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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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幾年來最好的運氣,就是在我回家的時候平時那個值夜班開電梯的彼得恰好不在。
一個我從未見過的新手在開電梯,所以我揣摩我要是不撞見我父母,或許可以跟老菲菇見一面再溜出去,不至于有人知道我回家來過。
這真是個好得了不得的運氣。
更幸運的是,這個新來的家夥有點兒傻裡傻氣。
我用一種非常随便的聲音告訴他說,我要上狄克斯坦家去。
狄克斯坦家跟我們住同一層樓。
我這時已脫掉那頂獵人帽,不讓自己有任何形迹可疑的地方。
我裝作非常匆忙的樣子走進電梯。
他已把電梯的門關上了,準備送我上去,接着他忽然轉過身來對我說:“他們不在家。
他們在十四層樓參加舞會。
” “沒關系,”我說。
“我可以等他們會兒。
我是他們的侄兒。
” 他帶着懷疑的、傻裡傻氣的神氣望了我一眼。
“你最好到休息室等去,朋友,”他說。
“很好——那很好,”我說。
“可我的一條腿有毛病。
我得讓它保持某種固定的姿勢。
我想我最好還是坐在他們房門口的椅子上等去。
” 他不知道我他媽的在說些什麼,所以隻是“哦”了一聲,就送我上樓。
那倒挺不錯,嘿。
而且也挺好笑。
你隻要說些誰也聽不懂的話,他們就會俯首聽命,耍他們幹什麼他們就幹什麼。
我在我們那層樓走出電梯——一瘸一拐地活象個跛子——開始向狄克斯坦家的方向走去。
等到我聽見電梯的門一關上,我就轉身向我們家的方向走去。
我幹得很不錯。
我甚至連一點酒意都沒有了。
接着我取出房門鑰匙,悄悄把門開了,輕得一點聲音都沒有,随後我非常非常小心地走進房間,又把門關了。
我真應該去當小偷才是。
門廳裡自然黑得要命,我也自然沒法開燈。
我得非常小心,免得碰着什麼東西,發出響聲來。
我确實知道自己已經到家了。
我們的門廳有種奇怪的氣味,跟任何别的地方都不一樣。
我不知道是股他媽的什麼氣味。
既不是花的氣味,也不是香水的氣昧——我真不知道是股他媽的什麼氣味——可我确實知道自己已經到家了。
我脫掉大衣,想挂在門廳的壁櫥裡,可壁櫥裡全是衣架,一開櫥門就卡塔卡嗒響個不停,吓得我都不敢往裡挂衣服了。
接着我就慢慢地向老菲芘的房間走去,走得極慢極慢。
我知道那個女傭人聽不見我的聲音,因為她隻有一個耳鼓。
她的哥哥在她小時候拿了根稻草一直戳到她耳朵裡邊,她有一次告訴我說。
她簡直是個聾子。
可是我的父母,尤其是我母親,耳朵尖得就象隻混帳獵狗。
因此我經過他們房門的時候,走得非常非常輕。
我甚至都屏住了呼吸,老天爺。
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我父親的腦袋上,他都不會醒來,可我母親就不一樣,你哪怕在西伯利亞咳嗽一聲,她都聽得見你的聲音。
她的神精衰弱得要命。
整個晚上她有一半時間起來抽煙。
最後,過了那麼一個鐘頭以後,我終于走到了老菲芘的房間。
可她不在。
我把這事給忘了。
我忘了在DB到好萊塢或者什麼别的地方去的時候,菲芘總是睡在他的房間裡。
她喜歡這房間,因為家裡就數這房間最大。
