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辭上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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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物之所以通,事之所以理,莫不由乎道也。
聖人功用之母,體同乎道,盛德大業,所以能至。
[疏]正義曰:聖人為功用之母,體同于道,萬物由之而通,衆事以之而理,是聖人極盛之德,廣大之業,至極矣哉!于行謂之德,于事謂之業。
富有之謂大業,廣大悉備,故曰“富有”。
[疏]正義曰:自此已下,覆說“大業”“盛德”,因廣明易與乾坤,及其占之與事,并明神之體,以廣大悉備,萬事富有,所以謂之“大業”。
日新之謂盛德。
體化合變,故曰“日新”。
[疏]正義曰:聖人以能變通體化,合變其德,日日增新,是德之盛極,故謂之盛德也。
生生之謂易,陰陽轉易,以成化生。
[疏]正義曰:生生,不絕之辭。
陰陽變轉,後生次于前生,是萬物恒生,謂之易也。
前後之生,變化改易。
生必有死,易主勸戒,獎人為善,故雲生不雲死也。
成象之謂乾,拟乾之象。
[疏]正義曰:謂畫卦成乾之象,拟乾之健,故謂卦為乾也。
效法之謂坤,效坤之法。
[疏]正義曰:謂畫卦效坤之法,拟坤之順,故謂之坤也。
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物窮則變,變而通之,事之所由生也。
[疏]正義曰:“極數知來之謂占”者,謂窮極蓍策之數,豫知來事,占問吉兇,故雲“謂之占”也。
“通變之謂事”者,物之窮極,欲使開通,須知其變化,乃得通也。
凡天下之事,窮則須變,萬事乃生,故雲“通變之謂事”。
陰陽不測之謂神。
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故曰“陰陽不測”。
嘗試論之曰:原夫兩儀之運,萬物之動,豈有使之然哉!莫不獨化于大虛,欻爾而自造矣。
造之非我,理自玄應;化之無主,數自冥運,故不知所以然,而況之神。
是以明兩儀以太極為始,言變化而稱極乎神也。
夫唯知天之所為者,窮理體化,坐忘遺照。
至虛而善應,則以道為稱。
不思而玄覽,則以神為名。
蓋資道而同乎道,由神而冥于神也。
[疏]“陰陽”至“謂神”。
○正義曰:天下萬物,皆由陰陽,或生或成,本其所由之理,不可測量之謂神也,故雲“陰陽不測之謂神”。
○注“神也者”至“神也”。
○正義曰:雲“神也者,變化之極”者,言神之施為,自将變化之極以為名也。
雲“妙萬物而為言”者,妙謂微妙也。
萬物之體,有變象可尋,神則微妙于萬物而為言也,謂不可尋求也。
雲“不可以形诘”者,杳寂不測,無形無體,不可以物之形容所求而窮語也。
雲“造之非我,理自玄應”者,此言神力也。
我,謂宰主之名也。
言物之造作,非由我之宰主所為,其造化之理,自然玄空相應,而自然造作也。
雲“是以明兩儀以太極為始”者,言欲明兩儀天地之體,必以太極虛無為初始,不知所以然,将何為始也?雲“言變化而稱極乎神”者,欲言論變化之理,不知涯際,唯“稱極乎神”,神則不可知也。
雲“夫唯知天之所為者,窮理體化,坐忘遺照”者,言若能知天之所造為者,會能窮其物理,體其變化,靜坐而忘其事,及遺棄所照之物,任其自然之理,不以他事系心,端然玄寂,如此者,乃能知天之所為也。
言天之道亦如此也。
“坐忘遺照”之言,事出《莊子·大宗師》篇也。
雲“至虛而善應,則以道為稱”者,此解道之目也。
言至極空虛而善應于物,則乃目之為道,故雲“則以道為稱”。
雲“不思而玄覽,則以神為名”者,謂不可思量而玄遠,覽見者乃目之為神,故雲“則以神為名”也。
雲“蓋資道而同乎道”者,此謂聖人設教,資取乎道,行無為之化,積久而遂同于道,内外皆無也。
雲“由神而冥于神也”者,言聖人設教,法此神之不測,無體無方,以垂于教,久能積漸,而冥合于神,不可測也。
此皆謂聖人初時雖法道法神以為無,體未能全無,但行之不已,遂至全無不測,故雲“資道而同于道,由神而冥于神也”。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禦;窮幽極深,無所止也。
[疏]正義曰:“夫易廣矣,大矣”者,此贊明易理之大,易之變化,極于四遠,是廣矣,窮于上天是大矣,故下雲“廣大配天地”也。
“以言乎遠則不禦”者,禦,止也。
言乎易之變化,窮極幽深之遠,則不有禦止也。
謂無所止息也。
以言乎迩則靜而正;則近而當。
[疏]正義曰:迩,近也。
言易之變化,在于迩近之處,則甯靜而得正。
謂變化之道,于其近處,物各靜而得正,不煩亂邪僻也。
