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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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醜)二十二年大明萬曆十七年
春正月
1月1日
○朔己酉,日有食之。
○政院啓,遇災修省之意,答曰:「宜當。
」 1月10日 ○戊午,藩胡中樞孝汀,回到金化縣,縣監徐仁元,搜其蔔駄,得黑角若幹介,拘留,報監司啓聞,廷議:「孝汀乃藩酋之強梁者也,以細事拘留,多發憤怒之言,人皆憂其生釁也。
」 ○鏡城判官黃鵬上疏,母在泰仁,請相見後赴任,命從願。
1月11日 ○己未,常參後,禦朝講。
○忠淸兵使鄭元祥身死事,入啓。
1月13日 ○辛酉,府啓:「吏曹判書李陽元,不恤公論,凡所差擬,一任私情,請遞。
」不允。
1月14日 ○壬戌,禮曹啓曰:「江原監司啓本雲雲。
孝汀授資憲職,外方擅囚,稍似未安,監司拘留,事體得中。
以本道都事,以開諭事,已爲下去,更無可爲之事。
姑待都事牒報狀啓,處置何如?」依允。
○辰時,四方有霧氣,啓。
○政院啓曰:「昨日夕講,黃廷彧所啓,尹弘烈獄事,議于大臣事,冕服所着革帶制度,令赴京人貿來事,鄭彥智所啓,上番軍士,令都摠府勿爲頻數摘奸,以除侵虐之弊事。
宋言愼所啓,柳希春所撰《川海錄》,令給紙筆,使之淨寫事。
《詩傳校正韻釋》,下本館,勘校中草後還入事。
」答曰:「革帶事,問于禮曹,《川海錄》事,非是撰成,隻是雜記,私自備其遺忘而已。
向也偶見之,不經荒雜之說,亦或不免於其間,若傳書視後,似爲未穩。
而無乃非柳卿之本意乎?更議爲之。
」 1月15日 ○癸亥,全羅兵使成應吉,以病辭狀,命調理行之。
1月18日 ○丙寅,府啓:「野人潛買弓角,庫直通事及潛商人,詔獄推考,東平別坐,其日守直部將,蔔物驗包時當該官,竝命罷職。
」依啓。
1月21日 ○己巳,備邊司武臣不次可用,李山海薦孫仁甲、成天祉、李舜臣、李明河、李薲、申硈、趙儆,沈守慶薦李景、申硈、李用濬、樸晉,兪泓薦李渾、王景祚、李用濬、邊應星、柳夢經、兪淵,鄭彥信薦孫仁甲、成天祉、李舜臣、李明河、李時言、韓仁濟、李彥諴、鄭湛、金鐺,尹卓然薦柳希先、李宗張、尹安性,姜暹薦柳濂、鄭訥、文夢軒、金敬老、鄭撥、鄭得說,邊協薦趙儆、申硈、李福男,李戩薦申硈、金徇、邊應星,崔遠薦李景、田浹,申砬薦崔眉壽、邊應星、邊應井、李之詩、鄭見龍、李範。
1月25日 ○癸酉,左承旨尹先覺上箚,請建儲事入啓,不爲發落。
○冬至使書狀官尹皡,回到順安縣,病死。
上命別緻賻,奔喪子弟,給馬下送。
1月26日 ○甲戌,平安監司尹鬥壽書狀:「天福稱名人,托稱王子君奴子,冒呈戶曹,鹹從縣民等煮鹽蒙利之地,盡爲折受,使居民失業,其案還收。
鹹從縣令金光玉,曚然折給,罷黜事。
」 1月28日 ○丙子,吏曹判書鄭琢肅,拜後辭免。
三啓,不允。
二月 2月1日 ○朔戊寅,有政。
左承旨尹先覺,持旨拜尙州牧使,柳成龍拜兵曹判書,鄭彥信拜右相。
2月4日 ○辛巳,傳曰:「我國宗系昭雪,《大明會典》一冊,則徑請頒給,是我國莫大之慶,而卷帙未成,終有所未給。
中朝視我國無異內服,而獨於《會典》以其載中國諸機,不爲頒給,是外夷之也,尤爲未穩。
當初自有禮部題請,隨後順付之語,聖旨別無勿頒之命,今年聖節之行,執此爲辭,據理咨請于禮部可也。
設使不從,咨請不可不爲。
一卷得之後,更無全帙,而視爲尋常,一不咨請,事體何如?言于承文院。
且中朝待我國,漸不如前,使臣一入之後,有同囚繫,事體有未安者。
此豈禮部所知?不過年少提督輩,不識事體之緻。
殊無待遠人之意。
此亦移咨何如?且列聖視同內藩,少無嫌疑,軍器齎去,無弊往來,今二百年矣,一朝勒置關門,俾不得齎入,是疑我國也。
