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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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譏刺,以為誹謗,按句旁註而奏之,摘印下獄。
聖祖詔曰:「詩人諷詠,各有寄託,豈可有意羅織以入人命?」命復其官,尋擢霸昌道。
陳詩雲:「雪艇松龕閱歲時,廿年蹤跡鳥魚知。
春風再埽生公石,落照仍銜短簿祠。
雨後萬松全遝匝,雲中雙塔半迷離。
夕佳亭上憑欄處,紅葉空山繞夢思。
塵鞅刪除半晌間,青鞵布襪也看山。
離宮路出雲霄上,法駕春留紫翠間。
代謝已憐金氣盡,再來偏笑石頭頑。
楝花風後遊人歇,一任鷗盟數往還。
」鷗盟兩字。
指為鄭經,謂陳陰通臺灣,幸聖祖知其誣,一究。
不然,《南山集》不得獨為大案矣。
何之傑詩獄 蕭山何之傑,字毅庵,明諸生。
毛大可見其詩而愛之,嘗出己詩與何及徐孟調之詩合為一集,名曰越州三子,實不知其詩之有避忌否也。
一日,有言毅庵作詩刺當道者,守令得其詩,無如何,乃搜其舊稿指摘之,謂犯國禁死罪,係纍之,以兵押之渡江,投和碩康親王軍門下。
杭紹二守會勘於吳山之城隍廟,毅庵對簿,無所詘。
有委員大聲詰之曰:「日重光,何也?」毅庵曰:「頌禪伐也。
東朝繼世與興王嗣國,凡有光於前代者,當時皆頌曰重光。
《虞書》曰『重華協于帝』,《孟子》曰『於湯有光』是也,此樂府題也。
」詰者曰:「何以曰紀遼東?」毅庵曰:「此亦樂府題也。
隋帝征遼東而詩紀其功,凡後儒之頌功德者,皆得和之,我太祖不嘗下遼東乎?夫遼東為勝國之地,謂當諱之,吾不解也。
」詰者曰:「明朝者何?」毅庵曰:「詰旦也。
以詰旦而為勝國,則會朝清明,不仕在明朝,且在本朝矣。
」詰者曰:「清戎者何?」毅庵曰:「清軍也。
以戎兵而為戎敵,則整我六師以修我戎,不惟戎徐戎,並戎周宣矣。
」詰者曰:「然則曷為夷?」毅庵曰:「裔也。
舜東夷,文王西夷也,且夷與夏對,今我有方夏,煌煌三祖蒞中國而撫四夷。
誰夷我者?夷我者大逆,當反坐。
」詰者曰:「曷為虜?」毅庵曰:「擄也。
成為王,敗為虜,寇不敢以明為虜,以明本王也。
寇雖勝,然亦未底於成也,若我,則成之者矣。
且我自敗寇以來,南征北討,其自中及外,何一非我所虜乎?而反以虜我,大逆當反坐。
」詰者無以應,乃曰:「評選汝詩者,誰也?」毅庵曰:「一徐緘,死矣,一毛奇齡,見為文學侍從之臣,恐非此所能詰者。
況行文舊習,評與選皆身為之,固未嘗出二人也。
」 時巡撫金某、督學王某皆儒臣,皆言諸所詰不當,入官無學術,徒多事,貽笑士類。
聖天子儻聞此,將以我輩為何如人?而按察佟某直據嘉興錢氏例,凡舊刻文卷,有國諱勿禁,其清、明、夷、虜等字,則在史館奉上諭,無避忌者。
乃責紹興知府胡某、蕭山縣劉某各記過一次,使自新,而毅庵竟免。
先是,康熙癸亥,浙省修通志,當道聘毅庵入館,纂修《人物志》。
其有不得者,悉思於此齮齕之,至是散去。
會聖祖謁禹陵,毅庵迎駕望京門外,獻《南巡頌》十章,上命收其帖。
及還京,特註毅庵名,並書其頌,敕總督王某訪裡居所在,獎之。
乃屏跡東郊,與武進士張某、道士蔣某講參同之學以終老。
大可名奇齡,孟調名緘。
錢謙益有學集案 錢謙益所著《有學集》,風行一時,而身後乃被禁書毀闆之禁,蓋以其詩文有憤激詛詈之語也。
其第三卷中有《和燒香曲》,可與吳梅村《清涼山讚佛詩》參觀。
曲雲:「下界伊蘭臭不收,天公酒醒玉女愁。
吳剛盜斫質多樹,鸞膠鳳髓傾十州。
玉山岢峩珠樹泣,漢宮百和迎仙急。
王母不樂下雲車,劉郎猶倚小兒立。
異香如豆著銅鐶,曼倩偷桃爇博山。
老龍怒鬬搜象藏,香雲罨藹通九關。
鬻香長者迷處所,青蓮花藏失香譜。
靈飛去挾返魂香,玉杖金箱茂陵土。
煙銷鵲尾佛鐙紅,夢斷鐘殘鼻觀通。
雞林香市經遊處,衫袖濃熏盡逆風。
」 《投筆集》諸詩有全首指斥者,《有學集》詆諆各語,所言皆薙髮滿語二事也。
文如《高會堂酒闌雜詠序》雲:「歌聞敕勒,祇足增悲,天似穹廬。
何妨醉倒。
」詩如《次韻贈別友沂》雲:「髠鉗疑薙削,壞服覓儔侶。
」《袁節母壽詩》雲:「碣石已鐫銅狄徒,天留一媼挽頹綱。
」又雲:「馬沃市場餘苜蓿,婢膏胡婦剩燕支。
」《吳期生生日》雲:「春酒酌來成一笑,黃龍曾約醉深。
」《簡候研德》雲:「國殤何意存三戶,家祭無忘告兩河。
」《虎邱舟中戲張稚洪》雲:「紙帳梅花檀闆月,夢雲不到黑山邊。
」《題京口避風館》雲:「朔風吹動九天昏,四壁明鐙笑語溫,可歎爰居無屋止,避風常向魯東門。
」《放行歌》雲:「三王五伯疊整頓,君臣將相同拮據。
撐天拄地定八極,為此衣冠禮樂爭寰區。
東門嘯戎索,北落移天樞。
躶衣笑神禹,好冠詫句吳。
」又雲:「閭門飛閣瓦欲流,毒霧腥風滿阡陌。
」《孫郎長筵勸酒》雲:「東門銅狄不相待,麻姑筵前見桑海。
燕山馬角可憐生,揚州鶴背知誰在。
天關漢口未通津,銀海又報生埃塵。
漁陽白雀自賓主,魚鳧杜宇猶君臣。
」《補山堂》雲:「宵來光怪橫甲兵,彌天倒瀉脩羅雨。
」《題菊齡圖》雲:「顧影不須嗟短髩,黃花猶識晉衣冠。
」《歸立恭畫像》雲:「周冕殷冔又刧灰,緇衣僧帽且徘徊。
」《乳山逆士勸酒》雲:「蒼鵝崇朝起池水,杜宇半夜啼居庸。
同人休嗟冶新鑄,銅駞會洗塵再蒙。
」《南樓》雲:「南戎江山半壁新,月華應不染胡塵。
」《寒夜記夢》雲:「陰火吹風撲鐙燭,鬼車載鬼嚎檐端。
須臾神鬼怒交鬬,朱旂閃爍朱輪殷。
相柳食山腥未憗,刑天爭神舞不閒。
天吳罔兩助聲勢,海水矗立地軸掀。
」《飲酒雜詩》雲:「夢得朱囑書,旁行寫復復。
不辨科鬥文,神官為我讀。
」又雲:「聖人必前知,卓哉我高皇。
天文清分野,兩戎分針送。
躔度起鬥牛,天街肅垣牆。
篇終載箕尾,尾閭慎隄防。
眇然龜魚呈,海底沈微茫。
卓犖世史書,濬臣提正綱。
戎夏區黑白,?古界陰陽。
石屋閟光怪,化為魚鳥章。
高秋風雨多,夜起視襲藏。
」《丙戌七夕》雲:「閣道垣牆總罷休,天街無路限旄頭。
生憎銀漏偏如舊,橫放天河隔女牛。
」《海客釣鰲圖》雲:「貝闕珠宮不可尋,六鰲風浪正陰森。
桑田滄海尋常事,罷釣何須歎陸沈。
」《次林茂之韻》雲:「殘書繙罷劫灰過,汗簡崔鴻奈史何。
貢矢未聞虞服少,專車長誦禹功多。
荒唐浪說程生馬,訛謬真成字作他。
東海揚塵今幾度,錯將精衞笑填河。
」又雲:「地更區脫徒為爾,天改撐犂可奈他。
」又雲:「茫茫禹跡今如此,憤憤天公莫怨他。
」《次茂之申字韻》雲:「先祖豈知王氏臘,邊人不解漢時春。
」《新安王氏收藏目錄》雲:「滄桑以來六百殃,飆迴霧塞何茫茫。
昆明舊灰鑠銅狄,陸渾新火炎崑岡。
乘輿望禦委塵土,武庫劍履歸昊蒼。
砲火蕩拋琬 琰字,馬牛蹴蹋金玉相。
」《夏日燕新樂小侯》雲:「雖無法部仙音曲,也勝陰山《敕勒歌》。
」《嚴祠》雲;「林木猶傳唐痛哭,溪雲常護漢衣冠。
」《西湖雜感》雲:「歌舞夢華前代恨,英雄復漢後人思。
」又雲:「昔叩于公拜綠章,擬徵楛矢靖東方。
鴟夷靈爽真如在,銅狄災氛實告祥。
」又雲:「堤走沙崩小劫移,桃花??力面柳攢眉。
青山無復呼猿洞,綠水多為飲馬池。
善舞獼猴徒跳盪,能言英武學侏??離。
祇應鷲嶺峯頭石,卻悔飛來竺國時。
」又雲:「匼?湖山錦繡窼,腥風殺氣入偏多。
夢兒亭裏屯蛇豕,教妓樓前掣駱駝。
粉蝶作灰猶似舞,黃鶯避彈不成歌。
嘶風渡馬中流飲,顧影相蹄怕綠波。
」又雲:「青衣苦效侏??離語,紅粉欣看回鶻人。
」又雲:「鶯斷麯裳思舊樹,鶴髠丹頂悔初衣。
」《題丁老畫像》雲:「髮短心長笑鏡絲,摩沙皤腹帽簷垂。
不知人世衣冠異,隻道科頭岸接籬。
」《京口觀棋》雲:「渭濱方罫擅長安,紗帽褒衣揖漢官。
今日向君談古事,也如司隸舊衣冠。
」《懷嶺外四君》雲:「朔雪橫吹銅柱殘,五溪雲物淚汍瀾。
法筵臘食猶周粟,壞色條衣亦漢官。
《徐武靜生日》雲:「毳帳圍廛裡,穹廬埒堵牆。
駱駝衝燕寢,雕鷲撲迴廊。
綠水供牛飲,青槐擊馬椿。
金扉雕綺繡,玉軸剔裝潢。
篳篥吹重閣,胡笳亂洞房。
老夫殊毛??氉,吾子剩飛揚。
」《霞老置酒記事》雲:「兵前吳女解傷悲,霜咽琵琶戍鼓催。
促坐不須歌出塞,白龍潭是佛雲堆。
」《茸城惜別》雲:「蘭錡羝羊觸,罘罳凍雀穿。
左言童豎慣,右袒道途便。
蘆管聲啁晰,穹廬帳接連。
銅駝身有棘,金狄淚如鐫。
沙道堤翻覆,雲臺像播遷。
隻孫侔貙虎,怯薛領貂蟬。
潼酒天廚給,駝羹禦席駢。
」《自題小像》雲:「指示旁人渾不識,為他還著漢衣冠。
」《雞人》雲:「執熱漢臣方惜箸,畏炎胡騎已揚舲。
」 牧齋有《贈愚山子序》,辭意頗狂悖,略雲:愚山子以地師遊人間,嘉定侯廣成久殯未葬,愚山子歎曰:「安可使忠臣之骨,露暴腥穢?」躡屩二千裡,相視吉壤,哭奠而去。
訪餘小閣,餘乃告之曰:「佛言南印度為象主,東支那為人主,西波斯為寶主,北獫狁為馬主。
吾夷攷之,惟南東二主而已,他非與也。
印度為梵天之種,佛祖之所生,支那為君子之國,周禮之所化。
南曰月邦,東曰震旦,日月照臨,禮教相上。
波斯輕禮重貨,獫狁獷暴忍殺,區以別伏,安得曰蔥嶺以西俱屬梵種,鐵門之左皆曰胡鄉?既指蕃□為佛國,將點梵亦濫胡名。
九州十道,並為禹迹,燕代迤北,雜處戎胡,厥後茹血衣毛,奄有中土。
肅慎、孤竹,鹹事剪除,皆馬國之雜種,幽冀之部落。
東之偪於北也,東之刧也。
南居離位,東屬震明,為陽國,西北則並為陰國。
今儼然稱四主焉,何居?陰疑於陽,必戰,大易所以有憂患也。
此地理之當明者一也。
一行謂山河之象,存乎兩戒,北戒自三危、積石,負地絡之陰,乃至東循塞垣,抵濊貊、朝鮮,是謂北紀,所以限戎狄也;南戒自岷山、嶓冢,負地絡之陽,乃東循嶺嶠,達東甌閩中,是謂南紀,所以限蠻夷也。
自晉以前,奏洛為中夏,淮楚為偏方,南紀微而北紀獨尊。
自晉以降,幽并則神州陸沈,江東則一州禦極,北紀潰而南紀猶在。
我國家受命鍾祥,實星紀鬥牛之次。
洪武中詔修清類分野書,以鬥牛吳越分為首,而尾箕幽燕之分,盡遼東三韓,最居其後。
以是為雲漢末派,龜魚之所惡,而北紀之所窮也。
此地理之當明者二也。
」其《一匡辨》謂:「犬戎、山戎,皆為北狄,戎狄種類繁多,狄有赤狄、白狄,戎有九姓八國,各以所據地為號,實皆匈奴別種。
北狄種有二,玁狁葷粥之屬,世居陰山幕北,是為北匈奴。
山戎自周末孤竹失國,竊居其地,故燕北有東胡,胡有東北,猶單于之有南北二庭,其實一也。
春秋時,山戎最強,齊桓伐山戎而九夷皆服,今北平之東,自元之遼東大寧,盡遼水之陽,皆孤竹山戎故地。
漢末,匈奴北遁,鮮卑強盛,其別種為庫莫奚、契丹。
而阿保機之興也,在白狄故地,今之大寧也;阿骨打之興也,在肅慎故地,今之開平也。
契丹為鮮卑遺種,金源又為契丹雜種,並居山戎挹婁故地,則皆東胡耳。
開闢以來,為中國患者,玁狁、山戎而已矣。
玁狁之禍,至蒙古而極,山戎之禍,至黑水靺鞨而極。
大矣哉,齊桓之伐山戎也。
」 康熙辛卯江南科場案 康熙辛卯,江南鄉試,正主考為左必蕃,副主考為趙晉。
九月九日榜發,解元為劉捷,蘇郡中式者十三人。
士論大譁,以趙與總督噶禮通同賄賣關節也。
二十四日,諸生千餘人鹹集玄妙觀,推廩生丁爾戩為之首,使人舁五路財神像入府學。
廣文勸諭,不從,鎖之於明倫堂,爭作歌謠聯語以嘲之,俄頃而徧市中矣。
有一聯最佳,聯雲:「左邱明有眼無珠,趙子龍渾身是膽。
」或以紙糊貢院之匾,改「貢院」二字為「賣完」。
噶因人情洶洶,知眾怒難犯也,不得已,據以上聞,並將爾戩等羈禁,將以誣控反坐之。
得旨,令欽差閣部張文端公鵬翮會同督撫嚴審。
文端以其子為安慶府知府而袒噶,欲寢其事,適蘇撫張清恪公伯行抵任,必欲窮究其事。
及審訊,則趙之家人軒三供詞牽涉及噶,清恪遂據情參奏,張與噶亦劾清恪。
尋奉旨,一併革職,仍著文端研訊虛實。
清恪與噶對簿畢,出門,以相爭而相毆,噶軀雄壯,清恪亦魁梧,噶不能勝,為清恪所踢,踣於地而滾,二人俱擬重罪。
朝廷旋念清恪居官清正,令仍為江蘇巡撫。
於是噶黨馬逸姿、李玉堂輩,鹹被剪除,吳人快之。
及定讞,必蕃戍,晉擬斬,而斃於揚州獄中,人鹹曰自縊也。
或雲其同年王式丹殿撰入獄探視,以肩輿藏死丐,飾為晉屍,令晉縋上屋,越獄而遁,謠言鬨傳,株連多人。
乃另發吳縣訊究,經年始結案,房考官王白俞、方名、蘇壎等俱棄市,舉人程光奎、吳泌、徐宗軾、馬士龍、席玕俱黜革擬遣,贖免,仍枷示蘇州府署前,以帷蔽其身。
爾戩至碎帷辱罵以洩憤焉。
戴名世南山集案 桐城方孝標嘗以科第起,官至學士。
後因族人方猷主順治丁酉江南試,與之有私,並去官遣戍,遇赦歸。
入滇,受吳三桂偽翰林承旨,吳敗,孝標先迎降,得免死。
因著《鈍齋文集》、《滇黔紀聞》極多悖逆語,戴名世見而喜之。
所著《南山集》署名曰宋潛虛,以戴姓出於宋後,故諱戴為宋也。
集中多采錄孝標所紀事,尤雲鍔、方玉為之捐貲刊行,雲鍔、正玉及同官汪灝、朱書、劉巖、餘生、王源皆有序,闆藏於方侍郎苞家。
又其《與弟子倪生》一書,論修史之例,謂「本朝當以康熙壬寅為定鼎之始,世祖雖入關十八年,時三藩未平,明祀未絕,若循蜀漢之例,則順治不得為正統」雲雲。
時趙忠毅公申喬方為都諫,奏其事,九卿會鞫,中戴名世大逆法,至寸磔,族皆棄市,未及冠笄者發邊。
朱書、王源已故免議,尤雲鍔、方正玉、汪灝、劉巖、餘生、方苞以謗論罪絞。
時孝標已死,以名世之罪罪之,子登嶧、雲旅,孫世樵並斬,方氏有服者皆坐死,且剉孝標屍。
尚書韓文懿公菼、侍郎趙士麟、禦史劉灝、淮揚道王英謨、庶吉士汪份等三十二人並別議降謫。
疏奏,聖祖惻然,凡議絞者改編戍,灝以曾効力書局,赦出獄,苞編管旗下,雲鍔、正玉免死,徙其家,方氏族屬止謫黑龍江。
菼以下平日與名世論文牽連者,俱免議。
是案也,得恩旨全活者三百餘人。
此康熙辛卯壬辰間事也。
山東殺子案 山東之民有方山民者,商於外,其妻與人通。
一子方九歲,中夜醒,肩旁有一足,詢其母曰:「父歸邪?」其母惡之,且誡曰:「苟洩吾事,當寸臠之。
」其子旦入塾,至午,不敢歸餉,及暮,亦然。
其師窮詰之,乃述母誡,師強送之及門始返。
次日不赴塾,師往呼之,其母曰:「昨未歸,方欲向師求兒,何久藏乎?」師知其故,遂宣兒語於眾,因訟之。
縣令不信,督師出兒。
師歸,遂率徒眾登婦樓窮索之,不得,將下樓,已躡數級,忽見二甕於婦牀下,血腥逼人,取視之,兒果碎臠於中,事乃白。
其所私者,逃於杭之護國院為僧,並獲之就法焉。
此康熙乙未事也。
後梨園有演《殺子報》者,即本此,惟增一訴冤之姊耳。
蔣非磷佐治代州獄 鉛山蔣堅,字非磷,精法家言,諸侯爭延之。
代州有大獄,囚纍纍,牘可隱人,撫軍檄岢嵐牧甘某究治。
甘聘蔣行,獄立具,殺七人,釋無辜者百八十人。
酒姓兒娶婦月餘,弟迎姊歸,入村,失姊,懼,反誣酒氏,官下酒氏翁於獄,七年不決。
蔣從太原返,吏指前樹林曰:「此酒氏家也。
」蔣心動,策馬至山凹,有人扃戶博,瞷之,一兒覺有異,拍髯者肩,告之,眾鹹唶曰:「鬼耳,人則安能來?」蔣亟歸,白甘,篡取鉤距,果髯者所略也。
渾源州誤殺案 栗恭勤公毓美字樸園,山西渾源州人,幼貧而孤。
其師某,為同邑明經,老名宿也。
有同學某甲年少家裕。
師子女各一,子年二十餘,不辨菽麥,女及笄,婉淑明慧,父母愛之如掌珠,素器恭勤,欲以歸之。
彼此皆有意,女亦微聞其說,第未明議聘耳。
恭勤以貧故,常宿於齋,師之子伴焉。
一夜,師子曰:「躁甚不能寐,願與子易位。
」恭勤難之,強而後可。
俄自屋墜一物,鏗然有聲,師子大呼,鐵戈貫胸,氣絕矣。
恭勤懼而號,師出,見子慘死,謂恭勤謀殺。
恭勤譁辨,屋上有洞,然以易位故,疑不能釋,甲亦慫恿之。
鳴於官,以文弱書生,嚴刑逼訊,遂以謀殺誣服。
恭勤在獄待決矣,女既無所歸,甲遣冰人來議婚,且願養夫婦老,許之。
既合巹,彌月,甲小飲微醺,告女曰:「費盡心血,乃能娶汝。
」女詰之,曰:「汝兄之死,乃我買盜某為之,本欲賊栗某,何期誤傷汝兄。
然栗某得罪,我始得與汝合,亦天緣也。
」女佯歡笑,益勸之醉。
某酣臥,女藏刃於懷,徹夜不眠。
向曙,至縣署擊鼓,為兄雪冤。
官廉得情,以某甲並盜抵法,而釋恭勤。
女大言於堂曰:「我已誤歸某,今為兄故,出首本夫,前生孽緣也。
」出刃自刎死。
恭勤以女故得釋,哭不成聲。
後以拔貢由縣令洊至河督,養師夫婦終其身,奉女木主,朝夕申瓣香焉。
馬訟圖案 康熙朝京師有武某者,以一車一馬,挾貲販米南花園,投宿董之貴家。
董利其財,殺之,夜即以其車載其屍,鞭馬曳之,投他處。
武父旋得屍於道,得馬於劉姓者之門,遂執劉面官。
時勘案者為刑部汪蛟門、主政懋麟,乃曰:「殺人而縱馬門前,非理也。
」微行至南門外訪之,縱馬行,隨其後,馬至董家,躍而入。
收訊之,具服因定讞,都人為作《馬訟圖》。
乍浦漁人得兒案 康熙時,平湖之乍浦有某者,故業漁,無子。
一日,曬網中庭,扃戶出,比還,則一嬰兒臥網中,以為天賜,乳哺之。
後家道漸裕,兒亦頭角嶄然。
忽有寧波販客至,聞之道途,詢其日月,驚曰:「予曾於是日放紙鳶,戲以兒坐竹籃送上,風急繩斷,瞬息千裡,旋入大海,意謂必無生理,今故尚在,然左臂有痣如丹,可立辨也。
」因往索之某,欲載與俱歸。
彼此爭論,至訟之官,官判曰:「紙鳶弄子,絕少人心,網漁得兒,實有天意。
」遂斷以歸某。
訟師陷賢婦案 某鄉有村翁者,其子出外貿易,留媳於家。
媳素賢,日以織紝佐炊,翁坐享之,無所事事,恆與村人賭博,負則取償於媳,習以為常,媳亦不較也。
一日,媳小病停織,語其翁曰:「我手力所入有限,以資菽水則僅可,以供博負則無餘,此後翁可稍節賭否?」翁默然。
是日微雨,飯罷,攜傘徑出,至夜不歸。
媳疑之,既三日不返,媳愈疑慮,乃向鄰裡告以故,囑代覓之。
會連日陰雨,河流暴漲,有鄰人來告媳曰:「頃河中有一浮屍,旁有破傘,曷往驗之?」媳急往視,則為六十許老人,果翁也,乃呼號欲絕,觀者憐之,代撈之殯殮。
適裡中有監生某,虎而冠者也,知其家固貧,而其外家頗殷實,思藉此詐錢,昌言於眾曰:「此事能不報官而遂了乎?」裡中無應之者。
某素習刀筆,乃以媳怨言逼翁投水鳴於官。
拘媳嚴訊,媳不慣受刑,遽誣服,案遂定。
棄市日,其翁適自外歸,仍攜傘,途中聞其媳將以冤死,亟奔法場,已無及矣,遂痛哭赴官自陳。
縣令乃據實檢舉,而以監生抵罪,令亦褫職。
何晴巖遊戲判案 明奸黨趙文華,慈谿人,其後嗣頗興盛,且有列名仕版者,甲其一也。
甲本駔儈,納貲得同知職銜,出入縣署,頗以士紳自居。
一日,其鄰村演劇,甲往觀之,適演《鳴鳳記》,至文華拜嚴嵩為義父時,描摹齷齪形狀,淋漓盡緻。
甲大怒,謂其辱及先人,不可不報,次日,執全班子弟,送縣請究。
縣令何晴巖,汴之名進士也,笑謂甲曰:「伶人大膽,敢辱君家先人,宜枷責,方足蔽辜。
」甲拜謝。
何升堂,提伶人至,命仍服飾文華時之服,紗帽紅袍,荷以巨枷,枷額大書「明朝誤國奸臣趙文華一名」,枷號示眾,且命押赴趙氏宗祠前,荷枷三月。
甲大窘,浼人懇求,乃罰令出瓦三萬片修文廟,始得釋。
