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關燈
小
中
大
外簽訂合同購貨彙錢出去,這時通常得境内外互相配合做假單證;第二種是通過地下錢莊把錢彙出;第三種是分散投資化整為零。
現在潮汕地區走私積蓄的黑錢多數通過地下錢莊來洗。
原因有兩個:第一,通過地下錢莊洗黑錢成本非常低,以港币為例,假如銀行的兌換牌價是1.08,地下錢莊的牌價基本上隻有1.10;第二,潮汕地區海外華僑多,黑錢到了境外經常以親友饋贈的方式流回來。
地下錢莊洗錢流程圖 事實上,地下錢莊為走私犯罪分子洗黑錢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不單是潮汕地區,福建、浙江一帶同樣如此。
有關材料顯示,在廈門"遠華走私案"中,賴昌星的收入就是大量通過地下錢莊流入境外。
1996-1998年,"遠華走私"收入中的120億元人民币,就是由财務主管莊建群派人開車押運到廣州一個化名黃河的人家中的地下錢莊,再由黃河通知香港合夥人支付外彙給遠華公司在香港的機構。
據有關部門估計,國内每年通過地下錢莊"洗白"的黑錢金額高達2000億元之巨。
洗黑錢的黑道術語稱做"打數"。
當境内"客戶"有人要用大量人民币現金或彙票換取港币或美金在香港提取時,就将人民币現金和彙票直接交給地下錢莊或存入其指定賬戶,地下錢莊按當日外彙黑市價算出應支付的港币或美金數量并通知其在香港的合夥人,香港合夥人則從香港的銀行賬戶中支付外彙到客戶指定的賬号。
反之亦然。
當境内收入的人民币大大超過支出時,地下錢莊再通過"專業戶"換彙彙給香港合夥人。
這些"專業戶"的外彙來源主要是用假進口合同、報關單進行騙彙獲取。
不過這種手法已經明顯落後。
現在潮汕的地下錢莊通常擁有自己的公司,他們通過與境外公司反複對敲業務,完全可以平衡收支。
一批手表在汕頭和香港之間轉了27次,1萬隻手表就變成了27萬隻。
有需求就有市場,汕頭地下錢莊幾年前與騙稅分子協同作案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地下錢莊在騙稅案的瘋狂進行中得到了急劇地膨脹發展,在接二連三為騙稅分子洗黑錢的過程中,一些錢莊的辦事員甚至遍布潮汕各個鄉鎮。
汕頭第一批被判處死刑的騙稅分子黃文龍親口講述了他騙取出口退稅的"發财經":"我先是設立大興公司獲得進出口權,接着成立8家供貨企業,專門虛開增值稅發票。
我又找到一個叫許樵理的人買到報關單,再讓住在香港的同鄉陳欽城彙來外彙,最後向稅務機關預繳部分稅款取得-專用稅票。
此後,我就可以去領取出口退稅的款項。
在取得退稅款後,将現鈔通過地下錢莊購買外彙,支付給陳欽城做下一次的-出口收彙-,開始另一個循環。
" 就是用這種手法,黃文龍在一年時間裡騙取出口退稅款2100多萬元。
據了解,潮陽、普甯兩地從事騙取出口退稅的100多個犯罪團夥,僅從1999年至2000年6月,就虛開增值稅發票323億元,涉嫌偷騙稅近42億元。
這中間地下錢莊幫了多少忙,可想而知。
香港廉政公署破獲洗錢大案的有關資料顯示,洗黑錢集團為了避免在銀行的轉換金額受到香港法例監管,設法賄賂了其開戶行——寶生銀行尖沙咀分行的一名高級經理,讓他把所有黑錢以一般轉賬而非彙兌的形式處理。
在該經理的協助下,這些"黑錢"被分别轉到不同的銀行戶口,再轉彙給香港和海外的有關銀行賬戶。
寶生銀行所屬的中銀集團發現該行内部有人涉嫌貪污後,主動向廉署舉報。
廉署在調查中發現,"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就是其中一名主要客戶。
