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沉思第三》的诘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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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所依存的是上帝以外的東西,那麼人們可以問:他是自在的呢,還是他在[13]的?因為,假如他是自在的,那麼他就是上帝;假如他是他在的,那麼人們将再一次地問同樣的問題,一直到人們達到一個自在的原因時為止,而結果,這個自在的原因就是上帝;因為在這個面無窮地追溯下去是不可能的。
然而,假如你的父母曾經是你的存在的原因,那麼這個原因之存在也不是自在的,而是他在的,而這個别的原因又是由于别的原因而存在的,這樣一直到無窮;而假如你不能同時證明世界有始,因而有第一個父親,在他上面再沒有父親了,你就永遠不能證明這樣無窮地追溯下去有什麼不合理。
的确,這樣無窮地追溯下去之所以似乎是不合理,僅僅在于這些原因彼此是如此緊密地互相連結和從屬,以緻低級的東西沒有高級的推動就不能行動;就如同一個什麼東西被一塊石頭碰動了,石頭是由一根棍子推動的,棍子是被手搖動的;或者如同一個重量是吊在一根鍊子的最末一個環上,這個環是被在它上面的一個環牽引着,而那一個環又被再上面的一個環牽引着;因為,這樣一來,就必須追溯到一個使其餘的一切都動起來的首動者。
然而在這些原因裡(它們是這樣被安排了的,即當第一個原因毀滅時,依存于它的那個原因就不能續存下去,就不能起作用),好像是假定追溯到無窮去也并沒有什麼不合理。
因此,當你說,非常明顯,不可能追溯到無窮這話的時候,你看亞裡斯多德是否這樣判斷的;他認為世界是無始的,他并不認為有第一個父親。
你繼續進行你的推理說,人們也不能夠假定也許很多原因共同産生了你的存在,你從其中的一個原因裡接受了你歸之于上帝的那些完滿性中之一的觀念,從另外一個原因裡接受了一個另外的觀念,因為所有這些完滿性都隻能存在于以杭一性或單純性為其主要完滿性的唯一的、真實的上帝之中。
不過,無論你的存在的原因隻有一個也罷,有許多也罷,這些原因不一定是把它們的(也就是你後來所湊集起來的)完滿性的觀念印到你的心裡。
但是,我想問你,就算是你的存在不能有許多原因,但是至少,為什麼那許多東西不能都存在于世界之上,而你關于這些東西,在分别地察考和贊美了它們的不同的完滿性之後,竟認為一切完滿性都集之于一身的那個東西該是幸福?你知道詩人們如何給我們描述了潘朵臘[14];你不也是一樣嗎?你不是也把你所贊美的屬于不同人們的卓越的知識、高尚的智慧、至高無上的能力、充沛的健康、完滿無瑕的美貌、永不衰落的幸福、以及長壽等完滿性都集合起來,并且想到,誰要是能夠具有這一切,他該是多麼值得令人贊美嗎?接着你不是把所有這些完滿性擴大到這樣的程度,使具有這些完滿性的人更值得令人贊美,不僅是由于他在他的知識、能力、持續、以及他的全部完滿性上毫無所缺,同時也由于這些完滿性達到如此高度,以緻人們不能再增之一分,而這樣一來,他就成為全知的、全能的、永恒的,他就把各類完滿性具有到至高無上的程度?而且,當你看到人類的本性不可能包含有這麼一大堆五花八門的完滿性時,你不是就想到把所有這都集于一身的那個東西該是完全幸福的嗎?你不是也相信,像這樣的一種東西是否存在于世界之上是值得你去追求,去知道的嗎?你不是由于某些論據使你相信。
