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聲二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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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受必然性法則的支配,沒有任何的意志自由,這種觀念正如一個人完全自由行動的觀念一樣,是不可能存在的。
因此,要設想一個人的行為受必然性法則的支配,沒有絲毫的意志自由,我們就得假定,我們知道已有無限數量的空間條件,·無·限長的時限和·無·限多的原因存在。
要設想一個人完全自由,不受必然性法則的支配,我們就得把他想象成一個超空間,超時間,與任何原因無關的人。
在第一種情形下,假如沒有自由的必然性是可能存在的,我們就由那個必然性自身得出必然性法則的定義,也就是得出一種沒有内容的單純的形式。
在第二種情形下,假如沒有必然性的自由是可能存在的,我們就得到一種超空間、超時間和無原因的無條件的自由,這種自由本身是無條件的、無限制的,那就是什麼也沒有或是沒有形式的單純的内容。
一般地說,我們得到那形成人類全部宇宙觀的兩個根據——不可知的人生實質和确定這種實質的法則。
理性表明:一、空間以及賦予它本身可見性的各種形式——物質,是無限的,不然就是不堪想象的。
二、時間是沒有瞬間停頓的無限的運動,不然就是不堪想象的。
三、原因和結果的聯系沒有起點,也不可能有終點。
意識表明:一、隻有我一人,一切存在都不外乎是我;因此,我包皮括空間。
二、我用現在靜止的一瞬間來測量流逝的時間,隻有現在這一瞬間我才意識到我還活着;因此,我是超出時間之外的。
三、我是超出原因之外的,因為我覺得我生活中的每一現象産生的根源就是我自己。
理性表達出必然性的法則,意識表達出意志自由的實質。
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是人的意識中的生活實質。
沒有内容的必然性是有三種形式的人的理性。
自由是受考察的對象。
必然是考察的對象。
自由是内容。
必然是形式。
隻有把兩種認識的源泉分開時——這兩種認識的關系才算是形式和内容的關系,這就得出單獨的、互相排斥的和無法理解的自由和必然性的概念。
隻有把它們互相結合時,才能得出關于人類生活的明确概念。
在這互相規定為形式和内容結合的兩個概念之外,任何生活都是不堪想象的。
我們對人類生活所知道的一切,隻不過是自由和必然的一定關系,這也就是意識和理性法則的關系。
我們對外部自然界所知道的一切,隻不過是自然力和必然性的一定關系,或生活的實質和理性法則的一定關系。
大自然的生命力存在于我們之外,不為我們所認識,我們就把這些力叫作引力、惰力、電力、離力、等等;但是人的生命力是為我們所認識的,我們就把它叫做自由。
但是,正如人人所感覺到的,而其本身則無法理解的萬有引力一樣,我們對那支配它的必然性法則知道多少(從一切物體都有重量這個起碼知識,到牛頓定律),我們就能對他了解多少,同樣,人人意識到,而其本身則無法理解的自由意志力,我們每個人對那支配它的必然性法則能認識多少(從每個人都會死亡這一事實,到最複雜的經濟規律或者曆史規律的知識),我們就能對它了解多少。
一切知識隻不過是把生活的實質歸納為理性的法則罷了。
人的自由意志與其他任何力量不同就在于,人能認識到自由意志的力量;但是對理性來說,自由意志力與别的任何力量并無不同。
萬有引力、電力或化學親合力,彼此之間的區别,隻在于理性給它們下了不同的定義。
同樣對理性來說,人的自由意志力與别種自然力的區别,也隻是在于理性給它下的定義。
自由如脫離必然性,就是說,脫離規定它的理性法則,就與萬有引力、或熱力、或植物生長力并無任何區别,對理性來說,自由隻不過是瞬息間的、無法确定的生命的感覺。
正如無法确定的推動天體的力的實質、無法确定的熱力、電力或化學親合力,或生命力的實質,構成了天文學、物理學、化學、植物學、動物學,等等的内容一樣,自由意志力的實質構成了曆史的内容。
但是,正如每種科學研究的對象是未知的生活實質的表現,而這實質的本身隻能是形而上學的研究對象一樣,人的自由意志在空間、時間和因果關系中的表現,構成曆史的研究對象;而自由意志本身是形而上學研究的對象。
在有關生物體的科學中,我們把已知的東西叫作必然性的法則;把未知的東西叫做生命力。