另外,一些在内地投資的港商也都利用這個犯罪集團洗黑錢,實現資本外逃。
據悉,這個集團運作已至少5年,每天與廣東及福建等地的現金往來高達5000萬元。
現在潮汕地區走私積蓄的黑錢多數通過地下錢莊來洗。
原因有兩個:第一,通過地下錢莊洗黑錢成本非常低,以港币為例,假如銀行的兌換牌價是1.08,地下錢莊的牌價基本上隻有1.10;第二,潮汕地區海外華僑多,黑錢到了境外經常以親友饋贈的方式流回來。
地下錢莊洗錢流程圖 事實上,地下錢莊為走私犯罪分子洗黑錢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不單是潮汕地區,福建、浙江一帶同樣如此。
有關材料顯示,在廈門"遠華走私案"中,賴昌星的收入就是大量通過地下錢莊流入境外。
1996-1998年,"遠華走私"收入中的120億元人民币,就是由财務主管莊建群派人開車押運到廣州一個化名黃河的人家中的地下錢莊,再由黃河通知香港合夥人支付外彙給遠華公司在香港的機構。
據有關部門估計,國内每年通過地下錢莊"洗白"的黑錢金額高達2000億元之巨。
洗黑錢的黑道術語稱做"打數"。
當境内"客戶"有人要用大量人民币現金或彙票換取港币或美金在香港提取時,就将人民币現金和彙票直接交給地下錢莊或存入其指定賬戶,地下錢莊按當日外彙黑市價算出應支付的港币或美金數量并通知其在香港的合夥人,香港合夥人則從香港的銀行賬戶中支付外彙到客戶指定的賬号。
反之亦然。
當境内收入的人民币大大超過支出時,地下錢莊再通過"專業戶"換彙彙給香港合夥人。
這些"專業戶"的外彙來源主要是用假進口合同、報關單進行騙彙獲取。
不過這種手法已經明顯落後。
現在潮汕的地下錢莊通常擁有自己的公司,他們通過與境外公司反複對敲業務,完全可以平衡收支。
一批手表在汕頭和香港之間轉了27次,1萬隻手表就變成了27萬隻。
有需求就有市場,汕頭地下錢莊幾年前與騙稅分子協同作案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地下錢莊在騙稅案的瘋狂進行中得到了急劇地膨脹發展,在接二連三為騙稅分子洗黑錢的過程中,一些錢莊的辦事員甚至遍布潮汕各個鄉鎮。
汕頭第一批被判處死刑的騙稅分子黃文龍親口講述了他騙取出口退稅的"發财經":"我先是設立大興公司獲得進出口權,接着成立8家供貨企業,專門虛開增值稅發票。
我又找到一個叫許樵理的人買到報關單,再讓住在香港的同鄉陳欽城彙來外彙,最後向稅務機關預繳部分稅款取得-專用稅票。
此後,我就可以去領取出口退稅的款項。
在取得退稅款後,将現鈔通過地下錢莊購買外彙,支付給陳欽城做下一次的-出口收彙-,開始另一個循環。
" 就是用這種手法,黃文龍在一年時間裡騙取出口退稅款2100多萬元。
據了解,潮陽、普甯兩地從事騙取出口退稅的100多個犯罪團夥,僅從1999年至2000年6月,就虛開增值稅發票323億元,涉嫌偷騙稅近42億元。
這中間地下錢莊幫了多少忙,可想而知。
香港廉政公署破獲洗錢大案的有關資料顯示,洗黑錢集團為了避免在銀行的轉換金額受到香港法例監管,設法賄賂了其開戶行——寶生銀行尖沙咀分行的一名高級經理,讓他把所有黑錢以一般轉賬而非彙兌的形式處理。
在該經理的協助下,這些"黑錢"被分别轉到不同的銀行戶口,再轉彙給香港和海外的有關銀行賬戶。
寶生銀行所屬的中銀集團發現該行内部有人涉嫌貪污後,主動向廉署舉報。
廉署在調查中發現,"遠華走私案"主犯賴昌星就是其中一名主要客戶。
另外,一些在内地投資的港商也都利用這個犯罪集團洗黑錢,實現資本外逃。
據悉,這個集團運作已至少5年,每天與廣東及福建等地的現金往來高達5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