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囊全集 智囊全集 通簡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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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本無事,庸人自擾;唯通則簡,冰消日皎。
集《通簡》。
唐文宗 文宗将有事南郊,祀前,本司進相撲人。
上曰:“我方清齋,豈合觀此事?”左右曰:“舊例皆有,已在門外抵候。
”上曰:“此應是要賞物。
可向外相撲了,即與賞物令去。
”又嘗觀鬥雞,優人稱歎:“大好雞!”上曰:“雞既好,便賜汝!” (評注:既不好名,以揚前人之過,又不好戲,以開幸人之端,覺革弊紛更,尚屬多事,此一節可稱聖主。
) 【譯文】 唐文宗李昂将要到南郊舉行祭天活動。
去祭祀之前,主管官員奏說,已将相撲手帶來了。
文宗說:“我正在清靜齋戒,怎麼能看相撲?”侍臣們說:“按舊例祭天前都有觀看相撲的項目,相撲手已在門外等候了。
”文宗說:“這是想要賞賜東西罷了,可讓他們就在外面相撲,完事後就賞賜把他們打發走。
” 又有一次文宗看鬥雞,旁邊一個優伶稱歎道:“好一隻大公雞!”文宗說:“你既然說好,就把雞賞給你吧!” 宋太宗 孔守正拜殿前都虞候。
一日侍宴北園,守正大醉,與王榮論邊功于駕前,忿争失儀。
侍臣請以屬吏,上弗許。
明日俱詣殿廷請罪,上曰:“朕亦大醉,漫不複省。
” (評注:以狂藥飲人,而責其勿亂,難矣。
托之同醉,而朝廷之體不失,且彼亦未嘗不知警也。
) 【譯文】 北宋太宗趙光義時,孔守正任殿前都虞候,一天,侍臣們陪太宗在北園宴飲,孔守正喝得酩酊大醉,與殿前指揮使王榮在太宗面前各論自己的戰功,争執起來,很失禮儀。
侍臣們請求把他們交給有關官員去問罪,太宗沒有答應。
第二天,他兩個一同到金銮殿上請罪,太宗說:“朕昨天也喝得大醉,胡胡塗塗不再記得有過什麼事。
” 宋真宗 宋真宗朝,嘗有兵士作過,于法合死,特貸命決脊杖二十改配。
其兵士高聲叫喚乞劍,不服決杖,從人把捉不得,遂奏取進止。
傳宣雲:“須決杖後别取進止處斬。
”尋決訖取旨,真宗雲:“此隻是怕吃杖;既決了,便送配所,莫問。
” 【譯文】 北宋真宗趙恒當朝時,有一個士兵犯了罪過,按法律應當處死。
真宗饒他一命,判決打二十脊杖發配遠方。
這個士兵高聲叫喚願受劍處死,而不願服處杖刑。
執刑的人把握不住如何是好,于是向真宗奏請處理意見。
殿上傳宣聖旨道:“必須先服杖刑後,再來聽旨是否處斬。
”不一會施過杖刑後,執刑者來取聖旨,真宗說:“他隻是害怕挨杖刑;既然已經打過了,就送去發配之地,别的不再問了。
” 曹參 二條 曹參被召,将行,屬其後相;“以齊獄市為寄。
”後相曰:“治無大此者乎?”參曰:“獄市所以并容也,今擾之,奸人何所容乎?”參既入相,一遵蕭何約束,唯日夜飲醇酒,無所事事,賓客來者皆欲有言,至,則參辄飲以醇酒;間有言,又飲之,醉而後己,終莫能開說。
惠帝怪參不治事,囑其子中大夫窟私以意叩之。
窟以休沐歸,谏參,參怒,答之二百,帝讓參曰:“與窟何治乎?乃者吾使谏君耳。
”參兔冠謝曰:“陛下自察聖武孰與高帝?”上曰:“朕安敢望先帝?”又曰:“視臣能孰與蕭何?”帝曰:“君似不及也。
”參曰:“陛下言是也,高帝與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參等守職,遵而勿夫,不亦可乎!”帝曰:“君休矣。
” (評注:不是覆短,适以見長。
) 吏廨鄰相國園,群吏日歡呼飲酒,聲達于外。
左右幸相國遊園中,聞而治之。
參聞,乃布席取酒,亦歡呼相應。
左右乃不複言。
(評注:極繪太平之景,陰消近習之讒。
