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刑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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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蘭行圍講武
木蘭,在直隸承德府北四百裡,遼中京臨潢府興州舊地也,舊屬翁牛特。
康熙中,藩王進獻,遂為皇帝蒐獵講武之所。
地長千裡,林木蔥鬱,水草茂盛,故羣獸聚以孳畜。
聖祖每歲舉行秋獮之典,歷朝因之。
行圍時,蒙古喀爾沁等諸藩部落,年例,以一千二百五十人為虞卒,謂之圍牆,以供合圍之役。
中設黃纛為中軍,左右兩翼,以紅白二纛標識之。
兩翼末,滿語謂之烏圖哩,各立藍纛標識之,皆聽中軍節制。
管圍大臣皆以王公大臣領之,而蒙古王公台吉等為副,兩烏圖哩則各以巴圖魯侍衛三人率領馳行。
行圍之制有二,一以數百人分翼入山林,圍而不合,謂之阿達密。
一則於五皷前,管圍大臣率蒙古管圍大臣及虞卒,並八旗勁旅、虎槍營士卒、各部落射生手出營,視其圍場山川大小遠近,紆道繞出圍場之後,三十裡或五十裡,以及七八十裡,齊至看城,則謂之烏圍哩阿察密,即合圍也。
合圍後,有烏圍哩處虞卒脫帽,以鞭擎之,高聲傳呼嗎爾噶口號。
嗎爾噶者,蒙古語帽也。
聲傳遞至中軍,凡三次,中軍知圍已合,乃擁纛徐行,左右指揮,以俟上入圍,則辰末巳初矣。
合圍數十裡,漸促漸近,出林薄,至岡阜,距駐蹕行營約二三裡,惟視高敞處設黃幙幄,中設氈帳,謂之看城,比至看城,虞卒皆馬並耳,人並肩,廣場不過三裡許耳。
圍牆外自放圍處,即重設一層,乃虎槍營士卒及諸部落射生手,專射圍內逸出之獸,而圍內例不準射也。
日出前,上自禦營乘騎,先至看城稍憩,俟兩翼烏圖哩監纛到後,乃自看城出。
禦橐鞬,諸扈從大臣侍衞及親隨射生手虎槍手,擁護由中道直抵中軍。
在中軍前半裡許,周覽圍內形勢,瞭如指掌。
而行圍之疾徐進止,口敕指揮,僅二三十裡間。
射飛逐走,左右鹹宜,或遇有虎,則圍暫不行,俟上看殪虎畢,然後聽敕而行。
每圍場收至看城,上即駐馬觀諸王射生手等馳逐餘獸而已,或值場內獸集過多,奉旨特開一面以逸之,圍外諸人不準逐射。
獵罷,上迴蹕大營,謂之散圍。
諸部落各按隊歸營,日甫晡,而一日行圍之事畢矣。
哨鹿日,制與常日不同,上於五更放圍之前出營,侍衞及諸備差人等分為三隊。
約出營十餘裡,聽旨停第三隊,又四五裡,停第二隊,又二三裡,將至哨鹿處,停第一隊。
而侍從及扈衞之臣僅十餘騎而已。
漸聞清角聲揚,遠木呦呦,低昂應和,倏聽槍聲一發,鹹知神威命中矣。
羣引領聽旨,調遣三隊,以次至上前。
其行圍所有章奏,皆俟上還營後,披覽發出,毫無遺滯,或有時引諸文士賡唱終夕焉。
三藩善後之旗綠軍制 康熙中葉,三藩既平,撤藩兵歸京師,盡籍藩產入帑,設駐防於廣州、福州、荊州等處,以將軍副都統率旗兵駐之,由是臣下無世擅兵柄土地之權。
雖宗室自親王以下,爵十等,民自一等公以下,爵二十六等,而皆優以虛榮,絕無實權,蓋懲前代封建之弊也。
防守之職,則旗營綠營任之,然綠營之提督總兵,不掌財賦,僅綰兵符。
復以督撫牽掣而督率之,蓋懲前代藩鎮之弊也。