像這樣的一種東西似乎是存在比不存在更合适一些嗎?在終于假定了它存在之後,你不是否認了它具有形體性、有限性以及在概念上含有某種不完滿性的其他一切性質嗎?許多人無疑地就是像這樣進行他們的推論,雖然大家可能并沒有走同一的道路,有些人把思維推進得比另外一些人更遠一些,有些人把神關閉在物體裡面,另外一些人給神賦以人的形象,而還有一些人不滿足于一個神,于是按照他們自己的想法造了許多神,另外還有一些人随心所欲地在神的問題上想入非非,像無知的偶像教那樣。
關于你所說的統一性的完滿性,你把你歸之于上帝的那一切完滿性理會為密切地結合在一起而不可分割,這倒無妨,雖然你對他的觀念并不是他放在你心裡,而是你從外在的一些對象抽出來然後增加上去的,像我們以前所說過的那樣;他們就是這樣地不僅把潘朵臘給我們描繪成一個具有一切完滿性的女神,每個神都把自己的一個主要的優點贈給了她,而且他們也是這樣地做成了一個完滿的理想國的觀念和一個十全十美的演說家的觀念;等等。
最後,從你存在以及從一個至高無上地完滿的有的觀念之存在于你心裡這件事上,你得出結論說這非常明顯地證明了上帝存在。
然而,雖然結論是非常正确的,即上帝存在,但是我看不出這個結論是必然地從你所提出的一些前提得出來的。
十、你說:我隻剩去檢查我是用什麼方法獲得了這個觀念的; 因為我不是通過感官把它接受過來的,而且它也從來不是由于遇合而呈現給我的;它也不是我的心靈所産生的或捏造的,因為我沒有能力在上面加、減任何東西,因而隻好說,和我自己的觀念一樣,它是從我被創造那時起,與我俱生的,此外再無話可說。
然而我已經不隻一次地指出過,一部分是你可以從感官接受來的,一部分是你自己捏造的。
至于你所說的,你不能“在上面加、減任何東西”,你要記得你開始時對他的觀念是多麼不完滿;你想想,可能有些人,或有些天使,或有些比你更有知識的别的東西,你可以從他們那裡學到你還不知道的有關上帝的本質的什麼東西;你至少想想,上帝可以(無論是在今生或是在來生)教導你,提高你的認識,使你得以把你已知的有關他的一切都認為不算什麼;最後你想想,從對萬物的完滿性的考察上,如何可以上升到認識上帝的各種完滿性,并且由于這些完滿性不能一時都被認識,而是日複一日地發現一些新的,因此我們不能一下子對上帝有一個完滿的觀念,這個觀念是随着我們的知識的增加而不斷完滿起來的。
你接着這樣說:當然,這是不足為奇的,上帝在創造我的時候,把這個觀念放在我裡邊,就如同工人把标記刻印在他的作品上一樣。
這個标記也不必一定和這個作品本身不同;而隻就上帝創造我這一點來說,非常可信的是:他是有些按照他的形象而産生的我,對包含有上帝的觀念在内的那個形象,我是用我理會我自己的那個功能去理會的,也就是說,當我自己反省的時候,我不僅認識到我是一個不完滿、不完全、依賴于别人的東西,這個東西不停地傾向、希求比我更好、更偉大的東西;而且我同時也認識到我所依賴的那個東西,在他自身裡邊擁有我所希求的、在我心裡有其觀念 的一切的偉大東西,不是不确定地、僅僅潛在地,而是實在地、現在地、無限地擁有這些東西,而這樣一來,他就是上帝。
不錯,所有這些,表面看起來都非常正确、非常漂亮,我并不說它們不對;然而我還是要問,你是從什麼前提上推出來的這些東西。
