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可分立的四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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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和權力政治
在古漢語中,“權”指秤砣。
“權者,铢、兩、斤、鈞、石也,所以稱物平施,知輕重也。
”《漢書?律曆志》,班固。
“權”也可作動詞,稱量。
“權然後知輕重。
”《孟子?梁惠王上》。
“權衡”就由此而來,“為之權衡以稱之”。
《莊子?胠箧》。
“衡”本來指車轅上的橫木,又指秤杆。
權、衡分别指秤砣與秤杆,兩個字合用仍是稱量輕重的意思。
古人借用“權”指稱不可見的“權力”時,顯然認為權力是相對的,需要另外“重物”的平衡。
但是,在權力博弈中,權力終于越來越集中。
擁有權力的一端獨大,而在另一端的絕大多數百姓根本沒有分量。
中國社會也就日趨一日地沒落了。
權力在原始狀态中産生,從無生有。
在高度集權之下,權力趨于分散。
但在強烈的幹涉下,權力又會被聚攏。
集權制度是權力者的勝利。
總是存在着集權與分權的鬥争,最後的政治制度是集權還是民主,取決于哪一種勢力在鬥争中占有優勢。
人和其他動物都争奪權力。
但人與其他動物的最大區别之一是人的欲望沒有止境。
伯特蘭?羅素說:“動物滿足于生存和繁殖,人類則還要擴張。
……在人類無限的欲望中,居首位的是權力欲和榮譽欲。
”羅素:《權力論》,3頁,東方出版社,1988年。
不過,羅素承認,很難把權力與榮譽截然分開。
榮譽的一個重要來源是權力。
在崇拜官級的文化中,在專制體制中,權力幾乎是榮譽的唯一來源。
蘇聯領導人經常給自己授勳,明武宗也喜歡給自己增加新的官銜,而現代中國的最高獎勵也是給一個官銜。
在權力不受約束的地方,權力就是一切。
在得到權力之後,其他欲望就能夠得到滿足。
按照馬克斯?韋伯對權力的定義,權力是“在一個社會關系之中即使一個行動者遇到抵制也處于能夠推行他的意願的地位的可能性”。
羅伯特?達爾的定義是:“A對B擁有權力,以緻他(她)能夠使B去做他本來不願意做的事情。
”這兩個定義大概是最被廣泛使用和讨論的了。
權力隻有在有施加對象時才存在。
羅德裡克?馬丁說:“就最廣義而言,權力關系産生于相互依賴,它改變資源的占有關系。
自我為實現自己的目标必須要有這種資源,而自我隻有靠非利己活動才能獲得這種資源。
”羅德裡克?馬丁:《權力社會學》,三聯書店,1992年。
這一描述對國際關系同樣适用。
國家之間的相互依賴以各自利益為基礎。
相互依賴是不對稱的。
依賴度較小的一方比其餘各方擁有更大的權力。
基歐漢和奈說:“在某種關系中,依賴性較小的行為體常常擁有較強的權力資源,該行為體有能力促動變化或以變化相威脅,而一旦該關系發生變化,則相比而言,該行為體付出的代價小于他方。
”羅伯特?基歐漢、約瑟夫?奈:《權力與相互依賴》,正文12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
他們指出了國家間相互依賴中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區别。
例如,兩國對某一變化(如石油價格上漲)具有同樣的敏感性,但如果後者比前者多了替代選擇(如以适中的代價開采國内資源),它們的脆弱性就會大不相同。
最大的“變化”是戰争。
戰争是最赤裸的、也最有效的權力表現方式。
因為依賴的不對稱,國際關系的最顯著特點是支配,而不是相互依賴。
在相互依賴的關系中也以一方的支配為特點。
韋伯說:“就其最一般性的意義而言,‘支配’乃是共同體行動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
”《韋伯作品集Ⅲ?支配社會學》,1頁,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
他說:“除了無數其他可能有的類型之外,有兩種相互對立的支配類型存在,亦即基于利害狀況(具體而言:基于獨占地位)的支配,與基于權威(命令權力與服從義務)的支配。
”《韋伯作品集Ⅲ?支配社會學》,4頁。
除此之外,韋伯還提出“卡理斯瑪支配”,即魅力支配,喚起大衆的英雄崇拜情緒,大緻接近于國際關系學中的軟實力影響。
在别處,韋伯提出“支配的三個純粹類型”,包括“卡理斯瑪支配”,但另外兩個的含義似乎與以上所引有出入。
見《韋伯作品集Ⅱ?經濟與曆史、支配的類型》,303頁。
“共同體”可以解讀為社會,包括國際社會。
在國際關系中,這兩種類型的支配都源自權力或實力。
馬丁?懷特認為,世界曆史最引人注目的主題是“大國接二連三為争得對國家體系的控制而進行的一系列嘗試”。
《權力政治》,7頁。
漢斯?摩根索提出了政治現實主義的六條原則,第一條就是“如同總的社會一樣,政治受制于植根于人性的客觀規律”。
如上所述,人性基本上就是人的動物性。
摩根索的第二條原則是“穿越國際政治大地時的路标是由權力界定的利益概念”。
漢斯?摩根索:《國家間政治》,4-5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
英文影印版。
肯尼斯?華爾茲認為,“國際政治是權力、鬥争和調節的領域。
”羅伯特?O?基歐漢編《新現實主義及其批判》,100頁。
引文出自第四章“政治結構”,作者為肯尼斯?N?華爾茲。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
約翰?米爾斯海默把華爾茲的理論稱為防禦性現實主義,而他則多邁了一步,提出了進攻性現實主義。
米爾斯海默說:“國際體系為國家犧牲對手以獲得權力創造了巨大的誘導因子,當利益超過成本時,它們就會抓住這一機會。
一國的終極目标是成為體系中的霸主。
”約翰?米爾斯海默:《大國政治的悲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
請注意,體系就是系統。
從這些現實主義理論的觀點可以看出,國家和猴群等原始組織類似,其功能是争奪和保護地盤,以及地盤上的食物和水等利益。
在國際政治中,權力與地理空間密不可分。
摩根索的名作是《國家間政治:對權力與和平的争奪》(PoliticsAmongNations:TheStruggleforPowerandPeace,1948)。
這本書的名字顯然在模仿羅伯特?斯特勞茲-于佩RobertStrausz-Hupé(1903-2002)是美國地緣政治學家,出生在奧匈帝國的首都維也納。
1917年,他在慕尼黑的大街上親眼目睹了全球共産主義暴力革命的開始,在1920年代初,也是在慕尼黑,他見過希特勒的啤酒館表演(慕尼黑是納粹運動的發源地)。
斯特勞茲-于佩在1923年移民美國,那時正是大蕭條時期。
他先擔任美國金融機構的國外投資顧問。
因關于納粹的講演受到重視,于1940年加入賓夕法尼亞大學,為政治學教師,研究納粹的地緣政治學。
1946年獲博士學位,成為一名地緣戰略學家。
斯特勞茲-于佩是當時新興的國際關系學的主要人物之一,在1955年創辦外交政策研究所(ForeignPolicyResearchInstitute,FPRI),兩年後出版Orbis季刊。