遂有誑奪之弊,安知後日,又有大於此者乎?此亦移咨何如?右二款,不爲移咨,則令使臣呈文周旋,如何?」 ○憲府,時弊箚子入啓。
答曰:「災變非常,夙夜兢惕。
省箚,良用嘉焉。
」 2月6日 ○癸未,領相柳?,肅拜後辭免,答曰:「實合首相,勿辭。
」 ○諫院,時弊箚子入啓,答曰:「省箚,良用嘉焉。
予稍辨菽麥,必不肯爲先覺所弄。
先覺何敢乃爾?」政院啓曰:「前日尹先覺陳箚,豈有一毫他意於其間哉?不過爲宗社萬世計也,此人所難議也。
伏覩答諫院之箚,辭氣不平,嚴峻太過。
傳布中外,人心沮喪,以言爲戒,循默成風,恐非國家之福也。
」傳曰:「知道。
」 ○申時,酉時,日有兩珥。
2月10日 ○丁亥,右相鄭彥信,肅拜後辭免。
三啓,不允。
2月16日 ○癸巳,午時,白虹貫日。
○政院請恐懼修省,答曰:「啓意是矣。
」 2月17日 ○甲午,領相柳?,左相李山海,以災異辭免。
再啓,不允。
三月 3月20日 ○丁卯,工曹參判尹根壽啓曰:「聖節拜表,定於四月,路費必未及入來,故禮曹發馬催促事,已啓下雲。
但又有奏請之事,以奏請例備送事,添入行移中何如?」傳曰:「知道。
」 ○兩司論戶曹判書尹卓然貪汚,不合六卿,累日論啓,不允。
3月25日 ○壬申,戶曹判書尹卓然身病,三度呈辭,命遞之。
3月28日 ○乙亥,禮曹啓曰:「妓工等小小設酌,推捉紛紜,疲於奔令,不能支當,除大小朝官爲父母獻壽者外,一切勿爲定送事,捧承傳。
」傳曰:「依啓。
」 ○仁政殿命官儒生庭試。
生員成好善居首,直赴殿試。
夏四月 4月2日 ○戊寅,聖節使拜表,初定於四月二十六日,而以國忌齋戒日,因禮曹公事退定。
4月4日 ○庚辰,以各道癘疫熾發,京畿副校理宋言愼,鹹鏡道修撰權悏,忠淸道應敎洪進,命送緻祭。
○議政府,弘文錄揀擇,韓俊謙、柳永慶、尹承勳、趙挺、任蒙正、鄭經世、申湜、鄭恊、尹覃茂。
4月10日 ○丙戌,上以偏虛之證,受經絡針,前縣監金允世施針,藥房提調等入侍。
生員進士,將以是日放榜,而因上受針,退行。
4月13日 ○己醜,上再度受針。
4月16日 ○壬辰,有政。
權克禮特旨拜判尹,丁允福拜大司憲,金瓚拜大司諫。
4月24日 ○庚子,八溪君鄭宗榮,以老病上箚乞歸鄕裡。
上許之,給馬,令本道食物題給。
拜辭日,賜阿多介一坐,胡椒一鬥,門外宣醞,仍傳曰:「欲引見,而聞艱步起居,未果焉。
」 4月28日 ○甲辰,慶尙監司書狀:「今月初六日,陜川、草溪等地,雨雹,大如鳩卵,小如鳥卵,且連夜下霜事。
」 五月 5月1日 ○朔丁未,玉堂箚趙憲事。
答曰:「省前後箚,良慰其勤。
所論憲情,得無過當。
予旣不用憲言,朝廷諸公,何嫌何疑?惟望諸公之言論,務盡其中大體,務盡其公,賢其賢而非其非。
,夙夜務盡國事,使其人心自服,則如憲狂突之言,有之可也,無之亦可也。
不然而唯竄黜是事,則深恐憲可罪,而他日之爲憲者,未必無其人也。
其何益之有焉?」 5月2日 ○戊申,兩司論趙憲事,答兩司曰:「三司,旣以憲爲鬼怪,夫鬼怪惑於白晝,嘯于樑間,肆行不忌,至於詈罵家人,何足與較而聘其怒也?若與攘臂咡噪,累日未定,則其不爲傍人所哂者幾希矣。
爲人主者,亦不過聽若不聞而已。
夫憲一匹夫也,卽命竄黜,以慰諸人憤憤之心,初非難事,而因疏竄殛,或起人疑,而流爲後日之弊,亦不可不計。
」 5月3日 ○己酉,兩司趙憲事,依啓。
5月4日 ○庚戌,以三公意,舍人啓曰:「言官論趙憲,必是爲朝廷體面,而臣等之意不然。
憲之言固不足數也。
傾陷朝廷,雖曰莫大之罪,置而不治,亦聖明包容之量。
若至竄黜,恐爲未安。
」答曰:「然命已下,今無可爲。
」 5月5日 ○辛亥,趙憲,定配吉州嶺東驛。
5月6日 ○壬子,三公意,舍人啓曰,趙憲竄謫,未安事。
答曰:「已從朝廷公論矣。
」 5月23日 ○己巳,政。
權克禮拜吏曹判書。
