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經夬傳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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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不虞也。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
若号,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
有應在四而三承之,心懷嫌疑,故“有孚不終”也。
不能守道,以結至好,迷務競争,故“乃亂乃萃”也。
一握者,小之貌也。
為笑者,懦劣之貌也。
已為正配,三以近寵,若安夫卑退,謙以自牧,則“勿恤”而“往無咎”也。
[疏]“初六有孚”至“往無咎”。
○正義曰:“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者,初六有應在四,而三承之,萃聚之時,貴于近合,見三承四,疑四與三,始以中應相信,末以他意相阻,故曰“有孚不終”也。
既心懷嫌疑,則情意迷亂,奔馳而行,萃不以禮,故曰“乃亂乃萃”。
一握者,小之貌也,自比一握之問,言至小也。
為笑者,非嚴毅之容,言懦劣也。
已為正配,三以近寵。
若自号比為一握之小,執其謙退之容,不與物争,則不憂于三,往必得合而“無咎”矣,故曰“若号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也。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疏]正義曰:“其志亂”者,隻為疑四與三,故志意迷亂也。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禴。
居萃之時,體柔當位,處坤之中,己獨處正,與衆相殊,異操而聚,民之多僻,獨正者危。
未能變體以遠于害,故必見引,然後乃“吉”而“無咎”也。
禴,殷者祭名也,四時祭之省者也。
居聚之時,處于中正,而行以忠信緻之。
以省薄薦于鬼神也。
[疏]“六二”至“利用禴”。
○正義曰:“引吉無咎”者,萃之為體,貴相從就,聚道乃成。
今六二以陰居陰,複在坤體,志于靜退,則是守中未變,不欲相從者也。
乖衆違時則緻危害,故須牽引乃得“吉”而“無咎”也,故曰“引吉無咎”。
“孚乃利用禴”者,禴,殷春祭之名也。
四時之祭最薄者也。
雖乖于衆,志須牽引。
然居中得正,忠信而行,故可以省薄祭于鬼神也,故曰“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疏]正義曰:“中未變也”者,釋其所以須引乃吉,良由居中未變。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
往無咎,小吝。
履非其位,以比于四,四亦失位。
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
幹人之應,害所起也,故“萃如嗟如,無攸利”也。
上六亦無應而獨立,處極而憂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
與其萃于不正,不若之于同志,故可以往而無咎也。
二陰相合,猶不若一陰一陽之應,故有“小吝”也。
[疏]“六三萃如嗟如”至“小吝”。
○正義曰:居萃之時,“履非其位,以比于四,四亦失位。
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
幹人之應,害所起也”,故曰“萃如,嗟如,無攸利”也。
“往無咎,小吝”者,“上六亦無應而獨立,處極而憂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
與其萃于不正,不若之于同志,故可往而無咎”。
但以上六是陰,已又是陰,以“二陰相合,猶不若一陰一陽之應,故有小吝也”。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疏]正義曰:以上體柔巽,以求其朋,故三可以往而無咎也。
九四:大吉,無咎。
履非其位而下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
處聚之時,不正而據,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後“無咎”也。
[疏]正義曰:以陽處陰,明履非其位,又不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
處聚之時,不正而據,是其兇也。
若以萃之時,立夫大功,獲其大吉乃得無咎,故曰“大吉,無咎”。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疏]正義曰:“位不當”者,謂以陽居陰也。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
元永貞,悔亡。
處聚之時,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