八旗 八旗之制,始於天命紀元之前二年。
【明萬曆甲寅。
】合滿洲、蒙古、漢軍之隸伍籍者,每三百人設一佐領,五佐領設一參領,領千五百人,五參領設一都統,領七千五百人,猶僅六萬人耳。
其後,分滿洲、蒙古、漢軍,又有所別建,曰前鋒,曰護軍,曰火器營,曰親軍,曰滿蒙漢合編之步軍。
章制日備,兵數亦日眾。
或曰:編制之次第,初僅有滿洲八旗,入關後,更編漢軍八旗,大抵皆漢人之最先歸附者。
其後,更編蒙古八旗,後所謂八旗者,實有二十四旗也。
京旗之官,每旗設都統一人,副都統二人,參領五人。
佐領所管,以百丁為率,無定員。
每佐領下,以驍騎校一人隸之,鑲黃、正黃居都北,次兩白,次兩紅,次兩藍,皆環拱禁城。
城池衙署倉庫,以驍騎馬兵守之,各於禁門外置官廳,都統副都統更番值宿,以備不虞。
巡狩,則增街衢之守,【俗名街堆子。
】歸則撤之。
每三歲,編審戶口,稽壯幼,除逃亡。
書版藏於戶部,其冒濫及隱匿不報者,罪其司。
閱選秀女,多於京旗中選之,以三年為率。
屆期,戶部移文造籍,有隱匿不報者,罪之,旗有逃亡,申刑部督捕。
大閱,皇上親禦甲冑,巡閱營隊,集八旗將士於演所。
陣法,漢軍火器營左翼四旗,以次而東西上,右翼四旗,以次而西東上。
每旗,鹿角二十,步兵八十八。
引旗四人,長槍手二十。
鹿角旁,列礮十,鳥槍百,籐牌百,礮兵三十人,禦礮車兵百人。
纛十,執纛兵三十,小旗二十,負旗將士二十,紅旗二十。
麾旗二,金五,鼓一,鳴金兵十,海螺五。
每旗參領三,散秩官驍騎校十,每翼都統二,副都統每旗各一。
漢洲火器營左翼四旗,在漢軍左翼左,右翼如之。
鳥槍兵百二十,護軍百二十,總統五。
每旗纛兵二,執纛四,海螺十,金五,鼓一,委傳宣官八。
金下,麾旗者揚旗,鼓聲大作,鹿角兵前進,分隊而立。
籐牌兵跳舞作斬虜狀,分合如法,三作而退。
鼓聲一進,鳥槍兵列隊而進,槍聲齊發,聲亂者罪之。
麾旗者落旗,金聲初奏,槍聲頓止。
俄擂鼓如前,麾旗者揚旗,槍進如前。
如是者九。
連環槍作,滿洲前鋒護軍乘馬者,自兩翼出,彼此奔馳,三軍作衝圍狀,盤旋數次,槍止乃已。
金聲再奏,八旗驍騎兵衝陣而出,海螺畫角齊奏,傳宣官呼收兵者三,軍士鹹頓首歡呼,再叩而退。
兵部告禮成,上還禦營,翌日,賞賚有差。
每歲春秋,鹹集於德勝門外十裡之仰山窪村,簡練如儀,惟將士衣素服,不著戎冑,與臨陣別。
演試火器礮石,歲以春秋,由兵部奏請,欽命大臣偕漢軍都統演礮於蘆溝橋,八旗以次演,及牌者有賞,否則罪之。
軍政五載一舉,行律有四。
一操守,曰廉、平、貪;一才能,曰長、平、短;一騎射,曰優、平、劣;一年歲,曰壯、中、老:以次定賞罰焉。
漢軍 國初俘掠遼瀋之民,悉為滿臣奴隸。
太宗憫之,拔其少壯者為兵,設左右兩翼,命駙馬佟養性、都統馬光遠統之。
其後歸者漸多,入關後,明降將踵至,遂設八旗,一如滿洲之制。
康熙中,三藩平,其藩下諸部落亦分隸旗籍。
雍正中,定上三旗,每旗佐領四十,下五旗,每旗佐領三十,其不足者,撥內務府包衣人隸焉。
八旗旗纛,皆繪灑金飛虎於上,前鋒營用五色飛虎旗,香山健銳營號衣,黃色,緣藍。
火器營號衣,用藍色,緣白。
八旗侍衞教場 國初最重騎射,羽林虎賁之士,退直之暇,嘗校射教場中,即明內操地也。
鑲黃旗在皇城東北隅,臨禦河;正黃旗在聞華寺後;正白旗在小南城,即明南內地也。