遠尚不禦,近則不禦可知;近既靜正,則遠亦靜正,互文也。
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
專,專一也。
直,剛正也。
[疏]正義曰:“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者,變通之道,遍滿天地之内,是則備矣。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者,上《經》既論易道資陰陽而成,故此《經》明乾,複兼明坤也。
乾是純陽,德能普備,無所偏主,唯專一而已。
若氣不發動,則靜而專一,故雲“其靜也專”。
若其運轉,則四時不忒,寒暑無差,則而得正,故雲“其動也直”。
以其動靜如此,故能大生焉。
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是以廣生焉。
翕,斂也。
止則翕斂其氣,動則關開以生物也。
乾統天首物,為變化之元,通乎形外者也。
坤則順以承陽,功盡于已,用止乎形者也。
故乾以專直言乎其材,坤以翕辟言乎其形。
[疏]正義曰:此《經》明坤之德也。
坤是陰柔,閉藏翕斂,故“其靜也翕”;動則開生萬物,故“其動也辟”。
以其如此,故能廣生于物焉。
天體高遠,故乾雲“大生”;地體廣博,故坤雲“廣生”。
對則乾為物始,坤為物生,散則始亦為生,故總雲生也。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易》之所載配此四義。
[疏]正義曰:“廣大配天地”者,此《經》申明易之德,以易道廣大,配合天地,大以配天,廣以配地。
“變通配四時”者,四時變通,易理亦能變通,故雲“變通配四時”也。
“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者,案初章論乾坤易簡,可久可大,配至極微妙之德也。
然《易》初章易為賢人之德,簡為賢人之業,今總雲“至德”者,對則德業别,散則業由德而來,俱為德也。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
窮理入神,其德崇也。
兼濟萬物,其業廣也。
[疏]正義曰:“子曰易其至矣乎”者,更美易之至極,是語之别端,故言“子曰”。
“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者,言易道至極,聖人用之,增崇其德,廣大其業,故雲“崇德而廣業也”。
知崇禮卑,知以崇為貴,禮以卑為用。
[疏]正義曰:易兼知之與禮,故此明知禮之用。
知者通利萬物,象天陽無不覆,以崇為貴也。
禮者卑敬于物象,地柔而在下,故以卑為用也。
崇效天,卑法地。
極知之崇,象天高而統物;備禮之用,象地廣而載物也。
[疏]正義曰:知既崇高,故效天;禮以卑退,故法地也。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天地者,易之門戶,而易之為義,兼周萬物,故曰“行乎其中矣”。
[疏]正義曰:天地陳設于位,謂知之與禮,而效法天地也。
“而易行乎其中矣”者,變易之道,行乎知禮之中。
言知禮與易而并行也。
若以實象言之,天在上,地在下,是天地設位;天地之間,萬物變化,是易行乎天地之中也。
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物之存成,由乎道義也。
[疏]正義曰:此明易道既在天地之中,能成其萬物之性,使物生不失其性,存其萬物之存,使物得其存成也。
性,謂禀其始也。
存,謂保其終也。
道,謂開通也。
義,謂得其宜也。
既能成性存存,則物之開通,物之得宜,從此易而來,故雲“道義之門”,謂易與道義為門戶也。
[疏]正義曰:“聖人有以”至“如蘭”,此第六章也。
上章既明易道變化,神理不測,聖人法之,所以配于天地,道義從易而生;此章又明聖人拟議易象,以贊成變化。
又明人拟議之事,先慎其身,在于慎言語,同心行,動舉措,守謙退,勿驕盈,保靜密,勿貪非位,凡有七事。
是行之于急者,故引七卦之議,以證成之。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赜,而拟諸其形容,象其物宜,乾剛坤柔,各有其體,故曰“拟諸形容”。
[疏]正義曰:“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赜”者,赜謂幽深難見,聖人有其神妙,以能見天下深赜之至理也。
“而拟諸其形容”者,以此深赜之理,拟度諸物形容也。
見此剛理,則拟諸乾之形容;見此柔理,則拟諸坤之形容也。
“象其物宜”者,聖人又法象其物之所宜。
若象陽物,宜于剛也;若象陰物,宜于柔也,是各象其物之所宜。
