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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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不過是一嘟噜演員罷了。

    那丈夫和妻子倒是一對挺不錯的夫婦——很有點兒鬼聰明——可我對他們并不太感興趣。

    特别是,他們在整場戲裡老是在喝着茶或者其他混帳玩藝兒。

    你每次看見他們,總有個傭人拿茶端到他們面前,或是那妻子在倒茶給什麼人喝。

     還有戲裡不住有人進進出出——你光是看着人們坐下站起都會看得頭昏眼花。

    阿爾法萊德.倫特和琳.封丹演那對夫婦,他們演得非常好,可我不怎麼喜歡他們。

    不過憑良心說,他們确是與衆不同。

     他們演得不象真人,也不象演員。

    簡直很難解釋.他們演的時候,很象他們知道自己是名演員什麼的。

    我是說他們演得很好,不過他們演得太好了。

     比如說,他們一個剛說完話,另一個馬上接口很快地說了什麼。

    這是在學真實生活中人們說話時彼此打斷對方說話的情形。

    他們的表演藝術很有點兒象格林威治村的老歐尼彈鋼琴。

    你不管做什麼事,如果做得太好了,一不警惕,就會在無意中賣弄起來.那樣的話,你就不再那麼好了。

    可是不管怎樣,戲裡就隻他們兩個——我是說倫特夫婦——看去象是真正有頭腦的人。

    我得承認這一點。

     演完第一幕,我們就跟其他那些傻瓜蛋一起出去抽煙。

    這真是個盛舉。

    你這一輩子從未見過有這麼多的僞君子聚在一起,每個人都拼命袖煙,大聲談論戲,讓别人都能聽見他們的聲音,知道他們有多麼了不起。

    有個傻裡傻氣的電影演員站在我們附近抽煙。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可他老是在戰争片裡擔任膽小鬼的角色。

    他跟一個極漂亮的金發姑娘在一起,他們兩個都裝出很厭倦的樣子,好象甚至都不知道周圍有人在看他們似的。

    真是謙虛得要命。

    我看了倒是十分開心。

    老薩麗除了誇獎倫特夫婦外,簡宣很少說話,因為她正忙着伸長脖子東張西望,裝出一副迷人的樣子。

    接着她突然看見休息室的另一頭有一個她認識的傻瓜蛋。

    那家夥穿了套深灰色的法蘭絨衣服,一件格子襯衫,是個地道的名牌大學生。

    真了不起。

    他靠牆站着,隻顧沒命地抽煙,一副膩煩極了的樣子。

    老薩麗不住地說:“我認識那小夥子。

    ”不管你帶她去什麼地方,她總認識什麼人,或者她自以為認識什麼人。

    她說了又說,後來我膩煩透了,就對她說:“你既然認識他,幹嗎不過去親親熱熱地吻他一下呢?他準會高興。

    ” 她聽了這話很生氣。

    最後,那傻瓜蛋終于看見了她,就過來跟她打招呼。

    你真該看見他們打招呼時的樣子。

    你準以為他們有二十年沒見面了。

    你還會以為他們小時候都在一個澡盆裡洗澡什麼的。

    是一對老得不能再老的朋友。

    真正叫人作嘔。

    好笑的是,他們也許隻見過一面,在某個假模假式的舞會裡。

    最後,他們假客氣完了,老薩麗就給我們兩個介紹。

     他的名字叫喬治什麼的——我都記不得了——是安多佛大學的學生。

    真——真了不起。

    可惜你沒看見老薩麗問他喜不喜歡這戲時他的那副樣子。

    他正是那種假得不能再假的僞君子,回答别人問題的時候,還得給自己騰出地方來。

    他往後退了一步,正好腳踩在一位站在他後面的太太的腳上。

    他大概把她的那幾個腳趾全都踩斷了。

    他說加戲本身不怎麼樣,可是倫特夫婦,當然啦,完完全全是天仙下凡。

     天仙下凡。

    老天爺,天仙下凡。

    我聽了差點兒笑死。

     接着他和老薩麗開始聊起他們兩個都認識的許多熟人來。

    這是你一輩子從來沒聽到過的最假模假式的談話。

    他們以最快的速度不斷想出一些地方來,然後再想出一些住在那地方的人,說出他們的名字。

     等到我回到座位上的時候,我都快要嘔出來了-點不假。

    接着,等到下一幕戲演完的時候,他們之繼續了他們那令人厭煩的混帳談話,他們不斷想出更多的地方,說出住在那地方的更多人的名字。

    最糟糕的是,那傻瓜蛋有那種假極了的名牌大學聲音,就是那種換其疲倦、極其勢利的聲音。

    那聲音聽去簡直象個女人。

    他竟毫不猶豫地來夾三,那雜種。

    戲演完後,我一時還以為他要坐進混帳的出租汽車跟我們一起走呢,因為他都跟着我們穿過了約莫兩條街,不過他還得跟一嘟噜僞君子碰頭喝雞尾酒去,他說。

    我都想象得出他們怎樣全都坐在一個酒吧裡,穿着格子襯衫,用那種疲倦的、勢利的聲音批評着戲、書和女人。

    他們真讓我差點兒笑死,那班家夥。

     我聽那個假模假式的安多佛雜種講了約莫十個鐘頭的話,最後跟老薩麗一塊兒坐進出租汽車的時候,簡直恨死她了。

    我已準備好要送她回家——我的确準備好了——可是她說:“我想起了個妙極了的主意!”她老是想起什麼妙極了的主意。

    “聽着,”她說。

    “你得什麼時候回家吃晚飯?我是說你是不是急于回家?你是不是得限定時間回家?” “我?不。

    不限定時間,”我說,這話真是再老實也沒有了,嘿。

    “幹嗎?” “咱們到無線電城冰場溜冰去吧!” 她出的總是這一類的主意。

     “到無線電城冰場上去溜冰?你是說馬上就去?” “去溜那麼個把鐘頭。

    你想不想去?你要是不想去的話——”“我沒說我不想去,”我說。

    “我當然去。

    要是你想去的話。

    ” “你真是這個意思嗎?要不是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