六月 6月8日 ○癸未,有政。
以右通禮金孝元擬于典翰望,傳于政廳判書權克禮曰:「卿纔陞正卿,旋授銓長,政事之間,常宜愼重。
予本少恩,恐一朝君臣之義不終也。
」 6月21日 ○丙申,爲都目政。
6月22日 ○丁酉,府啓:「宰相爵名,乃人君命德之器,其不可無端輕授也,明矣。
彼若宣化而有顯效,然後陞擢而褒嘉之。
今乃不然,無故而陞秩於新授之日,其於政體,不亦顚倒乎?忠淸監司李輅嘉善加,請命改正。
」答曰:「未爲不合,不必煩執。
」 6月23日 ○戊戌,院啓:「司?正安滉,以私親之故,一朝驟授三品正職,政體之顚倒,未有若是之甚。
物情莫不駭怪,請命改正。
」答曰:「正職不妨,何必論之?」 6月24日 ○己亥,院前啓安滉改正事,不允。
○右承旨李??仁,以備邊司言啓曰:「近日北道零賊之變,三度馳啓,我國軍民被擄者,無慮二十餘名之多,而頭畜次之,至於堡將,亦逢歐打緻弊,其憑陵自恣之狀,極爲痛憤,挫威辱國之恥,將無以一灑。
大抵此賊,雖曰山外之情,政丞、破吾達胡,亦多結怨往來,以成唇齒之勢,凡我動靜無不與知。
若與諸部落同謀,一時俱發,則非但搶掠而已,患將不測,在我防備,不可疎虞。
道內各邑壯健官奴及雜類等軍,十分精擇,山堡孤危之處,量宜分送,赴防精兵入送後遞還,正合機宜,且鏡城爲府,當六堡要衝之地,追邀繼援之任,皆在判官,自前謬發彈壓之議,以白面書生授之。
曾無顯效,坐失機宜,判官黃鵬遞差,武弁中才略俱備,堪爲虞候者差送,秩滿有聲績,則例爲陞授,何如?」答曰:「當此農時,新穀且未登,怨不可言,雜類精兵,不必督入,黃鵬亦不必遞。
」 6月25日 ○庚子,院前啓安滉改正事,答曰:「予雖不學,豈不畏朝廷,恣行私意。
揆之以事體,不得不如是。
諫院,亦豈知予必不肯從,而有此啓也?不過自盡其職而已。
雖然論之則可,若至於累日相持,則恐有所傷,宜更斟酌。
」 6月26日 ○辛醜,慶尙監司金睟書狀:「軍威呈內,今月初三日戌時,風雨亂作,百姓田守允家前老桑木,雷震起火,仍以不滅,浸水撲滅,變異非常事。
」 6月27日 ○壬寅,國忌,齋戒。
6月28日 ○癸卯,國忌。
6月29日 ○甲辰,大提學柳成龍啓曰:「大槪,離違老母已近一年。
今聞有病,顚倒奔馳。
臣下去相見之後,不得遽還,則臣之所帶文衡之任,非他庶官之比,來月又有冬至文書,伏望解臣大提學,擇授可堪之人。
」答曰:「不可輕遞。
大提學勿辭。
」 6月30日 ○乙巳,宣慰使李德馨書狀: 玄蘇東望、副官僧對馬島主第二子平義智,侍奉僧瑞俊等正官,率伴儻八人,合二十五人出來,副官平義智言內:「私進上鞍俱馬一匹及雜物,願竝看品」雲雲。
客人等鹹言:「今行,唯以通信一事,委來』雲。
臣答以別幅不付之物,不得私自看品,當啓稟朝廷,以待處置。
」雲雲。
秋七月 7月3日 ○戊申,慶尙監司金睟書狀:「道內旱災,明年荒政,極爲可慮事。
」 ○江原監司柳永吉書狀:「道內癘疫,金化、洪川、安峽、橫城、寧越、淮陽、麟蹄、楊口、平海、杆城等邑,臥痛物故相繼,極爲憐惻事。
」 ○黃海監司韓準書狀:「道內癘疫,谷山、安嶽、牛峯、康翎、江陰、兔山等邑,臥痛物故相繼,極爲憫慮事。
」啓下禮曹。
7月4日 ○己酉,傳于政院曰:「王氏主祀,問大臣,一一書啓。
」領相議:「代數之近而子孫之多者爲之,次第擬望爲當。
」左相議:「王礪若是孝隱宗孫,則當爲高擬,而王希傑是一時有名望者,其子孫亦當高擬。
然隻在該曹斟酌中。
」右相議:「臣等不知首末。
但王礪雖曰宗孫,而若果是鄕孫,則不可高擬,王煒若有名稱,則高擬無妨。
」判府事金議:「此事在該曹斟酌,如不得已,則其中有名稱者爲當。
」答曰:「領相之言是矣。
麗祖之祀中絶,享于非類,于今四十九年,此大變也。
王勳等訴冤,釐正麗祖之祀,至是而復續有興復之功,其祖之喜願必矣。
當就此五人中三乏,爲王勳是爲首而其子多,此人最合而年老,王煒其子微。