王臯謨聽訟 世宗以閩中吏治頹廢,遣使按視倉庫,悉易諸守令,新至者,頗尚操切。
時江蓀王臯謨知晉江縣事,前官以擊斷為治,而訟益繁。
王下車,語民曰:「此皆吾赤子也,忍以賊盜視乎!」解苛政,坐堂皇,呴呴作家人語。
曲直既判,呼兩造前,令釋忿,相對揖,罷去。
由是訟者遂日少。
某試官因出題獲譴 雍正某年開科試士,某省典試官既覆命,忽以細故遭嚴譴。
蓋是時朝野盛傳聖祖疾革時,書傳位十四皇子六字於張文和公廷玉掌中,鄂文端公爾泰強張改十為于,則其文變為傳位於四皇子,即世宗也。
世宗禦名胤禎,典試官所出題為「或問禘之說」一章,世宗以題中禘字作示旁皇帝解,以指其掌,作張廷玉掌中之詔解,以為侮也,故怒譴之。
其實某出題時無此意也。
徐冠卿以詩被誅 崑山徐健庵司寇之幼子冠卿,名駿,少聰慧,延舉人周雲陔教授。
冠卿得鄉舉,與其師同入京,試禮部。
師管束太嚴,冠卿以百部食之,卒於逆旅。
其年,冠卿即捷南宮,入詞館。
京師人有知其事者,題其混名曰藥師佛。
冠卿恃才狂放,怨者頗多。
雍正初,怨家某以其詩有「明月有情遠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之句,遂以出首。
當刑部審訊時,有與司寇有瓜葛者,欲寬其罪,預告之曰:「實出無心。
」及訊,冠卿仰見堂上有司員松江胡宗琳侍立於旁,與其師貌無異,乃大驚悟,供有心誹謗者,胡亦力爭,遂畫稿定罪。
將正法時,所親猶怪之,冠卿曰:「吾命也。
」無他言。
年羹堯以夕惕朝乾獲咎 雍正乙巳,川陝總督太保年羹堯以日月合璧五星連珠奏賀,奉旨:「此本字體潦草,且將朝乾夕惕寫作夕惕朝乾,年羹堯非粗心辦事之人,直不欲以朝乾夕惕歸之於朕耳。
年羹堯既不以此四字許朕,則渠青海之功,亦在朕許與不許之間。
今降旨詰責,年羹堯必推託患病他人代書。
夫臣子事君,必誠必敬,陳奏本章,即他人代為,烏有不寓目之理?觀此,年羹堯自恃己功,顯露不臣之迹,其乖謬之處,斷非無心。
著將原本發還,令其明白回奏。
」議政王大臣旋奏:「年羹堯反逆不道,欺罔貪殘,彈章如邱山之積,罪迹逾溪壑之深。
臣等公擬大逆罪五,欺罔罪九,僭越罪十六,狂悖罪十三,專擅罪六,貪婪罪十八,侵蝕罪十五,殘忍罪四,忌刻罪六,共犯九十二大罪,請立正典刑,以伸國法。
」春旨:「年羹堯令自裁,其父遐齡,弟希堯免死,子富立斬,餘子十五歲以上發極邊充軍,產入官。
」 或曰,世宗有旨雲:「朕將年羹堯解京,本將仍見寬宥,今伊家忽然出虎,真乃天意當誅。
」先是,虎自京師西便門進正陽門西江米巷,入羹堯家,咬傷數人,九門提督率侍衞槍斃之。
查嗣庭以文字被誅 雍正丙午,查嗣庭、俞鴻圖典江西試,以「君子不以言舉人」二句,「山徑之蹊間」一節命題。
其時方行保舉,廷旨謂其有意譏刺,三題「茅塞於心」,廷旨謂其不知何指,其居心不可問。
因查其筆劄詩草,語多悖逆,遂伏誅,并其兄慎行嗣瑮,遣戍有差。
浙人因之停丁未會試科,俞鴻圖自認出日省月試題免罪。
旋出學差,以不知檢束論死。
或曰,查嘗著《維止錄》一書,取明亡大廈已傾得清維之而止也。
世宗覽之,初甚嘉許,謂其識大義。
太監某進曰:「此背逆書耳,何嘉焉?」世宗詢以故,某曰:「縱觀之,見其頌揚我朝,若橫觀之,盡是詆斥滿洲耳。
」世宗側其畫觀之,果然,遂大怒。
或曰,查之《維止錄》專記世宗宮廷曖昧事,籍沒時,其原稿進呈,有曾私錄其副祕藏於家者見其首頁雲:「康熙六十一年某月日,天大雷電以風。
予適乞假在寓,忽聞上大行,皇四子已即位,奇哉。
」雲雲亦可知其大凡矣。
又是書有跋,記查氏受禍始末甚詳,其畧雲:查君書名震海內,而不輕為人書,琉璃廠賈人賄查侍者,竊其零縑賸墨出,輒得重價。
世宗登極,有滿人某欲得查書,賈人以委侍者,半年不能得一紙。
一日,查閉書室門,有所作,侍者穴隙窺之,則見其手一巨帙,秉筆疾書,書訖,梯而藏之屋梁。
乃伺查出,竊以付賈人,賈人以獻滿人,遂被舉發。
是夜三更,查方醉眠,圍而捕之,全家十三口,無一免者。
又浙東諸家橋鎮,一小市集也,有庵祀關羽,某學究書一聯榜其門雲:「荒村古廟猶留漢,野店浮橋獨姓諸。
」朱、諸同音,為查採入《維止錄》中,獄起,亦置於法。
呂留良以文字戮屍 呂留良,字莊生,又名光綸,字用晦,號晚村,石門人。
八歲善屬文,與張履祥等發明程朱之學,嘗揭一聯於堂楹雲;「囊無半卷書,惟有虞廷十六字;目空天下士,隻讓尼山一個人。
」為諸生十餘年,明亡,忽自以為淮府儀賓之後,追念明代,以發抒種族思想,著為書,誓不仕。
郡守以隱逸薦之,乃削髮為僧,康熙辛酉卒。
雍正時,以曾靜文字獄之牽涉,被戮屍,著述均毀。
先時,湖南人曾靜遣其徒張熙投書於川陝總督嶽鍾琪,勸以同謀舉事。
鍾琪以聞,詔刑部侍郎杭奕祿,副都統海蘭至湖南,會同巡撫王國楝,提曾靜質訊。
靜投案,供稱:「因應試州城,得見留良評選時文,內有論夷夏之防及井曲封建等語,又與留良之徒嚴鴻逵,沈在寬等往來投契」等語。
於是即將靜,熙提解來京,并命淅江總督李,查留良,鴻逵,在寬家藏書籍,所獲日記等書,并案內人犯,一併拏解赴部,命內閣九卿等先將靜研訊。
世宗怒,以留良之罪,尚在靜之上,諭:「將留良及現在子孫嫡親弟兄子姪照何定例治罪之處,著九卿翰詹科道會議。
各省督撫提督兩司,秉公各抒己見評覈,定議具奏。
」旋將留良、鴻逵及留良之子葆中,皆剉屍梟示,子孫遣戍,婦女入官。
在寬淩遲處死,而靜、熙則免罪釋放。
謝濟世以謗訕獲咎 謝濟世嘗為禦史,以直言被譴,戍邊。
雍正己酉七月,世宗諭內閣;「據順承郡王錫保以在軍前效力之謝濟世註釋《大學》毀謗程朱參奏前來,朕觀謝濟世所註之書,意不止毀謗程朱,乃用《大學》內『見賢而能舉』兩節,言人君用人之道,借以抒寫其怨望誹謗之私也。
其註有『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等語,觀此,則謝濟世之存心昭然可見。
謝濟世於公正任事之田文鏡,則肆行誣參,於婪贓不法之黃振國,以及黨護鑽營之李紱、蔡珽、邵言綸、汪諴等,則甘聽其指使而為之報復,乃直顛倒是非,紊亂黑白,好惡拂人之性者矣。
天理國法,所不能容,菑已及身,而猶不知省懼,何其謬妄至於此極!夫拒諫飾非之說,乃朕素所深戒,然必責難陳善,忠言讜論,而後可以謂之諫,若乃排擠傾陷之私言,奸險狡惡之邪論,豈可以直諫自居,而冀朕之聽受耶?試問謝濟世,數年以來,伊為國家敷陳者何事?為朕躬進諫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諫?所飾者何非?除處分謝濟世黨同伐異誣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謝濟世以應得重罪之人從寬令其效力,乃仍懷怨望,恣意謗訕,甚為可惡。
應作何治罪之處,著九卿翰詹科道秉公定議具奏。
」 陸生枬以通鑑論被誅 陸生枬,廣西舉人,以軍功得官江蘇吳縣知縣,引見扣缺,乃留京,以主事用。
著《通鑑論》十七篇,順承郡王錫保疏劾其言詞狂妄,非議朝政,著九卿科道秉公定擬。
中有《論封建》、《兵制》、《立儲》等篇,指為大逆,即著於軍前正法。
裘璉以文字被逮 雍正時,有裘璉者,慈谿人,明平波伯兆錦之孫。
父永明,諸生,散家財買敢死士從魯王於台州、紹興間,得授提督九門禁旅軍務同知左軍都督,順治丙戌,殉難於錢塘。
時璉生三歲,少孤力學,天才卓絕,黃梨洲尤器重之,與姜宸英、鄭梁二人齊名。
璉少即知名,崑山徐乾學奉命纂修《一統志》,訪士於梨洲,梨洲以璉薦,越十五日而成《三楚志》,人鹹驚其工且速,遂與徐氏及高士奇諸人交。
聖祖南巡,獻賦。
命近侍記名。
然年逾七十矣,始獲舉於鄉。
聖祖見璉名,謂近侍曰:「裘璉中矣。
」翌年,成進士,三甲第一,特賜傳臚,與二甲第一名同,異數也。
旋改庶吉士,乞身歸。
上幸熱河,欲璉扈從,問院長以璉何在,以具詞乞身對,帝曰:「伊固年逾七十矣。
」遂允其請。
世宗性多疑,既即位,羅織諸王之賓客,雍正己酉,崑山三徐以事罷職,士奇並獲譴。
是年冬,璉被逮入京,時年八十五矣,明年六月,卒於京師,時獄猶未解也。
三徐與高之獲罪,或謂其黨於諸王之故,至於璉,相傳亦因三徐與高。
或謂璉少時家居,曾作《擬張良招四皓書》,其辭曰:「戚夫人嬖生趙王,帝以母故,欲立其子,佯曰:『如意類我。
』呂後恐,使建城侯澤劫留侯計,留侯為言四皓,命太子為書,卑詞厚禮以往。
太子曰:『噫,吾為書,懼自伐以旌君過也。
』於是以安車四乘,白璧十雙,繒帛累百,衣冠各一襲,為留侯書以招四皓曰:『上高先生名久矣知,先生之不可強緻也,每與良等言,歎慕不少忘。
今上春秋高,多病,戚夫人日夜抱趙王啼弄上前,而後太子累月不得見,則是驪姬復溺於晉,而褒姒復煽於周也,豈不殆哉!顧知君莫如臣,上非盡惑於愛也,非中於讒也,非忘天下以徇兒女也,心懦太子而慧趙王,以為能蒙吾業也。
然則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賢太子。
賢之奈何?今上所心重而不能緻者,獨有四先生耳,先生其何以為太子計?夫救人患之為仁,定社稷之為勳,扶綱常倫敘之為賢,成所敗安所危之為智。
良試念之,良何有於先生?上與太子何與於先生?漢天下亦何與於先生?先生其何以自為計?深山之木,盤龍蛇,幹雲霄,斷崖之石,怒風雨,室鬼神,將千百年,非不安且久也。
棟梁不先,而明堂不急,則人勿寶貴之矣。
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處士可重,願先生留意也。
或告先生曰:上輕士嫚罵,故士多亡匿不出。
夫上所嫚罵者,非士也,而先生何自視之淺乎?』四皓得書,笑曰:『吾固疑張良為之。
』乃出,卒定太子安天下。
傳曰:『不有君子,其何能國?』留侯四皓當之矣。
」璉之書具載集中,當時頗多傳誦之者。
或摭其詞以入告,謂此書乃諷聖祖易儲,為太子允礽作,而璉之禍作矣,然實誣也。
吟詩殺身 世宗嘗微服遊於市,就一書肆翻閱書籍,時微風拂拂,吹書頁上下不已。
一書生見狀,即高吟曰:「清風不識字,何必來翻書。
」世宗以為譏諷也,旋下詔殺之。
嶽鍾琪被冤 嶽威信公鍾琪佩撫遠大將軍印,以奉旨入覲,命提督紀成斌權篆。
會準夷入寇,擄馬駝萬餘,為總督查郎阿所發,遂褫嶽爵,置紀於法。
有老卒雲,嶽既入朝,紀以滿洲人強勁,以駝馬命副參領查廩領卒萬人驅牧。
廩性懦葸,畏邊地寒,以偏裨五十人放牧,己率眾避寒山谷間,日置酒高會為樂。
準夷入寇,偏裨報廩,廩笑曰:「鼠盜不久自散。
」按兵不往。
及馬駝被擄,廩聞信,棄軍去,過總兵曹勷壘,呼曹救之。
曹卞急,率兵往,為賊所敗,單騎奔,賴提督蔣建率本標卒追之,轉戰七晝夜,敵始卻。
廩見紀,皆委罪於曹,紀笑曰:「滿洲人之勇固如是耶!」收縛,將斬之。
嶽至,紀告以故,嶽驚曰:「君今族矣,滿族為國舊人,吾儕豈可與抗以幹其怒耶!」解廩縛,以善言諭之,委罪於曹,斬之以徇,而以捷聞。
廩轉恨嶽次骨,會查郎阿巡邊,其戚也,因控嶽諸不法事,及紀掩敗為功狀。
查郎阿據以入告,世宗大怒,斬紀於營,置嶽詔獄,而廩竟得免。
麻城塗如松殺妻案 麻城汙如松娶楊氏,不相能,歸輒不返,如松嗛之而未發也。
亡何,塗母病,楊又歸,如松復毆之,楊亡,不知所往。
兩家訟於官,楊弟五榮疑如松殺之,偵於九口塘,有趙當兒者素狡獪,漫曰:「固聞之。
」蓋戲五榮也。
五榮駭,即拉當兒赴縣為證,而訴如松與所狎陳文等共殺妻,知縣湯應求訊無據,獄不能具。
當兒父謂其兒故無賴妄言,請無隨坐。
應求訪唆五榮者,生員楊同範,虎而冠也,乃請褫同範衿,緝楊氏。
先是,楊為王祖兒養媳,祖兒死,與其姪馮大姦,避如松毆,匿大家月餘。
大母慮禍,欲告官,大懼,告五榮,五榮告同範,同範利其色曰:「我生員也,藏之,誰敢篡取者!」遂藏楊複壁中,而訟如松如故。
逾年,鄉民黃某墐其僮河,灘淺,為犬爬噉,地保請應求往驗,會雨雷電以風,中途還。
同範聞之大喜,循其衣衿笑曰:「此物可保。
」與五榮謀,偽認楊氏,賄仵作李榮,使報女屍,榮不可。
越二日,應求往,屍朽不可辨,殮而置褐焉。
同範、五榮率其黨數十人鬨於場。
事聞之總督邁柱,委廣濟令高仁傑重驗。
仁傑試用令也,覬覦應求缺,所用仵作薛某,又受同範金,竟報女屍肋有重傷。
五榮等遂誣如松殺妻,應求受賄,刑書李獻宗舞文,仵作李榮妄報。
柱信之,劾應求,專委仁傑鞫。
仁傑掠如松等兩踝骨見,猶無辭,乃烙鐵索使跽,肉煙起,焦灼有聲,雖哀求不免,皆不勝其毒,皆誣服,榮死於杖下。
然屍故男也,無髮,無腳指骨,無血裙袴。
逼如松取呈,如松瞀亂,妄指認抵攔。
初掘一塚,得朽木數十片,再掘,朽木無有,或長髯巨靴,不知是何男子。
最後得屍,足弓鞋,官吏大喜,再視,髑髏有鬖鬖白髮,又驚棄之。
麻城無主之墓,發露者以百數,每不得。
又炙如松,如松母許氏,哀其子之求死不得也,乃翦己髮,摘去星星者,為一束,獻宗妻刓臂血,染一袴一裙,斧其亡兒棺,取腳指骨,湊聚諸色,自瘞河灘,而引役往掘之,果得矣。
獄具,署黃州令蔣嘉年廉得其詐,不肯轉,召他縣仵作再驗,皆曰男也。
仁傑大懼,詭詳屍骨被換,求再訊。
俄而山水暴發,?屍衝沒,不復驗,柱竟以如松殺妻官吏受贓擬斬絞奏。
麻城民鹹知其冤,道路洶然,卒不得楊氏,事無由明。
居亡何,同範之隣嫗早起,見榮血橫糊奔同範家,方驚疑,同範婢突至曰:「娘子未至期遽產,非嫗,莫助舉兒者。
」嫗往,兒頸拗,胞不得下,須多人搯腰乃下。
妻窘呼:「三姑救我。
」楊氏闖然從壁間出,見嫗大悔,欲避而面已露,乃跪嫗前,戒勿洩。
同範自外入,手十金納嫗袖,手搖不止。
嫗出,語其子曰:「天乎,猶有鬼神,吾不可以不雪此冤矣。
」即屬其子持金訴縣。
縣令陳鼎,海寧孝廉也,久知此獄冤苦,不得間,聞即白巡撫吳應棻,吳命白總督。
總督故邁柱,聞之以為大愚,色忿然,無所發怒,姑令拘楊氏。
陳陰念,拘楊氏稍緩,或漏洩,必匿他處,且殺之滅口,獄仍不具也。
乃為訪同範家畜娼,而身率快手直入,毀其壁,果得楊氏。
麻城人數萬,懽呼隨之至公堂,召如松認妻。
妻不意其夫狀焦爛如此,直前抱如松頸,大慟曰:「吾累汝,吾累汝。
」堂下民皆雨泣。
五榮、同範等叩頭乞命,無一言。
時雍正乙卯七月二十四日也。
應棻以狀奏,越十日,而原奏勾決之旨下,柱不得已,奏案有他故請緩決。
同範揣知總督意護前,乃誘楊氏具狀,稱身本娼,非如松妻,且自伏窩娼罪。
柱復據情奏,天子召柱、應棻二人俱內用,特簡戶部尚書史貽直濬湖廣,委兩省官會訊,一切皆如鼎議。
乃復應求官,誅同範、五榮等。
吳墨謙為人釋訟 雍正時,松江有吳墨謙者,通曉律例,人倩其作呈牘,必先叩實情,理曲,即為和解之,若理直,雖上官不能抑也。
德清徐西灣未貴時,贅於王廷熑家,外姑劇愛之,割田千畝為奩贈。
後女死失歡,靳而不予。
西灣之父方虎方伯適乞休,年八十矣,自往索之,遂涉訟。
奩目具載,且有細簿號數租額,守令均袒之。
吳為作訴詞,極言婚姻夙好,翁婿相得,惟夫故家析,女已殀逝,不能給,亦不願給也。
夫曰奩,則非翁之所得問,夫曰贈,則非訟之所能爭,親家翁具三達尊,斷不涎此,此必主計僕之狡獪耳。
訴入,方虎廢然返。
某富室欲吞未賣絕之活產,而業重價輕,未及三十年,無可解說。
乃覓一故紙,仿正找兩券,偽作一絕據,筆墨濃淡,均極相符,更倩人摹舊契圖印之。
臨審呈驗,失業者無以辯也。
吳從掌案索觀,反覆良久,密告曰:「偽也。
」即為申訴,謂:「民家契券,既不可懸之於壁,又不可鋪之於幾,則藏之篋,復慮其污且損也,則夾之書中,故疊侵焉,然蠹痕必重疊,斷無能東西穿穴之理。
今此契折紋,與蛀穴參差,殊不可解,祈明府弔取藏券之器以對之,則情偽畢現矣。
」富家無可呈,乃放贖。
徽州有質庫,地棍欲詐其貲,乃習其繆草,仿其戳記,依其款式,自造偽票,作珠一顆,曲五百金,計值十當五,須償千金。
典主亦健者,取此月號簿呈送,棍乃轉訟其夥,謂主人豔珠,令夥沒入也。
吳取票視之,笑而慰夥曰:「無恐,易剖耳。
」具言:「各典店規,例以年長一小郎寫票,大典櫃夥四,次三,又次二,各授票百,以木扡貫而授之,否則落紙如飛,散同秋葉矣。
請明府弔各典票驗之,可見此票無孔,非典中物也。
」棍語塞,乃遁。
費孝廉陷費叟於獄 某縣村農費叟,足穀翁也,力田緻富,居平恆以無貴家大族往來為恨。
一日大雨,子婦滌蔬河濱,遇一小舫泊柳下,中一文士,逼處漏篷,衣履沾濕,二僕尤甚,詢之舟人,則城中孝廉費某也。
婦以適與同姓,歸述之叟,叟即持雨具至舟迎,謂曰:「雨甚,貴人曷不暫過敝廬小住乎?」孝廉方飢餒交困,聞言,欣然登岸。
入草堂,敘禮畢,詢知為同姓,甚喜,即與序雁行,講家人禮。
叟立命治具為歡,攜手步檐下,指而語之曰:「予鄉居,亦頗無憂,此水田也,有若幹,復有薑芋蔗田若幹,魚池若幹,茭灘若幹。
此外有桑原蔬圃若幹,桑陰皆藥畦也。
」又攜手入堂左,孝廉望之,有屋十餘間,曰:「此倉廩也,此牛羊豕舍也,其屋之左右,皆佃舍及僦居者也。
」孝廉唯唯,心羨之。
家人告酒具,乃邀入座,殽核豐潔,非田舍所有。
叟握杯曰:「此醞五年矣,今特為貴人設也。
」孝廉稱謝不置。
既而酒酣,孝廉自道家世及交遊曰:「某官為年伯,某官為座師,今行取之某部某,則房師也。
其他如某某,則中表也,城中現任官某某,皆與弟善,無不言聽計從。
凡交於弟者,安有禍患相及哉!」叟聞言,默識於心。
飯畢,雨止日斜,孝廉告別,叟留之宿,孝廉辭,悵悵而別。
明日,叟易華衣盛僕,刺舟入城訪孝廉,亦款留之。
自此甚交契,凡叟之田土畜產所有,時有進納,秋成貢新,歲除獻臘。
孝廉頗感之,恆思有所報効,而苦無事,竭思得計,乃謀於所善之捕役,令其囑盜陷之。
未幾,果緻叟於獄,叟子走孝廉所求援,孝廉泣曰:「汝父親是我厚,吾捐頭頸以救何吝?顧所犯甚重,非口舌可能爭,奈何?況今之當事皆利徒秋。
」其子曰:「苟能出父,一聽叔教,無吝也。
」孝廉遂言某官當賄若幹,某胥某役及盜當若幹,上下關通,非半萬不可。
村農之財,皆在土地,苦無多鏹存篋,竭措不滿,遂集田房諸券,謀質於孝廉,孝廉皆假他人名以有其田土房屋,猶以文書上下,百端誅求,其子至羅雀掘鼠以應,家破而叟始釋,為時一年矣。
叟之在獄也,德孝廉不置,每自謂幸識此人,不然殆矣。
及歸,核所費,則產已蕩盡,乃大慟,淚未乾而督交屋人至矣。
痛定尋思,與盜不面,何仇而至是?遂割雞攜酒入獄以勞盜,叩所由,盜曰:「我害汝破產而反食我,君子也,吾何忍更隱乎。
此無他,乃汝弟孝廉囑捕役為之耳。
」叟聞始悟,亟趨孝廉所,累辭以他出。
叟怒,歸讓子婦曰:「非若一言,禍不至是。
」子婦曰:「以其姓偶同,故述於翁,不令納交於彼也。
」翁慚,大罵之,婦憤,雉經而死。
子痛婦之亡於非命也,亦縧頸焉。
叟至是,見家破而嗣絕也,亦付一繯。
全謝山幾以皇雅篇獲咎 全祖望字紹衣,浙江鄞縣人,乾隆丙辰庶常,世稱謝山先生,著有《鮚埼亭集》。