) 【譯文】 漢惠帝時,曹參為齊國丞相,蕭何死後,曹參被召往長安繼蕭何在中央任丞相。
臨别的時候,他囑咐繼他任齊相的人說:“要把齊國的刑獄和集市留意好。
”繼任的齊相問道:“國家的政治沒有比這些更重要的事情了嗎?”曹參說:“監獄和集市都是安排壞人的場所,你現在如果處理不好二者的平衡關系,把壞人安置到什麼地方去呢?” 曹參到中央繼任丞相後,一切遵守蕭何原來的法規辦事,他自己隻是日夜飲酒作樂,沒有出台什麼新舉措,來訪的客人們都想跟他談些事,一到他那裡,就被曹參招待喝酒;其間想談事,又被一個勁兒勸酒,直到被灌醉方才罷休,到底也沒能說成什麼事。
漢惠帝劉盈責怪曹參不治理政事,就讓曹參的兒子、中大夫曹窟私下裡把自己的責備之意去問一問曹參。
曹窟以休息、沐浴為理由回家,勸谏曹參去治理朝政。
曹參聽了大怒,怞了曹窟二百鞭子。
漢惠帝責問曹參說:“你為什麼要打曹窟呢?這是朕派他去勸你的。
”曹參取下帽子行禮謝罪說:“陛下自已掂量掂量,陛下與高帝相比誰更聖明英武?”惠帝說:“朕怎敢與高帝相比呢?”曹參又說:“陛下看臣的才幹與蕭何相比誰更強?”惠帝說:“你似乎比不上蕭何。
”曹參說:“陛下所說的很對呀。
高帝與蕭何平定了全國,法令已經訂得很清楚了,陛下無為而治,臣等謹守職分,遵循着既定的法令不脫離,不也就行了嗎!”惠帝明白了曹參的心意,就對他說:“那你就去休息吧!” 丞相曹參的衙門和相府的後花園相鄰。
衙門中的屬吏們成天在衙中歡呼飲酒,喧嘩聲音傳到牆外很遠。
曹參的随從們随他到後花園遊玩,心裡幸災樂禍,心想曹丞相聽到他們的喧鬧聲,一定會整治他們。
誰知曹參聽到隔牆的熱鬧聲後,就命人擺席取酒,也歡呼喧鬧,和衙中屬吏們相呼應,曹參的随從們這也才不再說什麼了。
李及 曹玮久在秦中,累章求代。
真宗問王旦:“誰可代玮者?”旦薦李及,上從之。
衆疑及雖謹厚有行檢,非守邊才。
韓億以告旦,旦不答。
及至秦州,将吏亦心輕之。
會有屯戍禁軍白晝掣婦人銀钗于市,吏執以聞。
及方坐觀書,召之使前,略加诘問,其人服罪。
及不複下吏,亟命斬之,複觀書如故,将吏皆驚服。
不日聲譽達于京師。
億聞之,複見旦,具道其事,且稱旦知人之明,旦笑曰:“戍卒為盜,主将斬之,此常事,何足為異!旦之用及,非為此也。
夫以曹玮知秦州七年,羌人(上龍下言)服。
玮處邊事已盡宜矣。
使他人往,必矜其聰明,多所變置,敗玮之成績。
所以用及者,但以及重厚,必能謹守玮之規模而已。
”億益歎服公之識度。
(批:張乘崖自成都召還,朝議用任中正代之,或言不可,帝以問王旦。
對曰:“非中正不能守詠之規也。
”任至蜀,咨詠以為政之法。
詠曰:“如己見解高于法,則舍法而用己;勿徇己見。
”任守其言,卒以治稱。
後生負才,辄狹小前人制度,視此可以知戒。
) 戒更革 趙韓王(普)為相,置二大甕于坐屏後,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其中,滿即焚之于通衢。
李文靖曰:“沆居相位,實無補萬分,唯中外所陳利害,一切報罷,聊以補國爾。
今國家防制,纖悉具備,苟輕徇所陳一一行之,所傷實多。
佥人苟一時之進,豈念民耶!”陸象山雲:往時充員敕局,浮食是慚。
唯是四方奏請,廷臣面對,有所建置更革,多下看詳。
其或書生貴遊;不谙民事,輕于獻計,一旦施行,片紙之出,兆姓蒙害,每與同官悉意論駁,朝廷清明,嘗得寝罷。
編摩之事,稽考之勤,何足當大官之膳?庶幾僅此可以償萬一耳。
” (批:羅景綸日:“古雲:‘利不什不變法’,此言更革建置之不可輕也,或疑若是則将坐視天下之弊而不之救欤?不知革弊以存法可也,固弊而變法不可也;不守法而弊生,豈法之生弊哉!韓、範之建明于慶曆者,革弊以存法也;荊公之施行于熙甯者,因弊而變法也。
一得一失,概可觀矣。
”) 禦史台老隸 宋禦史台有老隸,素以剛正名,每禦史有過失,即直其梃。
台中以梃為賢否之驗。