六十四卦,皆拟諸形容,象其物宜也。
若泰卦比拟泰之形容,象其泰之物宜;若否卦則比拟否之形容,象其否之物宜也。
舉此而言,諸卦可知也。
是故謂之象。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典禮,适時之所用。
[疏]正義曰:“是故謂之象”者,以是之故,謂之象也,謂六十四卦是也,故前章雲卦者言乎象者也。
此以上結成卦象之義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者,謂聖人有其微妙,以見天下萬物之動也。
“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者,既知萬物以此變動,觀看其物之會合變通,當此會通之時,以施行其典法禮儀也。
系辭焉以斷其吉兇,是故謂之爻。
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惡也。
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
《易》之為書,不可遠也。
惡之則逆于順,錯之則乖于理。
[疏]正義曰:“系辭焉以斷其吉兇”者,既觀其會通而行其典禮,以定爻之通變,而有三百八十四爻。
于此爻下系屬文辭,以斷定其吉兇。
若會通典禮得則為吉,若會通典禮失則為兇也。
“是故謂之爻”者,以是之故,議此會通之事而為爻也。
夫爻者效也,效諸物之通變,故上章雲“爻者,言乎變者也”。
自此巳上,結爻義也。
“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惡也”者,此覆說前文“見天下之赜”,卦象義也。
謂聖人于天下至赜之理,必重慎明之,不可鄙賤輕惡也。
若鄙賤輕惡,不存意明之,則逆于順道也。
“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者,覆說上聖人“見天下之至動”,爻之義也。
謂天下至赜變動之理,論說之時,明不可錯亂也。
若錯亂,則乖違正理也。
若以文勢上下言之,宜雲“至動而不可亂也”。
拟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拟議以成其變化。
拟議以動,則盡變化之道。
[疏]正義曰:“拟之而後言”者,覆說上“天下之至赜不可惡也”,聖人欲言之時,必拟度之而後言也。
“議之而後動”者,覆說上“天下之至動不可亂也”,謂欲動之時,必議論之而後動也。
“拟議以成其變化”者,言則先拟也,動則先議也,則能成盡其變化之道也。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鶴鳴則子和,脩誠則物應,我有好爵,與物散之,物亦以善應也。
明拟議之道,繼以斯義者,誠以吉兇失得存乎無所動。
同乎道者,道亦得之;同乎失者,失亦違之。
莫不以同相順,以類相應。
動之斯來,緩之斯至。
鶴鳴于陰,氣同則和。
出言戶庭,千裡或應。
出言猶然,況其大者乎;千裡或應,況其迩者乎。
故夫憂悔吝者,存乎纖介;定失得者,慎于樞機。
是以君子拟議以動,慎其微也。
[疏]正義曰:“鳴鶴在陰”者,上既明拟議而動,若拟議于善,則善來應之;若拟于惡,則惡亦随之。
故引鳴鶴在陰,取同類相應以證之。
此引《中孚》九二爻辭也。
鳴鶴在幽陰之處,雖在幽陰而鳴,其子則在遠而和之,以其同類相感召故也。
“我有好爵”者,言我有美好之爵,而在我身。
“吾與爾靡之”者,言我雖有好爵,不自獨有,吾與汝外物共靡散之。
謂我既有好爵,能靡散以施于物,物則有感我之恩,亦來歸從于我。
是善往則善者來,皆證明拟議之事。
我拟議于善以及物,物亦以善而應我也。
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裡之外應之,況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裡之外違之,況其迩者乎。
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迩,見乎遠。
言行,君子之樞機。
樞機,制動之主。
[疏]“子曰君子”至“樞機”。
正義曰:“子曰君子居其室”者,既引《易》辭,前語巳絕,故言“子曰”。
“況其迩者乎”者,出其言善遠尚應之,則近應可知,故曰“況其迩者乎”。
此證明拟議而動之事。
言身有善惡,無問遠近皆應之也。
“言行,君子之樞機”者,樞謂戶樞,機謂弩牙。
言戶樞之轉,或明或闇;弩牙之發,或中或否,猶言行之動,從身而發,以及于物,或是或非也。
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咷而後笑”。
