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學典禮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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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司舉明學校規式 浙東海右道肅政廉訪司,大德三年四月牒:照得立按察司欽奉聖旨條畫内一款節該:所至之處,勸課農桑,問民疾苦,勉勵學校,宣明教化。

    又欽奉聖旨節該:今後應在籍秀才,做買賣納商稅,種田地納地稅,其餘一切差役并行蠲免。

    又欽奉诏書内一款節該;學校之設,所以作成人材,仰各處正官、教官欽依先皇帝已降聖旨,主領敦勸,嚴加訓誨,務要成材,以備擢用。

    欽此。

    除欽遵外,竊以學校乃風化之源,人材所出之地,凡在學者,正當勉勵業術,講明道藝,仰副朝廷崇重之隆。

    近日以來,一等儒人不守元規,惟知戶役之優免,遽忘聖經之阃奧,朔望拜谒,尚有阙禮,坐齋肄業,安有盡心?近于三月朔日,司官詣婺州路學,為見本學職員數少,略行點視,其不到者八十人,及至講說,有不通者十餘輩。

    此蓋教官教誨之無方,抑亦儒生怠慢之所至。

    憲司:除另行外,誠恐本路儒學亦有似此去處,今将元奉行禦史台備到福建儒學提舉司講究到規式拟議責罰開坐前去,牒可照驗,行下合屬儒學,一體施行。

     一、在籍儒人,凡遇朔望,不犯紅日,并須詣學,親筆書名,陪拜聽講,雍容就列,不得喧嘩。

    如有事故者,先期具狀,經教官處給假附籍,以憑稽考。

    或未經請假,妄稱事故而不赴學者,從舉事檢舉,具呈教官,依例行罰,将罰到鈔數委令司罰置簿收掌,以助公支,或充課賞。

    前件,除依已行規式外,如朔望妄稱事故不赴學者,從本學檢舉,初犯罰中【統】【[一] 據文義補。

    】鈔五錢,再犯罰一兩,三犯别議施行,仍令教官置簿标附不到姓名,并将罰到鈔數,俱令司罰收掌公支。

     将朔日題目講說,望日依上就出講題,次月朔日依前講說。

    三次文理不通者,拟降供一季,發付本學教導訓誨,再行習讀,候降供滿日,引上覆念講說,文理通者,許令回參,不通者,從學官議罰。

    前件,每月朔望行禮畢,耆儒并生員各分等列,雍容登堂就坐,不得喧嘩,依已行規式講說外,再請行禮官抽簽,于《中庸》、《大學》、《語》、《孟》内另提出一章,令坐齋生員默說,如有不通者,至期量議責罰,二次不通者,别議。

    ?一、朔望講書,除教官、正、錄、前廊耆舊輪次講說外,三十歲以下、十五歲以上儒生,常川在學肄業,每月朔日,教官預先出題三章,揭示廊庑,聽其講究精熟,置立簽筒,遍寫該講生員姓名,至今月望日,俟登堂聽講畢,請教官臨時掣簽,引至案前,對 一、儒人課試,拟定每月從教官出題,或賦論、經義、史評之類,在籍諸生,各供本經全篇,每五卷約取一名,照舊例魁名三分,亞名二分,又次名一分半,通榜者各一分,教官考校,逐月載籍,歲終計其分數,以考優劣。

