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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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言。
”上竟親征出塞,至榆木川而宮車晏駕矣。
餘友華思淳者,無錫人,弘治戊午歲卒,時年九十。
自言少時嘗從景旸蔔,戒思淳诘旦早來。
思淳如期往,道逢故人,同于針肆少憩。
既至其家,景旸擲錢成卦,問曰:“汝晨餐未?”思淳詭對曰:“已飯。
”曰:“若此則卦不靈,須明早更蔔。
”思淳謝曰:“實未食。
”又曰:“汝安得入鐵肆中坐?”曰:“無之。
”曰:“若此則卦不靈,須明早更蔔。
”思淳乃複以實告。
景旸曰:“若然,則汝還家三日,汝室必生一男子。
汝仆懷錢三百,将以遺吾,吾不受。
俟生子後來謝未晚也。
”越三日,果得男。
他奇驗多類此。
景旸死,無子,其術不傳。
己已之變,英廟北狩,郕王居攝,尋即真。
先是京師旱,童謠曰:“雨弟雨弟,城隍土地。
雨若再來,謝了土地。
”明年,北虜奉還上皇。
後七年而複辟。
人謂:“雨弟者,與弟也。
城隍土地者,言郕王者有土也。
雨若再來,謝了土地者,上皇還,而土地複歸也。
” 景泰間,欲易太子,不愛官爵以悅臣下,一時名器太濫。
時人為之語曰:“滿朝皆太保,一部兩尚書。
侍郎、都禦史,多似境山豬。
” 前史所記:更始時,“竈下養,中郎将。
爛羊頭,關内侯。
”唐武後時,“補阙連車載,拾遺平鬥量”之謠,與此相類。
天順八年憲宗初即位時,南京刑科給事中王淵等上言五事,其疏傳布四方,冠得而錄之,謹識其略如左: 一曰覽史書。
史書之有益于天下國家尚矣,求其明白切妥,可為萬世之法者,莫如《通鑒綱目》一書。
近年以來,經筵唯以五經四書進講,而不及此,蓋恐其間有所觸犯故爾。
昔唐仇士良嘗語同列曰:“人主慎勿使之讀書。
彼見前代興亡,心知憂懼,則吾輩疏斥矣。
”今日之事,殆亦類此?乞命講官兼講《通鑒綱目》其中所載治亂興亡,不得避諱。
仍取一部置于便殿,萬幾之暇,朝夕觀覽。
或時召儒臣與之從容講解,必欲見古之君德何為而明,何為而暗。
政治何為而得,何為而失。
群臣何者為賢良,何者為邪佞。
然後以其善者為法,惡者為戒。
仍觀左右大臣孰可比古之賢良而當親,孰可比古之邪佞而當黜。
如此則德無不修,政無不善,臣無不良,而天下治矣。
二曰開言路。
皇上嗣登大寶之初,屢下求言之诏矣,然給事中、禦史所陳之言,事體不一。
其有當行者,大臣以不便己,私托以它故,妄奏不行。
或有施行,亦不過苟應故事,緻使言為虛文,事無實效。
言者見其然,皆曰:言既不行,不如不言。
此言路所以不能常開者,一也。
至有權奸在位,于進言之人多方箝制,或指為輕薄,或目為狂妄,或索其瑕疵。
凡有更張,則曰變亂成法;凡有薦舉,則曰專擅選官;凡有彈劾,則曰排陷大臣。
或明加譴罰,或陰為中傷。
言者見其然,皆曰:非徒無益于國,适足自禍其身。
此言路所以不能常開者,二也。
乞敕所司,凡言有當行者,即為之施行,務臻實效,不為虛文。
有言不當理者,尤望宏天地之量,寬斧钺之誅,置之不問。
如此則言路常開,事無壅蔽,大平可計日而待矣。
三曰重大臣。
所謂大臣者,非才德純全,心術正大,寬平而識大體,廉潔而不顧己私者,不足以當之。
是故未用之先,當重其選。
既用之後,當重其人。
乞敕吏、兵二部,自今如尚書、侍郎、都禦史、大理寺卿、五府都督及在外布政使、按察使、鎮守、總兵等官有缺,宜會同内閣大臣、六部、都察院等諸司正官,以公推舉,各薦所知,較其優劣,不限資格。
公舉即定,然後本部具奏定奪。
其有薦舉不公,許科道糾劾,治以欺妄不忠之罪。
蓋選用文武官員,固吏、兵二部之事,但大臣非群臣可比,一非其人,則為害不淺。
是故一人所知,不若衆知者廣;一人所舉,不若衆學者公。
然選文既重,待之尤不可不重。
近年以來,大臣有犯公罪者,辄系累下獄,褫衣受刑。
不數日,尋複其任。