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同人終獲後笑者,以有同心之應也。
夫所況同者,豈系乎一方哉!君子出處默語,不違其中,則其迹雖異,道同則應。
[疏]正義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者,言行雖初在于身,其善惡積而不已,所感動天地,豈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咷而後笑”者,證拟議而動,則同類相應。
以同人初未和同,故先号咷;後得同類,故後笑也。
“子曰君子之道”者,各引《易》之後,其文勢已絕,故言“子曰”。
“或出或處,或默或語”者,言同類相應,本在于心,不必共同一事。
或此物而出,或彼物而處;或此物而默,或彼物而語,出處默語,其時雖異,其感應之事,其意則同,或處應于出,或默應于語。
“二人同心,其利斷金”者,二人若同齊其心,其纖利能斷截于金。
金是堅剛之物,能斷而截之,盛言利之甚也。
此謂二人心行同也。
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疏]正義曰:言二人同齊其心,吐發言語,氤氲臭氣,香馥如蘭也。
此謂二人言同也。
[疏]正義曰:“初六藉用”至“盜之招也”,此第七章也。
此章欲求外物來應,必須拟議謹慎,則外物來應之。
故引“藉用白茅無咎”之事,以證謹慎之理。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
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
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 [疏]正義曰:此“藉用白茅”,《大過》初六爻辭也。
“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者,苟,且也;錯,置也。
凡薦獻之物,且置于地,其理可矣。
言今乃謹慎,薦藉此物而用絜白之茅,可置于地。
“藉之用茅,何咎之有”者,何愆咎之有,是謹慎之至也。
“勞謙,君子有終,吉。
”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
語以其功下人者也。
[疏]正義曰:“勞謙君子有終吉”者,欲求外物來應,非唯謹慎,又須謙以下人。
故引《謙》卦九三爻辭以證之也。
“子曰勞而不伐”者,以引卦之後,故言“子曰”。
“勞而不伐”者,雖謙退疲勞,而不自伐其善也。
“有功而不德,厚之至”者,雖有其功,而不自以為恩德,是笃厚之至極。
“語以其功下人”者,言《易》之所言者,語說其《謙》卦九三,能以其有功卑下于人者也。
德言盛,禮言恭。
謙也者,緻恭以存其位者也。
” [疏]正義曰:“德言盛,禮言恭”者,謂德以盛為本,禮以恭為主:德貴盛新,禮尚恭敬,故曰“德言盛,禮言恭”。
“謙也者,緻恭以存其位”者,言謙退緻其恭敬,以存其位者也。
言由恭德,保其祿位也。
“亢龍有悔。
”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 [疏]正義曰:“亢龍有悔”者,上既以謙德保位,此明無謙則有悔。
故引《乾》之上九“亢龍有悔”,證驕亢不謙也。
“不出戶庭,無咎”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
” [疏]正義曰:“不出戶庭,無咎”者,又明拟議之道,非但謙而不驕,又當謹慎周密,故引《節》之初九周密之事以明之。
“子曰:亂之所生,則言語以為階”者,階謂梯也。
言亂之所生,則由言語以為亂之階梯也。
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
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疏]正義曰:“君不密則失臣”者,臣既盡忠,不避危難,為君謀事,君不慎密乃彰露臣之所為,使在下聞之,衆共嫉怒,害此臣而殺之,是失臣也。
“臣不密則失身”者,言臣之言行,既有虧失,則失身也。
“幾事不密則害成”者,幾謂幾微之事,當須密慎,預防禍害。
若其不密而漏洩,禍害交起,是害成也。
“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者,于易言之,是身慎密不出戶庭,于此義言之,亦謂不妄出言語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言盜亦乘釁而至也。
[疏]正義曰:此結上不密失身之事,事若不密,人則乘此機危而害之,猶若财之不密,盜則乘此機危而竊之。