在1969-1989年間,他先後出任美國駐斯裡蘭卡、比利時、瑞典、北約和土耳其大使。
斯特勞茲-于佩是20世紀一位出色的地緣政治學家。
與凱南不同,他和艾奇遜倒是比較投緣。
的《地緣政治:對空間與權力的争奪》(Geopolitics:TheStruggleforSpaceandPower,1942)。
斯特勞茲-于佩和摩根索都是歐洲移民過去的美國人,他們的母語都是德語。
這兩本書的初版日期,前者晚于後者6年。
摩根索把副标題做了一點改動,把“權力”放到了前面,并用“和平”取代了“空間”——這是二戰之後出現的一個變化,多了一點理想色彩。
正如二戰所顯示的,和平是一個結果,是國家欲望得到滿足或遭到鎮壓之後的結果。
除非國家感到無能為力而不采取行動,否則和平很少是一個目标。
作為一位現實主義者,摩根索一定知道和平來自國家權力的滿足。
一個國家争到了權力,也就獲得了和平;和平是在權力争鬥中被破壞的。
如果國家因自身軟弱而過多追求和平,必定會喪失更多權力,如二戰前的法國和英國。
因此,作為國家欲望的對象,和平取代空間并不合适。
摩根索的副标題更符合理想——和平畢竟極其珍貴。
但斯特勞茲-于佩的副标題更符合現實。
現在,侵略受到譴責,占領遭受打擊,技術進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地理位置的決定性影響。
但空間與空間擴張依然非常重要——隻要看一眼美國遍及全世界的軍事基地的分布圖就知道了。
提出文明沖突論的塞缪爾?亨廷頓也同樣重視權力。
他說:“全球政治也一直總是有關權力和權力争奪,今天的國際關系正在沿着那個關鍵的維度變化。
”TheLonelySuperpower,SamuelP?Huntington,ForeignAffairs,March/April,1999?其實,“文明沖突”歸根結底還是權力沖突。
它與國家沖突的不同之處在于,文明取代國家成為權力沖突中的主體。
文明沖突不可能消除國家沖突。
它隻是權力沖突的表現形式之一,與權力沖突的其他表現形式(如國家沖突、民族沖突等等)交織在一起,并同樣深受地理的影響。
在國際關系中,起主導作用的是力量和利益,但對價值也越來越重視。
在1950年代初,漢斯?摩根索強調權力在國際關系中的作用,還曾在美國掀起了一場小小的波瀾。
那時,在美國權力之上還蒙着一塊道德遮羞布,一些心地純潔的人真誠地相信正義的力量。
今天的國際關系應該添加更多的内容,不僅要有正義、權利,還必須包括有效的管理,減少沖突、疾病、貧窮等危害人類福祉的災難。
這樣的任務不是龐雜的聯合國等機構所能勝任的。
在競争的同時,大國還要學會合作管理這個世界,而不是完全執迷于互相競争,最終走向沖突和戰争。
隻有大國才有力量(權力)管理這個世界。
在變化的世界中,原來的大國需要和平讓渡部分權力和利益,新興的大國要學會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
如此,整個世界都會從中獲益。
四權及其相互關系 按照在空間分布的範圍,權力可以被分為四種:陸權、海權、空權、太空權(又稱天權)。
“陸權”是指在陸地上的權力,“空權”是指在天空中的權力,另外兩種以此類推。
陸權和海權的對立有着較為久遠的曆史,是地中海的産物。
希臘與波斯的戰争、雅典與斯巴達的戰争、羅馬與迦太基的戰争,都可以從海權和陸權對抗的角度予以解釋。
古代中國在地理上較為封閉,在近代之前,很少遭受來自海洋的嚴重威脅。
除了内戰之外,主要是定居農民與北方遊牧民之間的戰争。
除了河流和湖泊之外,戰争沒有離開過陸地。
因此,中國的海權觀念産生較晚,至今仍在形成的初期,因而也就沒有與海權對應的陸權觀念。
在使用“陸權”時,人們往往有兩層意思,一指在陸地上(主要是在大陸上)取得軍事優勢的能力,二指擁有這種能力的國家。
前一個實際上是“制陸權”,後一個是“陸權國家”。
隻有“陸權”這個詞有這兩層含義。
“海權”、“空權”、“太空權”都是指獲得軍事優勢的能力,實際上是“制海權”、“制空權”、“制太空權”(或“制天權”)。
它們都不指涉國家,也不可能指涉國家,因為沒有哪個國家可以建立在海上、空中和太空中,至少目前還沒有。
島國是海中的陸地國家,而非漂浮在海上。
一個島國未必就是一個擁有制海權的國家(海權國家),就像一個大陸國家未必是制陸權國家(陸權國家)一樣。
有些人讨論一個國家是“陸權”還是“海權”時,往往指在與外軍比較時,本國的海軍和陸軍哪一個相對強一些,而實際上這個國家無論在陸地還是海洋上都沒有軍事優勢,比如清末的中國,既不是海權國家,也非陸權國家。
湯加是一個島國,卻不是海權國家。
如果一個大陸國家不能在陸地上取得軍事優勢,它就不可能是一個陸權國家。
在戰争中,優勢的一方未必會取得勝利。
必須把軍事優勢轉化為軍事勝利,才可能獲得“制X權”。
“制X權”不會獨自存在。
為了打擊敵人,各種權力需要相互支持,很難把一種權力與其他權力剝離。
在戰争中,它們經常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所以,關于中國是陸權還是海權之類的讨論是建立在錯誤概念的基礎之上,而概念混亂必然導緻思維混亂。
現實中的人需要在三維空間内活動。
不過,在航空時代之前,基本上可以把陸權和海權看成是兩維的,是權力在地球表面的平面運作。
美國人早在18世紀獨立戰争時就發明了潛艇。
使用潛艇作戰是為了控制水面船隻和水面航線,不是為了控制海底世界。
因此,水面之下的權力仍被算作海權的一部分。
在20世紀初美國人發明了飛機之後十多年,空戰出現了。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飛機被用于戰争。
從此,權力争奪變成了三維立體的,從地球表面進入天空。
又過了數十年,人類上升得更高,可以擺脫地球引力進入太空,還掌握了重返大氣層的技術。
大規模使用空間技術始于美蘇競争。
太空開發是冷戰的産物,也是冷戰的主要内容之一。
所以,太空探索的目的從一開始就是為了争奪權力。
地緣政治學離不開探讨“陸權”和“海權”。
但中國還沒有建立地緣政治學。
有時,這個學科被精簡到隻剩下這兩個概念了,不僅顯得形銷骨立,而且學者們還勇敢地把它們完全對立起來。
簡陋版的地緣政治學者在本應互補的權力之間無端地制造對抗。
這是一個無知而危險的傾向。
在時間上,四權的出現有早有晚,但它們決不是完全對立的。
僅僅強調制陸權或制海權,尤其是把它們對立起來,表現了提倡者思維的僵化。
他們還停留在八國聯軍或日俄戰争時期,完全拒絕了解過去100年的技術進步和理論發展。
人們都具有“魚生活在水中”這個常識,許多人也知道這個規則有例外。
借助特别進化的鳍,有的魚可以在陸地行走,還能爬樹;有的魚可以在空中滑行100多米,被稱為飛魚。
河馬的汗腺很少。
在炎熱的季節,它們在白天必須生活在水中。
它們并可以在水底行走5分鐘,再浮出水面換氣。
鲸魚不是魚,不能從水中獲得氧氣,卻位于海洋食物鍊的頂端。
很少有人因為鳄魚被叫做“魚”而膽敢在陸地上招惹它們。
其實,鳄魚也不是魚。
大多數鳥類能夠飛翔。
除了一些猛禽之外,鳥很少在空中獵取食物。
在陸地上笨拙行走的企鵝卻可以在海洋裡靈活捕食。
涉禽在淺水處尋找小動物,有些飛鳥從空中俯沖到水中捕魚。
