
前爲駱叅將接伴官時,華人亦稱其敏達。
雖不解倭語,舍此人,他無可送之人。
曉解倭語者,以遊擊陪行李彥瑞,仍爲差送,與時發偕往周旋,而李海龍亦於譯官中開明之人,且有志槪,常願扮作唐人貌樣,入賊營體探形勢。
今於此行,竝爲入送爲當。
遊擊處,李時發以文官入送之意,亦令接待都監堂上,善爲辭說而通之。
時發旣以文官隨往,則當兼行接伴官之事,崔東望遞差何如?」上從之。
○司憲府、司諫院連啓左議政兪泓遞差事,不從。
○司諫院啓曰:「把截海路,以遏飛略者,莫過於舟師,而舟師盛衰,係國重輕。
朝家軫念,不可少忽,而終始協力將士,太半遞易,疎虞之患,已爲識者之憂。
慶尙水使元均,今又移授內地,軍情解弛,形勢消落。
舟師之事,將不成模樣,他日之憂,豈勝言哉?或者以爲:『李舜臣、元均,俱以一時名將,不相協和,勢難兩存』,此,不思之甚也。
均與舜臣,功同賞異,均不能自快於心,管下將士,各自左右之,爭相偶語,以挑其釁,遂至相激耳。
若朝廷責以大義,使之各自惕慮,則渠亦知先公後私之義,曷不欽承休命,棄其舊而新是圖乎?請以更勵協心之意,下書切責,仍任元均水使之職。
」答曰:「已定。
」 12月20日 ○癸亥,備邊司啓曰:「兵曹佐郞李時發,今隨遊擊之行。
若入賊營,則其間周旋偵探之事,毫忽之間,事機千變,皆在其人臨時處變之如何,固難指授,第人之聰明、思慮有限,或慮有遺忘之患,臣等與本司堂上商議,略具數條機宜,指授以送。
賊得準封,定爲捲歸與否,且其所乞封何意,其誠與僞及隻得準封,更不要貢市,竝須微探辭氣。
譚都司旣在行長陣中,準封消息,必通於行長,行長聞之,必傳於秀吉,此中往來可否,必已素定。
若所願隻在封王,則今聞遊擊之宣諭,必以往稟秀吉,付托於遊擊,此間辭氣,竝須審探,賊衆多寡、強弱及撤歸者幾何,添來者幾何,明春定爲添兵與否,左道則時存者幾何,右道則幾何,賊中糧餉多寡,可支幾月,時方陸續搬運與否,行長、淸正外,亦有大將與否,且聞釜山將倭,權在行長、淸正之上雲,其名誰何,於秀吉何如人?山東道久不服從雲,今猶如前與否,此外何島叛,何島最親於秀吉,且對馬島於兵興之後,皆已殘破雲,今亦如前與否,淸正、行長中,何者親於秀吉,何者官高,何者用事,緣何作隙,作隙之後,其嫌日甚與否,或已漸解與否,若前嫌日甚,行長雖渡海,或淸正雄據不回,日本有何處置,行長亦將何以處之?源氏舊姓,今在何地,或皆已滅亡與否,若或猶存,則秀吉待之如何?新關白,與秀吉親疎何如,緣何得立,關白代立之後,國中權柄,專屬何人?新關白智勇鷙悍,風力及所爲何事,賊營消息,必將絡繹於秀吉,所爲何事,所言何如?師興以後,其國內有變與否,兵力、財力,比常時如何,我國男婦被擄者幾何,時存及死者幾何,其國作何處置?各項條件,旣入賊中,物色別無可問之處。
若見譚都司,多般拘問,可得實狀,而譚旣久留,其所管下者,耳目甚多,脫緻疎虞,所係非輕。
若見我國被擄人,則亦似便順,而其人誠僞,亦所難測。
唯在奉使者,臨時觀勢,十分善處,見可而行之,不可一一指揮。
且此諸條,隻令時發,默識而去,不必列書齎往,或以諺書飜出以往,無妨。
」傳曰:「依啓。
我國弓矢,中原大砲,得毋傳習、訓鍊,琉球侵伐取服雲,琉球臣服於日本,竝探。