嘗作《皇雅篇》,篇中有「大討賊」,註曰:「志取北都也。
」敘述世祖得天下之正,謂前古無有倫比,其辭曰:「天下喪亂將以啟聖人,謂予不信試觀諸甲申。
明烈帝,非荒君,十七載,何憂勤,其奈生逢陽九辰,五十揆席多賊臣。
馴令米脂賊,塗炭遍斯民,赤者眉,黃者巾,遂污神器遭鬼嗔。
先皇赫斯怒,愍茲雷雲屯,曰咨爾叔父,為我討賊清乾坤。
嗤賊狃累勝,豈識天兵如天神。
望風不戰走,封狐十丈化遊魂,燕人望師如拯焚,一朝快復仇,壺漿夾道出九門。
東來近天子,驚見沖齡未十春。
累朝創業,未之或聞,負扆委裘,皇皇懋親。
剪商已再世,一朝唾手志竟伸,奠九鼎,定八垠,非天私我,曰惟積功與累仁。
」 有忌者摘其詩語,謂不忘有明,雖頌昭代開國之功,實稱揚思宗之德,有煽惑人民不忘故主之意。
思嗔二字,暗指本朝,「為我討賊清乾坤」句,竟敢冠賊字於清字之上,尤為悖逆。
「驚見沖齡未十春」,「累朝創業,未之或聞,負扆委裘」「一朝唾手」等句,亦多微辭。
謝山因此幾獲譴,幸大學士某為之解釋始免。
範起鶚以家藏顧亭林文集被控 範起鶚,乾隆時之寶山人。
以家中藏有顧亭林文集數種,被其從兄起鳳指為違礙禁書,呈控於江蘇巡撫楊魁,請派員往搜。
胡中藻以堅磨生詩被誅 湖南學政胡中藻著《堅磨生詩》中,多謗訕語,經人告發,乾隆乙亥三月十三日,大學士九卿翰林詹事料道等面奉上諭:「我朝撫有天下,於今百有餘年,列祖列宗深仁厚澤,漸洽區宇,薄海內外,共享昇平。
凡為臣子,自乃祖乃父食毛踐土,宜其胥識尊親大義,乃尚有出身科目名列清華,而鬼域為心,於語言吟詠之間,肆悖逆詆訕怨望如胡中藻者,實非人類之所應有。
其所刻詩題曰《堅磨生詩鈔》,堅磨出自《魯論》,孔子所稱磨湼,乃指佛肸而言,胡中藻以此自號,是誠何心?從前查嗣庭,汪景琪,呂留良等詩文日記,謗訕譸張,大逆不道,蒙皇考申明大義,嚴加懲創,以正倫紀而維世遁,數十年來,以為中外臣民鹹知警惕。
而不意尚有此等鴟張狺吠之胡中藻,即撿閱查嗣庭等舊案,其悖逆之詞,亦末有連篇累牘至於如此之甚者。
如其集內所雲『一世無日月』,又曰『又降一世夏秋冬』。
三代而下,享國之久,無如漢,唐,宋,明,皆一再傳而多故,本朝定鼎以來,承平熙皞,蓋遠過之,乃曰又降一世,是尚有人心者乎?又曰『一把心腸論濁清』,加濁字於國號之上,是何肺腑?《至謁羅池廟》詩則曰『天非開清泰』,又曰『斯文欲被蠻』,滿洲俗稱漢人曰蠻子,漢人亦俗稱滿洲曰韃子,此不過如鄉籍而言,即孟子所謂東夷西夷是也。
如以稱蠻為斯文之辱,則漢人之稱滿人曰韃孚者,亦將布罪乎?又曰『相見請看都盎背,誰知生色屬裘人』。
此非謂旃裘之人如何?又曰『南鬥送我南,北鬥送我北,南北鬥中間,不能一黍闊』又曰『再泛瀟湘朝北海,細看來歷是如何』又曰『雖然北風好,難用可如何』又曰『緻雲揭北鬥,怒竅生南風』又曰『暫歇南風競』兩兩以南北分提,重言反復,意合所指?其《語溪照景石》詩中,用周時穆天子車馬走不停及武皇為失傾城色兩典故,此與照景石有何關涉?特欲借題以寓其譏刺訕謗耳。
至若『老佛如今無病病,朝門聞說不開開』之句,尤為奇誕。
朕每日聽政,召見臣工,何乃有朝門不開語?又曰『人間豈是無中氣』,此是何等語乎?其《和初雪原韻》『白雪高難和,單辭贊莫加』,單辭出《尚書?呂刑》於詠雪何涉?《進呈南巡》詩則曰『三才生後生』,今曰天地人為三才,生於三才之後,是為何物,其指斥之意可勝誅乎?又曰『天所照臨皆日月,地無道裡計西東。
諸公五嶽諸侯瀆,一百年來頫首同』。
蓋謂嶽瀆蒙羞頫首無奈而已,謗訕顯然。
又曰『亦天之子亦萊衣』,兩亦字悖慢已極。
又曰『不為遊觀縱盜驪』,八駿人所常用,必用盜驪,義何所取?又曰『一川水已快南巡』,下接雲『周王淠被因時邁』,蓋暗用昭王南征故事,謂朕不之覺耳。
又曰『如今亦是塗山會,玉帛相將十倍多』,亦是二字,與前兩亦字同意。
其《頌蠲免》則曰『那是徧災今降雨,況如平日佛燃燈』。
朕一聞災歉,立加賑卹,何乃謂佛燈之難覯耶?至如《孝賢皇後之喪》,乃有『並花已覺單無蒂』之語。
孝賢皇後,係朕藩邸時皇考世宗憲皇帝第聘賢淑作配朕躬,正位中宮,母儀天下者一十三年,然朕亦曷嘗令有幹預朝政,驕縱外客之事?此誠可對天下後世者。
至大事之後,朕恩顧飾終,然一切禮儀,並無於會典之外有所增益。
乃胡中藻與鄂昌往復酬詠,自謂殊似晉人,是已為王法所必誅,而其詩曰『其夫吾父屬,妻皆毋道之』,夫君父,人之通稱,君應冠於父上,曰父君尚不可,而不過謂其父之類而已,可乎?又曰『女君君一體』,焉得漠然為帝後也,而直訴曰其夫曰妻,喪心病狂,一至於此,是豈覆載所可容者乎!他如《自桂林調回京師》,則曰『得免吾冠是出頭』,伊由翰林薦擢京堂,督學陝西,復調廣西,屢司文柄,其調取回京,並非遷謫,乃以掛冠為出頭,有是理乎?又有曰『一世璞誰完,吾身甑恐破』,又曰『若能自主張,除是脫韁鎖』,又曰『一世眩如鳥在笯』,又曰『蝨官我曾慚』,又曰『天方省事應問我』,又曰『直道恐難行』,又曰『世事於今怕捉風』,無非怨悵之語。
《述懷》詩又曰『瑣沙偷射蜮,饞食狼張箕』,《賢良祠》詩曰『青蠅投昊肯容辭』,試問此時於朕前進讒言者誰乎?伊在鄂爾泰門下,依草附木,而詩中乃有『記出西林第一門』之句,攀援門戶,恬不知恥。
朕初見其進呈詩文,語多險僻,知其心術叵測,於命督學政時,曾訓以論文取士宜崇平正。
今見其詩中即有『下眼訓平夷』之句,下眼並無典據,蓋以為垂照之義,亦可以為識力卑下,亦可巧用雙關雲耳。
至其所出試題內,考經義有『乾之爻不象龍說』,乾卦六爻皆取象於龍,故《彖傳》言時乘六龍以禦天,如伊所言,豈爻不在六龍之內耶?乾為當今年號,龍與隆同音,其詆毀之意可見。
又如『鳥獸不可與同羣』、『狗彘食人食』、『牝雞無晨』等題,若謂出題必欲避熟,經書不乏閒冷題目,乃必檢此等語句,意何所指?其種種悖逆,不可悉數。
十餘年來,在廷諸臣所和韻及進呈詩冊,何止千萬首,其中字句之間,亦偶有不知檢點者,朕俱置而不論,從未嘗以語言文字責人。
若胡中藻之詩,措詞用意,實非語言文字之罪可比。
夫謗及朕躬猶可,謗及本朝,則叛逆耳。
朕見此書已數年,意謂必有明於大義之人,待其參奏,而在廷諸臣及言官中,並無一人參奏,足見相習成風,牢不可破。
朕更不得不申我國法,正爾囂風,效皇考之誅查嗣庭矣。
且內廷侍從曾列卿貳之張泰開,重師門而罔顧大義,為之出資刊刻。
至鄂昌身為滿洲世僕,歷任巡撫,見此悖逆之作,不但不知憤恨,且喪心與之唱和,引為同調,其罪實不容誅。
此所關於世道人心者甚大,俾天下後世共知炯鑒。
張泰開著革職交刑部,胡中藻、鄂昌已降旨拏解來京,俟到日,交大學士九卿翰林詹事科道公同逐節嚴審定擬具奏。
欽此。
」 甲寅,大學士九卿翰詹科道等奏稱:「胡中藻違天叛道,覆載不容,合依大逆,淩遲處死,該犯的屬男十六歲以上皆斬立決。
張泰開明知該犯詩鈔悖逆,乃敢助貲刻闆,出名作序,應照知情隱匿律斬立決。
其與逆犯酬答之鄂昌,俟拏解到日另議。
」諭令「大學士九卿翰詹科道等公同集訊,屢經面對,僉請處以極刑,自屬按律定擬。
朕意肆市已足示眾,胡中藻免其淩遲,著即行處斬,為天下後世炯戒。
胡中藻係鄂爾泰門生,文辭險怪,人所共知,而鄂爾泰獨加贊賞,以緻肆無忌憚,悖慢譸張。
且於其姪鄂昌敘門誼,論杯酒,則鄂爾泰從前標榜之私,適以釀成惡逆耳。
胡中藻依附師門,甘為鷹犬,其詩中讒舌青蠅,據供實指張廷玉、張熙二人,可見其門戶之見牢不可破,即張廷玉之用人,亦未必以鄂爾泰、胡中藻輩為匪類也。
鄂爾泰、張廷玉亦因遇皇考及朕之君,不能大有為耳,不然,何事不可為哉?大臣立朝,當以公忠體國為心,若各存意見,則依附之小人,遂至妄為揣摩,羣相附和,漸至判若水火,古來朋黨之弊,悉由於此,鄂爾泰為滿洲大臣,尤不應蹈此惡習。
今伊姪鄂昌即援引世誼,親暱標榜,積習蔽錮,所關於世道人心者甚鉅,使鄂爾泰此時尚在,必將伊革職重治其罪,為大臣植黨者戒。
鄂爾泰著撤出賢良祠,不準入祀,其配享太廟,係奉皇考遺詔遵行,與見在準張廷玉之配享相同,應仍照舊。
張泰開本一庸懦無能之人,其出貲刊刻,由被勒索,而序文又俱係胡中藻自搆,張泰開著從寬免其治罪,即著釋放,仍在上書房行走,効力贖罪。
胡中藻之母年已八十,其孫亦在幼穉,及伊弟胡中藩等,著從寬 免其緣坐。
其胡中藻詩案內一應幹涉之人,除鄂昌俟解京之日另行審結外,其餘俱著加恩,一概免其查究。
至於李蘊芳身為縣令,乃以檢驗為苦,反覆嗟怨,甚屬狂悖,該撫見以貪婪題參革職,俟審擬到日,再降諭旨。
餘依議。
」 段昌緒以吳三桂檄文論斬 康熙癸醜,平西王吳三桂叛,傳檄遐邇。
檄有流傳於河南夏邑者,乾隆時,司存成、司淑信昆仲得之,以示段昌緒,昌緒加評而圈點之。
乙亥,高宗南巡,道夏邑,民人劉元德以縣令不職賑恤不周等情訴於行在。
高宗以元德為鄉愚,必有指使,嚴訊之,以昌緒對。
大怒,命有司派員捕之,因於昌緒臥室,起出三桂檄文,窮治之,乃斬昌緒,并置存成、淑信於重典。
彭家屏以明季野史論斬 高宗以段昌緒之評點吳三桂檄文也,而聯想及於彭家屏。
家屏者,夏邑人,嘗開藩江右,以編纂族譜曰《大彭統記》至觸高宗之怒,謂「大彭」二字類似國號,指為狂悖,而革職家居者也。
至是,又疑之,且以家屏曾奏汴撫圖南炳之諱災,遂並查抄其私宅,搜獲明季野史數種,於是家屏論大辟,并及其子。
齊周華以呂留良案牽涉而死 齊赤若,字周華,天台諸生,為息園侍郎猶子,與息園齊名,其後為道士。
雍正辛亥,周華年三十五矣,以呂留良案遵詔陳情,被阻,遂赴都,逕呈刑部,又被阻,押交浙江學政。
學政制於撫藩,始以言誘,繼以威脅,欲令中止。
周華堅不允,遂下獄,枷杖禁錮,瀕死者數,而矢志不移。
浙閩總督郝某巡台州,乃遣長子具訴,郝特疏具題,遂成欽案,部議遂以永遠監禁混結。
郝題匾華頂曰:「仰之彌高。
」聯雲:「物外有人閒始見,山中可樂老方知。
」遣總兵吳某詣獄,請周華書之,自此獄禁稍疏,乾隆改元始釋。
此後益肆志山水,修道於武當山瓊台觀,前後八九年。
一日,忽雲機動欲行,適長子奉祖母命往迎,遂返。
時息園罷官家居,周華往訪,有仇人洛東者,潛書「僧道不許濫入齊府」字,揭於息園之門,周華見之,廢然返,意謂息園故拒己也。
作呈詞,列十罪狀,因巡撫熊某至台,往訴之。
巡撫方與息園有隙,即據呈具奏。
丁亥,廷議翻前案,削息園職,周華淩遲。
周華嘗自謂為東方木星,木不斵不成器,故為呂案抗疏,甘就刀鋸鼎鑊而不辭。
緹騎至門時,見其門懸一聯雲:「惡劫難逃,早知不得其死;斯文未喪,庶幾無忝所生。
」官中人見之,為之卻步。
蔡顯以詩句論斬 蔡顯,華亭舉人也,著有《閒漁閒閒錄》,以論祀鄉賢祠節孝一條,為郡紳所嫉,郡守鍾某亦惡之。
乾隆丁亥,摘其所作詩有「風雨從所好,南北杳難分」句,又《題友袈裟小照》詩有「莫教行化烏腸國,風雨龍王行怒嗔」句,謂為隱約怨誹,情罪甚重,刑部擬以淩遲,改斬決。
其門下士譴戍者聞人卓之倓、劉素菴朝棟等二十四人,並其妾朱氏。
顯有子三人,長曰必昭,雋才也,年十七,亦與書賈吳秋漁同譴戍。
青浦胡吟鷗,名鳴玉,殫見洽聞,工詞賦。
乾隆丙辰,與葉榮梓同舉博學宏詞科,十月,召試太和殿,不第。
歸隱三十年矣。
顯被仇家訐發,其序為胡作,因以被逮,時年八十有奇。
邑宰褚啟宗力慰之,至省入獄,見蔡曰:「尊集序文刊名為胡某,察筆意,似出先生手。
」蔡悟曰:「然。
」褚曰:「如此,當不必累胡。
」蔡頷之。
褚即囑胡堅辭不承。
及案獄,蔡矢口自認,胡遂得釋歸。
是獄也,又有陸時三名珩者,僅十五齡,褚訊其年未及冠,詳請釋之。
吳紹詩欲興文字獄 乾隆戊子,江西巡撫吳紹詩奏稱:「李紱詩文集辭句憤激,李任渶、傅占衡集中亦多狂悖句,請將李紱等子孫革訊,查封家口房屋,並請將李茹、馮詠、馮謙、萬承倉、吳名岸、黃石麟查辦。
」旋奉旨:「李紱所作詩文,其中誠有牢騷已甚之詞,但核之,多係標榜惡習,尚無訕謗實跡。
即其與戴名世七夕同飲,原在名世未犯罪以前,且座中不止一人,無足深究。
至李任渶之於呂留良,語多推許,不過為講學文字俗套。
若傅占衡狂吠之語,殆染明末無知妄作之風,久經物故,如一一根究,事體未協,且恐無識之流,疑為文字獲咎,反得遂其詭激沽名之隱,甚無謂也。
但此等謬語,刊刻成書,於世道人心,貽誤不小,著該撫將各項書本闆片,查明銷燬。
」 袁子才有折獄才 袁子才歷任溧水、沭陽、江寧知縣,有折獄才,終日坐堂皇,任吏民白事,有小訟獄,立判遣,無稽留者。
多設耳目方略,集鄉保,詢盜賊及諸惡少姓名,出簿記相質證,使不能隱,則榜其姓名,許三年無犯湔雪之,奸民皆歛跡。
方山谿洞外兩氓爭地,無契券,訟久莫能斷。
袁視案牘山積,笑曰:「此左氏所雲晉鄭之間有隙地,玉暢、頓邱是也,訟久則破家,吾當為若了之。
」乃盡去舊牘,別給符驗,使各開墾升科。
某年五月十日,天大風,白日晦冥。
江寧有韓氏者,被風吹至銅井村,村去城九十裡,明日,村人送之歸。
女已字李秀才子,李疑風不能吹人遠去,必有姦,因控之縣。
袁曰:「古有風吹女子至六十裡者,汝知之乎?」李不信,袁取元郝文忠公《陵川集》示之曰:「郝公一代名臣,寧作誆語?第當年風吹吳門女,竟嫁宰相,恐汝子無福耳。
」秀才讀詩大喜,姻好如故。
總督尹文端公繼善聞之,曰:「可謂宰官必用讀書人矣。
」 江寧有戰艦繫纜江幹,一日,有老兵方踞舵樓而遺矢,有舟揚帆來掠之,兵墮水死。
諸兵盡出,斷帆繫舟,搒舟子無算,創甚垂斃,鳴之官。
袁往驗,詰舟人曰:「汝挂帆行,何至遽觸他舟?」舟人固稱風急,實非人力所能主。
袁曰:「汝言不足信,可仍駕舟張帆而下,令我審視之。
」舟人如所命,乘風破浪,渺不知所之。
蓋已諭役,密令其竟去也。
諸兵大譁,袁曰:「此誤殺耳,律無抵法,埋葬銀由我出俸錢給之可矣。
」 兩淮鹽引案 兩淮鹽引案為乾隆時三大案之一,蓋乾隆戊子,德州盧雅雨都轉見曾乞病在籍,以前在淮運司任提引事發,遂革職下獄死。
是案因尤拔世任兩淮鹽政,風聞鹽商積弊居奇,索賄未遂,乃奏稱:「上年普福奏請預提戊子綱引,仍令各商每引繳銀三兩,以備公用,共繳貯運庫銀二十七萬八千有奇。
普福任內所辦玉器古玩等項,共動支銀八萬五千餘兩,其餘見存十九萬餘兩,請交內府查收。
」朝廷以此項銀兩歷任鹽政并未奏聞,私行支用,檢查戶部檔案,亦無造報派用文冊。
且自乾隆乙醜提引後,二十年來,銀數已過千餘萬,顯有蒙混欺蝕情弊,密派江蘇巡撫彰寶會同尤拔世詳悉清查。
旋據彰寶等查復歷年預行提引商人交納餘息銀兩,共有一千零九十餘萬兩,均未歸公。
前任鹽政高恆任內查出收受商人所繳銀至十三萬之多,普福任內收受丁亥綱銀私行開銷者又八萬餘兩,其歷次代購物件借端開用者,尚未逐一查出。
奉旨,褫淮商黃源德、徐尚志、黃履泰奉宸院卿銜,江廣運布政使銜,程謙德、汪啟源按察使銜,解現任運使趙之璧任,前運使盧見曾、鹽政高恆、普福並褫職,且下見曾於揚州獄以訊之。
大學士傅恆等復奏雲:「兩淮商人疊荷恩賞卿銜,乃於歷年提引一案,將官帑視為己貲,除自行侵用銀六百二十餘萬兩外,或代購器物,結納餽送,或借名差務,浪費浮開,又冒侵銀至數百萬兩,於法於情,均屬難宥。
今既敗露,又蒙格外天恩,免其治罪。
所有查出各款銀數,自應盡數追繳,以清國帑。
查歷年提引應行歸公銀共一千零九十二萬二千八百九十七兩六錢,內除奉旨撥解江寧協濟差案及解交內府抵換金銀牌錁,與一切奏明支用,并因公支取,例得開銷銀四十六萬一千七百六十九兩九錢二分五釐。
又現貯在庫歸款銀二十六萬二百六十五兩六錢六分六釐,兩共銀七十二萬二千零三十五兩五錢六分一釐,應如該撫等所請,免其追繳外,所有各商節年領引未完納銀六百二十五萬三千五百八十四兩一錢六分六釐,又總商藉稱辛工膏火銀七十萬三千六百零二兩,又楚商濫支膏火銀二千兩,又總商代鹽政購辦器物浮開銀十六萬六百八十七兩,又各商借差支用銀一百四十八萬二千六百九十八兩八錢,及辦差浮開銀六十六萬七千九百七十六兩八錢。
以上商人名下,共應完納銀九百二十七萬五百四十八兩七錢七分九釐,其各商代吉慶、高恆、普福購辦器物作價銀五十七萬六千七百九十二兩八錢二分一釐,又各商交付高恆僕人張文學、顧蓼懷經收各項銀二十萬七千八百八十七兩八錢五分二釐,各商代高恆辦檀梨器物銀八萬六千五百四十兩一錢四分四釐,均該商等有心結納,於中取利,亦應照該撫等所請高恆、普福名下無可追抵之款,著落該商名下賠完,通共計應追繳銀一千零十四萬一千七百六十九兩六錢。
至普福自向運庫支用並無檔冊可查之丁亥綱銀四萬二千八百五十一兩四錢三分九釐,該撫既稱非各商經手,但正項欠缺,未便無著。
如普福不能追繳,在通河眾商名下均攤賠補,亦如所請辦理。
其盧見曾婪得商人代辦古玩銀一萬六千二百四十一兩,例應於見曾名下勒追。
但查此項代辦古玩銀兩,亦係各商有心結納運使,濫行支用,如見曾家屬名下不能全完,仍應在各商名下分賠。
再查十一年提引後歷任運司,如朱續焯、舒隆安、郭一裕、何煟、吳嗣爵、盧見曾、趙之璧,除見曾業已議定治罪外,其餘各員,既經該撫等訊無餽遺染指與各商結納情弊,除已故之朱續焯、舒隆安、郭一裕三員無庸置議外,其現任河南布政使何煟、江蘇淮徐道吳嗣爵不能詳請早定章程革除積弊,均屬不合,應將該二員照私罪降三級調用。
已經解任之運使趙之璧,在任五年之久,目擊鹽政腐敗,庫內收貯銀兩,任聽普福提用,不能阻止,及護鹽政時,又不據實具奏,殊屬有心徇隱,應照溺職例革職。
現任總督高晉前署鹽政四十餘日,前任總督尹繼善在任最久,且有統理鹽務之責,乃竟全無覺察,均難辭咎,應一併交部嚴加議處。
」 是獄也,鹽政高恆、普福,運使盧見曾均伏法,刑部郎中王昶,內閣中書趙文哲、徐步雲以私自送信與見曾皆獲嚴譴,大學士文達公昀亦牽連責戍焉。
王後官至侍郎。
葉佩棻解滄浪鄉志獄 乾隆中葉,湘中有高治清者,授徒鄉裡,頗事著述。
巡撫某聞之,以清為國號,而高乃以治清名,疑與曾靜、張熙有連,遂派員往捕,籍其家,得所者《滄浪鄉志》以獻。
閱其書,頗有譏刺時政語,遂羅織傅會,竟以大逆奏。
布政使葉佩棻獨疑之,詳閱其書,實無詆毀詞意,且中有「聖德涵濡,恩周薄海」諸頌揚語,第未擡頭耳,因黏籤以進。
奏上,高宗諭:「書中並無謗訕謀逆之詞,其頌揚語漏未擡頭,自係鄉曲陋儒,不知著書體例之故,不得以是為罪。
」於是高得釋。
澹歸徧行堂集案 乾隆乙未閏十月,高宗檢閱各省呈繳應燬書籍,中有僧澹歸所著《徧行堂集》,乃韶州府知府高綱為之製序,並為募貲刊行。
詩文中多悖謬字句,自應銷燬。
因諭及高綱身為漢軍,且為高其佩之子,世受國恩,乃見此等悖逆之書,恬不為怪,轉為製序募刻,使其人尚在,必當立寘重典。
其書闆自必尚在粵東,著李侍堯等即速查明此書版片及刊印之本,一併奏繳。
初,李方玉觀察璜官南韶連兵備道,偶以公事過丹霞寺。
寺中有廚,封鎖甚固,璜詢所藏何物,僧曰:「自康熙至今,本寺更一住持,即加一封條,其中所藏何物,實未悉。
」璜命啟視,僧不能阻。
啟廚,得一冊,皆謗毀本朝語,則明臣金堡後曰澹歸和尚手筆也。
璜長子大翰慫恿其父,謂方今書禁至嚴,舉發此事,可冀升擢。