四專而據,己德不行,自守而己,故曰“無咎匪孚”。
夫脩仁守正,久必悔消,故曰“元永貞,悔亡”。
[疏]“九五”至“悔亡”。
○正義曰:九五處聚之時,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
既得盛位,所以“無咎”。
“匪孚”者,良由四專而據,已德化不行,信不孚物,自守而已,故曰“無咎,匪孚”。
若能修夫大德,久行其正,則其悔可消,故曰“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疏]正義曰:“志未光也”者,雖有盛位,然德未行,久乃悔亡。
今時志意未光大也。
上六:赍咨涕洟,無咎。
處聚之時,居于上極,五非所乘,内無應援。
處上獨立,近遠無助,危莫甚焉。
赍咨,嗟歎之辭也。
若能知危之至,懼禍之深,憂病之甚,至于涕洟,不敢自安,亦無所不害,故得“無咎”也。
[疏]正義曰:“赍咨”者,居萃之時,最處上極,五非所乘,内又無應,處上獨立,無其援助,危亡之甚,居不獲安,故“赍咨”而嗟歎也。
若能知有危亡,懼害之深,憂危之甚,至于涕洟滂沱,如此居不獲安,方得無所不害,故“無咎”矣。
自目出曰涕,自鼻出曰洟。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疏]正義曰:“未安上”者,未敢安居其上所乘也。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
巽順可以升,陽爻不當尊位,無嚴剛之正,則未免于憂,故用見大人,乃“勿恤”也。
[疏]正義曰“升,元亨”者,“升”,卦名也。
升者,登上之義,升而得大通,故曰“升,元亨”也。
“用見大人,勿恤”者,升者,登也。
陽爻不當尊位,無剛嚴之正,則未免于憂,故用見大德之人,然後乃得無憂恤,故曰“用見大人,勿恤”。
南征吉。
以柔之南,則麗乎大明也。
[疏]正義曰:非直須見大德之人,複宜适明陽之地。
若以陰之陰,彌足其闇也。
南是明陽之方,故雲“南征吉”也。
《彖》曰:柔以時升。
柔以其時,乃得升也。
[疏]正義曰:“升”之為義,自下升高,故就六五居尊,以釋名“升”之意。
六五以陰柔乏質,起升貴位,若不得時,則不能升耳,故曰“柔以時升”也。
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純柔則不能自升,剛亢則物不從。
既以時升,又“巽而順,剛中而應”,以此而升,故得“大亨”。
[疏]正義曰:此就二體及九二之爻,釋“元亨”之德也。
“純柔則不能自升,剛亢則物所不從”。
卦體既巽且順,爻又剛中而應于五,有此衆德,故得“元亨”。
“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
“南征吉”,志行也。
巽順以升,至于大明,“志行”之謂也。
[疏]正義曰:“用見大人,勿恤有慶”者,以大通之德,“用見大人”,不憂否塞,必緻慶善,故曰“有慶也”。
“南征吉,志行”者,之于闇昧,則非其本志。
今以柔順而升大明,其志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
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疏]正義曰:“地中生木,升”者,“地中生木”,始于細微,以至高大,故為升象也。
“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者,地中生木,始于毫末,終至合抱。
君子象之,以順行其德,積其小善,以成大名,故《系辭》雲:“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是也。
初六:允升,大吉。
允,當也。
巽卦三爻,皆升者也。
雖無其應,處《升》之初,與九二、九三合志俱升。
當升之時,升必大得,是以“大吉”也。
[疏]正義曰:允,當也。
巽卦三爻,皆應升上,而二、三有應于五、六升之不疑。
惟初無應于上,恐不得升。
當二、三升時,與之俱升,必大得矣,故曰“允升,大吉”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疏]正義曰:上謂二、三也,與之合志俱升,乃得“大吉”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無咎。
與五為應,往必見任。
體夫剛德,進不求寵,閑邪存誠,志在大業,故乃利用納約于神明矣。
[疏]正義曰:九二與五為應,往升于五,必見信任,故曰“孚”。
二體剛德,而履乎中,進不求寵,志在大業,用心如此,乃可薦其省約于神明而無咎也,故曰“孚乃利用禴,無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疏]正義曰:“有喜也”者,上升則為君所任,薦約則為神所享。
斯之為喜,不亦宜乎? 九三:升虛邑。
履得其位,以陽升陰,以斯而舉,莫之違距,故若“升虛邑”也。
[疏]正義曰:九三履得其位,升于上六,上六體是陰柔,不距于己,若升空虛之邑也。
《象》曰:“升虛邑”,無所疑也。
往必得邑。
[疏]正義曰:“無所疑”者,往必得邑,何所疑乎?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無咎。