所有的鳥都不會永遠在空中飛翔,它們需要在陸地休息和繁殖。
昆蟲是較低等的動物,體積也較小。
有些昆蟲(如蟬和蠶)會經曆從爬蟲到飛蟲的變形。
許多動物過着兩栖或三栖生活。
它們從不知道人類已經給它們歸類,更不了解地緣政治學者的工作。
所以,它們從來不會把自己的“權”限制在陸地、海洋(河湖)或天空之一,而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和能力生活,享受大自然賜予它們的能力。
如果學者們拘泥于陸權、海權之争,不僅罔顧現實,恐怕連許多低等動物都不如,實在有愧于人類的進化。
在戰争方面,人類要比其他動物發達得多,更要突破地理環境的限制。
各國軍隊的組成不太一樣,不過,一般都會有陸、海、空三軍。
此外,少數國家還有海外幹涉的海軍陸戰隊、外層空間的太空部隊、虛拟空間的信息部隊。
早期軍種的結構較為單一,水中的就在水中,陸地的就在陸地。
在過去100多年中,軍隊已經呈現立體發展的模式。
陸軍有在空中作戰的航空兵;空軍有在陸地作戰的空降兵;海軍有航空兵,還有陸戰隊,他們的任務分别是在空中和陸地作戰,也有從空中向陸地攻擊、從陸地向空中攻擊的能力。
在美國,海軍陸戰隊是一個獨立的軍種,擁有自己的飛機、坦克和軍艦,三位一體又自成一體。
陸戰隊為美國的海外戰争充當先鋒,是一支可以獨立作戰的軍隊。
如果擁有良好的偵查、通訊和指揮系統,通過外層空間的衛星,各軍種還能夠在戰争中互相支持,協同作戰。
各軍種的裝備不同,訓練場地不同,進攻方式不同,卻有共同的、而且應該是唯一的目的:打擊敵人,消滅敵人。
軍人打擊敵人的手段受到國際公約和道德準則的制約。
但是,軍人必須時時盡力突破地理的阻礙,減少空間因素對它們打擊能力的制約。
三權分立與四權合一 對于一個民主國家,它的對内政策和對外政策有着完全不同的目的。
對内,國家的責任是保障全體國民的自由與平等,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促進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對外,國家的責任則是維護本國的利益和尊嚴,在可能的情況下擴張本國的利益(過去還有土地)。
行有餘力,再考慮世界的整體利益,如氣溫上升、核擴散等問題。
在無政府而且弱肉強食的世界,各國隻能自求多福,不能依靠其他國家來保障自己的安全和利益。
國家軍隊的作用是防範潛在的外國威脅,不是為了鎮壓本國的公民。
一旦和平手段不能解決國際争端,就可能需要動用軍隊,使用有限手段乃至一切可能的手段打擊敵人。
這種内外有别的政策會導緻國家患上精神分裂症。
在最好的情況下,國家也是善惡交織的。
但在現階段,病症不可避免。
其治愈有待于國家的消亡,成立擁有最高權力的全球聯合政府、立法機構和司法機構,實現全世界的民主與大同。
這是一個遙遠的前景。
目前,人們隻有接受這個不能令人滿意的、殘酷的現實。
各大國争奪權力,不太在意别國的損失——除非得不償失。
在國内政治中,權力也同樣重要。
更重要的是權力的來源與合法性。
20世紀的曆史已經反複證明,一個國家國内的專制不可能增強該國在國際上的權力。
在國内政治制度設計中,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分立,彼此制衡,才能防止權力者對公共權力的濫用。
一國之内的專制比國際社會中的專制要壞得多。
因為各國有軍隊,即使不足以和霸權直接對抗,也可以維持獨立。
況且各國還彼此牽制,即使超級大國也沒有能力完全獨斷專行。
但在專制國家中,權力高度集中,沒有獨立的個人。
與國家權力相比,個人極其渺小,在受到壓迫時根本無力反抗。
專制的國家機器是人壓迫人的暴力工具,而不是個人權力的保障體系。
在民主國家中,如果權力不能互相制衡,民主就得不到保障,國家必将走向專制。
權力失衡必将損害全體國民的權利、國家的未來發展潛力,以及國際上的競争力。
這是孟德斯鸠認為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必須分立的原因。
他警告說: 如果同一個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貴族或平民組成的同一個機關行使這三種權力,即制定法律權、執行公共決議權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訟權,則一切便都完了。
《論法的精神》上,156頁。
孟德斯鸠接着說:三權在握的國家機關可以用它的意志“去蹂躏全國”、“去毀滅每一個公民”《論法的精神》上,156頁。
,從個人到國家都不能幸免于難。
獨裁者反對分享他們獨霸的權力,拒絕歸還本來屬于人民的自然權利。
因此,專制政體一定把自己國家的人民當作最大的敵人或潛在敵人,本能地鎮壓對他們絕對權力的挑戰——真實的或幻想的挑戰。
獨裁者們不僅直接享用絕對權力,還從絕對權力中獲取無限利益,并且還要福澤廣被子孫(但經常是禍及子孫)。
任何力量都是有限度的。
專制國家把權力的使用方向對準本國人民,必然要耗費大量的資源。
國家财富來自納稅人,然後被用來壓制納稅人。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國家因壓制而産生内亂。
其實,一個較穩定的專制政體也處在内亂之中,因為人民總是被獨裁者當作潛在敵人,需要“戡亂”。
對内鎮壓的後果必然是減少在國際社會中維護國家利益的努力,甚至是出賣國家利益,以換取其他國家對它的壓迫政策的支持或漠視。
在中國,這種現象在清朝末期表現得非常清楚。
孟德斯鸠的三權分立思想首先在美國結出累累碩果。
詹姆斯?麥迪遜是三權分立的積極倡導者。
他因此被譽為美國的“憲法之父”。
麥迪遜的言論是孟德斯鸠式的。
他寫到: 立法、行政和司法權置于同一人手中,不論是一個人、少數人或許多人,不論是世襲的、自己任命的或選舉的,均可公正地斷定是虐政。
《聯邦黨人文集》第47篇,246頁。
文章發表于1788年2月1日,署名為“普布利烏斯”——亞曆山大?漢密爾頓、約翰?傑伊、詹姆斯?麥迪遜三人共用的筆名。
在1787年10月到1788年8月之間不到10個月的時間内,他們在報紙上連續發表文章,推動費城制憲會議上制定的憲法獲得通過。
在同一天的另一篇文章中,麥迪遜又寫到:“不能否認,權力具有一種侵犯性質,應該通過給它規定的限度在實際上加以限制。
”《聯邦黨人文集》第48篇,252頁。
他們限制權力不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
麥迪遜後來當選為美國第四任總統(1809-1817)。
美國的建國之父是老練的政治家,都有機會通過總統選舉或當選總統的任命獲得很大的權力。
在設計憲法和塑造傳統時,他們都知道他們的大緻前途。
但他們仍然毫不猶豫地給國家權力套上籠頭。
否則,必定是美國人民被套上枷鎖,美國的自由與傑出貢獻都不會出現。
這是美國建國之父的偉大之處。
四權可以表現為實實在在的物質,而三權雖是實實在在的權力,卻是不可見、不可觸摸的。
在自由民主國家中,四權的使用目的與三權相反。
四權是對外的政策工具,用于維護國家的整體利益,對付敵人。
在國際關系中,四權是不可分割的。
它們之間不應該互相制約,還必須彼此加強。
