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章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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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

    這一章講述天子的孝道,論說天子如何把愛敬雙親之心擴展至天下百姓,讓人民受到感化,都能效法天子而去盡孝。

    【原文】

    子曰(1):愛親者,不敢惡于人(2);敬親者,不敢慢于人(3)。愛敬盡于事親,而德教加于百姓,形(4)于四海。蓋(5)天子之孝也。《甫刑》(6)雲:“一人有慶(7),兆民賴之(8)。”

    【譯文】

    孔子說:天子真正愛護自己的父母,也就不敢厭惡任何人;真正尊敬自己的父母,也就不敢輕慢任何人。天子竭盡愛護尊敬來侍奉雙親,将這種道德教育推廣到天下百姓,讓四海之民都能起而效法,這就是天子的孝道啊!《尚書·呂刑》說:“天子有愛敬父母的善德,天下萬民都會仰賴他。”

    【注釋】

    (1)子曰:本章承接上章之文,還是孔子對曾參的講話。自此及以下四章,皆為孔子一次所講的話。故正文不再出現“子曰”。

    (2)不敢惡于人:惡,厭惡、憎恨、不喜歡。意為天子作為熱愛自己父母的人,就要擴大去熱愛天下的父母親。

    (3)不敢慢于人:慢,輕侮、怠慢。此句言天子要廣泛地敬重他人。

    (4)形:通“型”。法式,典範。

    (5)蓋:語氣詞。多用于句首。

    (6)甫刑:即《尚書》中的《呂刑》篇。

    (7)一人有慶:一人,指天子。慶,善。

    (8)兆民賴之:兆民,萬民,指天下的所有人。古人所說的“兆”,即指一百萬,也指十億,後指一萬億。此處泛言極多,非實數。賴,依靠、憑借、仰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