    如十二試積及十分者,次年正月内,從教官申請本路文資正官、廉訪司官詣學,集及分儒生簾引文義通暢者,取首名保申上司,以備歲貢,其餘籍記姓名。

    所有十二試俱黜者,降供一季,發付本學訓誨,逐日坐齋習讀,候降供滿日,再行引試,中格許令回參。

    其連三月不試者,從教官議罰。

    前件,除依已行規式外,仍将每月已考過課試文字于行禮官處呈說,驗其優劣。

     一、在學儒人,除前廊耆舊,皆亡宋登科貢舍之人,逐月朔望輪次講書外,東西序耆儒内,請每日登堂講《通鑒》一章,然後會食。

    儒生五十歲以下者,各供月課,除孟月經、賦、仲月論,俱各全篇,季月經疑、史評。

    三十歲以下者,各各坐齋讀書訓誨,每日各習所業,或雜文、論冒、小賦、經義、唐律之類,期以成材。

    十五歲以下者,另設小學一所,教導二員,逐日依小學規式,教導施行。

    前件,除依已行規式外,小學每日常川在學肄業,朔望與儒生一般陪拜講書,若朔望不到、講書不通者,将訓導坐不稱職之罪,别議施行。

    【牒紹興路。

    】 提舉柯登仕申明約會 江浙等處儒學提舉司,大德三年五月日指揮該:近準本司副提舉柯登仕牒:會驗至元三十年正月内欽奉聖旨節該:如今和尚一處,先生每、秀才每有争差的言語呵,管民官一處休教問,和尚每的為頭兒的,先生每的為頭兒的,秀才每的為頭兒的一同問者。

    麼道聖旨了也。

    欽此。

    又照得承奉前江淮等處行尚書省劄付:準都省咨文該,應儒人詞訟,除奸盜從有司歸問外,其餘公事,并從約會,不許有司徑直勾攝。

    奉此,除遵依外,今來當職切詳:和尚、先生,凡遇管民官司相關公事并從約會歸問,外據儒人但有幹礙民訟,其有司多不經由儒學約問,往往違例,徑直勾攝,泛行搔擾,似與欽奉聖旨事意并元奉都省元行事理相違。

    牒請照驗,備申江南浙西道肅政廉訪司照詳。

    乞賜行移各路,欽依聖旨事意并元奉都省定例事理,依例約會歸問施行。

    準此。

    照得近奉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劄付,準中書省咨,宣政院呈,至元三十年正月初九日,阿都台集賽【[二] 集賽,見卷二注[二]。

    】第一日奏過事内一件:托克托、察楚克等行宣政院官人每與将文書來,這裡的和尚每、先生每、秀才每一處告争差的言語有呵,和尚每的為頭兒的、先生每的為頭兒的、秀才每的為頭兒的一同【不問】【[三] 據卷四《三教約會》條補。

    】,先生、秀才每管民官根底私地下去管?,先生每的、秀才每的為頭兒一同不問,管民官與管和尚的頭目一同問?。

    如今和尚每的、先生每的、秀才每的一處有?争差的言語呵,和尚每的為頭兒的、先生每的為頭兒的、秀才每的為頭兒的一同問者。

    麼道與将聖旨來的說将來有。

    俺商量的,去年俗人與和尚每有争差的言語呵,和尚每為頭兒、管民官一同問了斷者,民官、和尚每根底休教斷者。

    麼道聖旨與将去了來。

    如今和尚一處,先生每、秀才每争差的言語呵,管民官一處休教問,和尚每的為頭兒的、先生每的為頭兒的、秀才每的為頭兒的一同問者。

    麼道聖旨與将去呵,怎生?麼道。

    奏呵,那般者。

    麼道聖旨了也。

    欽此。

    又照得先承奉國子監指揮,備奉集賢院劄付該,據司直司呈,奉禮部符文該,奉尚書省判送集賢院呈。

    備國子監議拟到,江南各道儒學提舉司管領儒人,遇有公事,除犯奸盜從有司歸問,其餘一切事務,并從約會。

    呈奉都堂鈞旨:準呈。

    送禮部,行移合屬,照會施行。

    承此,又承奉江淮等處行尚書省劄付該,準尚書省咨該,集賢院呈:據浙東道儒學提舉司申到事内一件「各道儒學提舉司專一管領儒人,但有與管民官司相關者,管民官司并不問事理輕重,徑直勾攝,泛行搔擾,深為未便,拟合照依諸衙門體例約會」事,為此,送國子監議拟。

    去後,今據狀呈:儒人遇有公事,除犯奸盜從有司歸問外,其餘一切事務,并從約會,呈乞照詳事。

    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