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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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結婚了,接着那酒鬼哥哥的神經恢複了正常,給艾力克的母親動了手術,使她依舊看得見東西,接着那個酒鬼哥哥和老瑪霞成了眷屬。

    最後一幕是大家坐在長長的晚飯桌上,看見那隻大丹麥狗帶着一嘟噜小狗進來,個個笑得命都不要了。

    或許大家都以為它是隻雄狗呢,我揣摩,或者諸如此類的混帳玩藝兒。

    我能說的隻有一句話: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腸子嘔出來,就别去看這電影。

     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旁邊還坐着位太太,在整個混帳電影放映時哭個不停。

    越演到假模假式的地方她越哭得兇。

    你也許會以為她這樣做是因為她心腸軟得要命,可我正好坐在她旁邊,看出她并不是軟心腸。

    她帶着個小孩子,他早已看不下去電影,一定要上廁所去。

    她不住地叫他規規矩短坐着。

    她的心腸軟得就跟他媽的狼差不離。

    那些在電影裡看到什麼假模假式的玩藝兒會把他們的混帳眼珠兒哭出來的人,他們十有九個在心底裡都是卑鄙的雜種。

    我不開玩笑。

     看完電影,我就徒步向維格酒吧間走去,我跟老卡爾.路斯約好了在那兒會面。

    我一邊走,一邊卻想起戰争來。

    那些戰争片老引起我胡思亂想。

    我覺得自己要是被征去當兵,恐怕會受不了。

    我真的會受不了。

    要是他們光是讓你去送死什麼的,那倒也不太壞,問題是你得在軍隊裡呆他媽的那麼久。

     這是最大的問題。

    我哥哥DB在軍隊裡呆了他媽的四年。

    他也參加了戰争——還參加了進攻歐洲大陸什麼的——可我真覺得他痛恨軍隊比痛恨戰争還厲害。

    我那時年紀還很小,可我記得他每次休假回來,簡直是躺在床上不起來。

    他甚至連客廳都不進去。

    後來他到海外參加戰争,身上沒受過什麼傷,也不用開槍打人。

    他光是駕駛着一輛指揮車載着一個牛仔将軍整天轉遊。

    他有一次跟艾裡和我說,他要是得開槍打人,都不知道應該朝哪個方向打。

    他說他呆的軍隊簡直跟納粹軍隊一樣,全都是些雜種。

     我記得艾裡有一次問他參加戰争對他有沒有好處,因為他是個作家,戰争可以向他提供不少材料。

    他叫艾裡去把那隻壘球手套拿來,随後他問艾裡,誰是最好的戰争詩人,是魯帕特.勃洛克還是艾米莉.狄更生?艾裡說是艾米莉.狄更生。

    我自己讀詩不多,不太懂得他們的意思,可我卻清楚地懂得我自己要是被征去當兵,一天到晚跟一嘟噜象阿克萊、斯特拉德萊塔和老毛裡斯之類的家夥一塊兒厮混,跟他們一塊兒行軍什麼的,那我非發瘋不可。

     我有一次在童子軍裡呆了那麼一個星期,我甚至都沒法老望着我前面那個家夥的後腦勺。

    他們老是叫你望着你前面那個家夥的後腦勺,我實在受不了。

     我發誓如果再發生一次戰争,他們不如幹脆把我送去放在行刑隊跟前槍決算了。

    我決不反對。

    我對DB有一點不很了解,他那麼痛恨戰争,卻在今年夏天讓我閱讀《永别了,武器》這樣的小說。

    他說這本書寫得好極了。

    就是這一點我不能理解。

    小說裡有個叫作亨利少尉的家夥,大概算是個好人吧。

     我實在不了解DB一方面那麼痛恨軍隊和戰争,一方面卻能喜歡這樣一個假模假式的人。

    我的意思是,比方說,我不了解他怎麼能一方面喜歡這樣一本假模假式的小說,一方面卻又能喜歡林.拉德納的那本小說,或者另外那本他最最喜歡的小說——《偉大的蓋茨比》。

    我這麼一說,DB聽了很生氣,說我年紀太小,還欣賞不了那樣的書,可我不同意他的看法。

    我告訴他說我喜歡林.拉德納和《偉大的蓋茨比》這類書。

    我的确喜歡。

    我最最喜歡的是《偉大的蓋茨比》。

    老蓋茨比。

    可愛的家夥。

    我喜歡他極了。

    嗯,不管怎樣,我們發明了原子彈這事倒讓我挺高興。

    要是再發生一次戰争,我打算他媽的幹脆坐在原子彈頂上。

    我願意第一個報名,我可以對天發誓,我願意這樣做—— 棋琪書吧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