彼方為群僚之表率,使之何施面目以處人上乎!要當視為一體,加以禮貌,其有小過,置之不問;若有大罪,則或黜之為民,或賜以自盡,
”上竟親征出塞,至榆木川而宮車晏駕矣。
餘友華思淳者,無錫人,弘治戊午歲卒,時年九十。
自言少時嘗從景旸蔔,戒思淳诘旦早來。
思淳如期往,道逢故人,同于針肆少憩。
既至其家,景旸擲錢成卦,問曰:“汝晨餐未?”思淳詭對曰:“已飯。
”曰:“若此則卦不靈,須明早更蔔。
”思淳謝曰:“實未食。
”又曰:“汝安得入鐵肆中坐?”曰:“無之。
”曰:“若此則卦不靈,須明早更蔔。
”思淳乃複以實告。
景旸曰:“若然,則汝還家三日,汝室必生一男子。
汝仆懷錢三百,将以遺吾,吾不受。
俟生子後來謝未晚也。
”越三日,果得男。
他奇驗多類此。
景旸死,無子,其術不傳。
己已之變,英廟北狩,郕王居攝,尋即真。
先是京師旱,童謠曰:“雨弟雨弟,城隍土地。
雨若再來,謝了土地。
”明年,北虜奉還上皇。
後七年而複辟。
人謂:“雨弟者,與弟也。
城隍土地者,言郕王者有土也。
雨若再來,謝了土地者,上皇還,而土地複歸也。
” 景泰間,欲易太子,不愛官爵以悅臣下,一時名器太濫。
時人為之語曰:“滿朝皆太保,一部兩尚書。
侍郎、都禦史,多似境山豬。
” 前史所記:更始時,“竈下養,中郎将。
爛羊頭,關内侯。
”唐武後時,“補阙連車載,拾遺平鬥量”之謠,與此相類。
天順八年憲宗初即位時,南京刑科給事中王淵等上言五事,其疏傳布四方,冠得而錄之,謹識其略如左: 一曰覽史書。
史書之有益于天下國家尚矣,求其明白切妥,可為萬世之法者,莫如《通鑒綱目》一書。
近年以來,經筵唯以五經四書進講,而不及此,蓋恐其間有所觸犯故爾。
昔唐仇士良嘗語同列曰:“人主慎勿使之讀書。
彼見前代興亡,心知憂懼,則吾輩疏斥矣。
”今日之事,殆亦類此?乞命講官兼講《通鑒綱目》其中所載治亂興亡,不得避諱。
仍取一部置于便殿,萬幾之暇,朝夕觀覽。
或時召儒臣與之從容講解,必欲見古之君德何為而明,何為而暗。
政治何為而得,何為而失。
群臣何者為賢良,何者為邪佞。
然後以其善者為法,惡者為戒。
仍觀左右大臣孰可比古之賢良而當親,孰可比古之邪佞而當黜。
如此則德無不修,政無不善,臣無不良,而天下治矣。
二曰開言路。
皇上嗣登大寶之初,屢下求言之诏矣,然給事中、禦史所陳之言,事體不一。
其有當行者,大臣以不便己,私托以它故,妄奏不行。
或有施行,亦不過苟應故事,緻使言為虛文,事無實效。
言者見其然,皆曰:言既不行,不如不言。
此言路所以不能常開者,一也。
至有權奸在位,于進言之人多方箝制,或指為輕薄,或目為狂妄,或索其瑕疵。
凡有更張,則曰變亂成法;凡有薦舉,則曰專擅選官;凡有彈劾,則曰排陷大臣。
或明加譴罰,或陰為中傷。
言者見其然,皆曰:非徒無益于國,适足自禍其身。
此言路所以不能常開者,二也。
乞敕所司,凡言有當行者,即為之施行,務臻實效,不為虛文。
有言不當理者,尤望宏天地之量,寬斧钺之誅,置之不問。
如此則言路常開,事無壅蔽,大平可計日而待矣。
三曰重大臣。
所謂大臣者,非才德純全,心術正大,寬平而識大體,廉潔而不顧己私者,不足以當之。
是故未用之先,當重其選。
既用之後,當重其人。
乞敕吏、兵二部,自今如尚書、侍郎、都禦史、大理寺卿、五府都督及在外布政使、按察使、鎮守、總兵等官有缺,宜會同内閣大臣、六部、都察院等諸司正官,以公推舉,各薦所知,較其優劣,不限資格。
公舉即定,然後本部具奏定奪。
其有薦舉不公,許科道糾劾,治以欺妄不忠之罪。
蓋選用文武官員,固吏、兵二部之事,但大臣非群臣可比,一非其人,則為害不淺。
是故一人所知,不若衆知者廣;一人所舉,不若衆學者公。
然選文既重,待之尤不可不重。
近年以來,大臣有犯公罪者,辄系累下獄,褫衣受刑。
不數日,尋複其任。
彼方為群僚之表率,使之何施面目以處人上乎!要當視為一體,加以禮貌,其有小過,置之不問;若有大罪,則或黜之為民,或賜以自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