旗兵比棍 寧古塔將軍每屆三年出示,無論滿洲、漢軍,未成丁者,至衙門比試,曰「比棍」。
棍以木二根高五尺,上橫短木,立於將軍前。
照冊點名,於其下行過,能如棍長,即註冊披甲,派差食糧。
如不願者,歲出銀六兩,曰「當幫」。
天祐軍 定南王孔有德、靖南王耿精忠、平南王尚可喜當歸順時,未隸旗籍,太宗名其所統之軍為天祐軍,特設白、緣、黑諸旗纛以賜之。
車騎營 雍正中,世宗命九卿籌禦西夷之策,嶽威信公獻車營法。
其製仿邱濬舊制,稍加損益。
車廣二尺,長五尺,一夫推輦,以四夫護之。
五車為伍,二十五車為乘,百車為隊,千車為營,行載糗糧軍衣,夜團聚為營。
戰時,兩隊居前,專司衝突,三隊後隨,餘五隊保衞元戎,以防賊人劫戰,並具圖以進。
上命滿洲護軍習之,號車騎營。
後北征,屢以車師取勝。
然嚴重,難連行,和通之敗,道路壅塞,士卒多損,論者歸咎車戰,遂廢。
禦營 嘉慶以前,列聖每歲秋獮木蘭,巡幸直省,除近畿數處設行宮外,餘皆駐蹕牙帳,曰「禦營」。
護軍統領一人,豫率其屬往,相度地勢廣狹,偕武備院卿司幄及工部官設立行營。
中建帳殿禦幄,繚以黃漆木城,建旗門,覆以黃幕,其外為網城,正南暨東西各設一門,正南建正白、東建鑲黃、西建正黃護軍旗各二,東西門復設連帳旗門,領侍衞內大臣率侍衞親軍宿衞網城門,八旗護軍統領率官兵宿衞。
又外八旗,各設帳房,專委官兵禁止諠譁。
禦營之前,扈從諸臣不得駐宿,東四旗在左翼,西四旗在右翼,均去禦營百步。
扈從人等各按翼駐宿,皆北上,最前為王公,次大臣侍衞,其次大小官員扈從人等,皆按旗分品秩,安立行帳。
禦前大臣、內務府官員人役均駐北面,去行營二裡外,前鋒營相度形勢,設卡倫,左右各豎飛虎旗幟,為偵哨,以禁行人諠囂。
其中營,或一或二,各視途之遠近焉。
神機營 神機營署在煤炸胡同,同治初設。
其士卒皆八旗精銳,總以親王大臣,無定員。
全營翼長二人,下設文案、營務、印務、糧餉、覈對、
康熙中,藩王進獻,遂為皇帝蒐獵講武之所。
地長千裡,林木蔥鬱,水草茂盛,故羣獸聚以孳畜。
聖祖每歲舉行秋獮之典,歷朝因之。
行圍時,蒙古喀爾沁等諸藩部落,年例,以一千二百五十人為虞卒,謂之圍牆,以供合圍之役。
中設黃纛為中軍,左右兩翼,以紅白二纛標識之。
兩翼末,滿語謂之烏圖哩,各立藍纛標識之,皆聽中軍節制。
管圍大臣皆以王公大臣領之,而蒙古王公台吉等為副,兩烏圖哩則各以巴圖魯侍衛三人率領馳行。
行圍之制有二,一以數百人分翼入山林,圍而不合,謂之阿達密。
一則於五皷前,管圍大臣率蒙古管圍大臣及虞卒,並八旗勁旅、虎槍營士卒、各部落射生手出營,視其圍場山川大小遠近,紆道繞出圍場之後,三十裡或五十裡,以及七八十裡,齊至看城,則謂之烏圍哩阿察密,即合圍也。
合圍後,有烏圍哩處虞卒脫帽,以鞭擎之,高聲傳呼嗎爾噶口號。
嗎爾噶者,蒙古語帽也。
聲傳遞至中軍,凡三次,中軍知圍已合,乃擁纛徐行,左右指揮,以俟上入圍,則辰末巳初矣。
合圍數十裡,漸促漸近,出林薄,至岡阜,距駐蹕行營約二三裡,惟視高敞處設黃幙幄,中設氈帳,謂之看城,比至看城,虞卒皆馬並耳,人並肩,廣場不過三裡許耳。
圍牆外自放圍處,即重設一層,乃虎槍營士卒及諸部落射生手,專射圍內逸出之獸,而圍內例不準射也。
日出前,上自禦營乘騎,先至看城稍憩,俟兩翼烏圖哩監纛到後,乃自看城出。
禦橐鞬,諸扈從大臣侍衞及親隨射生手虎槍手,擁護由中道直抵中軍。