因為,我以前所反駁的那些,姑且擱下不管,我要問你,假如真把“上帝的觀念在我們心裡就如同工人的标記刻印在他的作品上一樣”,那麼請你告訴我,這個标記是用什麼方式刻印的?它是什麼樣形式的?你是怎麼去辨認的?如果它和作品或事物本身沒有不同,那麼難道你自己不過是一個觀念嗎?你不過是一個思想方式嗎?你既是刻印的标記,同時又是刻印的主體嗎?你說非常可信的是:上帝是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創造的你。
實在說來,這話用信仰和宗教的光明是可以相信的;但是,除非你假定上帝是有一個人的形象,這話怎麼能用自然的理性去理會呢?這個相似性在什麼上呢?你不過是灰和塵土,你膽敢和這個永恒的、無形體的、廣大的、非常完滿的、非常榮耀的、以及尤其重要的是,對我們的很少光明的、軟弱無能的心靈來說,非常不可見的、非常不可理解的東西相似呢?你曾經面對面地看見過他,把你和他比較,以便相信你是和他相符的嗎?你說這是非常可信的,因為他創造了你。
相反地,就是因為這個,它才是不可信的,因為作品永遠不能和作者相似,除非作品是作者用把自己的本性傳過去的辦法生出的。
但是你并不是上帝用這樣的辦法把你生出來的;因為你不是他的兒子,你也不能分有他的本性;你僅僅是被他創造的,就是說,你僅僅是被他按照他所想出的主意而制造的;因此,你不能說你和上帝相似,就如同你不能說一座房子和一個泥瓦匠相似一樣。
而且即便是這樣,而假定你是上帝所創造的這一點,你還沒有證明。
你說你理會出這個相似,同時你又理會出你是一個不完全、依賴于别人的東西,這個東西不停地希求更偉大、更好的一些東西。
但是,為什麼這不反而是一個不相似的标記呢,既然上帝相反地是非常完滿、非常獨立、非常自身滿足無缺,他是非常大、非常好的?不必說當你想到你是依賴于别人的時候,你不是因此就立刻想到你所依賴的是你的父母以外的人,或者,假如說你想到的正是你的父母以外的人,你也沒有理由說明為什麼你相信你和他相似;也不必說,奇怪的是為什麼其餘的人,或者是,假如你願意的話,其餘的心靈們,和你理會的不一樣,既然主要的是毫無理由認為上帝沒有把他自己的觀念像刻印到你心裡那樣也刻印到他們心裡。
肯定地說,僅僅這一點就再好不過地足以證明這不是上帝親手刻印的一個觀念了,即:假如是上帝親手刻印的觀念,那麼一切的人就會都有同樣的标記刻印在他們的心靈上,他們就會以同一的方式,同一的樣子理會上帝了;他們就會都把同樣的一些東西歸之于上帝,就會對他有同樣的感覺;然而我們所看到的卻顯然與此相反。
但是,關于這個問題,已經談得太多了。
[1]原文是羊肚子。
——譯者 [2]即“理智”。
——譯者 [3]原文如此。
——譯者 [4]“客觀的”(objeetif),或“客觀地”(objeetivement),在十七世紀的涵義和今天的涵義不同,在笛卡爾的用法是:僅就其在觀念上的存在而言的就叫做“客觀的”,或“客觀地”存在。
在十七世紀,“客觀的”一詞的反義詞不是“主觀的”,而是“真實的”或“形式的”。
——譯者 [5]“形式的”(formel),或“形式地”(formellement),在笛卡爾的用法是:存在于我們所具有的觀念所表象的東西之上,亦即真實地、實在地存在于我們的觀念之所 本的對象上。
——譯者 [6]同本書第30頁注②。
[7]即“有限”一詞的否定。
——譯者 [8]比如1/100就比1/10小10倍。
——譯者 [9]“自然的光明”指理性而言。
——譯者 [10]亞裡斯多德哲學裡四種原因之一。
亞裡斯多德的四因是:(1)質料因,(2)形式因,(3)動力因,(4)目的因。
——譯者 [11]“卓越地”(eminement)存在,指存在于高于自己而且包含了自己的東西上。