」 ○司憲府、司諫院連啓左議政兪泓遞免事,不從。
○弘文館上箚論兪泓,不從。
12月21日 ○甲子,司憲府、司諫院啓曰:「左議政兪泓遞免事,前啓。
」答曰:「大臣,豈可如是數易乎?」 ○生員柳潚,謹上言于主上殿下: 伏以臣大學生也,沐浴二百年樂育之化,而主辱不死,與賊俱生,外之不能除兇樹勳,內之不能納忠獻策,罔效涓埃尺寸之補,臣之罪大矣。
第以黌序草萊,章甫零落,雖欲與諸生,會議抗章,以陳時政之大且急者,末由也已。
然舟揖之權,一瓢可濟;疾病之極,寸藥可瘳;國家之亡,片言可救,則臣之一人足矣。
奚暇待四方之多士哉?敢瀝肝血,仰瀆天聽。
嗚呼!今日之勢急矣。
賊據門庭,戰守無策,民盡丘壑,父子相食,國之顚隮,將在轉頭間,則爲臣子者,豈可含糊忍默,以負殿下哉?是以人人,莫不竭其心力,奮其忠憤,發一奇謀,畫一秘計,以助殿下討賊之萬一。
然務有緩急,策有上下,屯田、鹽鐵,是人之所重,而臣獨不慮;鳥銃、劍勢,是人之所先,而臣獨不取。
臣之所言者,其諸異乎人,而惟在務之急、策之上也。
夫所謂急者上者何?一曰,保民心;二曰,伸冤枉;三曰,擇守令;四曰,明賞罰。
民心保,則本固邦寧,敵何敢侮;冤枉伸,則原情定法,死無餘憾;守令擇,則治民練兵,可以保障;賞罰明,則有功有罪,必皆勸徵。
此乃殿下,念切如傷,惠深若保。
凡在陶甄,孰不浹洽?然遐裔之氓,或昧聖心,蔀屋之下,尙阻天澤,民心之散,日益深、月益甚,臣不敢知,厥故何其?頃者殿下,興土木而民心離;王子廣占田澤而民心離;宮人專方納權市利而民心離;逆賊之獄連起,無辜者,亦不得脫而民心離;推刷北民之際,害及於族之族,隣之隣而民心離。
邇而都下之民,遠而八道之民,罔不嗷嗷然,蹙額而相告曰:『吾王之虐我也如是。
』其心之離,厥惟舊哉!是以開門納賊,辱及王子,助桀爲虐,毒甚外夷。
殿下若不早巡龍灣,則臣等未蔔厥終如何?今則狗鼠輩,嘯聚爲徒,小則百,大則數百,無處無之。
京畿、黃海,半歸萑蒲之藪;忠淸、全羅,摠入逋逃之淵。
噫!倭寇之憂,非所急也。
臣恐陳勝、吳廣,復起於今日,將至蔓延難圖也。
如有一二兇徒,搆意外之變,則其孰能禦之哉?臣願殿下,屢下哀痛之旨,與民更始,益保渙散之心,緻民維新,如漢武帝輪對之詔,明示旣往之悔;如唐德宗奉天之言,使知方來之戒;且於行幸之際,盛陳兵威,侍衛之臣,極擇壯勇,以備其不虞之患,幸甚。
臣聞殺一不辜而得天下,聖人不爲,則伸冤枉,固聖人惻隱之政也。
殿下,旣以崔永慶爲無辜,特加伸雪,凡在士林,孰不感泣?籲!地下之魂,恩怨雖忘,而人間之議,是非難掩,此輿情之所共憤痛者也。
頃者,權奸專國,陰圖異己,憑藉逆賊,羅織無辜,死者不止永慶一人。
或有以書辭抵罪者,或有以流言抵罪者,此皆逆賊之黨乎?蓋逆賊,包藏禍心,假托儒名,雖至親至密者,容或不知,況泛然外交,朝行間相見,而徒知其面,不知其心者乎?苟有心知逆謀者,必藏形匿跡,夜聚、晝散,其行也恐人之見,其語也畏人之聞。