處升之際,下升而進,可納而不可距也。
距下之進,攘來自專,則殃咎至焉。
若能不距而納,順物之情,以通庶志,則得“吉”而“無咎”矣。
岐山之會,順事之情,無不納也。
[疏]正義曰:“王用亨于岐山”者,六四處升之際,下體二爻,皆來上升,可納而不可距,事同文王岐山之會,故曰“王用亨于岐山也”。
“吉無咎”者,若能納而不距,順物之情,則得吉而無咎,故曰“吉無咎也”。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疏]正義曰:“順事”者,順物之情,而立功立事,故曰“順事”也。
六五:貞吉,升階。
升得尊位,體柔而應,納而不距,任而不專,故得“貞吉,升階”而尊也。
[疏]正義曰:“貞吉,升階”者,六五以柔居尊位,納于九二,不自專權,故得“貞吉,升階”。
保是尊貴而踐阼矣,故曰“貞吉,升階”也。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疏]正義曰:“大得志”者,居中而得其“貞吉”,處尊而保其“升階”,志大得矣,故曰“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貞。
處貞之極,進而不息者也。
進而不息,故雖冥猶升也。
故施于不息之正則可,用于為物之主則喪矣。
終于不息,消之道也。
[疏]正義曰:“冥升”者,冥猶暗也。
處升之上,進而不已,則是雖冥猶升也,故曰“冥升”。
“利于不息之貞”者,若宴升在上,陵物為主,則喪亡斯及;若潔已脩身,施于為政,則以不息為美,故曰“利于不息之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勞不可久也。
[疏]正義曰:“消不富”者,雖為政不息,交免危咎,然勞不可久,終緻消衰,故曰“消不富”也。
坎下兌上。
困:亨。
困必通也。
處窮而不能自通者,小人也。
[疏]正義曰:“困”者,窮厄委頓之名,道窮力竭,不能自濟,故名為“困”。
亨者,卦德也。
小人遭困,則“窮斯濫矣”。
君子遇之,則不改其操。
君子處困而不失,其自通之道,故曰“困,亨”也。
貞,大人吉,無咎。
處困而得“無咎”,吉乃免也。
[疏]正義曰:處困而能自通,必是履正體大之人,能濟于困,然後得吉而“無咎”,故曰:“貞,大人吉,無咎”也。
有言不信。
[疏]正義曰:處困求濟,在于正身脩德。
若巧言能辭,人所不信,則其道彌窮,故誡之以“有言不信”也。
《彖》曰:困,剛揜也。
剛則揜于柔也。
[疏]正義曰:此就二體以釋卦名,兌陰卦為柔,坎陽卦為剛,坎在兌下,是“剛見揜于柔也”。
剛應升進,今被柔揜,施之于人,其猶君子為小人所蔽以為困窮矣。
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
處險而不改其說,“困而不失其所亨”也。
[疏]正義曰:此又就二體名訓以釋亨德也。
坎險而兌說,所以困而能亨者,良由君子遇困,安其所遇,雖居險困之世,不失暢說之心,故曰“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也。
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
處困而用剛,不失其中,履正而能體大者也。
能正而不能大博,未能說困者也,故曰“貞,大人吉”也。
[疏]正義曰:“其唯君子乎”者,結歎處困能通,非小人之事,唯君子能然也。
“貞,大人吉,以剛中”者,此就二五之爻,釋“貞,大人”之義。
剛則正直,所以為貞,中而不偏,所以能大。
若正而不大,未能濟困,處困能濟,濟乃得吉而無咎也,故曰“貞,大人吉,以剛中”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處困而言,不見信之時也。
非行言之時,而欲用言以免,必窮宅也。
其吉在于“貞、大人”,口何為乎? [疏]正義曰:處困求通,在于修德非用言以免困。
徒尚口說,更緻困窮,故曰“尚口乃窮”也。
《象》曰:澤無水,困。
君子以緻命遂志。
澤無水,則水在澤下,水在澤下,困之象也。
處困而屈其志者,小人也。
“君子固窮”,道可忘乎? [疏]正義曰:“澤無水,困”者,謂水在澤下,則澤上枯槁,萬物皆困,故曰“澤無水困”也。
“君子以緻命遂志”者,君子之人,守道而死,雖遭困厄之世,期于緻命喪身,必當遂其高志,不屈撓而移改也,故曰“緻命遂志”也。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歲不觌。
最處底下,沈滞卑困,居無所安,故曰“臀困于株木”也。
欲之其應,二隔其路,居則困于株木,進不獲拯,必隐遯者也,故曰:“入于幽谷”也。
困之為道,不過數歲者也。
以困而藏,困解乃出,故曰“三歲不觌”也。
[疏]“初六臀困于株”至“三歲不觌”。
○正義曰:“臀困于株木”者,初六處困之時,以陰爻最居窮下,沈滞卑困,居不獲安,若臀之困于株木,故曰“臀困于株木”也。
“入于幽谷”者,有應在四,而二隔之,居則困株,進不獲拯,勢必隐遯者也,故曰“入于幽谷也”。
“三歲不觌”者,困之為道,不過數歲,困窮乃出,故曰“三歲不觌”也。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言幽者,不明之辭也。
入于不明,以自藏也。
[疏]正義曰:“幽不明”者,《象》辭惟釋幽字,言幽者,正是不明之辭,所以入不明,以自藏而避困也。