範諷一日召客,親谕庖人以造食,指揮數四。
既去,又呼之,叮咛告戒。
顧老吏梃直,怪而問之。
答曰:“大凡役人者,授以法而責以成。
苟不如法,自有常刑,何事喋喋?使中丞宰天下,安得人人而诏之!”諷甚愧服。
(批:此真宰相才,惜乎以老隸淹也!終縣老人僅知甲子,猶動韓宣之惜,如此老隸而不獲薦剡,資格束人,國家安得真才之用乎!若立賢無方,則蕭穎士之仆,(穎士禦仆甚虐,或諷仆使去,仆曰:“非不欲去,愛其才耳!”)可為吏部郎,甄琛之奴,(琛好奕,通宵令奴持燭,睡則加撻。
奴曰:“郎君辭父母至京邸,若為讀書,不辭杖罰,今以奕故橫加,不亦太非理乎!”琛慚,為之改節。
)韓魏公之老兵,(公宴客,睹一營妓插杏花,戲曰:“髻上杏花真有幸。
”妓應聲曰:“枝頭梅子豈無媒!”,席散,公命老兵喚妓。
已而悔之,呼老兵,尚在。
公問曰:“汝未去耶?”答曰:“吾度相公必悔,是以未去。
”)可為師傅,其他一才一伎,又不可枚舉矣。
) 漢光武 光武誅王郎,收文書,得吏人與郎交關謗毀者數千章。
光武不省,會諸将燒之,曰:“令反側子自安!” (批:宋桂陽王休範舉兵得陽,蕭道成擊斬之。
而衆賊不知,尚破台軍而進。
宮中傳言休範已在新亭,士庶惶惑,詣壘投名者以千數。
及至,乃道成也。
道成随得辄燒之,登城謂曰:“劉休範父子已戮死,屍在南岡下。
我是蕭平南,汝等名字,皆已焚燒,勿懼也!”亦是祖光武之智。
) 薛簡肅 (二條) 薛簡肅公帥蜀,一日置酒大東門外,城中有戍卒作亂,既而就擒,都監走白公。
公命隻于擒獲處斬決。
(邊批:亂己平矣。
)民間以為神斷。
不然,妄相攀引,旬月間未能了得,非所以安其徒反側之心也。
(批:稍有意張大其功,便不能如此直捷痛快矣。
) 民有得僞蜀時中書印者,夜以錦囊挂之西門。
門者以白,蜀人随者以萬計,皆洶洶出異語,且觀公所為,公顧主吏藏之,略不取視,民乃止。
(批:梅少司馬國桢制阃三鎮。
虜酋或言于沙中得傳國玺,以黃絹印其文,頂之于首,詣轅門獻之,乞公題請。
公曰:“玺未知真假,俟取來,吾閱之,當犒汝。
”酋謂:“累世受命之符,今為聖朝而出,此非常之瑞,若奏聞上獻,宜有封賞,所望非犒也。
”公笑曰:“寶源局自有國寶,此玺即真,無所用之,吾亦不敢輕渎上聽。
念汝美意,命以一金為犒,并黃絹還之。
”酋大失望,号哭而去。
或問公:“何以不為奏請?”公曰:“王孫滿有言:‘在德不在鼎’。
況虜酋視為奇貨,若輕于上聞,酋益挾以為重。
萬一聖旨征玺,而玺不時至,将真以封賞購之乎?”人服其卓識。
此薛簡肅藏印之意。
天順初,虜酋孛來近邊求食,傳聞寶玺在其處。
石亨欲領兵巡邊,乘機取之。
上以問李賢,賢曰:“虜雖近邊,不曾侵犯,今無故加兵,必不可。
且寶玺秦皇所造,李斯所篆,亡國之物,不足為貴。
”上是之。
梅公之見,與此正合。
) 張詠 張忠定知益州。
民有訴主帥帳下卒恃勢吓取民财者,(先是賊李順陷成都,诏王繼恩為招安使讨之,破賊,複成都,官軍屯府中,恃功驕恣。
)其人聞知,缒城夜遁。
詠差衙役往捕之,戒曰:“爾生擒得,則渾衣撲入井中,作逃走投井中來。
”是時群黨洶洶,聞自投井,故無他說,又免與主帥有不協名。
(批:按忠定不以耳目專委于人,而采訪民間事悉得其實。
李畋問其旨,公曰:“彼有好惡,亂我聰明,但各于其黨,詢之又詢,詢君子得君子,詢小人得小人,雖有隐匿者,亦十得八九矣。
”子猶曰:張公當是絕世聰明漢!) 諸葛孔明 丞相既平南中,皆即其渠率而用之。
或谏曰:“公天威所加,南人率服。
然夷情叵測,今日服,明日複叛,宜乘其來降,立漢官分統其衆,使歸約束,漸染政教。
十年之内,辮首可化為編氓,此上計也!”公曰:“若立漢官,則當留兵;兵留則口無所食,一不易也。
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立漢官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
