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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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娜急匆匆地走進米奇的辦公室,把一堆文件放到自己老闆的面前。

    “請你簽名。

    ”說着遞給他一支筆。

     “這都是些什麼文件啊?”米奇邊順從地簽着自己的名字邊問。

     “别問。

    相信我好了。

    ” “我發現,蘭德馬克合夥協議書裡有一個詞拼錯了。

    ” “是電腦的毛病。

    ” “那就把電腦修修好。

    ” “今晚你打算幹到什麼時候?” 米奇快速掃視一眼文件,一一簽上名。

    “不知道。

    幹嘛問這個?” “你顯得很疲倦,幹嘛不早些回家,比方說10點或10點半,回去休息休息。

    你的眼睛都快熬成納森-洛克的眼睛了。

    ” “真逗。

    ” “你妻子來過電話。

    ” “我一會再給她回電話。

    ” 他簽完了名,她重又把信函和文件一一疊好。

    “5點了。

    我走了。

    奧利弗-蘭伯特在一樓圖書室等着見你。

    ” “奧利弗-蘭伯特!等着見我?” “一點不錯。

    不到5分鐘前他來過電話,說是有要緊的事。

    ” 米奇系緊領帶,穿過門廳,跑到了一樓,然後若無其事地走進了圖書室。

    蘭伯特、埃弗裡以及大部分合夥人坐在會議桌周圍。

    普通律師們也都到了,站在合夥人的背後。

    桌子頂頭的椅子空着,等着什麼人坐。

    屋子裡靜極了,靜得幾乎是陰森森的。

    各人的臉上都沒有笑容。

    拉馬爾就在附近,但是不願意轉過頭來看他一眼。

    埃弗裡一臉怯生生的,像是有點兒難堪的樣子。

    沃利-赫德森擺弄着蝴蝶形領結的末端,輕輕搖了搖頭。

     “坐下,米奇。

    ”蘭伯特先生神情嚴峻地說,“有件事要和你商量一下。

    ”道格-特尼關好了門。

     他坐下,目光四下搜尋着哪怕一絲絲能讓他安下心來的迹象。

    絲毫沒有這樣的迹象。

     “什麼事?”他怯怯地問,無助地看着埃弗裡,額頭上滲出了細細的汗珠。

    他的心像汽錘一般咚咚地跳着。

     奧利弗-蘭伯特身子微微前傾,靠在桌邊,随手摘下老花眼鏡。

    此時,他雙眉緊蹙,似乎這事使他很痛苦。

    “我們剛剛接到納什維爾來的電話,米奇。

    我們想就這事跟你談談。

    ” 是資格考試!資格考試!資格考試!好哇,有人就要名垂青史了。

    偉大的本迪尼法律顧問公司終于有人要考砸了。

    他兩眼瞪着埃弗裡,真想大喊:“全都是你的錯!”埃弗裡緊鎖雙眉,像是一陣頭痛發作了;他避開米奇的目光。

    蘭伯特疑疑惑惑地看了看其他合夥人,重又看着米奇。

     “米奇,我們一直擔心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 他真想開口辯說幾句:應該再給他一次機會,讓他參加6個月後的考試;他一定要拿它個滿分,決不再給他們丢臉。

    突然腹部一陣劇痛向他襲來。

     “是的,先生。

    ”他可憐兮兮地說,一副一敗塗地的樣子。

     蘭伯特掉轉話頭,直逼正題。

    “我們本不會知道這些事情,不過納什維爾那幫夥計告訴了我們,說你奪得了資格考試最高分。

    祝賀你,律師。

    ” 屋子裡爆起了笑聲、歡呼聲,人們圍上前來,又是握手,又是拍他的肩,對他笑着。

    埃弗裡擠過來,用手帕擦着額上的汗珠。

    肯德爾-馬漢把三瓶香槟酒扔到桌子上,打開瓶塞,給所有的塑料酒杯裡斟滿了酒。

    米奇終于喘過氣來,笑了。

    他拿起酒杯,一飲而盡,人們又給他倒了一杯。

     奧利弗-蘭伯特輕柔地摟着米奇的脖子,說:“米奇,我們真為你自豪。

    這該得到一小筆獎金。

    我帶來了一張2000美元的支票,我這就交給你,作為對你取得的成績的一個微不足道的獎勵。

    ” 又是一陣口哨聲和歡叫聲。

    米奇接過支票,看都沒看一眼。

     蘭伯特先生舉起手,示意大家安靜。

    “我謹代表公司,把這個贈予你。

    ”拉馬爾遞給他一個牛皮紙裹着的盒子。

    蘭伯特先生剝開牛皮紙,放到桌上。

     “這塊匾是我們特地為今天這個日子準備的。

    你一看就知道,這是一張公司信箋的青銅摹制品,上面刻着全公司律師的名字。

    不說你也能看到:米切爾-麥克迪爾的名字也加到了信箋頭上。

    ” 米奇站在那兒,接過獎品。

    血色又回到了他的臉上,香槟到了肚裡,舒服極了。

    “謝謝。

    ”他輕聲說。

     三天後,《孟菲斯報》刊登了通過資格考試律師的姓名。

    艾比剪下該文,收進了剪貼簿裡,還給她父母和雷寄出了複印件。

     米奇在沿河大街與河畔大道之間,離本迪尼大廈三個街區遠的地方找到了一家快餐館。

    說是餐館,其實隻是在牆上打進去的一個黑咕隆咚的洞,隻有三兩個顧客,專營油膩膩的辣狗①。

    他喜歡這兒,是因為他可以遠離人群,邊吃邊校看文件清樣。

    既然現在他是羽毛已豐的普通律師,他當然可以在午餐時邊吃辣狗,邊開每小時150美元的賬單。

     ①一種快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