在中軍前半裡許,周覽圍內形勢,瞭如指掌。
而行圍之疾徐進止,口敕指揮,僅二三十裡間。
射飛逐走,左右鹹宜,或遇有虎,則圍暫不行,俟上看殪虎畢,然後聽敕而行。
每圍場收至看城,上即駐馬觀諸王射生手等馳逐餘獸而已,或值場內獸集過多,奉旨特開一面以逸之,圍外諸人不準逐射。
獵罷,上迴蹕大營,謂之散圍。
諸部落各按隊歸營,日甫晡,而一日行圍之事畢矣。
哨鹿日,制與常日不同,上於五更放圍之前出營,侍衞及諸備差人等分為三隊。
約出營十餘裡,聽旨停第三隊,又四五裡,停第二隊,又二三裡,將至哨鹿處,停第一隊。
而侍從及扈衞之臣僅十餘騎而已。
漸聞清角聲揚,遠木呦呦,低昂應和,倏聽槍聲一發,鹹知神威命中矣。
羣引領聽旨,調遣三隊,以次至上前。
其行圍所有章奏,皆俟上還營後,披覽發出,毫無遺滯,或有時引諸文士賡唱終夕焉。
三藩善後之旗綠軍制 康熙中葉,三藩既平,撤藩兵歸京師,盡籍藩產入帑,設駐防於廣州、福州、荊州等處,以將軍副都統率旗兵駐之,由是臣下無世擅兵柄土地之權。
雖宗室自親王以下,爵十等,民自一等公以下,爵二十六等,而皆優以虛榮,絕無實權,蓋懲前代封建之弊也。
防守之職,則旗營綠營任之,然綠營之提督總兵,不掌財賦,僅綰兵符。
復以督撫牽掣而督率之,蓋懲前代藩鎮之弊也。
八旗 八旗之制,始於天命紀元之前二年。
【明萬曆甲寅。
】合滿洲、蒙古、漢軍之隸伍籍者,每三百人設一佐領,五佐領設一參領,領千五百人,五參領設一都統,領七千五百人,猶僅六萬人耳。
其後,分滿洲、蒙古、漢軍,又有所別建,曰前鋒,曰護軍,曰火器營,曰親軍,曰滿蒙漢合編之步軍。
章制日備,兵數亦日眾。
或曰:編制之次第,初僅有滿洲八旗,入關後,更編漢軍八旗,大抵皆漢人之最先歸附者。
其後,更編蒙古八旗,後所謂八旗者,實有二十四旗也。
京旗之官,每旗設都統一人,副都統二人,參領五人。
佐領所管,以百丁為率,無定員。
每佐領下,以驍騎校一人隸之,鑲黃、正黃居都北,次兩白,次兩紅,次兩藍,皆環拱禁城。
城池衙署倉庫,以驍騎馬兵守之,各於禁門外置官廳,都統副都統更番值宿,以備不虞。
巡狩,則增街衢之守,【俗名街堆子。
】歸則撤之。
每三歲,編審戶口,稽壯幼,除逃亡。
書版藏於戶部,其冒濫及隱匿不報者,罪其司。
閱選秀女,多於京旗中選之,以三年為率。
屆期,戶部移文造籍,有隱匿不報者,罪之,旗有逃亡,申刑部督捕。
大閱,皇上親禦甲冑,巡閱營隊,集八旗將士於演所。
陣法,漢軍火器營左翼四旗,以次而東西上,右翼四旗,以次而西東上。
每旗,鹿角二十,步兵八十八。
引旗四人,長槍手二十。
鹿角旁,列礮十,鳥槍百,籐牌百,礮兵三十人,禦礮車兵百人。
纛十,執纛兵三十,小旗二十,負旗將士二十,紅旗二十。
麾旗二,金五,鼓一,鳴金兵十,海螺五。
每旗參領三,散秩官驍騎校十,每翼都統二,副都統每旗各一。
漢洲火器營左翼四旗,在漢軍左翼左,右翼如之。
鳥槍兵百二十,護軍百二十,總統五。
每旗纛兵二,執纛四,海螺十,金五,鼓一,委傳宣官八。
金下,麾旗者揚旗,鼓聲大作,鹿角兵前進,分隊而立。
籐牌兵跳舞作斬虜狀,分合如法,三作而退。
鼓聲一進,鳥槍兵列隊而進,槍聲齊發,聲亂者罪之。
麾旗者落旗,金聲初奏,槍聲頓止。
俄擂鼓如前,麾旗者揚旗,槍進如前。
如是者九。