本來,在戰争中就是要動員一切可能的力量打擊敵人。
用孟德斯鸠的話來說,就是要使敵人産生“一切便都完了”的可怕預感。
在使用過程中,四權不是互相排斥,不是擁有了其中一個就必然失去另一個。
在空間上,陸權、海權、空權、太空權,後面的“權”的範圍大于前者,有時還能夠包圍或覆蓋前者,加強前者的力量。
所有權力都以陸地為基地。
四權不是全部。
國家間的對抗不僅包括所有四權,還包括國家的綜合實力、人民的意願和意志等等諸多複雜因素。
如果省略掉某幾個因素,必定會在計算均勢時出現失誤,有時會是重大失誤,從而可能導緻國家的災難。
任何一個國家都必然受人力資源、技術資源、财政資源、物質資源等諸多限制,并面對長期利益(如教育、基礎科學研究)與短期利益(如某種武器的開發或購買)之間的平衡。
掌握各種權力的長官為他們的部門争取更多的資源。
國家的決策者們必須站在更高的位置做出綜合判斷:适合這個國家的力量組合是什麼?這個國家需要什麼樣的力量組合?什麼樣的力量組合可以發揮最大功效?在綜合考察和判斷過程中不能割裂四權,也不能忽略國家的長期利益。
畢竟,擁有打擊敵人的最大權力,其最終目的不是為了取得勝利,而是為了保證國家的和平發展。
所以,權力的均衡(均勢)是一個很複雜的計算難題,有時也是一個非常主觀的問題。
霍布斯、湯因比和馬漢的比喻 在人類進入天空和太空之前,他們的活動場所在陸地與海洋,即地球的表面。
權力始于陸地,然後進入到海洋。
即使對于一個島國,它們也同等重要。
英國人托馬斯?霍布斯(1588-1679)出生那一年,英國打敗西班牙的無敵艦隊,成為海洋霸主國家。
霍布斯把海洋和陸地比作為國家提供“營養”的“母親的雙乳”。
霍布斯把海洋放在陸地之前: 物質的數量,被自然限制在一些商品的範圍之内,這些商品上帝往往通過我們大家共同的母親的雙乳——海洋與陸地無償地賜予人類、或是以勞動為代價售予人類。
托馬斯?霍布斯:《利維坦》,191頁,商務印書館,1986年。
引文出自第二十四章“論國家的營養與生殖”。
從中可以聽見後世地緣政治學家的“國家生命體”的先聲。
顯然,霍布斯認為海洋和陸地對人類的貢獻是對等的。
在陸地上,遊牧的草原、農耕的平原和荒涼的沙漠有一個共同點,它們都是廣闊而平坦,便于瞭望,便于通過。
當然,與草原和平原相比,沙漠的自然條件要惡劣得多。
但沙漠也有邊緣、河流、綠洲,可以使用駱駝隊運輸。
在那裡,貿易和交通比在山區方便一些。
沙漠和大海有重要的相似之處。
在漢語的某些詞中,“海”有時候指沙漠。
“瀚海”(翰海)就是一例。
瀚海起初是一個譯音,地望不是很明确,在漢朝時大概是北方的一個湖(呼倫湖、貝爾湖或貝加爾湖),也有可能指今天蒙古國境内的杭愛山。
參見《辭海》“瀚海”與“翰海”詞條。
唐初設瀚海都護府(安北都護府的前身),轄境在今天蒙古國北部及與之毗鄰的俄國地區。
“瀚海”的名稱保留至今,内、外蒙古邊界上的盆地被稱為“瀚海盆地”。
到了後世,“瀚海”泛指大沙漠,以其浩瀚似海而名之。
所以,“瀚海”實指沙漠,不是大海。
如果沙漠看似大海,那麼,草原就更像大海。
絲綢之路是從中亞諸多大沙漠和綠洲經過的貿易通道。
穿越沙漠(或瀚海)的駱駝如同海上的商船,因此被譽為“沙漠之舟”。
在絲綢之路上,商人們牽着駱駝,穿越一片又一片沙漠,一站又一站地(很少有商人走完全程)把中國和羅馬連接起來。
絲綢之路從亞洲内陸的沙漠通向地中海,而沙漠和大海在這條商路中的作用是相同的。
布羅代爾指出,地中海有三面連着遼闊的沙漠:南部的撒哈拉沙漠、東部的叙利亞沙漠、黑海以北的南俄草原(原文如此。
他不會混淆沙漠和草原,應該認為它們是一樣的)。
他說: 沙漠商隊對地中海的貿易既必不可少,又有所依賴。
……地中海的曆史磁場,一極在歐洲,另一極就在遼闊的沙漠。
這些荒蕪的海岸吸引着地中海,地中海也吸引着這些地區。
費爾南?布羅代爾:《菲利普二世時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上卷,248頁,商務印書館,1996年。
作為人類早期的遷徙和貿易通道,沙漠(以及草原、平原)與海洋發揮着同樣的功能。
另一位曆史學家湯因比把草原比作“無水的海洋”。
他在研究語言的傳播路徑時發現: 草原像“未經耕種的海洋”一樣,它雖然不能為定居的人類提供居住條件,但是卻比開墾了的土地為旅行和運輸提供了更大的方便。
海洋和草原的這種相似之處可以從它們作為傳播語言的工具的職能來說明。
大家都知道航海的人民很容易把他們的語言傳播到他們所居住的海洋周圍的四岸上去。
阿諾德?湯因比:《曆史研究》上,234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湯因比指出,古希臘語、馬來語、波利尼西亞語和英語都是通過海洋傳播到廣大的區域。
在漫長的海岸線上、在相近的海島之上,人們說同一種語言。
在草原周圍也有類似的語言現象,證明了對于人類,草原和海洋是何等相似。
湯因比列舉了四種語言作為例證: 由于草原上遊牧民族的傳播,在今天還有四種這類的語言:柏柏爾語、阿拉伯語、土耳其語和印歐語。
《曆史研究》上,234頁。
湯因比也有個布羅代爾式的誤差:在這四種語言中,前三種更多是通過沙漠傳播,而非草原。
柏柏爾人、阿拉伯人、突厥人曾是遊牧民族。
他們生活在北非、阿拉伯半島、中亞和西亞。
這一大片地區連在一起,共同點是幹旱,沙漠廣布,草原稀少,有一些綠洲。
無獨有偶,海權倡導者馬漢從相反的方向看地理因素。
馬漢把海洋比作沙漠,以此來強調海洋的重要性。
在談到布匿戰争時,馬漢認為羅馬人取勝的原因是他們“控制了海洋,而迦太基人從未危及過羅馬人對海洋的控制”。
A?T?馬漢:《海權對曆史的影響》,27頁,解放軍出版社,2006年。
因此,在羅馬本土和西班牙之間,羅馬人可以經過地中海互相支持。
攻入南歐的迦太基軍隊卻沒有這樣的便利。
他們與北非本土的交通線受到羅馬海軍的嚴重威脅,他們軍隊之間的聯系也隻能通過陸地長途跋涉,疲于奔命,最後被羅馬軍團各個擊破。
說到此處,馬漢似乎意猶未盡,又打了個比喻: 假如地中海是一片平坦的“沙漠”,在這片沙漠裡,羅馬人占據了資力雄厚的科西嘉和薩丁島“山脈”,在塔拉戈納、利利巴厄姆和墨西拿構築了堅固的哨所,占據了熱那亞附近的意大利海岸并将馬賽和其他據點的要塞實施聯防;假如羅馬還擁有一支能夠随意穿越沙漠的武裝部隊;而另一方面他們的對手在這裡處于劣勢,為了集中部隊又不得不繞大圈,我們馬上就可以看清這種軍事形勢,這支特殊部隊的價值和作用就毋庸贅述了。
《海權對曆史的影響》,27頁。
在馬漢的這個比喻中,用“草原”替換“沙漠”不會有很大的差别。
沙漠的環境比草原的更嚴酷,需要更加特别的技術和裝備才可以順利通過。
馬漢用沙漠為比喻更能強調海洋的重要性。
從兩人的比喻可以看出,雖然海洋和陸地看起來區别很大,它們有一個共同價值——通過性。
湯因比是曆史學家,馬漢是軍人。
所以,湯因比側重文化的傳播,而馬漢關注軍隊的交通。
他們都敏銳地看出,沙漠(草原)和海洋都是交通要道。
在克服地理障礙之前,沙漠(草原)和海洋最适合遠距離運輸和傳播,因為它們平坦而廣闊。
最後再加一個草原(或沙漠)與海洋的對比。
它出自裝甲戰理論的首創者之一富勒: 在平坦的地區,例如俄國南部大部分地區,除江河、森林外,沒有影響履帶車輛運動的障礙物。
因此在這些地區,未來的作戰很可能類似海上作戰。
J?F?C?富勒:《裝甲戰》,41頁,解放軍出版社,2006年。