大槪五人中,某人首倡擧義乎?欲知之,言于禮曹。
」禮曹回啓曰:「上言首倡之人,無由得知。
招王勳等,盤問書啓雲雲。
」以備忘記傳曰: 誰爲合當事,更問于大臣。
7月5日 ○庚戌,領相議:「臣意曾已言于禮官來問時。
」左相:「聖敎極爲允當。
王勳子枝繁盛,王煒爲人稍可,人皆以爲無妨於奉記雲。
」右相議:「雖曰同是子孫,奉先事重,不可不擇而授之。
」金貴榮:「王家代數,大槪一樣,而其爲人如何,一無所知,臣意裁自聖斷。
」傳曰:「知道。
王勳老妄與否,政院招見。
」政院回啓曰:「卽者招見,則雖曰白髮,而與之語,則不至妄錯矣。
」傳曰:「知道。
」崇義殿奉祀,王勳落點。
7月6日 ○辛亥,司諫院啓曰:「近來私情大勝,公道不行,頃於都目政注擬之際,頗有循私之迹,未免庸雜之譏。
至於邊將差除,不擇人器,苟充其數,物情未便,請吏、兵曹堂上、色郞廳,幷命推考。
栗峯察訪李錙,爲人泛濫,行己麤鄙,典獄署參奉鄭億齡,時興察訪尹天錫,或以請托,或以連姻,僥倖得官,請幷命遞差,薺浦萬戶李應男,以遠方微賤之人,別無可用之才,奔走經營,得授本鎭,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7月8日 ○癸醜,有朝講。
○全羅監司李洸書狀:「大槪,去五月初旬以後,一不下雨,川源俱渴,乾隰皆暵,高燥之地,如經火燒,蝗蟲如二眠蠶,或靑或白,日漸熾發,食根枯損,全州、光州、靈光、任實、金堤、泰仁、茂長、務安等官,大槪一樣。
今年之旱,近古所無,明年救荒,預先措置事。
」 7月9日 ○甲寅,右承旨李??仁,以禮曹言啓曰:「王希冒嗣王氏,前朝先王,不享非禮,將至五十年之久,人倫之變,莫大於此。
今因王勳等陳訴,旣已改正,不可無祭告。
令本道監司,精備祭物,差定獻官,緻祭何如?」傳曰:「允。
」 7月10日 ○乙卯,禮曹啓目:「祭享之禮,因循成習,違於法者,亦當有之。
傳香祝序例,社稷、永寧殿、宗廟獻官,猶自奉持,到弘禮門,傳于香陪書吏。
香祝一也,而或於勤政門,或於弘禮門,禮貌不同。
此必由於一時偶然,事體未穩,今後依序例,以勤政門傳授何如?」傳曰:「允。
」 7月11日 ○丙辰,司憲府啓:「全羅、忠淸、慶尙三道,今歲之災,近古所無,經夏不雨,百穀樵枯,千裡赤地,望斷西成,民將愼壑,見聞慘惻。
災傷覆驗,雖是規例,如此大無之時,不可不變而通之,下三道敬差官,請命停寢,別遣禦史,以除一分之弊。
凡賊人捕捉,贓物搜探,若於士族之家,必須啓達者,自來恒式也,頃日刑曹判書李友直家,擅自圍立搜探,終不入啓,見聞駭愕。
右邊捕盜大將推考,從事官罷職。
」答曰:「依啓。
」 ○司諫院啓曰:「朔州府使徐得運,方患重病,赴任無期。
沿邊巨邑,不可久曠,請命遞差,富寧府使李渾,前爲端川郡守時,撫禦乖方,人民流散,其短於字牧,已有明驗,頃授慶源。
旣以此論遞,則六鎭重地,不可復授,遞彼與此,物情駭怪,請遞。
訓鍊判官李廷忠,新被重駁,不必汲汲收用,請遞。
」答曰:「依啓。
李渾乏人不須遞,李廷忠還仍本職,未爲不可。
」 ○楊州儒生等上疏,書院請額,傳曰:「好學可嘉,然不必賜額。
」 7月12日 ○丁巳,平安兵使書狀:「滿浦呈內,建州衛彼人童坪者等十八名,童海考等十六名,童多之等四十八名,歸順出來言內:『左衛酋長老乙可赤兄弟,以建州衛酋長李以難等爲麾下屬,老乙可赤則自中稱王,其弟則稱船將,多造弓矢等物,分其軍四運,一曰環刀軍,二曰鐵鎚軍,三曰串赤軍,四曰能射軍,間間鍊習,脅制群胡,從令者饋酒,違令者斬頭,將爲報讎中原之計。
』雲雲,名曰衆胡之言,如出一口。
毛麟率建州衛已服從,溫火衛未服從,自相攻擊,老乙可赤桀驁之狀,據此可知。
此胡等摠兵管處,多受金銀,則報復中原之說,似無其理,在我陰雨之備,不可不預。
本道昇平已久,凡百防備極爲虛疎,朝廷十分商確,俾壯西鄙事。