又夷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立漢官,終不相信,三不易也。
今吾不留兵,不運糧,綱紀粗定,夷漢相安。
” (批:晉史:桓溫伐蜀,諸葛孔明小吏猶存,時年一百七十歲,溫問曰:“諸葛公有何過人?”史對曰:“亦未有過人處。
”溫便有自矜之色。
史良久曰:“但自諸葛公以後,更未見有妥當如公者。
”溫乃慚服。
凡事隻難得“妥當”,此二字,是孔明知己。
) 高拱 隆慶中,貴州土官安國亨、安智各起兵仇殺,撫臣以叛逆聞。
動兵征剿,弗獲,且将成亂。
新撫阮文中将行,谒高相拱。
拱語曰:“安國亨本為群奸撥置,仇殺安信,緻信母疏窮、兄安智懷恨報複。
其交惡互讦,總出仇口,難憑。
撫台偏信智,故國亨疑畏,不服拘提,而遂奏以叛逆。
夫叛逆者,謂敢犯朝廷,今夷族自相仇殺,于朝廷何與?縱拘提不出,亦隻違拗而已,乃遂奏輕兵掩殺,夷民肯束手就戮乎?雖各有殘傷,亦未聞國亨有領兵拒戰之迹也,而必以叛逆主之,甚矣!人臣務為欺蔽者,地方有事,匿不以聞;乃生事幸功者,又以小為大,以虛為實,始則甚言之,以為邀功張本,終則激成之,以實已之前說,是豈為國之忠乎!(邊批:說盡時弊。
)君廉得其實,宜虛心平氣處之,去其叛逆之名,而止正其仇殺與夫違拗之罪,則後必出身聽理。
一出身聽理,而不叛之情自明,乃是止坐以本罪,當無不服。
斯國法之正,天理之公也。
今之仕者,每好于前官事務有增加,以見風采。
此乃小丈夫事,非有道所為,君其勉之!”阮至貴,密訪,果如拱言,乃開以五事:一責令國亨獻出撥置人犯,一照夷俗令賠償安信等人命,一令分地安插疏窮母子,一削奪宣慰職銜,與伊男權替,一從重罰以懲其惡。
而國亨見安智居省中,益疑畏,恐軍門誘而殺之,(邊批:真情。
)擁兵如故,終不赴勘,而上疏辨冤。
阮狃于浮議,複上疏請剿。
拱念剿則非計,不剿則損威,乃授意于兵部,題覆得請,以吏科給事賈三近往勘。
(邊批:賴有此活法。
)國亨聞科官奉命來勘,喜曰:“吾系聽勘人,軍門必不敢殺我,我乃可以自明矣!”于是出群奸而赴省聽審,五事皆如命,願罰銀三萬五千兩自贖。
安智猶不從,阮治其用事拔置之人,始伏。
智亦革管事,随母安插。
科官未至,而事已定矣。
(批:國家于土司,以戎索羁摩之耳,原與内地不同。
彼世享富貴,無故思叛,理必不然。
皆當事者或俊削,或慢殘,或處置失當,激而成之。
反尚可原,況未必反乎?如安國亨一事,若非高中玄力為主持,勢必用兵,即使幸而獲捷,而竭數省之兵糧,以勝一自相仇殺之夷人,甚無謂也。
嗚呼!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吾今日安得不思中玄乎! 倪文毅 孝宗朝,雲南思疊梗化,守臣議剿。
司馬馬公疏:“今中外疲困,災異疊仍,何以用兵?宜遣京朝官往谕之。
”倪文毅公言:“用兵之法,不足尉之有餘。
如公之言,得無示弱于天下,且使思疊聞而輕我乎?遣朝官谕之,固善;若谕之不從,則策窘矣。
不如姑遣藩臣有威望者以往,彼當自服,俟不服,議剿未晚也。
”乃簡參議郭公緒及按察曹副使玉以往。
旬餘抵金齒,參将盧和統軍距所據地二程許,而次遣人持檄往谕,皆被拘。
盧還軍至千崖,遇公,語其故,且戒勿迫。
公曰:“吾受國恩,報稱正在此,如公言,若臣節何?昔蘇武入匈奴十九年尚得生還,況此夷非匈奴比!萬一不還,亦份内事也!”或謂公曰:“蘇君以黑發去,白發還,君今白矣,将以黑還乎?”公正色不答。
是日,曹引疾,公單騎從數人行,旬日至南甸,路險不可騎,乃批荊徒步,繩挽以登。
又旬日,至一大澤,戛都土官以象輿來,公乘之;上霧下沙,晦淖迷踬,而君行愈力。
又旬日,至孟濑,去金沙江僅一舍。
公遣官持檄過江,谕以朝廷招來之意。
夷人相顧驚曰:“中國官亦至此乎!”即發夷兵率象馬數萬,夜過江,抵君所,長槊勁弩,環之數重。