一個東西可以有三種存在方式:(1)客觀地存在;(2)形式地存在;(3)卓越地存在。
前兩種已見于前面的注解中。
——譯者 [12]即《對沉思第二的诘難》。
——譯者 [13]由于别的原因而存在。
——譯者 [14]潘朵臘(PandOra)是希臘神話中在宙斯的命令下造的第一個女人。
——譯者
然而,假如你的父母曾經是你的存在的原因,那麼這個原因之存在也不是自在的,而是他在的,而這個别的原因又是由于别的原因而存在的,這樣一直到無窮;而假如你不能同時證明世界有始,因而有第一個父親,在他上面再沒有父親了,你就永遠不能證明這樣無窮地追溯下去有什麼不合理。
的确,這樣無窮地追溯下去之所以似乎是不合理,僅僅在于這些原因彼此是如此緊密地互相連結和從屬,以緻低級的東西沒有高級的推動就不能行動;就如同一個什麼東西被一塊石頭碰動了,石頭是由一根棍子推動的,棍子是被手搖動的;或者如同一個重量是吊在一根鍊子的最末一個環上,這個環是被在它上面的一個環牽引着,而那一個環又被再上面的一個環牽引着;因為,這樣一來,就必須追溯到一個使其餘的一切都動起來的首動者。
然而在這些原因裡(它們是這樣被安排了的,即當第一個原因毀滅時,依存于它的那個原因就不能續存下去,就不能起作用),好像是假定追溯到無窮去也并沒有什麼不合理。
因此,當你說,非常明顯,不可能追溯到無窮這話的時候,你看亞裡斯多德是否這樣判斷的;他認為世界是無始的,他并不認為有第一個父親。
你繼續進行你的推理說,人們也不能夠假定也許很多原因共同産生了你的存在,你從其中的一個原因裡接受了你歸之于上帝的那些完滿性中之一的觀念,從另外一個原因裡接受了一個另外的觀念,因為所有這些完滿性都隻能存在于以杭一性或單純性為其主要完滿性的唯一的、真實的上帝之中。
不過,無論你的存在的原因隻有一個也罷,有許多也罷,這些原因不一定是把它們的(也就是你後來所湊集起來的)完滿性的觀念印到你的心裡。
但是,我想問你,就算是你的存在不能有許多原因,但是至少,為什麼那許多東西不能都存在于世界之上,而你關于這些東西,在分别地察考和贊美了它們的不同的完滿性之後,竟認為一切完滿性都集之于一身的那個東西該是幸福?你知道詩人們如何給我們描述了潘朵臘[14];你不也是一樣嗎?你不是也把你所贊美的屬于不同人們的卓越的知識、高尚的智慧、至高無上的能力、充沛的健康、完滿無瑕的美貌、永不衰落的幸福、以及長壽等完滿性都集合起來,并且想到,誰要是能夠具有這一切,他該是多麼值得令人贊美嗎?接着你不是把所有這些完滿性擴大到這樣的程度,使具有這些完滿性的人更值得令人贊美,不僅是由于他在他的知識、能力、持續、以及他的全部完滿性上毫無所缺,同時也由于這些完滿性達到如此高度,以緻人們不能再增之一分,而這樣一來,他就成為全知的、全能的、永恒的,他就把各類完滿性具有到至高無上的程度?而且,當你看到人類的本性不可能包含有這麼一大堆五花八門的完滿性時,你不是就想到把所有這都集于一身的那個東西該是完全幸福的嗎?你不是也相信,像這樣的一種東西是否存在于世界之上是值得你去追求,去知道的嗎?你不是由于某些論據使你相信。
像這樣的一種東西似乎是存在比不存在更合适一些嗎?在終于假定了它存在之後,你不是否認了它具有形體性、有限性以及在概念上含有某種不完滿性的其他一切性質嗎?許多人無疑地就是像這樣進行他們的推論,雖然大家可能并沒有走同一的道路,有些人把思維推進得比另外一些人更遠一些,有些人把神關閉在物體裡面,另外一些人給神賦以人的形象,而還有一些人不滿足于一個神,于是按照他們自己的想法造了許多神,另外還有一些人随心所欲地在神的問題上想入非非,像無知的偶像教那樣。