易者,愛惡相攻,遠近相取,盛衰相變,若此爻有釁隙衰弱,則彼爻乘變而奪之。
故雲:“作《易》者,其知盜乎?” 《易》曰:‘負且乘,緻寇至。
’負也者,小人之事也。
乘也者,君子之器也。
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
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
慢藏誨盜,冶容誨淫。
[疏]“《易》曰”至“誨淫”。
○正義曰:“《易》曰:負且乘,緻寇至”者,此又明拟議之道,當量身而行,不可以小處大,以賤貪貴,故引《解》卦六三以明之也。
“負也
聖人功用之母,體同乎道,盛德大業,所以能至。
[疏]正義曰:聖人為功用之母,體同于道,萬物由之而通,衆事以之而理,是聖人極盛之德,廣大之業,至極矣哉!于行謂之德,于事謂之業。
富有之謂大業,廣大悉備,故曰“富有”。
[疏]正義曰:自此已下,覆說“大業”“盛德”,因廣明易與乾坤,及其占之與事,并明神之體,以廣大悉備,萬事富有,所以謂之“大業”。
日新之謂盛德。
體化合變,故曰“日新”。
[疏]正義曰:聖人以能變通體化,合變其德,日日增新,是德之盛極,故謂之盛德也。
生生之謂易,陰陽轉易,以成化生。
[疏]正義曰:生生,不絕之辭。
陰陽變轉,後生次于前生,是萬物恒生,謂之易也。
前後之生,變化改易。
生必有死,易主勸戒,獎人為善,故雲生不雲死也。
成象之謂乾,拟乾之象。
[疏]正義曰:謂畫卦成乾之象,拟乾之健,故謂卦為乾也。
效法之謂坤,效坤之法。
[疏]正義曰:謂畫卦效坤之法,拟坤之順,故謂之坤也。
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物窮則變,變而通之,事之所由生也。
[疏]正義曰:“極數知來之謂占”者,謂窮極蓍策之數,豫知來事,占問吉兇,故雲“謂之占”也。
“通變之謂事”者,物之窮極,欲使開通,須知其變化,乃得通也。
凡天下之事,窮則須變,萬事乃生,故雲“通變之謂事”。
陰陽不測之謂神。
神也者,變化之極,妙萬物而為言,不可以形诘者也,故曰“陰陽不測”。
嘗試論之曰:原夫兩儀之運,萬物之動,豈有使之然哉!莫不獨化于大虛,欻爾而自造矣。
造之非我,理自玄應;化之無主,數自冥運,故不知所以然,而況之神。
是以明兩儀以太極為始,言變化而稱極乎神也。
夫唯知天之所為者,窮理體化,坐忘遺照。
至虛而善應,則以道為稱。
不思而玄覽,則以神為名。
蓋資道而同乎道,由神而冥于神也。
[疏]“陰陽”至“謂神”。
○正義曰:天下萬物,皆由陰陽,或生或成,本其所由之理,不可測量之謂神也,故雲“陰陽不測之謂神”。
○注“神也者”至“神也”。
○正義曰:雲“神也者,變化之極”者,言神之施為,自将變化之極以為名也。
雲“妙萬物而為言”者,妙謂微妙也。
萬物之體,有變象可尋,神則微妙于萬物而為言也,謂不可尋求也。
雲“不可以形诘”者,杳寂不測,無形無體,不可以物之形容所求而窮語也。
雲“造之非我,理自玄應”者,此言神力也。
我,謂宰主之名也。
言物之造作,非由我之宰主所為,其造化之理,自然玄空相應,而自然造作也。
雲“是以明兩儀以太極為始”者,言欲明兩儀天地之體,必以太極虛無為初始,不知所以然,将何為始也?雲“言變化而稱極乎神”者,欲言論變化之理,不知涯際,唯“稱極乎神”,神則不可知也。
雲“夫唯知天之所為者,窮理體化,坐忘遺照”者,言若能知天之所造為者,會能窮其物理,體其變化,靜坐而忘其事,及遺棄所照之物,任其自然之理,不以他事系心,端然玄寂,如此者,乃能知天之所為也。
言天之道亦如此也。
“坐忘遺照”之言,事出《莊子·大宗師》篇也。
雲“至虛而善應,則以道為稱”者,此解道之目也。
言至極空虛而善應于物,則乃目之為道,故雲“則以道為稱”。
雲“不思而玄覽,則以神為名”者,謂不可思量而玄遠,覽見者乃目之為神,故雲“則以神為名”也。
雲“蓋資道而同乎道”者,此謂聖人設教,資取乎道,行無為之化,積久而遂同于道,内外皆無也。
雲“由神而冥于神也”者,言聖人設教,法此神之不測,無體無方,以垂于教,久能積漸,而冥合于神,不可測也。
此皆謂聖人初時雖法道法神以為無,體未能全無,但行之不已,遂至全無不測,故雲“資道而同于道,由神而冥于神也”。
夫易,廣矣大矣,以言乎遠則不禦;窮幽極深,無所止也。
[疏]正義曰:“夫易廣矣,大矣”者,此贊明易理之大,易之變化,極于四遠,是廣矣,窮于上天是大矣,故下雲“廣大配天地”也。
“以言乎遠則不禦”者,禦,止也。
言乎易之變化,窮極幽深之遠,則不有禦止也。
謂無所止息也。
以言乎迩則靜而正;則近而當。
[疏]正義曰:迩,近也。
言易之變化,在于迩近之處,則甯靜而得正。
謂變化之道,于其近處,物各靜而得正,不煩亂邪僻也。
