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關燈
小
中
大
潮汕地區曆來是地下錢莊洗錢活動最為猖獗的地方。
黃光裕通過地下錢莊頻繁地在境内外洗錢,将他從香港資本市場上大量套現的錢洗進内地市場,打入不同的公司賬戶和個人賬戶内,供其投資資本市場、房地産和收購家電零售企業,或将内地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錢洗到境外漂白。
洗錢一詞最早起源于20世紀20年代,美國芝加哥黑手黨的一個金融專家購買了一台投币式洗衣機,開了一個洗衣店。
然後,在每天晚上計算當天的洗衣收入時,他就把其他非法所得的贓款加入其中,再向稅務申報納稅,扣去應繳的稅款,剩下的非法得來的錢财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
狹義的洗錢是指為了掩蓋犯罪收入的真實來源和存在,通過各種手段使其合法化的過程。
這些犯罪活動主要包括販毒、走私、詐騙、貪污、賄賂、逃稅等。
廣義的洗錢除了狹義的洗錢含義外,還包括:1.把合法資金洗成黑錢用于非法用途,即把白錢洗黑,如把銀行貸款通過洗錢而用于走私;2.把一種合法的資金洗成另一種表面也合法的資金,以達到占用的目的,即把白錢洗白,如把國有資産通過洗錢轉移到個人帳戶;3.通過洗錢讓合法收入逃避監管,如外資企業把合法收入通過洗錢轉移到境外。
洗錢是指通過金融或其他機構将非法所得轉變為"合法财産"的過程,即通過合法的活動或建設将違法獲得的收入隐藏、僞裝或投資。
這已成為犯罪集團生存發展的一個非常關鍵的環節。
一方面,通過洗錢,掩蓋了其犯罪活動蹤迹,得以"正當地享受"犯罪所得;另一方面,洗錢為犯罪集團介入合法企業提供了資金,使其能夠以"合法掩護非法",不斷擴大犯罪勢力。
洗錢的客體即黑錢,包括販毒、走私、販賣軍火、詐騙、盜竊、搶劫、貪污、偷稅漏稅等犯罪所産生的收入。
洗錢通常分三步:1.存款,即将非法所得的現金存入銀行;2.通過一系列複雜而繁瑣的交易;如銀行轉賬、現金與證券的交易、跨國資金的轉移等,掩蓋金錢的真實來源,使其合法化;3.将資金以合法形式回到罪犯手中。
另外,洗錢還有其他多種途徑,如購買地産、珠寶、古玩等,過後再變換成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産。
"中國特色"的洗錢方式有這樣幾種:一是先撈錢後洗錢,即公職人員大量貪污、受賄後,辭職下海辦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來解釋他不正常的暴富;二是邊撈錢邊洗錢,即搞"一家兩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權力撈錢,親屬則利用"下海"身份掩蓋黑錢來源,三是連撈錢帶洗錢,即政府官員或國企老總創辦私人企業、代理人企業(企業表面上是别人的,但大權由自己控制),既可通過經濟往來把黑錢轉移到這些企業的賬戶上,又可通過正常的納稅經營再賺一筆。
此外,還有一種跨國洗錢,即利用國内外市場日益密切的聯系,設法把黑錢轉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贓款并洗白。
雖然國内腐敗分子的國際洗錢活動還未形成規模,但在國際洗錢中已占有越來越大的比重。
某些領導幹部已開始在國外打基礎,把子女、資金都弄出去。
現在的國外中國留學生中出現了一種"留學貴族",他們大多不是國内"大款"的子弟,但剛到海外,銀行存款戶頭上就有大筆進項。
當發達國家的中産階級還要分期付款買房時,這些留學生已在當地富人區購買住宅,而且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美元的住宅一次付清。
轉移非法所得是把貪污、受賄、尋租等所獲得的資金,以及侵吞的國有資産和從事走私、販私、詐騙、偷漏稅所攫取的巨額财富化公為私。
由于我國處于體制轉軌時期,國有和集體企業激勵、約束和内部監控機制不健全,境内母公司通過各種方式向境外子公司或外商轉移資産、利潤,使少數人在境外獲得了更大的公有資産支配權,或者直接化公為私。
