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美的金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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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光裕類金融模式2006年開始面臨壓力。

    這一年的10月18日,商務部、發改委、公安部、國稅總局和工商總局聯合頒布了《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辦法》,就零售商在存貨風險承擔、通道費收取和付款期限三方面作了原則性的規定,以此來約束和規範廠商關系。

    《辦法》第十四條規定:"零售商與供應商按商品的屬性在合同中明确約定貨款支付的期限,但約定的支付期限最長不超過收貨後60天。

    " 另外,2006年開始,銀行要求國美電器提供比例高達61.71%的應付票據保證金并附加第三方擔保,國美因此需要大量的保證金來進行票據承兌,資金壓力大增,嚴重影響了國美的類金融循環的資金使用效率。

     除現款外,國美對廠家的貨款支付方式,一般采用賬期和承兌彙票。

    賬期的周期一般為1個月左右,承兌彙票期限一般是3個月左右(即國美在拿到廠家貨物時,支付給對方承兌彙票,廠家3個月後就可以在銀行取出現金)。

    銀行為國美擔保,國美對銀行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大約為20%。

    越開店,銀行承兌彙票就越多,壓下的廠家貨款就越多。

    有人曾推測,國美的賬上怎麼也趴着30億-40億元的現金。

    如果銀行提高國美的保證金比率,勢必影響國美的資金周轉總量和效率。

     國美電器2005年收入為179.59億元,2004年4-12月為97.16億元,也就是說,收入的增幅不足1倍,而已抵押存款則增長了2.48倍,增加了22.31億元。

    2005年末,國美電器的貨币資金(包括已抵押存款、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達到42.12億元,占總資産的比例的44.97%。

     根據會計報表附注,已抵押存款為就應付票據抵押的定期存款,也就是為開具銀行承兌彙票存入的保證金。

    2005年末,國美電器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餘額為68.05億元,保證金為31.33億元。

    根據現金流量表,2005年末,國美電器應付票據和應付賬款比上年末增加了36.17億元,而保證金增加了22.32億元,也就是說,即使應付賬款沒有增加,公司為新增加的應付票據也存入了61.71%的保證金。

     國美電器在銀行的信用評級并不高。

    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該行規定:"辦理銀行承兌彙票業務,應按照客戶信用等級收取保證金。

    AA級(含)以上客戶可免收保證金;AA-級客戶收取彙票金額10%(含)以上的保證金;A+、A級客戶收取彙票金額30%(含)以上的保證金;A-級客戶收取彙票金額50%(含)以上的保證金;BBB級(含)以下客戶收取100%的保證金。

    AA-級(含)以下、A-級(含)以上客戶按規定比例繳存保證金以後的差額部分應當提供足額有效的擔保(抵押、質押或保證)……但對現金流量充足、穩定,對我行綜合貢獻度大,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客戶,經一級(直屬)分行批準,可免除保證金之外差額部分的擔保。

    " 2008年11月,黃光裕被抓後,為了争取供應商的持續支持,12月以來國美電器在與供應商的貨款結算中一直存在的拖欠情況部分得到了解決。

    以往國美電器的貨款賬期一般在90天,現在正常賬期基本都能結算,而以往這些隻有海爾、西門子、三星等個别企業享受到的待遇,現在大多數企業都能享受到。

    "黃光裕事件"後,家電業内對未來電器連鎖商業模式的走向猜測很多,甚至有人預測其"先貨後款"的模式可能會逐步過渡到"先款後貨"的模式。

    果真如此的話,黃光裕背後龐大的資本運作版圖将面臨資金枯竭的危險。