其謀之成不成,未可期,其黨之敗不敗,未可保,豈可煩姓名於不關文字上,爲他日滅族之階乎?其不與於逆謀,章章明矣,而按獄之際,不無玉石俱焚之嘆,安知今日之喪敗,未必不此冤之所緻也?臣願殿下,詢諸大臣,而大臣曰:『可』;問諸臺諫,而臺諫曰:『然』然後,擇其中不涉於逆黨者,一一昭釋之,以逆黨爲逆黨,以士林爲士林,使楚獄之縲絏者,獲免連及之禍;使梧丘之枉死者,永絶沈首之冤,幸甚。
臣聞之,民之休戚,皆由於守令。
雖以慈祥、愷悌之人,猶有所不稱,況不學、無術之武夫乎?近日殿下,以武夫爲守令,八道內郡,亦皆任之,何哉?武夫之爲守令也,非徒肥己,專事爲人,以利啗之,苟充衆慾,孑遺生民,其可支乎?若以爲關於禦敵,則領兵赴戰,奸吏作弊,爲勇於討賊,則仗義興師者,皆於儒臣,若李廷馣、禹性傳、趙憲、高敬命、金千鎰,是也,而武夫則無聞焉。
臣願殿下,擇文士之才望者,簡蔭官之能幹者,爲州爲縣,而以內地武守令,分遣要衝之地,以爲爪牙之用,幸甚。
臣聞之,人之勸戒,皆由於賞罰。
其輕重取舍之柄,或有所便,則其何以措一國之治哉?姑擧一二人言之。
李覮捐妻子、棄兄弟,以身許國,終始扈駕,雖介子推之誠,無以過也,而不蒙超陞之賞,人皆惜之曰:『同功一體者,無不揚于上列,而覮獨不及,如何如何?申恪出萬死,提孤軍大戰,先士卒一當百,直擣巢窟,獻醎八十,而不沾奏捷之功,反受伏劍之誅,人皆冤痛曰:『全師覆沒者,無不蒙恩赦,而恪獨無辜死。
』李洸,則身居巨閫,手握強兵,越視君父,不赴國難,則罪罔貸也,而暫繫囹圄,還歸田裡,失刑大矣。
此而不罪,他又何誅?臣願殿下,察李覮之勞,念申恪之功,超陞之褒贈之,而又加李洸之罪,整肅一國之紀律,鼓動三軍之義氣,幸甚。
嗚呼!方與賊對壘之日,軍國之務非不多,而臣獨以四者爲言者,特以人心之去就,天命隨之;恩冤之所施,殃慶應焉。
守令必擇而後,民獲其所;賞罰必明而後,人樂爲用。
此固非今日之務之急,而策之上乎?謹昧死以聞。
啓下備邊司。
12月22日 ○乙醜,王世子朝問安。
○上敎政院曰:「海州中殿侍衛宰相似少,而左相被論,勢不能檢察諸事。
在此一品之人,斯速下送事,言于備邊司。
」 ○午時,上接見駱守備。
上曰:「皇恩罔極,大人以小邦事,遠路驅馳,甚爲未安。
」答曰:「受皇命而來,何有勞苦?」上請行茶禮。
上曰:「大人,自孫爺衙門來乎?」答曰:「自孫經略處差來。
與陳遊擊,協同而去矣,誘倭渡海事完,歸來矣。
且小西飛出來時,許封天使,當爲出來矣。
譚上公稟帖,西人持來,故敢呈國王。
」上覽後卽還曰:「今示譚上公稟帖,多謝。
」答曰:「稟帖中所謂飛彈者,乃小西飛也。
」上與守備,立行酒禮。
守備曰:「駱緫兵〈尙志。
〉俺之叔父也。
出來之時,多有打攪之事,使我傳達謝意矣。
上曰:」駱大人爲小邦,凡事至誠爲之,小邦臣民,尙不忘駱大人之恩矣。
今聞大人,是駱大人親姪雲,尤爲忻慰之至。
駱大人,方在何地,今爲何官乎?「答曰:」叔父,今爲山海關六十裡地建昌府總兵矣。
賊若猖獗,則亦當出來矣。
「上曰:」孫爺咨雲:『當加兵三千餘』,故小邦急急請之矣。
何時出來乎?「答曰:」倭若誠心從順,則不可用兵馬,故當見爲誠僞而爲之矣。
且中原與貴國,皆欲講和,而敢爲請兵,未知何意?「上曰:」倭賊多詐,慮有再肆之禍,故未動之前,請爲羈縻之計,小邦與倭,不共戴天之讐也。
寧有欲和之理乎?「答曰:」不共之讐,不待講也。