有譯者泣報曰:“賊刻日已焚殺矣!”公叱曰:“爾敢為間耶?”因拔劍指曰:“來日渡江,敢複言者,斬!”思疊既見檄,谕禍福明甚,又聞公志決,即遣尊長數輩來受令,及饋土物。
公悉卻去,激思疊面語,先叙其勞,次伸其冤,然後責其叛,聞者皆俯伏泣下,請歸侵地。
公許
集《通簡》。
唐文宗 文宗将有事南郊,祀前,本司進相撲人。
上曰:“我方清齋,豈合觀此事?”左右曰:“舊例皆有,已在門外抵候。
”上曰:“此應是要賞物。
可向外相撲了,即與賞物令去。
”又嘗觀鬥雞,優人稱歎:“大好雞!”上曰:“雞既好,便賜汝!” (評注:既不好名,以揚前人之過,又不好戲,以開幸人之端,覺革弊紛更,尚屬多事,此一節可稱聖主。
) 【譯文】 唐文宗李昂将要到南郊舉行祭天活動。
去祭祀之前,主管官員奏說,已将相撲手帶來了。
文宗說:“我正在清靜齋戒,怎麼能看相撲?”侍臣們說:“按舊例祭天前都有觀看相撲的項目,相撲手已在門外等候了。
”文宗說:“這是想要賞賜東西罷了,可讓他們就在外面相撲,完事後就賞賜把他們打發走。
” 又有一次文宗看鬥雞,旁邊一個優伶稱歎道:“好一隻大公雞!”文宗說:“你既然說好,就把雞賞給你吧!” 宋太宗 孔守正拜殿前都虞候。
一日侍宴北園,守正大醉,與王榮論邊功于駕前,忿争失儀。
侍臣請以屬吏,上弗許。
明日俱詣殿廷請罪,上曰:“朕亦大醉,漫不複省。
” (評注:以狂藥飲人,而責其勿亂,難矣。
托之同醉,而朝廷之體不失,且彼亦未嘗不知警也。
) 【譯文】 北宋太宗趙光義時,孔守正任殿前都虞候,一天,侍臣們陪太宗在北園宴飲,孔守正喝得酩酊大醉,與殿前指揮使王榮在太宗面前各論自己的戰功,争執起來,很失禮儀。
侍臣們請求把他們交給有關官員去問罪,太宗沒有答應。
第二天,他兩個一同到金銮殿上請罪,太宗說:“朕昨天也喝得大醉,胡胡塗塗不再記得有過什麼事。
” 宋真宗 宋真宗朝,嘗有兵士作過,于法合死,特貸命決脊杖二十改配。
其兵士高聲叫喚乞劍,不服決杖,從人把捉不得,遂奏取進止。
傳宣雲:“須決杖後别取進止處斬。
”尋決訖取旨,真宗雲:“此隻是怕吃杖;既決了,便送配所,莫問。
” 【譯文】 北宋真宗趙恒當朝時,有一個士兵犯了罪過,按法律應當處死。
真宗饒他一命,判決打二十脊杖發配遠方。
這個士兵高聲叫喚願受劍處死,而不願服處杖刑。
執刑的人把握不住如何是好,于是向真宗奏請處理意見。
殿上傳宣聖旨道:“必須先服杖刑後,再來聽旨是否處斬。
”不一會施過杖刑後,執刑者來取聖旨,真宗說:“他隻是害怕挨杖刑;既然已經打過了,就送去發配之地,别的不再問了。
” 曹參 二條 曹參被召,将行,屬其後相;“以齊獄市為寄。
”後相曰:“治無大此者乎?”參曰:“獄市所以并容也,今擾之,奸人何所容乎?”參既入相,一遵蕭何約束,唯日夜飲醇酒,無所事事,賓客來者皆欲有言,至,則參辄飲以醇酒;間有言,又飲之,醉而後己,終莫能開說。
惠帝怪參不治事,囑其子中大夫窟私以意叩之。
窟以休沐歸,谏參,參怒,答之二百,帝讓參曰:“與窟何治乎?乃者吾使谏君耳。
”參兔冠謝曰:“陛下自察聖武孰與高帝?”上曰:“朕安敢望先帝?”又曰:“視臣能孰與蕭何?”帝曰:“君似不及也。
”參曰:“陛下言是也,高帝與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參等守職,遵而勿夫,不亦可乎!”帝曰:“君休矣。
” (評注:不是覆短,适以見長。
) 吏廨鄰相國園,群吏日歡呼飲酒,聲達于外。
左右幸相國遊園中,聞而治之。
參聞,乃布席取酒,亦歡呼相應。
左右乃不複言。
(評注:極繪太平之景,陰消近習之讒。
) 【譯文】 漢惠帝時,曹參為齊國丞相,蕭何死後,曹參被召往長安繼蕭何在中央任丞相。
臨别的時候,他囑咐繼他任齊相的人說:“要把齊國的刑獄和集市留意好。