」啓下備邊司。
○宣慰使李德馨書狀:「對馬島主別遣船,隨後齎來生孔雀一雙,長水察訪李宜正,準付上京事。
」 ○備邊司啓曰
○政院啓,遇災修省之意,答曰:「宜當。
」 1月10日 ○戊午,藩胡中樞孝汀,回到金化縣,縣監徐仁元,搜其蔔駄,得黑角若幹介,拘留,報監司啓聞,廷議:「孝汀乃藩酋之強梁者也,以細事拘留,多發憤怒之言,人皆憂其生釁也。
」 ○鏡城判官黃鵬上疏,母在泰仁,請相見後赴任,命從願。
1月11日 ○己未,常參後,禦朝講。
○忠淸兵使鄭元祥身死事,入啓。
1月13日 ○辛酉,府啓:「吏曹判書李陽元,不恤公論,凡所差擬,一任私情,請遞。
」不允。
1月14日 ○壬戌,禮曹啓曰:「江原監司啓本雲雲。
孝汀授資憲職,外方擅囚,稍似未安,監司拘留,事體得中。
以本道都事,以開諭事,已爲下去,更無可爲之事。
姑待都事牒報狀啓,處置何如?」依允。
○辰時,四方有霧氣,啓。
○政院啓曰:「昨日夕講,黃廷彧所啓,尹弘烈獄事,議于大臣事,冕服所着革帶制度,令赴京人貿來事,鄭彥智所啓,上番軍士,令都摠府勿爲頻數摘奸,以除侵虐之弊事。
宋言愼所啓,柳希春所撰《川海錄》,令給紙筆,使之淨寫事。
《詩傳校正韻釋》,下本館,勘校中草後還入事。
」答曰:「革帶事,問于禮曹,《川海錄》事,非是撰成,隻是雜記,私自備其遺忘而已。
向也偶見之,不經荒雜之說,亦或不免於其間,若傳書視後,似爲未穩。
而無乃非柳卿之本意乎?更議爲之。
」 1月15日 ○癸亥,全羅兵使成應吉,以病辭狀,命調理行之。
1月18日 ○丙寅,府啓:「野人潛買弓角,庫直通事及潛商人,詔獄推考,東平別坐,其日守直部將,蔔物驗包時當該官,竝命罷職。
」依啓。
1月21日 ○己巳,備邊司武臣不次可用,李山海薦孫仁甲、成天祉、李舜臣、李明河、李薲、申硈、趙儆,沈守慶薦李景、申硈、李用濬、樸晉,兪泓薦李渾、王景祚、李用濬、邊應星、柳夢經、兪淵,鄭彥信薦孫仁甲、成天祉、李舜臣、李明河、李時言、韓仁濟、李彥諴、鄭湛、金鐺,尹卓然薦柳希先、李宗張、尹安性,姜暹薦柳濂、鄭訥、文夢軒、金敬老、鄭撥、鄭得說,邊協薦趙儆、申硈、李福男,李戩薦申硈、金徇、邊應星,崔遠薦李景、田浹,申砬薦崔眉壽、邊應星、邊應井、李之詩、鄭見龍、李範。
1月25日 ○癸酉,左承旨尹先覺上箚,請建儲事入啓,不爲發落。
○冬至使書狀官尹皡,回到順安縣,病死。
上命別緻賻,奔喪子弟,給馬下送。
1月26日 ○甲戌,平安監司尹鬥壽書狀:「天福稱名人,托稱王子君奴子,冒呈戶曹,鹹從縣民等煮鹽蒙利之地,盡爲折受,使居民失業,其案還收。
鹹從縣令金光玉,曚然折給,罷黜事。
」 1月28日 ○丙子,吏曹判書鄭琢肅,拜後辭免。
三啓,不允。
二月 2月1日 ○朔戊寅,有政。
左承旨尹先覺,持旨拜尙州牧使,柳成龍拜兵曹判書,鄭彥信拜右相。
2月4日 ○辛巳,傳曰:「我國宗系昭雪,《大明會典》一冊,則徑請頒給,是我國莫大之慶,而卷帙未成,終有所未給。
中朝視我國無異內服,而獨於《會典》以其載中國諸機,不爲頒給,是外夷之也,尤爲未穩。
當初自有禮部題請,隨後順付之語,聖旨別無勿頒之命,今年聖節之行,執此爲辭,據理咨請于禮部可也。
設使不從,咨請不可不爲。
一卷得之後,更無全帙,而視爲尋常,一不咨請,事體何如?言于承文院。
且中朝待我國,漸不如前,使臣一入之後,有同囚繫,事體有未安者。
此豈禮部所知?不過年少提督輩,不識事體之緻。
殊無待遠人之意。
此亦移咨何如?且列聖視同內藩,少無嫌疑,軍器齎去,無弊往來,今二百年矣,一朝勒置關門,俾不得齎入,是疑我國也。
遂有誑奪之弊,安知後日,又有大於此者乎?此亦移咨何如?右二款,不爲移咨,則令使臣呈文周旋,如何?」 ○憲府,時弊箚子入啓。
答曰:「災變非常,夙夜兢惕。
省箚,良用嘉焉。
」 2月6日 ○癸未,領相柳?,肅拜後辭免,答曰:「實合首相,勿辭。