孫爺之意,則欲爲攻滅,而有聖旨,故不得爲矣。
劉綎撤兵之事,亦非孫爺之意,乃聖旨也。
「 ○司憲府、司諫院啓曰:「左議政兪泓遞免事前啓。
」答曰:「小官尙不可數易。
大臣若以一時之論,隨意輒駁,國事將自此誤矣。
」 ○司諫院啓曰:「水使元均仍任事前啓。
」答曰:「不允。
」 ○掌令樸承宗來啓曰:「頃日本府箚中所陳,有緊關條件,所當汲汲商議回啓,而備邊司置之相忘之地,至于數月之久,始乃泛然頉啓,其無謂甚矣。
請有司堂上推考。
兩司合啓,體面重大,頃日左相兪泓論啓時,落書諫院,其昏昧甚矣。
注書,請命遞差,色承旨,亦不緻察,幷推考。
」答曰:「依啓。
」 ○上敎于政廳曰:「初入仕之人,與其取勢家子弟,何如用斬賊納粟之人?臨民之官,與其曲遂枉求之人,何如用善治民能幹事之人?幸勿以予言,爲病風之發。
」 ○樸弘老爲弘文校理,兪大禎爲持平,崔瓘爲司諫,崔天健爲禮曹佐郞,黃緻敬爲坡州牧使,金大來爲兵曹佐郞,金尙寯爲兵曹佐郞,閔有慶爲奉敎,金藎國爲待敎,金尙容爲兼司書。
12月23日 ○丙寅,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司諫院啓曰:「左議政兪泓遞免事前啓。
答曰:」騷擾未穩。
「 ○司憲府啓曰:「安峽縣監洪龜祥,前爲陽德縣監時,東宮將次本縣,而頗有違慢之事,聞者莫不痛憤。
請命罷職。
理山爲郡,邈在西陲,累經非人,凋弊已極。
蘇殘彈壓,決非尋常人所堪。
新郡守吳定邦,請命遞差,以剛正有名望文官,十分擇遣。
」上從之。
○司諫院啓曰:「龍川郡守南瑜,前爲守令時,多行汎濫之事,累被重駁,物論久而愈憤。
本邑,乃西方巨邑,如此之人,今不可復爲臨民之官。
請命遞差。
會寧判官李訥,人物庸劣,不合關防重地。
請命遞差。
司果申晛,自儒冠時,行已鄙汚,人皆唾罵。
及爲訓鍊都監郞廳,貽弊多端,至於往來南陽地,擅率都監下人,極爲汎濫。
請命汰去。
」上從之。
12月24日 ○丁卯,王世子問安。
○上敎政院曰:「歲時在京唐官及陳遊擊下人,或設酌、或饋酒。
且日氣甚寒,而該司乏酒,都監兵士,不能饋酒。
今下米五石、布三十匹,以此或買酒、或釀酒,隨便饋之,諭以予意。
」 ○上敎于政院曰:「目今國事,危如一髮,而貪風熾行,爾兩司爲國耳目,今後一一直斥論劾,以盡其職之意,言于兩司。
」 ○傳于政院曰:「當今守令之汎濫,極矣。
民安得不困極?爾其或暗行,不意擲奸,或隨所聞,凡守令之濫率衙春,接待私行,及其他一切不法之事,一一嚴加彈劾。
若或徇私容護,不卽擧劾,是自負國家委送之意,非人臣之義也。
下諭于各道巡按禦史。
」 12月25日 ○戊辰,王世子問安。
○兵曹判書李恒福、參判韓孝純、參議黃暹、參知樸東亮啓曰:「公私賤科擧事,前日本司,已成事目啓下,而近日累次傳敎,自曹所當速爲擧行,而論議不一。
或以爲:『公私賤中,稍涉可用者,皆得免賤,今雖設科,必無可用之才。
且外方之人,皆不樂赴,應擧必小,不必設行』雲,或以謂:『雖或設行,無妨』雲。
欲待大臣齊會,定奪施行,而近日大臣連有故,不得定奪。
傳敎累日稽滯,未安,敢啓。
」傳曰:「知道。