”繼任的齊相問道:“國家的政治沒有比這些更重要的事情了嗎?”曹參說:“監獄和集市都是安排壞人的場所,你現在如果處理不好二者的平衡關系,把壞人安置到什麼地方去呢?” 曹參到中央繼任丞相後,一切遵守蕭何原來的法規辦事,他自己隻是日夜飲酒作樂,沒有出台什麼新舉措,來訪的客人們都想跟他談些事,一到他那裡,就被曹參招待喝酒;其間想談事,又被一個勁兒勸酒,直到被灌醉方才罷休,到底也沒能說成什麼事。
漢惠帝劉盈責怪曹參不治理政事,就讓曹參的兒子、中大夫曹窟私下裡把自己的責備之意去問一問曹參。
曹窟以休息、沐浴為理由回家,勸谏曹參去治理朝政。
曹參聽了大怒,怞了曹窟二百鞭子。
漢惠帝責問曹參說:“你為什麼要打曹窟呢?這是朕派他去勸你的。
”曹參取下帽子行禮謝罪說:“陛下自已掂量掂量,陛下與高帝相比誰更聖明英武?”惠帝說:“朕怎敢與高帝相比呢?”曹參又說:“陛下看臣的才幹與蕭何相比誰更強?”惠帝說:“你似乎比不上蕭何。
”曹參說:“陛下所說的很對呀。
高帝與蕭何平定了全國,法令已經訂得很清楚了,陛下無為而治,臣等謹守職分,遵循着既定的法令不脫離,不也就行了嗎!”惠帝明白了曹參的心意,就對他說:“那你就去休息吧!” 丞相曹參的衙門和相府的後花園相鄰。
衙門中的屬吏們成天在衙中歡呼飲酒,喧嘩聲音傳到牆外很遠。
曹參的随從們随他到後花園遊玩,心裡幸災樂禍,心想曹丞相聽到他們的喧鬧聲,一定會整治他們。
誰知曹參聽到隔牆的熱鬧聲後,就命人擺席取酒,也歡呼喧鬧,和衙中屬吏們相呼應,曹參的随從們這也才不再說什麼了。
李及 曹玮久在秦中,累章求代。
真宗問王旦:“誰可代玮者?”旦薦李及,上從之。
衆疑及雖謹厚有行檢,非守邊才。
韓億以告旦,旦不答。
及至秦州,将吏亦心輕之。
會有屯戍禁軍白晝掣婦人銀钗于市,吏執以聞。
及方坐觀書,召之使前,略加诘問,其人服罪。
及不複下吏,亟命斬之,複觀書如故,将吏皆驚服。
不日聲譽達于京師。
億聞之,複見旦,具道其事,且稱旦知人之明,旦笑曰:“戍卒為盜,主将斬之,此常事,何足為異!旦之用及,非為此也。
夫以曹玮知秦州七年,羌人(上龍下言)服。
玮處邊事已盡宜矣。
使他人往,必矜其聰明,多所變置,敗玮之成績。
所以用及者,但以及重厚,必能謹守玮之規模而已。
”億益歎服公之識度。
(批:張乘崖自成都召還,朝議用任中正代之,或言不可,帝以問王旦。
對曰:“非中正不能守詠之規也。
”任至蜀,咨詠以為政之法。
詠曰:“如己見解高于法,則舍法而用己;勿徇己見。
”任守其言,卒以治稱。
後生負才,辄狹小前人制度,視此可以知戒。
) 戒更革 趙韓王(普)為相,置二大甕于坐屏後,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其中,滿即焚之于通衢。
李文靖曰:“沆居相位,實無補萬分,唯中外所陳利害,一切報罷,聊以補國爾。
今國家防制,纖悉具備,苟輕徇所陳一一行之,所傷實多。
佥人苟一時之進,豈念民耶!”陸象山雲:往時充員敕局,浮食是慚。
唯是四方奏請,廷臣面對,有所建置更革,多下看詳。
其或書生貴遊;不谙民事,輕于獻計,一旦施行,片紙之出,兆姓蒙害,每與同官悉意論駁,朝廷清明,嘗得寝罷。
編摩之事,稽考之勤,何足當大官之膳?庶幾僅此可以償萬一耳。
” (批:羅景綸日:“古雲:‘利不什不變法’,此言更革建置之不可輕也,或疑若是則将坐視天下之弊而不之救欤?不知革弊以存法可也,固弊而變法不可也;不守法而弊生,豈法之生弊哉!韓、範之建明于慶曆者,革弊以存法也;荊公之施行于熙甯者,因弊而變法也。
一得一失,概可觀矣。
”) 禦史台老隸 宋禦史台有老隸,素以剛正名,每禦史有過失,即直其梃。
台中以梃為賢否之驗。
範諷一日召客,親谕庖人以造食,指揮數四。
既去,又呼之,叮咛告戒。
顧老吏梃直,怪而問之。
答曰:“大凡役人者,授以法而責以成。
苟不如法,自有常刑,何事喋喋?使中丞宰天下,安得人人而诏之!”諷甚愧服。