」 ○諫院,時弊箚子入啓,答曰:「省箚,良用嘉焉。
予稍辨菽麥,必不肯爲先覺所弄。
先覺何敢乃爾?」政院啓曰:「前日尹先覺陳箚,豈有一毫他意於其間哉?不過爲宗社萬世計也,此人所難議也。
伏覩答諫院之箚,辭氣不平,嚴峻太過。
傳布中外,人心沮喪,以言爲戒,循默成風,恐非國家之福也。
」傳曰:「知道。
」 ○申時,酉時,日有兩珥。
2月10日 ○丁亥,右相鄭彥信,肅拜後辭免。
三啓,不允。
2月16日 ○癸巳,午時,白虹貫日。
○政院請恐懼修省,答曰:「啓意是矣。
」 2月17日 ○甲午,領相柳?,左相李山海,以災異辭免。
再啓,不允。
三月 3月20日 ○丁卯,工曹參判尹根壽啓曰:「聖節拜表,定於四月,路費必未及入來,故禮曹發馬催促事,已啓下雲。
但又有奏請之事,以奏請例備送事,添入行移中何如?」傳曰:「知道。
」 ○兩司論戶曹判書尹卓然貪汚,不合六卿,累日論啓,不允。
3月25日 ○壬申,戶曹判書尹卓然身病,三度呈辭,命遞之。
3月28日 ○乙亥,禮曹啓曰:「妓工等小小設酌,推捉紛紜,疲於奔令,不能支當,除大小朝官爲父母獻壽者外,一切勿爲定送事,捧承傳。
」傳曰:「依啓。
」 ○仁政殿命官儒生庭試。
生員成好善居首,直赴殿試。
夏四月 4月2日 ○戊寅,聖節使拜表,初定於四月二十六日,而以國忌齋戒日,因禮曹公事退定。
4月4日 ○庚辰,以各道癘疫熾發,京畿副校理宋言愼,鹹鏡道修撰權悏,忠淸道應敎洪進,命送緻祭。
○議政府,弘文錄揀擇,韓俊謙、柳永慶、尹承勳、趙挺、任蒙正、鄭經世、申湜、鄭恊、尹覃茂。
4月10日 ○丙戌,上以偏虛之證,受經絡針,前縣監金允世施針,藥房提調等入侍。
生員進士,將以是日放榜,而因上受針,退行。
4月13日 ○己醜,上再度受針。
4月16日 ○壬辰,有政。
權克禮特旨拜判尹,丁允福拜大司憲,金瓚拜大司諫。
4月24日 ○庚子,八溪君鄭宗榮,以老病上箚乞歸鄕裡。
上許之,給馬,令本道食物題給。
拜辭日,賜阿多介一坐,胡椒一鬥,門外宣醞,仍傳曰:「欲引見,而聞艱步起居,未果焉。
」 4月28日 ○甲辰,慶尙監司書狀:「今月初六日,陜川、草溪等地,雨雹,大如鳩卵,小如鳥卵,且連夜下霜事。
」 五月 5月1日 ○朔丁未,玉堂箚趙憲事。
答曰:「省前後箚,良慰其勤。
所論憲情,得無過當。
予旣不用憲言,朝廷諸公,何嫌何疑?惟望諸公之言論,務盡其中大體,務盡其公,賢其賢而非其非。
,夙夜務盡國事,使其人心自服,則如憲狂突之言,有之可也,無之亦可也。
不然而唯竄黜是事,則深恐憲可罪,而他日之爲憲者,未必無其人也。
其何益之有焉?」 5月2日 ○戊申,兩司論趙憲事,答兩司曰:「三司,旣以憲爲鬼怪,夫鬼怪惑於白晝,嘯于樑間,肆行不忌,至於詈罵家人,何足與較而聘其怒也?若與攘臂咡噪,累日未定,則其不爲傍人所哂者幾希矣。
爲人主者,亦不過聽若不聞而已。
夫憲一匹夫也,卽命竄黜,以慰諸人憤憤之心,初非難事,而因疏竄殛,或起人疑,而流爲後日之弊,亦不可不計。
」 5月3日 ○己酉,兩司趙憲事,依啓。
5月4日 ○庚戌,以三公意,舍人啓曰:「言官論趙憲,必是爲朝廷體面,而臣等之意不然。
憲之言固不足數也。
傾陷朝廷,雖曰莫大之罪,置而不治,亦聖明包容之量。
若至竄黜,恐爲未安。
」答曰:「然命已下,今無可爲。
」 5月5日 ○辛亥,趙憲,定配吉州嶺東驛。
5月6日 ○壬子,三公意,舍人啓曰,趙憲竄謫,未安事。
答曰:「已從朝廷公論矣。
」 5月23日 ○己巳,政。
權克禮拜吏曹判書。
六月 6月8日 ○癸未,有政。
以右通禮金孝元擬于典翰望,傳于政廳判書權克禮曰:「卿纔陞正卿,旋授銓長,政事之間,常宜愼重。
予本少恩,恐一朝君臣之義不終也。
」 6月21日 ○丙申,爲都目政。
6月22日 ○丁酉,府啓:「宰相爵名,乃人君命德之器,其不可無端輕授也,明矣。