關于你所說的統一性的完滿性,你把你歸之于上帝的那一切完滿性理會為密切地結合在一起而不可分割,這倒無妨,雖然你對他的觀念并不是他放在你心裡,而是你從外在的一些對象抽出來然後增加上去的,像我們以前所說過的那樣;他們就是這樣地不僅把潘朵臘給我們描繪成一個具有一切完滿性的女神,每個神都把自己的一個主要的優點贈給了她,而且他們也是這樣地做成了一個完滿的理想國的觀念和一個十全十美的演說家的觀念;等等。
最後,從你存在以及從一個至高無上地完滿的有的觀念之存在于你心裡這件事上,你得出結論說這非常明顯地證明了上帝存在。
然而,雖然結論是非常正确的,即上帝存在,但是我看不出這個結論是必然地從你所提出的一些前提得出來的。
十、你說:我隻剩去檢查我是用什麼方法獲得了這個觀念的; 因為我不是通過感官把它接受過來的,而且它也從來不是由于遇合而呈現給我的;它也不是我的心靈所産生的或捏造的,因為我沒有能力在上面加、減任何東西,因而隻好說,和我自己的觀念一樣,它是從我被創造那時起,與我俱生的,此外再無話可說。
然而我已經不隻一次地指出過,一部分是你可以從感官接受來的,一部分是你自己捏造的。
至于你所說的,你不能“在上面加、減任何東西”,你要記得你開始時對他的觀念是多麼不完滿;你想想,可能有些人,或有些天使,或有些比你更有知識的别的東西,你可以從他們那裡學到你還不知道的有關上帝的本質的什麼東西;你至少想想,上帝可以(無論是在今生或是在來生)教導你,提高你的認識,使你得以把你已知的有關他的一切都認為不算什麼;最後你想想,從對萬物的完滿性的考察上,如何可以上升到認識上帝的各種完滿性,并且由于這些完滿性不能一時都被認識,而是日複一日地發現一些新的,因此我們不能一下子對上帝有一個完滿的觀念,這個觀念是随着我們的知識的增加而不斷完滿起來的。
你接着這樣說:當然,這是不足為奇的,上帝在創造我的時候,把這個觀念放在我裡邊,就如同工人把标記刻印在他的作品上一樣。
這個标記也不必一定和這個作品本身不同;而隻就上帝創造我這一點來說,非常可信的是:他是有些按照他的形象而産生的我,對包含有上帝的觀念在内的那個形象,我是用我理會我自己的那個功能去理會的,也就是說,當我自己反省的時候,我不僅認識到我是一個不完滿、不完全、依賴于别人的東西,這個東西不停地傾向、希求比我更好、更偉大的東西;而且我同時也認識到我所依賴的那個東西,在他自身裡邊擁有我所希求的、在我心裡有其觀念 的一切的偉大東西,不是不确定地、僅僅潛在地,而是實在地、現在地、無限地擁有這些東西,而這樣一來,他就是上帝。
不錯,所有這些,表面看起來都非常正确、非常漂亮,我并不說它們不對;然而我還是要問,你是從什麼前提上推出來的這些東西。
因為,我以前所反駁的那些,姑且擱下不管,我要問你,假如真把“上帝的觀念在我們心裡就如同工人的标記刻印在他的作品上一樣”,那麼請你告訴我,這個标記是用什麼方式刻印的?它是什麼樣形式的?你是怎麼去辨認的?如果它和作品或事物本身沒有不同,那麼難道你自己不過是一個觀念嗎?你不過是一個思想方式嗎?你既是刻印的标記,同時又是刻印的主體嗎?你說非常可信的是:上帝是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創造的你。
