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回 唐憲宗敬迎佛骨 韓退之直谏受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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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僧齋罷,稽首辭朝。

    憲宗欽賜黃金千兩,白壁十雙,錦繡千純,明珠一斛。

    兩僧拂袖長往,分毫不受。

    憲宗愈加敬重,要将那佛骨留在禁中。

    二月,乃頒告天下,曆送諸寺,着人人念佛,戶戶齋僧,有謗毀不敬者,以大逆不道論。

    忙得那在朝官宰,貴戚皇親,以至庶民婦女,瞻奉舍施,惟恐弗及。

    有竭産充施者,有燃香頂臂供養者,無不向天頂禮,稱揚佛号。

     獨行禮部尚書韓愈,不肯拜佛,倡言說:“身居大位,職掌風化,佛乃西方寂滅之教,骨乃西方朽穢之物,有何憑驗知是佛指?清明世界,遭此欺愚,心實不忿?”乃具表奏聞憲宗皇帝。

    奏曰: 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爾,自後漢時流入中國,上古未嘗有也。

    昔者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歲;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歲;帝謄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帝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歲;帝舜及禹,年皆百歲。

    此時天下太平,百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

    其後殷、湯亦年百歲;湯孫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書史不言其年壽所極,推其年數,蓋亦不減百歲;周文王年九十七歲,武工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入中國,非因事佛而緻然也。

    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後亂亡相繼,運詐不長。

    宋、齊、梁、陳、元、魏以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後三度會身施佛,宗廟之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後竟為侯景所迫,餓死台城,國亦尋滅。

    事佛求福,乃更得禍。

     由此觀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則議除之。

    當時群臣才識不逮,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闡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百年以來,未有倫比。

    即位之初,既不許度人為憎尼道士,又不許創立寺觀。

    臣常以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縱未能行之,豈可态之轉令盛也! 今聞陛下令群憎迎佛骨于鳳翔,禦樓以觀,舁入大内,又令諸寺遞迎供養。

    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

    直以年豐人樂,徇人之心,為京都士庶,設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

    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誤,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将謂真心事佛。

    皆雲:“天子大聖,猶一心敬信;百姓何人,豈合更惜身命?”焚頂燒指,百十為群,解衣散錢,自朝至暮,轉相仿效,惟恐後時,老少奔波,棄其業次。

    若不即加禁遏,更曆諸寺,必有斷臂商身,以為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

    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面接之,不過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于境,不令惑衆也。

    況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兇穢之餘,豈宜令入宮禁!孔子曰:敬鬼神而遠之。

    古之諸候,行吊于其國,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後進吊。

    今無故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禦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

    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諸水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色後世之惑。

    使天下之人,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于尋常萬萬也。

    豈不盛哉!豈不快哉!佛如有靈,能作禍祟,幾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

    心任激切懇悃之至,謹奉表以聞。

    自戰國之世,老莊與儒者争衡,更相是非,至漢末益之以佛,然好者尚寡。

    晉宋以來,日以繁盛,自帝王至于士民,莫不尊信。

    下者畏慕罪福,高者論難空有,獨愈惡其盜财惑衆,故力排之。

     表奏,憲宗大怒道:“韓愈這厮唐突朝廷,欺毀賢聖,着實可惡!着錦衣衛官校綁至雲陽市曹斬首示衆,有來谏者,與愈一體施行。

    ”兩邊閃出二三十名劊子手,把退之剝去朝衣、朝冠,捆綁起來,押赴市曹。

    隻見旗幟漫空,刀槍耀日,前遮後擁,何止千百餘人。

    吓得退之魂飛天外,魄散九霄,仰面叫道:“天那!我韓愈忠心報國,一死何難?隻是我侄兒湘子不曾還鄉,我難逃不孝之罪耳。

    ”看看來到市曹,不見有一人上前保奏。

    畢竟不知退之性命若何,請聽下回分解。

    正是:  閻王注定三更死,定不留人到五更。

     青龍共白虎同行,吉兇事全然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