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逼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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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也酒樓的大掌櫃早已不是宮本。

    宮本死了,死于那場可怕的沙暴。

     滿窗花現在已是名符其實的東家兼大掌櫃,跑堂站櫃台的事,自然要另找人來做。

     滿窗花沒有另找人,她‘’揀”了個人。

     說起“揀”人這件事,也怪,偏偏就叫她撞上了。

     那天夜裡,她剛從孔老夫子被窩裡鑽出來,穿上衣服回家。

    剛出學校的門,就聽見了遠處彼起此伏的狼嗥聲。

     狼嗥聲中,還夾雜着凄厲的馬嘶和人的嘶叫。

     聲音很遠,隐隐約約的聽不大真切。

     滿窗花遲疑不決。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該過去看看。

     将軍的使者這幾天也該到了。

    倘若處在狼群之中的是将軍的使者,那可就糟了。

     滿窗花最後還是決定去看個究竟。

    倘若她真搭救了将軍使者,那倒真是大功一件。

    就算那人是個不相幹的人,也沒關系;她可以安然脫身,用不着懼怕狼群。

     她是一名出色的忍者,也許比雄藏、宮本、筱原他們還要出色。

     她雖然年輕,但她是天才。

     天才和一般的聰明人之間,差距已很大,若和庸人相比,這差距不啻雲泥。

     她要想擺脫狼群,實在很容易。

     于是她就循着聲音飛快地奔了過去,一直跑了十幾裡路,她才看見了狠群。

     大大小小的野狼足足有三百多條,現在居然已全都斃命。

     滿窗花愕然。

     人呢?馬呢? 她已看不見馬,她隻看見一副亂七八糟的馬鞍。

     皿腥氣重得要命。

     滿窗花屏着呼吸,開始在屍體間找人。

     依她想,能找個像樣的人屍就不錯了。

     可她居然找到了一具幾乎完好無損的人屍。

     滿窗花其實也不能肯定這具人屍是不是真的完好無損。

    她看不清屍體的面目,她隻能從形狀上看出來,這人雖已浸滿了鮮血,肢體倒還沒什麼太多的損傷。

     滿窗花伸手去屍體懷裡摸索,希望能找到點什麼東西以證實屍體的身體。

     她什麼也沒找到。

     屍體身上已無寸縷,衣裳看來已被群狼們撕裂成碎片了。

     她雖沒有找到任何東西,卻發現了一件令她十分吃驚的事——這人居然還活着。

     他的心跳雖慢雖弱,但的确還在跳動。

     滿窗花決定救活他——不管怎麼說,這人在徒手格殺這麼多狼以後還能活着,就說明老天不讓他死。

     這就是天道。

     滿窗花背起這個人,飛一般回到鎮裡,直接進了倒也酒樓。

     她用了整整三壇燒酒為他擦洗渾身的血迹和傷口。

     他渾身都綻着口子,連睑上也被抓得皮開肉綻。

     滿窗花卻很滿意。

     在她的救護下,他總算活過來了,這是她的功勞。

     她滿意的還有一點,那就是他還是個大丈夫,他的那個地方奇迹般地沒遭受任何傷害。

     至少,她救活的這個男人将不會因為無法重振雄風而自卑,這就讓她很高興了。

     如果她救了個不想再活下去的、沒有生趣的男人,那還不如不救呢! 至于相貌被毀,又算得了什麼呢? 對相貌的重視是女人的事,男子漢大丈夫,不必為破相傷心。

     兩個月後,他的傷好了。

    他臉上亂七八糟的爪痕裂口,使人不敢多看。

     滿窗花卻偏偏讓他站櫃台,偏偏讓他跑堂。

    她對他很滿意,她給這個口齒不清的蒙古勇士起了個特别響亮的漢人名字—— 滿霸王。

     他是她的驕傲,是她的傑作。

     就算酒樓生意差一點,她也不在乎。

    她就是要向衆人展示她的傑作。

     她甚至還教他學漢語,教他忍術。

    他雖然顯得有點笨,但特别有毅力。

     她對他簡直滿意極了。

     孔老夫子對滿霸王卻十分反感,可她不在乎。

     孔老夫子也不能把她怎麼樣。

     孔老夫子在歎氣。

     他仍舊坐在他那張破藤椅裡,可曾經在他面前的那三個矮壯的漢子,卻都已不在了。

     雄藏死于陰山,是被鄭願殺死的。

     宮本和筱原和鄭願一同葬身于那場恐怖的沙暴之中。

     現在站在孔老夫人子面前的,隻有一個人,一個面目猙獰的蒙古大漢——滿霸王。

     還有一個人也在孔老夫子對面,不過不是站着,而是坐着,像孔老夫子那樣坐着。

     滿窗花坐在一隻繡墩上,而這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