釋株者,初不謂之株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來,利用享祀。
征兇,無咎。
以陽居陰,尚謙者也。
居困之時,處得其中。
體夫剛質,而用中履謙,應不在一,心無所私,盛莫先焉。
夫謙以待物,物之所歸;剛以處險,難之所濟。
履中則不失其宜,無應則心無私恃,以斯處困,物莫不至,不勝豐衍,故曰“困于酒食”,美之至矣。
坎,北方之卦也。
朱绂,南方之物也。
處困以斯,能招異方者也,故曰“朱绂方來”也。
豐衍盈盛,故“利用享祀”。
盈而又進,傾之道也。
以此而征,兇誰咎乎?故曰“征兇無咎”。
[疏]“九二困于酒食”至“無咎”。
○正義曰:“困于酒食”者,九二體剛居陰,處中無應。
體剛則健,能濟險也。
居陰則謙,物所歸也。
處中則不失其宜,無應則心無私黨。
處困以斯,物莫不至,不勝豐衍,故曰“困于酒食”也。
“朱绂方來,利用享祀”者,绂,祭服也。
坎,北方之卦也。
绂,南方之物。
處困用謙,能招異方者也。
故曰“朱绂方來”也。
舉異方者,明物無不至,酒食豐盈,異方歸向,祭則受福,故曰“利用享祀”。
“征兇無咎”者,盈而又進,傾敗之道,以征必兇,故曰“征兇”。
自進緻兇,無所怨咎,故曰“無咎”也。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慶也。
[疏]正義曰:“中有慶”者,言二以中德被物,物之所賴,故曰“有慶”也。
六三: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
石之為物,堅而不納者也,謂四也。
三以陰居陽,志武者也。
四自納初,不受已者。
二非所據,剛非所乘。
上比困石,下據蒺藜,無應而入,焉得配偶?在困處斯,兇其宜也。
[疏]“六三困于石”至“不見其妻兇”。
○正義曰:“困于石,據于蒺藜”者,石之為物,堅剛而不可入也。
蒺藜之草,有剌而不可踐也。
六三以陰居陽,志懷剛武,己又無應,欲上附于四,四自納于初,不受己者也,故曰“困于石”也。
下欲比二,二又剛陽,非己所據,故曰“據于蒺藜”也。
“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者,無應而入,難得配偶,譬于入宮,不見其妻,處困以斯,兇其宜也,故曰“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也。
《象》曰:“據于蒺藜”,乘剛也。
“入于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疏]正義曰:“乘剛”者,明二為蒺藜也。
“不祥也”者,祥,善也、吉也。
不吉,必有兇也。
九四:來徐徐,困于金車。
吝,有終。
“金車”,謂二也。
二剛以載者也,故謂之金車。
“徐徐”者,疑懼之辭也。
志在于初而隔于二,履不當位,威令不行。
棄之則不能,欲往則畏二,故曰“來徐徐,困于金車”也。
有應而不能濟之,故曰“吝”也。
然以陽居陰,履謙之道,量力而處,不與二争,雖不當位,物終與之,故曰“有終”也。
[疏]“九四來徐徐”至“有終”。
○正義曰:何氏雲:“九二以剛德勝,故曰‘金車’也。
”“徐徐”者,疑懼之辭。
九四有應于初而礙于九二,故曰“困于金車”。
欲棄之,惜其配偶疑懼,而行不敢疾速,故“來徐徐”也。
有應而不敢往,可恥可恨,故曰“吝”也。
以陽居陰,不失謙道,為物之所與,故曰“有終”也。
《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
下謂初也。
雖不當位,有與也。
[疏]正義曰“有與”者,位雖不當,執謙之故,物所與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以陽居陽,任其壯者也。
不能以謙緻物,物則不附。
忿物不附而用其壯猛,行其威刑,異方愈乖,遐迩愈叛。
刑之欲以得,乃益所以失也,故曰“劓刖,困于赤绂”也。
二以謙得之,五以剛失之,體在中直,能不遂迷困而徐能用其道者也。
緻物之功,不在于暴,故曰“徐”也。
困而後乃徐,徐則有說矣,故曰“困于赤绂,乃徐有說”也。
祭祀,所以受福也。
履夫尊位,困而能改,不遂其迷以斯祭,祀必得福焉,故曰“利用祭祀”也。
[疏]“九五”至“利用祭祀”。
○正義曰:九五以陽居陽,用其剛壯,物不歸已。
見物不歸,而用威刑,行其“劓刖”之事。
既行其威刑,則“異方愈乖,遐迩愈叛”。
兌為西方之卦,赤绂南方之物,故曰“劓刖,困于赤绂”也。
此卦九二為以陽居陰,用其謙退,能招異方之物也。
此言九五剛猛,不能感異方之物也。
若但用其中正之德,招緻于物,不在速暴而徐徐,則物歸之而有說矣,故曰“乃徐有說”也。
居得尊位,困而能反,不執其迷,用其祭祀,則受福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
“乃徐有說”,以中直也。
“利用祭祀”,受福也。
[疏]正義曰:“志未得也”者,由物不附己,己德未得,故曰“志未得”也。
“乃徐有說,以中直也”者,居中得直,不貪不暴,終得其應,乃寬緩修其道德,則得喜說,故雲“乃徐有說,以中直也”。
“利用祭祀,受福”者,若能不遂迷志,用其中正,則異方所歸,祭則受福,故曰“利用祭祀,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動悔、有悔,征吉。