是夕,璜持冊旋至室中,逾丙夜不寐,竟惑於大翰之言,白督撫,遂入奏,即有焚寺磨骸之命,寺僧死者五百餘人。
丁酉,璜入覲,卒於京師。
大翰後由刑部員外郎擢知漢陽府,將抵任,忽覩一僧,衣紅袈裟入船,猝病,卒於麻城。
自後李氏凡有英雋之才必早世,歿時必見和尚焉。
王錫侯以字貫被誅 乾隆丁酉十一月,新昌王瀧南呈首舉人王錫侯刪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貫》,補字典之不足,本為當時諸儒所嫉。
高宗閱其進呈之書,第一本序文凡例,將聖祖、世宗廟諱及禦名字樣開列,實為大逆不法,命鎖押解京,交刑部審訊。
錫侯及其子孫並處重刑,燬其闆,且禁售賣,然其後流傳日本矣。
至一併緣坐者,亦分起解京治罪,於是李友棠以題詩卷首革職,而大學士史貽直、尚書錢陳羣雖為王氏家譜及錫侯所撰他書作序,高宗念其已故,置不究,並謂此實不為已甚之折中辦法也。
惟兩江總督高晉、江西巡撫海成、布政使周克開、按察使馮廷丞皆以失察革職,治罪有差。
錫侯,字韓伯,其書曰《字貫》者,意謂字猶散錢也,貫之以義耳。
並依《康熙字典》分部,列其總字,注明在本書何類。
凡天、地、人、物四類,下分四十部,體例略如《爾雅》。
音義相同,即會於一,而每部則配以千字文。
徐述夔一柱樓詩案 東臺舉人徐述夔著有《一柱樓編年詩》,多詠明末時事,《正德杯》雲:「大明天子重相見,且把壺兒擱半邊。
」又有「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之句。
乾隆戊戌,東臺令上其事,廷旨謂:「壺兒即胡兒,含誹謗意,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言到清都而言去清都,顯有興明朝去本朝之意,餘語亦多悖逆,實為罪大惡極。
」時述夔已卒,乃并其刊刻遺詩之子懷祖皆戮屍,其孫食田、食書及校對之徐首髮、沈成濯並江蘇藩司陶易之、改稿幕友陸炎均處斬,陶易及揚州守謝啟昆、東臺令塗耀龍均革職。
而以沈德潛曾為述夔作傳,贊其品行文章,亦大怒,同褫其官爵銜諡,毀其祭葬碑文,撤其鄉賢祠牌位。
王爾揚文字之獄未成 乾隆戊戌四月,巴延三以舉人王爾揚所作《李範墓誌》於「考」字上擅用「皇」字為悖逆,押解至省,嚴審定擬奏聞。
高宗謂:「此係迂儒用古,並非叛逆。
皇考之字見於《禮經》,屈原《離騷》、歐陽修《瀧岡阡表》俱曾用之。
在臣子尊君敬上之義,固應迴避,但迂腐無知,泥於用古,不得謂之叛逆。
若本科會試中式,亦不過於榜上扣除,今既未中,下科仍可會試。
」此事竟可無庸查辦。
韋玉振以刊刻行述杖徒 乾隆戊戌,江蘇巡撫楊魁奏贛榆縣生員韋玉振為其父刊刻行述,內有「於佃戶之貧者,赦不加息,并赦屢年積欠」之語,殊屬狂悖。
經其叔韋昭告發,韋玉振應請照違制律杖一百,褫革衣頂。
奉旨:「韋玉振於行述家譜內,妄用『赦』字、『世表』二字,雖此外尚無悖逆之跡,究屬僭妄,非僅違制可比。
且該犯身列宮牆,自應稍知文義,乃於『赦』字『世表』字僭用不忌,自當治以僭妄之罪。
今該撫僅照違制擬杖,未為允協,仍應照僭用例,杖一百,徒三年。
」 偽皇孫案 乾隆庚子春,高宗南巡,回鑾時駐涿州,有僧率幼童接駕,雲係履端王次子,以側福晉妬嫉,襁褓被逐,僧收養之至於成立。
初,高宗第四子履端親王永瑊,出繼履恭王後,有側福晉王氏,為王所鍾愛,會他側室產次子,帝已命名,時王隨帝之灤陽,而次子以痘殤告,其邸人皆言為王氏所害,帝亦微聞之,故疑童近是。
訊其嫡福晉伊爾根覺羅氏,則言其子殤時,餘曾撫之以哭,非王氏所棄。
帝乃召童入都,命軍機大臣會鞫。
童貌端莊,坐軍機大臣榻上,端坐不起,呼和珅名曰:「來,汝乃皇祖近臣,不可使天家骨肉有所湮沒也。
」諸大臣不敢置可否。
保成時為軍機司員,乃近前批其頰曰:「汝何處村童,為人所紿,敢為此滅門計乎!」童惶懼,言係樹村人,劉姓,為僧所教,讞乃定。
事聞,斬僧於市,戍童於伊犂。
後又於其地冒稱皇孫,招搖愚民,為松文清公筠所斬。
然聞其邸太監楊姓者雲,履王次子痘時,實未嘗殤,王氏潛以他屍易之,而命王之弄童薩淩阿負之出邸,棄之於荒野,嫡福晉所撫哭者,非真也。
程明禋以壽文被斬 湖北孝感生員程明禋至河南桐柏縣教讀,十有餘年,乾隆辛醜,富人鄭友清壽誕,戚友劉用廣等浼程撰壽文,友清亦楚人,賈於豫緻富。
時值三月,文有「紹芳聲於湖北,創大業於河南」及「捧河中之劍,似為添籌」等句,友清疑有違礙,貼紅簽於上,明禋怒,其門人楊殿才、王國華、胡詰同俱不服,令友清之姪萬青詣明禋引咎,不從,毆萬青,傷右眼。
殿才以友清非青衿,不應妄評,乃編俚語揭之街市,為明禋洩忿。
友清即持幛首於桐柏教諭黃懷玉,懷玉稟學撫,豫撫富勒渾批飭南陽守提訊。
因於明禋寓搜出久經飭禁之《留春新集》一都,又摘寫《後漢書?趙壹傳》內成語「文籍雖滿腹,不如一囊錢」詩句,密加圈點。
又於程友曹文邠家,查出《文昌錄》一軸及符咒解省。
至是,撫藩臬即將明禋所作壽文狂悖之處,逐一指詰,明禋供:「上年二月,劉用廣言其友鄭友清原為湖北興國州人,移居河南桐柏,經商起家。
三月初一日,為其生日,囑代撰文為壽。
因友清自湖北至河南起家,故有『紹芳聲於湖北,創大業於河南』二句,原引《易經》『富有之謂大業』句也,至『捧河中之劍』二句,因係三月生日,故引用秦昭王上巳置酒事,以切時令。
至《趙壹傳》詩句,乃庚子科鄉試不中,牢騷不平,偶讀《趙壹傳》觸起心事,隨手摘寫幾句,實無他意。
」勒渾詰以「汝何以獨取《趙壹傳》兩句詩,且批『古今同慨』四字?今聖明在上,勤政愛民,臣民無不愛戴,何以混鈔不煖飽當今豐年之成語?」禋曰:「犯生教讀度日,被富人輕視憤懣,故圈出此二句,且應舉多次不中,因咎主司去取不當。
又以運蹇,無由發跡,即使衣食充足也不樂,故寫鑽皮出毛羽,洗垢求瘢痕,不飽煖當今豐年等句。
」曹文邠供《文昌錄》符咒,乃業師劉逢恕寄存多年。
旋經勒渾奏請明禋照大逆律淩遲處死,弟明珠照律擬斬立決,妻子俱依律緣坐給功臣家為奴,殿才、國華、高同等褫革衣頂,杖八十,懷玉革職。
尹嘉銓以著書處絞 博野尹嘉銓,由舉人歷官至京卿,乾隆辛醜,以布政使休緻。
高宗南巡,嘉銓遣子賫奏請,為其父元孚侍郎會一請諡,並從祀孔廟。
高宗震怒,派英廉、袁守侗二大臣檢查嘉銓所廿者各書中有悖謬處,諭雲:「朋黨自古大患,皇考世宗禦製是論,為世道人心計,明切訓示。
乃尹嘉銓竟有『朋黨之說起,父師之教衰,君亦安能獨尊於上』之語,顛倒是非,顯悖聖諭。
且大有『為帝者師』之句,儼然師傅自居。
無論君臣大義,不應如此妄語,即以學問論,內外臣工各有公論,尹嘉銓堪為朕師傅否乎?昔韓愈雲:『自度世無孔子,不當在弟子之列。
」尹嘉銓將以朕為何如主也?又所著《名臣言行錄》,將本朝大臣如高士奇、高其位、蔣廷錫、鄂爾泰、張廷玉、史貽直悉行臚列,以本朝之人標榜當代人物,將來伊子孫恩怨,即由此起。
又伊在山東藩司任內,面求賞戴花翎,敢於朕前自述對伊妻言,如不得賞,無顏相見等語,彼時伊毫不知恥,而朕深鄙其人,實自此始也。
至其託言夢中神人告以係孟子後身,當傳孔子之道。
又朕製《古稀說》,而伊乃自號古稀老人,且娶年逾五十之處女為妾,所行種種乖謬,正如少正卯言偽而辨、行僻而堅所必誅者。
伊從前經朕保全,休緻回籍,本可終其餘年,乃惡積貫盈,自行敗露,此實天道昭彰,可為天下盜竊虛名妄肆異議者戒!尹嘉銓著即處絞。
」 然膠州逄福陔觀察則嘗告鹹陽李孟符主政曰:「嘉銓雖奉嚴旨,旋蒙赦宥。
蓋爰書已定之明日,高宗知某之與嘉銓契也,命其往獄宣詔,並齎賜禦廚酒肴,陽為己所攜入,以與之餞別者。
諭令酒罷毋遽就死,先以嘉銓所言,暨飲食與否,回奏俟後命。
某遵旨往,有頃復奏,謂嘉銓謝恩就坐,顏色不亂,惟深自引咎,謂負聖恩。
凡飲酒三杯,食火腿肥肉各一片。
上微哂。
俄召嘉銓至,先數其罪,後乃宣旨,赦令歸田。
又問尚有何奏嘉銓,奏雲:『蒙皇上天恩,至於此極,感激之忱,靡可言喻。
惟年逾七十,精力衰頹,無以圖報,祇有及未死之前,日夕焚香叩天,祝皇上萬壽,國家昇平,雖至耄期,誓不敢一日間斷。
』上大笑曰:『汝尚欲活至百年乎?』因揮之出。
」 甘肅米捐案 乾隆辛醜,大學士阿文成公桂率師勦回,時李侍堯再起為陝甘總督,有旨飭二人查辦甘省藩庫收捐監穀事。
文成覆奏,謂係王亶望在藩司時慫慂勒爾謹奏請開例,且一面奏立規條,一面即公然折色包捐,王得擁厚貲而去。
高宗大怒,提爾謹訊之,並將亶望拏交刑部審訊,又令文成侍堯將歷任道府之冒銷勒賈分肥情形,逐一查明參奏。
旋據奏稱:「按察使福寧供,開捐之始,即屬折色,并無交糧,王亶望將實收總交蘭州府存發,各州縣或多或少,均藩司主政。
至折色銀兩,并未見補買歸倉,多放銀抵糧,盤查結報,皆係具文。
又據知府宋開煌供,前因燉煌、玉門兩縣冊結,以未經盤查,詳請展限,王亶望不準,隻得在省出結。
又據福寧供,各屬報災分數,俱由藩司議定具奏,又補行取結,並未親往勘驗,放賑亦不監視。
亶望若預知被災輕重,定發實收多少,其為侵浮銷蝕,毫無疑義。
再亶望於每名監生公費四兩外,又加雜費一兩,王廷贊復任,又加一兩。
至此事總不過首府首縣數人經手,請將蘭州府知府蔣全迪、前任臯蘭知縣捐升刑部員外郎程棟革職提訊,並王亶望任內捏報之歷任道府王廷贊、秦雄飛、福寧等現任官二十一員革職拏辦。
又丁憂事故之潘時選等一十三員,由吏刑二部查明,一併革職解訊。
」 有旨:「蔣全迪、程棟先拏解蘭州,王廷贊解交行在,俟王亶望等解到,再行會審。
其曾任道府縣者,一體拏解嚴究。
王廷贊供出饋送王亶望銀兩之武威縣知縣朱家慶、固原州知州郭昌泰、涇縣知縣邱大英、西寧縣知縣詹耀琳,分別提取訊供,行在大學士九卿會訊,按律定擬。
請將爾謹、亶望、廷贊即行正法,其侵銀三萬以上之程棟、陸瑋、那禮善、楊德言、鄭陳善、蔣重熹、宋學淳、李元椿、王臣、許山鬥、詹耀琳、陳鴻文、黎珠、伍葆光、舒攀桂、邱大英、陳澍、伯衡、孟衍泗、萬人鳳等二十犯,其侵銀不及二萬而任內有建倉侵款之徐任英、陳韶二犯,改為斬監候,入於本年勾到情實官犯內辦理。
著派刑部侍郎阿揚阿馳驛前往甘省,會同該督李侍堯傳旨曉諭,提視行刑。
其侵銀一萬兩以上之閔鵷元、林昂霽、舒玉龍、王萬年、杜畊書、楊有澳、李本楠、彭永和、謝恆、周兆熊、福明等十一犯,侵銀九千至一千兩以上之韋瑗、尤永清、萬邦英、丁愈、趙元德、顧汝恆、宋樹穀、黃道矩、蒲蘭馨、章汝楠、侯新、董熙、沈泰、墨爾、賡額、善達、華廷颺、賈若林、龐橒、覺羅承志、李弼、申寧吉、謝廷庸、葉觀海、麻宸、張毓林等二十六犯,俱依議斬監候。
又冒振不及一萬而任內有建倉侵欺銀兩之錢成均、王旭、陳金宣、宋開煌等四犯,從寬免入本年秋審,仍牢固監禁。
」 壬寅,高宗以蘭州逆回蘇四十三倡亂,時謝桓、宋開煌、萬邦英、董熙、黃道矩著有微勞,免死,發往黑龍江充當苦差,遇赦不準援釋,所生親子,亦不準應考出仕。
並飭查通案,有無類似謝桓等情,曾經文成上疏聲敘出力者,許自行陳訴。
又經侍堯復奏,將舒玉龍等二十四犯,照謝桓等一體免死發遣。
方國泰以藏匿祖詩被杖徒 乾隆壬寅五月,安徽巡撫譚尚忠具奏歙縣生員方國泰藏匿伊祖方芬《濤浣亭》悖逆詩集一案,奉上諭:「譚尚忠奏,已故歙縣貢生方芬所著《濤浣亭》逆詩,伊孫方國泰藏匿不報,請將方芬刨墳僇屍,方國泰照大逆知情隱諱,擬斬立決等因,已批該部議奏。
據稱,方芬詩集內,『征衣淚積燕雲恨,林泉不共馬蹄新』;又『亂剩有身隨俗隱,問誰壯志足澄清』;又『蒹葭欲白露華清,夢裏哀鴻聽轉明』等句,雖隱約其詞,有厭清思明之意,固屬狂妄,但不過書生遭遇兵火,流離轉徙,為不平之鳴,并未公然毀謗本朝也。
方芬老於貢生,貧無聊賴,鬱不得志,借詩牢騷則有之,況其人已死,朕不為已甚,若如此即坐以大逆之罪,則杜甫集中窮愁之語最多,即孟浩然亦有『不才明主棄』之句,亦概得謂之大逆乎?從前查辦河南祝萬青家祠匾對及湖南高治清所刻《滄浪鄉志》,吹求字句,辦理太過,屢經降旨通諭各督撫,勿得拘文牽義,有意苛求,豈譚尚忠尚未之聞乎?此案著交刑部核議具奏,如方芬集內或另有不法之句,不止如摺內所雲,該撫未經摘出,抑有不敢陳奏之語,並著該部查明,再行請旨核辦。
」 旋經刑部遵旨奏稱:「方芬係本朝歲貢生,生於明天啟年間,歿於康熙二十九年,著有《易經補義》一部,《濤浣亭詩集》一本,又伊七世祖方有度著有《陛辭疏草》一本。
方國泰於學臣考試時,將《陛辭疏草》《易經補義》二書呈出,以為一家孝友,請匾獎勵。
當經飭縣查出,方芬《濤浣亭詩》內有『征衣淚積』等句,語意狂妄。
訊之方國泰,據雲,《濤浣亭》係伊五世祖方芬所著,不知何刊刻,存留在家,隻此一本。
詩內悖謬之處,因是祖上所著,相隔百有餘年,實不能指出作詩本意。
至所著『避寇』諸句,幼時曾經祖父言及,康熙初年,閩寇來攻徽州府城,一家逃避,官兵平復,始得回家,這避寇,想必指閩寇等語。
臣查前奉諭旨,凡收藏違礙悖逆之書者,俱令及早繳出,仍免治罪。
前撫臣業已宣布,該犯讀書識字,既將伊祖上所著之《陛辭疏草》、《易經補義》呈求請獎,而於《濤浣亭詩集》獨不呈出,其為有心存匿,已可概見,科以應得之罪,夫復何辭?惟如該撫所請,將方芬刨墳僇屍,方國泰斬決,辦理殊失持平。
查律載,收存違禁之書者杖一百,又大逆知情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裡。
此案除方芬久經物故聖恩不加重罪外,方國泰應照律量減一等,杖一百,徒三年。
至該撫奏稱詩集闆片,恐各屬搜羅不盡,現在通飭實力查繳,並移咨各省,一體詳查焚毀等語,應如該撫所奏辦理。
」 莊容可以丁文彬書獲咎 番禺莊容可中丞有恭嘗為學使,一日出行,有丁文彬者獻書於道左,莊諗其夙有心疾也,置不問。
及擢巡撫,則事隔五年矣,而丁之書為人所劾。
高宗大怒,下嚴旨於莊,責令呈進備觀覽。
莊復奏,以尋覓不見為言。
高宗諭曰:「丁文彬指斥本朝,妄肆詆訕,莊有恭之意,蓋恐進呈此書,則罪戾顯然,故藉詞尋覓不見,以避重就輕。
夫大逆不道之詞,豈有曾經寓目緻令迷失之理?必係聞信查出,私為銷毀耳。
莊有恭受朕深恩,不應狡詐為鬼蜮伎倆至是也。
其罪不在巡撫而在學政,且欲保全學政俸祿養廉耳。
著照伊學政任內所得俸祿養廉數目,加罰十倍。
」 浙江州縣倉庫虧空案 乾隆丙午,高宗以浙江州縣倉庫虧空,特派阿文成公與姜晟、曹文埴、伊齡阿先後馳往查辦,伊齡阿遂留浙為巡撫。
時諸城竇東臯侍郎光鼐督學浙江,高宗密敕將倉庫事據實陳奏。
竇乃嚴劾平陽知縣黃梅借彌補倉庫為名,科斂肥橐,贓款纍纍,溫旨褒其不避嫌怨。
而文成等查覆,則謂無其事,竇具疏抗辯,並親赴平陽訪查。
伊齡阿劾其在明倫堂招集生監,詢以黃梅劣蹟,答以不知,則咆哮恐嚇,勒寫親供,奉旨褫職。
伊齡阿又劾其平陽城隍廟多備刑具,傳集書役,追究黃梅款蹟,生監平民,一概命坐,千百為羣。
及回省時,攜帶多人,晝夜兼行,緻水手墮河淹殞,並有「不欲作官,不要性命」之言。
奉旨,將竇拏交刑部治罪。
竇抵杭,伊已密遣人守其衙署,忽有歸安諸生王以銜、王以鋙,以門生投刺來謁,入內,即脫留棉襖一件,稱報老師識拔之恩。
拆視之,則皆黃梅按畝勒捐之田單、印票、圖書、收帖,計二千餘張,密為收存者也。
竇得之大喜,遂奏稱黃梅以彌補虧空為名,按畝捐錢,戶給官印田單一張,在任八年,侵贓二十餘萬,因將田單、印票、圖書、收帖各檢一紙呈遞。
甫出奏,而伊派員來押解矣。
高宗謂:「凡事可偽,而官印與私記不可偽,且斷不能造至二千餘張之多,況字帖俱有業戶花名排號,確鑿可據。
」因命文成中道回浙,且免竇拏問,同往審訊。
文成旋奏黃梅勒借民錢侵用田單公費是實。
奉旨伊齡阿與前撫福崧皆嚴議革職,阿等亦皆議處。
竇回京,署理光祿寺卿。
松滋王五子案 華亭李深源嘗令松滋,有幼孩王五子死於野失耳環衣服一案,李赴屍場相驗,歸時天寒雨雪,改裝易服,率幹役私出行。
至蔔肆中,蔔者將闔戶,役詭稱遠鄉人,偕外省友來看驗屍,天晚腹飢求食,願出金,蔔者欣然為炊黍。
因問以近日問蔔者多否,蔔曰:「少。
惟今晨有本處十六七歲童子曰鮮旺兒者來測字,隨手檢出鴞之鴞字,遂戲之曰有梟首之象。
」李問其人何若,蔔者曰:「其人曾在王某家為義子,因無狀被逐。
」問所居,曰:「相距不遠。
」李辭蔔者,率役往覓。
至其處,令役突呼鮮旺兒名,其人即於草叢中跳出,驚問為誰。
答曰:「我為汝舊隣,隔數年,何即不識耶?今欲往某村,路不熟,倩汝偕往,以錢為謝。
」鮮旺兒初猶以路遠天晚辭,及出金示之,始諾。
旋語之曰:「汝隨身物可攜行,失之非我事。
」鮮旺兒遂於草中拾取一小袋同行。
將近傳舍,李令役伴先入,更派數役,帶至案下,拆閱袋底,得質票,即命取贖,乃耳環衣服也。
令屍親認之,屍親一見,即號咷,贓已確鑿,而犯供堅不吐實。
又其體頗瘦弱,難以刑求,李反覆開導,乘其飢渴,以飲食誘之,始供認不諱,遂論罪如律。
張問陶訊盜 張問陶以翰林出守萊州,恃才傲上。
謁新撫長白某,撫謂其無禮,心甚嗛之,語方伯曰:「張守,書生耳,太守為一郡表率,能勝任耶?」方伯曰:「張守雖書生,尚不誤民事。
」會有劇盜桀驁狙詐,屢翻屢斷,承訊官皆莫可如何。
撫又謂方伯曰:「君謂張守不誤民事,渠如能定讞,當令赴任,否則將登白簡也。
」方伯商諸廉訪,延張至臬署訊盜,僉問:「其幾日可結?」曰:「三日足矣。
」又問:「需用何刑?」曰:「刑具用時再議,最要者,金華極精乾脯一大盤,紹興佳釀一大甕,聊助談鋒,斷不可少。
」翌辰,張至臬署廳事,箕坐炕上,幾置金華極精乾脯一大盤,階置紹興佳釀一大甕,一僮扇爐暖酒,一僮執壺侍側,一書吏在旁錄供。
呼恣跽於前,左手把杯,右手翻閱案牘而問之曰:「汝郯城人耶?」盜曰:「然。
」「汝年幾何矣?」曰:「三十有七矣。
」「汝居鄉乎,城乎?」曰:「居城。
」「汝有父母乎?」曰:「小人不幸,父母俱亡矣。
」「汝有兄弟乎?」曰:「兄弟三人,小人其長也。
」「汝有妻子乎?」曰:「小人有二子,長年十八,能獵獸矣,幼年十三,尚未能獵獸也。
」「汝家何業也?」曰:「無所事事也。
」時方伯、廉訪皆在屏後竊聽,以張素工言語,必能摘奸發覆,不意所問皆瑣事,恐不能結,深以為慮。
越日,張又至臬署,問盜曰:「汝郯城人耶?」盜對曰:「然。
」「汝年幾何矣?」曰:「小人今年三十有九,明年且四十矣。
」「汝居鄉乎,居城乎?」曰:「居鄉。
」「汝有父母乎?」曰:「父早亡,母已下堂矣。
」「汝有兄弟乎?」曰:「兄弟三人,小人其次也。
」「汝有妻子乎?」曰:「小人有一子一女,皆孩提也。
」「汝家何業也?」曰:「薄田數畝,務農為業也。
」至第三日,張至臬署,方伯與廉訪問曰:「君言三日了結,今三日矣,果能了結耶?」張笑曰:「今日下午當可了結,請無慮。
」因傳諭預備刑具,聽候結案。
乃至客廳,仍箕坐炕上,以乾脯下酒,呼盜跽於膝前,問曰:「汝郯城人耶?」盜曰:「然。
」「汝年幾何矣?」曰:「去年四十,今又添一歲矣。