富勒的預言很準确。
在10多年後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蘇聯和德國的裝甲部隊在庫爾斯克、奧廖爾一帶的大平原上進行了一次決戰。
草原上的坦克或許像是海洋裡的軍艦吧。
馬漢、特納以及美國的擴張 中國學者在強調海權的時候,總是要提到馬漢,卻往往忽視了馬漢的同胞、曆史學家弗雷德裡克?傑克遜?特納(1861-1932),或根本對他一無所知。
與馬漢注重海權不同,特納研究的是美國邊疆由東
“權者,铢、兩、斤、鈞、石也,所以稱物平施,知輕重也。
”《
“權”也可作動詞,稱量。
“權然後知輕重。
”《
“權衡”就由此而來,“為之權衡以稱之”。
《
“衡”本來指車轅上的橫木,又指秤杆。
權、衡分别指秤砣與秤杆,兩個字合用仍是稱量輕重的意思。
古人借用“權”指稱不可見的“權力”時,顯然認為權力是相對的,需要另外“重物”的平衡。
但是,在權力博弈中,權力終于越來越集中。
擁有權力的一端獨大,而在另一端的絕大多數百姓根本沒有分量。
中國社會也就日趨一日地沒落了。
權力在原始狀态中産生,從無生有。
在高度集權之下,權力趨于分散。
但在強烈的幹涉下,權力又會被聚攏。
集權制度是權力者的勝利。
總是存在着集權與分權的鬥争,最後的政治制度是集權還是民主,取決于哪一種勢力在鬥争中占有優勢。
人和其他動物都争奪權力。
但人與其他動物的最大區别之一是人的欲望沒有止境。
伯特蘭?羅素說:“動物滿足于生存和繁殖,人類則還要擴張。
……在人類無限的欲望中,居首位的是權力欲和榮譽欲。
”羅素:《權力論》,3頁,東方出版社,1988年。
不過,羅素承認,很難把權力與榮譽截然分開。
榮譽的一個重要來源是權力。
在崇拜官級的文化中,在專制體制中,權力幾乎是榮譽的唯一來源。
蘇聯領導人經常給自己授勳,明武宗也喜歡給自己增加新的官銜,而現代中國的最高獎勵也是給一個官銜。
在權力不受約束的地方,權力就是一切。
在得到權力之後,其他欲望就能夠得到滿足。
按照馬克斯?韋伯對權力的定義,權力是“在一個社會關系之中即使一個行動者遇到抵制也處于能夠推行他的意願的地位的可能性”。
羅伯特?達爾的定義是:“A對B擁有權力,以緻他(她)能夠使B去做他本來不願意做的事情。
”這兩個定義大概是最被廣泛使用和讨論的了。
權力隻有在有施加對象時才存在。
羅德裡克?馬丁說:“就最廣義而言,權力關系産生于相互依賴,它改變資源的占有關系。
自我為實現自己的目标必須要有這種資源,而自我隻有靠非利己活動才能獲得這種資源。
”羅德裡克?馬丁:《權力社會學》,三聯書店,1992年。
這一描述對國際關系同樣适用。
國家之間的相互依賴以各自利益為基礎。
相互依賴是不對稱的。
依賴度較小的一方比其餘各方擁有更大的權力。
基歐漢和奈說:“在某種關系中,依賴性較小的行為體常常擁有較強的權力資源,該行為體有能力促動變化或以變化相威脅,而一旦該關系發生變化,則相比而言,該行為體付出的代價小于他方。
”羅伯特?基歐漢、約瑟夫?奈:《權力與相互依賴》,正文12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
他們指出了國家間相互依賴中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區别。
例如,兩國對某一變化(如石油價格上漲)具有同樣的敏感性,但如果後者比前者多了替代選擇(如以适中的代價開采國内資源),它們的脆弱性就會大不相同。
最大的“變化”是戰争。
戰争是最赤裸的、也最有效的權力表現方式。
因為依賴的不對稱,國際關系的最顯著特點是支配,而不是相互依賴。
在相互依賴的關系中也以一方的支配為特點。
韋伯說:“就其最一般性的意義而言,‘支配’乃是共同體行動中最重要的環節之一。
”《韋伯作品集Ⅲ?支配社會學》,1頁,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
他說:“除了無數其他可能有的類型之外,有兩種相互對立的支配類型存在,亦即基于利害狀況(具體而言:基于獨占地位)的支配,與基于權威(命令權力與服從義務)的支配。
”《韋伯作品集Ⅲ?支配社會學》,4頁。
除此之外,韋伯還提出“卡理斯瑪支配”,即魅力支配,喚起大衆的英雄崇拜情緒,大緻接近于國際關系學中的軟實力影響。
在别處,韋伯提出“支配的三個純粹類型”,包括“卡理斯瑪支配”,但另外兩個的含義似乎與以上所引有出入。
見《韋伯作品集Ⅱ?經濟與曆史、支配的類型》,303頁。
“共同體”可以解讀為社會,包括國際社會。
在國際關系中,這兩種類型的支配都源自權力或實力。
馬丁?懷特認為,世界曆史最引人注目的主題是“大國接二連三為争得對國家體系的控制而進行的一系列嘗試”。
《權力政治》,7頁。
漢斯?摩根索提出了政治現實主義的六條原則,第一條就是“如同總的社會一樣,政治受制于植根于人性的客觀規律”。
如上所述,人性基本上就是人的動物性。
摩根索的第二條原則是“穿越國際政治大地時的路标是由權力界定的利益概念”。
漢斯?摩根索:《國家間政治》,4-5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
英文影印版。
肯尼斯?華爾茲認為,“國際政治是權力、鬥争和調節的領域。
”羅伯特?O?基歐漢編《新現實主義及其批判》,100頁。
引文出自第四章“政治結構”,作者為肯尼斯?N?華爾茲。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
約翰?米爾斯海默把華爾茲的理論稱為防禦性現實主義,而他則多邁了一步,提出了進攻性現實主義。
米爾斯海默說:“國際體系為國家犧牲對手以獲得權力創造了巨大的誘導因子,當利益超過成本時,它們就會抓住這一機會。
一國的終極目标是成為體系中的霸主。
”約翰?米爾斯海默:《大國政治的悲劇》,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
請注意,體系就是系統。
從這些現實主義理論的觀點可以看出,國家和猴群等原始組織類似,其功能是争奪和保護地盤,以及地盤上的食物和水等利益。
在國際政治中,權力與地理空間密不可分。
摩根索的名作是《國家間政治:對權力與和平的争奪》(PoliticsAmongNations:TheStruggleforPowerandPeace,1948)。
這本書的名字顯然在模仿羅伯特?斯特勞茲-于佩RobertStrausz-Hupé(1903-2002)是美國地緣政治學家,出生在奧匈帝國的首都維也納。
1917年,他在慕尼黑的大街上親眼目睹了全球共産主義暴力革命的開始,在1920年代初,也是在慕尼黑,他見過希特勒的啤酒館表演(慕尼黑是納粹運動的發源地)。
斯特勞茲-于佩在1923年移民美國,那時正是大蕭條時期。
他先擔任美國金融機構的國外投資顧問。
因關于納粹的講演受到重視,于1940年加入賓夕法尼亞大學,為政治學教師,研究納粹的地緣政治學。
1946年獲博士學位,成為一名地緣戰略學家。
斯特勞茲-于佩是當時新興的國際關系學的主要人物之一,在1955年創辦外交政策研究所(ForeignPolicyResearchInstitute,FPRI),兩年後出版Orbis季刊。
在1969-1989年間,他先後出任美國駐斯裡蘭卡、比利時、瑞典、北約和土耳其大使。