居困之極,而乘于剛,下無其應,行則愈繞者也。
行則纏繞,居不獲安,故曰“困于葛藟于臲卼”也。
下句無困,因于上也。
處困之極,行無通路,居無所安,困之至也。
凡物窮則思變,困則謀通,處至困之地,用謀之時也。
“曰”者,思謀之辭也。
謀之所行,有隙則獲,言将何以通至困乎?“曰動悔”,令生有悔,以征則濟矣,故曰“動悔有悔,征吉”也。
[疏]“上六困于葛藟”至“征吉”。
○正義曰:葛藟,引蔓纏繞之草,臲卼,動搖不安之辭。
上六處困之極,極困者也。
而乘于剛,下又無應,行則纏繞,居不得安,故院“困于葛藟于臲卼”也。
應亦言“困于臲卼”,“困”因于上,省文也。
“凡物窮則思變,困則謀通,處至困之地”,是用謀策之時也。
“曰”者,思謀之辭也。
謀之所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
若号,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
有應在四而三承之,心懷嫌疑,故“有孚不終”也。
不能守道,以結至好,迷務競争,故“乃亂乃萃”也。
一握者,小之貌也。
為笑者,懦劣之貌也。
已為正配,三以近寵,若安夫卑退,謙以自牧,則“勿恤”而“往無咎”也。
[疏]“初六有孚”至“往無咎”。
○正義曰:“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者,初六有應在四,而三承之,萃聚之時,貴于近合,見三承四,疑四與三,始以中應相信,末以他意相阻,故曰“有孚不終”也。
既心懷嫌疑,則情意迷亂,奔馳而行,萃不以禮,故曰“乃亂乃萃”。
一握者,小之貌也,自比一握之問,言至小也。
為笑者,非嚴毅之容,言懦劣也。
已為正配,三以近寵。
若自号比為一握之小,執其謙退之容,不與物争,則不憂于三,往必得合而“無咎”矣,故曰“若号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也。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疏]正義曰:“其志亂”者,隻為疑四與三,故志意迷亂也。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禴。
居萃之時,體柔當位,處坤之中,己獨處正,與衆相殊,異操而聚,民之多僻,獨正者危。
未能變體以遠于害,故必見引,然後乃“吉”而“無咎”也。
禴,殷者祭名也,四時祭之省者也。
居聚之時,處于中正,而行以忠信緻之。
以省薄薦于鬼神也。
[疏]“六二”至“利用禴”。
○正義曰:“引吉無咎”者,萃之為體,貴相從就,聚道乃成。
今六二以陰居陰,複在坤體,志于靜退,則是守中未變,不欲相從者也。
乖衆違時則緻危害,故須牽引乃得“吉”而“無咎”也,故曰“引吉無咎”。
“孚乃利用禴”者,禴,殷春祭之名也。
四時之祭最薄者也。
雖乖于衆,志須牽引。
然居中得正,忠信而行,故可以省薄祭于鬼神也,故曰“孚乃利用禴”。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疏]正義曰:“中未變也”者,釋其所以須引乃吉,良由居中未變。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
往無咎,小吝。
履非其位,以比于四,四亦失位。
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
幹人之應,害所起也,故“萃如嗟如,無攸利”也。
上六亦無應而獨立,處極而憂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
與其萃于不正,不若之于同志,故可以往而無咎也。
二陰相合,猶不若一陰一陽之應,故有“小吝”也。
[疏]“六三萃如嗟如”至“小吝”。
○正義曰:居萃之時,“履非其位,以比于四,四亦失位。
不正相聚,相聚不正,患所生也。
幹人之應,害所起也”,故曰“萃如,嗟如,無攸利”也。
“往無咎,小吝”者,“上六亦無應而獨立,處極而憂危,思援而求朋,巽以待物者也。
與其萃于不正,不若之于同志,故可往而無咎”。
但以上六是陰,已又是陰,以“二陰相合,猶不若一陰一陽之應,故有小吝也”。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疏]正義曰:以上體柔巽,以求其朋,故三可以往而無咎也。
九四:大吉,無咎。
履非其位而下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
處聚之時,不正而據,故必“大吉”,立夫大功,然後“無咎”也。
[疏]正義曰:以陽處陰,明履非其位,又不據三陰,得其所據,失其所處。
處聚之時,不正而據,是其兇也。
若以萃之時,立夫大功,獲其大吉乃得無咎,故曰“大吉,無咎”。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疏]正義曰:“位不當”者,謂以陽居陰也。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
元永貞,悔亡。
處聚之時,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