連環槍作,滿洲前鋒護軍乘馬者,自兩翼出,彼此奔馳,三軍作衝圍狀,盤旋數次,槍止乃已。
金聲再奏,八旗驍騎兵衝陣而出,海螺畫角齊奏,傳宣官呼收兵者三,軍士鹹頓首歡呼,再叩而退。
兵部告禮成,上還禦營,翌日,賞賚有差。
每歲春秋,鹹集於德勝門外十裡之仰山窪村,簡練如儀,惟將士衣素服,不著戎冑,與臨陣別。
演試火器礮石,歲以春秋,由兵部奏請,欽命大臣偕漢軍都統演礮於蘆溝橋,八旗以次演,及牌者有賞,否則罪之。
軍政五載一舉,行律有四。
一操守,曰廉、平、貪;一才能,曰長、平、短;一騎射,曰優、平、劣;一年歲,曰壯、中、老:以次定賞罰焉。
漢軍 國初俘掠遼瀋之民,悉為滿臣奴隸。
太宗憫之,拔其少壯者為兵,設左右兩翼,命駙馬佟養性、都統馬光遠統之。
其後歸者漸多,入關後,明降將踵至,遂設八旗,一如滿洲之制。
康熙中,三藩平,其藩下諸部落亦分隸旗籍。
雍正中,定上三旗,每旗佐領四十,下五旗,每旗佐領三十,其不足者,撥內務府包衣人隸焉。
八旗旗纛,皆繪灑金飛虎於上,前鋒營用五色飛虎旗,香山健銳營號衣,黃色,緣藍。
火器營號衣,用藍色,緣白。
八旗侍衞教場 國初最重騎射,羽林虎賁之士,退直之暇,嘗校射教場中,即明內操地也。
鑲黃旗在皇城東北隅,臨禦河;正黃旗在聞華寺後;正白旗在小南城,即明南內地也。
旗兵比棍 寧古塔將軍每屆三年出示,無論滿洲、漢軍,未成丁者,至衙門比試,曰「比棍」。
棍以木二根高五尺,上橫短木,立於將軍前。
照冊點名,於其下行過,能如棍長,即註冊披甲,派差食糧。
如不願者,歲出銀六兩,曰「當幫」。
天祐軍 定南王孔有德、靖南王耿精忠、平南王尚可喜當歸順時,未隸旗籍,太宗名其所統之軍為天祐軍,特設白、緣、黑諸旗纛以賜之。
車騎營 雍正中,世宗命九卿籌禦西夷之策,嶽威信公獻車營法。
其製仿邱濬舊制,稍加損益。
車廣二尺,長五尺,一夫推輦,以四夫護之。
五車為伍,二十五車為乘,百車為隊,千車為營,行載糗糧軍衣,夜團聚為營。
戰時,兩隊居前,專司衝突,三隊後隨,餘五隊保衞元戎,以防賊人劫戰,並具圖以進。
上命滿洲護軍習之,號車騎營。
後北征,屢以車師取勝。
然嚴重,難連行,和通之敗,道路壅塞,士卒多損,論者歸咎車戰,遂廢。
禦營 嘉慶以前,列聖每歲秋獮木蘭,巡幸直省,除近畿數處設行宮外,餘皆駐蹕牙帳,曰「禦營」。
護軍統領一人,豫率其屬往,相度地勢廣狹,偕武備院卿司幄及工部官設立行營。
中建帳殿禦幄,繚以黃漆木城,建旗門,覆以黃幕,其外為網城,正南暨東西各設一門,正南建正白、東建鑲黃、西建正黃護軍旗各二,東西門復設連帳旗門,領侍衞內大臣率侍衞親軍宿衞網城門,八旗護軍統領率官兵宿衞。
又外八旗,各設帳房,專委官兵禁止諠譁。
禦營之前,扈從諸臣不得駐宿,東四旗在左翼,西四旗在右翼,均去禦營百步。
扈從人等各按翼駐宿,皆北上,最前為王公,次大臣侍衞,其次大小官員扈從人等,皆按旗分品秩,安立行帳。
禦前大臣、內務府官員人役均駐北面,去行營二裡外,前鋒營相度形勢,設卡倫,左右各豎飛虎旗幟,為偵哨,以禁行人諠囂。
其中營,或一或二,各視途之遠近焉。
神機營 神機營署在煤炸胡同,同治初設。
其士卒皆八旗精銳,總以親王大臣,無定員。
全營翼長二人,下設文案、營務、印務、糧餉、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