斯特勞茲-于佩是20世紀一位出色的地緣政治學家。
與凱南不同,他和艾奇遜倒是比較投緣。
的《地緣政治:對空間與權力的争奪》(Geopolitics:TheStruggleforSpaceandPower,1942)。
斯特勞茲-于佩和摩根索都是歐洲移民過去的美國人,他們的母語都是德語。
這兩本書的初版日期,前者晚于後者6年。
摩根索把副标題做了一點改動,把“權力”放到了前面,并用“和平”取代了“空間”——這是二戰之後出現的一個變化,多了一點理想色彩。
正如二戰所顯示的,和平是一個結果,是國家欲望得到滿足或遭到鎮壓之後的結果。
除非國家感到無能為力而不采取行動,否則和平很少是一個目标。
作為一位現實主義者,摩根索一定知道和平來自國家權力的滿足。
一個國家争到了權力,也就獲得了和平;和平是在權力争鬥中被破壞的。
如果國家因自身軟弱而過多追求和平,必定會喪失更多權力,如二戰前的法國和英國。
因此,作為國家欲望的對象,和平取代空間并不合适。
摩根索的副标題更符合理想——和平畢竟極其珍貴。
但斯特勞茲-于佩的副标題更符合現實。
現在,侵略受到譴責,占領遭受打擊,技術進步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地理位置的決定性影響。
但空間與空間擴張依然非常重要——隻要看一眼美國遍及全世界的軍事基地的分布圖就知道了。
提出文明沖突論的塞缪爾?亨廷頓也同樣重視權力。
他說:“全球政治也一直總是有關權力和權力争奪,今天的國際關系正在沿着那個關鍵的維度變化。
”TheLonelySuperpower,SamuelP?Huntington,ForeignAffairs,March/April,1999?其實,“文明沖突”歸根結底還是權力沖突。
它與國家沖突的不同之處在于,文明取代國家成為權力沖突中的主體。
文明沖突不可能消除國家沖突。
它隻是權力沖突的表現形式之一,與權力沖突的其他表現形式(如國家沖突、民族沖突等等)交織在一起,并同樣深受地理的影響。
在國際關系中,起主導作用的是力量和利益,但對價值也越來越重視。
在1950年代初,漢斯?摩根索強調權力在國際關系中的作用,還曾在美國掀起了一場小小的波瀾。
那時,在美國權力之上還蒙着一塊道德遮羞布,一些心地純潔的人真誠地相信正義的力量。
今天的國際關系應該添加更多的内容,不僅要有正義、權利,還必須包括有效的管理,減少沖突、疾病、貧窮等危害人類福祉的災難。
這樣的任務不是龐雜的聯合國等機構所能勝任的。
在競争的同時,大國還要學會合作管理這個世界,而不是完全執迷于互相競争,最終走向沖突和戰争。
隻有大國才有力量(權力)管理這個世界。
在變化的世界中,原來的大國需要和平讓渡部分權力和利益,新興的大國要學會承擔更多的責任和義務。
如此,整個世界都會從中獲益。
四權及其相互關系 按照在空間分布的範圍,權力可以被分為四種:陸權、海權、空權、太空權(又稱天權)。
“陸權”是指在陸地上的權力,“空權”是指在天空中的權力,另外兩種以此類推。
陸權和海權的對立有着較為久遠的曆史,是地中海的産物。
希臘與波斯的戰争、雅典與斯巴達的戰争、羅馬與迦太基的戰争,都可以從海權和陸權對抗的角度予以解釋。
古代中國在地理上較為封閉,在近代之前,很少遭受來自海洋的嚴重威脅。
除了内戰之外,主要是定居農民與北方遊牧民之間的戰争。
除了河流和湖泊之外,戰争沒有離開過陸地。
因此,中國的海權觀念産生較晚,至今仍在形成的初期,因而也就沒有與海權對應的陸權觀念。
在使用“陸權”時,人們往往有兩層意思,一指在陸地上(主要是在大陸上)取得軍事優勢的能力,二指擁有這種能力的國家。
前一個實際上是“制陸權”,後一個是“陸權國家”。
隻有“陸權”這個詞有這兩層含義。
“海權”、“空權”、“太空權”都是指獲得軍事優勢的能力,實際上是“制海權”、“制空權”、“制太空權”(或“制天權”)。
它們都不指涉國家,也不可能指涉國家,因為沒有哪個國家可以建立在海上、空中和太空中,至少目前還沒有。
島國是海中的陸地國家,而非漂浮在海上。
一個島國未必就是一個擁有制海權的國家(海權國家),就像一個大陸國家未必是制陸權國家(陸權國家)一樣。
有些人讨論一個國家是“陸權”還是“海權”時,往往指在與外軍比較時,本國的海軍和陸軍哪一個相對強一些,而實際上這個國家無論在陸地還是海洋上都沒有軍事優勢,比如清末的中國,既不是海權國家,也非陸權國家。
湯加是一個島國,卻不是海權國家。
如果一個大陸國家不能在陸地上取得軍事優勢,它就不可能是一個陸權國家。
在戰争中,優勢的一方未必會取得勝利。
必須把軍事優勢轉化為軍事勝利,才可能獲得“制X權”。
“制X權”不會獨自存在。
為了打擊敵人,各種權力需要相互支持,很難把一種權力與其他權力剝離。
在戰争中,它們經常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所以,關于中國是陸權還是海權之類的讨論是建立在錯誤概念的基礎之上,而概念混亂必然導緻思維混亂。
現實中的人需要在三維空間内活動。
不過,在航空時代之前,基本上可以把陸權和海權看成是兩維的,是權力在地球表面的平面運作。
美國人早在18世紀獨立戰争時就發明了潛艇。
使用潛艇作戰是為了控制水面船隻和水面航線,不是為了控制海底世界。
因此,水面之下的權力仍被算作海權的一部分。
在20世紀初美國人發明了飛機之後十多年,空戰出現了。
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飛機被用于戰争。
從此,權力争奪變成了三維立體的,從地球表面進入天空。
又過了數十年,人類上升得更高,可以擺脫地球引力進入太空,還掌握了重返大氣層的技術。
大規模使用空間技術始于美蘇競争。
太空開發是冷戰的産物,也是冷戰的主要内容之一。
所以,太空探索的目的從一開始就是為了争奪權力。
地緣政治學離不開探讨“陸權”和“海權”。
但中國還沒有建立地緣政治學。
有時,這個學科被精簡到隻剩下這兩個概念了,不僅顯得形銷骨立,而且學者們還勇敢地把它們完全對立起來。
簡陋版的地緣政治學者在本應互補的權力之間無端地制造對抗。
這是一個無知而危險的傾向。
在時間上,四權的出現有早有晚,但它們決不是完全對立的。
僅僅強調制陸權或制海權,尤其是把它們對立起來,表現了提倡者思維的僵化。
他們還停留在八國聯軍或日俄戰争時期,完全拒絕了解過去100年的技術進步和理論發展。
人們都具有“魚生活在水中”這個常識,許多人也知道這個規則有例外。
借助特别進化的鳍,有的魚可以在陸地行走,還能爬樹;有的魚可以在空中滑行100多米,被稱為飛魚。
河馬的汗腺很少。
在炎熱的季節,它們在白天必須生活在水中。
它們并可以在水底行走5分鐘,再浮出水面換氣。
鲸魚不是魚,不能從水中獲得氧氣,卻位于海洋食物鍊的頂端。
很少有人因為鳄魚被叫做“魚”而膽敢在陸地上招惹它們。
其實,鳄魚也不是魚。
大多數鳥類能夠飛翔。
除了一些猛禽之外,鳥很少在空中獵取食物。
在陸地上笨拙行走的企鵝卻可以在海洋裡靈活捕食。
涉禽在淺水處尋找小動物,有些飛鳥從空中俯沖到水中捕魚。
所有的鳥都不會永遠在空中飛翔,它們需要在陸地休息和繁殖。
昆蟲是較低等的動物,體積也較小。
有些昆蟲(如蟬和蠶)會經曆從爬蟲到飛蟲的變形。
許多動物過着兩栖或三栖生活。
它們從不知道人類已經給它們歸類,更不了解地緣政治學者的工作。