遠尚不禦,近則不禦可知;近既靜正,則遠亦靜正,互文也。
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
專,專一也。
直,剛正也。
[疏]正義曰:“以言乎天地之間,則備矣”者,變通之道,遍滿天地之内,是則備矣。
“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者,上《經》既論易道資陰陽而成,故此《經》明乾,複兼明坤也。
乾是純陽,德能普備,無所偏主,唯專一而已。
若氣不發動,則靜而專一,故雲“其靜也專”。
若其運轉,則四時不忒,寒暑無差,則而得正,故雲“其動也直”。
以其動靜如此,故能大生焉。
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是以廣生焉。
翕,斂也。
止則翕斂其氣,動則關開以生物也。
乾統天首物,為變化之元,通乎形外者也。
坤則順以承陽,功盡于已,用止乎形者也。
故乾以專直言乎其材,坤以翕辟言乎其形。
[疏]正義曰:此《經》明坤之德也。
坤是陰柔,閉藏翕斂,故“其靜也翕”;動則開生萬物,故“其動也辟”。
以其如此,故能廣生于物焉。
天體高遠,故乾雲“大生”;地體廣博,故坤雲“廣生”。
對則乾為物始,坤為物生,散則始亦為生,故總雲生也。
廣大配天地,變通配四時,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
《易》之所載配此四義。
[疏]正義曰:“廣大配天地”者,此《經》申明易之德,以易道廣大,配合天地,大以配天,廣以配地。
“變通配四時”者,四時變通,易理亦能變通,故雲“變通配四時”也。
“陰陽之義配日月,易簡之善配至德”者,案初章論乾坤易簡,可久可大,配至極微妙之德也。
然《易》初章易為賢人之德,簡為賢人之業,今總雲“至德”者,對則德業别,散則業由德而來,俱為德也。
子曰:“易其至矣乎?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也。
窮理入神,其德崇也。
兼濟萬物,其業廣也。
[疏]正義曰:“子曰易其至矣乎”者,更美易之至極,是語之别端,故言“子曰”。
“夫易,聖人所以崇德而廣業”者,言易道至極,聖人用之,增崇其德,廣大其業,故雲“崇德而廣業也”。
知崇禮卑,知以崇為貴,禮以卑為用。
[疏]正義曰:易兼知之與禮,故此明知禮之用。
知者通利萬物,象天陽無不覆,以崇為貴也。
禮者卑敬于物象,地柔而在下,故以卑為用也。
崇效天,卑法地。
極知之崇,象天高而統物;備禮之用,象地廣而載物也。
[疏]正義曰:知既崇高,故效天;禮以卑退,故法地也。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天地者,易之門戶,而易之為義,兼周萬物,故曰“行乎其中矣”。
[疏]正義曰:天地陳設于位,謂知之與禮,而效法天地也。
“而易行乎其中矣”者,變易之道,行乎知禮之中。
言知禮與易而并行也。
若以實象言之,天在上,地在下,是天地設位;天地之間,萬物變化,是易行乎天地之中也。
成性存存,道義之門。
物之存成,由乎道義也。
[疏]正義曰:此明易道既在天地之中,能成其萬物之性,使物生不失其性,存其萬物之存,使物得其存成也。
性,謂禀其始也。
存,謂保其終也。
道,謂開通也。
義,謂得其宜也。
既能成性存存,則物之開通,物之得宜,從此易而來,故雲“道義之門”,謂易與道義為門戶也。
[疏]正義曰:“聖人有以”至“如蘭”,此第六章也。
上章既明易道變化,神理不測,聖人法之,所以配于天地,道義從易而生;此章又明聖人拟議易象,以贊成變化。
又明人拟議之事,先慎其身,在于慎言語,同心行,動舉措,守謙退,勿驕盈,保靜密,勿貪非位,凡有七事。
是行之于急者,故引七卦之議,以證成之。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赜,而拟諸其形容,象其物宜,乾剛坤柔,各有其體,故曰“拟諸形容”。
[疏]正義曰:“聖人有以見天下之赜”者,赜謂幽深難見,聖人有其神妙,以能見天下深赜之至理也。
“而拟諸其形容”者,以此深赜之理,拟度諸物形容也。
見此剛理,則拟諸乾之形容;見此柔理,則拟諸坤之形容也。
“象其物宜”者,聖人又法象其物之所宜。
若象陽物,宜于剛也;若象陰物,宜于柔也,是各象其物之所宜。
六十四卦,皆拟諸形容,象其物宜也。
若泰卦比拟泰之形容,象其泰之物宜;若否卦則比拟否之形容,象其否之物宜也。
舉此而言,諸卦可知也。
是故謂之象。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典禮,适時之所用。
[疏]正義曰:“是故謂之象”者,以是之故,謂之象也,謂六十四卦是也,故前章雲卦者言乎象者也。