(批:此真宰相才,惜乎以老隸淹也!終縣老人僅知甲子,猶動韓宣之惜,如此老隸而不獲薦剡,資格束人,國家安得真才之用乎!若立賢無方,則蕭穎士之仆,(穎士禦仆甚虐,或諷仆使去,仆曰:“非不欲去,愛其才耳!”)可為吏部郎,甄琛之奴,(琛好奕,通宵令奴持燭,睡則加撻。
奴曰:“郎君辭父母至京邸,若為讀書,不辭杖罰,今以奕故橫加,不亦太非理乎!”琛慚,為之改節。
)韓魏公之老兵,(公宴客,睹一營妓插杏花,戲曰:“髻上杏花真有幸。
”妓應聲曰:“枝頭梅子豈無媒!”,席散,公命老兵喚妓。
已而悔之,呼老兵,尚在。
公問曰:“汝未去耶?”答曰:“吾度相公必悔,是以未去。
”)可為師傅,其他一才一伎,又不可枚舉矣。
) 漢光武 光武誅王郎,收文書,得吏人與郎交關謗毀者數千章。
光武不省,會諸将燒之,曰:“令反側子自安!” (批:宋桂陽王休範舉兵得陽,蕭道成擊斬之。
而衆賊不知,尚破台軍而進。
宮中傳言休範已在新亭,士庶惶惑,詣壘投名者以千數。
及至,乃道成也。
道成随得辄燒之,登城謂曰:“劉休範父子已戮死,屍在南岡下。
我是蕭平南,汝等名字,皆已焚燒,勿懼也!”亦是祖光武之智。
) 薛簡肅 (二條) 薛簡肅公帥蜀,一日置酒大東門外,城中有戍卒作亂,既而就擒,都監走白公。
公命隻于擒獲處斬決。
(邊批:亂己平矣。
)民間以為神斷。
不然,妄相攀引,旬月間未能了得,非所以安其徒反側之心也。
(批:稍有意張大其功,便不能如此直捷痛快矣。
) 民有得僞蜀時中書印者,夜以錦囊挂之西門。
門者以白,蜀人随者以萬計,皆洶洶出異語,且觀公所為,公顧主吏藏之,略不取視,民乃止。
(批:梅少司馬國桢制阃三鎮。
虜酋或言于沙中得傳國玺,以黃絹印其文,頂之于首,詣轅門獻之,乞公題請。
公曰:“玺未知真假,俟取來,吾閱之,當犒汝。
”酋謂:“累世受命之符,今為聖朝而出,此非常之瑞,若奏聞上獻,宜有封賞,所望非犒也。
”公笑曰:“寶源局自有國寶,此玺即真,無所用之,吾亦不敢輕渎上聽。
念汝美意,命以一金為犒,并黃絹還之。
”酋大失望,号哭而去。
或問公:“何以不為奏請?”公曰:“王孫滿有言:‘在德不在鼎’。
況虜酋視為奇貨,若輕于上聞,酋益挾以為重。
萬一聖旨征玺,而玺不時至,将真以封賞購之乎?”人服其卓識。
此薛簡肅藏印之意。
天順初,虜酋孛來近邊求食,傳聞寶玺在其處。
石亨欲領兵巡邊,乘機取之。
上以問李賢,賢曰:“虜雖近邊,不曾侵犯,今無故加兵,必不可。
且寶玺秦皇所造,李斯所篆,亡國之物,不足為貴。
”上是之。
梅公之見,與此正合。
) 張詠 張忠定知益州。
民有訴主帥帳下卒恃勢吓取民财者,(先是賊李順陷成都,诏王繼恩為招安使讨之,破賊,複成都,官軍屯府中,恃功驕恣。
)其人聞知,缒城夜遁。
詠差衙役往捕之,戒曰:“爾生擒得,則渾衣撲入井中,作逃走投井中來。
”是時群黨洶洶,聞自投井,故無他說,又免與主帥有不協名。
(批:按忠定不以耳目專委于人,而采訪民間事悉得其實。
李畋問其旨,公曰:“彼有好惡,亂我聰明,但各于其黨,詢之又詢,詢君子得君子,詢小人得小人,雖有隐匿者,亦十得八九矣。
”子猶曰:張公當是絕世聰明漢!) 諸葛孔明 丞相既平南中,皆即其渠率而用之。
或谏曰:“公天威所加,南人率服。
然夷情叵測,今日服,明日複叛,宜乘其來降,立漢官分統其衆,使歸約束,漸染政教。
十年之内,辮首可化為編氓,此上計也!”公曰:“若立漢官,則當留兵;兵留則口無所食,一不易也。
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立漢官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
又夷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立漢官,終不相信,三不易也。
今吾不留兵,不運糧,綱紀粗定,夷漢相安。