所以,它們從來不會把自己的“權”限制在陸地、海洋(河湖)或天空之一,而是按照自己的意願和能力生活,享受大自然賜予它們的能力。
如果學者們拘泥于陸權、海權之争,不僅罔顧現實,恐怕連許多低等動物都不如,實在有愧于人類的進化。
在戰争方面,人類要比其他動物發達得多,更要突破地理環境的限制。
各國軍隊的組成不太一樣,不過,一般都會有陸、海、空三軍。
此外,少數國家還有海外幹涉的海軍陸戰隊、外層空間的太空部隊、虛拟空間的信息部隊。
早期軍種的結構較為單一,水中的就在水中,陸地的就在陸地。
在過去100多年中,軍隊已經呈現立體發展的模式。
陸軍有在空中作戰的航空兵;空軍有在陸地作戰的空降兵;海軍有航空兵,還有陸戰隊,他們的任務分别是在空中和陸地作戰,也有從空中向陸地攻擊、從陸地向空中攻擊的能力。
在美國,海軍陸戰隊是一個獨立的軍種,擁有自己的飛機、坦克和軍艦,三位一體又自成一體。
陸戰隊為美國的海外戰争充當先鋒,是一支可以獨立作戰的軍隊。
如果擁有良好的偵查、通訊和指揮系統,通過外層空間的衛星,各軍種還能夠在戰争中互相支持,協同作戰。
各軍種的裝備不同,訓練場地不同,進攻方式不同,卻有共同的、而且應該是唯一的目的:打擊敵人,消滅敵人。
軍人打擊敵人的手段受到國際公約和道德準則的制約。
但是,軍人必須時時盡力突破地理的阻礙,減少空間因素對它們打擊能力的制約。
三權分立與四權合一 對于一個民主國家,它的對内政策和對外政策有着完全不同的目的。
對内,國家的責任是保障全體國民的自由與平等,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促進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對外,國家的責任則是維護本國的利益和尊嚴,在可能的情況下擴張本國的利益(過去還有土地)。
行有餘力,再考慮世界的整體利益,如氣溫上升、核擴散等問題。
在無政府而且弱肉強食的世界,各國隻能自求多福,不能依靠其他國家來保障自己的安全和利益。
國家軍隊的作用是防範潛在的外國威脅,不是為了鎮壓本國的公民。
一旦和平手段不能解決國際争端,就可能需要動用軍隊,使用有限手段乃至一切可能的手段打擊敵人。
這種内外有别的政策會導緻國家患上精神分裂症。
在最好的情況下,國家也是善惡交織的。
但在現階段,病症不可避免。
其治愈有待于國家的消亡,成立擁有最高權力的全球聯合政府、立法機構和司法機構,實現全世界的民主與大同。
這是一個遙遠的前景。
目前,人們隻有接受這個不能令人滿意的、殘酷的現實。
各大國争奪權力,不太在意别國的損失——除非得不償失。
在國内政治中,權力也同樣重要。
更重要的是權力的來源與合法性。
20世紀的曆史已經反複證明,一個國家國内的專制不可能增強該國在國際上的權力。
在國内政治制度設計中,立法權、司法權、行政權分立,彼此制衡,才能防止權力者對公共權力的濫用。
一國之内的專制比國際社會中的專制要壞得多。
因為各國有軍隊,即使不足以和霸權直接對抗,也可以維持獨立。
況且各國還彼此牽制,即使超級大國也沒有能力完全獨斷專行。
但在專制國家中,權力高度集中,沒有獨立的個人。
與國家權力相比,個人極其渺小,在受到壓迫時根本無力反抗。
專制的國家機器是人壓迫人的暴力工具,而不是個人權力的保障體系。
在民主國家中,如果權力不能互相制衡,民主就得不到保障,國家必将走向專制。
權力失衡必将損害全體國民的權利、國家的未來發展潛力,以及國際上的競争力。
這是孟德斯鸠認為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必須分立的原因。
他警告說: 如果同一個人或是由重要人物、貴族或平民組成的同一個機關行使這三種權力,即制定法律權、執行公共決議權和裁判私人犯罪或争訟權,則一切便都完了。
《論法的精神》上,156頁。
孟德斯鸠接着說:三權在握的國家機關可以用它的意志“去蹂躏全國”、“去毀滅每一個公民”《論法的精神》上,156頁。
,從個人到國家都不能幸免于難。
獨裁者反對分享他們獨霸的權力,拒絕歸還本來屬于人民的自然權利。
因此,專制政體一定把自己國家的人民當作最大的敵人或潛在敵人,本能地鎮壓對他們絕對權力的挑戰——真實的或幻想的挑戰。
獨裁者們不僅直接享用絕對權力,還從絕對權力中獲取無限利益,并且還要福澤廣被子孫(但經常是禍及子孫)。
任何力量都是有限度的。
專制國家把權力的使用方向對準本國人民,必然要耗費大量的資源。
國家财富來自納稅人,然後被用來壓制納稅人。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國家因壓制而産生内亂。
其實,一個較穩定的專制政體也處在内亂之中,因為人民總是被獨裁者當作潛在敵人,需要“戡亂”。
對内鎮壓的後果必然是減少在國際社會中維護國家利益的努力,甚至是出賣國家利益,以換取其他國家對它的壓迫政策的支持或漠視。
在中國,這種現象在清朝末期表現得非常清楚。
孟德斯鸠的三權分立思想首先在美國結出累累碩果。
詹姆斯?麥迪遜是三權分立的積極倡導者。
他因此被譽為美國的“憲法之父”。
麥迪遜的言論是孟德斯鸠式的。
他寫到: 立法、行政和司法權置于同一人手中,不論是一個人、少數人或許多人,不論是世襲的、自己任命的或選舉的,均可公正地斷定是虐政。
《聯邦黨人文集》第47篇,246頁。
文章發表于1788年2月1日,署名為“普布利烏斯”——亞曆山大?漢密爾頓、約翰?傑伊、詹姆斯?麥迪遜三人共用的筆名。
在1787年10月到1788年8月之間不到10個月的時間内,他們在報紙上連續發表文章,推動費城制憲會議上制定的憲法獲得通過。
在同一天的另一篇文章中,麥迪遜又寫到:“不能否認,權力具有一種侵犯性質,應該通過給它規定的限度在實際上加以限制。
”《聯邦黨人文集》第48篇,252頁。
他們限制權力不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
麥迪遜後來當選為美國第四任總統(1809-1817)。
美國的建國之父是老練的政治家,都有機會通過總統選舉或當選總統的任命獲得很大的權力。
在設計憲法和塑造傳統時,他們都知道他們的大緻前途。
但他們仍然毫不猶豫地給國家權力套上籠頭。
否則,必定是美國人民被套上枷鎖,美國的自由與傑出貢獻都不會出現。
這是美國建國之父的偉大之處。
四權可以表現為實實在在的物質,而三權雖是實實在在的權力,卻是不可見、不可觸摸的。
在自由民主國家中,四權的使用目的與三權相反。
四權是對外的政策工具,用于維護國家的整體利益,對付敵人。
在國際關系中,四權是不可分割的。
它們之間不應該互相制約,還必須彼此加強。
本來,在戰争中就是要動員一切可能的力量打擊敵人。
用孟德斯鸠的話來說,就是要使敵人産生“一切便都完了”的可怕預感。
在使用過程中,四權不是互相排斥,不是擁有了其中一個就必然失去另一個。
在空間上,陸權、海權、空權、太空權,後面的“權”的範圍大于前者,有時還能夠包圍或覆蓋前者,加強前者的力量。
所有權力都以陸地為基地。
四權不是全部。
國家間的對抗不僅包括所有四權,還包括國家的綜合實力、人民的意願和意志等等諸多複雜因素。
如果省略掉某幾個因素,必定會在計算均勢時出現失誤,有時會是重大失誤,從而可能導緻國家的災難。