此以上結成卦象之義也。
“聖人有以見天下之動”者,謂聖人有其微妙,以見天下萬物之動也。
“而觀其會通,以行其典禮”者,既知萬物以此變動,觀看其物之會合變通,當此會通之時,以施行其典法禮儀也。
系辭焉以斷其吉兇,是故謂之爻。
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惡也。
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也。
《易》之為書,不可遠也。
惡之則逆于順,錯之則乖于理。
[疏]正義曰:“系辭焉以斷其吉兇”者,既觀其會通而行其典禮,以定爻之通變,而有三百八十四爻。
于此爻下系屬文辭,以斷定其吉兇。
若會通典禮得則為吉,若會通典禮失則為兇也。
“是故謂之爻”者,以是之故,議此會通之事而為爻也。
夫爻者效也,效諸物之通變,故上章雲“爻者,言乎變者也”。
自此巳上,結爻義也。
“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惡也”者,此覆說前文“見天下之赜”,卦象義也。
謂聖人于天下至赜之理,必重慎明之,不可鄙賤輕惡也。
若鄙賤輕惡,不存意明之,則逆于順道也。
“言天下之至動,而不可亂”者,覆說上聖人“見天下之至動”,爻之義也。
謂天下至赜變動之理,論說之時,明不可錯亂也。
若錯亂,則乖違正理也。
若以文勢上下言之,宜雲“至動而不可亂也”。
拟之而後言,議之而後動,拟議以成其變化。
拟議以動,則盡變化之道。
[疏]正義曰:“拟之而後言”者,覆說上“天下之至赜不可惡也”,聖人欲言之時,必拟度之而後言也。
“議之而後動”者,覆說上“天下之至動不可亂也”,謂欲動之時,必議論之而後動也。
“拟議以成其變化”者,言則先拟也,動則先議也,則能成盡其變化之道也。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鶴鳴則子和,脩誠則物應,我有好爵,與物散之,物亦以善應也。
明拟議之道,繼以斯義者,誠以吉兇失得存乎無所動。
同乎道者,道亦得之;同乎失者,失亦違之。
莫不以同相順,以類相應。
動之斯來,緩之斯至。
鶴鳴于陰,氣同則和。
出言戶庭,千裡或應。
出言猶然,況其大者乎;千裡或應,況其迩者乎。
故夫憂悔吝者,存乎纖介;定失得者,慎于樞機。
是以君子拟議以動,慎其微也。
[疏]正義曰:“鳴鶴在陰”者,上既明拟議而動,若拟議于善,則善來應之;若拟于惡,則惡亦随之。
故引鳴鶴在陰,取同類相應以證之。
此引《中孚》九二爻辭也。
鳴鶴在幽陰之處,雖在幽陰而鳴,其子則在遠而和之,以其同類相感召故也。
“我有好爵”者,言我有美好之爵,而在我身。
“吾與爾靡之”者,言我雖有好爵,不自獨有,吾與汝外物共靡散之。
謂我既有好爵,能靡散以施于物,物則有感我之恩,亦來歸從于我。
是善往則善者來,皆證明拟議之事。
我拟議于善以及物,物亦以善而應我也。
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裡之外應之,況其迩者乎;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則千裡之外違之,況其迩者乎。
言出乎身,加乎民;行發乎迩,見乎遠。
言行,君子之樞機。
樞機,制動之主。
[疏]“子曰君子”至“樞機”。
正義曰:“子曰君子居其室”者,既引《易》辭,前語巳絕,故言“子曰”。
“況其迩者乎”者,出其言善遠尚應之,則近應可知,故曰“況其迩者乎”。
此證明拟議而動之事。
言身有善惡,無問遠近皆應之也。
“言行,君子之樞機”者,樞謂戶樞,機謂弩牙。
言戶樞之轉,或明或闇;弩牙之發,或中或否,猶言行之動,從身而發,以及于物,或是或非也。
樞機之發,榮辱之主也。
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也,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咷而後笑”。
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
”同人終獲後笑者,以有同心之應也。
夫所況同者,豈系乎一方哉!君子出處默語,不違其中,則其迹雖異,道同則應。
[疏]正義曰:“言行,君子之所以動天地”者,言行雖初在于身,其善惡積而不已,所感動天地,豈可不慎乎?“同人先号咷而後笑”者,證拟議而動,則同類相應。
以同人初未和同,故先号咷;後得同類,故後笑也。
“子曰君子之道”者,各引《易》之後,其文勢已絕,故言“子曰”。
“或出或處,或默或語”者,言同類相應,本在于心,不必共同一事。