還因為房間裡有一張瘋子用的特大書桌,是DB向費拉特費亞的某個酒鬼太太買來的,還有那張其大無比的床,總有十英裡長十英裡寬。
我不知道這張床他是從哪裡買來的。
不管怎樣,老菲芘就喜歡趁DB不在家的時候睡在他的房間裡,他也讓她睡。
你真該瞧瞧她在那張混賬書桌上做功課時的情景。
那書桌簡直就跟那張床一樣大。
她做功課的時候你簡直連看都看不見她。
可她就是喜歡這類玩藝兒。
她不喜歡自己的房間,因為那房間太小,她說。
她說她喜歡鋪張。
我聽了差點兒笑死。
老菲芘有什麼可鋪張的?什麼也沒有。
嗯,我就這樣輕手輕腳走進DB的房間,開亮了書桌上的燈。
老菲芘甚至都沒醒。
燈亮後,我還看了她一會兒。
她躺在床上睡得挺香,她的臉側向枕頭的一邊。
她的嘴還張的挺大。
說來好笑。
那些成年人要是睡着了把嘴張得挺大,那簡直難看極了,可孩子就不一樣。
孩子張大了嘴睡,看上去仍挺不錯。
他們甚至可以把口水流一枕頭,可他們的樣兒看上去仍挺不錯。
我在房間裡繞了一圈,走得極輕極輕,觀看房裡的一切。
我的心情改變了,心裡覺得挺舒服。
我甚至都不再怕自己會染上肺炎什麼的了。
我隻覺得心裡挺好過。
老菲芘的衣服擱在緊靠着床的一把椅子上。
她是個挺愛幹淨的孩子。
我是說她并不跟别的孩子一樣把自己的東西到處亂扔。
她不是那種邋遢鬼。
她穿的那套黃褐色衣服是我母親給她在加拿大買的,她就把上裝挂在椅背上。
她的襯衫什麼的全都放在椅子上。
她的鞋子和襪子都放在地闆上,就在椅子底下,整整齊齊地并排放在一起。
這雙鞋我過去從未見過,是一雙嶄新的深褐色鹿皮鞋,就跟我自己穿的這雙一樣,跟我母親在加拿大給她買的那套衣服配在一起,真是漂亮極了。
我母親把她打扮得很漂亮,一點不假。
我母親對某些東四很有鑒賞能力。
她買冰鞋之類的玩藝兒不成,可是在衣飾方面,她真是個行家。
我是說菲芘
一個我從未見過的新手在開電梯,所以我揣摩我要是不撞見我父母,或許可以跟老菲菇見一面再溜出去,不至于有人知道我回家來過。
這真是個好得了不得的運氣。
更幸運的是,這個新來的家夥有點兒傻裡傻氣。
我用一種非常随便的聲音告訴他說,我要上狄克斯坦家去。
狄克斯坦家跟我們住同一層樓。
我這時已脫掉那頂獵人帽,不讓自己有任何形迹可疑的地方。
我裝作非常匆忙的樣子走進電梯。
他已把電梯的門關上了,準備送我上去,接着他忽然轉過身來對我說:“他們不在家。
他們在十四層樓參加舞會。
” “沒關系,”我說。
“我可以等他們會兒。
我是他們的侄兒。
” 他帶着懷疑的、傻裡傻氣的神氣望了我一眼。
“你最好到休息室等去,朋友,”他說。
“很好——那很好,”我說。
“可我的一條腿有毛病。
我得讓它保持某種固定的姿勢。
我想我最好還是坐在他們房門口的椅子上等去。
” 他不知道我他媽的在說些什麼,所以隻是“哦”了一聲,就送我上樓。
那倒挺不錯,嘿。
而且也挺好笑。
你隻要說些誰也聽不懂的話,他們就會俯首聽命,耍他們幹什麼他們就幹什麼。
我在我們那層樓走出電梯——一瘸一拐地活象個跛子——開始向狄克斯坦家的方向走去。
等到我聽見電梯的門一關上,我就轉身向我們家的方向走去。
我幹得很不錯。
我甚至連一點酒意都沒有了。
接着我取出房門鑰匙,悄悄把門開了,輕得一點聲音都沒有,随後我非常非常小心地走進房間,又把門關了。
我真應該去當小偷才是。
門廳裡自然黑得要命,我也自然沒法開燈。