彼若宣化而有顯效,然後陞擢而褒嘉之。
今乃不然,無故而陞秩於新授之日,其於政體,不亦顚倒乎?忠淸監司李輅嘉善加,請命改正。
」答曰:「未爲不合,不必煩執。
」 6月23日 ○戊戌,院啓:「司?正安滉,以私親之故,一朝驟授三品正職,政體之顚倒,未有若是之甚。
物情莫不駭怪,請命改正。
」答曰:「正職不妨,何必論之?」 6月24日 ○己亥,院前啓安滉改正事,不允。
○右承旨李??仁,以備邊司言啓曰:「近日北道零賊之變,三度馳啓,我國軍民被擄者,無慮二十餘名之多,而頭畜次之,至於堡將,亦逢歐打緻弊,其憑陵自恣之狀,極爲痛憤,挫威辱國之恥,將無以一灑。
大抵此賊,雖曰山外之情,政丞、破吾達胡,亦多結怨往來,以成唇齒之勢,凡我動靜無不與知。
若與諸部落同謀,一時俱發,則非但搶掠而已,患將不測,在我防備,不可疎虞。
道內各邑壯健官奴及雜類等軍,十分精擇,山堡孤危之處,量宜分送,赴防精兵入送後遞還,正合機宜,且鏡城爲府,當六堡要衝之地,追邀繼援之任,皆在判官,自前謬發彈壓之議,以白面書生授之。
曾無顯效,坐失機宜,判官黃鵬遞差,武弁中才略俱備,堪爲虞候者差送,秩滿有聲績,則例爲陞授,何如?」答曰:「當此農時,新穀且未登,怨不可言,雜類精兵,不必督入,黃鵬亦不必遞。
」 6月25日 ○庚子,院前啓安滉改正事,答曰:「予雖不學,豈不畏朝廷,恣行私意。
揆之以事體,不得不如是。
諫院,亦豈知予必不肯從,而有此啓也?不過自盡其職而已。
雖然論之則可,若至於累日相持,則恐有所傷,宜更斟酌。
」 6月26日 ○辛醜,慶尙監司金睟書狀:「軍威呈內,今月初三日戌時,風雨亂作,百姓田守允家前老桑木,雷震起火,仍以不滅,浸水撲滅,變異非常事。
」 6月27日 ○壬寅,國忌,齋戒。
6月28日 ○癸卯,國忌。
6月29日 ○甲辰,大提學柳成龍啓曰:「大槪,離違老母已近一年。
今聞有病,顚倒奔馳。
臣下去相見之後,不得遽還,則臣之所帶文衡之任,非他庶官之比,來月又有冬至文書,伏望解臣大提學,擇授可堪之人。
」答曰:「不可輕遞。
大提學勿辭。
」 6月30日 ○乙巳,宣慰使李德馨書狀: 玄蘇東望、副官僧對馬島主第二子平義智,侍奉僧瑞俊等正官,率伴儻八人,合二十五人出來,副官平義智言內:「私進上鞍俱馬一匹及雜物,願竝看品」雲雲。
客人等鹹言:「今行,唯以通信一事,委來』雲。
臣答以別幅不付之物,不得私自看品,當啓稟朝廷,以待處置。
」雲雲。
秋七月 7月3日 ○戊申,慶尙監司金睟書狀:「道內旱災,明年荒政,極爲可慮事。
」 ○江原監司柳永吉書狀:「道內癘疫,金化、洪川、安峽、橫城、寧越、淮陽、麟蹄、楊口、平海、杆城等邑,臥痛物故相繼,極爲憐惻事。
」 ○黃海監司韓準書狀:「道內癘疫,谷山、安嶽、牛峯、康翎、江陰、兔山等邑,臥痛物故相繼,極爲憫慮事。
」啓下禮曹。
7月4日 ○己酉,傳于政院曰:「王氏主祀,問大臣,一一書啓。
」領相議:「代數之近而子孫之多者爲之,次第擬望爲當。
」左相議:「王礪若是孝隱宗孫,則當爲高擬,而王希傑是一時有名望者,其子孫亦當高擬。
然隻在該曹斟酌中。
」右相議:「臣等不知首末。
但王礪雖曰宗孫,而若果是鄕孫,則不可高擬,王煒若有名稱,則高擬無妨。
」判府事金議:「此事在該曹斟酌,如不得已,則其中有名稱者爲當。
」答曰:「領相之言是矣。
麗祖之祀中絶,享于非類,于今四十九年,此大變也。
王勳等訴冤,釐正麗祖之祀,至是而復續有興復之功,其祖之喜願必矣。
當就此五人中三乏,爲王勳是爲首而其子多,此人最合而年老,王煒其子微。
大槪五人中,某人首倡擧義乎?欲知之,言于禮曹。
」禮曹回啓曰:「上言首倡之人,無由得知。
招王勳等,盤問書啓雲雲。
」以備忘記傳曰: 誰爲合當事,更問于大臣。
7月5日 ○庚戌,領相議:「臣意曾已言于禮官來問時。
」左相:「聖敎極爲允當。
