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親章第十八

關燈
【解讀】

    這一章主要是強調孝子在喪親時應遵循的禮法。為人子女,生事愛敬,死事哀戚,這是就是孝道,也是整部《孝經》的結論。

    【原文】

    子曰:“孝子之喪親也,哭不偯(1),禮無容,言不文,服美不安,聞樂不樂,食旨不甘(2),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無以死傷生。毀不滅性,此聖人之政也。喪不過三年,示民有終也。為之棺椁(3)衣衾而舉之,陳其簠簋(4)而哀戚之;擗踴哭泣,哀以送之;蔔其宅兆,而安措之;為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慼,生民之本盡矣,死生之義備矣,孝子之事親終矣。”(5)

    【譯文】

    孔子說:“孝子喪失了父母親,要哭得聲嘶力竭,發不出悠長的哭腔;舉止行為失去了平時的端正禮儀,言語沒有了條理文采,穿上華美的衣服就心中不安,聽到美妙的音樂也不快樂,吃美味的食物不覺得好吃,這是做子女的因失去親人而悲傷憂愁的表現。父母之喪,三天之後就要吃東西,這是教導人民不要因失去親人的悲哀而損傷生者的身體,不要因過度的哀毀而滅絕人生的天性,這是聖賢君子的為政之道。為親人守喪不超過三年,是告訴人們居喪是有其終止期限的。辦喪事的時候,要為去世的父母準備好棺材、外棺、穿戴的衣飾和鋪蓋的被子等,妥善地安置進棺内,陳列擺設上、簋類祭奠器具,以寄托生者的哀痛和悲傷。出殡的時候,捶胸頓足,嚎啕大哭地哀痛出送。占蔔墓穴吉地以安葬。興建起祭祀用的廟宇,使亡靈有所歸依并享受生者的祭祀。在春秋兩季舉行祭祀,以表示生者無時不思念亡故的親人。在父母親在世時以愛和敬來奉事他們,在他們去世後,則懷看悲哀之情料理喪事,如此盡到了人生在世應盡的本分和義務。養生送死的大義都做到了,才算是完成了作為孝子侍奉親人的義務。”

    【注釋】

    (1)哭不偯:偯,哭的餘聲曲折委婉。

    (2)食旨不甘:旨,美味的食品。

    (3)棺椁:即棺材和套棺

    (古代套于棺外的大棺),泛指棺材。

    (4)簠簋:簠與簋。兩種盛黍稷稻粱之禮器。

    (5)擗踴哭泣:擗踴,亦作“辟踴”。擗,用手拍胸。踴,以腳頓地。形容極度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