生命力不過是對我們所知道的生命實質以外的未知的剩餘部分的一種說法。
曆史中也是如此:我們把已知的東西叫作必然性的法則;把未知的東西叫作自由意志。
就曆史來說,自由意志不過是對我們已知的人類生活法則中未知的剩餘部分的一種說法。
因此,要設想一個人的行為受必然性法則的支配,沒有絲毫的意志自由,我們就得假定,我們知道已有無限數量的空間條件,·無·限長的時限和·無·限多的原因存在。
要設想一個人完全自由,不受必然性法則的支配,我們就得把他想象成一個超空間,超時間,與任何原因無關的人。
在第一種情形下,假如沒有自由的必然性是可能存在的,我們就由那個必然性自身得出必然性法則的定義,也就是得出一種沒有内容的單純的形式。
在第二種情形下,假如沒有必然性的自由是可能存在的,我們就得到一種超空間、超時間和無原因的無條件的自由,這種自由本身是無條件的、無限制的,那就是什麼也沒有或是沒有形式的單純的内容。
一般地說,我們得到那形成人類全部宇宙觀的兩個根據——不可知的人生實質和确定這種實質的法則。
理性表明:一、空間以及賦予它本身可見性的各種形式——物質,是無限的,不然就是不堪想象的。
二、時間是沒有瞬間停頓的無限的運動,不然就是不堪想象的。
三、原因和結果的聯系沒有起點,也不可能有終點。
意識表明:一、隻有我一人,一切存在都不外乎是我;因此,我包皮括空間。
二、我用現在靜止的一瞬間來測量流逝的時間,隻有現在這一瞬間我才意識到我還活着;因此,我是超出時間之外的。
三、我是超出原因之外的,因為我覺得我生活中的每一現象産生的根源就是我自己。
理性表達出必然性的法則,意識表達出意志自由的實質。
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是人的意識中的生活實質。
沒有内容的必然性是有三種形式的人的理性。
自由是受考察的對象。
必然是考察的對象。
自由是内容。
必然是形式。
隻有把兩種認識的源泉分開時——這兩種認識的關系才算是形式和内容的關系,這就得出單獨的、互相排斥的和無法理解的自由和必然性的概念。
隻有把它們互相結合時,才能得出關于人類生活的明确概念。
在這互相規定為形式和内容結合的兩個概念之外,任何生活都是不堪想象的。
我們對人類生活所知道的一切,隻不過是自由和必然的一定關系,這也就是意識和理性法則的關系。
我們對外部自然界所知道的一切,隻不過是自然力和必然性的一定關系,或生活的實質和理性法則的一定關系。
大自然的生命力存在于我們之外,不為我們所認識,我們就把這些力叫作引力、惰力、電力、離力、等等;但是人的生命力是為我們所認識的,我們就把它叫做自由。
但是,正如人人所感覺到的,而其本身則無法理解的萬有引力一樣,我們對那支配它的必然性法則知道多少(從一切物體都有重量這個起碼知識,到牛頓定律),我們就能對他了解多少,同樣,人人意識到,而其本身則無法理解的自由意志力,我們每個人對那支配它的必然性法則能認識多少(從每個人都會死亡這一事實,到最複雜的經濟規律或者曆史規律的知識),我們就能對它了解多少。
一切知識隻不過是把生活的實質歸納為理性的法則罷了。
人的自由意志與其他任何力量不同就在于,人能認識到自由意志的力量;但是對理性來說,自由意志力與别的任何力量并無不同。
萬有引力、電力或化學親合力,彼此之間的區别,隻在于理性給它們下了不同的定義。
同樣對理性來說,人的自由意志力與别種自然力的區别,也隻是在于理性給它下的定義。
自由如脫離必然性,就是說,脫離規定它的理性法則,就與萬有引力、或熱力、或植物生長力并無任何區别,對理性來說,自由隻不過是瞬息間的、無法确定的生命的感覺。
正如無法确定的推動天體的力的實質、無法确定的熱力、電力或化學親合力,或生命力的實質,構成了天文學、物理學、化學、植物學、動物學,等等的内容一樣,自由意志力的實質構成了曆史的内容。
但是,正如每種科學研究的對象是未知的生活實質的表現,而這實質的本身隻能是形而上學的研究對象一樣,人的自由意志在空間、時間和因果關系中的表現,構成曆史的研究對象;而自由意志本身是形而上學研究的對象。
在有關生物體的科學中,我們把已知的東西叫作必然性的法則;把未知的東西叫做生命力。
生命力不過是對我們所知道的生命實質以外的未知的剩餘部分的一種說法。
曆史中也是如此:我們把已知的東西叫作必然性的法則;把未知的東西叫作自由意志。
就曆史來說,自由意志不過是對我們已知的人類生活法則中未知的剩餘部分的一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