” (批:晉史:桓溫伐蜀,諸葛孔明小吏猶存,時年一百七十歲,溫問曰:“諸葛公有何過人?”史對曰:“亦未有過人處。
”溫便有自矜之色。
史良久曰:“但自諸葛公以後,更未見有妥當如公者。
”溫乃慚服。
凡事隻難得“妥當”,此二字,是孔明知己。
) 高拱 隆慶中,貴州土官安國亨、安智各起兵仇殺,撫臣以叛逆聞。
動兵征剿,弗獲,且将成亂。
新撫阮文中将行,谒高相拱。
拱語曰:“安國亨本為群奸撥置,仇殺安信,緻信母疏窮、兄安智懷恨報複。
其交惡互讦,總出仇口,難憑。
撫台偏信智,故國亨疑畏,不服拘提,而遂奏以叛逆。
夫叛逆者,謂敢犯朝廷,今夷族自相仇殺,于朝廷何與?縱拘提不出,亦隻違拗而已,乃遂奏輕兵掩殺,夷民肯束手就戮乎?雖各有殘傷,亦未聞國亨有領兵拒戰之迹也,而必以叛逆主之,甚矣!人臣務為欺蔽者,地方有事,匿不以聞;乃生事幸功者,又以小為大,以虛為實,始則甚言之,以為邀功張本,終則激成之,以實已之前說,是豈為國之忠乎!(邊批:說盡時弊。
)君廉得其實,宜虛心平氣處之,去其叛逆之名,而止正其仇殺與夫違拗之罪,則後必出身聽理。
一出身聽理,而不叛之情自明,乃是止坐以本罪,當無不服。
斯國法之正,天理之公也。
今之仕者,每好于前官事務有增加,以見風采。
此乃小丈夫事,非有道所為,君其勉之!”阮至貴,密訪,果如拱言,乃開以五事:一責令國亨獻出撥置人犯,一照夷俗令賠償安信等人命,一令分地安插疏窮母子,一削奪宣慰職銜,與伊男權替,一從重罰以懲其惡。
而國亨見安智居省中,益疑畏,恐軍門誘而殺之,(邊批:真情。
)擁兵如故,終不赴勘,而上疏辨冤。
阮狃于浮議,複上疏請剿。
拱念剿則非計,不剿則損威,乃授意于兵部,題覆得請,以吏科給事賈三近往勘。
(邊批:賴有此活法。
)國亨聞科官奉命來勘,喜曰:“吾系聽勘人,軍門必不敢殺我,我乃可以自明矣!”于是出群奸而赴省聽審,五事皆如命,願罰銀三萬五千兩自贖。
安智猶不從,阮治其用事拔置之人,始伏。
智亦革管事,随母安插。
科官未至,而事已定矣。
(批:國家于土司,以戎索羁摩之耳,原與内地不同。
彼世享富貴,無故思叛,理必不然。
皆當事者或俊削,或慢殘,或處置失當,激而成之。
反尚可原,況未必反乎?如安國亨一事,若非高中玄力為主持,勢必用兵,即使幸而獲捷,而竭數省之兵糧,以勝一自相仇殺之夷人,甚無謂也。
嗚呼!前事不忘,後事之師,吾今日安得不思中玄乎! 倪文毅 孝宗朝,雲南思疊梗化,守臣議剿。
司馬馬公疏:“今中外疲困,災異疊仍,何以用兵?宜遣京朝官往谕之。
”倪文毅公言:“用兵之法,不足尉之有餘。
如公之言,得無示弱于天下,且使思疊聞而輕我乎?遣朝官谕之,固善;若谕之不從,則策窘矣。
不如姑遣藩臣有威望者以往,彼當自服,俟不服,議剿未晚也。
”乃簡參議郭公緒及按察曹副使玉以往。
旬餘抵金齒,參将盧和統軍距所據地二程許,而次遣人持檄往谕,皆被拘。
盧還軍至千崖,遇公,語其故,且戒勿迫。
公曰:“吾受國恩,報稱正在此,如公言,若臣節何?昔蘇武入匈奴十九年尚得生還,況此夷非匈奴比!萬一不還,亦份内事也!”或謂公曰:“蘇君以黑發去,白發還,君今白矣,将以黑還乎?”公正色不答。
是日,曹引疾,公單騎從數人行,旬日至南甸,路險不可騎,乃批荊徒步,繩挽以登。
又旬日,至一大澤,戛都土官以象輿來,公乘之;上霧下沙,晦淖迷踬,而君行愈力。
又旬日,至孟濑,去金沙江僅一舍。
公遣官持檄過江,谕以朝廷招來之意。
夷人相顧驚曰:“中國官亦至此乎!”即發夷兵率象馬數萬,夜過江,抵君所,長槊勁弩,環之數重。
有譯者泣報曰:“賊刻日已焚殺矣!”公叱曰:“爾敢為間耶?”因拔劍指曰:“來日渡江,敢複言者,斬!”思疊既見檄,谕禍福明甚,又聞公志決,即遣尊長數輩來受令,及饋土物。
公悉卻去,激思疊面語,先叙其勞,次伸其冤,然後責其叛,聞者皆俯伏泣下,請歸侵地。
公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