」「汝居鄉乎,古城乎?」曰:「時而居城,時而居鄉也。
」「汝有父母乎?」曰:「小人有母,年逾七十矣。
」「汝有兄弟乎?」曰:「小人有兩兄,皆亡矣。
」「汝有妻子乎?」曰:「小人有子,呱呱在抱也。
」「汝家何業也?」曰:「無田可耕,漁而或樵也。
」日晡,命僮取巨觥來,連滿飲三巨觥,命將酒脯撤去,傳集皂隸,備刑具聽用。
乃正色危坐而語盜曰:「我觀案牘,
聖祖詔曰:「詩人諷詠,各有寄託,豈可有意羅織以入人命?」命復其官,尋擢霸昌道。
陳詩雲:「雪艇松龕閱歲時,廿年蹤跡鳥魚知。
春風再埽生公石,落照仍銜短簿祠。
雨後萬松全遝匝,雲中雙塔半迷離。
夕佳亭上憑欄處,紅葉空山繞夢思。
塵鞅刪除半晌間,青鞵布襪也看山。
離宮路出雲霄上,法駕春留紫翠間。
代謝已憐金氣盡,再來偏笑石頭頑。
楝花風後遊人歇,一任鷗盟數往還。
」鷗盟兩字。
指為鄭經,謂陳陰通臺灣,幸聖祖知其誣,一究。
不然,《南山集》不得獨為大案矣。
何之傑詩獄 蕭山何之傑,字毅庵,明諸生。
毛大可見其詩而愛之,嘗出己詩與何及徐孟調之詩合為一集,名曰越州三子,實不知其詩之有避忌否也。
一日,有言毅庵作詩刺當道者,守令得其詩,無如何,乃搜其舊稿指摘之,謂犯國禁死罪,係纍之,以兵押之渡江,投和碩康親王軍門下。
杭紹二守會勘於吳山之城隍廟,毅庵對簿,無所詘。
有委員大聲詰之曰:「日重光,何也?」毅庵曰:「頌禪伐也。
東朝繼世與興王嗣國,凡有光於前代者,當時皆頌曰重光。
《虞書》曰『重華協于帝』,《孟子》曰『於湯有光』是也,此樂府題也。
」詰者曰:「何以曰紀遼東?」毅庵曰:「此亦樂府題也。
隋帝征遼東而詩紀其功,凡後儒之頌功德者,皆得和之,我太祖不嘗下遼東乎?夫遼東為勝國之地,謂當諱之,吾不解也。
」詰者曰:「明朝者何?」毅庵曰:「詰旦也。
以詰旦而為勝國,則會朝清明,不仕在明朝,且在本朝矣。
」詰者曰:「清戎者何?」毅庵曰:「清軍也。
以戎兵而為戎敵,則整我六師以修我戎,不惟戎徐戎,並戎周宣矣。
」詰者曰:「然則曷為夷?」毅庵曰:「裔也。
舜東夷,文王西夷也,且夷與夏對,今我有方夏,煌煌三祖蒞中國而撫四夷。
誰夷我者?夷我者大逆,當反坐。
」詰者曰:「曷為虜?」毅庵曰:「擄也。
成為王,敗為虜,寇不敢以明為虜,以明本王也。
寇雖勝,然亦未底於成也,若我,則成之者矣。
且我自敗寇以來,南征北討,其自中及外,何一非我所虜乎?而反以虜我,大逆當反坐。
」詰者無以應,乃曰:「評選汝詩者,誰也?」毅庵曰:「一徐緘,死矣,一毛奇齡,見為文學侍從之臣,恐非此所能詰者。
況行文舊習,評與選皆身為之,固未嘗出二人也。
」 時巡撫金某、督學王某皆儒臣,皆言諸所詰不當,入官無學術,徒多事,貽笑士類。
聖天子儻聞此,將以我輩為何如人?而按察佟某直據嘉興錢氏例,凡舊刻文卷,有國諱勿禁,其清、明、夷、虜等字,則在史館奉上諭,無避忌者。
乃責紹興知府胡某、蕭山縣劉某各記過一次,使自新,而毅庵竟免。
先是,康熙癸亥,浙省修通志,當道聘毅庵入館,纂修《人物志》。
其有不得者,悉思於此齮齕之,至是散去。
會聖祖謁禹陵,毅庵迎駕望京門外,獻《南巡頌》十章,上命收其帖。
及還京,特註毅庵名,並書其頌,敕總督王某訪裡居所在,獎之。
乃屏跡東郊,與武進士張某、道士蔣某講參同之學以終老。
大可名奇齡,孟調名緘。
錢謙益有學集案 錢謙益所著《有學集》,風行一時,而身後乃被禁書毀闆之禁,蓋以其詩文有憤激詛詈之語也。
其第三卷中有《和燒香曲》,可與吳梅村《清涼山讚佛詩》參觀。
曲雲:「下界伊蘭臭不收,天公酒醒玉女愁。
吳剛盜斫質多樹,鸞膠鳳髓傾十州。
玉山岢峩珠樹泣,漢宮百和迎仙急。
王母不樂下雲車,劉郎猶倚小兒立。
異香如豆著銅鐶,曼倩偷桃爇博山。
老龍怒鬬搜象藏,香雲罨藹通九關。
鬻香長者迷處所,青蓮花藏失香譜。
靈飛去挾返魂香,玉杖金箱茂陵土。
煙銷鵲尾佛鐙紅,夢斷鐘殘鼻觀通。
雞林香市經遊處,衫袖濃熏盡逆風。
」 《投筆集》諸詩有全首指斥者,《有學集》詆諆各語,所言皆薙髮滿語二事也。
文如《高會堂酒闌雜詠序》雲:「歌聞敕勒,祇足增悲,天似穹廬。
何妨醉倒。
」詩如《次韻贈別友沂》雲:「髠鉗疑薙削,壞服覓儔侶。
」《袁節母壽詩》雲:「碣石已鐫銅狄徒,天留一媼挽頹綱。
」又雲:「馬沃市場餘苜蓿,婢膏胡婦剩燕支。
」《吳期生生日》雲:「春酒酌來成一笑,黃龍曾約醉深。
」《簡候研德》雲:「國殤何意存三戶,家祭無忘告兩河。
」《虎邱舟中戲張稚洪》雲:「紙帳梅花檀闆月,夢雲不到黑山邊。
」《題京口避風館》雲:「朔風吹動九天昏,四壁明鐙笑語溫,可歎爰居無屋止,避風常向魯東門。
」《放行歌》雲:「三王五伯疊整頓,君臣將相同拮據。
撐天拄地定八極,為此衣冠禮樂爭寰區。
東門嘯戎索,北落移天樞。
躶衣笑神禹,好冠詫句吳。
」又雲:「閭門飛閣瓦欲流,毒霧腥風滿阡陌。
」《孫郎長筵勸酒》雲:「東門銅狄不相待,麻姑筵前見桑海。
燕山馬角可憐生,揚州鶴背知誰在。
天關漢口未通津,銀海又報生埃塵。
漁陽白雀自賓主,魚鳧杜宇猶君臣。
」《補山堂》雲:「宵來光怪橫甲兵,彌天倒瀉脩羅雨。
」《題菊齡圖》雲:「顧影不須嗟短髩,黃花猶識晉衣冠。
」《歸立恭畫像》雲:「周冕殷冔又刧灰,緇衣僧帽且徘徊。
」《乳山逆士勸酒》雲:「蒼鵝崇朝起池水,杜宇半夜啼居庸。
同人休嗟冶新鑄,銅駞會洗塵再蒙。
」《南樓》雲:「南戎江山半壁新,月華應不染胡塵。
」《寒夜記夢》雲:「陰火吹風撲鐙燭,鬼車載鬼嚎檐端。
須臾神鬼怒交鬬,朱旂閃爍朱輪殷。
相柳食山腥未憗,刑天爭神舞不閒。
天吳罔兩助聲勢,海水矗立地軸掀。
」《飲酒雜詩》雲:「夢得朱囑書,旁行寫復復。
不辨科鬥文,神官為我讀。
」又雲:「聖人必前知,卓哉我高皇。
天文清分野,兩戎分針送。
躔度起鬥牛,天街肅垣牆。
篇終載箕尾,尾閭慎隄防。
眇然龜魚呈,海底沈微茫。
卓犖世史書,濬臣提正綱。
戎夏區黑白,?古界陰陽。
石屋閟光怪,化為魚鳥章。
高秋風雨多,夜起視襲藏。
」《丙戌七夕》雲:「閣道垣牆總罷休,天街無路限旄頭。
生憎銀漏偏如舊,橫放天河隔女牛。
」《海客釣鰲圖》雲:「貝闕珠宮不可尋,六鰲風浪正陰森。
桑田滄海尋常事,罷釣何須歎陸沈。
」《次林茂之韻》雲:「殘書繙罷劫灰過,汗簡崔鴻奈史何。
貢矢未聞虞服少,專車長誦禹功多。
荒唐浪說程生馬,訛謬真成字作他。
東海揚塵今幾度,錯將精衞笑填河。
」又雲:「地更區脫徒為爾,天改撐犂可奈他。
」又雲:「茫茫禹跡今如此,憤憤天公莫怨他。
」《次茂之申字韻》雲:「先祖豈知王氏臘,邊人不解漢時春。
」《新安王氏收藏目錄》雲:「滄桑以來六百殃,飆迴霧塞何茫茫。
昆明舊灰鑠銅狄,陸渾新火炎崑岡。
乘輿望禦委塵土,武庫劍履歸昊蒼。
砲火蕩拋琬 琰字,馬牛蹴蹋金玉相。
」《夏日燕新樂小侯》雲:「雖無法部仙音曲,也勝陰山《敕勒歌》。
」《嚴祠》雲;「林木猶傳唐痛哭,溪雲常護漢衣冠。
」《西湖雜感》雲:「歌舞夢華前代恨,英雄復漢後人思。
」又雲:「昔叩于公拜綠章,擬徵楛矢靖東方。
鴟夷靈爽真如在,銅狄災氛實告祥。
」又雲:「堤走沙崩小劫移,桃花??力面柳攢眉。
青山無復呼猿洞,綠水多為飲馬池。
善舞獼猴徒跳盪,能言英武學侏??離。
祇應鷲嶺峯頭石,卻悔飛來竺國時。
」又雲:「匼?湖山錦繡窼,腥風殺氣入偏多。
夢兒亭裏屯蛇豕,教妓樓前掣駱駝。
粉蝶作灰猶似舞,黃鶯避彈不成歌。
嘶風渡馬中流飲,顧影相蹄怕綠波。
」又雲:「青衣苦效侏??離語,紅粉欣看回鶻人。
」又雲:「鶯斷麯裳思舊樹,鶴髠丹頂悔初衣。
」《題丁老畫像》雲:「髮短心長笑鏡絲,摩沙皤腹帽簷垂。
不知人世衣冠異,隻道科頭岸接籬。
」《京口觀棋》雲:「渭濱方罫擅長安,紗帽褒衣揖漢官。
今日向君談古事,也如司隸舊衣冠。
」《懷嶺外四君》雲:「朔雪橫吹銅柱殘,五溪雲物淚汍瀾。
法筵臘食猶周粟,壞色條衣亦漢官。
《徐武靜生日》雲:「毳帳圍廛裡,穹廬埒堵牆。
駱駝衝燕寢,雕鷲撲迴廊。
綠水供牛飲,青槐擊馬椿。
金扉雕綺繡,玉軸剔裝潢。
篳篥吹重閣,胡笳亂洞房。
老夫殊毛??氉,吾子剩飛揚。
」《霞老置酒記事》雲:「兵前吳女解傷悲,霜咽琵琶戍鼓催。
促坐不須歌出塞,白龍潭是佛雲堆。
」《茸城惜別》雲:「蘭錡羝羊觸,罘罳凍雀穿。
左言童豎慣,右袒道途便。
蘆管聲啁晰,穹廬帳接連。
銅駝身有棘,金狄淚如鐫。
沙道堤翻覆,雲臺像播遷。
隻孫侔貙虎,怯薛領貂蟬。
潼酒天廚給,駝羹禦席駢。
」《自題小像》雲:「指示旁人渾不識,為他還著漢衣冠。
」《雞人》雲:「執熱漢臣方惜箸,畏炎胡騎已揚舲。
」 牧齋有《贈愚山子序》,辭意頗狂悖,略雲:愚山子以地師遊人間,嘉定侯廣成久殯未葬,愚山子歎曰:「安可使忠臣之骨,露暴腥穢?」躡屩二千裡,相視吉壤,哭奠而去。
訪餘小閣,餘乃告之曰:「佛言南印度為象主,東支那為人主,西波斯為寶主,北獫狁為馬主。
吾夷攷之,惟南東二主而已,他非與也。
印度為梵天之種,佛祖之所生,支那為君子之國,周禮之所化。
南曰月邦,東曰震旦,日月照臨,禮教相上。
波斯輕禮重貨,獫狁獷暴忍殺,區以別伏,安得曰蔥嶺以西俱屬梵種,鐵門之左皆曰胡鄉?既指蕃□為佛國,將點梵亦濫胡名。
九州十道,並為禹迹,燕代迤北,雜處戎胡,厥後茹血衣毛,奄有中土。
肅慎、孤竹,鹹事剪除,皆馬國之雜種,幽冀之部落。
東之偪於北也,東之刧也。
南居離位,東屬震明,為陽國,西北則並為陰國。
今儼然稱四主焉,何居?陰疑於陽,必戰,大易所以有憂患也。
此地理之當明者一也。
一行謂山河之象,存乎兩戒,北戒自三危、積石,負地絡之陰,乃至東循塞垣,抵濊貊、朝鮮,是謂北紀,所以限戎狄也;南戒自岷山、嶓冢,負地絡之陽,乃東循嶺嶠,達東甌閩中,是謂南紀,所以限蠻夷也。
自晉以前,奏洛為中夏,淮楚為偏方,南紀微而北紀獨尊。
自晉以降,幽并則神州陸沈,江東則一州禦極,北紀潰而南紀猶在。
我國家受命鍾祥,實星紀鬥牛之次。
洪武中詔修清類分野書,以鬥牛吳越分為首,而尾箕幽燕之分,盡遼東三韓,最居其後。
以是為雲漢末派,龜魚之所惡,而北紀之所窮也。
此地理之當明者二也。
」其《一匡辨》謂:「犬戎、山戎,皆為北狄,戎狄種類繁多,狄有赤狄、白狄,戎有九姓八國,各以所據地為號,實皆匈奴別種。
北狄種有二,玁狁葷粥之屬,世居陰山幕北,是為北匈奴。
山戎自周末孤竹失國,竊居其地,故燕北有東胡,胡有東北,猶單于之有南北二庭,其實一也。
春秋時,山戎最強,齊桓伐山戎而九夷皆服,今北平之東,自元之遼東大寧,盡遼水之陽,皆孤竹山戎故地。
漢末,匈奴北遁,鮮卑強盛,其別種為庫莫奚、契丹。
而阿保機之興也,在白狄故地,今之大寧也;阿骨打之興也,在肅慎故地,今之開平也。
契丹為鮮卑遺種,金源又為契丹雜種,並居山戎挹婁故地,則皆東胡耳。
開闢以來,為中國患者,玁狁、山戎而已矣。
玁狁之禍,至蒙古而極,山戎之禍,至黑水靺鞨而極。
大矣哉,齊桓之伐山戎也。
」 康熙辛卯江南科場案 康熙辛卯,江南鄉試,正主考為左必蕃,副主考為趙晉。
九月九日榜發,解元為劉捷,蘇郡中式者十三人。
士論大譁,以趙與總督噶禮通同賄賣關節也。
二十四日,諸生千餘人鹹集玄妙觀,推廩生丁爾戩為之首,使人舁五路財神像入府學。
廣文勸諭,不從,鎖之於明倫堂,爭作歌謠聯語以嘲之,俄頃而徧市中矣。
有一聯最佳,聯雲:「左邱明有眼無珠,趙子龍渾身是膽。
」或以紙糊貢院之匾,改「貢院」二字為「賣完」。
噶因人情洶洶,知眾怒難犯也,不得已,據以上聞,並將爾戩等羈禁,將以誣控反坐之。
得旨,令欽差閣部張文端公鵬翮會同督撫嚴審。
文端以其子為安慶府知府而袒噶,欲寢其事,適蘇撫張清恪公伯行抵任,必欲窮究其事。
及審訊,則趙之家人軒三供詞牽涉及噶,清恪遂據情參奏,張與噶亦劾清恪。
尋奉旨,一併革職,仍著文端研訊虛實。
清恪與噶對簿畢,出門,以相爭而相毆,噶軀雄壯,清恪亦魁梧,噶不能勝,為清恪所踢,踣於地而滾,二人俱擬重罪。
朝廷旋念清恪居官清正,令仍為江蘇巡撫。
於是噶黨馬逸姿、李玉堂輩,鹹被剪除,吳人快之。
及定讞,必蕃戍,晉擬斬,而斃於揚州獄中,人鹹曰自縊也。
或雲其同年王式丹殿撰入獄探視,以肩輿藏死丐,飾為晉屍,令晉縋上屋,越獄而遁,謠言鬨傳,株連多人。
乃另發吳縣訊究,經年始結案,房考官王白俞、方名、蘇壎等俱棄市,舉人程光奎、吳泌、徐宗軾、馬士龍、席玕俱黜革擬遣,贖免,仍枷示蘇州府署前,以帷蔽其身。
爾戩至碎帷辱罵以洩憤焉。
戴名世南山集案 桐城方孝標嘗以科第起,官至學士。
後因族人方猷主順治丁酉江南試,與之有私,並去官遣戍,遇赦歸。
入滇,受吳三桂偽翰林承旨,吳敗,孝標先迎降,得免死。
因著《鈍齋文集》、《滇黔紀聞》極多悖逆語,戴名世見而喜之。
所著《南山集》署名曰宋潛虛,以戴姓出於宋後,故諱戴為宋也。
集中多采錄孝標所紀事,尤雲鍔、方玉為之捐貲刊行,雲鍔、正玉及同官汪灝、朱書、劉巖、餘生、王源皆有序,闆藏於方侍郎苞家。
又其《與弟子倪生》一書,論修史之例,謂「本朝當以康熙壬寅為定鼎之始,世祖雖入關十八年,時三藩未平,明祀未絕,若循蜀漢之例,則順治不得為正統」雲雲。
時趙忠毅公申喬方為都諫,奏其事,九卿會鞫,中戴名世大逆法,至寸磔,族皆棄市,未及冠笄者發邊。
朱書、王源已故免議,尤雲鍔、方正玉、汪灝、劉巖、餘生、方苞以謗論罪絞。
時孝標已死,以名世之罪罪之,子登嶧、雲旅,孫世樵並斬,方氏有服者皆坐死,且剉孝標屍。
尚書韓文懿公菼、侍郎趙士麟、禦史劉灝、淮揚道王英謨、庶吉士汪份等三十二人並別議降謫。
疏奏,聖祖惻然,凡議絞者改編戍,灝以曾効力書局,赦出獄,苞編管旗下,雲鍔、正玉免死,徙其家,方氏族屬止謫黑龍江。
菼以下平日與名世論文牽連者,俱免議。
是案也,得恩旨全活者三百餘人。
此康熙辛卯壬辰間事也。
山東殺子案 山東之民有方山民者,商於外,其妻與人通。
一子方九歲,中夜醒,肩旁有一足,詢其母曰:「父歸邪?」其母惡之,且誡曰:「苟洩吾事,當寸臠之。
」其子旦入塾,至午,不敢歸餉,及暮,亦然。
其師窮詰之,乃述母誡,師強送之及門始返。
次日不赴塾,師往呼之,其母曰:「昨未歸,方欲向師求兒,何久藏乎?」師知其故,遂宣兒語於眾,因訟之。
縣令不信,督師出兒。
師歸,遂率徒眾登婦樓窮索之,不得,將下樓,已躡數級,忽見二甕於婦牀下,血腥逼人,取視之,兒果碎臠於中,事乃白。
其所私者,逃於杭之護國院為僧,並獲之就法焉。
此康熙乙未事也。
後梨園有演《殺子報》者,即本此,惟增一訴冤之姊耳。
蔣非磷佐治代州獄 鉛山蔣堅,字非磷,精法家言,諸侯爭延之。
代州有大獄,囚纍纍,牘可隱人,撫軍檄岢嵐牧甘某究治。
甘聘蔣行,獄立具,殺七人,釋無辜者百八十人。
酒姓兒娶婦月餘,弟迎姊歸,入村,失姊,懼,反誣酒氏,官下酒氏翁於獄,七年不決。
蔣從太原返,吏指前樹林曰:「此酒氏家也。
」蔣心動,策馬至山凹,有人扃戶博,瞷之,一兒覺有異,拍髯者肩,告之,眾鹹唶曰:「鬼耳,人則安能來?」蔣亟歸,白甘,篡取鉤距,果髯者所略也。
渾源州誤殺案 栗恭勤公毓美字樸園,山西渾源州人,幼貧而孤。
其師某,為同邑明經,老名宿也。
有同學某甲年少家裕。
師子女各一,子年二十餘,不辨菽麥,女及笄,婉淑明慧,父母愛之如掌珠,素器恭勤,欲以歸之。
彼此皆有意,女亦微聞其說,第未明議聘耳。
恭勤以貧故,常宿於齋,師之子伴焉。
一夜,師子曰:「躁甚不能寐,願與子易位。
」恭勤難之,強而後可。
俄自屋墜一物,鏗然有聲,師子大呼,鐵戈貫胸,氣絕矣。
恭勤懼而號,師出,見子慘死,謂恭勤謀殺。
恭勤譁辨,屋上有洞,然以易位故,疑不能釋,甲亦慫恿之。
鳴於官,以文弱書生,嚴刑逼訊,遂以謀殺誣服。
恭勤在獄待決矣,女既無所歸,甲遣冰人來議婚,且願養夫婦老,許之。
既合巹,彌月,甲小飲微醺,告女曰:「費盡心血,乃能娶汝。
」女詰之,曰:「汝兄之死,乃我買盜某為之,本欲賊栗某,何期誤傷汝兄。
然栗某得罪,我始得與汝合,亦天緣也。
」女佯歡笑,益勸之醉。
某酣臥,女藏刃於懷,徹夜不眠。
向曙,至縣署擊鼓,為兄雪冤。
官廉得情,以某甲並盜抵法,而釋恭勤。
女大言於堂曰:「我已誤歸某,今為兄故,出首本夫,前生孽緣也。
」出刃自刎死。
恭勤以女故得釋,哭不成聲。
後以拔貢由縣令洊至河督,養師夫婦終其身,奉女木主,朝夕申瓣香焉。
馬訟圖案 康熙朝京師有武某者,以一車一馬,挾貲販米南花園,投宿董之貴家。
董利其財,殺之,夜即以其車載其屍,鞭馬曳之,投他處。
武父旋得屍於道,得馬於劉姓者之門,遂執劉面官。
時勘案者為刑部汪蛟門、主政懋麟,乃曰:「殺人而縱馬門前,非理也。
」微行至南門外訪之,縱馬行,隨其後,馬至董家,躍而入。
收訊之,具服因定讞,都人為作《馬訟圖》。
乍浦漁人得兒案 康熙時,平湖之乍浦有某者,故業漁,無子。
一日,曬網中庭,扃戶出,比還,則一嬰兒臥網中,以為天賜,乳哺之。
後家道漸裕,兒亦頭角嶄然。
忽有寧波販客至,聞之道途,詢其日月,驚曰:「予曾於是日放紙鳶,戲以兒坐竹籃送上,風急繩斷,瞬息千裡,旋入大海,意謂必無生理,今故尚在,然左臂有痣如丹,可立辨也。
」因往索之某,欲載與俱歸。
彼此爭論,至訟之官,官判曰:「紙鳶弄子,絕少人心,網漁得兒,實有天意。
」遂斷以歸某。
訟師陷賢婦案 某鄉有村翁者,其子出外貿易,留媳於家。
媳素賢,日以織紝佐炊,翁坐享之,無所事事,恆與村人賭博,負則取償於媳,習以為常,媳亦不較也。
一日,媳小病停織,語其翁曰:「我手力所入有限,以資菽水則僅可,以供博負則無餘,此後翁可稍節賭否?」翁默然。
是日微雨,飯罷,攜傘徑出,至夜不歸。
媳疑之,既三日不返,媳愈疑慮,乃向鄰裡告以故,囑代覓之。
會連日陰雨,河流暴漲,有鄰人來告媳曰:「頃河中有一浮屍,旁有破傘,曷往驗之?」媳急往視,則為六十許老人,果翁也,乃呼號欲絕,觀者憐之,代撈之殯殮。
適裡中有監生某,虎而冠者也,知其家固貧,而其外家頗殷實,思藉此詐錢,昌言於眾曰:「此事能不報官而遂了乎?」裡中無應之者。
某素習刀筆,乃以媳怨言逼翁投水鳴於官。
拘媳嚴訊,媳不慣受刑,遽誣服,案遂定。
棄市日,其翁適自外歸,仍攜傘,途中聞其媳將以冤死,亟奔法場,已無及矣,遂痛哭赴官自陳。
縣令乃據實檢舉,而以監生抵罪,令亦褫職。
何晴巖遊戲判案 明奸黨趙文華,慈谿人,其後嗣頗興盛,且有列名仕版者,甲其一也。
甲本駔儈,納貲得同知職銜,出入縣署,頗以士紳自居。
一日,其鄰村演劇,甲往觀之,適演《鳴鳳記》,至文華拜嚴嵩為義父時,描摹齷齪形狀,淋漓盡緻。
甲大怒,謂其辱及先人,不可不報,次日,執全班子弟,送縣請究。
縣令何晴巖,汴之名進士也,笑謂甲曰:「伶人大膽,敢辱君家先人,宜枷責,方足蔽辜。
」甲拜謝。
何升堂,提伶人至,命仍服飾文華時之服,紗帽紅袍,荷以巨枷,枷額大書「明朝誤國奸臣趙文華一名」,枷號示眾,且命押赴趙氏宗祠前,荷枷三月。
甲大窘,浼人懇求,乃罰令出瓦三萬片修文廟,始得釋。
