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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懼,孟明用而晉人憂,彼之得志,故我之大患也。

    ”吳人笑其言,而蜀果降於魏。

     晉來伐吳,晧使悌督沈瑩﹑諸葛靓率軍三萬,渡江逆之。

    至牛渚,瑩曰:“晉治水軍於蜀久矣,今傾國大擧,萬裡齊力,必悉益州之衆浮江而下。

    我上流諸軍,無有戎備,名将皆死,幼少當任,恐邊江諸城,盡莫能禦也。

    晉之水軍,必至於此矣!宜畜衆力,待來一戰,若勝之日,江西自清,上方雖壞,可還取之。

    今渡江(力)[逆]戰,勝不可保,如或摧喪,則大事去矣。

    ”悌曰:“吳之将亡,賢愚所知,非今日也。

    吾恐蜀兵來至此,衆心必駭懼,不可複整。

    今宜渡江,可用決戰力争。

    如其(喪敗)[敗喪],則同死社稷,無所複恨;若其克勝,則北敵奔走,兵勢萬倍便當乘威南上,逆之中道,不憂不破也。

    若如子計,恐行散盡,相與坐待敵至,君臣俱降,無複一人死難者,不亦辱乎!” 遂渡江戰,吳軍大敗。

    諸葛靓與五﹑六百人退走,使過迎悌。

    悌不肯去,靓自往牽之,謂曰:“(且夫)[巨先],天下存亡有大數在,豈卿一人所支,如何故自取死[為]?”悌垂泣曰:“仲思,今日是我死日也。

    且我作兒童時,便為(君)[卿]家丞相所拔,常恐不得其死,負名賢知顧。

    今以身殉社稷,複可遁邪?莫牽(拽我)[曳之如是]。

    ”靓(收涙)[流涕]放之;去百馀步,已見為晉軍所殺。

     李衡 李衡,字叔平,襄陽卒家子也。

    漢末入吳,為武昌庶民。

    聞羊道有人物之鑒,往幹之。

    道曰:“多事之世尚書劇曹郞才也。

    ”習竺以女英習配之。

     是時,校(書郞)[事]呂壹操弄權柄,大臣畏逼,莫有敢言。

    道曰:“非李衡無能困之者。

    ”遂共薦為郞。

    權引見,衡口陳壹奸短數千言,權有愧色。

    數月,壹被誅,而衡大見顯擢。

     後嘗為諸葛恪司馬,幹恪府事。

    恪被誅,求為丹楊太守。

    時孫休在郡治,衡數以法繩之。

    英習每谏曰:“賤而淩貴,疏而閑親,取禍之道!”衡不從。

    會孫亮廢,休立,衡從門入,英習逆問曰:“何故有懼色?琅琊王立耶?”衡曰:“然。

    不用卿言,已至如此。

    ”遂(曰)[白]其家客欲奔魏。

    英習固谏曰:“不可!君本庶民耳,先(君)[帝]相拔過重。

    旣數作無禮,而不遠慮,又複逆自猜嫌,逃叛求活,以此北歸,何面目見中國人乎?”衡曰:“計何可出?”英習曰:“琅琊王素好善慕名,博學深廣,多見以德報怨之義;今初立,方欲自達於天下,終不以私嫌殺君明矣。

    君意自不了者,可自囚詣獄,表列前失,顯求其罪。

    如此,乃當反見優饒,非[但]直活而已也。

    ”衡從之。

    果下令曰:“丹(陽)[楊]太守李衡,以往事之嫌,自拘有司。

    夫射鈎﹑斬袪,在古為忠。

    遣衡還郡,勿令自疑。

    ”加威遠将軍,授以棨戟。

     衡每欲治家事,英習不聽。

    後密遣客十人,往武陵龍陽泛洲上作宅,種[柑]橘千株。

    臨死,敕兒曰:“汝母每(怒)[惡]我治家事,故窮如是。

    然吾州裡有千頭木奴,不責汝[衣]食,歲上[一]匹絹,亦當足用爾。

    ”衡旣亡,後二十馀日,兒以白[母],英習曰:“此當是種柑[橘]也。

    汝家失十客(來)七﹑八年,必汝父遣為宅。

    汝父恒稱太史公言:‘江陵千樹橘,當封君家。

    ’吾答雲:‘士患無德義,不患不富。

    若貴而能貧,方好爾。

    用此何為!’”吳末,衡柑[橘]成,歲得絹數千匹,家道富足。

    晉鹹康中,其宅(上)[址]枯(藁)[樹]猶在。

    [武陵人以衡家武陵,遂記錄雲是其郡人,非也。

    ] 胡宜 胡(宣)[宜],字叔方,為江夏﹑南郡太守。

    清(厲)[勵]有節,妻不衣帛。

    魏朝以其清班示天下。

     王昌 昌母 王昌,字公伯,為東平相﹑散騎常侍。

    早卒。

    婦是任城王曹子(大)[文]女。

    昌弟式,字公儀,為度遼将軍長史;婦是尚書令桓階女。

     昌母聡明有典教。

    二婦入門,皆令變服下車,不得逾侈。

    後階子嘉尚魏主,[主]欲金縷衣見(王)式婦,(桓)嘉止之曰:“其妪嚴固,不聽,莫爾!不須持往,犯人家法。

    ” 羅憲 羅憲,字令則,襄陽人也。

    父蒙,避亂於蜀,官至廣漢太守。

     憲少以才學[知]名,年十三能屬文。

    師事谯周,周[門人]稱為子貢。

    性方亮嚴整,待士無倦,輕财好施,不營産業。

    後主立太子,為太子舍人,遷庶子﹑尚書吏部郞。

    以宣信校尉再使於吳,吳人稱(羨)[美]焉。

    時黃皓預政,衆多附之,憲獨與不同;皓恚,左遷巴東太守。

    時右[大]将軍閻宇都督巴東(為領軍),後主拜憲[領軍]為宇副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