王勳子枝繁盛,王煒爲人稍可,人皆以爲無妨於奉記雲。
」右相議:「雖曰同是子孫,奉先事重,不可不擇而授之。
」金貴榮:「王家代數,大槪一樣,而其爲人如何,一無所知,臣意裁自聖斷。
」傳曰:「知道。
王勳老妄與否,政院招見。
」政院回啓曰:「卽者招見,則雖曰白髮,而與之語,則不至妄錯矣。
」傳曰:「知道。
」崇義殿奉祀,王勳落點。
7月6日 ○辛亥,司諫院啓曰:「近來私情大勝,公道不行,頃於都目政注擬之際,頗有循私之迹,未免庸雜之譏。
至於邊將差除,不擇人器,苟充其數,物情未便,請吏、兵曹堂上、色郞廳,幷命推考。
栗峯察訪李錙,爲人泛濫,行己麤鄙,典獄署參奉鄭億齡,時興察訪尹天錫,或以請托,或以連姻,僥倖得官,請幷命遞差,薺浦萬戶李應男,以遠方微賤之人,別無可用之才,奔走經營,得授本鎭,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 7月8日 ○癸醜,有朝講。
○全羅監司李洸書狀:「大槪,去五月初旬以後,一不下雨,川源俱渴,乾隰皆暵,高燥之地,如經火燒,蝗蟲如二眠蠶,或靑或白,日漸熾發,食根枯損,全州、光州、靈光、任實、金堤、泰仁、茂長、務安等官,大槪一樣。
今年之旱,近古所無,明年救荒,預先措置事。
」 7月9日 ○甲寅,右承旨李??仁,以禮曹言啓曰:「王希冒嗣王氏,前朝先王,不享非禮,將至五十年之久,人倫之變,莫大於此。
今因王勳等陳訴,旣已改正,不可無祭告。
令本道監司,精備祭物,差定獻官,緻祭何如?」傳曰:「允。
」 7月10日 ○乙卯,禮曹啓目:「祭享之禮,因循成習,違於法者,亦當有之。
傳香祝序例,社稷、永寧殿、宗廟獻官,猶自奉持,到弘禮門,傳于香陪書吏。
香祝一也,而或於勤政門,或於弘禮門,禮貌不同。
此必由於一時偶然,事體未穩,今後依序例,以勤政門傳授何如?」傳曰:「允。
」 7月11日 ○丙辰,司憲府啓:「全羅、忠淸、慶尙三道,今歲之災,近古所無,經夏不雨,百穀樵枯,千裡赤地,望斷西成,民將愼壑,見聞慘惻。
災傷覆驗,雖是規例,如此大無之時,不可不變而通之,下三道敬差官,請命停寢,別遣禦史,以除一分之弊。
凡賊人捕捉,贓物搜探,若於士族之家,必須啓達者,自來恒式也,頃日刑曹判書李友直家,擅自圍立搜探,終不入啓,見聞駭愕。
右邊捕盜大將推考,從事官罷職。
」答曰:「依啓。
」 ○司諫院啓曰:「朔州府使徐得運,方患重病,赴任無期。
沿邊巨邑,不可久曠,請命遞差,富寧府使李渾,前爲端川郡守時,撫禦乖方,人民流散,其短於字牧,已有明驗,頃授慶源。
旣以此論遞,則六鎭重地,不可復授,遞彼與此,物情駭怪,請遞。
訓鍊判官李廷忠,新被重駁,不必汲汲收用,請遞。
」答曰:「依啓。
李渾乏人不須遞,李廷忠還仍本職,未爲不可。
」 ○楊州儒生等上疏,書院請額,傳曰:「好學可嘉,然不必賜額。
」 7月12日 ○丁巳,平安兵使書狀:「滿浦呈內,建州衛彼人童坪者等十八名,童海考等十六名,童多之等四十八名,歸順出來言內:『左衛酋長老乙可赤兄弟,以建州衛酋長李以難等爲麾下屬,老乙可赤則自中稱王,其弟則稱船將,多造弓矢等物,分其軍四運,一曰環刀軍,二曰鐵鎚軍,三曰串赤軍,四曰能射軍,間間鍊習,脅制群胡,從令者饋酒,違令者斬頭,將爲報讎中原之計。
』雲雲,名曰衆胡之言,如出一口。
毛麟率建州衛已服從,溫火衛未服從,自相攻擊,老乙可赤桀驁之狀,據此可知。
此胡等摠兵管處,多受金銀,則報復中原之說,似無其理,在我陰雨之備,不可不預。
本道昇平已久,凡百防備極爲虛疎,朝廷十分商確,俾壯西鄙事。
」啓下備邊司。
○宣慰使李德馨書狀:「對馬島主別遣船,隨後齎來生孔雀一雙,長水察訪李宜正,準付上京事。
」 ○備邊司啓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