王臯謨聽訟 世宗以閩中吏治頹廢,遣使按視倉庫,悉易諸守令,新至者,頗尚操切。
時江蓀王臯謨知晉江縣事,前官以擊斷為治,而訟益繁。
王下車,語民曰:「此皆吾赤子也,忍以賊盜視乎!」解苛政,坐堂皇,呴呴作家人語。
曲直既判,呼兩造前,令釋忿,相對揖,罷去。
由是訟者遂日少。
某試官因出題獲譴 雍正某年開科試士,某省典試官既覆命,忽以細故遭嚴譴。
蓋是時朝野盛傳聖祖疾革時,書傳位十四皇子六字於張文和公廷玉掌中,鄂文端公爾泰強張改十為于,則其文變為傳位於四皇子,即世宗也。
世宗禦名胤禎,典試官所出題為「或問禘之說」一章,世宗以題中禘字作示旁皇帝解,以指其掌,作張廷玉掌中之詔解,以為侮也,故怒譴之。
其實某出題時無此意也。
徐冠卿以詩被誅 崑山徐健庵司寇之幼子冠卿,名駿,少聰慧,延舉人周雲陔教授。
冠卿得鄉舉,與其師同入京,試禮部。
師管束太嚴,冠卿以百部食之,卒於逆旅。
其年,冠卿即捷南宮,入詞館。
京師人有知其事者,題其混名曰藥師佛。
冠卿恃才狂放,怨者頗多。
雍正初,怨家某以其詩有「明月有情遠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之句,遂以出首。
當刑部審訊時,有與司寇有瓜葛者,欲寬其罪,預告之曰:「實出無心。
」及訊,冠卿仰見堂上有司員松江胡宗琳侍立於旁,與其師貌無異,乃大驚悟,供有心誹謗者,胡亦力爭,遂畫稿定罪。
將正法時,所親猶怪之,冠卿曰:「吾命也。
」無他言。
年羹堯以夕惕朝乾獲咎 雍正乙巳,川陝總督太保年羹堯以日月合璧五星連珠奏賀,奉旨:「此本字體潦草,且將朝乾夕惕寫作夕惕朝乾,年羹堯非粗心辦事之人,直不欲以朝乾夕惕歸之於朕耳。
年羹堯既不以此四字許朕,則渠青海之功,亦在朕許與不許之間。
今降旨詰責,年羹堯必推託患病他人代書。
夫臣子事君,必誠必敬,陳奏本章,即他人代為,烏有不寓目之理?觀此,年羹堯自恃己功,顯露不臣之迹,其乖謬之處,斷非無心。
著將原本發還,令其明白回奏。
」議政王大臣旋奏:「年羹堯反逆不道,欺罔貪殘,彈章如邱山之積,罪迹逾溪壑之深。
臣等公擬大逆罪五,欺罔罪九,僭越罪十六,狂悖罪十三,專擅罪六,貪婪罪十八,侵蝕罪十五,殘忍罪四,忌刻罪六,共犯九十二大罪,請立正典刑,以伸國法。
」春旨:「年羹堯令自裁,其父遐齡,弟希堯免死,子富立斬,餘子十五歲以上發極邊充軍,產入官。
」 或曰,世宗有旨雲:「朕將年羹堯解京,本將仍見寬宥,今伊家忽然出虎,真乃天意當誅。
」先是,虎自京師西便門進正陽門西江米巷,入羹堯家,咬傷數人,九門提督率侍衞槍斃之。
查嗣庭以文字被誅 雍正丙午,查嗣庭、俞鴻圖典江西試,以「君子不以言舉人」二句,「山徑之蹊間」一節命題。
其時方行保舉,廷旨謂其有意譏刺,三題「茅塞於心」,廷旨謂其不知何指,其居心不可問。
因查其筆劄詩草,語多悖逆,遂伏誅,并其兄慎行嗣瑮,遣戍有差。
浙人因之停丁未會試科,俞鴻圖自認出日省月試題免罪。
旋出學差,以不知檢束論死。
或曰,查嘗著《維止錄》一書,取明亡大廈已傾得清維之而止也。
世宗覽之,初甚嘉許,謂其識大義。
太監某進曰:「此背逆書耳,何嘉焉?」世宗詢以故,某曰:「縱觀之,見其頌揚我朝,若橫觀之,盡是詆斥滿洲耳。
」世宗側其畫觀之,果然,遂大怒。
或曰,查之《維止錄》專記世宗宮廷曖昧事,籍沒時,其原稿進呈,有曾私錄其副祕藏於家者見其首頁雲:「康熙六十一年某月日,天大雷電以風。
予適乞假在寓,忽聞上大行,皇四子已即位,奇哉。
」雲雲亦可知其大凡矣。
又是書有跋,記查氏受禍始末甚詳,其畧雲:查君書名震海內,而不輕為人書,琉璃廠賈人賄查侍者,竊其零縑賸墨出,輒得重價。
世宗登極,有滿人某欲得查書,賈人以委侍者,半年不能得一紙。
一日,查閉書室門,有所作,侍者穴隙窺之,則見其手一巨帙,秉筆疾書,書訖,梯而藏之屋梁。
乃伺查出,竊以付賈人,賈人以獻滿人,遂被舉發。
是夜三更,查方醉眠,圍而捕之,全家十三口,無一免者。
又浙東諸家橋鎮,一小市集也,有庵祀關羽,某學究書一聯榜其門雲:「荒村古廟猶留漢,野店浮橋獨姓諸。
」朱、諸同音,為查採入《維止錄》中,獄起,亦置於法。
呂留良以文字戮屍 呂留良,字莊生,又名光綸,字用晦,號晚村,石門人。
八歲善屬文,與張履祥等發明程朱之學,嘗揭一聯於堂楹雲;「囊無半卷書,惟有虞廷十六字;目空天下士,隻讓尼山一個人。
」為諸生十餘年,明亡,忽自以為淮府儀賓之後,追念明代,以發抒種族思想,著為書,誓不仕。
郡守以隱逸薦之,乃削髮為僧,康熙辛酉卒。
雍正時,以曾靜文字獄之牽涉,被戮屍,著述均毀。
先時,湖南人曾靜遣其徒張熙投書於川陝總督嶽鍾琪,勸以同謀舉事。
鍾琪以聞,詔刑部侍郎杭奕祿,副都統海蘭至湖南,會同巡撫王國楝,提曾靜質訊。
靜投案,供稱:「因應試州城,得見留良評選時文,內有論夷夏之防及井曲封建等語,又與留良之徒嚴鴻逵,沈在寬等往來投契」等語。
於是即將靜,熙提解來京,并命淅江總督李,查留良,鴻逵,在寬家藏書籍,所獲日記等書,并案內人犯,一併拏解赴部,命內閣九卿等先將靜研訊。
世宗怒,以留良之罪,尚在靜之上,諭:「將留良及現在子孫嫡親弟兄子姪照何定例治罪之處,著九卿翰詹科道會議。
各省督撫提督兩司,秉公各抒己見評覈,定議具奏。
」旋將留良、鴻逵及留良之子葆中,皆剉屍梟示,子孫遣戍,婦女入官。
在寬淩遲處死,而靜、熙則免罪釋放。
謝濟世以謗訕獲咎 謝濟世嘗為禦史,以直言被譴,戍邊。
雍正己酉七月,世宗諭內閣;「據順承郡王錫保以在軍前效力之謝濟世註釋《大學》毀謗程朱參奏前來,朕觀謝濟世所註之書,意不止毀謗程朱,乃用《大學》內『見賢而能舉』兩節,言人君用人之道,借以抒寫其怨望誹謗之私也。
其註有『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等語,觀此,則謝濟世之存心昭然可見。
謝濟世於公正任事之田文鏡,則肆行誣參,於婪贓不法之黃振國,以及黨護鑽營之李紱、蔡珽、邵言綸、汪諴等,則甘聽其指使而為之報復,乃直顛倒是非,紊亂黑白,好惡拂人之性者矣。
天理國法,所不能容,菑已及身,而猶不知省懼,何其謬妄至於此極!夫拒諫飾非之說,乃朕素所深戒,然必責難陳善,忠言讜論,而後可以謂之諫,若乃排擠傾陷之私言,奸險狡惡之邪論,豈可以直諫自居,而冀朕之聽受耶?試問謝濟世,數年以來,伊為國家敷陳者何事?為朕躬進諫者何言?朕所拒者何諫?所飾者何非?除處分謝濟世黨同伐異誣陷良臣之外,尚能指出一二事否乎?謝濟世以應得重罪之人從寬令其效力,乃仍懷怨望,恣意謗訕,甚為可惡。
應作何治罪之處,著九卿翰詹科道秉公定議具奏。
」 陸生枬以通鑑論被誅 陸生枬,廣西舉人,以軍功得官江蘇吳縣知縣,引見扣缺,乃留京,以主事用。
著《通鑑論》十七篇,順承郡王錫保疏劾其言詞狂妄,非議朝政,著九卿科道秉公定擬。
中有《論封建》、《兵制》、《立儲》等篇,指為大逆,即著於軍前正法。
裘璉以文字被逮 雍正時,有裘璉者,慈谿人,明平波伯兆錦之孫。
父永明,諸生,散家財買敢死士從魯王於台州、紹興間,得授提督九門禁旅軍務同知左軍都督,順治丙戌,殉難於錢塘。
時璉生三歲,少孤力學,天才卓絕,黃梨洲尤器重之,與姜宸英、鄭梁二人齊名。
璉少即知名,崑山徐乾學奉命纂修《一統志》,訪士於梨洲,梨洲以璉薦,越十五日而成《三楚志》,人鹹驚其工且速,遂與徐氏及高士奇諸人交。
聖祖南巡,獻賦。
命近侍記名。
然年逾七十矣,始獲舉於鄉。
聖祖見璉名,謂近侍曰:「裘璉中矣。
」翌年,成進士,三甲第一,特賜傳臚,與二甲第一名同,異數也。
旋改庶吉士,乞身歸。
上幸熱河,欲璉扈從,問院長以璉何在,以具詞乞身對,帝曰:「伊固年逾七十矣。
」遂允其請。
世宗性多疑,既即位,羅織諸王之賓客,雍正己酉,崑山三徐以事罷職,士奇並獲譴。
是年冬,璉被逮入京,時年八十五矣,明年六月,卒於京師,時獄猶未解也。
三徐與高之獲罪,或謂其黨於諸王之故,至於璉,相傳亦因三徐與高。
或謂璉少時家居,曾作《擬張良招四皓書》,其辭曰:「戚夫人嬖生趙王,帝以母故,欲立其子,佯曰:『如意類我。
』呂後恐,使建城侯澤劫留侯計,留侯為言四皓,命太子為書,卑詞厚禮以往。
太子曰:『噫,吾為書,懼自伐以旌君過也。
』於是以安車四乘,白璧十雙,繒帛累百,衣冠各一襲,為留侯書以招四皓曰:『上高先生名久矣知,先生之不可強緻也,每與良等言,歎慕不少忘。
今上春秋高,多病,戚夫人日夜抱趙王啼弄上前,而後太子累月不得見,則是驪姬復溺於晉,而褒姒復煽於周也,豈不殆哉!顧知君莫如臣,上非盡惑於愛也,非中於讒也,非忘天下以徇兒女也,心懦太子而慧趙王,以為能蒙吾業也。
然則欲定太子,莫若翼太子;欲翼太子,莫若賢太子。
賢之奈何?今上所心重而不能緻者,獨有四先生耳,先生其何以為太子計?夫救人患之為仁,定社稷之為勳,扶綱常倫敘之為賢,成所敗安所危之為智。
良試念之,良何有於先生?上與太子何與於先生?漢天下亦何與於先生?先生其何以自為計?深山之木,盤龍蛇,幹雲霄,斷崖之石,怒風雨,室鬼神,將千百年,非不安且久也。
棟梁不先,而明堂不急,則人勿寶貴之矣。
先生一出而太子可安,天下可定,處士可重,願先生留意也。
或告先生曰:上輕士嫚罵,故士多亡匿不出。
夫上所嫚罵者,非士也,而先生何自視之淺乎?』四皓得書,笑曰:『吾固疑張良為之。
』乃出,卒定太子安天下。
傳曰:『不有君子,其何能國?』留侯四皓當之矣。
」璉之書具載集中,當時頗多傳誦之者。
或摭其詞以入告,謂此書乃諷聖祖易儲,為太子允礽作,而璉之禍作矣,然實誣也。
吟詩殺身 世宗嘗微服遊於市,就一書肆翻閱書籍,時微風拂拂,吹書頁上下不已。
一書生見狀,即高吟曰:「清風不識字,何必來翻書。
」世宗以為譏諷也,旋下詔殺之。
嶽鍾琪被冤 嶽威信公鍾琪佩撫遠大將軍印,以奉旨入覲,命提督紀成斌權篆。
會準夷入寇,擄馬駝萬餘,為總督查郎阿所發,遂褫嶽爵,置紀於法。
有老卒雲,嶽既入朝,紀以滿洲人強勁,以駝馬命副參領查廩領卒萬人驅牧。
廩性懦葸,畏邊地寒,以偏裨五十人放牧,己率眾避寒山谷間,日置酒高會為樂。
準夷入寇,偏裨報廩,廩笑曰:「鼠盜不久自散。
」按兵不往。
及馬駝被擄,廩聞信,棄軍去,過總兵曹勷壘,呼曹救之。
曹卞急,率兵往,為賊所敗,單騎奔,賴提督蔣建率本標卒追之,轉戰七晝夜,敵始卻。
廩見紀,皆委罪於曹,紀笑曰:「滿洲人之勇固如是耶!」收縛,將斬之。
嶽至,紀告以故,嶽驚曰:「君今族矣,滿族為國舊人,吾儕豈可與抗以幹其怒耶!」解廩縛,以善言諭之,委罪於曹,斬之以徇,而以捷聞。
廩轉恨嶽次骨,會查郎阿巡邊,其戚也,因控嶽諸不法事,及紀掩敗為功狀。
查郎阿據以入告,世宗大怒,斬紀於營,置嶽詔獄,而廩竟得免。
麻城塗如松殺妻案 麻城汙如松娶楊氏,不相能,歸輒不返,如松嗛之而未發也。
亡何,塗母病,楊又歸,如松復毆之,楊亡,不知所往。
兩家訟於官,楊弟五榮疑如松殺之,偵於九口塘,有趙當兒者素狡獪,漫曰:「固聞之。
」蓋戲五榮也。
五榮駭,即拉當兒赴縣為證,而訴如松與所狎陳文等共殺妻,知縣湯應求訊無據,獄不能具。
當兒父謂其兒故無賴妄言,請無隨坐。
應求訪唆五榮者,生員楊同範,虎而冠也,乃請褫同範衿,緝楊氏。
先是,楊為王祖兒養媳,祖兒死,與其姪馮大姦,避如松毆,匿大家月餘。
大母慮禍,欲告官,大懼,告五榮,五榮告同範,同範利其色曰:「我生員也,藏之,誰敢篡取者!」遂藏楊複壁中,而訟如松如故。
逾年,鄉民黃某墐其僮河,灘淺,為犬爬噉,地保請應求往驗,會雨雷電以風,中途還。
同範聞之大喜,循其衣衿笑曰:「此物可保。
」與五榮謀,偽認楊氏,賄仵作李榮,使報女屍,榮不可。
越二日,應求往,屍朽不可辨,殮而置褐焉。
同範、五榮率其黨數十人鬨於場。
事聞之總督邁柱,委廣濟令高仁傑重驗。
仁傑試用令也,覬覦應求缺,所用仵作薛某,又受同範金,竟報女屍肋有重傷。
五榮等遂誣如松殺妻,應求受賄,刑書李獻宗舞文,仵作李榮妄報。
柱信之,劾應求,專委仁傑鞫。
仁傑掠如松等兩踝骨見,猶無辭,乃烙鐵索使跽,肉煙起,焦灼有聲,雖哀求不免,皆不勝其毒,皆誣服,榮死於杖下。
然屍故男也,無髮,無腳指骨,無血裙袴。
逼如松取呈,如松瞀亂,妄指認抵攔。
初掘一塚,得朽木數十片,再掘,朽木無有,或長髯巨靴,不知是何男子。
最後得屍,足弓鞋,官吏大喜,再視,髑髏有鬖鬖白髮,又驚棄之。
麻城無主之墓,發露者以百數,每不得。
又炙如松,如松母許氏,哀其子之求死不得也,乃翦己髮,摘去星星者,為一束,獻宗妻刓臂血,染一袴一裙,斧其亡兒棺,取腳指骨,湊聚諸色,自瘞河灘,而引役往掘之,果得矣。
獄具,署黃州令蔣嘉年廉得其詐,不肯轉,召他縣仵作再驗,皆曰男也。
仁傑大懼,詭詳屍骨被換,求再訊。
俄而山水暴發,?屍衝沒,不復驗,柱竟以如松殺妻官吏受贓擬斬絞奏。
麻城民鹹知其冤,道路洶然,卒不得楊氏,事無由明。
居亡何,同範之隣嫗早起,見榮血橫糊奔同範家,方驚疑,同範婢突至曰:「娘子未至期遽產,非嫗,莫助舉兒者。
」嫗往,兒頸拗,胞不得下,須多人搯腰乃下。
妻窘呼:「三姑救我。
」楊氏闖然從壁間出,見嫗大悔,欲避而面已露,乃跪嫗前,戒勿洩。
同範自外入,手十金納嫗袖,手搖不止。
嫗出,語其子曰:「天乎,猶有鬼神,吾不可以不雪此冤矣。
」即屬其子持金訴縣。
縣令陳鼎,海寧孝廉也,久知此獄冤苦,不得間,聞即白巡撫吳應棻,吳命白總督。
總督故邁柱,聞之以為大愚,色忿然,無所發怒,姑令拘楊氏。
陳陰念,拘楊氏稍緩,或漏洩,必匿他處,且殺之滅口,獄仍不具也。
乃為訪同範家畜娼,而身率快手直入,毀其壁,果得楊氏。
麻城人數萬,懽呼隨之至公堂,召如松認妻。
妻不意其夫狀焦爛如此,直前抱如松頸,大慟曰:「吾累汝,吾累汝。
」堂下民皆雨泣。
五榮、同範等叩頭乞命,無一言。
時雍正乙卯七月二十四日也。
應棻以狀奏,越十日,而原奏勾決之旨下,柱不得已,奏案有他故請緩決。
同範揣知總督意護前,乃誘楊氏具狀,稱身本娼,非如松妻,且自伏窩娼罪。
柱復據情奏,天子召柱、應棻二人俱內用,特簡戶部尚書史貽直濬湖廣,委兩省官會訊,一切皆如鼎議。
乃復應求官,誅同範、五榮等。
吳墨謙為人釋訟 雍正時,松江有吳墨謙者,通曉律例,人倩其作呈牘,必先叩實情,理曲,即為和解之,若理直,雖上官不能抑也。
德清徐西灣未貴時,贅於王廷熑家,外姑劇愛之,割田千畝為奩贈。
後女死失歡,靳而不予。
西灣之父方虎方伯適乞休,年八十矣,自往索之,遂涉訟。
奩目具載,且有細簿號數租額,守令均袒之。
吳為作訴詞,極言婚姻夙好,翁婿相得,惟夫故家析,女已殀逝,不能給,亦不願給也。
夫曰奩,則非翁之所得問,夫曰贈,則非訟之所能爭,親家翁具三達尊,斷不涎此,此必主計僕之狡獪耳。
訴入,方虎廢然返。
某富室欲吞未賣絕之活產,而業重價輕,未及三十年,無可解說。
乃覓一故紙,仿正找兩券,偽作一絕據,筆墨濃淡,均極相符,更倩人摹舊契圖印之。
臨審呈驗,失業者無以辯也。
吳從掌案索觀,反覆良久,密告曰:「偽也。
」即為申訴,謂:「民家契券,既不可懸之於壁,又不可鋪之於幾,則藏之篋,復慮其污且損也,則夾之書中,故疊侵焉,然蠹痕必重疊,斷無能東西穿穴之理。
今此契折紋,與蛀穴參差,殊不可解,祈明府弔取藏券之器以對之,則情偽畢現矣。
」富家無可呈,乃放贖。
徽州有質庫,地棍欲詐其貲,乃習其繆草,仿其戳記,依其款式,自造偽票,作珠一顆,曲五百金,計值十當五,須償千金。
典主亦健者,取此月號簿呈送,棍乃轉訟其夥,謂主人豔珠,令夥沒入也。
吳取票視之,笑而慰夥曰:「無恐,易剖耳。
」具言:「各典店規,例以年長一小郎寫票,大典櫃夥四,次三,又次二,各授票百,以木扡貫而授之,否則落紙如飛,散同秋葉矣。
請明府弔各典票驗之,可見此票無孔,非典中物也。
」棍語塞,乃遁。
費孝廉陷費叟於獄 某縣村農費叟,足穀翁也,力田緻富,居平恆以無貴家大族往來為恨。
一日大雨,子婦滌蔬河濱,遇一小舫泊柳下,中一文士,逼處漏篷,衣履沾濕,二僕尤甚,詢之舟人,則城中孝廉費某也。
婦以適與同姓,歸述之叟,叟即持雨具至舟迎,謂曰:「雨甚,貴人曷不暫過敝廬小住乎?」孝廉方飢餒交困,聞言,欣然登岸。
入草堂,敘禮畢,詢知為同姓,甚喜,即與序雁行,講家人禮。
叟立命治具為歡,攜手步檐下,指而語之曰:「予鄉居,亦頗無憂,此水田也,有若幹,復有薑芋蔗田若幹,魚池若幹,茭灘若幹。
此外有桑原蔬圃若幹,桑陰皆藥畦也。
」又攜手入堂左,孝廉望之,有屋十餘間,曰:「此倉廩也,此牛羊豕舍也,其屋之左右,皆佃舍及僦居者也。
」孝廉唯唯,心羨之。
家人告酒具,乃邀入座,殽核豐潔,非田舍所有。
叟握杯曰:「此醞五年矣,今特為貴人設也。
」孝廉稱謝不置。
既而酒酣,孝廉自道家世及交遊曰:「某官為年伯,某官為座師,今行取之某部某,則房師也。
其他如某某,則中表也,城中現任官某某,皆與弟善,無不言聽計從。
凡交於弟者,安有禍患相及哉!」叟聞言,默識於心。
飯畢,雨止日斜,孝廉告別,叟留之宿,孝廉辭,悵悵而別。
明日,叟易華衣盛僕,刺舟入城訪孝廉,亦款留之。
自此甚交契,凡叟之田土畜產所有,時有進納,秋成貢新,歲除獻臘。
孝廉頗感之,恆思有所報効,而苦無事,竭思得計,乃謀於所善之捕役,令其囑盜陷之。
未幾,果緻叟於獄,叟子走孝廉所求援,孝廉泣曰:「汝父親是我厚,吾捐頭頸以救何吝?顧所犯甚重,非口舌可能爭,奈何?況今之當事皆利徒秋。
」其子曰:「苟能出父,一聽叔教,無吝也。
」孝廉遂言某官當賄若幹,某胥某役及盜當若幹,上下關通,非半萬不可。
村農之財,皆在土地,苦無多鏹存篋,竭措不滿,遂集田房諸券,謀質於孝廉,孝廉皆假他人名以有其田土房屋,猶以文書上下,百端誅求,其子至羅雀掘鼠以應,家破而叟始釋,為時一年矣。
叟之在獄也,德孝廉不置,每自謂幸識此人,不然殆矣。
及歸,核所費,則產已蕩盡,乃大慟,淚未乾而督交屋人至矣。
痛定尋思,與盜不面,何仇而至是?遂割雞攜酒入獄以勞盜,叩所由,盜曰:「我害汝破產而反食我,君子也,吾何忍更隱乎。
此無他,乃汝弟孝廉囑捕役為之耳。
」叟聞始悟,亟趨孝廉所,累辭以他出。
叟怒,歸讓子婦曰:「非若一言,禍不至是。
」子婦曰:「以其姓偶同,故述於翁,不令納交於彼也。
」翁慚,大罵之,婦憤,雉經而死。
子痛婦之亡於非命也,亦縧頸焉。
叟至是,見家破而嗣絕也,亦付一繯。
全謝山幾以皇雅篇獲咎 全祖望字紹衣,浙江鄞縣人,乾隆丙辰庶常,世稱謝山先生,著有《鮚埼亭集》。
嘗作《皇雅篇》,篇中有「大討賊」,註曰:「志取北都也。
」敘述世祖得天下之正,謂前古無有倫比,其辭曰:「天下喪亂將以啟聖人,謂予不信試觀諸甲申。
明烈帝,非荒君,十七載,何憂勤,其奈生逢陽九辰,五十揆席多賊臣。
馴令米脂賊,塗炭遍斯民,赤者眉,黃者巾,遂污神器遭鬼嗔。
先皇赫斯怒,愍茲雷雲屯,曰咨爾叔父,為我討賊清乾坤。
嗤賊狃累勝,豈識天兵如天神。