洗黑錢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與境
黃光裕通過地下錢莊頻繁地在境内外洗錢,将他從香港資本市場上大量套現的錢洗進内地市場,打入不同的公司賬戶和個人賬戶内,供其投資資本市場、房地産和收購家電零售企業,或将内地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錢洗到境外漂白。
洗錢一詞最早起源于20世紀20年代,美國芝加哥黑手黨的一個金融專家購買了一台投币式洗衣機,開了一個洗衣店。
然後,在每天晚上計算當天的洗衣收入時,他就把其他非法所得的贓款加入其中,再向稅務申報納稅,扣去應繳的稅款,剩下的非法得來的錢财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
狹義的洗錢是指為了掩蓋犯罪收入的真實來源和存在,通過各種手段使其合法化的過程。
這些犯罪活動主要包括販毒、走私、詐騙、貪污、賄賂、逃稅等。
廣義的洗錢除了狹義的洗錢含義外,還包括:1.把合法資金洗成黑錢用于非法用途,即把白錢洗黑,如把銀行貸款通過洗錢而用于走私;2.把一種合法的資金洗成另一種表面也合法的資金,以達到占用的目的,即把白錢洗白,如把國有資産通過洗錢轉移到個人帳戶;3.通過洗錢讓合法收入逃避監管,如外資企業把合法收入通過洗錢轉移到境外。
洗錢是指通過金融或其他機構将非法所得轉變為"合法财産"的過程,即通過合法的活動或建設将違法獲得的收入隐藏、僞裝或投資。
這已成為犯罪集團生存發展的一個非常關鍵的環節。
一方面,通過洗錢,掩蓋了其犯罪活動蹤迹,得以"正當地享受"犯罪所得;另一方面,洗錢為犯罪集團介入合法企業提供了資金,使其能夠以"合法掩護非法",不斷擴大犯罪勢力。
洗錢的客體即黑錢,包括販毒、走私、販賣軍火、詐騙、盜竊、搶劫、貪污、偷稅漏稅等犯罪所産生的收入。
洗錢通常分三步:1.存款,即将非法所得的現金存入銀行;2.通過一系列複雜而繁瑣的交易;如銀行轉賬、現金與證券的交易、跨國資金的轉移等,掩蓋金錢的真實來源,使其合法化;3.将資金以合法形式回到罪犯手中。
另外,洗錢還有其他多種途徑,如購買地産、珠寶、古玩等,過後再變換成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産。
"中國特色"的洗錢方式有這樣幾種:一是先撈錢後洗錢,即公職人員大量貪污、受賄後,辭職下海辦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來解釋他不正常的暴富;二是邊撈錢邊洗錢,即搞"一家兩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權力撈錢,親屬則利用"下海"身份掩蓋黑錢來源,三是連撈錢帶洗錢,即政府官員或國企老總創辦私人企業、代理人企業(企業表面上是别人的,但大權由自己控制),既可通過經濟往來把黑錢轉移到這些企業的賬戶上,又可通過正常的納稅經營再賺一筆。
此外,還有一種跨國洗錢,即利用國内外市場日益密切的聯系,設法把黑錢轉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贓款并洗白。
雖然國内腐敗分子的國際洗錢活動還未形成規模,但在國際洗錢中已占有越來越大的比重。
某些領導幹部已開始在國外打基礎,把子女、資金都弄出去。
現在的國外中國留學生中出現了一種"留學貴族",他們大多不是國内"大款"的子弟,但剛到海外,銀行存款戶頭上就有大筆進項。
當發達國家的中産階級還要分期付款買房時,這些留學生已在當地富人區購買住宅,而且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美元的住宅一次付清。
轉移非法所得是把貪污、受賄、尋租等所獲得的資金,以及侵吞的國有資産和從事走私、販私、詐騙、偷漏稅所攫取的巨額财富化公為私。
由于我國處于體制轉軌時期,國有和集體企業激勵、約束和内部監控機制不健全,境内母公司通過各種方式向境外子公司或外商轉移資産、利潤,使少數人在境外獲得了更大的公有資産支配權,或者直接化公為私。
洗黑錢主要有三種方式:第一種是與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