我得非常小心,免得碰着什麼東西,發出響聲來。
我确實知道自己已經到家了。
我們的門廳有種奇怪的氣味,跟任何别的地方都不一樣。
我不知道是股他媽的什麼氣味。
既不是花的氣味,也不是香水的氣昧——我真不知道是股他媽的什麼氣味——可我确實知道自己已經到家了。
我脫掉大衣,想挂在門廳的壁櫥裡,可壁櫥裡全是衣架,一開櫥門就卡塔卡嗒響個不停,吓得我都不敢往裡挂衣服了。
接着我就慢慢地向老菲芘的房間走去,走得極慢極慢。
我知道那個女傭人聽不見我的聲音,因為她隻有一個耳鼓。
她的哥哥在她小時候拿了根稻草一直戳到她耳朵裡邊,她有一次告訴我說。
她簡直是個聾子。
可是我的父母,尤其是我母親,耳朵尖得就象隻混帳獵狗。
因此我經過他們房門的時候,走得非常非常輕。
我甚至都屏住了呼吸,老天爺。
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我父親的腦袋上,他都不會醒來,可我母親就不一樣,你哪怕在西伯利亞咳嗽一聲,她都聽得見你的聲音。
她的神精衰弱得要命。
整個晚上她有一半時間起來抽煙。
最後,過了那麼一個鐘頭以後,我終于走到了老菲芘的房間。
可她不在。
我把這事給忘了。
我忘了在DB到好萊塢或者什麼别的地方去的時候,菲芘總是睡在他的房間裡。
她喜歡這房間,因為家裡就數這房間最大。
還因為房間裡有一張瘋子用的特大書桌,是DB向費拉特費亞的某個酒鬼太太買來的,還有那張其大無比的床,總有十英裡長十英裡寬。
我不知道這張床他是從哪裡買來的。
不管怎樣,老菲芘就喜歡趁DB不在家的時候睡在他的房間裡,他也讓她睡。
你真該瞧瞧她在那張混賬書桌上做功課時的情景。
那書桌簡直就跟那張床一樣大。
她做功課的時候你簡直連看都看不見她。
可她就是喜歡這類玩藝兒。
她不喜歡自己的房間,因為那房間太小,她說。
她說她喜歡鋪張。
我聽了差點兒笑死。
老菲芘有什麼可鋪張的?什麼也沒有。
嗯,我就這樣輕手輕腳走進DB的房間,開亮了書桌上的燈。
老菲芘甚至都沒醒。
燈亮後,我還看了她一會兒。
她躺在床上睡得挺香,她的臉側向枕頭的一邊。
她的嘴還張的挺大。
說來好笑。
那些成年人要是睡着了把嘴張得挺大,那簡直難看極了,可孩子就不一樣。
孩子張大了嘴睡,看上去仍挺不錯。
他們甚至可以把口水流一枕頭,可他們的樣兒看上去仍挺不錯。
我在房間裡繞了一圈,走得極輕極輕,觀看房裡的一切。
我的心情改變了,心裡覺得挺舒服。
我甚至都不再怕自己會染上肺炎什麼的了。
我隻覺得心裡挺好過。
老菲芘的衣服擱在緊靠着床的一把椅子上。
她是個挺愛幹淨的孩子。
我是說她并不跟别的孩子一樣把自己的東西到處亂扔。
她不是那種邋遢鬼。
她穿的那套黃褐色衣服是我母親給她在加拿大買的,她就把上裝挂在椅背上。
她的襯衫什麼的全都放在椅子上。
她的鞋子和襪子都放在地闆上,就在椅子底下,整整齊齊地并排放在一起。
這雙鞋我過去從未見過,是一雙嶄新的深褐色鹿皮鞋,就跟我自己穿的這雙一樣,跟我母親在加拿大給她買的那套衣服配在一起,真是漂亮極了。
我母親把她打扮得很漂亮,一點不假。
我母親對某些東四很有鑒賞能力。
她買冰鞋之類的玩藝兒不成,可是在衣飾方面,她真是個行家。
我是說菲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