四專而據,己德不行,自守而己,故曰“無咎匪孚”。
夫脩仁守正,久必悔消,故曰“元永貞,悔亡”。
[疏]“九五”至“悔亡”。
○正義曰:九五處聚之時,最得盛位,故曰“萃有位”也。
既得盛位,所以“無咎”。
“匪孚”者,良由四專而據,已德化不行,信不孚物,自守而已,故曰“無咎,匪孚”。
若能修夫大德,久行其正,則其悔可消,故曰“元永貞,悔亡”。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疏]正義曰:“志未光也”者,雖有盛位,然德未行,久乃悔亡。
今時志意未光大也。
上六:赍咨涕洟,無咎。
處聚之時,居于上極,五非所乘,内無應援。
處上獨立,近遠無助,危莫甚焉。
赍咨,嗟歎之辭也。
若能知危之至,懼禍之深,憂病之甚,至于涕洟,不敢自安,亦無所不害,故得“無咎”也。
[疏]正義曰:“赍咨”者,居萃之時,最處上極,五非所乘,内又無應,處上獨立,無其援助,危亡之甚,居不獲安,故“赍咨”而嗟歎也。
若能知有危亡,懼害之深,憂危之甚,至于涕洟滂沱,如此居不獲安,方得無所不害,故“無咎”矣。
自目出曰涕,自鼻出曰洟。
《象》曰:“赍咨涕洟”,未安上也。
[疏]正義曰:“未安上”者,未敢安居其上所乘也。
巽下坤上。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
巽順可以升,陽爻不當尊位,無嚴剛之正,則未免于憂,故用見大人,乃“勿恤”也。
[疏]正義曰“升,元亨”者,“升”,卦名也。
升者,登上之義,升而得大通,故曰“升,元亨”也。
“用見大人,勿恤”者,升者,登也。
陽爻不當尊位,無剛嚴之正,則未免于憂,故用見大德之人,然後乃得無憂恤,故曰“用見大人,勿恤”。
南征吉。
以柔之南,則麗乎大明也。
[疏]正義曰:非直須見大德之人,複宜适明陽之地。
若以陰之陰,彌足其闇也。
南是明陽之方,故雲“南征吉”也。
《彖》曰:柔以時升。
柔以其時,乃得升也。
[疏]正義曰:“升”之為義,自下升高,故就六五居尊,以釋名“升”之意。
六五以陰柔乏質,起升貴位,若不得時,則不能升耳,故曰“柔以時升”也。
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純柔則不能自升,剛亢則物不從。
既以時升,又“巽而順,剛中而應”,以此而升,故得“大亨”。
[疏]正義曰:此就二體及九二之爻,釋“元亨”之德也。
“純柔則不能自升,剛亢則物所不從”。
卦體既巽且順,爻又剛中而應于五,有此衆德,故得“元亨”。
“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
“南征吉”,志行也。
巽順以升,至于大明,“志行”之謂也。
[疏]正義曰:“用見大人,勿恤有慶”者,以大通之德,“用見大人”,不憂否塞,必緻慶善,故曰“有慶也”。
“南征吉,志行”者,之于闇昧,則非其本志。
今以柔順而升大明,其志得行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
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疏]正義曰:“地中生木,升”者,“地中生木”,始于細微,以至高大,故為升象也。
“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者,地中生木,始于毫末,終至合抱。
君子象之,以順行其德,積其小善,以成大名,故《系辭》雲:“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是也。
初六:允升,大吉。
允,當也。
巽卦三爻,皆升者也。
雖無其應,處《升》之初,與九二、九三合志俱升。
當升之時,升必大得,是以“大吉”也。
[疏]正義曰:允,當也。
巽卦三爻,皆應升上,而二、三有應于五、六升之不疑。
惟初無應于上,恐不得升。
當二、三升時,與之俱升,必大得矣,故曰“允升,大吉”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疏]正義曰:上謂二、三也,與之合志俱升,乃得“大吉”也。
九二:孚乃利用禴,無咎。
與五為應,往必見任。
體夫剛德,進不求寵,閑邪存誠,志在大業,故乃利用納約于神明矣。
[疏]正義曰:九二與五為應,往升于五,必見信任,故曰“孚”。
二體剛德,而履乎中,進不求寵,志在大業,用心如此,乃可薦其省約于神明而無咎也,故曰“孚乃利用禴,無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疏]正義曰:“有喜也”者,上升則為君所任,薦約則為神所享。
斯之為喜,不亦宜乎? 九三:升虛邑。
履得其位,以陽升陰,以斯而舉,莫之違距,故若“升虛邑”也。
[疏]正義曰:九三履得其位,升于上六,上六體是陰柔,不距于己,若升空虛之邑也。
《象》曰:“升虛邑”,無所疑也。
往必得邑。
[疏]正義曰:“無所疑”者,往必得邑,何所疑乎? 六四:王用亨于岐山,吉,無咎。
處升之際,下升而進,可納而不可距也。
距下之進,攘來自專,則殃咎至焉。
若能不距而納,順物之情,以通庶志,則得“吉”而“無咎”矣。
岐山之會,順事之情,無不納也。
[疏]正義曰:“王用亨于岐山”者,六四處升之際,下體二爻,皆來上升,可納而不可距,事同文王岐山之會,故曰“王用亨于岐山也”。