任何一個國家都必然受人力資源、技術資源、财政資源、物質資源等諸多限制,并面對長期利益(如教育、基礎科學研究)與短期利益(如某種武器的開發或購買)之間的平衡。
掌握各種權力的長官為他們的部門争取更多的資源。
國家的決策者們必須站在更高的位置做出綜合判斷:适合這個國家的力量組合是什麼?這個國家需要什麼樣的力量組合?什麼樣的力量組合可以發揮最大功效?在綜合考察和判斷過程中不能割裂四權,也不能忽略國家的長期利益。
畢竟,擁有打擊敵人的最大權力,其最終目的不是為了取得勝利,而是為了保證國家的和平發展。
所以,權力的均衡(均勢)是一個很複雜的計算難題,有時也是一個非常主觀的問題。
霍布斯、湯因比和馬漢的比喻 在人類進入天空和太空之前,他們的活動場所在陸地與海洋,即地球的表面。
權力始于陸地,然後進入到海洋。
即使對于一個島國,它們也同等重要。
英國人托馬斯?霍布斯(1588-1679)出生那一年,英國打敗西班牙的無敵艦隊,成為海洋霸主國家。
霍布斯把海洋和陸地比作為國家提供“營養”的“母親的雙乳”。
霍布斯把海洋放在陸地之前: 物質的數量,被自然限制在一些商品的範圍之内,這些商品上帝往往通過我們大家共同的母親的雙乳——海洋與陸地無償地賜予人類、或是以勞動為代價售予人類。
托馬斯?霍布斯:《利維坦》,191頁,商務印書館,1986年。
引文出自第二十四章“論國家的營養與生殖”。
從中可以聽見後世地緣政治學家的“國家生命體”的先聲。
顯然,霍布斯認為海洋和陸地對人類的貢獻是對等的。
在陸地上,遊牧的草原、農耕的平原和荒涼的沙漠有一個共同點,它們都是廣闊而平坦,便于瞭望,便于通過。
當然,與草原和平原相比,沙漠的自然條件要惡劣得多。
但沙漠也有邊緣、河流、綠洲,可以使用駱駝隊運輸。
在那裡,貿易和交通比在山區方便一些。
沙漠和大海有重要的相似之處。
在漢語的某些詞中,“海”有時候指沙漠。
“瀚海”(翰海)就是一例。
瀚海起初是一個譯音,地望不是很明确,在漢朝時大概是北方的一個湖(呼倫湖、貝爾湖或貝加爾湖),也有可能指今天蒙古國境内的杭愛山。
參見《辭海》“瀚海”與“翰海”詞條。
唐初設瀚海都護府(安北都護府的前身),轄境在今天蒙古國北部及與之毗鄰的俄國地區。
“瀚海”的名稱保留至今,内、外蒙古邊界上的盆地被稱為“瀚海盆地”。
到了後世,“瀚海”泛指大沙漠,以其浩瀚似海而名之。
所以,“瀚海”實指沙漠,不是大海。
如果沙漠看似大海,那麼,草原就更像大海。
絲綢之路是從中亞諸多大沙漠和綠洲經過的貿易通道。
穿越沙漠(或瀚海)的駱駝如同海上的商船,因此被譽為“沙漠之舟”。
在絲綢之路上,商人們牽着駱駝,穿越一片又一片沙漠,一站又一站地(很少有商人走完全程)把中國和羅馬連接起來。
絲綢之路從亞洲内陸的沙漠通向地中海,而沙漠和大海在這條商路中的作用是相同的。
布羅代爾指出,地中海有三面連着遼闊的沙漠:南部的撒哈拉沙漠、東部的叙利亞沙漠、黑海以北的南俄草原(原文如此。
他不會混淆沙漠和草原,應該認為它們是一樣的)。
他說: 沙漠商隊對地中海的貿易既必不可少,又有所依賴。
……地中海的曆史磁場,一極在歐洲,另一極就在遼闊的沙漠。
這些荒蕪的海岸吸引着地中海,地中海也吸引着這些地區。
費爾南?布羅代爾:《菲利普二世時代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上卷,248頁,商務印書館,1996年。
作為人類早期的遷徙和貿易通道,沙漠(以及草原、平原)與海洋發揮着同樣的功能。
另一位曆史學家湯因比把草原比作“無水的海洋”。
他在研究語言的傳播路徑時發現: 草原像“未經耕種的海洋”一樣,它雖然不能為定居的人類提供居住條件,但是卻比開墾了的土地為旅行和運輸提供了更大的方便。
海洋和草原的這種相似之處可以從它們作為傳播語言的工具的職能來說明。
大家都知道航海的人民很容易把他們的語言傳播到他們所居住的海洋周圍的四岸上去。
阿諾德?湯因比:《曆史研究》上,234頁,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湯因比指出,古希臘語、馬來語、波利尼西亞語和英語都是通過海洋傳播到廣大的區域。
在漫長的海岸線上、在相近的海島之上,人們說同一種語言。
在草原周圍也有類似的語言現象,證明了對于人類,草原和海洋是何等相似。
湯因比列舉了四種語言作為例證: 由于草原上遊牧民族的傳播,在今天還有四種這類的語言:柏柏爾語、阿拉伯語、土耳其語和印歐語。
《曆史研究》上,234頁。
湯因比也有個布羅代爾式的誤差:在這四種語言中,前三種更多是通過沙漠傳播,而非草原。
柏柏爾人、阿拉伯人、突厥人曾是遊牧民族。
他們生活在北非、阿拉伯半島、中亞和西亞。
這一大片地區連在一起,共同點是幹旱,沙漠廣布,草原稀少,有一些綠洲。
無獨有偶,海權倡導者馬漢從相反的方向看地理因素。
馬漢把海洋比作沙漠,以此來強調海洋的重要性。
在談到布匿戰争時,馬漢認為羅馬人取勝的原因是他們“控制了海洋,而迦太基人從未危及過羅馬人對海洋的控制”。
A?T?馬漢:《海權對曆史的影響》,27頁,解放軍出版社,2006年。
因此,在羅馬本土和西班牙之間,羅馬人可以經過地中海互相支持。
攻入南歐的迦太基軍隊卻沒有這樣的便利。
他們與北非本土的交通線受到羅馬海軍的嚴重威脅,他們軍隊之間的聯系也隻能通過陸地長途跋涉,疲于奔命,最後被羅馬軍團各個擊破。
說到此處,馬漢似乎意猶未盡,又打了個比喻: 假如地中海是一片平坦的“沙漠”,在這片沙漠裡,羅馬人占據了資力雄厚的科西嘉和薩丁島“山脈”,在塔拉戈納、利利巴厄姆和墨西拿構築了堅固的哨所,占據了熱那亞附近的意大利海岸并将馬賽和其他據點的要塞實施聯防;假如羅馬還擁有一支能夠随意穿越沙漠的武裝部隊;而另一方面他們的對手在這裡處于劣勢,為了集中部隊又不得不繞大圈,我們馬上就可以看清這種軍事形勢,這支特殊部隊的價值和作用就毋庸贅述了。
《海權對曆史的影響》,27頁。
在馬漢的這個比喻中,用“草原”替換“沙漠”不會有很大的差别。
沙漠的環境比草原的更嚴酷,需要更加特别的技術和裝備才可以順利通過。
馬漢用沙漠為比喻更能強調海洋的重要性。
從兩人的比喻可以看出,雖然海洋和陸地看起來區别很大,它們有一個共同價值——通過性。
湯因比是曆史學家,馬漢是軍人。
所以,湯因比側重文化的傳播,而馬漢關注軍隊的交通。
他們都敏銳地看出,沙漠(草原)和海洋都是交通要道。
在克服地理障礙之前,沙漠(草原)和海洋最适合遠距離運輸和傳播,因為它們平坦而廣闊。
最後再加一個草原(或沙漠)與海洋的對比。
它出自裝甲戰理論的首創者之一富勒: 在平坦的地區,例如俄國南部大部分地區,除江河、森林外,沒有影響履帶車輛運動的障礙物。
因此在這些地區,未來的作戰很可能類似海上作戰。
J?F?C?富勒:《裝甲戰》,41頁,解放軍出版社,2006年。
富勒的預言很準确。
在10多年後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蘇聯和德國的裝甲部隊在庫爾斯克、奧廖爾一帶的大平原上進行了一次決戰。
草原上的坦克或許像是海洋裡的軍艦吧。
馬漢、特納以及美國的擴張 中國學者在強調海權的時候,總是要提到馬漢,卻往往忽視了馬漢的同胞、曆史學家弗雷德裡克?傑克遜?特納(1861-1932),或根本對他一無所知。
與馬漢注重海權不同,特納研究的是美國邊疆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