望風不戰走,封狐十丈化遊魂,燕人望師如拯焚,一朝快復仇,壺漿夾道出九門。
東來近天子,驚見沖齡未十春。
累朝創業,未之或聞,負扆委裘,皇皇懋親。
剪商已再世,一朝唾手志竟伸,奠九鼎,定八垠,非天私我,曰惟積功與累仁。
」 有忌者摘其詩語,謂不忘有明,雖頌昭代開國之功,實稱揚思宗之德,有煽惑人民不忘故主之意。
思嗔二字,暗指本朝,「為我討賊清乾坤」句,竟敢冠賊字於清字之上,尤為悖逆。
「驚見沖齡未十春」,「累朝創業,未之或聞,負扆委裘」「一朝唾手」等句,亦多微辭。
謝山因此幾獲譴,幸大學士某為之解釋始免。
範起鶚以家藏顧亭林文集被控 範起鶚,乾隆時之寶山人。
以家中藏有顧亭林文集數種,被其從兄起鳳指為違礙禁書,呈控於江蘇巡撫楊魁,請派員往搜。
胡中藻以堅磨生詩被誅 湖南學政胡中藻著《堅磨生詩》中,多謗訕語,經人告發,乾隆乙亥三月十三日,大學士九卿翰林詹事料道等面奉上諭:「我朝撫有天下,於今百有餘年,列祖列宗深仁厚澤,漸洽區宇,薄海內外,共享昇平。
凡為臣子,自乃祖乃父食毛踐土,宜其胥識尊親大義,乃尚有出身科目名列清華,而鬼域為心,於語言吟詠之間,肆悖逆詆訕怨望如胡中藻者,實非人類之所應有。
其所刻詩題曰《堅磨生詩鈔》,堅磨出自《魯論》,孔子所稱磨湼,乃指佛肸而言,胡中藻以此自號,是誠何心?從前查嗣庭,汪景琪,呂留良等詩文日記,謗訕譸張,大逆不道,蒙皇考申明大義,嚴加懲創,以正倫紀而維世遁,數十年來,以為中外臣民鹹知警惕。
而不意尚有此等鴟張狺吠之胡中藻,即撿閱查嗣庭等舊案,其悖逆之詞,亦末有連篇累牘至於如此之甚者。
如其集內所雲『一世無日月』,又曰『又降一世夏秋冬』。
三代而下,享國之久,無如漢,唐,宋,明,皆一再傳而多故,本朝定鼎以來,承平熙皞,蓋遠過之,乃曰又降一世,是尚有人心者乎?又曰『一把心腸論濁清』,加濁字於國號之上,是何肺腑?《至謁羅池廟》詩則曰『天非開清泰』,又曰『斯文欲被蠻』,滿洲俗稱漢人曰蠻子,漢人亦俗稱滿洲曰韃子,此不過如鄉籍而言,即孟子所謂東夷西夷是也。
如以稱蠻為斯文之辱,則漢人之稱滿人曰韃孚者,亦將布罪乎?又曰『相見請看都盎背,誰知生色屬裘人』。
此非謂旃裘之人如何?又曰『南鬥送我南,北鬥送我北,南北鬥中間,不能一黍闊』又曰『再泛瀟湘朝北海,細看來歷是如何』又曰『雖然北風好,難用可如何』又曰『緻雲揭北鬥,怒竅生南風』又曰『暫歇南風競』兩兩以南北分提,重言反復,意合所指?其《語溪照景石》詩中,用周時穆天子車馬走不停及武皇為失傾城色兩典故,此與照景石有何關涉?特欲借題以寓其譏刺訕謗耳。
至若『老佛如今無病病,朝門聞說不開開』之句,尤為奇誕。
朕每日聽政,召見臣工,何乃有朝門不開語?又曰『人間豈是無中氣』,此是何等語乎?其《和初雪原韻》『白雪高難和,單辭贊莫加』,單辭出《尚書?呂刑》於詠雪何涉?《進呈南巡》詩則曰『三才生後生』,今曰天地人為三才,生於三才之後,是為何物,其指斥之意可勝誅乎?又曰『天所照臨皆日月,地無道裡計西東。
諸公五嶽諸侯瀆,一百年來頫首同』。
蓋謂嶽瀆蒙羞頫首無奈而已,謗訕顯然。
又曰『亦天之子亦萊衣』,兩亦字悖慢已極。
又曰『不為遊觀縱盜驪』,八駿人所常用,必用盜驪,義何所取?又曰『一川水已快南巡』,下接雲『周王淠被因時邁』,蓋暗用昭王南征故事,謂朕不之覺耳。
又曰『如今亦是塗山會,玉帛相將十倍多』,亦是二字,與前兩亦字同意。
其《頌蠲免》則曰『那是徧災今降雨,況如平日佛燃燈』。
朕一聞災歉,立加賑卹,何乃謂佛燈之難覯耶?至如《孝賢皇後之喪》,乃有『並花已覺單無蒂』之語。
孝賢皇後,係朕藩邸時皇考世宗憲皇帝第聘賢淑作配朕躬,正位中宮,母儀天下者一十三年,然朕亦曷嘗令有幹預朝政,驕縱外客之事?此誠可對天下後世者。
至大事之後,朕恩顧飾終,然一切禮儀,並無於會典之外有所增益。
乃胡中藻與鄂昌往復酬詠,自謂殊似晉人,是已為王法所必誅,而其詩曰『其夫吾父屬,妻皆毋道之』,夫君父,人之通稱,君應冠於父上,曰父君尚不可,而不過謂其父之類而已,可乎?又曰『女君君一體』,焉得漠然為帝後也,而直訴曰其夫曰妻,喪心病狂,一至於此,是豈覆載所可容者乎!他如《自桂林調回京師》,則曰『得免吾冠是出頭』,伊由翰林薦擢京堂,督學陝西,復調廣西,屢司文柄,其調取回京,並非遷謫,乃以掛冠為出頭,有是理乎?又有曰『一世璞誰完,吾身甑恐破』,又曰『若能自主張,除是脫韁鎖』,又曰『一世眩如鳥在笯』,又曰『蝨官我曾慚』,又曰『天方省事應問我』,又曰『直道恐難行』,又曰『世事於今怕捉風』,無非怨悵之語。
《述懷》詩又曰『瑣沙偷射蜮,饞食狼張箕』,《賢良祠》詩曰『青蠅投昊肯容辭』,試問此時於朕前進讒言者誰乎?伊在鄂爾泰門下,依草附木,而詩中乃有『記出西林第一門』之句,攀援門戶,恬不知恥。
朕初見其進呈詩文,語多險僻,知其心術叵測,於命督學政時,曾訓以論文取士宜崇平正。
今見其詩中即有『下眼訓平夷』之句,下眼並無典據,蓋以為垂照之義,亦可以為識力卑下,亦可巧用雙關雲耳。
至其所出試題內,考經義有『乾之爻不象龍說』,乾卦六爻皆取象於龍,故《彖傳》言時乘六龍以禦天,如伊所言,豈爻不在六龍之內耶?乾為當今年號,龍與隆同音,其詆毀之意可見。
又如『鳥獸不可與同羣』、『狗彘食人食』、『牝雞無晨』等題,若謂出題必欲避熟,經書不乏閒冷題目,乃必檢此等語句,意何所指?其種種悖逆,不可悉數。
十餘年來,在廷諸臣所和韻及進呈詩冊,何止千萬首,其中字句之間,亦偶有不知檢點者,朕俱置而不論,從未嘗以語言文字責人。
若胡中藻之詩,措詞用意,實非語言文字之罪可比。
夫謗及朕躬猶可,謗及本朝,則叛逆耳。
朕見此書已數年,意謂必有明於大義之人,待其參奏,而在廷諸臣及言官中,並無一人參奏,足見相習成風,牢不可破。
朕更不得不申我國法,正爾囂風,效皇考之誅查嗣庭矣。
且內廷侍從曾列卿貳之張泰開,重師門而罔顧大義,為之出資刊刻。
至鄂昌身為滿洲世僕,歷任巡撫,見此悖逆之作,不但不知憤恨,且喪心與之唱和,引為同調,其罪實不容誅。
此所關於世道人心者甚大,俾天下後世共知炯鑒。
張泰開著革職交刑部,胡中藻、鄂昌已降旨拏解來京,俟到日,交大學士九卿翰林詹事科道公同逐節嚴審定擬具奏。
欽此。
」 甲寅,大學士九卿翰詹科道等奏稱:「胡中藻違天叛道,覆載不容,合依大逆,淩遲處死,該犯的屬男十六歲以上皆斬立決。
張泰開明知該犯詩鈔悖逆,乃敢助貲刻闆,出名作序,應照知情隱匿律斬立決。
其與逆犯酬答之鄂昌,俟拏解到日另議。
」諭令「大學士九卿翰詹科道等公同集訊,屢經面對,僉請處以極刑,自屬按律定擬。
朕意肆市已足示眾,胡中藻免其淩遲,著即行處斬,為天下後世炯戒。
胡中藻係鄂爾泰門生,文辭險怪,人所共知,而鄂爾泰獨加贊賞,以緻肆無忌憚,悖慢譸張。
且於其姪鄂昌敘門誼,論杯酒,則鄂爾泰從前標榜之私,適以釀成惡逆耳。
胡中藻依附師門,甘為鷹犬,其詩中讒舌青蠅,據供實指張廷玉、張熙二人,可見其門戶之見牢不可破,即張廷玉之用人,亦未必以鄂爾泰、胡中藻輩為匪類也。
鄂爾泰、張廷玉亦因遇皇考及朕之君,不能大有為耳,不然,何事不可為哉?大臣立朝,當以公忠體國為心,若各存意見,則依附之小人,遂至妄為揣摩,羣相附和,漸至判若水火,古來朋黨之弊,悉由於此,鄂爾泰為滿洲大臣,尤不應蹈此惡習。
今伊姪鄂昌即援引世誼,親暱標榜,積習蔽錮,所關於世道人心者甚鉅,使鄂爾泰此時尚在,必將伊革職重治其罪,為大臣植黨者戒。
鄂爾泰著撤出賢良祠,不準入祀,其配享太廟,係奉皇考遺詔遵行,與見在準張廷玉之配享相同,應仍照舊。
張泰開本一庸懦無能之人,其出貲刊刻,由被勒索,而序文又俱係胡中藻自搆,張泰開著從寬免其治罪,即著釋放,仍在上書房行走,効力贖罪。
胡中藻之母年已八十,其孫亦在幼穉,及伊弟胡中藩等,著從寬 免其緣坐。
其胡中藻詩案內一應幹涉之人,除鄂昌俟解京之日另行審結外,其餘俱著加恩,一概免其查究。
至於李蘊芳身為縣令,乃以檢驗為苦,反覆嗟怨,甚屬狂悖,該撫見以貪婪題參革職,俟審擬到日,再降諭旨。
餘依議。
」 段昌緒以吳三桂檄文論斬 康熙癸醜,平西王吳三桂叛,傳檄遐邇。
檄有流傳於河南夏邑者,乾隆時,司存成、司淑信昆仲得之,以示段昌緒,昌緒加評而圈點之。
乙亥,高宗南巡,道夏邑,民人劉元德以縣令不職賑恤不周等情訴於行在。
高宗以元德為鄉愚,必有指使,嚴訊之,以昌緒對。
大怒,命有司派員捕之,因於昌緒臥室,起出三桂檄文,窮治之,乃斬昌緒,并置存成、淑信於重典。
彭家屏以明季野史論斬 高宗以段昌緒之評點吳三桂檄文也,而聯想及於彭家屏。
家屏者,夏邑人,嘗開藩江右,以編纂族譜曰《大彭統記》至觸高宗之怒,謂「大彭」二字類似國號,指為狂悖,而革職家居者也。
至是,又疑之,且以家屏曾奏汴撫圖南炳之諱災,遂並查抄其私宅,搜獲明季野史數種,於是家屏論大辟,并及其子。
齊周華以呂留良案牽涉而死 齊赤若,字周華,天台諸生,為息園侍郎猶子,與息園齊名,其後為道士。
雍正辛亥,周華年三十五矣,以呂留良案遵詔陳情,被阻,遂赴都,逕呈刑部,又被阻,押交浙江學政。
學政制於撫藩,始以言誘,繼以威脅,欲令中止。
周華堅不允,遂下獄,枷杖禁錮,瀕死者數,而矢志不移。
浙閩總督郝某巡台州,乃遣長子具訴,郝特疏具題,遂成欽案,部議遂以永遠監禁混結。
郝題匾華頂曰:「仰之彌高。
」聯雲:「物外有人閒始見,山中可樂老方知。
」遣總兵吳某詣獄,請周華書之,自此獄禁稍疏,乾隆改元始釋。
此後益肆志山水,修道於武當山瓊台觀,前後八九年。
一日,忽雲機動欲行,適長子奉祖母命往迎,遂返。
時息園罷官家居,周華往訪,有仇人洛東者,潛書「僧道不許濫入齊府」字,揭於息園之門,周華見之,廢然返,意謂息園故拒己也。
作呈詞,列十罪狀,因巡撫熊某至台,往訴之。
巡撫方與息園有隙,即據呈具奏。
丁亥,廷議翻前案,削息園職,周華淩遲。
周華嘗自謂為東方木星,木不斵不成器,故為呂案抗疏,甘就刀鋸鼎鑊而不辭。
緹騎至門時,見其門懸一聯雲:「惡劫難逃,早知不得其死;斯文未喪,庶幾無忝所生。
」官中人見之,為之卻步。
蔡顯以詩句論斬 蔡顯,華亭舉人也,著有《閒漁閒閒錄》,以論祀鄉賢祠節孝一條,為郡紳所嫉,郡守鍾某亦惡之。
乾隆丁亥,摘其所作詩有「風雨從所好,南北杳難分」句,又《題友袈裟小照》詩有「莫教行化烏腸國,風雨龍王行怒嗔」句,謂為隱約怨誹,情罪甚重,刑部擬以淩遲,改斬決。
其門下士譴戍者聞人卓之倓、劉素菴朝棟等二十四人,並其妾朱氏。
顯有子三人,長曰必昭,雋才也,年十七,亦與書賈吳秋漁同譴戍。
青浦胡吟鷗,名鳴玉,殫見洽聞,工詞賦。
乾隆丙辰,與葉榮梓同舉博學宏詞科,十月,召試太和殿,不第。
歸隱三十年矣。
顯被仇家訐發,其序為胡作,因以被逮,時年八十有奇。
邑宰褚啟宗力慰之,至省入獄,見蔡曰:「尊集序文刊名為胡某,察筆意,似出先生手。
」蔡悟曰:「然。
」褚曰:「如此,當不必累胡。
」蔡頷之。
褚即囑胡堅辭不承。
及案獄,蔡矢口自認,胡遂得釋歸。
是獄也,又有陸時三名珩者,僅十五齡,褚訊其年未及冠,詳請釋之。
吳紹詩欲興文字獄 乾隆戊子,江西巡撫吳紹詩奏稱:「李紱詩文集辭句憤激,李任渶、傅占衡集中亦多狂悖句,請將李紱等子孫革訊,查封家口房屋,並請將李茹、馮詠、馮謙、萬承倉、吳名岸、黃石麟查辦。
」旋奉旨:「李紱所作詩文,其中誠有牢騷已甚之詞,但核之,多係標榜惡習,尚無訕謗實跡。
即其與戴名世七夕同飲,原在名世未犯罪以前,且座中不止一人,無足深究。
至李任渶之於呂留良,語多推許,不過為講學文字俗套。
若傅占衡狂吠之語,殆染明末無知妄作之風,久經物故,如一一根究,事體未協,且恐無識之流,疑為文字獲咎,反得遂其詭激沽名之隱,甚無謂也。
但此等謬語,刊刻成書,於世道人心,貽誤不小,著該撫將各項書本闆片,查明銷燬。
」 袁子才有折獄才 袁子才歷任溧水、沭陽、江寧知縣,有折獄才,終日坐堂皇,任吏民白事,有小訟獄,立判遣,無稽留者。
多設耳目方略,集鄉保,詢盜賊及諸惡少姓名,出簿記相質證,使不能隱,則榜其姓名,許三年無犯湔雪之,奸民皆歛跡。
方山谿洞外兩氓爭地,無契券,訟久莫能斷。
袁視案牘山積,笑曰:「此左氏所雲晉鄭之間有隙地,玉暢、頓邱是也,訟久則破家,吾當為若了之。
」乃盡去舊牘,別給符驗,使各開墾升科。
某年五月十日,天大風,白日晦冥。
江寧有韓氏者,被風吹至銅井村,村去城九十裡,明日,村人送之歸。
女已字李秀才子,李疑風不能吹人遠去,必有姦,因控之縣。
袁曰:「古有風吹女子至六十裡者,汝知之乎?」李不信,袁取元郝文忠公《陵川集》示之曰:「郝公一代名臣,寧作誆語?第當年風吹吳門女,竟嫁宰相,恐汝子無福耳。
」秀才讀詩大喜,姻好如故。
總督尹文端公繼善聞之,曰:「可謂宰官必用讀書人矣。
」 江寧有戰艦繫纜江幹,一日,有老兵方踞舵樓而遺矢,有舟揚帆來掠之,兵墮水死。
諸兵盡出,斷帆繫舟,搒舟子無算,創甚垂斃,鳴之官。
袁往驗,詰舟人曰:「汝挂帆行,何至遽觸他舟?」舟人固稱風急,實非人力所能主。
袁曰:「汝言不足信,可仍駕舟張帆而下,令我審視之。
」舟人如所命,乘風破浪,渺不知所之。
蓋已諭役,密令其竟去也。
諸兵大譁,袁曰:「此誤殺耳,律無抵法,埋葬銀由我出俸錢給之可矣。
」 兩淮鹽引案 兩淮鹽引案為乾隆時三大案之一,蓋乾隆戊子,德州盧雅雨都轉見曾乞病在籍,以前在淮運司任提引事發,遂革職下獄死。
是案因尤拔世任兩淮鹽政,風聞鹽商積弊居奇,索賄未遂,乃奏稱:「上年普福奏請預提戊子綱引,仍令各商每引繳銀三兩,以備公用,共繳貯運庫銀二十七萬八千有奇。
普福任內所辦玉器古玩等項,共動支銀八萬五千餘兩,其餘見存十九萬餘兩,請交內府查收。
」朝廷以此項銀兩歷任鹽政并未奏聞,私行支用,檢查戶部檔案,亦無造報派用文冊。
且自乾隆乙醜提引後,二十年來,銀數已過千餘萬,顯有蒙混欺蝕情弊,密派江蘇巡撫彰寶會同尤拔世詳悉清查。
旋據彰寶等查復歷年預行提引商人交納餘息銀兩,共有一千零九十餘萬兩,均未歸公。
前任鹽政高恆任內查出收受商人所繳銀至十三萬之多,普福任內收受丁亥綱銀私行開銷者又八萬餘兩,其歷次代購物件借端開用者,尚未逐一查出。
奉旨,褫淮商黃源德、徐尚志、黃履泰奉宸院卿銜,江廣運布政使銜,程謙德、汪啟源按察使銜,解現任運使趙之璧任,前運使盧見曾、鹽政高恆、普福並褫職,且下見曾於揚州獄以訊之。
大學士傅恆等復奏雲:「兩淮商人疊荷恩賞卿銜,乃於歷年提引一案,將官帑視為己貲,除自行侵用銀六百二十餘萬兩外,或代購器物,結納餽送,或借名差務,浪費浮開,又冒侵銀至數百萬兩,於法於情,均屬難宥。
今既敗露,又蒙格外天恩,免其治罪。
所有查出各款銀數,自應盡數追繳,以清國帑。
查歷年提引應行歸公銀共一千零九十二萬二千八百九十七兩六錢,內除奉旨撥解江寧協濟差案及解交內府抵換金銀牌錁,與一切奏明支用,并因公支取,例得開銷銀四十六萬一千七百六十九兩九錢二分五釐。
又現貯在庫歸款銀二十六萬二百六十五兩六錢六分六釐,兩共銀七十二萬二千零三十五兩五錢六分一釐,應如該撫等所請,免其追繳外,所有各商節年領引未完納銀六百二十五萬三千五百八十四兩一錢六分六釐,又總商藉稱辛工膏火銀七十萬三千六百零二兩,又楚商濫支膏火銀二千兩,又總商代鹽政購辦器物浮開銀十六萬六百八十七兩,又各商借差支用銀一百四十八萬二千六百九十八兩八錢,及辦差浮開銀六十六萬七千九百七十六兩八錢。
以上商人名下,共應完納銀九百二十七萬五百四十八兩七錢七分九釐,其各商代吉慶、高恆、普福購辦器物作價銀五十七萬六千七百九十二兩八錢二分一釐,又各商交付高恆僕人張文學、顧蓼懷經收各項銀二十萬七千八百八十七兩八錢五分二釐,各商代高恆辦檀梨器物銀八萬六千五百四十兩一錢四分四釐,均該商等有心結納,於中取利,亦應照該撫等所請高恆、普福名下無可追抵之款,著落該商名下賠完,通共計應追繳銀一千零十四萬一千七百六十九兩六錢。
至普福自向運庫支用並無檔冊可查之丁亥綱銀四萬二千八百五十一兩四錢三分九釐,該撫既稱非各商經手,但正項欠缺,未便無著。
如普福不能追繳,在通河眾商名下均攤賠補,亦如所請辦理。
其盧見曾婪得商人代辦古玩銀一萬六千二百四十一兩,例應於見曾名下勒追。
但查此項代辦古玩銀兩,亦係各商有心結納運使,濫行支用,如見曾家屬名下不能全完,仍應在各商名下分賠。
再查十一年提引後歷任運司,如朱續焯、舒隆安、郭一裕、何煟、吳嗣爵、盧見曾、趙之璧,除見曾業已議定治罪外,其餘各員,既經該撫等訊無餽遺染指與各商結納情弊,除已故之朱續焯、舒隆安、郭一裕三員無庸置議外,其現任河南布政使何煟、江蘇淮徐道吳嗣爵不能詳請早定章程革除積弊,均屬不合,應將該二員照私罪降三級調用。
已經解任之運使趙之璧,在任五年之久,目擊鹽政腐敗,庫內收貯銀兩,任聽普福提用,不能阻止,及護鹽政時,又不據實具奏,殊屬有心徇隱,應照溺職例革職。
現任總督高晉前署鹽政四十餘日,前任總督尹繼善在任最久,且有統理鹽務之責,乃竟全無覺察,均難辭咎,應一併交部嚴加議處。
」 是獄也,鹽政高恆、普福,運使盧見曾均伏法,刑部郎中王昶,內閣中書趙文哲、徐步雲以私自送信與見曾皆獲嚴譴,大學士文達公昀亦牽連責戍焉。
王後官至侍郎。
葉佩棻解滄浪鄉志獄 乾隆中葉,湘中有高治清者,授徒鄉裡,頗事著述。
巡撫某聞之,以清為國號,而高乃以治清名,疑與曾靜、張熙有連,遂派員往捕,籍其家,得所者《滄浪鄉志》以獻。
閱其書,頗有譏刺時政語,遂羅織傅會,竟以大逆奏。
布政使葉佩棻獨疑之,詳閱其書,實無詆毀詞意,且中有「聖德涵濡,恩周薄海」諸頌揚語,第未擡頭耳,因黏籤以進。
奏上,高宗諭:「書中並無謗訕謀逆之詞,其頌揚語漏未擡頭,自係鄉曲陋儒,不知著書體例之故,不得以是為罪。
」於是高得釋。
澹歸徧行堂集案 乾隆乙未閏十月,高宗檢閱各省呈繳應燬書籍,中有僧澹歸所著《徧行堂集》,乃韶州府知府高綱為之製序,並為募貲刊行。
詩文中多悖謬字句,自應銷燬。
因諭及高綱身為漢軍,且為高其佩之子,世受國恩,乃見此等悖逆之書,恬不為怪,轉為製序募刻,使其人尚在,必當立寘重典。
其書闆自必尚在粵東,著李侍堯等即速查明此書版片及刊印之本,一併奏繳。
初,李方玉觀察璜官南韶連兵備道,偶以公事過丹霞寺。
寺中有廚,封鎖甚固,璜詢所藏何物,僧曰:「自康熙至今,本寺更一住持,即加一封條,其中所藏何物,實未悉。
」璜命啟視,僧不能阻。
啟廚,得一冊,皆謗毀本朝語,則明臣金堡後曰澹歸和尚手筆也。
璜長子大翰慫恿其父,謂方今書禁至嚴,舉發此事,可冀升擢。
是夕,璜持冊旋至室中,逾丙夜不寐,竟惑於大翰之言,白督撫,遂入奏,即有焚寺磨骸之命,寺僧死者五百餘人。
丁酉,璜入覲,卒於京師。
大翰後由刑部員外郎擢知漢陽府,將抵任,忽覩一僧,衣紅袈裟入船,猝病,卒於麻城。
自後李氏凡有英雋之才必早世,歿時必見和尚焉。