」 ○司憲府、司諫院啓曰:「左議政兪泓遞免事前啓。
」答曰:「風聞之言,未必皆實,待大臣不可如是。
不允。
」 ○備邊司啓曰:「近日朝廷上下之所講畫者,惟在於兵糧,而兵日益少,糧日益盡。
至於元數之多少,亦不得知,雖有策應之事,茫無所據,實非細慮。
籍兵之事,雖未易擧,各官現存正軍幾許,雜色軍幾許,新及第幾許,水陸各陣所隷之軍幾許,而分爲幾番;各官倉穀前遺在及今秋所糴皮雜穀幾許,屯田所出幾許,諸船作米幾許,一一從實成冊上送,以憑査考,但知數之時,奸吏因緣作弊,以生爲死,以存爲逃,或騷擾作弊者,幷與守令,而依軍令治罪,啓聞之意,請下諭于諸道監司。
」上從之。
○姜燦爲黃海監司,姜綖爲弼善,李鐵爲掌令,樸承宗爲軍器正,吳億齡爲左承旨,李廷立爲廣林君,李德悅爲承旨,尹義立爲待敎,辛成己爲注書。
○傳曰:「東宮迎勑時章服,豈可與禦衣同乎?問于該曹。
」禮曹覆啓曰:「《五禮儀》《迎勑儀注》中:『殿下、王世子俱服翼善冠、袞龍袍』雲,他無降等之服。
《大明會典》內,皇帝、皇太子、親郡王世子,皆用翼善冠、袞龍袍,而皇帝之袍則黃色,其餘皆赤,亦無等殺之別。
冕服,服之重者,而自上至於世子,其制大槪皆同,隻有章數及物色些少之差。
且詳聞曾爲東宮官之言,則東宮書筵會講時翼善冠、袞龍袍,其色亦赤雲。
臣等亦有與禦衣無差等,未安之意,而《禮文》及《會典》所載,旣如彼,先王朝定制,亦必有所受之故,與大臣商議啓稟矣,今承下敎,果似未穩,而若議改定,明徵無據。
自曹未敢擅便,更議大臣何如?敢稟。
」上曰:「前例然,則依前例爲之。
」 12月26日 ○己巳,王世子問安。
○司憲府、司諫院,左議政兪泓遞免事,前啓。
答曰:「如是論之,當勉從之。
但徒用古語,語不相稱。
『金瓜滿甁,火齊堆盤』雲,此物我國有之乎?』夜連燭算,船有相醝』雲,果受醝船,果有燭算乎?凡文詞,以的確爲體。
」 ○司憲府啓曰:「守令除拜,自有朝廷,非藩臣所敢指揮,而忠淸監司尹承勳,乃以庇仁縣監申景澄,請爲沃川郡守,偃然狀啓,殊失事體,極爲未便。
請尹承勳推考,申景澄改正仍任。
」上從之。
12月27日 ○庚午,弘文館啓曰:「本館常仕之官,隻有三員,論議校正之際,苟簡莫甚。
目今訓鍊郞廳,固知爲重,許多庶官中,豈無勤幹可當之人,而必以本館之員,專察其任,使經幄重地,不成貌樣?請副修撰尹敬立,訓鍊郞廳改差何如?」傳曰:「啓意固是,但與賊對壘,方切枕戈,玉堂學士,勢難從事於尋常文墨弄柔翰,宜先勵志,身親莅事於軍旅之間,爲國人倡,期效種、蠡之勳業。
豈可請遞?況得人未易乎?玆不允之,幸勿哂。
」 ○備忘記曰:「黃海道禦史金義元,劾駁兵使李慶濬,是察其任之事,但更思之,兵使,乃閫寄重任,禦史不可彈之,至請革罷,大失事體。
若此則後日兵使,必有俯首聽命於禦史之弊,事必誤矣,非當初委遣之意。
備邊司不責其失,反爲施行,無乃不可?言于備邊司。
」 ○備邊司啓曰:「當初巡按禦史發遣時,體面與臺諫無異,凡大小使命法外之事,皆令彈劾,作爲事目持去,則監、兵使所爲,雖不可侵官,而如有猥濫之事,則似爲隨所聞一一論劾。
前此巡按禦史,亦有駁正兵使之時,故今此義元狀啓之辭,雖似過越,而臣等不責其失,意在於此。