“吉無咎”者,若能納而不距,順物之情,則得吉而無咎,故曰“吉無咎也”。
《象》曰:“王用亨于岐山”,順事也。
[疏]正義曰:“順事”者,順物之情,而立功立事,故曰“順事”也。
六五:貞吉,升階。
升得尊位,體柔而應,納而不距,任而不專,故得“貞吉,升階”而尊也。
[疏]正義曰:“貞吉,升階”者,六五以柔居尊位,納于九二,不自專權,故得“貞吉,升階”。
保是尊貴而踐阼矣,故曰“貞吉,升階”也。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疏]正義曰:“大得志”者,居中而得其“貞吉”,處尊而保其“升階”,志大得矣,故曰“大得志”也。
上六:冥升,利于不息之貞。
處貞之極,進而不息者也。
進而不息,故雖冥猶升也。
故施于不息之正則可,用于為物之主則喪矣。
終于不息,消之道也。
[疏]正義曰:“冥升”者,冥猶暗也。
處升之上,進而不已,則是雖冥猶升也,故曰“冥升”。
“利于不息之貞”者,若宴升在上,陵物為主,則喪亡斯及;若潔已脩身,施于為政,則以不息為美,故曰“利于不息之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勞不可久也。
[疏]正義曰:“消不富”者,雖為政不息,交免危咎,然勞不可久,終緻消衰,故曰“消不富”也。
坎下兌上。
困:亨。
困必通也。
處窮而不能自通者,小人也。
[疏]正義曰:“困”者,窮厄委頓之名,道窮力竭,不能自濟,故名為“困”。
亨者,卦德也。
小人遭困,則“窮斯濫矣”。
君子遇之,則不改其操。
君子處困而不失,其自通之道,故曰“困,亨”也。
貞,大人吉,無咎。
處困而得“無咎”,吉乃免也。
[疏]正義曰:處困而能自通,必是履正體大之人,能濟于困,然後得吉而“無咎”,故曰:“貞,大人吉,無咎”也。
有言不信。
[疏]正義曰:處困求濟,在于正身脩德。
若巧言能辭,人所不信,則其道彌窮,故誡之以“有言不信”也。
《彖》曰:困,剛揜也。
剛則揜于柔也。
[疏]正義曰:此就二體以釋卦名,兌陰卦為柔,坎陽卦為剛,坎在兌下,是“剛見揜于柔也”。
剛應升進,今被柔揜,施之于人,其猶君子為小人所蔽以為困窮矣。
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
處險而不改其說,“困而不失其所亨”也。
[疏]正義曰:此又就二體名訓以釋亨德也。
坎險而兌說,所以困而能亨者,良由君子遇困,安其所遇,雖居險困之世,不失暢說之心,故曰“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也。
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
處困而用剛,不失其中,履正而能體大者也。
能正而不能大博,未能說困者也,故曰“貞,大人吉”也。
[疏]正義曰:“其唯君子乎”者,結歎處困能通,非小人之事,唯君子能然也。
“貞,大人吉,以剛中”者,此就二五之爻,釋“貞,大人”之義。
剛則正直,所以為貞,中而不偏,所以能大。
若正而不大,未能濟困,處困能濟,濟乃得吉而無咎也,故曰“貞,大人吉,以剛中”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處困而言,不見信之時也。
非行言之時,而欲用言以免,必窮宅也。
其吉在于“貞、大人”,口何為乎? [疏]正義曰:處困求通,在于修德非用言以免困。
徒尚口說,更緻困窮,故曰“尚口乃窮”也。
《象》曰:澤無水,困。
君子以緻命遂志。
澤無水,則水在澤下,水在澤下,困之象也。
處困而屈其志者,小人也。
“君子固窮”,道可忘乎? [疏]正義曰:“澤無水,困”者,謂水在澤下,則澤上枯槁,萬物皆困,故曰“澤無水困”也。
“君子以緻命遂志”者,君子之人,守道而死,雖遭困厄之世,期于緻命喪身,必當遂其高志,不屈撓而移改也,故曰“緻命遂志”也。
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歲不觌。
最處底下,沈滞卑困,居無所安,故曰“臀困于株木”也。
欲之其應,二隔其路,居則困于株木,進不獲拯,必隐遯者也,故曰:“入于幽谷”也。
困之為道,不過數歲者也。
以困而藏,困解乃出,故曰“三歲不觌”也。
[疏]“初六臀困于株”至“三歲不觌”。
○正義曰:“臀困于株木”者,初六處困之時,以陰爻最居窮下,沈滞卑困,居不獲安,若臀之困于株木,故曰“臀困于株木”也。
“入于幽谷”者,有應在四,而二隔之,居則困株,進不獲拯,勢必隐遯者也,故曰“入于幽谷也”。
“三歲不觌”者,困之為道,不過數歲,困窮乃出,故曰“三歲不觌”也。
《象》曰:“入于幽谷”,幽不明也。
言幽者,不明之辭也。
入于不明,以自藏也。
[疏]正義曰:“幽不明”者,《象》辭惟釋幽字,言幽者,正是不明之辭,所以入不明,以自藏而避困也。
釋株者,初不謂之株也。
九二:困于酒食,朱绂方來,利用享祀。
征兇,無咎。
以陽居陰,尚謙者也。
居困之時,處得其中。
體夫剛質,而用中履謙,應不在一,心無所私,盛莫先焉。
夫謙以待物,物之所歸;剛以處險,難之所濟。
履中則不失其宜,無應則心無私恃,以斯處困,物莫不至,不勝豐衍,故曰“困于酒食”,美之至矣。
坎,北方之卦也。
朱绂,南方之物也。
處困以斯,能招異方者也,故曰“朱绂方來”也。
豐衍盈盛,故“利用享祀”。
盈而又進,傾之道也。
以此而征,兇誰咎乎?故曰“征兇無咎”。