或此物而出,或彼物而處;或此物而默,或彼物而語,出處默語,其時雖異,其感應之事,其意則同,或處應于出,或默應于語。
“二人同心,其利斷金”者,二人若同齊其心,其纖利能斷截于金。
金是堅剛之物,能斷而截之,盛言利之甚也。
此謂二人心行同也。
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疏]正義曰:言二人同齊其心,吐發言語,氤氲臭氣,香馥如蘭也。
此謂二人言同也。
[疏]正義曰:“初六藉用”至“盜之招也”,此第七章也。
此章欲求外物來應,必須拟議謹慎,則外物來應之。
故引“藉用白茅無咎”之事,以證謹慎之理。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
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
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 [疏]正義曰:此“藉用白茅”,《大過》初六爻辭也。
“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者,苟,且也;錯,置也。
凡薦獻之物,且置于地,其理可矣。
言今乃謹慎,薦藉此物而用絜白之茅,可置于地。
“藉之用茅,何咎之有”者,何愆咎之有,是謹慎之至也。
“勞謙,君子有終,吉。
”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
語以其功下人者也。
[疏]正義曰:“勞謙君子有終吉”者,欲求外物來應,非唯謹慎,又須謙以下人。
故引《謙》卦九三爻辭以證之也。
“子曰勞而不伐”者,以引卦之後,故言“子曰”。
“勞而不伐”者,雖謙退疲勞,而不自伐其善也。
“有功而不德,厚之至”者,雖有其功,而不自以為恩德,是笃厚之至極。
“語以其功下人”者,言《易》之所言者,語說其《謙》卦九三,能以其有功卑下于人者也。
德言盛,禮言恭。
謙也者,緻恭以存其位者也。
” [疏]正義曰:“德言盛,禮言恭”者,謂德以盛為本,禮以恭為主:德貴盛新,禮尚恭敬,故曰“德言盛,禮言恭”。
“謙也者,緻恭以存其位”者,言謙退緻其恭敬,以存其位者也。
言由恭德,保其祿位也。
“亢龍有悔。
”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 [疏]正義曰:“亢龍有悔”者,上既以謙德保位,此明無謙則有悔。
故引《乾》之上九“亢龍有悔”,證驕亢不謙也。
“不出戶庭,無咎”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
” [疏]正義曰:“不出戶庭,無咎”者,又明拟議之道,非但謙而不驕,又當謹慎周密,故引《節》之初九周密之事以明之。
“子曰:亂之所生,則言語以為階”者,階謂梯也。
言亂之所生,則由言語以為亂之階梯也。
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
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疏]正義曰:“君不密則失臣”者,臣既盡忠,不避危難,為君謀事,君不慎密乃彰露臣之所為,使在下聞之,衆共嫉怒,害此臣而殺之,是失臣也。
“臣不密則失身”者,言臣之言行,既有虧失,則失身也。
“幾事不密則害成”者,幾謂幾微之事,當須密慎,預防禍害。
若其不密而漏洩,禍害交起,是害成也。
“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者,于易言之,是身慎密不出戶庭,于此義言之,亦謂不妄出言語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言盜亦乘釁而至也。
[疏]正義曰:此結上不密失身之事,事若不密,人則乘此機危而害之,猶若财之不密,盜則乘此機危而竊之。
易者,愛惡相攻,遠近相取,盛衰相變,若此爻有釁隙衰弱,則彼爻乘變而奪之。
故雲:“作《易》者,其知盜乎?” 《易》曰:‘負且乘,緻寇至。
’負也者,小人之事也。
乘也者,君子之器也。
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
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
慢藏誨盜,冶容誨淫。
[疏]“《易》曰”至“誨淫”。
○正義曰:“《易》曰:負且乘,緻寇至”者,此又明拟議之道,當量身而行,不可以小處大,以賤貪貴,故引《解》卦六三以明之也。
“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