實在說來,這話用信仰和宗教的光明是可以相信的;但是,除非你假定上帝是有一個人的形象,這話怎麼能用自然的理性去理會呢?這個相似性在什麼上呢?你不過是灰和塵土,你膽敢和這個永恒的、無形體的、廣大的、非常完滿的、非常榮耀的、以及尤其重要的是,對我們的很少光明的、軟弱無能的心靈來說,非常不可見的、非常不可理解的東西相似呢?你曾經面對面地看見過他,把你和他比較,以便相信你是和他相符的嗎?你說這是非常可信的,因為他創造了你。
相反地,就是因為這個,它才是不可信的,因為作品永遠不能和作者相似,除非作品是作者用把自己的本性傳過去的辦法生出的。
但是你并不是上帝用這樣的辦法把你生出來的;因為你不是他的兒子,你也不能分有他的本性;你僅僅是被他創造的,就是說,你僅僅是被他按照他所想出的主意而制造的;因此,你不能說你和上帝相似,就如同你不能說一座房子和一個泥瓦匠相似一樣。
而且即便是這樣,而假定你是上帝所創造的這一點,你還沒有證明。
你說你理會出這個相似,同時你又理會出你是一個不完全、依賴于别人的東西,這個東西不停地希求更偉大、更好的一些東西。
但是,為什麼這不反而是一個不相似的标記呢,既然上帝相反地是非常完滿、非常獨立、非常自身滿足無缺,他是非常大、非常好的?不必說當你想到你是依賴于别人的時候,你不是因此就立刻想到你所依賴的是你的父母以外的人,或者,假如說你想到的正是你的父母以外的人,你也沒有理由說明為什麼你相信你和他相似;也不必說,奇怪的是為什麼其餘的人,或者是,假如你願意的話,其餘的心靈們,和你理會的不一樣,既然主要的是毫無理由認為上帝沒有把他自己的觀念像刻印到你心裡那樣也刻印到他們心裡。
肯定地說,僅僅這一點就再好不過地足以證明這不是上帝親手刻印的一個觀念了,即:假如是上帝親手刻印的觀念,那麼一切的人就會都有同樣的标記刻印在他們的心靈上,他們就會以同一的方式,同一的樣子理會上帝了;他們就會都把同樣的一些東西歸之于上帝,就會對他有同樣的感覺;然而我們所看到的卻顯然與此相反。
但是,關于這個問題,已經談得太多了。
[1]原文是羊肚子。
——譯者 [2]即“理智”。
——譯者 [3]原文如此。
——譯者 [4]“客觀的”(objeetif),或“客觀地”(objeetivement),在十七世紀的涵義和今天的涵義不同,在笛卡爾的用法是:僅就其在觀念上的存在而言的就叫做“客觀的”,或“客觀地”存在。
在十七世紀,“客觀的”一詞的反義詞不是“主觀的”,而是“真實的”或“形式的”。
——譯者 [5]“形式的”(formel),或“形式地”(formellement),在笛卡爾的用法是:存在于我們所具有的觀念所表象的東西之上,亦即真實地、實在地存在于我們的觀念之所 本的對象上。
——譯者 [6]同本書第30頁注②。
[7]即“有限”一詞的否定。
——譯者 [8]比如1/100就比1/10小10倍。
——譯者 [9]“自然的光明”指理性而言。
——譯者 [10]亞裡斯多德哲學裡四種原因之一。
亞裡斯多德的四因是:(1)質料因,(2)形式因,(3)動力因,(4)目的因。
——譯者 [11]“卓越地”(eminement)存在,指存在于高于自己而且包含了自己的東西上。
一個東西可以有三種存在方式:(1)客觀地存在;(2)形式地存在;(3)卓越地存在。
前兩種已見于前面的注解中。
——譯者 [12]即《對沉思第二的诘難》。
——譯者 [13]由于别的原因而存在。
——譯者 [14]潘朵臘(PandOra)是希臘神話中在宙斯的命令下造的第一個女人。
——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