[疏]“九二困于酒食”至“無咎”。
○正義曰:“困于酒食”者,九二體剛居陰,處中無應。
體剛則健,能濟險也。
居陰則謙,物所歸也。
處中則不失其宜,無應則心無私黨。
處困以斯,物莫不至,不勝豐衍,故曰“困于酒食”也。
“朱绂方來,利用享祀”者,绂,祭服也。
坎,北方之卦也。
绂,南方之物。
處困用謙,能招異方者也。
故曰“朱绂方來”也。
舉異方者,明物無不至,酒食豐盈,異方歸向,祭則受福,故曰“利用享祀”。
“征兇無咎”者,盈而又進,傾敗之道,以征必兇,故曰“征兇”。
自進緻兇,無所怨咎,故曰“無咎”也。
《象》曰:“困于酒食”,中有慶也。
[疏]正義曰:“中有慶”者,言二以中德被物,物之所賴,故曰“有慶”也。
六三:困于石,據于蒺藜,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
石之為物,堅而不納者也,謂四也。
三以陰居陽,志武者也。
四自納初,不受已者。
二非所據,剛非所乘。
上比困石,下據蒺藜,無應而入,焉得配偶?在困處斯,兇其宜也。
[疏]“六三困于石”至“不見其妻兇”。
○正義曰:“困于石,據于蒺藜”者,石之為物,堅剛而不可入也。
蒺藜之草,有剌而不可踐也。
六三以陰居陽,志懷剛武,己又無應,欲上附于四,四自納于初,不受己者也,故曰“困于石”也。
下欲比二,二又剛陽,非己所據,故曰“據于蒺藜”也。
“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者,無應而入,難得配偶,譬于入宮,不見其妻,處困以斯,兇其宜也,故曰“入于其宮,不見其妻,兇”也。
《象》曰:“據于蒺藜”,乘剛也。
“入于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疏]正義曰:“乘剛”者,明二為蒺藜也。
“不祥也”者,祥,善也、吉也。
不吉,必有兇也。
九四:來徐徐,困于金車。
吝,有終。
“金車”,謂二也。
二剛以載者也,故謂之金車。
“徐徐”者,疑懼之辭也。
志在于初而隔于二,履不當位,威令不行。
棄之則不能,欲往則畏二,故曰“來徐徐,困于金車”也。
有應而不能濟之,故曰“吝”也。
然以陽居陰,履謙之道,量力而處,不與二争,雖不當位,物終與之,故曰“有終”也。
[疏]“九四來徐徐”至“有終”。
○正義曰:何氏雲:“九二以剛德勝,故曰‘金車’也。
”“徐徐”者,疑懼之辭。
九四有應于初而礙于九二,故曰“困于金車”。
欲棄之,惜其配偶疑懼,而行不敢疾速,故“來徐徐”也。
有應而不敢往,可恥可恨,故曰“吝”也。
以陽居陰,不失謙道,為物之所與,故曰“有終”也。
《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
下謂初也。
雖不當位,有與也。
[疏]正義曰“有與”者,位雖不當,執謙之故,物所與也。
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以陽居陽,任其壯者也。
不能以謙緻物,物則不附。
忿物不附而用其壯猛,行其威刑,異方愈乖,遐迩愈叛。
刑之欲以得,乃益所以失也,故曰“劓刖,困于赤绂”也。
二以謙得之,五以剛失之,體在中直,能不遂迷困而徐能用其道者也。
緻物之功,不在于暴,故曰“徐”也。
困而後乃徐,徐則有說矣,故曰“困于赤绂,乃徐有說”也。
祭祀,所以受福也。
履夫尊位,困而能改,不遂其迷以斯祭,祀必得福焉,故曰“利用祭祀”也。
[疏]“九五”至“利用祭祀”。
○正義曰:九五以陽居陽,用其剛壯,物不歸已。
見物不歸,而用威刑,行其“劓刖”之事。
既行其威刑,則“異方愈乖,遐迩愈叛”。
兌為西方之卦,赤绂南方之物,故曰“劓刖,困于赤绂”也。
此卦九二為以陽居陰,用其謙退,能招異方之物也。
此言九五剛猛,不能感異方之物也。
若但用其中正之德,招緻于物,不在速暴而徐徐,則物歸之而有說矣,故曰“乃徐有說”也。
居得尊位,困而能反,不執其迷,用其祭祀,則受福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
“乃徐有說”,以中直也。
“利用祭祀”,受福也。
[疏]正義曰:“志未得也”者,由物不附己,己德未得,故曰“志未得”也。
“乃徐有說,以中直也”者,居中得直,不貪不暴,終得其應,乃寬緩修其道德,則得喜說,故雲“乃徐有說,以中直也”。
“利用祭祀,受福”者,若能不遂迷志,用其中正,則異方所歸,祭則受福,故曰“利用祭祀,受福”也。
上六:困于葛藟,于臲卼,曰動悔、有悔,征吉。
居困之極,而乘于剛,下無其應,行則愈繞者也。
行則纏繞,居不獲安,故曰“困于葛藟于臲卼”也。
下句無困,因于上也。
處困之極,行無通路,居無所安,困之至也。
凡物窮則思變,困則謀通,處至困之地,用謀之時也。
“曰”者,思謀之辭也。
謀之所行,有隙則獲,言将何以通至困乎?“曰動悔”,令生有悔,以征則濟矣,故曰“動悔有悔,征吉”也。
[疏]“上六困于葛藟”至“征吉”。
○正義曰:葛藟,引蔓纏繞之草,臲卼,動搖不安之辭。
上六處困之極,極困者也。
而乘于剛,下又無應,行則纏繞,居不得安,故院“困于葛藟于臲卼”也。
應亦言“困于臲卼”,“困”因于上,省文也。
“凡物窮則思變,困則謀通,處至困之地”,是用謀策之時也。
“曰”者,思謀之辭也。
謀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