王錫侯以字貫被誅 乾隆丁酉十一月,新昌王瀧南呈首舉人王錫侯刪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貫》,補字典之不足,本為當時諸儒所嫉。
高宗閱其進呈之書,第一本序文凡例,將聖祖、世宗廟諱及禦名字樣開列,實為大逆不法,命鎖押解京,交刑部審訊。
錫侯及其子孫並處重刑,燬其闆,且禁售賣,然其後流傳日本矣。
至一併緣坐者,亦分起解京治罪,於是李友棠以題詩卷首革職,而大學士史貽直、尚書錢陳羣雖為王氏家譜及錫侯所撰他書作序,高宗念其已故,置不究,並謂此實不為已甚之折中辦法也。
惟兩江總督高晉、江西巡撫海成、布政使周克開、按察使馮廷丞皆以失察革職,治罪有差。
錫侯,字韓伯,其書曰《字貫》者,意謂字猶散錢也,貫之以義耳。
並依《康熙字典》分部,列其總字,注明在本書何類。
凡天、地、人、物四類,下分四十部,體例略如《爾雅》。
音義相同,即會於一,而每部則配以千字文。
徐述夔一柱樓詩案 東臺舉人徐述夔著有《一柱樓編年詩》,多詠明末時事,《正德杯》雲:「大明天子重相見,且把壺兒擱半邊。
」又有「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之句。
乾隆戊戌,東臺令上其事,廷旨謂:「壺兒即胡兒,含誹謗意,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言到清都而言去清都,顯有興明朝去本朝之意,餘語亦多悖逆,實為罪大惡極。
」時述夔已卒,乃并其刊刻遺詩之子懷祖皆戮屍,其孫食田、食書及校對之徐首髮、沈成濯並江蘇藩司陶易之、改稿幕友陸炎均處斬,陶易及揚州守謝啟昆、東臺令塗耀龍均革職。
而以沈德潛曾為述夔作傳,贊其品行文章,亦大怒,同褫其官爵銜諡,毀其祭葬碑文,撤其鄉賢祠牌位。
王爾揚文字之獄未成 乾隆戊戌四月,巴延三以舉人王爾揚所作《李範墓誌》於「考」字上擅用「皇」字為悖逆,押解至省,嚴審定擬奏聞。
高宗謂:「此係迂儒用古,並非叛逆。
皇考之字見於《禮經》,屈原《離騷》、歐陽修《瀧岡阡表》俱曾用之。
在臣子尊君敬上之義,固應迴避,但迂腐無知,泥於用古,不得謂之叛逆。
若本科會試中式,亦不過於榜上扣除,今既未中,下科仍可會試。
」此事竟可無庸查辦。
韋玉振以刊刻行述杖徒 乾隆戊戌,江蘇巡撫楊魁奏贛榆縣生員韋玉振為其父刊刻行述,內有「於佃戶之貧者,赦不加息,并赦屢年積欠」之語,殊屬狂悖。
經其叔韋昭告發,韋玉振應請照違制律杖一百,褫革衣頂。
奉旨:「韋玉振於行述家譜內,妄用『赦』字、『世表』二字,雖此外尚無悖逆之跡,究屬僭妄,非僅違制可比。
且該犯身列宮牆,自應稍知文義,乃於『赦』字『世表』字僭用不忌,自當治以僭妄之罪。
今該撫僅照違制擬杖,未為允協,仍應照僭用例,杖一百,徒三年。
」 偽皇孫案 乾隆庚子春,高宗南巡,回鑾時駐涿州,有僧率幼童接駕,雲係履端王次子,以側福晉妬嫉,襁褓被逐,僧收養之至於成立。
初,高宗第四子履端親王永瑊,出繼履恭王後,有側福晉王氏,為王所鍾愛,會他側室產次子,帝已命名,時王隨帝之灤陽,而次子以痘殤告,其邸人皆言為王氏所害,帝亦微聞之,故疑童近是。
訊其嫡福晉伊爾根覺羅氏,則言其子殤時,餘曾撫之以哭,非王氏所棄。
帝乃召童入都,命軍機大臣會鞫。
童貌端莊,坐軍機大臣榻上,端坐不起,呼和珅名曰:「來,汝乃皇祖近臣,不可使天家骨肉有所湮沒也。
」諸大臣不敢置可否。
保成時為軍機司員,乃近前批其頰曰:「汝何處村童,為人所紿,敢為此滅門計乎!」童惶懼,言係樹村人,劉姓,為僧所教,讞乃定。
事聞,斬僧於市,戍童於伊犂。
後又於其地冒稱皇孫,招搖愚民,為松文清公筠所斬。
然聞其邸太監楊姓者雲,履王次子痘時,實未嘗殤,王氏潛以他屍易之,而命王之弄童薩淩阿負之出邸,棄之於荒野,嫡福晉所撫哭者,非真也。
程明禋以壽文被斬 湖北孝感生員程明禋至河南桐柏縣教讀,十有餘年,乾隆辛醜,富人鄭友清壽誕,戚友劉用廣等浼程撰壽文,友清亦楚人,賈於豫緻富。
時值三月,文有「紹芳聲於湖北,創大業於河南」及「捧河中之劍,似為添籌」等句,友清疑有違礙,貼紅簽於上,明禋怒,其門人楊殿才、王國華、胡詰同俱不服,令友清之姪萬青詣明禋引咎,不從,毆萬青,傷右眼。
殿才以友清非青衿,不應妄評,乃編俚語揭之街市,為明禋洩忿。
友清即持幛首於桐柏教諭黃懷玉,懷玉稟學撫,豫撫富勒渾批飭南陽守提訊。
因於明禋寓搜出久經飭禁之《留春新集》一都,又摘寫《後漢書?趙壹傳》內成語「文籍雖滿腹,不如一囊錢」詩句,密加圈點。
又於程友曹文邠家,查出《文昌錄》一軸及符咒解省。
至是,撫藩臬即將明禋所作壽文狂悖之處,逐一指詰,明禋供:「上年二月,劉用廣言其友鄭友清原為湖北興國州人,移居河南桐柏,經商起家。
三月初一日,為其生日,囑代撰文為壽。
因友清自湖北至河南起家,故有『紹芳聲於湖北,創大業於河南』二句,原引《易經》『富有之謂大業』句也,至『捧河中之劍』二句,因係三月生日,故引用秦昭王上巳置酒事,以切時令。
至《趙壹傳》詩句,乃庚子科鄉試不中,牢騷不平,偶讀《趙壹傳》觸起心事,隨手摘寫幾句,實無他意。
」勒渾詰以「汝何以獨取《趙壹傳》兩句詩,且批『古今同慨』四字?今聖明在上,勤政愛民,臣民無不愛戴,何以混鈔不煖飽當今豐年之成語?」禋曰:「犯生教讀度日,被富人輕視憤懣,故圈出此二句,且應舉多次不中,因咎主司去取不當。
又以運蹇,無由發跡,即使衣食充足也不樂,故寫鑽皮出毛羽,洗垢求瘢痕,不飽煖當今豐年等句。
」曹文邠供《文昌錄》符咒,乃業師劉逢恕寄存多年。
旋經勒渾奏請明禋照大逆律淩遲處死,弟明珠照律擬斬立決,妻子俱依律緣坐給功臣家為奴,殿才、國華、高同等褫革衣頂,杖八十,懷玉革職。
尹嘉銓以著書處絞 博野尹嘉銓,由舉人歷官至京卿,乾隆辛醜,以布政使休緻。
高宗南巡,嘉銓遣子賫奏請,為其父元孚侍郎會一請諡,並從祀孔廟。
高宗震怒,派英廉、袁守侗二大臣檢查嘉銓所廿者各書中有悖謬處,諭雲:「朋黨自古大患,皇考世宗禦製是論,為世道人心計,明切訓示。
乃尹嘉銓竟有『朋黨之說起,父師之教衰,君亦安能獨尊於上』之語,顛倒是非,顯悖聖諭。
且大有『為帝者師』之句,儼然師傅自居。
無論君臣大義,不應如此妄語,即以學問論,內外臣工各有公論,尹嘉銓堪為朕師傅否乎?昔韓愈雲:『自度世無孔子,不當在弟子之列。
」尹嘉銓將以朕為何如主也?又所著《名臣言行錄》,將本朝大臣如高士奇、高其位、蔣廷錫、鄂爾泰、張廷玉、史貽直悉行臚列,以本朝之人標榜當代人物,將來伊子孫恩怨,即由此起。
又伊在山東藩司任內,面求賞戴花翎,敢於朕前自述對伊妻言,如不得賞,無顏相見等語,彼時伊毫不知恥,而朕深鄙其人,實自此始也。
至其託言夢中神人告以係孟子後身,當傳孔子之道。
又朕製《古稀說》,而伊乃自號古稀老人,且娶年逾五十之處女為妾,所行種種乖謬,正如少正卯言偽而辨、行僻而堅所必誅者。
伊從前經朕保全,休緻回籍,本可終其餘年,乃惡積貫盈,自行敗露,此實天道昭彰,可為天下盜竊虛名妄肆異議者戒!尹嘉銓著即處絞。
」 然膠州逄福陔觀察則嘗告鹹陽李孟符主政曰:「嘉銓雖奉嚴旨,旋蒙赦宥。
蓋爰書已定之明日,高宗知某之與嘉銓契也,命其往獄宣詔,並齎賜禦廚酒肴,陽為己所攜入,以與之餞別者。
諭令酒罷毋遽就死,先以嘉銓所言,暨飲食與否,回奏俟後命。
某遵旨往,有頃復奏,謂嘉銓謝恩就坐,顏色不亂,惟深自引咎,謂負聖恩。
凡飲酒三杯,食火腿肥肉各一片。
上微哂。
俄召嘉銓至,先數其罪,後乃宣旨,赦令歸田。
又問尚有何奏嘉銓,奏雲:『蒙皇上天恩,至於此極,感激之忱,靡可言喻。
惟年逾七十,精力衰頹,無以圖報,祇有及未死之前,日夕焚香叩天,祝皇上萬壽,國家昇平,雖至耄期,誓不敢一日間斷。
』上大笑曰:『汝尚欲活至百年乎?』因揮之出。
」 甘肅米捐案 乾隆辛醜,大學士阿文成公桂率師勦回,時李侍堯再起為陝甘總督,有旨飭二人查辦甘省藩庫收捐監穀事。
文成覆奏,謂係王亶望在藩司時慫慂勒爾謹奏請開例,且一面奏立規條,一面即公然折色包捐,王得擁厚貲而去。
高宗大怒,提爾謹訊之,並將亶望拏交刑部審訊,又令文成侍堯將歷任道府之冒銷勒賈分肥情形,逐一查明參奏。
旋據奏稱:「按察使福寧供,開捐之始,即屬折色,并無交糧,王亶望將實收總交蘭州府存發,各州縣或多或少,均藩司主政。
至折色銀兩,并未見補買歸倉,多放銀抵糧,盤查結報,皆係具文。
又據知府宋開煌供,前因燉煌、玉門兩縣冊結,以未經盤查,詳請展限,王亶望不準,隻得在省出結。
又據福寧供,各屬報災分數,俱由藩司議定具奏,又補行取結,並未親往勘驗,放賑亦不監視。
亶望若預知被災輕重,定發實收多少,其為侵浮銷蝕,毫無疑義。
再亶望於每名監生公費四兩外,又加雜費一兩,王廷贊復任,又加一兩。
至此事總不過首府首縣數人經手,請將蘭州府知府蔣全迪、前任臯蘭知縣捐升刑部員外郎程棟革職提訊,並王亶望任內捏報之歷任道府王廷贊、秦雄飛、福寧等現任官二十一員革職拏辦。
又丁憂事故之潘時選等一十三員,由吏刑二部查明,一併革職解訊。
」 有旨:「蔣全迪、程棟先拏解蘭州,王廷贊解交行在,俟王亶望等解到,再行會審。
其曾任道府縣者,一體拏解嚴究。
王廷贊供出饋送王亶望銀兩之武威縣知縣朱家慶、固原州知州郭昌泰、涇縣知縣邱大英、西寧縣知縣詹耀琳,分別提取訊供,行在大學士九卿會訊,按律定擬。
請將爾謹、亶望、廷贊即行正法,其侵銀三萬以上之程棟、陸瑋、那禮善、楊德言、鄭陳善、蔣重熹、宋學淳、李元椿、王臣、許山鬥、詹耀琳、陳鴻文、黎珠、伍葆光、舒攀桂、邱大英、陳澍、伯衡、孟衍泗、萬人鳳等二十犯,其侵銀不及二萬而任內有建倉侵款之徐任英、陳韶二犯,改為斬監候,入於本年勾到情實官犯內辦理。
著派刑部侍郎阿揚阿馳驛前往甘省,會同該督李侍堯傳旨曉諭,提視行刑。
其侵銀一萬兩以上之閔鵷元、林昂霽、舒玉龍、王萬年、杜畊書、楊有澳、李本楠、彭永和、謝恆、周兆熊、福明等十一犯,侵銀九千至一千兩以上之韋瑗、尤永清、萬邦英、丁愈、趙元德、顧汝恆、宋樹穀、黃道矩、蒲蘭馨、章汝楠、侯新、董熙、沈泰、墨爾、賡額、善達、華廷颺、賈若林、龐橒、覺羅承志、李弼、申寧吉、謝廷庸、葉觀海、麻宸、張毓林等二十六犯,俱依議斬監候。
又冒振不及一萬而任內有建倉侵欺銀兩之錢成均、王旭、陳金宣、宋開煌等四犯,從寬免入本年秋審,仍牢固監禁。
」 壬寅,高宗以蘭州逆回蘇四十三倡亂,時謝桓、宋開煌、萬邦英、董熙、黃道矩著有微勞,免死,發往黑龍江充當苦差,遇赦不準援釋,所生親子,亦不準應考出仕。
並飭查通案,有無類似謝桓等情,曾經文成上疏聲敘出力者,許自行陳訴。
又經侍堯復奏,將舒玉龍等二十四犯,照謝桓等一體免死發遣。
方國泰以藏匿祖詩被杖徒 乾隆壬寅五月,安徽巡撫譚尚忠具奏歙縣生員方國泰藏匿伊祖方芬《濤浣亭》悖逆詩集一案,奉上諭:「譚尚忠奏,已故歙縣貢生方芬所著《濤浣亭》逆詩,伊孫方國泰藏匿不報,請將方芬刨墳僇屍,方國泰照大逆知情隱諱,擬斬立決等因,已批該部議奏。
據稱,方芬詩集內,『征衣淚積燕雲恨,林泉不共馬蹄新』;又『亂剩有身隨俗隱,問誰壯志足澄清』;又『蒹葭欲白露華清,夢裏哀鴻聽轉明』等句,雖隱約其詞,有厭清思明之意,固屬狂妄,但不過書生遭遇兵火,流離轉徙,為不平之鳴,并未公然毀謗本朝也。
方芬老於貢生,貧無聊賴,鬱不得志,借詩牢騷則有之,況其人已死,朕不為已甚,若如此即坐以大逆之罪,則杜甫集中窮愁之語最多,即孟浩然亦有『不才明主棄』之句,亦概得謂之大逆乎?從前查辦河南祝萬青家祠匾對及湖南高治清所刻《滄浪鄉志》,吹求字句,辦理太過,屢經降旨通諭各督撫,勿得拘文牽義,有意苛求,豈譚尚忠尚未之聞乎?此案著交刑部核議具奏,如方芬集內或另有不法之句,不止如摺內所雲,該撫未經摘出,抑有不敢陳奏之語,並著該部查明,再行請旨核辦。
」 旋經刑部遵旨奏稱:「方芬係本朝歲貢生,生於明天啟年間,歿於康熙二十九年,著有《易經補義》一部,《濤浣亭詩集》一本,又伊七世祖方有度著有《陛辭疏草》一本。
方國泰於學臣考試時,將《陛辭疏草》《易經補義》二書呈出,以為一家孝友,請匾獎勵。
當經飭縣查出,方芬《濤浣亭詩》內有『征衣淚積』等句,語意狂妄。
訊之方國泰,據雲,《濤浣亭》係伊五世祖方芬所著,不知何刊刻,存留在家,隻此一本。
詩內悖謬之處,因是祖上所著,相隔百有餘年,實不能指出作詩本意。
至所著『避寇』諸句,幼時曾經祖父言及,康熙初年,閩寇來攻徽州府城,一家逃避,官兵平復,始得回家,這避寇,想必指閩寇等語。
臣查前奉諭旨,凡收藏違礙悖逆之書者,俱令及早繳出,仍免治罪。
前撫臣業已宣布,該犯讀書識字,既將伊祖上所著之《陛辭疏草》、《易經補義》呈求請獎,而於《濤浣亭詩集》獨不呈出,其為有心存匿,已可概見,科以應得之罪,夫復何辭?惟如該撫所請,將方芬刨墳僇屍,方國泰斬決,辦理殊失持平。
查律載,收存違禁之書者杖一百,又大逆知情不首者杖一百,流三千裡。
此案除方芬久經物故聖恩不加重罪外,方國泰應照律量減一等,杖一百,徒三年。
至該撫奏稱詩集闆片,恐各屬搜羅不盡,現在通飭實力查繳,並移咨各省,一體詳查焚毀等語,應如該撫所奏辦理。
」 莊容可以丁文彬書獲咎 番禺莊容可中丞有恭嘗為學使,一日出行,有丁文彬者獻書於道左,莊諗其夙有心疾也,置不問。
及擢巡撫,則事隔五年矣,而丁之書為人所劾。
高宗大怒,下嚴旨於莊,責令呈進備觀覽。
莊復奏,以尋覓不見為言。
高宗諭曰:「丁文彬指斥本朝,妄肆詆訕,莊有恭之意,蓋恐進呈此書,則罪戾顯然,故藉詞尋覓不見,以避重就輕。
夫大逆不道之詞,豈有曾經寓目緻令迷失之理?必係聞信查出,私為銷毀耳。
莊有恭受朕深恩,不應狡詐為鬼蜮伎倆至是也。
其罪不在巡撫而在學政,且欲保全學政俸祿養廉耳。
著照伊學政任內所得俸祿養廉數目,加罰十倍。
」 浙江州縣倉庫虧空案 乾隆丙午,高宗以浙江州縣倉庫虧空,特派阿文成公與姜晟、曹文埴、伊齡阿先後馳往查辦,伊齡阿遂留浙為巡撫。
時諸城竇東臯侍郎光鼐督學浙江,高宗密敕將倉庫事據實陳奏。
竇乃嚴劾平陽知縣黃梅借彌補倉庫為名,科斂肥橐,贓款纍纍,溫旨褒其不避嫌怨。
而文成等查覆,則謂無其事,竇具疏抗辯,並親赴平陽訪查。
伊齡阿劾其在明倫堂招集生監,詢以黃梅劣蹟,答以不知,則咆哮恐嚇,勒寫親供,奉旨褫職。
伊齡阿又劾其平陽城隍廟多備刑具,傳集書役,追究黃梅款蹟,生監平民,一概命坐,千百為羣。
及回省時,攜帶多人,晝夜兼行,緻水手墮河淹殞,並有「不欲作官,不要性命」之言。
奉旨,將竇拏交刑部治罪。
竇抵杭,伊已密遣人守其衙署,忽有歸安諸生王以銜、王以鋙,以門生投刺來謁,入內,即脫留棉襖一件,稱報老師識拔之恩。
拆視之,則皆黃梅按畝勒捐之田單、印票、圖書、收帖,計二千餘張,密為收存者也。
竇得之大喜,遂奏稱黃梅以彌補虧空為名,按畝捐錢,戶給官印田單一張,在任八年,侵贓二十餘萬,因將田單、印票、圖書、收帖各檢一紙呈遞。
甫出奏,而伊派員來押解矣。
高宗謂:「凡事可偽,而官印與私記不可偽,且斷不能造至二千餘張之多,況字帖俱有業戶花名排號,確鑿可據。
」因命文成中道回浙,且免竇拏問,同往審訊。
文成旋奏黃梅勒借民錢侵用田單公費是實。
奉旨伊齡阿與前撫福崧皆嚴議革職,阿等亦皆議處。
竇回京,署理光祿寺卿。
松滋王五子案 華亭李深源嘗令松滋,有幼孩王五子死於野失耳環衣服一案,李赴屍場相驗,歸時天寒雨雪,改裝易服,率幹役私出行。
至蔔肆中,蔔者將闔戶,役詭稱遠鄉人,偕外省友來看驗屍,天晚腹飢求食,願出金,蔔者欣然為炊黍。
因問以近日問蔔者多否,蔔曰:「少。
惟今晨有本處十六七歲童子曰鮮旺兒者來測字,隨手檢出鴞之鴞字,遂戲之曰有梟首之象。
」李問其人何若,蔔者曰:「其人曾在王某家為義子,因無狀被逐。
」問所居,曰:「相距不遠。
」李辭蔔者,率役往覓。
至其處,令役突呼鮮旺兒名,其人即於草叢中跳出,驚問為誰。
答曰:「我為汝舊隣,隔數年,何即不識耶?今欲往某村,路不熟,倩汝偕往,以錢為謝。
」鮮旺兒初猶以路遠天晚辭,及出金示之,始諾。
旋語之曰:「汝隨身物可攜行,失之非我事。
」鮮旺兒遂於草中拾取一小袋同行。
將近傳舍,李令役伴先入,更派數役,帶至案下,拆閱袋底,得質票,即命取贖,乃耳環衣服也。
令屍親認之,屍親一見,即號咷,贓已確鑿,而犯供堅不吐實。
又其體頗瘦弱,難以刑求,李反覆開導,乘其飢渴,以飲食誘之,始供認不諱,遂論罪如律。
張問陶訊盜 張問陶以翰林出守萊州,恃才傲上。
謁新撫長白某,撫謂其無禮,心甚嗛之,語方伯曰:「張守,書生耳,太守為一郡表率,能勝任耶?」方伯曰:「張守雖書生,尚不誤民事。
」會有劇盜桀驁狙詐,屢翻屢斷,承訊官皆莫可如何。
撫又謂方伯曰:「君謂張守不誤民事,渠如能定讞,當令赴任,否則將登白簡也。
」方伯商諸廉訪,延張至臬署訊盜,僉問:「其幾日可結?」曰:「三日足矣。
」又問:「需用何刑?」曰:「刑具用時再議,最要者,金華極精乾脯一大盤,紹興佳釀一大甕,聊助談鋒,斷不可少。
」翌辰,張至臬署廳事,箕坐炕上,幾置金華極精乾脯一大盤,階置紹興佳釀一大甕,一僮扇爐暖酒,一僮執壺侍側,一書吏在旁錄供。
呼恣跽於前,左手把杯,右手翻閱案牘而問之曰:「汝郯城人耶?」盜曰:「然。
」「汝年幾何矣?」曰:「三十有七矣。
」「汝居鄉乎,城乎?」曰:「居城。
」「汝有父母乎?」曰:「小人不幸,父母俱亡矣。
」「汝有兄弟乎?」曰:「兄弟三人,小人其長也。
」「汝有妻子乎?」曰:「小人有二子,長年十八,能獵獸矣,幼年十三,尚未能獵獸也。
」「汝家何業也?」曰:「無所事事也。
」時方伯、廉訪皆在屏後竊聽,以張素工言語,必能摘奸發覆,不意所問皆瑣事,恐不能結,深以為慮。
越日,張又至臬署,問盜曰:「汝郯城人耶?」盜對曰:「然。
」「汝年幾何矣?」曰:「小人今年三十有九,明年且四十矣。
」「汝居鄉乎,居城乎?」曰:「居鄉。
」「汝有父母乎?」曰:「父早亡,母已下堂矣。
」「汝有兄弟乎?」曰:「兄弟三人,小人其次也。
」「汝有妻子乎?」曰:「小人有一子一女,皆孩提也。
」「汝家何業也?」曰:「薄田數畝,務農為業也。
」至第三日,張至臬署,方伯與廉訪問曰:「君言三日了結,今三日矣,果能了結耶?」張笑曰:「今日下午當可了結,請無慮。
」因傳諭預備刑具,聽候結案。
乃至客廳,仍箕坐炕上,以乾脯下酒,呼盜跽於膝前,問曰:「汝郯城人耶?」盜曰:「然。
」「汝年幾何矣?」曰:「去年四十,今又添一歲矣。
」「汝居鄉乎,古城乎?」曰:「時而居城,時而居鄉也。
」「汝有父母乎?」曰:「小人有母,年逾七十矣。
」「汝有兄弟乎?」曰:「小人有兩兄,皆亡矣。
」「汝有妻子乎?」曰:「小人有子,呱呱在抱也。
」「汝家何業也?」曰:「無田可耕,漁而或樵也。
」日晡,命僮取巨觥來,連滿飲三巨觥,命將酒脯撤去,傳集皂隸,備刑具聽用。
乃正色危坐而語盜曰:「我觀案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