至於海西,兵營新設之後,有弊無益,本司素有欲革之意,適因義元狀啓,敢請革罷矣。
李慶濬,則初無善治之名,而到今多泛濫之事,且與巡察使李廷立相抗,全不聽其號令,驕橫之狀,播在見聞,物情皆以爲駭怪,故臣等不得不以遞差入啓矣。
」答曰:「知道」 ○備邊司啓曰:「伏見天朝準封之擧,參以陳遊擊所言,則封王天使,似或速爲出來。
接伴使則當爲差送,而支供之具,不可不預措。
令戶曹,相考接待都監遺在雜物之數,參酌磨鍊,俾無臨時窘迫之患宜當。
敢啓。
」傳曰:「依啓。
封王之言,未穩。
」 ○備忘記曰:「我國之習,不喜學他國之技,或反撓之。
倭人劍術,所向無敵。
前日降倭,多數出來時,其中多有用劍極妙者,抄擇可人,定將學習,別爲一隊事,或傳敎、或親敎,不一不再,終不施,皆散遣其倭。
讐賊未退,而時習如此,可歎。
今吏判〈李德馨。
〉在都監,足以有爲。
若別出一將,抄擇兒童若幹人,作爲一隊,傳習倭人劍術,日夜勸奬,盡得其妙。
是敵國之技,爲我所有,豈無其益乎?言于訓鍊都監。
」 12月28日 ○辛未,王世子問安。
○以兵曹入直砲手試才單子,傳于政院曰:「砲手,何如是漸至解弛乎?問于訓鍊都監,此單子視于都監。
」 ○備忘記曰:「今此封倭天使,若果出來,雖非奉使於我國,乃欽差王人也。
旣道由我國,於沿路一二處,似當有迎慰之禮。
不爲則已,若爲之,則似當預爲差送,俾無臨時顚倒之患。
其是與非,速爲議定,言于邊備司。
」 12月29日 ○壬申,王世子問安。
○司諫院啓曰:「上護軍黃佑漢,奉使上國,與提督主事問答之際,妄稱沈惟敬之功曰:『使賊竪幡而遁。
』其失辭之罪大矣。
請命罷職。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準封天使接伴使,自本司已爲啓達差出矣。
沿路當有迎慰之禮,臣等亦爲相議,意該曹將次第擧行,而今承上敎,預爲差送,宜當。
但念冊封世子天使迎慰使,近當下去,西方一路,凋弊已甚,兩行迎慰使,一時疊往,則所經之處,勢必難支。
華使之來,雖有前後,自可兼行,令該曹參酌擧行,而迎慰處所,亦令磨鍊宜當。
」答曰:「冊封天使先出來,封賊天使後來,則迎慰先於冊封天使,而後於封賊天使,猶可爲也。
萬一,封賊天使先出來,冊封天使後來,則封賊天使,先爲迎慰,冊封天使,從後迎慰,予意未安。
不可爲也,更爲商量處之。
」 ○備邊司啓曰:「西方一路,蕩敗已甚,兩天使迎慰使,欲爲兼送,以除一分之弊,今承上敎,果爲未安。
令該曹各各差遣,而處所亦爲參酌磨鍊,宜當矣。
」答曰:「依啓。
」 ○以郭再祐爲晉州牧使,黃應圭爲同知敦寧,尹仁涵爲戶曹參議,白惟鹹爲黃州牧使,許頊爲江界府使,樸東望爲檢閱。
12月30日 ○癸酉,辰時,四方有霧氣。
午時,日暈。
○王世子問安。
○備邊司啓曰:「晉州介於湖、嶺之間,實爲慶尙右道之保障,而新牧使郭再祐,亦是力戰之將,且兼助防將,依裵楔例,領率使之防戍,而本州與三嘉不遠,同縣山城事,亦令依前句管,仍兼助防將,檢飭右道軍務宜當。
敢啓。
」答曰:「依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